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女性堕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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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未成年生子(3篇)

法律案例未成年生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未成年人怀孕生子现象在我国部分地区逐渐增多,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例以某市未成年人小丽怀孕生子为例,探讨未成年人怀孕生子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小丽,女,16岁,某市一所中学学生。

2018年,小丽在网络上结识了一名男子,两人迅速陷入热恋。

由于缺乏性知识,小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怀孕。

2019年,小丽生下一子。

事发后,小丽的家人震惊不已,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调查,小丽怀孕生子一事系非法同居所致。

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男子进行拘留,并对小丽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

三、法律分析1. 未成年人怀孕生子是否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未成年人怀孕生子,实质上是一种非法同居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属于违法行为。

2. 未成年人怀孕生子是否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涉案男子与小丽非法同居,虽然未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但属于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

3. 未成年人怀孕生子,是否可以追究其父母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虐待、遗弃、剥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本案中,小丽的父母对她的教育和监护存在疏忽,未能及时发现并阻止小丽怀孕生子,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未成年人怀孕生子,是否可以追究学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预防和制止对学生实施性侵害、暴力、虐待等行为。

”在本案中,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保护存在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并阻止小丽怀孕生子,因此学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未成年人小丽怀孕生子,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未成年人怀孕生子,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女性是否应该享有堕胎权?辩论辩题

女性是否应该享有堕胎权?辩论辩题

女性是否应该享有堕胎权?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女性应该享有堕胎权。

首先,堕胎是女性的身体权利,她们有权决定是否要继续怀孕和生育。

美国最高法院在1973年的罗伯茨诉韦德案中,裁定堕胎是女性的宪法权利,这一决定保障了女性的自主权和自由选择。

其次,堕胎合法化可以保护女性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果堕胎被禁止,那些不得不进行非法堕胎的女性可能会面临严重的健康风险。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每年全球因非法堕胎而导致的死亡人数高达250,000人。

因此,堕胎合法化可以减少非法堕胎的发生,保护女性的生命和健康。

此外,堕胎合法化可以帮助解决一些社会问题,例如贫困和青少年怀孕。

许多女性在面临经济困难或未准备好育儿的情况下选择堕胎。

如果堕胎被禁止,这些女性可能会陷入贫困,无法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给孩子。

此外,青少年怀孕也可能对她们的未来产生负面影响,堕胎合法化可以帮助这些年轻女性避免不必要的困扰。

反方观点,女性不应该享有堕胎权。

首先,堕胎是剥夺胎儿生存权利的行为。

胎儿也是有生命的个体,他们应该有权利得到生存和保护。

堕胎是对胎儿生命的侵犯,违背了道德和伦理原则。

其次,堕胎对女性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可能会造成长期的影响。

许多研究表明,堕胎可能会增加女性患上心理健康问题的风险,例如抑郁症和焦虑症。

此外,堕胎手术也可能对女性的生育能力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导致不孕。

最后,堕胎合法化可能会导致滥用和道德沦丧。

如果堕胎变得太容易和合法,一些人可能会滥用这一权利,将堕胎当作一种避孕手段。

这种行为不仅对胎儿生命构成威胁,也可能对整个社会的道德观念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女性不应该享有堕胎权,我们应该尊重胎儿的生存权利,并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女性面临的问题。

关于少女早孕的现状调查和危害分析

关于少女早孕的现状调查和危害分析

关于少女早孕的现状调查和危害分析一、现状调查通过查阅大量资料和问卷调研,我收集到关于青少年早孕和人工流产的国内外现状如下:(一)当前青少年早孕现象情况国内外统计1.全世界每年有将近1500万婴儿是20岁以下少女分娩(占所有出生的10%),在最不发达国家,青少年分娩比例超过17%,在中非则达到24%2.美国每年有100多万少女怀孕,几乎40%的少女都在20岁以前怀过孕。

喀麦隆一项调查表明,少女怀孕(24%)是女中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

而奈及利亚10%的青春期少女至少怀孕过一次。

3.在英国,性泛滥状况导致未成年人怀孕率飞速上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1年,未成年人怀孕数为38439,到2002年上升到39286,差不多增加了1000。

15-17岁有性行为的女孩子中,怀孕的比例是4.2%。

4.我国,早孕少女中年龄最小的14到15岁,初中生占多数。

一般年龄集中在17岁到20岁之间,15-17岁的女孩子中,怀孕的比例是4.2% 怀孕少女的平均年龄为17.5岁,最小12.5岁,最大19岁。

5.今年新学期开学,上海少女意外怀孕求助热线的统计提醒:该热线3年多来先后救助2000多名少女,帮助她们解决因早恋引起的早孕难题,其中近八成为“校服情侣”,主要由“三大族”构成:初中生占10%,高中生占20%,职业学校生占45%,年龄最小的竟是只有13岁的小学生!(二)当前青少年人工流产的现状国内外统计1.全球每年青少年非计划妊娠至少导致2百万不安全流产,全世界10%的流产者为15岁~19岁的少女。

