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完整版
农业部认证用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
1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样本)1本制度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北京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要求制定。
一、企业员工岗位职责1、本岗位职责依据《北京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要求制定。
2、企业负责人对公司经营兽药质量服务和工作质量负全面责任。
3、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全公司的质量监督、考核、管理等工作。
并对总经理负责。
4、业务部门及仓库管理人员为本部门的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法规,文件的具体执行,对商品的进、销、存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严防购销伪劣兽药。
5、企业全体员工都应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本岗位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和相关的兽药质量负责。
6、全体人员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对现实的和潜在的质量问题不断地进行检查、发现,及时采取预防或补救的措施。
二、兽药采购管理制度1、兽药采购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3、采购时应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配合质量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确保购进渠道的合法性;4、建立合格供货方及合格经营品种目录,建立完善的供货企业管理档案;5、签订采购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6、要求供货单位提供合法证照,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等审核资料,并复印存档,供兽药管理部门检查;7、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状况、质量状况。
三、兽药验收、入库管理制度(一)兽药质量验收购进兽药的检查验收是兽药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兽药质量、相关证明文件、数量三个方面。
兽药质量的检查验收包括:兽药外观质量的检查和兽药包装质量的检查。
但对兽药内在质量有怀疑时,应送法定兽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收货。
1、兽药质量检查验收(1)兽药外观质量检查:主要检查购进兽药是否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检查标准的规定。
(2)兽药包装质量检查:外包装:包装箱是否牢固、干燥;封签、封条有无破损;外包装上应清晰注明兽药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有关特定储运图示标志及危险兽药的包装印刷应清晰标准,危险兽药必须符合危险兽药包装标志的要求。
兽药GS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兽药GS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兽药GS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一、业务经营原则:1、在兽药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循《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兽药管理条例》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规要求办理。
2、在兽药经营工作中,围绕着我单位的战略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战略目标的完成。
3、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促进我单位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实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4、在营销策略上,要继续追求市场占有率的最大化,建立健全营销网络。
二、业务经营计划:1、制订业务经营计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营销策略为基础,作好严密的调研和科学预测。
2、在实施业务经营计划时,做到满足需求、防止脱销、勤进快销、合理库存,提高库存商品适销率,加速资金周转。
3、在贯彻执行业务经营半年度、季度计划中,按月分解完成指标,进行检查和及时修订调整。
三、购销对象选择原则:1、在兽药购进环节上,应选择在即墨市畜牧兽医局登记备案的,且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优并稳定、信誉好的合法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2、在兽药销售环节上,不允许把兽药销售给“证照”不齐的兽药经营单位。
3、建立购销单位台帐档案,每年对购、销对象进行一次分析和评价,巩固和发展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优的购销关系。
四、购销合同:1、凡购进兽药,须依法签订合同,合同的签约人须是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应审核客户的资证,授权委托书。
2、购销合同签订的内容:⑴ 品名、规格、厂牌、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包装;⑵ 质量标准、验收方式,进口兽药须提供口岸兽药检验所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方红色印章;⑶ 付款方式及期限;⑷ 交货地点及办法、费用承担;⑸ 双方单位信息;⑹ 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3、购销合同的履行,合同一经签订应严格按期履行,并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如有困难须以书面形式(电报、函件)通知对方进行注销或更改,并留底存查,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的管理,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保证合同的依法执行;分析合同履行情况,效益好坏;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
兽药gsp管理制度大全
兽药gsp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兽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保障动物的健康安全和人类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兽药GSP管理制度是兽药管理的基本法规,是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质量管理规范,是兽药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兽药GSP管理制度适用于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兽药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环节。
第四条兽药GSP管理制度要求兽药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兽药法律法规,保证兽药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兽药GSP管理制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和实施。
第六条兽药GSP管理制度的遵守程度将作为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考核依据,对违反兽药GSP管理制度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七条兽药GSP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衔接,确保兽药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兽药GSP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八条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兽药GSP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并定期进行评估。
第九条兽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合格的生产设备和场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兽药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合格的销售场所和储存条件,保证兽药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兽药GSP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多个环节,确保兽药的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第三章兽药GSP管理的实施第十二条兽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生产过程监督等方面。
