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扶弱势群体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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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兴府发…2011‟23号
广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帮扶弱势群体的实施意见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解决全镇弱势群体在基本生活、居住、就业、就医、子女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现就帮扶弱势群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帮扶弱势群体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以提高弱势群体的生产能力和生活保障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政府救助和社会扶助工作,努力创造物质条件和良好环境,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使帮扶弱势群体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轨道。
帮扶弱势群体的原则: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原则,做到应保尽保;二是自救和帮扶相结合的原则,鼓励自力更生,扶助发展;三是资源有效利用原则,政府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在政策、资金、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帮助;四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到程序、结果公开,办事公道,最弱者优先;五是动态管理原则,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
弱势群体的对象和范围:弱势群体是指暂时不能形成现实生产力,其经济收入低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群体。
二、基本任务
切实落实国家、省有关方针政策,发挥政府引导和社会扶助作用,动员一切有效资源,为我镇弱势群体提供生活、生产和发展保障。
1.就业。创新就业服务体制,为弱势群体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转变为公
益性服务机构,并设立劳动服务站,形成就业服务网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开发一定数额的就业岗位,确保每一户弱势群体家庭有就业能力的人有一人就业。弱势群体人员自谋职业的,各相关部门要提供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金融部门要设立信贷专户,在小额资金贷款上给予优先安排。
2.医疗。鼓励社会及单位扶助、捐赠,对弱势群体就医者给予适当补助。各医疗单位要根据条件,在有关费用上给予适当减免;要提供优质服务,创造条件,设立“爱心”病房。
3.教育。认真落实国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政策,保证弱势群体子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对其子女减免杂费,不得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加强残疾、弱智等特殊儿童教育,要加大投入,不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设施条件;鼓励社会兴办特殊儿童学校。
4.法律援助。支持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代理刑事民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公证事务等法律援助。各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要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责任,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提倡法律工作者为弱势群体献爱心,主动帮扶,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三、主要措施
1.结对帮扶。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要实行结对帮扶,要联系一个组,每个组负责人至少要联系一个家庭户,镇属部门负责人要联系一个企业,各企业负责人联系本企业一个家庭,要层层分解责任,实行结对帮扶。
2.落实责任。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要制订帮扶实施办法。镇民政部门负责其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村建部门负责住房管理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和再就业帮扶工作;团委负责帮扶子女就学工作,尽快制订帮扶弱势群体子女就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司法部门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同时,把帮扶弱势群体工作列入各村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筹措资金。要建立帮扶弱势群体专项基金。财政所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尽可能增加救助资金的比例,保证社保资金和救助资金的及时到位和足额发放。建立健全接受社会捐助机构,设立社会慈善基金,接受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工会组织要积极组织职工建立自救互助基金,开展互助活动。金融部门要增加小额贷款,支持弱势群体创办经济实体。
四、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成立帮扶弱势群体领导小组,
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处理帮扶弱势群体的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认真组织落实帮扶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2.规范管理。要加强帮扶工作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协调一致的社会救助、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弱势群体人员认定标准、申请批准、享受保障、退出保障和其他救助的监测管理程序。实行帮扶优待证制度,由帮扶弱势群体办公室统一发放帮扶优待证,帮扶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保证帮扶救助的统一性和时效性。充分利用现代电子技术,尽快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政、医疗、房管等部门的信息交换网络。建立弱势群体人员档案,及时掌握城镇弱势群体的动态。
3.严格监督。加强纪律监察和社会监督。要定期对帮扶弱势群体资金的使用、发放等工作进行纪律监督;要加强对帮扶工作的程序、对象、救助标准的监督;要加强对帮扶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纪律监督。镇政府有关部门都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帮扶工作的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帮扶工作行动缓慢、不认真履行责任、推诿扯皮造成恶劣影响者,严格责任追究。
4.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帮扶的重大意义和政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同时搞好帮扶工作中的典型宣传。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帮扶工作,济贫解困,奉献爱心。工、青、妇、残联等社会团体,要利用联系群众渠道广泛的优势,吸引社会各界的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社会扶贫帮困的良好社会风气,使每一个弱势个体享受到政府的关爱和社会的温暖。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