77%的青少年妊娠以人工流产告终。

在学生(12岁~24岁)中的调查发现,一半以上的少女妊娠期以非法人工流产告终。

2.在我国,90%的有婚前性行为的妇女选择了人工流产。

1991年对150例未婚女青年的人流调查发现,小于20岁者占71.3%,年龄最小者14岁。

3.2001年-2003年,青少年引流产比例有逐年升高的势头,20岁以下青少年引产比例高于流产比例,未婚青少年两次以上引流产比例较高。

是否应该废除堕胎合法化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堕胎合法化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堕胎合法化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堕胎合法化。

首先,堕胎违背了人类的伦理和道德观念。

堕胎是对未出生婴儿的生命权利的侵犯,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伦理学家康德曾说过,“人是目的,不是手段。

”堕胎将未出生的婴儿当作手段来处理,这是对人的尊严和价值的侮辱。

其次,堕胎对女性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堕胎手术可能会导致感染、子宫穿孔等并发症,对女性的生育能力和身体健康造成长期影响。

堕胎合法化使得女性更容易轻视自己的身体健康,滥用堕胎手术。

再者,堕胎合法化导致了社会道德沦丧和生命观念的扭曲。

堕胎合法化将生命视为一种可选择的商品,促使人们对生命不再尊重和珍惜。

这种观念的传播将导致社会的道德水平不断下降,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堕胎合法化应该被废除,以保护未出生婴儿的生命权利,保护女性的身体健康,以及维护社会的道德和生命观念。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堕胎合法化。

首先,堕胎合法化是女性的基本权利。

美国最高法院在1973年的罗伯茨诉韦德案中做出了堕胎合法化的判决,认为堕胎是女性的私人选择权利,不应该受到政府的干涉。

废除堕胎合法化将侵犯女性的基本权利。

其次,堕胎合法化可以减少非法堕胎的发生。

在堕胎非法的情况下,女性可能会寻求不安全的堕胎手术,导致严重的身体损伤甚至死亡。

堕胎合法化可以提供安全的堕胎手术,保护女性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再者,堕胎合法化可以避免因孕产对女性的经济和社会影响。

未成年妈妈、单亲妈妈等群体在未做好生育准备的情况下,可能会面临辍学、失业等问题,堕胎合法化可以让她们有更多的选择权利,避免因孕产而影响她们的未来发展。

综上所述,堕胎合法化应该得到保留,以保护女性的基本权利,减少非法堕胎的发生,以及避免因孕产对女性的经济和社会影响。

未成年生孩子的危害

未成年生孩子的危害

未成年生孩子的危害未成年的女性子宫尚未发育完全,各种生理指标不完全成熟,流产几率增大,还可能出现其他的问题。

未成年生孩子的危害有哪些的呢?本文是整理未成年生孩子的危害的资料,仅供参考。

1、未成年女性子宫尚未发育完全,流产机率会增大,甚至怀孕后容易出现一系列的问题;2、过早进行性行为,容易引发宫颈癌,并且在不洁性行为中,还是懵懂时期的男女,容易感染细菌;3、容易造成心理落差,觉得自己和其他普通人有不同,怀孕期心情抑郁,影响宝宝和妈咪的身体健康;4、过早接触成年人的世界,无法好好享受美好的青春,不仅影响学业,还会失去对成熟世界观的追求;5、未成年人怀孕后,如果终止妊娠期,会产生巨大的伤害。

堕胎不管任何年龄段了,都会对女性产生不可恢复的伤害,甚至会终生不孕。

未成年怀孕的影响女孩一般14以上就有理论上的生育能力了,但是从人体发育来看,17岁女性还没有达到生理黄金期,各种生理指标不能完全成熟,反映在遗传基因上的性状也不可能成熟和稳定,生下的孩子就不能保证有最佳的遗传基因。

这是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说。

从17岁女孩生理发育来看,过早的性行为对女性生殖系统继续成熟不利,在经验、防护等方面都会有所欠缺。

综合来说,过早的接触性以及过早的生育对本身是一种很大的伤害,也会给后代的身体素质、智商带来一定的危害。

女人生孩子是最佳时间23岁至28岁是最好时段的若是最好的年纪约25-26岁在春,秋,天气不太热生产最好若在冬天生月子又做得好,对女孩子的身体体质是很好的调整.面对“高龄产妇”这支日渐庞大的队伍,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副会长张晓梅深有感触。

她告诉记者,上世纪90年代,中国30岁以上初次生育高龄产妇仅为2%;到2006年,这比例翻了一番;时至今日,像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已高达10%以上。

“选择延迟育龄或不育的人群,多为城市精英,这对今后中国人口质量会有怎样的影响,值得我们认真考虑。

”25-30岁生孩子最好那么,到底多少岁是女人生育的“黄金期”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产科主任徐先明告诉记者,如果从纯生物学上来说,25岁左右是女性最佳生育年龄,这时子宫颈管弹性好,容易扩张,子宫肌肉收缩有足够力量,容易平安分娩。

未成年少女多次流产或失去生育的能力 (1)