第十三条兽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生产许可申请和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兽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生产工艺的验证和验证。
第十五条兽药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生产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兽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档案,追溯产品的质量。
第十七条兽药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体系,包括销售环节的质量控制、监督等方面。
第十八条兽药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许可申请和备案登记。
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
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一、背景:兽药作为保障畜牧业发展和动物健康的重要物质,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兽医保健和食品安全。
随着兽药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兽药品种和使用量的增加,兽药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保障兽药的质量安全,提高兽药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1.保证兽药的质量安全。
通过制定GSP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兽药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操作,确保兽药的质量安全,减少兽药的不合格率和毒副作用。
2.提高兽药质量管理水平。
建立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引导兽药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加强质量管理意识,采用科学、规范、标准化管理措施,提高兽药质量管理水平。
3.加强兽药行业监管。
依据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兽药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质量自查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兽药市场的高效有序运行。
三、内容:1.兽药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原料的采购和验收、生产管理、设备设施的管理、环境卫生的控制等,要求兽药生产企业遵循GMP(良好生产实践)要求进行生产,确保兽药的质量安全。
2.兽药贮存和运输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库房和仓储设施的管理、存储条件的控制、兽药运输的管理等,要求兽药贮存和运输过程中遵循规范、安全的方式,防止兽药质量受损。
3.兽药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兽药经营场所的管理、销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行为规范、兽药追溯制度的建立等,要求经营者从兽药的采购、销售到存档都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兽药源头可追溯。
四、实施:1.制定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明确各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和责任。
2.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3.对兽药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4.建立健全兽药质量跟踪和溯源制度,追溯兽药的生产和销售过程,对质量问题进行排查和追责。
5.加强对兽药市场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兽药GSP质量管理制
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1目录(一)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目标与质量承诺……………………………………3-6(二)企业组织机构、岗位和人员职责…………………………………………7-11(三)对供货单位和所购兽药的质量评估制度(12)(四)兽药采购、验收、入库、陈列、储存、运输、销售、出库等环节的管理制度…13-17采购制度(13)验收入库制度………………………………………………………………13-15陈列储存管理制度…………………………………………………………15-16销售出库与运输制度(17)(五)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18)(六)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8-20(七)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的管理制度………………………………………20-21(八)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21-23(九)企业记录、档案和凭证的管理制度(23)(十)质量管理培训、考核制度(24)(十一)经营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24.本制度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要求制定。
一、企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1.业务经营原则:(1)在兽药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循《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兽药管理条例》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规要求办理。
(2)在兽药经营工作中,应围绕着本中心的战略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战略目标的完成。
(3)以“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促进本中心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实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4)在营销策略上,要继续追求市场占有率的最大化,逐步实施总经销、总代理制,逐步发展营销网络。
2.业务经营计划:(1)制订业务经营计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营销策略为基础,作好严密的调研和科学预测。
(2)在实施业务经营计划时,做到满足需求,防止脱销、勤进快销、合理库存,提高库存兽药适销率,加速资金周转。
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
销售计划与策略
销售计划
制定针对不同市场和客户的销售计划,包括销售目标 、渠道、预算等。
销售策略
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制定和调整销售策略,如价格 、促销、分销等。
销售流程与标准
销售流程
制定标准销售流程,包括客户开发、订单处理、发货配 送、收款结算等环节。
销售标准
制定销售标准,如客户服务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渠道 管理标准等。
06
兽药gsp售后服务管理
售后服务政策
兽药gsp规定,企业应制定明确的售后服务政策,明确售后服务的内容、方式、 标准、时间、范围等,以便为消费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售后服务政策应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体现企业的服务理念和企业文化,同 时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售后服务流程与标准
兽药gsp规定,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流程和标准,包括售后服务的时间、方式、步骤、方法和标准等,以保证售后服务 的质量和效率。
量标准。
未来趋势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畜牧业的发 展,兽药GSP将继续不断完善和 升级,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和
行业挑战。
02
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总 则
质量方针与目标
质量方针
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兽药安全有效,满足客户和社会的需求。
质量目标
不断提高兽药产品质量,降低质量风险,提高客户满意度。
组织架构与职责
《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
2023-10-29
contents
目录
• 兽药gsp概述 • 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 兽药gsp采购管理 • 兽药gsp储存管理 • 兽药gsp销售管理 • 兽药gsp售后服务管理 • 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的持续改进
01
gsp兽药管理制度
gsp兽药管理制度GSP 兽药管理制度兽药作为保障动物健康和养殖业发展的重要物资,其质量和管理至关重要。
GSP(Good Supply Practice,良好供应规范)兽药管理制度是一套确保兽药在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符合质量标准和法规要求的规范体系。
以下将详细介绍 GSP 兽药管理制度的各个方面。
