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工作操作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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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为规范资产评估业务的操作,保障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公正,特制定本规程。

二、资产评估业务的程序(一)接受委托。

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当与委托方签订评估合同,明确评估范围、时间和费用等内容。

(二)实地勘察。

评估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和要求,对评估对象进行实地勘察,并收集相关资料。

(三)数据分析。

评估机构应当对所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细致分析,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客观、准确地评估资产的价值。

(四)编制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应当根据勘察和分析结果,编制评估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委托方。

(五)质量审查。

评估机构应当对评估报告进行质量审查,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符合评估标准和规定。

(六)报备监管部门。

评估机构应当将评估报告报备给相关监管部门,接受监督和管理。

三、资产评估业务的注意事项(一)独立性原则。

评估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受委托方、评估对象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二)保密原则。

评估机构应当严格保守委托方和评估对象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评估信息。

(三)专业水平。

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技能,确保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四)遵守法律法规。

评估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有违规行为。

四、资产评估业务的责任评估机构对于因评估报告错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其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附则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评估机构负责具体执行。

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评估机构应当按相关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罚。

本规程由评估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工作规范制度}资产评估工作操作标准规范

{工作规范制度}资产评估工作操作标准规范

{工作规范制度}资产评估工作操作标准规范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目录流动资产评估长期投资评估房屋建筑物评估机器设备评估递延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整体资产评估负债评估一、流动资产评估1、货币资金(1)评估过程◆用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货币资金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并填制现金盘点表。

如果帐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索取所有银行帐户基准日时的银行对帐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所有的银行帐户进行函证。

◆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存款明细帐进行核对。

◆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的未达帐项逐项了解其原因,对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银行余额调节表中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相关银行的函证地址、邮编等资料◆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现金盘点表◆银行询证函◆填制函证情况表,并写出函证情况说明,主要写出函证结果不符的原因及处理情况2、短期投资(1)评估过程◆用短期投资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短期投资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短期投资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了解投资种类、变现能力及其他需要了解的特殊事项。

对无法变现的有价证券,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字、盖章)。

◆对上市的有价证券,应根据其在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持有量计算有价证券在评估基准日时的价值。

资产评估程序、规范

资产评估程序、规范
(2)资产权属关系的确认
权属关系的确认是在核实资产有无及其状态之后,确认其归属关系。权属关系一般分为所有权和使用权。
(3)资产财务状况的核对
主要是核实资产的原始价值、现值,作为估价结果的对照,注意价值差异的分析,保证估价结果的客观。
(四)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1、资产评估人员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应当考虑下列相关信息:
1、现场查勘的内容
现场查勘是对资产状况进行实地考察。在核实资产的实际功能、核对帐物的真实性、可靠性的共同点的基础上,还应区别不同的评估方法所必须相关的查勘要求,旨在为正确评估提供第一手资料;
(1)资产实物状态的确认
资产实物的确认是对资产实物状态的清查核定。以动产为主的评估,物体的确认重点是型号、产地、数量、成新度及目前状况等;以地产为主的评估,物体的确认重点是坐落、地号、面积及附着物状态等;以房产为主的评估,物体的确认重点是建筑结构、构造、用途、成新度及地段坐落、区域环境等。
(五)、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应当将资产评估程序的组织实施情况记录于工作底稿,并将主要资产评估程序执行情况在资产评估报告中予以披露。
(3)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亦称公允市价法。其计算公式为:资产评估价值=全新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值因素。
(4)清算价格法
清算价格法是指企业在破产清算时,按流动资产拍卖时可变现的价值重估价值。
7、长期投资及其他资产评估
长期投资是指企业投入财力(包括本企业和企业以外的投资活动),以期获得投资报酬的活动和行为;包括:债券、股票等。
评估方法:收益法、成本法
(1)收益法
无形资产转让和投资价格的评估,是指以无形资产作为投资手段或确认的转让对象所进行的评估,或者说,是将无形资产作为获利能力进行的评估。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一、背景介绍资产评估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客观、准确评估的过程。

在金融、投资、公司运营等领域中,资产评估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资产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一套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是必要的。