未成年少女多次流产或失去生育的能力 (1)

未成年少女多次流产或失去生育的能力,14岁的女孩小平在一名女性朋友的带领下来到医院妇科。

医生看到她后很惊讶,半年前,她就曾在医院里进行过人流术,没想到又来了,而最让医生觉得心痛的是小平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小平告诉记者,她父母离异,平时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要忙着工作赚钱,没时间总看着她,因为平时自己长得有人缘不少男同学都喜欢和她交往。

这次不小心怀孕主要是寒假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次数比较多,预防工作没做好,“下次一定注意”。

当医生担心她反复做人流会影响身体时,她却满不在乎地说,“总听别人说,反复做人流影响身体会导致以后不孕不育。

可是那些人既然能反复做人流,就说明对受孕功能影响不大,要不能反复怀孕吗?”医生告诉小平,她看到的只是一个侧面,现在社会上不孕不育的女性越来越多,医院里最常见到因为人流次数过多,导致不孕不育来进行咨询的患者,只是她没接触到这些患者而已。

而最近两年,她最担心的是来做人流时,孩子们满不在乎和理所当然的态度。

她发现,这类女孩也并不仅是以前人们印象中的学校里的“差生”和“顽劣分子”,不少孩子的家庭背景都很好,也是老师和家人心目中的好学生,但是,她们对于保护自己身体方面却显得那么随意。

人工流产对生育能力的影响人工流产造成盆腔炎,结果殃及输卵管--我们身体里非常重要的生育通道,它的内径只有圆珠笔芯粗细。

输卵管发炎后造成堵塞,从而发生不孕。

另外,如果反复做人工流产,会使子宫的功能层变得贫瘠,怀孕时,胚胎就像石头地里的小树,为了得到多一些的养分,必须拼命往深里扎根。

分娩时胎盘不能自动娩出,更重的,就成了“胎盘植入”,胎盘和子宫长成一体,医生只得将子宫切除。

做流产的次数与未来发生的危险是成正比的。

人工流产专家建议国内一项调查资料表明,由于人工流产和药物流产引起的继发性不孕患者,目前已占做“试管婴儿”妇女的90%以上,专家提醒年轻夫妇,要慎重对待生育问题。

专家分析1236例不孕不育患者的病因发现,由女方疾患引起的不孕症中,40%左右患者是因内分泌紊乱、排卵障碍等引起的原发性不孕,近60%的患者则是由人工流产和药物流产手术后引起的继发性不孕。

是否应该允许堕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允许堕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允许堕胎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允许堕胎辩论。

从正方的角度来看,堕胎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应该允许进行辩论。

首先,堕胎是一个涉及到生命和道德的议题,对于社会来说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应该允许人们就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和辩论。

其次,堕胎是一个涉及到女性权利和自主权的问题,允许进行辩论可以帮助人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个问题,从而促进社会对于女性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此外,堕胎辩论也可以促进人们对于性教育和避孕知识的关注,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堕胎情况。

因此,应该允许堕胎辩论,以便让社会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个问题,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反方观点,不应该允许堕胎辩论。

从反方的角度来看,堕胎是一个涉及到道德和伦理的议题,不应该允许进行辩论。

首先,堕胎是一个涉及到生命的问题,对于胎儿的生存权利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不应该成为辩论的对象。

其次,堕胎是一个涉及到女性身体和心理健康的问题,允许进行辩论可能会对女性造成伤害和压力,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此外,堕胎是一个涉及到社会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的问题,允许进行辩论可能会引发社会的分裂和冲突,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不应该允许堕胎辩论,以便保护生命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名人名句及经典案例:正方观点可以引用罗伯特·弗罗斯特的名句,“两条路分叉在树林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这改变了一切。

”这句话可以表达堕胎议题的复杂性和对社会的深远影响。

另外,可以引用美国最高法院的案例罗伯茨诉肯尼迪案,这个案例对于堕胎合法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是堕胎辩论的重要案例之一。

反方观点可以引用马丁·路德·金的名句,“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而不是接受。

”这句话可以表达对于生命的尊重和珍视。

另外,可以引用美国最高法院的案例罗伯茨诉肯尼迪案,这个案例对于堕胎合法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是堕胎辩论的重要案例之一。

综上所述,无论是正方还是反方观点,堕胎辩论都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应该允许进行深入的辩论和讨论。

是否应该禁止堕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堕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堕胎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禁止堕胎辩论。

首先,堕胎是一种伦理和道德问题,涉及到生命的权利和尊严。

作为一个道德和伦理问题,堕胎不应该成为公共辩论的话题。

堕胎是一种对生命的剥夺,违背了生命的尊严和价值。

正如著名的哲学家康德所说,“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堕胎侵犯了未出生婴儿的权利,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其次,堕胎的辩论容易引发争议和冲突。