一、人员与职责1、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兽药管理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兽药经营活动全面负责,确保企业遵循 GSP 要求开展业务。
2、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对兽药的验收、养护、质量查询等,确保所经营的兽药质量合格。
3、采购人员采购人员应根据企业的需求,从合法渠道采购符合质量要求的兽药,并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采购的兽药能够按时、按量、按质供应。
4、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应了解所销售兽药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等,向客户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合理的建议,不得误导客户。
5、仓储人员仓储人员负责兽药的储存和保管工作,按照规定的条件存放兽药,确保兽药在储存过程中质量不受影响。
二、设施与设备1、营业场所营业场所应整洁、明亮,布局合理,具备与经营兽药相适应的展示、陈列设施。
2、仓库仓库应具有符合要求的面积和空间,能够满足不同兽药的储存需求。
仓库内应配备温湿度调控设备、防虫防鼠设施、货架等。
3、运输设备对于需要运输的兽药,企业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兽药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稳定。
三、采购管理1、供应商审核企业应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等进行审核,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采购合同采购兽药时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兽药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等。
3、采购记录企业应建立完整的采购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兽药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等信息,以便追溯。
四、验收管理1、验收标准制定明确的验收标准,依据兽药质量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对采购的兽药进行验收。
GS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GS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在兽药验收和入库管理制度中,购进兽药的检查验收是一个关键的环节。
为了保证质量,需要从兽药的质量、相关证明文件和数量三个方面进行检查验收。
其中,兽药质量的检查验收主要包括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的检查。
在外观质量检查方面,需要检查购进的兽药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在包装质量检查方面,需要检查外包装和内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如外包装是否牢固、干燥,内包装是否有合格证等。
此外,还需要对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进行检查,确保其上印有必要的信息,如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在进行兽药采购时,应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如《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
采购的兽药应为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并且必须有批准文号。
此外,采购的兽药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也必须符合国家兽药管理有关规定。
对于首营企业或首营产品,还需要加强审核,并索取有关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在购进兽药时,需要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记录应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信息。
同时,购进药品时应开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在兽药保管制度中,需要制定相应的存储和陈列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兽药的质量,需要对兽药进行分类存储,并在存储过程中注意温度、湿度等因素的控制。
对于过期或者失效的兽药,需要及时处理。
在兽药售后服务管理制度中,需要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质量问题。
在兽药质量评估制度中,需要对兽药进行定期的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对于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管理制度、兽药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等,也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定。
同时,还需要建立兽药经营记录、档案和凭证管理制度,对兽药的经营记录、档案和凭证进行规范管理。
在兽药经营过程中,还需要进行质量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
兽药gsp管理制度范文
兽药gsp管理制度范文兽药GSP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的管理,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维护生态环境,保障兽群健康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加强兽药GSP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兽药GSP管理是指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措施,对兽药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兽药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
第三条兽药GSP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化:依据科学有序的原则,进行兽药GSP管理工作,保证兽药质量和安全。
(二)公正性:对兽药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一视同仁,依法依规开展管理。
(三)监督性:建立健全兽药GSP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兽药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确保兽药符合GSP标准。
(四)倡导性:加强对兽药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兽药GSP管理水平。
第二章兽药GSP管理的责任及权限第四条兽药GSP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如下:(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兽药GSP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兽药GSP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兽药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兽药GSP管理工作,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
(一)兽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执行兽药GSP管理规定的制度和程序,负责兽药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和风险评估。
(二)兽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并维护兽药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文档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记录等。
(三)兽药生产企业应配备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质量管理人员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兽药流通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兽药GSP管理工作,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
(一)兽药流通企业应建立并执行兽药GSP管理规定的制度和程序,负责兽药的采购、储存、配送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和风险评估。
(二)兽药流通企业应建立并维护兽药流通和质量管理的文档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销合同、进货验收记录等。
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样本
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兽药质量安全,促进兽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二条兽药质量管理体系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包括兽药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厂的质量控制等,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和产品质量的安全性。
