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中心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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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二〇一八年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会计核算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会计核算中心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会计核算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表

表五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六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七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表九工资福利支出明细

表十单位运行费支出明细表

表十一业务费支出明细表

表十二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

表十三三公经费预算批复表

第一部分会计核算中心概况

一、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指令;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授权支付与清算业务;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审核、监督、发放;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及其它扣款、补发项目;及时、定期与国库股、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保证账证、账表、账账相符;负责向预算单位提供支付信息查询服务,受理预算单位对支付环节中问题的投诉;负责配合做好县级国库集中收付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

二、会计核算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会计核算中心事业编制42人,实有37人,退休3人。

本单位无下属分支机构,所以本次预算公开仅包括本单位的收支预算

第二部分会计核算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会计核算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314万元,支出预算总计31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分别增加6 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工资增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会计核算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31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14 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会计核算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31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万元,占90 %;项目支出 30 万元,占 1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会计核算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31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人员经费支出 232 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 55 万元,业务费2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会计核算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 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元,本年没有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数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1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会计核算中心2018年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 0 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根据要求公开空白表格。

七、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会计核算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55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会计核算中心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元,本年未安排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计核算中心拟组织对 1 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

及资金 27 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是指会计核算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国库支付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会计核算中心各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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