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技术方案(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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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环境状况评估技术方案(暂行)

2011年1月

目录

一、评估范围 (1)

二、评估内容与要求 (1)

(一)水质状况评价 (2)

(二)环境管理状况评估 (6)

三、评估方式 (12)

(一)报送数据 (13)

(二)撰写报告 (13)

(三)征求意见 (13)

四、评估结论 (14)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水平,保障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在《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方案(暂行)》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

城市1集中式2饮用水水源(简称“城市饮用水源”),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简称“地表饮用水源”,包括河流型、湖泊(水库)型水源)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简称“地下饮用水源”)。

地级以上城市(含)饮用水源评估依据本方案;地级以下城市(不含)饮用水源评估工作参照本方案。

当城市饮用水源发生变化时,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将变化情况报环境保护部,经环境保护部备案后于次年调整水源名单。

二、评估内容与要求

城市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包括水质状况评价和管理状况评估2项内容。

1 本技术方案所指的城市,包括县级以上城市和县级政府所在的镇。

2 集中式饮用水源包括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供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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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质状况评价

1.指标定义

城市饮用水源水质状况以饮用水源达标率和水量达标率分别表示。

%100⨯=城市饮用水源总数

用水源之和全年水质达标的城市饮水源达标率 %100⨯=

量城市饮用水源年供水总源供水量之和水质达标的城市饮用水水量达标率 2.评价标准及指标

(1)评价标准

地表饮用水源水质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要求,基本项目表1中的Ⅲ类标准、补充项目表2和特定项目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为达标限值;地下饮用水源水质评价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的要求,表1中的Ⅲ类标准限值为达标限值。

(2)评价指标

依据饮用水源类型的不同分别确定。

地表饮用水源110项指标,分别是:

A、28项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基本项目和表2补充项目共28项指标(COD除外,河流型饮用水源不评价总氮)。

B、35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3特定项目中前35项。

C、45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3特定项目中后45项。

D、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补充指标2项:叶绿素a和透明度。

地下饮用水源39项指标,分别是:

E、必测指标:pH值、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和总大肠菌群,共8项。

F、选测指标:挥发酚、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铁、锰、铜、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氰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和铅,共15项。

G、其他指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除必测和选测指标外的16项指标。

除上述指标外,地方可依据当地情况,增加地下饮用水源监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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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价方法

地表饮用水源的水质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状态评价采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法;地下饮用水源评价采用单项组分法。

4.具体要求

(1)对于地表饮用水源,28项、35项以当年水质月报或月监测数据为依据(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源要求水质月报,其他城市饮用水源要求月监测数据);45项以当年开展的一次全指标监测数据为依据。

(2)对于湖泊(水库)型水源,若湖泊(水库)仅总氮或(和)总磷超标时,需补充富营养化状况评价,若综合营养状态指数TLI≤60,可认定该城市饮用水源水质状况为基本达标。

(3)对于地下饮用水源:必测指标以每月监测数据为依据,选测指标以每年1月、7月监测数据为依据,其他指标以当年开展的监测数据为依据。

(4)若部分指标无监测数据,则对已监测指标进行评价,但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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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明缺测指标的数量和名称。

(5)城市饮用水源因天然背景值或跨界污染造成水质不达标的,须在自查报告中予以特别说明。

因天然背景值造成水质不达标,应在说明中提供该城市饮用水源的供水量、供水服务人口、现状水质、主要超标因子、污染物来源及该城市饮用水源实施水质月报制度或开展月监测以来的水质监测数据;

因跨界污染造成水质不达标,应在说明中提供该城市饮用水源的供水量、供水服务人口、现状水质、主要超标因子、污染物来源及行政区边界(跨界断面)实施水质月报制度或开展月监测以来的水质监测数据。

(6)水质达标是指饮用水源在一定的评价指标范围内,若当月监测的全部指标的评价结果均为达标,则该水源当月的评价结果为达标,其当月供水量即为达标水量,逐月达标的水源则本年度为达标水源;反之,若当月监测的全部指标的评价结果之一为不达标,则该水源当月的评价结果为不达标,其当月供水量相应为不达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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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该水源本年度亦为不达标水源。

(二)环境管理状况评估

1.指标定义

(1)城市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状况

城市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状况以城市饮用水源监测指标完成率和水源自动(在线)监测能力覆盖率分别表示。

%100⨯⨯=城市饮用水源总数量开展监测的城市水源数应监测指标数量的数量城市当年完成监测指标完成率城市饮用水源监测指标

%100(⨯=城市饮用水源总数

的城市水源数量开展自动(在线)监测在线)监测能力覆盖率城市水源自动

(2)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状况以保护区划分完成率表示。

%100⨯=城市饮用水源总数

市饮用水源数量已完成保护区划分的城分率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

(3)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

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状况以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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