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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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医院(以下简称“乙方”)
一、战略合作意向
总医院(以下简称乙方)成立于1913年,是一所历史悠久、设备精良、技术领先,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经过近百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技术人才密集、临床学科齐全、仪器设备先进、整体医疗水平较高,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现代化医院。有专业技术人员2800多名;拥有一批知识渊博、造诣精深、誉名中外的老专家和一批经验丰富、素质优良、具有突出专科特长的中年技术骨干,还有一大批基础理论扎实、勇于开拓进取、在专业技术领域脱颖而出的后起之秀。与几十家医院建立了网上会诊,与近百家地方医院建立了技术协作网,积极参加地方卫生事业改革,定期安排专家医疗队深入基层农村开展送医送药和义诊活动,为患者进京就医开通了绿色通道。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了树立起自己的连锁品牌形象,乙方能为甲方业主的医疗服务和健康指导提供高质量的优惠服务,为甲方创造价值,实现品牌的强强联手并走向共赢。基于此良好基础,双方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乙方设立连锁的医疗机构,并提供医疗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二、战略合作的目的
1、用房地产配套健康医疗的运营模式,使得双方在各自领域内的强势品牌得以联合,使甲方业主在享有高尚居住环境的同时,其也可以享有高品质医疗就诊服务,缓解目前健康医疗需求与供给的矛盾;
2、探索医疗合作为健康主体、充分整合社会各方优势资源医疗配套的崭新体制,提升甲方所开发项目区域内医疗、健康养生居住环境发展水平,为甲方带来更多的品牌溢价及为乙方提供更大的健康医疗空间;
3、利用乙方成功的健康医疗经验和丰富优质的医疗资源,与甲方共同建设适合全国的学习型社区,打造领先的社区健康医疗服务机构。
三、战略合作的基本原则
1.双方彼此尊重对方的企业文化与发展战略;
2.双方应向社会承认对方为己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合作期间可在地产所开发项
目企业宣传推广中使用《总医院》品牌和标识系统,并宣传战略合作关系;
3.合作期间在同一区域对地产所开发的项目优先提供配套医疗服务;
4.甲、乙双方定期沟通,互相了解对方的发展方向和计划,以利今后开展双方针
对具体项目的合作事宜。
四、合作范围和形式
1、双方合作的范围,是甲方所开发地产项目的配套健康医疗服务方面引入乙方的医疗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医疗、健康养生指导、就诊绿色通道等;
2、自2012年-2017年期间提供不超过70套房源的优惠,甲方应承诺乙方高级职称人员服务于孔雀城或为孔雀城做出贡献的人员如在甲方购房可按15%的成本价格给予优惠;甲方按第一年为20套房源、后四年每年为12套房源,提供给总医院优惠房源;
3、乙方承诺利用自身医疗资源,在符合乙方战略发展的情况下优先为甲方所开发的地产项目提供配套医疗服务;
4、甲方负责按政府对小区配套的要求,建设相应的医疗设施,建设标准和理念符合乙方的协作特色和要求。乙方负责提供医疗资源和优势品牌,并组织知名的专家师资力量,高质量的配置甲方所开发地产项目的配套社区医疗;
5、乙方有义务在甲方所开发房地产项目进行义诊、专家讲座并且承诺甲方业主在乙方门诊部具有优先就诊、优先住院、优先治疗等服务;
6、乙方可以允许甲方可在所开发地产项目的推广中使用乙方品牌和标识系统,并宣传其医疗服务内容,免除品牌使用费,并配合甲方销售活动。
7、如在甲方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内乙方所发生医疗问题,均有乙方负全面责任,与甲方无关。
8、合作期间依地产开发进度需求,由总医院投资永定河孔雀城门诊部、潮白河孔雀城门诊部的医疗配套服务。
五、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租赁期限及相关费用
1、甲方现提供给乙方的有合法权利的房屋位于:京开高速与永定河交汇处。
2、房屋建筑面积约_3252.33__平方米,未包含门诊部前庭院。
3、租赁期自2012_年__9_月__1_日起至_2027年_8_月_31_日止。
4、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为免租期。
5、甲方办理减免期内的物业/水/电/租赁等所有费用手续。
六、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承担房屋主体结构、屋面防水、外门窗、外装修、水暖电管线及附属设备、设施等的维修责任,其自然损坏及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承担室内装饰、室内门窗等,其它乙方自行增加设施部分由乙方自行修缮,甲方可委派物业进行有偿维修服务。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房屋的结构和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拆除。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
七条甲乙双方的其他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协助乙方与物业、绿化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房屋具备水、电、燃气、暖气等的使用条件,并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3)甲方负责门诊部的全部装修,并达到正常开业标准。
4)甲方变更帐户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帐户变更导致乙方付款延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负责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并承担费用。
6)甲方协助乙方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明,并配备齐全的消防灭火器材。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房屋自主进行经营和管理。
2)建立起高效、优质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承担门诊部医疗设施设备投入,承担门诊部免租期后的水、电、燃气、供暖、物业管理费等租赁房屋使用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4)对所属工作人员严格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各项规定,所用人员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标准要求。发生一切事故,责任均自行承担。
5)当甲方完成门诊部全部装修并符合开业条件时,将场地交付乙方,乙方确保正常开业运营。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