二、评估范围资产评估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企业资产、知识产权、金融资产等。

评估工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扩展评估范围,以确保全面评估。

三、评估程序1. 资产信息收集资产评估前,需要收集评估对象的相关信息。

包括资产的基本情况、历史数据、市场变化等。

这些信息将为后续评估提供依据。

2. 评估方法选择根据资产的特点和评估目的,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常用的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评估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并严格按照所选方法进行评估。

3. 数据分析和计算评估人员应对收集到的资产数据进行分析,并进行相应的计算。

针对不同的评估方法,有不同的计算要求。

评估人员需要熟悉各种计算方法,确保计算结果准确可靠。

4. 评估报告编制评估报告是资产评估的重要成果之一。

评估人员应编制完整、准确的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评估目的、评估方法、数据分析和计算过程、评估结果等。

评估报告需要清晰、易懂,并包含必要的图表和说明。

四、评估人员要求1. 专业能力评估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知识,了解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

对于不同类型的资产,评估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2. 中立公正评估人员应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关系的干扰。

评估过程中不得接受外部压力或影响,评估结果应客观真实。

3. 保密能力评估人员需要具备保密能力,确保评估对象的信息不被泄露。

评估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不得将评估对象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五、质量控制措施为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作为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应采取以下质量控制措施:1. 内部审查评估机构应设立内部审查机构,对评估工作及评估结果进行审查。

确保评估过程中不出现错误或违规行为。

2. 外部验证评估结果可以通过与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进行交流、验证。

资产评估工作规范

资产评估工作规范

资产评估工作规范资产评估是对财务会计报表中的各类资产进行评估、估价、鉴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保证资产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制定一套完善的资产评估工作规范势在必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资产评估工作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评估范围与对象资产评估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债权债务等各类可估价的财务资产。

评估对象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计师、投资者以及其他相关方,同时也包括公司内部部门与决策层。

二、资产评估准则与方法1. 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包括基准日、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可变现价值等。

评估师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行业标准,确保评估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2. 评估方法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资产评估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评估师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并明确评估过程中所用到的数据来源和调整方法。

三、评估报告的编制与要求1. 报告结构评估报告应包括封面、目录、摘要、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结果、附注等部分。

报告结构应简洁清晰,便于读者查阅。

2. 报告内容与要求评估报告应准确、完整地呈现资产评估的过程和结果。

对于评估对象的描述、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运用、数据的收集与整理,都应详细说明。

报告还应包括评估师的资格证明以及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四、评估师的职责与要求1. 职责评估师作为资产评估的专业人士,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精神,严守职业操守,保证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评估师还应遵守保密义务,确保评估数据和信息的安全。

2. 要求评估师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资产评估准则、方法和工作流程。

评估师还应持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并通过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五、评估结果的使用与披露评估结果应根据评估目的进行合理使用,包括决策依据、贷款审批、投资分析等。

对于涉及上市公司的评估结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披露,并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资产评估操作规程

资产评估操作规程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评估程序—基本要求. 3第三章评估程序—具体要求. 4第四章流程规范—业务约定书. 10第五章流程规范—资产评估资料清单(1) 11第六章流程规范—核心程序(1) 12第七章流程规范—工作底稿(1) 47第八章附则. 50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控制执业质量及风险,提高执业水平及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办法、资产评估相关准则、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所称资产评估,是指本单位评估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三、本规程所称评估程序,是指本单位评估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所履行的系统性工作步骤。

四、本规程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本单位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本单位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五、本规程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本单位评估人员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

六、本规程所称机器设备,是指人类利用机械原理以及其他科学原理制造的、特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有形资产,包括机器、仪器、器械、装置、附属的特殊建筑物等。

七、本规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

八、本规程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九、本规程适用于资产评估业务及与其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作为统一标准及规范,指导本单位评估人员履行评估程序,实施工作目标, 撰写评估报告,编制和管理工作底稿。

十、本单位评估人员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及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时,应遵守适用的资产评估行业相关准则;从事本规程未详细规定的特定资产评估业务及与其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时,应遵守或参照适用的相关规定,如:珠宝首饰的评估应遵守《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应遵守《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应遵守《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及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时,应同时遵守国家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