堕胎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容易触及人们的情感和信仰。

在公共辩论中,堕胎的讨论往往会引发激烈的争论和分歧,甚至导致社会的不和谐。

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应该禁止堕胎辩论。

最后,堕胎的辩论容易给未成年人和青少年造成负面影响。

堕胎是一个成人话题,对于未成年人和青少年来说,他们可能缺乏足够的认知和理解,容易受到错误的信息和观点的影响。

因此,禁止堕胎辩论可以保护未成年人和青少年,避免他们受到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基于伦理和道德的考量,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未成年人的需要,应该禁止堕胎辩论。

反方观点,不应该禁止堕胎辩论。

首先,堕胎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进行公共辩论和讨论。

堕胎不仅涉及到个体的权利和选择,还涉及到社会政策和法律的制定。

禁止堕胎辩论会限制人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不利于社会对堕胎问题的深入思考和探讨。

其次,堕胎是一个涉及到女性权利的问题。

堕胎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是女性权利的一部分,禁止堕胎辩论会剥夺女性对自身权利的表达和维护。

正如著名女权主义者格林娜•贝克所说,“堕胎权是女性权利的一部分,禁止堕胎辩论是对女性权利的侵犯。

”。

最后,堕胎辩论的禁止可能导致信息的封闭和扭曲。

堕胎是一个复杂的议题,需要多方面的观点和信息来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判断。

禁止堕胎辩论会导致信息的单一化和片面化,不利于人们对堕胎问题的全面认识和理解。

综上所述,基于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女性权利的维护和信息的全面性,不应该禁止堕胎辩论。

未成年意外怀孕怎么处理最好 很可能遇上这3大危害

未成年意外怀孕怎么处理最好  很可能遇上这3大危害

未成年意外怀孕怎么处理最好很可能遇上这3大危害未成年意外怀孕怎么处理最好?未成年人发生意外怀孕的情况,一般都是没有继续妊娠计划的,建议在家长或者是老师的陪同下,到正规的医院行流产手术。

如果是早孕,并且是在孕7周以内,可以选择药物流产。

如果是在孕10周之内,可以选择人工流产。

但是,由于未成年人身体发育还没有健全,建议选择损伤比较小的药物流产是比较好的。

但是,目前市面上药店也私自出售流产的药物,未成年人如果意外怀孕,千万不要图价格低,而到药店去买流产的药物,不仅使用没有保障,一旦出现意外情况,药店是不能够及时救治的。

卫生组织WHO,倡导流产后不使用药物和手术方式改善生殖系统,增加二次伤害,及并发症;通过食物为辅,生殖系统综合营养术后及时口服PWRH为主,增加体内雌激素、改善孑宫血流情况,促进孑宫腺体及血管增生,通过增加孑宫内膜雌、孕激素受体数量等途径来改善孑宫内膜、女性生殖系统以及流产后身体虚弱问题。

前不久有一个12岁的小女孩称自己被尾随,警方对此案进行侦办后发现事情并非如此,事实上是小女孩与网友见面发生关系导致早孕,害怕被家长责骂而编造的谎言。

近些年来,类似的新闻频有发生,未成年女性由于缺乏足够的性知识,容易被哄骗做出不正确的性行为,从而产生少女早孕这种现象,这种情况的出现和整体大环境缺乏正确的x 教育有着一定的关系,当然少女早孕对自己的身体也是存在很大危害的。

人工流产对人体带来的损伤?1、炎症不可避免,严重会引发输卵管病症导致不孕不育或者是宫外孕。

2、多次的流产,由于频繁的宫腔损伤感染及部分药物的使用,子宫内膜损伤的发生逐渐增多,会诱发子宫肌瘤、子宫内膜移位,宫内炎症,月经失调、宫内膜基底层破坏,造成子宫内膜重度损伤,再生修复困难引起子宫前后壁之间纤维痕和粘连的形成。

3、宫颈炎是女性挥之不去的噩梦,常常伴随一生每一次的流产都会加重炎症的复发。

国内外学者研究证实。

PWRH【产美盾】作为产后营养,可完成流产后的三重修复,1、PWRH具有趋化和迁移能力'亦称为归巢能力,对于子宫复旧发挥各种组织修复功能。

无痛人流的危害有哪些

无痛人流的危害有哪些

无痛人流的危害有哪些无痛人流的危害有哪些1、无痛人流的危害首先是增加不孕几率。

做人流的女性很多都是未成年或是20岁左右,身体并未完全成熟,而且未生育过,堕胎对于这些年龄段的女性来说,会造成极大的损伤,第一个危险就是子宫残留物,会导致以后不孕的情况出现。