第三章质量管理原则第三条兽药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生产,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2.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和执行符合质量要求的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3.科学合理运作:根据科学的方法和经验,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运作规程;4.特殊风险独立处理:对可能存在的特殊风险,进行独立的评估和处理措施;5.持续改进: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第四章质量管理的责任第四条兽药质量管理的责任主要分为三个层次:1.高层管理层:负责确定和制定质量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并提供相应的资源,以保证质量管理的顺利实施;2.具体管理层:负责具体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规程和操作指南,组织和进行内部质量审核等;3.所有从业人员:对兽药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负责质量管理的具体操作。
第五章质量管理的要求第五条兽药质量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兽药生产过程应按照标准的工艺流程进行,确保每个工序的质量控制;2.兽药原材料应按照规定的程序采购,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和入库管理;3.在兽药生产过程中,应有严格的质量检测和控制程序,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4.兽药产品应经过严格的产品质量评估和审核,确保每个批次的产品质量一致性;5.兽药产品的储存和运输应符合相关的规定,确保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损害;6.兽药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和外部质量评估,以确保质量管理的有效性。
第六章质量管理的监督与处罚第六条兽药质量管理应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样本
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样本一、总则1.1 背景介绍兽药是畜禽及宠物用药物的统称,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兽药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为确保兽药的质量安全、有效性和合规性,制定并严格执行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1.2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兽药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保障兽药产品的质量。
1.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兽药生产的生产企业,包括生产、质量控制、储存、运输等环节。
二、质量管理体系2.1 质量方针和目标•坚持质量第一,保障兽药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不断提升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2.2 质量组织架构•设立质量部门,由质量负责人负责全面质量管理。
•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职责,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
2.3 文件控制•建立文件编写、审批、发布、废止等程序,确保文件的及时更新和合规性。
•所有相关文件需按规定妥善保存,方便追溯和查询。
2.4 质量风险评估•定期进行质量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建立质量风险预警机制,防范质量风险发生。
三、生产管理3.1 设备设施管理•兽药生产企业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2 原辅料管理•采购原辅料应经过严格筛选和审核,符合质量标准。
•对进货的原辅料进行检验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3 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生产的合规性。
3.4 不良品管理•对生产中出现的不良品及时处理,防止不良品流入市场。
•建立不良品追溯机制,确保问题的原因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四、质量控制4.1 计量管理•建立严格的计量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计量准确。
•对使用的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校准和检定。
4.2 检验检测•建立完善的检验检测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GS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GS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正泰兽药饲料经营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一) 兽药采购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 二) 兽药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 三) 兽药保管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 四) 兽药存储与陈列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 五) 仓库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 六) 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 七) 兽药质量评估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 八) 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及处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 九) 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 十) 兽药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 十一) 兽药经营记录、档案和凭证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gsp兽药管理制度
gsp兽药管理制度GSP 兽药管理制度兽药是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动物疾病的特殊商品,其质量和使用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动物的健康和人类的食品安全。
为了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保障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特制定本兽药管理制度。
一、人员与培训1、企业负责人应当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 GSP 要求,具备相应的兽药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2、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并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兽药管理法规和 GSP 要求。
3、从事兽药采购、保管、销售、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兽药管理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
4、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兽药管理法律法规、GSP 知识和相关专业技术的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兽药知识、职业道德等。
二、设施与设备1、具有与经营兽药相适应的固定营业场所和仓库,营业场所和仓库应当整洁、卫生,布局合理。
2、营业场所应当具有与经营兽药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陈列货架、柜台等设施设备,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仓库应当具有符合兽药储存要求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等,具有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4、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运输工具,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维护。
三、采购与验收1、采购兽药应当从合法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并审核供货单位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2、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载明兽药的通用名称、商品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内容。