资产评估师工作流程与规范

资产评估师工作流程与规范

资产评估师工作流程与规范资产评估是指根据特定的评估标准对各类资产进行价值估计和评估的过程。

在金融、房地产、企业重组等领域中,资产评估扮演着重要角色。

资产评估师作为专业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人员,对工作流程和规范有着严格要求。

本文将介绍资产评估师的工作流程,并讨论相关的规范和准则。

一、资产评估师工作流程1. 收集资料资产评估师在进行评估之前,需要收集与评估对象相关的各类资料。

这些资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财务报表、市场调研数据、行业报告、经济数据等。

评估师需要通过搜集和整理这些资料,为后续的评估提供准确的基础信息。

2. 制定评估方案评估师基于收集到的资料,制定评估方案。

评估方案包括评估的具体目标、评估方法和评估准则等。

在制定评估方案的过程中,评估师需要充分考虑评估对象的特点和所处的市场环境,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3. 估值方法选择在实际评估中,评估师需要根据资产的类型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估值方法。

常见的估值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

评估师需要熟悉各种估值方法的原理和应用范围,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数据分析与处理评估师需要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

这包括对财务数据的审核和调整,对市场数据的筛选和整理等。

评估师需要运用统计学和财务学的知识,对数据进行合理的加工和处理,以便于后续的估值计算和分析。

5. 估值计算与分析评估师在完成数据的处理后,根据所选的估值方法进行具体的估值计算和分析。

这部分工作需要评估师具备扎实的财务和经济学知识,以及一定的专业经验。

评估师需要根据估值方法的要求,对数据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运算,得出准确的估值结果。

6. 报告撰写评估师在完成估值计算和分析后,需要将评估结果整理成报告形式。

报告应包括评估方法和步骤的说明、数据和计算的展示,以及评估师的结论和建议等。

报告应具备清晰、准确、完整的特点,以便于相关方对评估结果的理解和参考。

二、资产评估规范与准则资产评估师的工作需要依据一定的规范和准则进行。

中评协[1996]0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中评协[1996]0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第十条 现行市价法是指在市场上选择若干相同或近似的资产作为参照物,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将被评估资产分别与参照物逐个进行价格差异的比较调整,再综合分析各项调整结果,确定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现行市价法的适用条件为:
1.存在着三个及三个以上具有可比性的参照物;
2.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并且可以量化。
第五条 资产评估要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资产评估要由具有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机构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公正性机构独立进行操作,不受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评估机构及操作人员与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客观性原则是指评估人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委托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行业管理规定,并做到内容全面、具体,含义清晰准确。
涉及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资产评估项目,应由委托方按规定办妥资产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评估业务委托。
第二十二条 评估基准日是评估结论开始成立的一个特定时日。在形成评估结论过程中所选用的各种作价标准,依据也要在该时点有效。
为适应我国资产评估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资产评估工作水平和效率,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准确、合理,规范资产评估操作,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特发布《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本规范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及时转发给本地资产评估机构,并在评估实践中遵照执行。
附件: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一九九六年五月七日
一个评估项目只能有一个评估基准日。在征求委托方意见的基础上,评估机构选定评估基准日。选择的评估基准日,应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准确划定评估范围,准确高效地清查核验资产,并合理选取评估作价依据。评估过程中要及时地调整不适宜的基准日。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业务操作,提高评估精度和效率,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包括以下内容:评估业务流程、评估师资格要求、评估报告撰写规范、保密和诚信要求等。

第二章评估业务流程第四条评估机构应当明确评估业务的流程和操作要求,包括接受委托、收集资料、实地勘察、数据与信息分析、评估方法选择、评估计算、评估报告撰写、报告审核和发布等环节。

第五条评估机构应当建立评估业务流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评估流程的可追溯性和可审计性。

第三章评估师资格要求第六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评估师资格标准,包括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道德等要求。

第七条评估机构应当对评估师进行考核和培训,提高评估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八条评估机构应当建立评估师注册制度,确认评估师的资格和权限,并及时更新评估师名录。