其次是出现妇科疾病。

有些女性,因为做了人流后,出现了一些疾病的现象,如妇科病。

女性做人流后,患妇科病的几率比未堕胎女性高,由于人流手术损伤会引起子宫内膜受伤发炎,并会导致月经量异常的情况,从而导致妇科病的出现。

2、人流后注意事项女性人流后,由于身体处于较虚弱状态,这时要注意好好休息、注意卫生、补充充足营养才行,避免身体虚弱引发其他情况出现。

因此,女性人流对于身体始终是不好的。

但是,如果一些女性怀孕后,不得已因为某些原因而做人流,人流后需要好好调理身体,避免引起并发症的出现。

3、无痛人流的最佳时间专家认为正确的来说,怀孕35--55天是做无痛人流的最合适的时间。

因为这时候胎儿才发育不久,胎盘相对也比较小。

这时候做人流手术是非常简单的,手术的成功率也高,从患者角度来说,对子宫的伤害也最小,对女性身体的伤害也小,同样手术的风险低。

所以说不打算要孩子的女性朋友,一定要尽快去正规的医院做人流手术,千万不要错过了人流手术的最佳时间。

传统的人工流产仅依靠医生临床经验与手感盲刮,无法窥视宫腔状况,不仅手术时间较长,而且容易导致人流不全、漏吸、子宫穿孔等并发症。

“可视”技术就是把先进的内窥镜用于人流手术,手术前医生将可视内窥镜伸入宫腔,在屏幕上可直接观察宫腔内部状况,确定孕囊方位,对绒毛进行定点吸引。

医生看着屏幕做手术,安全性得到大幅度提高,手术过程也变得更为快捷。

初次人流注意事项1、注意休息。

人流术后女性的身体十分虚弱,此时应该及时卧床休息两三天,休息后方可下床适当活动。

此外,人流术后的半个月内不应该进行体力劳动或做较重的活动;尽量少碰凉水,以免受到过冷刺激。

2、补充营养。

关于堕胎问题的伦理审视

关于堕胎问题的伦理审视

关于堕胎问题的伦理审视哲社学院09思政200911022934 熊健科目:应用伦理学人们对于堕胎的问题有很大争议,支持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世界各国关于堕胎的法律也各不相同,允许者有之,禁止者亦有之。

本文试图从伦理的视角分析堕胎问题,结合彼得·辛格的观点,阐释我们在堕胎问题上应当何去何从。

辛格根据自我意识将人划分为“作为人类物种的成员”与“命主”,前者虽然有人的身体却没有自我意识,后者则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把自己当作独立实体的继续存在。

非人动物中也有命主,如黑猩猩、大猩猩、猩猩等。

根据知觉和自我意识程度的高低可以给不同的生命划分等级,没有知觉的生命比有知觉的生命具有更少的价值,有自我意识的生命比有知觉而没有自我意识的生命具有更多的价值。

胎儿没有自我意识,不能形成面向未来的愿望,仅就胎儿来说,以下四种观点为堕胎提供了有力支持:功利主义认为杀死胎儿不会让其他胎儿因害怕被杀而产生恐惧,不会使其他胎儿感到痛苦;偏好功利主义认为偏好主要与未来相关,而胎儿没有对未来的愿望,所以结束胎儿的生命并不会妨碍其偏好的实现;根据迈克尔·图利有关权利的论述,命主有作为独立实体而继续存在的愿望,因而有作为独立实体而继续存在的权利,即有生命权,胎儿没有这种愿望,也就没有生命权;胎儿没有自主选择的能力,不能选择生死,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尊重胎儿的自主权。

尽管胎儿没有权利要求我们保护其生命,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完全不考虑胎儿的利益。

辛格提出了利益的平等考虑原则:在伦理的慎思中,我们要对受我们行为影响的所有对象的类似利益予以同等程度的考虑。

⑴胎儿虽然不是命主,没有希望活下去的利益,却有避免痛苦的利益。

在胎儿的知觉神经开始发育的时候,胎儿就能够感到痛苦了,所以要以胎儿知觉神经开始发育的时间点(通常在18周左右⑵)为界,在这之前堕胎没有损害胎儿的利益。

反对堕胎的人也许会说,胎儿是潜在的人,当我们考虑到胎儿有可能成长为成熟的人时,胎儿的人类物种身份就有了重要意义,胎儿可能发展为比狗、羊、鸡等具有更高价值的人。

关于堕胎问题的法学思考

关于堕胎问题的法学思考

还出现 “ 中止妊娠”这一概念。“ 中止” 的本意是 暂时停止,等一定的条件或时间经过后再继续。但 妊娠是孕育人的生命的过程 ,一经中止 ,即不会再 继 续 ,所 以 ,从 这 个 意 义 上 说 , “ 中止 妊 娠 ” 和 “ 终止妊娠”是 同一个概念。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将 几 个概 念作 出严 格 的区分 ,我 国法律 中也没 有堕胎 罪的规定,这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 ,所 以在下文的论述中也没有将这几个概念作 出严格 的 区分。但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 ,也有人对 堕胎的概 念提出了疑义 ,即堕胎的 “ 胎”是否仅限于胎J ? L 人发育早期的胚胎是否包括在内?是否包括人体外 受精的胚胎? …笔者认为根据 “ 堕胎 ”本身的概念 而言 ,堕胎的 “ 胎”应是 以受精卵着床子宫之怀 孕状态为前提 ,所以堕胎的 “ 胎”应 既包括胎儿 , 也包括胚胎 ,但不包括人体外受精的胚胎。
主 ,限制是例外 。从总的发展趋势来说 ,各国对待 堕胎的态度已逐渐接近。例如 ,在美国 、瑞士等严 禁堕胎的国家已修改法律 ,将禁止堕胎行为限制在
妊娠的后期阶段。
三、已婚妇女堕胎的决定权及其配偶的同意权
目 ,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都规定 :已婚 前 妇女的堕胎行 为要经过其配偶 同意才能实施 。如我 国台湾 《 优生保健 法》 第九条规定 :因怀孕或生 产将影响其心理健康 或家庭生活施 行人工流产者 , 应征得配偶同意。 目前 , 还有关于配偶 同意条款 的 国家有 日本、韩国、埃及、叙利亚、科威特、尼加 拉瓜等国。我 国法律中虽然没有配偶同意条款 ,但 在实践中不少医院在实行人工流产时要求配偶同意
该项权利往往对一 国的政治 、经济、社会等带来一 系列的影响,各国法律就妇女堕胎权利作了不同的 规范 ,有的允许 ,有的限制 ,有的禁止。 在西方国家 ,由于受宗教及 I由主义传统的影 k l 响,许多国家禁止堕胎行为的发生 , 将堕胎行为规