3、验收兽药应当按照兽药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对兽药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进行检查,核对兽药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有效期等内容,做好验收记录。
4、对验收不合格的兽药,应当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并做好记录。
GS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正泰兽药饲料经营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一兽药采购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二、采购兽药应为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有批准文号的产品;三、采购兽药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兽药管理有关规定;四、对于首营企业或首营产品要加强审核,并索取有关兽药批准证明文件;五、购进兽药应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载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六、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二兽药验收、入库管理制度一、兽药质量验收购进兽药的检查验收是兽药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兽药质量、相关证明文件、数量三个方面;兽药质量的检查验收包括:兽药外观质量的检查和兽药包装质量的检查;1兽药质量检查验收①兽药外观质量检查:主要检查购进兽药是否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检查标准的规定;1. 兽药包装质量检查外包装:包装箱是否牢固、干燥;封签、封条有无破损;外包装上应清晰注明兽药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内包装:兽药的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容器使用合理、清洁、干燥、无破损;封口严密,合格;包装印字应清晰,品名、规格、批号等不得缺项;瓶签粘贴牢固;2. 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兽药的标签或所附说明书上应明确印有兽药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2合法性审核1、必须是经首营企业审核合格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企业信息与首营企业审核的内容一致;2、必须是经首营品种审核合格的兽药产品;兽药产品的通用名、规格、批准文号、作用用途等项目与首营品种审核的内容一致;3兽药数量的验收进行购进兽药数量验收时,应根据所购进兽药的原始凭证逐一核对实物;二、兽药产品的拒收1、验收人员,应对兽药产品进行逐批次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实行双人验收;2、验收首营品种时,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直接将所验收药品判定为不合格兽药,予以拒收:1 未经兽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兽药;2 整件包装中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兽药;3 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合兽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范围,不符合规定、没有规定标志的兽药;4 购自非法兽药市场或生产企业不合法的兽药;5 拒绝验收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拒收报告单”;三兽药保管制度一、陈列兽药会因陈列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影响产品质量,因此陈列的兽药应按月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二、储存的兽药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特别要注意近效期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缩短检查周期;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三、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四、兽药保管应有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施;五、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应根据季节温度变化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措施;六、兽药应按产品和批号集中堆码;七、兽药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八、兽药应分类陈列,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四兽药存储与陈列管理制度一、色标管理为有效控制兽药储存质量,对兽药按其质量状态区分管理,杜绝库存兽药存放差错,对在库兽药实行色标管理;兽药质量状态的色标区分标准为:合格兽药—绿色;不合格兽药—红色;质量状态不明确兽药—黄色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二、搬运和堆放要求应严格遵守兽药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兽药应控制堆放高度,防止造成包装箱挤压变形;兽药应按品种、批号相对集中堆放,并分开堆码,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兽药不得混堆,防止发生错发混发事故;三、兽药堆放距离兽药货架与仓间地面、墙壁、顶棚、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设置足够宽度的货物通道,防止库内设施对兽药质量产生影响,保证仓储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四、分类储存管理应按照兽药的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进行分类储存;特殊管理兽药以及危险品应专库存放;对于经营量较小且易变色,挥发及融化的品种,应配备避光、避热的储存设备;五、温湿度条件应按兽药的温、湿度要求将其存放于相应的仓库中;五仓库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证在库兽药的储存兽药质量;2、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库房储存条件的监测并采取正确措施有效调控;3、按照兽药储存性质的要求,合理的对兽药进行分类储存;4、按兽药储存温湿度条件要求,储存于相应仓库中;5、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天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如温湿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6、对存在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的兽药产品,不得入库;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兽药外包装图示或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兽药应控制堆放高度,合理利用库容;8、兽药产品储存实行货位编号及色标管理;9、兽药应按批号、效期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不同批号兽药不得混垛;10、毒性及麻醉、精神药品应当专柜或专库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11、客户退回的兽药,存放于退货兽药库区,并做好退货记录;12、不合格兽药应得到有效控制,专人专帐管理;13、设立保管帐卡,按批号正确记载兽药进、出、存动态,保证帐货,帐卡、帐帐相符,及时分析,反馈兽药库存结构及适销情况;14、严格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办理出库;六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兽药销售总体原则: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等有关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一、陈列的兽药分类摆放,清洁整齐;二、销售人员对客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兽药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兽药交与顾客;三、兽药拆零销售时,只能拆至最小内包装;四、收集兽药产品市场信息;对缺货兽药要认真登记及时报告,货到后及时通知客户购买;五、收集用户的兽药不良反应信息,毒副作用信息,报告质量管理人员;六、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账款、账物、账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保存销售记录至该兽药有效期一年无有效期保存三年;七、在营业场所明示服务公约和质量承诺,并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和设置意见簿,对购买者反应的问题应当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八、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七兽药质量评估制度一、实施兽药质量、特别是首次