2018最新安全管理文件-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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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学习资料---动火作业安全要点

安全管理学习资料---动火作业安全要点

安全管理学习资料:动火作业安全要点一、动火作业安全基本要求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满足相关要求。

签发《作业证》前,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等级是否符合规定,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监护人员是否到位。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检查动火作业者、监护人员等与《动火证》上所列是否一致,同时还应检查动火证是否过期。

3.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规定执行。

4.凡处于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l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2%。

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在铁路沿线(25m以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9.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10.动火时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l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lO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1.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身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动火作业时,其事先必须作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及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以达零灾害之目标。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禁火区的动火作业管理。

3 术语和定义3.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4.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4.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3 二级动火作业4.3.1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4.3.2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员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5.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在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受限空间、高处等作业许可证。

5.1.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3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 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 规定执行。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作业是指在作业现场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等作业行为。

由于动火作业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防火要求来进行操作,以确保安全。

下面将介绍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1.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准备工作,包括:- 确定动火作业的具体内容和作业区域;- 制定动火作业的详细计划,并进行安全评估;- 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并进行分类、储存和标识;- 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经验;- 检查和保养动火设备和防护装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并进行相关人员培训。

2. 动火设备和防护装备的选择和使用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选择合适的设备和防护装备,以确保安全:- 动火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相应的安全防护功能;- 动火设备的密封性和耐火性应符合作业要求,并经过相应的质量检测;- 动火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使用说明,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动火设备必须与可燃材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火帽、防火手套等;3. 动火作业现场的布置和标识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合理布置作业现场,并进行必要的标识:- 作业现场应设置合理的进出口和逃生通道,保证人员疏散的顺畅;- 针对不同的动火作业,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防火隔离措施;- 对作业现场内的重要设备和设施进行标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作业现场的照明和通风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 动火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为保障动火作业的安全,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 严格按照作业计划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或跳过步骤;- 在动火作业现场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监控和指挥,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在作业现场周围设置警示标识牌和警戒线,以确保周边人员的安全;- 设置专人负责灭火器材的使用和急救措施的执行;- 在作业现场内进行安全交底,确保作业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动火作业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中国化工集团公司SHE 管理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气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

各企业安全环保(SHE )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各企业可根据本规定的内容,单独制定本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其条款要求应不低于本规定相应的条款要求。

第四条 术语和定义(一) “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二) “易燃易爆场所”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三) “作业组织部门”是指组织动火作业的职能部门。

(四) “作业所在部门”是指作业地点(设施)所在的部门,以下简称属地单位。

(五) “作业部门”是指作业(施工)人员所属部门,以下简称施工单位。

第五条动火的作业方式(一)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二)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三)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四)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第六条在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动火作业涉及受限空间、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二章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七条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一级、二级动火作业和固定区域动火作业。

(一)特殊动火作业特殊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苏安监〔2018〕1号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苏安监〔2018〕1号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苏安监〔2018〕1号1范围本规定明确了精细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动火作业区划分、动火作业有关人员职责和资质、动火作业分级和审批、动火分析及判定、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管理等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化学品仓储企业的动火作业,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定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定。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AQ3022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5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精细化工企业依法设立,生产、使用和储存精细化工原料或产品的企业。

主要包括:农药、医药、染料、涂料(包括油漆和油墨)、颜料、试剂和高纯物、信息用化学品(包括感光材料和磁性记录材料)、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粘合剂、催化剂和各种助剂、化学药品和日用化学品、电子化学品及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等行业。

3.2 仓储企业依法设立,储存化工(危险化学品)原料和(或)产品的仓储经营企业。

3.3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塑料焊等进行的作业。

实验室使用的电炉、酒精灯、加热套等,合成炉开车点炉等,不作为动火作业管理。

3.4易燃易爆场所GB50016、GB50160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5属地是指动火作业点所在的某一区域,该区域为企业组织架构中有明确管理负责人的一个管理单元,如:分厂、车间、独立的生产装置、仓库等。

3.6固定动火区是指由企业批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外划定,不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三篇)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三篇)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3028-xx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3025-xx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3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规定执行。

4凡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在铁路沿线(25m以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9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10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1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12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模版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模版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模版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火焰、电弧、高温或者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作业。

由于动火作业存在一定的隐患,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必须制定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严格执行。

下面是一个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的模板,供参考:一、动火前准备1. 动火前必须先进行动火申请,并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2. 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液体易燃易爆物、可燃气体和易燃材料。

3. 动火区域必须保持干燥,且禁止放置易燃杂物。

4. 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动火设备和防火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5. 动火作业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将其放置在易燃易爆物附近。