第四章评估报告撰写规范第九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评估报告撰写规范,明确报告结构、内容和格式要求。

第十条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数据和分析。

第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准确,不得夸大事实和隐瞒重要信息。

第五章保密和诚信要求第十二条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应当遵守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定,保护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应当确保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不受任何利益干扰。

第十四条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应当遵守评估行业的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章监督和管理第十五条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评估业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应当配合相关监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认证。

第十七条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手册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手册
◆一般要求:存货的抽查数量应达到40%以上,价值量应达到60%以上;并对质量状况、成新率进行记录、评价
④分项目的具体要求
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索取申报表,并核对各级合计数是否正确。
◆核对申报总计数与明细帐是否一致。
◆了解是否有一年以上未清理的在途材料,如果有,了解原因,并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章)。
◆索取产成品(库存商品)盘点表。
索取所有应收票据的复印件与申报明细表逐项核对。对于在评估现场工作日已变现的应收票据,应由企业对变现金额及变现情况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逐项了解应收票据的可变现情况。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
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
应收票据பைடு நூலகம்报明细表。
应收票据复印件
对可能和已经坏帐的应收票据出具坏帐原因、坏帐金额、及有关坏帐依据(如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的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其他应收款申报明细表。
根据评估人员的要求提供债务人的地址。
对其他应收款中不能收回的项目,要求企业出具有关证明。
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
债务人死亡、失踪、对方企业长期亏损无力偿付等其他情况,应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
帐龄分析表
回函情况汇总表
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
◆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
◆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对银行余额调节表中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相关银行的函证地址、邮编等资料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3篇)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1. 为规范资产评估业务操作,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在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时的操作。

二、业务承接1. 评估机构在承接资产评估业务时,应充分了解委托方的需求,明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

2. 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3. 评估机构在签订协议前,应审查委托方的资质、资产状况及相关材料,确保符合评估要求。

三、评估准备1. 评估机构应组织评估团队,明确评估人员职责,确保评估团队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 评估机构应根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基准日,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和评估指标。

3. 评估机构应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资产权属证明文件;(2)资产清单及账目;(3)资产使用状况及收益情况;(4)市场交易信息;(5)宏观经济、行业及政策环境;(6)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四、现场调查1. 评估人员应实地调查资产状况,了解资产的使用、维护、运营等情况。

2. 评估人员应收集、核实相关数据和信息,确保评估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评估人员应关注资产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说明。

五、评估实施1. 评估人员应根据评估方案,采用适当的方法对资产进行评估。

2. 评估人员应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经验和市场分析,对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界定。

3. 评估人员应关注评估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六、评估报告1. 评估报告应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评估结果。

2. 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评估机构基本信息;(2)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3)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和评估指标;(4)评估结果及分析;(5)评估过程中的风险及防范措施;(6)评估人员声明。

七、质量控制1. 评估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评估业务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一、引言资产评估是指对各类资产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以确定其价值的过程。

准确评估资产价值对于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和资本市场的有效发挥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资产评估操作,提高评估准确性和公信力,制定本。

二、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资产评估过程中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准时性,评估者应公正、公平、诚信、守信地履行其职责,不得有违规行为。

2. 客观独立原则资产评估应基于客观的评判方法和标准,评估师应独立行使职责,防止受到利益相关方的不当干扰。

3. 安全可靠原则资产评估应确保评估过程和评估结论的安全可靠,评估师应妥当保管相关资料和业务奥秘,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三、操作流程1. 评估委托评估委托双方应签订评估合同明确评估内容、标的资产以及评估费用和支付方式等因素,明确评估师的权益和责任。

2. 信息调查评估师应针对评估对象的不同特点,收集、整理和核实相关信息,确保评估过程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计算评估价值评估师依据资产的特点,接受合理的评估方法和模型,对评估对象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计算出评估价值。

4. 编制报告评估师应编制详尽的评估报告,包括评估对象的基本状况、评估方法和过程、评估价值以及相关风险提示等内容,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5. 报告批阅评估报告应由评估师主管或独立批阅人进行批阅,确保评估结论及其依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6. 报告发布评估报告应准时发布给委托方,同时依据需要进行公开披露,确保市场公平来往和信息透亮。