购买兽药质量评估审核,建立所购兽药质量审核审批记录;二、所购兽药由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综合审核,再报企业负责人法定人员审批;三、审核生产企业GMP经营企业GSP证书,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或批次,营业执照等,生产或经营企业营销人员的企业委托书和身份证;四、、审核所采购兽药的产品合格证书,是否假劣兽药、不合格兽药;五、质量审核合格并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书;八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及处理制度一、销售人员负责销售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反馈的收集;质管人员负责确认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及其报告和管理;二、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1、销售的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2、销售的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三、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1、销售人员在销售及用户访问过程中,必须随时收集所销售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记录在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上;2、收集到有关不良反应情况,销售人员应在当天将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上报质管人员;四、药品不良反应的确认和报告:1、质管人员接到销售人员的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在一个工作日内赴客户处调查、核实;2、质管人员将核实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填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中;五、质管人员随时将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对于严重、罕见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在核实后即刻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九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管理制度一、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实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行销毁,并做好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的处理记录;二、对验收兽药过程中,发现破损、过期、证物不符等质量问题时,应对该产品移入不合格区管理,做好记录并由质量管理人员签字;三、对储存和兽药陈列的兽药实行定期检查,发现有过期、颜色改变、兽药所需的环境条件改变等影响兽药质量问题,立即以该产品实施下架,移入不合格区管理,做好记录并由质量管理人员签字;四、对已售而退回的产品,发现有过期、变质等影响兽药质量问题,应移入不合格区管理,做好记录并由质量管理人员签字;五、对有权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质量抽检中发现质量问题产品,立即进行下架和召回处理,查明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并自觉接受行政处罚;十兽药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一、企业为客户提供兽药质量咨询服务,受理兽药质量投诉业务,对外公布兽药质量事故报告、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电话;二、企业接到兽药质量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出质量管理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立即向兽药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事故造成的后果;三、客户要求兽药质量查询时,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应当耐心细致的解答所查询问题;四、企业在采购、验收、入库兽药,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尽快向供货单位发出质量咨询,及时处理;五、企业对客户的质量投诉,应当热情耐心,解答释疑,并立即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六、对质量事故、质量投诉退回、召回的兽药,企业应当移入不合格区,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十一兽药经营记录、档案和凭证管理制度一、兽药经营企业要建立兽药产品质量档案,兽药产品质量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GMP证书、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兽药购入合同,购入记录,销售记录,产品销售凭证,不良反映和退货处理记录、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记录等;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操作程序等质量管理文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三、建立的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改、伪造和变造;确需修改的,应当签名和标明日期,应当保证原数据清晰可辨;四、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兽药质量管理档案,设置档案管理室或者档案柜,安全存放、妥善保管,并由专人负责;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并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五、建立下列方面的质量管理文件;1、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和质量承诺;2、各组织机构或人员岗位职责、职权和相互关系;3、对供货单位和采购兽药的质量评估体系;4、入库、出库的质量检查、验收、核对和必要情况下的质量检验;5、运输、储存的管理和所需特定环境、温湿度条件控制管理;6、环境卫生、人员卫生管理;7、定期对设施、设备、仪表的监控管理;8、退回兽药的质量管理,有效期兽药、不合格兽药的清查和处理;9、质量投诉管理,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不良反应的收集、报告,质量信息的收集、公示;10、票据、台账、记录等兽药的采购、运输、保管、销售的有效凭证的管理,存档资料的管理;11、质量管理方面教育、培训、考核的规定;六、建立下列方面的记录;1、人员培训、考核记录;2、温湿度控制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清洁、运行状态记录;3、质量评估记录;4、兽药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出库、销售、清查记录;5、兽药的质量投诉、质量纠纷、质量事故、不良反应和不合格产品、退货的处理情况记录;6、兽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记录;十二质量管理培训考核制度一、企业每年安排两次以上的质量管理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考核,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二、企业安排每季节第一个月初组织企业全体员工进行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兽药安全使用等专业知识培训,由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或聘请专业人员授课,并进行现场考核,成绩记入培训考核档案;三、企业鼓励员工自由参加各种兽药知识培训班,所需培训费由企业承担一半;四、企业员工培训、考核与年终奖金挂钩;十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创造优美、整洁、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二、实行分区卫生责任制;经营场所由营业员负责,实行超市模式,药品摆放整洁、明了,无尘土,每天下班后打扫卫生,每天上班前清洁卫生;仓储场所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实行分区和先进先出管理,每天整理一次药品;三、经营场所和仓库保持通风、采光良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环境温湿度变化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四、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鸟,保证兽药质量;十四经营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一、保持整洁的经营环境、空气、场地应当符合储存要求,营业和储存场所周围不应当有影响兽药质量的污染源;同时不对周围环境、公益场所、居民生活和其他单位造成不良影响;二、营业、仓库等所有场所保持清洁、无杂物、无无污染源;营业场所保持明亮、整洁、货柜、橱窗保持清洁、卫生;三、对易产生污染源的场所、设施、设备定期清洁;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经常进行清洁;确保清洁、卫生、无污染;十五企业员工培训制度一、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企业积极组织质量管理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参加兽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二、企业每年组织一次质量管理,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三、全员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四、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员工培训情况,考核成绩进入培训档案,作为聘用、加薪、晋升的依据;。