6.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动火区域进行安全告知,确保有关人员了解动火区域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

二、动火作业中的安全要求1. 在动火作业期间,必须留足够的安全通道,以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的疏散。

2.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火势,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灭火措施。

3.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进行有效的通风措施,以降低火灾的危险性。

4. 动火作业期间禁止在动火区域内使用易燃物质或危险物品。

5.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确保其位置明显,方便使用。

6. 动火作业期间,禁止在动火区域内吸烟或者使用明火。

7. 动火作业期间,禁止在动火区域内进行电焊、切割等高温作业。

8. 动火作业期间,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动火区域。

9.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保持动火区域的整洁,以防止火灾蔓延。

三、动火作业后的防火要求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内的火源和残留物。

2.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动火设备和防火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动火区域进行彻底的清洁,以防止火灾再次发生。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动火区域进行检查,确保没有火源。

5.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将使用的灭火器置于指定位置,方便下次使用。

以上是一个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的模板,根据具体的工作环境和情况,还需要结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

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动火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动火安全管理,统一规范公司内动火作业管理程序,防止因动火作业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确保装置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公司领导要求,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界区动火分级(一)特级动火区1、甲醇厂甲醇罐区、二甲醚罐区、气化厂液化气罐区、空分厂液氧储罐区(包括液氧泵)、热电厂柴油罐区;2、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管道(包括合成气、液化气、氧气、柴油、甲醇、二甲醚、火炬及酸性气体);3、甲醇、二甲醚充装站台、甲醇火车装卸站;4、气化框架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设备设施、甲醇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设备设施。

(二)一级动火区1、甲醇厂硫回收及包装、贮运;2、二甲醚装置区危险场所;3、甲醇装置区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场所和气化框架上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场所;4、气化14系统、磨煤系统。

(三)二级动火区1、循环水、脱盐水、净水站及污水处理站;2、热电、发电、干煤棚、筛分楼、转运站、灰库、卸煤槽及栈桥;3、空分压缩厂房、二氧化碳压缩厂房、气化17系统、石灰石库;4、总降站、配电站、仪电修厂房、机修厂房、备品备件库房、材料库房;5、主控楼;6、厂前区建筑、设施及场所。

二、管理原则(一)总的原则1、对使用易燃、易爆物料及火灾、爆炸危险的过程及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综合采取预防、局限、消火和疏散对策,严格控制和管理各种危险因素,将火灾和爆炸危险性局限在最小范围内。

(二)具体实施原则1、坚持谁作业(或组织施工)、谁负责办理票证的原则。

2、动火作业遵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按各生产装置、管辖区域分别实施。

3、凡在一个区域内有交叉管理的管线、设施上动火作业的,仍按照属地动火管理程序进行,但动火前必须经管线、设施归属地的当班班长检查、确认、签字后,方可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范本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范本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范本动火作业是指在工程施工、维修、维护等过程中,使用明火或产生火花的作业活动。

由于动火作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必须遵循一系列的安全防火要求才能进行。

下面是一份不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的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范本。

一、安全要求1. 所有动火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动火作业证书的人员方可进行。

2.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事先清理,清除易燃物品和可燃性气体。

3. 动火现场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所有使用明火或产生火花的设备必须通过合格的安全验收并定期检验。

5.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火源。

二、火源控制1. 在动火作业现场周围,必须设立火源隔离带,并使用不容易燃烧的材料进行隔离。

2. 动火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火源,确保火源的安全性。

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可靠的防护措施,避免火源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关闭与之相连的其他设备,以防止火源扩散。

三、火灾风险评估1.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根据火灾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紧急预案。

3. 火灾风险评估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关信息。

四、动火作业筹备1. 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并报经相关负责人批准。

2. 动火作业方案中必须包含明确的动火范围、动火设备、作业人员、防护措施等信息。

3. 动火作业方案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人员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5.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安全交底和人员身体检查,确保所有人员身体健康。

五、动火过程控制1. 动火过程中,必须设立专人负责监督火源及作业过程的安全。

2. 火源使用过程中,必须避免高温部分接触可燃物,防止火源蔓延。

3. 动火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并设置排烟装置,防止烟雾积聚。

六、作业结束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彻底检查作业现场,确保无任何隐患。

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任何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申请中需提供动火作业的详细计划和安全措施。

2. 动火人员资质要求: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并在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 动火现场安全措施:动火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周围人员了解并保持安全距离。

同时,应设立专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监控,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