四、风险提示1. 评估风险评估师应针对评估对象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熟识和评估,确保风险合理计量和评估价值的准确性。

2. 职业道德风险评估师应恪守职业行为规范,不参与不正当的协议定价或虚构来往,确保评估结果客观、真实和可信。

3. 法律风险评估师应熟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评估过程合法合规,防止因评估操作不当造成法律责任。

五、监督管理1. 评估机构监管评估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评估师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评估操作规范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手册范本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手册范本
对权属不明确的票据(如:用于抵押、质押的票据等),应由企业提供详细的文字说明(签名、盖章)和抵押、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对可能坏帐、已经坏帐的票据,要求企业出具坏帐原因、坏帐金额、及有关坏帐依据(如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的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应收票据在评估基准日的贴现率
◆了解各类包装物的核算、计价方法。
◆在申报表中选取一定量样本与实物核对;在现场选取一定量样本与申报表核对;并对质量状况、成新率进行记录、评价。
◆填制包装物抽查盘点表*。
◆根据申报表帐面价值并考虑了解的具体情况确认评估值。
委托加工材料
◆索取申报表,并核对各级合计数是否正确。
◆索取委托加工合同。
◆核对申报总计数与明细帐是否一致。
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
◆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
◆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对银行余额调节表中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相关银行的函证地址、邮编等资料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A:根据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分析企业待摊费用摊销方法是否合理,摊余金额是否正确。如果企业申报金额不正确,则应计算正确的摊余金额。
B:如果待摊费用对应的资产为实物资产,则应按实物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检查有无不属于待摊费用性质的会计事项,有无长期未结清的待摊费用,如有,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
◆应收股利申报明细表。
被投资单位关于发放股利的董事会决议。
对应收股利中不能收回的项目,要求企业出具有关说明。

资产评估操作实施细则

资产评估操作实施细则

资产评估操作实施细则引言:资产评估是指对企业或个人的资产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旨在确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质量,以便为企业的发展、投资或贷款等决策提供依据。

一、评估规范和标准: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确保评估工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2.统一评估指标和标准,确保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公正性;3.评估过程中应遵循客观、公正、独立、保密的原则,杜绝利益冲突的行为。

二、资产评估操作步骤:1.确定评估目的和范围:明确评估的目的,例如确定资产价值、申请贷款或进行投资决策等,并确定评估的范围;2.收集资料和信息:搜集与评估对象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证书、财务报表、合同文件、调查报告等;3.实地调研和勘察:对评估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和勘察,对有关资产进行实地观察,并进行必要的测量和测试工作;4.数据分析和处理:对收集到的资料和信息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和处理,以便得出准确的评估结果;5.评估模型选择和应用: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评估模型,并将数据输入模型进行评估计算;6.评估结果报告编制:将评估结果以报告的形式呈现,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对象的基本信息、评估方法和过程、评估发现和结果等;7.审核和确认:评估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内部审核和审查,并由相关负责人确认和签字;8.报告提交和讨论:将评估报告提交给委托方,并与委托方进行讨论,解释评估结果并回答相关问题;9.报告备案和存档:评估报告经委托方确认无误后,备案存档,作为资产状况的证明和相关决策的依据。

三、操作注意事项:1.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2.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评估准则,杜绝利益冲突的行为;3.评估过程中要保持客观、公正、独立的态度,不受他人干扰和操控;4.评估结果应真实、准确,并且以可理解的方式进行呈现;5.评估报告应及时提交给委托方,并与委托方进行沟通、讨论;6.评估报告的保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保证评估结果的可追溯性和证明性。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doc 54页)8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doc 54页)8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doc 54页)8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目录流动资产评估长期投资评估房屋建筑物评估机器设备评估递延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整体资产评估负债评估◆用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货币资金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并填制现金盘点表。

如果帐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索取所有银行帐户基准日时的银行对帐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所有的银行帐户进行函证。