兽药质量管理制度
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一、企业员工岗位职责1、本岗位职责依据湖南省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要求制定。
2、企业负责人对公司经营兽药质量服务和工作质量负全面责任。
3、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全公司的质量监督、考核、管理等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4、业务部门及仓库管理人员为本部门的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法规,文件的具体执行,对商品的进、销、存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严防购销伪劣兽药。
5、企业全体员工都应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本岗位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和相关的兽药质量负责。
6、全体人员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对现实的和潜在的质量问题不断地进行检查、发现,及时采取预防或补救的措施。
二、兽药采购管理制度1、兽药采购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3、采购时应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配合质量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确保购进渠道的合法性;4、建立合格供货方及合格经营品种目录,建立完善的供货企业管理档案;5、签订采购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6、要求供货单位提供合法证照、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等审核资料,并复印存档,供兽药管理部门检查;7、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状况、质量状况。
三、兽药验收、入库管理制度(一)兽药质量验收购进兽药的检查验收是兽药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兽药质量、相关证明文件、数量三个方面。
兽药质量的检查验收包括:兽药外观质量的检查和兽药包装质量的检查。
但对兽药内在质量有怀疑时,应送法定兽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收货.1、兽药质量检查验收(1)兽药外观质量检查:主要检查购进兽药是否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检查标准的规定。
(2)兽药包装质量检查外包装:包装箱是否牢固、干燥;封签、封条有无破损;外包装上应清晰注明兽药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有关特定储运图示标志及危险兽药的包装印刷应清晰标准,危险兽药必须符合危险兽药包装标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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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样本(征求意见稿)一、企业员工岗位职责1、本岗位职责依据湖南省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要求制定。
2、企业负责人对公司经营兽药质量服务和工作质量负全面责任。
3、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全公司的质量监督、考核、管理等工作。
并对总经理负责。
4、业务部门及仓库管理人员为本部门的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法规,文件的具体执行,对商品的进、销、存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严防购销伪劣兽药。
5、企业全体员工都应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本岗位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和相关的兽药质量负责。
6、全体人员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对现实的和潜在的质量问题不断地进行检查、发现,及时采取预防或补救的措施。
二、兽药采购管理制度1、兽药采购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3、采购时应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配合质量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确保购进渠道的合法性;4、建立合格供货方及合格经营品种目录,建立完善的供货企业管理档案;5、签订采购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6、要求供货单位提供合法证照,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等审核资料,并复印存档,供兽药管理部门检查;7、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状况、质量状况。
三、兽药验收、入库管理制度(一)兽药质量验收购进兽药的检查验收是兽药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兽药质量、相关证明文件、数量三个方面。
兽药质量的检查验收包括:兽药外观质量的检查和兽药包装质量的检查。
但对兽药内在质量有怀疑时,应送法定兽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收货。
1、兽药质量检查验收(1)兽药外观质量检查:主要检查购进兽药是否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检查标准的规定。
(2)兽药包装质量检查外包装:包装箱是否牢固、干燥;封签,封条有无破损;外包装上应清晰注明兽药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有关特定储运图示标志及危险兽药的包装印刷应清晰标准,危险兽药必须符合危险兽药包装标志的要求。
内包装:兽药的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容器使用合理、清洁、干燥、无破损;封口严密,合格;包装印字应清晰,品名,规格、批号等不得缺项;瓶签粘贴牢固。
(3)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兽药的标签或所附说明书上应明确印有兽药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4)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检查验收,必须注意以下内容:应有包装,并附质量合格的标志。
中药材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产地、发货日期、供货单位。
中药饮片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
2、合法性审核(1)必须是经首营企业审核合格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企业信息与首营企业审核的内容一致。
(2)必须是经首营品种审核合格的兽药产品。
兽药产品的通用名,规格、批准文号、作用用途等项目与首营品种审核的内容一致。
3、兽药数量的验收进行购进兽药数量验收时,应根据所购进兽药的原始凭证逐一核对实物。
(二)兽药产品的入库1、兽药产品在进行逐批(次)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特殊管理兽药必须实行双人验收。
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直接将所验收药品判定为不合格兽药,不能入库:(1)、未经兽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兽药;(2)、整件包装中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兽药;(3)、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合兽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范围,不符合规定、没有规定标志的兽药;4、购自非法兽药市场或生产企业不合法的兽药;四、兽药销售管理制度兽药销售总体原则: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等有关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一、处方药销售管理销售处方药时,应严格执行下述规定:1、处方药要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2、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3、处方的审核、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4、处方按规定保存备查,如不能保留原件,可留存复印件或登记备查。