对中国设立禁止堕胎法案的看法与分析

对中国设立禁止堕胎法案的看法与分析

对中国设立禁止堕胎法案的看法与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性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年轻人之间的性行为常态化和防护措施的不到位,导致堕胎现象日益普遍化。

堕胎话题的争论历史悠久,时代在发展,社会矛盾与社会认知日新月异,对待堕胎问题,我们需要融入当下,统筹各个方面,综合考虑,做出最适合现如今发展要求和需要的选择。

标签:堕胎问题;合理性;禁止堕胎法案一、堕胎的合理性国外对于堕胎问题有严格的规定,相对而言,国内政策较为宽松。

堕胎在计划生育背景下,是合法和随意的。

根据数据显示,2003年,中国合法堕胎达7215400例,1000名15周岁到44周岁间的妇女中有23人有过堕胎史,100个胎儿中有41个胎儿被合法打掉,中国妇女一生平均打掉0.7个孩子[1]。

那么在中国,堕胎问题如何成为合理化的呢?1.女性权利堕胎是孕妇的权利,女性拥有支配自己身体的基本权利,强迫一个女性继续妊娠和分娩是不现实也不人道的。

2.胎儿与条件胎儿如果有先天疾病,或是胎儿形成时机不恰当,那么孩子的降生将会带来更大的痛苦,这种痛苦表现在对婴儿、对家人、对社会等各方面。

另外,家庭条件并不具备生育培养孩子的能力,这样胎儿即使降生也不能得到好的教育与发展,其后天权利极大可能受损。

3.胎儿产生原因由于强奸或乱伦造成的怀孕,胎儿自身可能存在缺陷,也会增加孕妇的心理创伤,不利于家庭关系的健康发展。

4.现实状况和政策引导现实状况表明,即使不被允许,堕胎也依旧会进行,许多孕妇可能因为非法堕胎而面临生命危险,这与保护人权的目的相悖。

此外,如今人口发展迅速,如果堕胎不合法,那么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将会失去一个重要的实行手段。

二、禁止堕胎法案在中国运用实施的可能性1.思想观念与生育环境中国人的生育观念或多或少仍受过去思想观念的影响,即孩子就是生产力,提倡多生孩子。

禁止堕胎也将变相地导致多生孩子,从而致使目前稍微得到控制的人口再次回温。

中国的生育环境较为严苛。

禁止堕胎将导致意外孩童降生的数量上涨,有的家庭不具备抚育孩童的能力可能导致弃婴的增多,目前中国社会的社会福利尚未完善,对弃婴的抚养并不能达到百分之百,我们本意尊重生命最终可能导致生命以另一种悲惨的方式死亡。

未成年打胎要监护人吗?

未成年打胎要监护人吗?

The easiest to make mistakes are those who act only according to their own idea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未成年打胎要监护人吗?一般不需要监护人签字确认。

无痛人流虽是小手术,但凡是手术都是有风险的,都需要签字才能进行;不过人流不比生孩子需要监护人签字,做无痛人流等只需要本人签字就可以了,所以你不要担心说做无痛人流需要家长签字才能做的说法。

当然,最好是有好朋友相陪同行。

一、未成年打胎要监护人吗?不需要。

这已经通行的做法。

无痛人流虽是小手术,但凡是手术都是有风险的,都需要签字才能进行;不过人流不比生孩子需要监护人签字,做无痛人流等只需要本人签字就可以了,所以你不要担心说做无痛人流需要家长签字才能做的说法。

当然,最好是有好朋友相陪同行,能够有个照应。

二、详细介绍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

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

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

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未满16岁打胎需要监护人吗-

未满16岁打胎需要监护人吗-

Successfully tried since ancient time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未满16岁打胎需要监护人吗?导读:在人的一生成长过程中,总会因为年轻气盛而犯下无法挽留的事情,其中就比如未成年人在发生性行为之后对于孩子的留舍问题。

那么,您认为未满16岁打胎需要监护人吗?按照我国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到医院做人流手术是必须有监护人在场才行。