◆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存款明细帐进行核对。

◆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的未达帐项逐项了解其原因,对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银行余额调节表中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相关银行的函证地址、邮编等资料◆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现金盘点表◆银行询证函◆填制函证情况表,并写出函证情况说明,主要写出函证结果不符的原因及处理情况1、短期投资(1)评估过程◆用短期投资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短期投资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短期投资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了解投资种类、变现能力及其他需要了解的特殊事项。

对无法变现的有价证券,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字、盖章)。

◆对上市的有价证券,应根据其在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持有量计算有价证券在评估基准日时的价值。

◆对非上市的债券,应根据票面利率或约定利息率、面值计算债券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本息和。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为规范资产评估操作,提高资产评估审核确认工作水平和效率,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并在审核确认评估报告以及检查监督评估工作中贯彻执行。

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反映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为以后修改提供参考。

附件: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一九九六年五月七日附件: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资产评估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资产评估工作水平和效率,保障资产评估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特制定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范”)。

第二条本操作规范用于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确定资产现行公允价格而进行的各项资产评估,包括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利益主体变动时按规定进行的资产评估及其审核验证。

第三条本操作规范为资产评估基本操作的规范意见,评估人员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因为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本规范之外的或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方法时,须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专门予以详细说明。

第四条本操作规范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修改和重新颁布。

第二章资产评估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第五条资产评估要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资产评估要由具有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机构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公正性机构独立进行操作,不受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评估机构及操作人员与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客观性原则是指评估人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翔实可靠资产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特定目的,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用资产评估基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实施时间】1996-05-07【发布单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为规范资产评估操作,提高资产评估审核确认工作水平和效率,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并在审核确认评估报告以及检查监督评估工作中贯彻执行。

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反映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为以后修改提供参考。

附件: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资产评估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资产评估工作水平和效率,保障资产评估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特制定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范”)。

第二条本操作规范用于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确定资产现行公允价格而进行的各项资产评估,包括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利益主体变动时按规定进行的资产评估及其审核验证。

第三条本操作规范为资产评估基本操作的规范意见,评估人员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因为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本规范之外的或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方法时,须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专门予以详细说明。

第四条本操作规范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中国资产评估会协会负责修改和重新颁布。

第二章资产评估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第五条资产评估要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资产评估要由具有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机构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公正性机构独立进行操作,不受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评估机构及操作人员与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客观性原则是指评估人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特定目的,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用资产评估基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

资产评估规范最新标准

资产评估规范最新标准

资产评估规范最新标准资产评估是确保资产交易公平、合理的重要环节。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资产评估规范也在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

以下是最新标准的资产评估规范概述:一、资产评估的目的与原则资产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交易双方在资产交易中的利益得到公平对待,评估结果应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独立性。

评估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客观性原则:评估结果应基于事实和数据,不受个人主观意愿影响。

- 公正性原则:评估过程应公平对待所有利益相关方。

- 独立性原则: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保持独立,避免利益冲突。

二、资产评估的范围与对象资产评估可以涵盖各种类型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固定资产:如房地产、机器设备等。

- 流动资产:如库存、应收账款等。

- 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等。

- 投资资产:如股权、债券等。

三、资产评估的方法资产评估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成本法:考虑资产的重置成本减去折旧和损耗。

- 市场法:根据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 收益法:基于资产产生的预期收益进行评估。

四、资产评估的程序资产评估应遵循以下程序:1. 确定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

2. 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

3. 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4. 进行评估计算和分析。

5. 形成评估报告。

五、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评估目的和背景。

- 评估对象的详细描述。

- 评估方法的选择和理由。

- 评估过程和计算过程。

- 评估结果及其解释。

- 评估报告的结论和建议。

六、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评估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评估结果存在严重错误或故意误导,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资产评估的监管与行业自律资产评估行业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并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以提高评估质量和服务水平,保护公众利益。

八、结语资产评估规范的最新标准旨在提高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透明度,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试行(共48页)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试行(共48页)

资产评估操作标准意见〔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适应我国资产评估事业开展的需要,提高资产评估工作水平和效率,保障资产评估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特制定资产评估操作标准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标准〞〕。

第二条本操作标准用于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确定资产现行公允价格而进行的各项资产评估,包括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利益主体变动时按规定进行的资产评估及其审核验证。