5、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6、零售中遇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时,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兽医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7、无执业兽药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8、在营业时间内应有兽医(兽药)技术人员在营业现场,并佩带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遇到顾客要求,兽医(兽药)技术人员应负责对兽药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9、认真填写处方药销售记录。
二、非处方药销售管理。
1、陈列的兽药分类摆放,清洁整齐;2、销售人员对客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兽药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兽药交与顾客。
3、收集兽药产品市场信息。
对缺货兽药要认真登记及时报告,货到后及时通知客户购买。
4、收集用户,经销商的兽药不良反应信息,毒副作用信息,报告质量管理人员。
5、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账款、账物、账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保存销售记录至该兽药有效期一年(无有效期保存三年)6、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五、兽药储存保管制度一、兽药的储存管理规定1、色标管理为有效控制兽药储存质量,对兽药按其质量状态区分管理,杜绝库存兽药存放差错,对在库兽药实行色标管理。
兽药质量状态的色标区分标准为:合格兽药——绿色;不合格兽药——红色;质量状态不明确兽药——黄色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
2、搬运和堆垛要求应严格遵守兽药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怕压兽药应控制堆放高度,防止造成包装箱挤压变形。
兽药应按品种、批号相对集中堆放,并分开堆码,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兽药不得混垛,防止发生错发混发事故。
3、兽药堆垛距离兽药货垛与仓间地面、墙壁、顶棚、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设置足够宽度的货物通道,防止库内设施对兽药质量产生影响,保证仓储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4、分类储存管理应按照兽药的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进行分类储存。
特殊管理兽药以及危险品应专库存放。
对于经营量较小且易变色,挥发及融化的品种,应配备避光、避热的储存设备。
对于毒麻中药应做到专人、专帐、专库(或柜)、双锁保管。
5、温湿度条件应按兽药的温、湿度要求将其存放于相应的仓库中。
二、兽药保管管理规定1、陈列兽药会因陈列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影响产品质量,因此陈列的兽药应按月进行检查并记录。
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
2、储存的兽药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特别要注意近效期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缩短检查周期。
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七、仓库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证在库兽药的储存兽药质量。
2、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库房储存条件的监测并采取正确措施有效调控;3、按照兽药储存性质的要求,合理的对兽药进行分类储存4、按兽药储存温湿度条件要求,储存于相应仓库中;5、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天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如温湿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6、对存在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的兽药产品,不得入库;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兽药外包装图示或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怕压兽药应控制堆放高度,合理利用库容;8、兽药产品储存实行货位编号及色标管理;9、兽药应按批号、效期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不同批号兽药不得混垛;10、毒性及麻醉、精神药品应当专柜或专库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11、客户退回的兽药,存放于退货兽药库(区),并做好退货记录;12、不合格兽药应得到有效控制,专人专帐管理;13、设立保管帐卡,按批号正确记载兽药进、出、存动态,保证帐货,帐卡、帐帐相符,及时分析,反馈兽药库存结构及适销情况;14、严格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办理出库;八、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一、销售人员负责销售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反馈的收集。
质管人员负责确认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及其报告和管理。
二、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一)销售的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二)销售的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一)销售人员在销售及用户访问过程中,必须随时收集所销售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记录在《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上;(二)收集到有关不良反应情况,销售人员应在当天将《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上报质管人员;四、药品不良反应的确认和报告:(一)质管人员接到销售人员的《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在一个工作日内赴客户处调查、核实;(二)质管人员将核实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填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中。
五、质管人员随时将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对于严重、罕见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在核实后即刻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九、兽药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兽药经营企业要建立兽药产品质量档案,兽药产品质量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GMP证书、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兽药购入合同,购入记录,销售记录,产品销售凭证,不良反映和退货处理记录、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记录等。
十、经营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1、保持整洁的经营环境、空气、场地应当符合储存要求,营业和储存场所周围不应当有影响兽药质量的污染源。
同时不对周围环境、公益场所、居民生活和其他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2、营业、仓库等所有场所保持清洁、无杂物、无无污染源。
营业场所保持明亮、整洁、货柜、橱窗保持清洁、卫生。
3、对易产生污染源的场所、设施、设备定期清洁。
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经常进行清洁。
确保清洁、卫生、无污染。
十一、企业员工培训制度1、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企业积极组织质量管理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参加兽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2、企业每年组织一次质量管理,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
3、全员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4、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员工培训情况,考核成绩进入培训档案,作为聘用、加薪、晋升的依据。
十二、兽药经营质量承诺制度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加强基础管理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强化全员的质量意识,提高员工素质,不断提高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企业质量管理方针为: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企业质量目标如下:1、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2、确保所经营兽药质量的安全有效;3、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持续改进;4、不断提升公司的质量信誉及品牌效益;5、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