在人的一生成长过程中,总会因为年轻气盛而犯下无法挽留的事情,其中就比如未成年人在发生性行为之后对于孩子的留舍问题。

那么,您认为未满16岁打胎需要监护人吗?按照我国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到医院做人流手术是必须有监护人在场才行。

一、未满16岁打胎需要监护人吗按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到医院做人流手术必须由监护人陪同才可以。

而现在有些不正规民营医院、不正规小诊所、小医院为了盈利,不顾及患者利益,不按照人流的操作规范来进行,一味夸大自己采用的人流技术是多么的无伤害,多么的安全和便宜。

要知道,任何手术都是避免不了风险的,人流虽是小手术但是也同样有风险,不规范操作很容易引发意外伤害。

万一手术出现意外,谁来保护未成年少女的权益?谁又来为未成年少女受到的伤害买单?有的意外怀孕少女由同学、邻居陪同,甚至独自去医院做了手术。

而这种不正规医疗机构非法为未成年少女做人流而引发医疗事故的例子也已经不再罕见。

正规医院给未成年少女做人流手术,是要求必须有其监护人一起陪同未成年少女到院才能做手术,而且医院会保护患者的所有信息不外泄,保护患者隐私。

提醒广大未成年少女,在发现自己意外怀孕后一定要及时和家长沟通,让家长帮你做出正确的决定,切勿私自吃打胎药或去小诊所,以免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

要用正确的态度去面对事实才能更好的解除身体和心理的烦恼,减轻对心灵造成的阴影。

二、堕胎的危害性1、流产对身体不好,会引起月经不规则、长期出血、习惯性流产或早产,也会影响女性的生育能力,可能导致不孕。

未成年药流家长签字流程-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未成年药流家长签字流程-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未成年药流家长签字流程-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涵盖以下方面:概述部分旨在介绍未成年药流家长签字流程的背景和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意识的提高,许多未成年女性面临着因早孕而选择药流的情况。

然而,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完全成熟,药流对其身体和心理健康有着潜在风险。

因此,为了保护未成年女性的权益和健康,在进行药流手术前,家长的签字同意成为了一个必要的法律程序。

本文将重点介绍未成年药流家长签字流程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

首先,我们将详细解释什么是未成年药流,包括其定义、原理以及操作方式。

然后,我们将重点关注家长签字流程,包括签字的要求和操作步骤。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介绍家长签字的必要性和合法性,以及如何确保家长对药流手术的知情同意。

最后,我们将讨论未成年药流家长签字流程的意义和建议,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家长教育和加强社会支持等方面的建议。

通过深入了解未成年药流家长签字流程的内容和意义,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女性的权益和健康,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同时,也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推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改进和完善。

未成年药流家长签字流程的研究和探讨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索。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文章结构部分旨在介绍本文的组织架构和各部分的内容安排。

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论述:引言、正文和结论。

引言部分将首先对未成年药流家长签字流程进行概述,包括未成年药流的背景和相关问题的引入。

接着,将介绍本文的结构和目的,以便读者对全文内容有一个整体的了解。

正文部分将分为两个主要部分来探讨未成年药流家长签字流程。

首先,将进行未成年药流介绍,包括未成年女性进行药流的原因和过程。

其次,将详细讲解家长签字流程,包括签字的必要性、签字的方式和相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结论部分将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指出未成年药流家长签字流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同时,还将提出对未成年药流家长签字流程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保护未成年女性的权益。

未成年打胎要父母监护人吗?

未成年打胎要父母监护人吗?

Putting people first and respecting employees is the key to success from beginning to end.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未成年打胎要父母监护人吗?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话,还是需要有监护人的签字,如果是成年人了是不需要监护人签字的。

,未婚的少女做流产应该在家长的陪同下做手术,由于手术具有一定的风险,所以需要监护人或成人的知情同意和签字,对其安全的负责。

一、在我国未成年堕胎需要监护人吗?未成年人就需要监护人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具体请结合本案。

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5条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二、堕胎的危害1、流产失败用药8天后未见胎囊排出,经B超检查证实宫中仍有妊娠物,这种情况必须去医院做清宫手术。

2、失血过多、危及性命特别是大出血不止,如果不及时清宫、输血,失去了抢救机会,性命难保。

3、药流副作用服药过程中除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外,出血时间长、出血多是药物流产的主要副作用,用药物治疗效果差,必要时需清宫。

药物流产必须在有正规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

药物流产有很强的适应证,私自买药的人如不了解这些适应证,不适合药物流产的人自己买药堕胎非常危险。

盘点:未成年药流需要家长签字吗

盘点:未成年药流需要家长签字吗

盘点:未成年药流需要家长签字吗未成年药流需要家长签字吗,如果是未成年人做药流是需要监护人签字的。

未成年药流需要家长签字吗,未成年去医院药流通常需要家长签字。

因为女孩还在未成年阶段,去医院做流产需要监护人签字。

对医院而言给未成年人做手术无法确认其是否对自己的行为有清醒的认识,不能轻易作出决定,但对监护人而言,有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的身体状况,保护其身体不受伤害。