第三条本操作标准为资产评估根本操作的标准意见,评估人员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因为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本标准之外的或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方法时,须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专门予以详细说明。

第四条本操作标准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中国资产评估会协会负责修改和重新公布。

第二章资产评估根本原那么和根本方法第五条资产评估要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那么。

独立性原那么是指资产评估要由具有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机构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公正性机构独立进行操作,不受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评估机构及操作人员与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客观性原那么是指评估人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根底上,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那么是指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特定目的,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用资产评估根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

第六条资产评估要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那么,即以被评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或假设前提,确定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现行公允价值。

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局部改变。

第七条资产评估要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那么、替代性原那么和公开市场原那么等操作性原那么。

资产持续经营原那么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根底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替代性原那么是指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那么应选用最低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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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目录流动资产评估长期投资评估房屋建筑物评估机器设备评估递延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整体资产评估负债评估一、流动资产评估1、货币资金(1)评估过程◆用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货币资金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并填制现金盘点表。

如果帐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索取所有银行帐户基准日时的银行对帐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所有的银行帐户进行函证。

◆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存款明细帐进行核对。

◆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的未达帐项逐项了解其原因,对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银行余额调节表中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相关银行的函证地址、邮编等资料◆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现金盘点表◆银行询证函◆填制函证情况表,并写出函证情况说明,主要写出函证结果不符的原因及处理情况2、短期投资(1)评估过程◆用短期投资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短期投资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短期投资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了解投资种类、变现能力及其他需要了解的特殊事项。

对无法变现的有价证券,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字、盖章)。

◆对上市的有价证券,应根据其在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持有量计算有价证券在评估基准日时的价值。

◆对非上市的债券,应根据票面利率或约定利息率、面值计算债券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本息和。

◆对非上市的股票,按帐面值确认评估值。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短期投资申报明细表。

♦对无法变现的有价证券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短期投资各项目的复印件♦有价证券保管人的通讯地址◆有价证券购入的原始凭证♦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库存有价证券盘点表◆有价证券询证函◆上市证券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查询资料及非上市带息证券的利息计算过程。

3、应收票据(1)评估过程♦用应收票据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应收票据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应收票据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索取所有应收票据的复印件与申报明细表逐项核对。

对于在评估现场工作日已变现的应收票据,应由企业对变现金额及变现情况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逐项了解应收票据的可变现情况。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应收票据申报明细表。

♦应收票据复印件♦对可能和已经坏帐的应收票据出具坏帐原因、坏帐金额、及有关坏帐依据(如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的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对权属不明确的票据(如:用于抵押、质押的票据等),应由企业提供详细的文字说明(签名、盖章)和抵押、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对可能坏帐、已经坏帐的票据,要求企业出具坏帐原因、坏帐金额、及有关坏帐依据(如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的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应收票据在评估基准日的贴现率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贴现计算过程4、应收帐款(1)评估过程♦用应收帐款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应收帐款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应收帐款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分析应收帐款的及余额构成,选取帐龄长、金额大的应收帐款向债务人函证,并根据回函情况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

回函金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未回函的,可再次复询,如不复询可采用替代程序进行检查,根据替代检查结果判断其债权的真实性与可收回性。

♦对未发询证函的应收帐款,应抽查有关合同、发票及原始凭证。

♦检查应收帐款中有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的,以及破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回收的,或者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的,检查是否经授权批准,并向企业索取相关证明。

♦检查向债务人询证回函的例外事项及存有争议的余额。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应收帐款申报明细表。

♦根据评估人员的要求提供应收帐款的函证地址。

♦对应收帐款中不能收回的项目,要求企业出具有关证明。

♦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

♦债务人死亡、失踪、对方企业长期亏损无力偿付等其他情况,应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部分合同、发票及原始凭证。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函证结果汇总表◆应收帐款帐龄分析表5、预付帐款(1)评估过程◆用预付帐款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预付帐款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预付帐款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选择预付帐款重要项目,函证年末余额的正确性,并根据回函情况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