4. 动火器材要求:动火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动火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 动火作业安全防护: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护手套、防护面罩等。

6. 动火作业的禁止行为:禁止在易燃、易爆、易烧物品附近进行动火作业,禁止在封闭、通风不良的环境中进行动火作业。

7. 动火应急措施:在动火作业中,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并配备专门的灭火设备和消防器材。

8. 动火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发生动火事故时,必须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一些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动火作业是一种危险的作业,在施工、装修、拆除建筑物过程中是必须要进行的工作,但是如果不注意安全,就可能引起火灾甚至爆炸事故。

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我们必须要采取一系列的防火措施,下面是动火作业安全防火的基本要求。

1. 动火前的准备在进行动火作业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1.1 现场安全检查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应该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周围没有引火源、易燃物等危险物品,保证施工环境安全。

1.2 动火许可证的取得拥有动火作业许可证是进行动火作业的前置条件,该证书应该由有关部门进行核发。

在取得动火许可证前,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申请工作。

1.3 安全设施的检查在动火前,应该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水源、灭火器等灭火设备完好并可以正常使用。

2. 动火时的安全防范在动火时,应该做好以下安全防范:2.1 设立动火安全区在动火过程中,应该设置动火安全区,明确区域范围,保证动火区域内的安全。

2.2 设立动火警戒线在动火区域周围,应该设置清晰的警戒线,提醒工人和周围人员注意安全,禁止闯入。

2.3 加强工人安全教育在动火前,应该进行工人安全培训,让工人了解动火作业的危险性和应对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

2.4 特殊条件时的防范措施在进行高空、密闭、易爆的动火作业时,需要增加防范措施,如使用防火布等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3. 动火后的处置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该做好以下处理工作:3.1 恢复原状按照要求,对动火现场进行整理和清理,使其恢复原状。

3.2 检查清点对于动火作业中的设备、工具等物品,应该进行清点和检查,检查有无损坏或缺失,确保物品完好。

3.3 汇报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动火作业完成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问题和意见,以便下一次进行动火作业时更加安全。

综上所述,动火作业是危险的作业,需要通盘考虑安全问题,在动火前、动火时和动火后都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和保障措施,才能够确保动火作业的顺利完成。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公众号:安全生产管理]一、基本要求1.1本规定适用于司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设备检维修中的动火作业。

1.2 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 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1.4 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二、职责分工2.1 安全部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2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2.3 设备(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4 动火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5 动火作业人职责2.5.1 动火作业人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

2.5.2 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见附件1)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范本(2篇)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范本(2篇)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范本动火作业是指在工程施工、维修、维护等过程中,使用明火或产生火花的作业活动。

由于动火作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必须遵循一系列的安全防火要求才能进行。

下面是一份不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的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范本。

一、安全要求1. 所有动火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动火作业证书的人员方可进行。

2.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事先清理,清除易燃物品和可燃性气体。

3. 动火现场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所有使用明火或产生火花的设备必须通过合格的安全验收并定期检验。

5.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火源。

二、火源控制1. 在动火作业现场周围,必须设立火源隔离带,并使用不容易燃烧的材料进行隔离。

2. 动火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火源,确保火源的安全性。

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可靠的防护措施,避免火源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关闭与之相连的其他设备,以防止火源扩散。

三、火灾风险评估1.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根据火灾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紧急预案。

3. 火灾风险评估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关信息。

四、动火作业筹备1. 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并报经相关负责人批准。

2. 动火作业方案中必须包含明确的动火范围、动火设备、作业人员、防护措施等信息。

3. 动火作业方案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人员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5.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安全交底和人员身体检查,确保所有人员身体健康。

五、动火过程控制1. 动火过程中,必须设立专人负责监督火源及作业过程的安全。

2. 火源使用过程中,必须避免高温部分接触可燃物,防止火源蔓延。

3. 动火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并设置排烟装置,防止烟雾积聚。

六、作业结束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彻底检查作业现场,确保无任何隐患。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4篇)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4篇)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施工和日常维护过程中,需要使用明火或者产生火花的作业。

由于其涉及到火灾风险,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防火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一、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进行动火作业前需要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人员和责任人员,明确作业范围和工期,通过风险评估确定安全防护措施。

2.必须明确动火作业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周围没有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存在,并做好相应的封堵和警示标记。

3.动火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动火设备、工具和消防器材的安全性能,确保其能正常工作。

