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2013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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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技术标准
广州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
(2013年修订版)
目次
1 总则 (1)
2 电网规划的主要原则 (2)
3 电网规划设计一般技术规定 (3)
3.1 供电区分类 (3)
3.2 负荷预测 (4)
3.3 电压等级 (4)
3.4 容载比 (5)
3.5 安全性 (5)
3.6 供电可靠性 (5)
3.7 线损控制 (6)
3.8 中性点接地 (6)
3.9 短路电流 (6)
3.10无功补偿及电压调整 (7)
3.11电能质量控制 (8)
3.12通信干扰 (10)
3.13绿色电网与环保 (10)
4 110 kV及以上电网一次部分 (13)
4.1 电厂接入系统 (13)
4.1.1 一般电厂接入系统 (13)
4.1.2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 (13)
4.1.3 厂网协调 (13)
4.2 网架结构 (14)
4.2.1 220 kV及以上网架规划 (14)
4.2.2 110 kV网架规划 (15)
4.3 变电站 (15)
4.3.1 变电站布点要求 (15)
4.3.2 变电站新建和扩建关系 (16)
4.3.3 变电站选址要求 (16)
4.3.4 变电站用地要求 (16)
4.3.5 变电站建设型式 (17)
4.3.6变电站规模和电气主接线方式 (17)
4.3.7 变压器主要参数 (18)
4.3.8 变电站其它 (19)
4.4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 (20)
4.4.1 110kV及以上架空线路 (20)
4.4.2 110kV及以上电缆线路 (22)
5 110 kV及以上电网二次部分 (26)
5.1 继电保护 (26)
5.2 安全自动装置 (32)
5.3 电网自动化 (33)
5.4 通信网络 (39)
5.5 计量 (46)
6 20kV及以下配电网 (51)
6.1 相关定义 (51)
6.2中低压配电网一般要求 (52)
6.3 中压电缆网 (53)
6.4 中压架空网 (56)
6.5 混合型网架 (58)
6.6 开关站和配电站 (58)
6.7 中低压配网通道 (61)
6.8 低压配电网 (62)
7 配电自动化 (64)
7.1 总体原则 (64)
7.2 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及信息集成原则 (64)
7.3 配电终端监控选点原则 (64)
7.4 配电自动化通信通道建设原则 (66)
7.5 配电自动化电源建设及配置原则 (66)
7.6 馈线自动化建设原则 (67)
7.7 配电开关自动化改造原则 (67)
8 客户供电原则 (68)
8.1 负荷分类 (68)
8.2 客户分类 (68)
8.3 客户供电方式及接入原则 (68)
8.4 对特殊客户供电的技术要求 (70)
8.5 客户端的无功补偿 (71)
8.6 客户端谐波的控制 (71)
附录参考的规程规范、标准等资料汇总 (72)
1 总则
1.1为促进广州电网规划设计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的现代化电网,完善电网结构,降低电网风险,提高供电可靠性,降低电网损耗,提升电能质量,提高经济性和安全环保水平,提高电网科技含量,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满足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特制定本原则。
1.2本原则以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导则、规程和规范为基础,结合广州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1.3本原则规定了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管理的各级电网规划、输变配电工程设计、建设和改造等阶段应遵循的主要规划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广州各电压等级电网发展规划编制与输变配电工程的设计工作;对于接入广州电网的电厂、大用户也应参照本原则执行。
2 电网规划的主要原则
2.1 电网规划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节能环保政策,贯彻南方电网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电网,满足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2.2 规划年限和任务
2.2.1 电网规划应遵循“远近结合、远粗近细”的思路开展工作,按年限可分为近期规划(5年以内)、中期规划(5-15年,含5年规划)、长期规划(15年以上),一般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相一致。2.2.2电网滚动规划系在电网近、中期规划指导下,对电网逐年滚动优化和调整;滚动规划编制的主要目的是为指导和安排电网下一阶段新建和改造输变电项目的建设。
2.3 电网规划编制要求
2.3.1电网规划的编制,应以调查分析为依据,统筹考虑优化电网结构,研究提出解决电网薄弱环节的措施,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注重电网整体经济效益,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适应性。
2.3.2电网规划编制时,应重视电网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电网规划与电源规划、电网规划与新能源规划、广州电网与周边区域电网规划、广州各区(市)电网规划的协调。
2.3.3电网规划包括输电网规划和配电网规划。电网规划应以政府制定的电源规划方案为基础,实现电网与电源的协调发展;应促进输电网与配电网协调规划、一次系统与二次系统协调规划,促进电网规划与技改规划的协调,保证电网的整体协调发展。
2.4 电网规划的要求
2.4.1 电网规划在城乡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开展,是城乡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确定的走廊和站址应纳入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予以保护。
2.4.2 输电网规划应以坚持化解电网风险与投资效益综合最优为原则,配电网规划应以规范配网接线、提高供电可靠性为原则。
2.4.3 电网规划应把握电网新技术发展方向,积极谨慎应用新技术,提升电网技术水平,保证广州电网技术领先、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