回函金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未回函的,可再次复询,如不复询可采用替代程序进行检查,根据替代检查结果判断其债权的真实性或出现坏帐的可能性。

♦对未发询证函的应收帐款,应抽查有关合同、发票及原始凭证,一是检查手续是否齐备,二是检查是否属于预付性质。

♦抽查入库记录,查核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帐款在预付帐款和应付帐款、在建工程这两个科目同时挂帐的情况。

♦检查应收帐款中有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的,以及破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回收的,或者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的,检查是否经授权批准,并向企业索取相关证明。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预付帐款申报明细表。

♦根据评估人员的要求提供预付帐款的函证地址。

♦对预付帐款中不能收回的项目,要求企业出具有关证明。

♦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

♦债务人死亡、失踪、对方企业长期亏损无力偿付等其他情况,应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部分合同、发票及原始凭证。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函证结果汇总表◆预付帐款帐龄分析表6、应收股利(应收利润)(1)评估过程◆用应收股利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应收股利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应收股利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了解应收股利收回的可能性。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应收股利申报明细表。

♦被投资单位关于发放股利的董事会决议。

♦对应收股利中不能收回的项目,要求企业出具有关说明。

♦若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

7、应收利息(1)评估过程♦用应收利息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应收利息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应收利息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核实企业帐面记录的应收利息计算是否正确。

♦了解应收利息收回的可能性。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索取企业应收利息申报明细表。

♦债券或借据的复印件。

♦对应收利息中不能收回的项目,要求企业出具有关说明(签字、盖章)。

♦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

8、应收补贴款(1)评估过程♦用应收补贴款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应收补贴款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应收补贴款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了解应收补贴款收回的可能性。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应收补贴款申报明细表。

♦企业取得应收补贴款的相关文件。

♦对应收补贴款中不能收回的项目,要求企业出具有关说明。

9、其他应收款(1)评估过程♦用其他应收款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其他应收款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项目,检查原始凭证或对其进行函证。

♦逐项了解其他应收款收回的可能性。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其他应收款申报明细表。

♦根据评估人员的要求提供债务人的地址。

♦对其他应收款中不能收回的项目,要求企业出具有关证明。

♦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

♦债务人死亡、失踪、对方企业长期亏损无力偿付等其他情况,应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帐龄分析表♦回函情况汇总表10、待摊费用(1)评估过程♦用待摊费用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待摊费用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待摊费用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抽查证明大额待摊费用发生的原始凭证及相关文件、资料,以查核其发生额是否正确。

♦了解待摊费用的原始发生额、摊销方法、摊销期、各项待摊费用对应的资产或权利在评估基准日是否存在。

A:根据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分析企业待摊费用摊销方法是否合理,摊余金额是否正确。

如果企业申报金额不正确,则应计算正确的摊余金额。

B:如果待摊费用对应的资产为实物资产,则应按实物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检查有无不属于待摊费用性质的会计事项,有无长期未结清的待摊费用,如有,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待摊费用申报明细表。

♦待摊费用各项目发生时的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待摊费用的评估方法及过程。

11、存货(1)评估过程①核对:◆盘点表各级合计数是否正确;申报表各级合计数是否正确。

◆用申报汇总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存货项目进行核对。

(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存货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对数据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②需要了解、掌握的情况◆了解产成品(库存商品)的销售情况(哪些产品是畅销的,哪些是一般销售的,哪些是滞销的)。

◆了解各类存货的质量状况(失效、变质、残损等)。

◆积压情况。

◆盘盈、盘亏情况。

◆主要外购存货主要的供货厂家及现行市价。

对存货进行现场盘点和勘察。

◆在申报表中选取一定量样本与实物核对;在现场选取一定量样本与申报表核对。

◆一般要求:存货的抽查数量应达到40%以上,价值量应达到60%以上;并对质量状况、成新率进行记录、评价④分项目的具体要求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索取申报表,并核对各级合计数是否正确。

◆核对申报总计数与明细帐是否一致。

◆了解是否有一年以上未清理的在途材料,如果有,了解原因,并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章)。

◆当年发生的在途材料按申报的帐面价值进行确认,以前年度发生的根据具体情况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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