4.动火作业前需要提前通知附近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以便做好协调和安排。

5.动火作业前需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动火作业的规程和安全要求。

二、动火工地的防火措施1.必须设置专门的动火区域,将其与其他工作区分开来,避免火灾扩散。

2.动火区域应保持干燥,不得有漏水或积水,确保火源不会引燃可燃物。

3.在动火区域内应设立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备突发火灾时的紧急处理。

4.动火区域应定期清理,防止杂物和可燃物的积累。

5.动火区域应设置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防火安全。

三、作业人员的防火要求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面罩等。

2.作业人员必须严禁在动火区域吸烟、使用明火和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防火培训,了解动火作业的风险和防护措施,遵守相关的防火规章制度。

4.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个人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确保其安全性能。

5.作业人员发现可燃和易爆物质泄漏或存在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动火作业的监控和应急措施1.动火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控,负责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

2.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以备突发火灾时使用。

3.动火作业进行期间,必须保持紧急通道畅通,以便及时疏散人员。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范本(2篇)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范本(2篇)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范本一、明确动火作业的范围和目的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作场所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操作,需要使用明火或高温设备的作业。

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二、确保施工区域清洁整齐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理施工区域的杂物、油渍、碎屑等,并清除可燃物,确保施工区域的清洁整齐。

同时,要保持施工区域通风良好,确保烟尘能够迅速排出。

三、选择适当的动火设备和工具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选择适当的动火设备和工具。

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设备和工具的正常工作状态。

对于老化、失修或存在故障的设备和工具,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

四、严格使用防火设备和器材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必须配备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水带等防火设备和器材,并确保这些设备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同时,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这些设备和器材的方法和技巧。

五、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

明确动火范围、人员组织、防火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并进行全员培训,确保每一位参与作业的人员都能够了解和掌握相关要求。

六、加强现场监督和管理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监督和管理。

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控,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并确保所有人员遵守动火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步骤。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必须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七、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和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良好。

必要时,应配备相应的通风设备,确保作业场所能够迅速排出产生的烟尘和有害气体,减少火灾和烟雾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

八、加强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包括火灾防控知识、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应急处置演练等内容。

只有做到了全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DB32 T 3403-2018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DB32 T 3403-2018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ICS 13.340.01C 85备案号: 58793-2018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3403—2018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angerous chemicals enterprise fire operation safety management standard2018-5-10实施2018-6-10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天本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江苏平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庆学、李伟敏、张银林、解立峰、李斌、施祖建、张建新、徐爱枝等。

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基本要求、作业过程管理。

本标准适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管理,相关技术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

其他企业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11 安全帽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Z/T 157 职业诊断名词术语HG 30010 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危险化学品dangerous chemicals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2危险化学品企业 dangerous chemicals enterprise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以及带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

2018最新安全管理文件-动火作业“八不”、“四要”、“一清理”

2018最新安全管理文件-动火作业“八不”、“四要”、“一清理”

动火作业“八不”、“四要”、“一清理”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票》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禁火区及相关承包商的动火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2018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3.2 生产用火指锅炉、加热炉、焚烧炉等生产性设备用火。

3.3 固定动火指在厂区内的安全地带,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划出的专门用于动火的作业区域,经批准后设立的固定动火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

3.4 临时动火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

3.5 “四不动火”指动火作业许可票未经签发不动火;制定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内容与动火作业许可票不符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3.6 动火作业许可是指对施工方案确定的动火作业的内容、类型、危害、风险削减措施、人员等条件进行确认,并对动火作业过程提出管理要求的作业许可。

3.2 易燃易爆场所能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或蒸气介质环境以及高温、受热、摩擦、撞击、常温遇空气着火情况下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危险化学品介质环境。

3.3 动火作业分级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为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个级别。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模版(四篇)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模版(四篇)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模版第一节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1. 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所在地区的消防安全规定和政策要求。

第二节工作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工作方案,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可燃物堆放、无易燃易爆气体存在。

3. 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4. 动火作业前,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进行检查和试用,确保其正常使用。

5.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估,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性。

6. 动火作业前,必须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现场环境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7.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确定动火作业中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法。

第三节动火现场的安全控制措施1. 动火现场必须进行临时封闭,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 动火现场必须保持干燥,禁止堆放易燃物。

4. 动火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设备,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5.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火源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火源问题。

6. 动火现场必须进行必要的防火隔离,防止火势蔓延。

7. 动火现场必须定时进行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

8.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9. 动火现场必须确保消防设备和器材的可及时使用。

10.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观察点,及时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第四节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要求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鞋等。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现场。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动火工作方案,采取正确的动火方式进行作业。

4.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状态,禁止饮酒和吸烟。

5.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作业,禁止私自擅自操作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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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3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规定执行。

4凡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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