不管药物流产还是人工流产,都要先做彩超,确定是不是宫内妊娠。

如果是宫内妊娠,想要流产,需要去正规医院,在医生的指导下服药。

药物流产后患者应注意合理饮食,药物流产后应多吃富含纤维素、维生素C、维生素B的食物。

这些食物可以帮助身体恢复,避免辛辣、刺激性和油炸食物。

任何一种流产方式都有不可避免的副作用,就是产后的炎症和感染,这些会导致盆腔炎、继发不孕、宫外孕等较恶性的流产后副作用,所以小产后修复必定是首位的,而修复营养一定要配套使用。

流产后口服产后修复营养PWRH【产美盾】修复流产过程产生的子宫损伤,避免流产后感染,预防流产后遗症。

未成年药流有什么危害:(未成年药流需要家长签字吗)如果未成年做药流,容易对心理产生不利影响,还可能会造成月经失调、宫腔内感染等身体上的后果,甚至影响再次受孕。

一、心理:由于药流不仅会损伤身体,而且还会对心理造成影响。

药流后可能会出现抑郁等不良情绪,还可能会对性生活产生抗拒心理。

因此,药流后一定要及时进行心理上的调理,保持心情愉悦,必要时可以到医院进行心理疏导治疗。

二、身体:1、月经失调:做药流时如果有宫腔粘连或者子宫内膜薄等异常改变,子宫内膜不能正常脱落,还容易影响正常的月经周期。

此时,可能造成月经推迟、月经出血量减少等改变,对身体的影响较大。

2、宫腔内感染:由于未成年的身体免疫力相对较差,药流后如果护理不佳,还容易造成宫腔内感染,引起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等妇科疾病,严重时还可能影响正常的生活。

如果药流的次数过多,还可能导致子宫内膜严重受损,干扰受精卵着床,影响以后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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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人年性教育日渐成为社会的一个难题,广西南宁一名9岁的女孩在意外怀孕之后选择堕胎,而为其负责的竟是一位13岁男孩!当今社会,未成年人性犯罪的多发与学校家长的教育及复杂的社会环境影响是分不开的!
堕胎人群的年轻化,早已是许多城市中妇科医院的常态;每年的几个“黄金周”以及寒暑假,成了“堕胎周”和“堕胎假”,更是公开的秘密。

据相关媒体报道,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妇产科医生告诉记者,“90后”女孩人流人数比以前增加不少。

有不少小女孩来咨询人流的事情,有的是自己来,有的是男朋友陪同。

从这些女孩的年纪来看,大多是16—22岁的女学生,身体还处于发育阶段,而她们却面临着成年女性都很难面对的人工流产。

有专家分析说,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营养的多元化,现代社会的孩子都比较早熟。

生理方面,很多孩子都已经完全达到了成人所拥有的能力,性方面也远比几十年前的人们发育成熟得多,当然也就具备了发生性行为的条件。

而孩子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与自我控制能力都显得不足,由于缺少必要的性方面知识,男孩子不太懂得戴避孕套,女孩子在平时则更加羞于了解如何在性行为中保护自己,于是怀孕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一旦发生早孕,自己和男友却很难为此负责,自己又觉得束手无策,甚至可能造成终身的遗憾。

另外,是由于外来文化与社会风气的冲击。

现在,性已经不再是什么神秘的事情,从网络到书籍音像制品处处可见,而且更多的媒体为了追求利益而充斥着大量淫秽的内容,而孩子们又处于不成熟的阶段,很容易受到这些不良内容的诱惑,于是性体验成为他们追求的一种目标,“快乐第一”成了他们的潜台词,可是其后果在冲动面前却显得十分的脆弱
一、未婚妊娠的原因
2 未婚妊娠的影响因素
21 个人因素
211 性观念的开放目前青少年多对婚前性行为持宽容态度,而较少考虑对今后的生理或心理上的危害。

对美国5个城市的调查表明,尽管58%的成人认为青少年未婚妊娠是个大问题,但仍有87%的年轻人认为18岁以前的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4]。

212 性知识的缺乏性知识及避孕措施的缺乏是造成青少年未婚妊娠的一个重要因素。

国内有调查表明:未婚青年中避孕知识水平较低,避孕知识合格者仅占51%[5]。

一项对未婚育龄女性的调查显示,有763%的人不知道妇女最易受孕的时期[6]。

213 情感障碍由于性成熟期的提前,青少年性发育在生理上已达到某种成熟程度。

然而,许多成人都对与其相伴的性意识并不认识,甚至予以否认,增加了青春期青少年的适应困难和情感障碍。

有些青少年便尝试用性活动来证明自己的成人身份,从而导致青少年非意愿妊娠的比率上升。

22 家庭环境因素
家庭是影响青少年未婚妊娠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对美国黑人的一项调查表明,在与子女对性问题能否进行充分交流方面,受教育水平低的母亲不能与子女对性问题进行充分交流,且倾向于对此采取专制性、否定性的解决方法[7]。

国内有调查显示:不与父母同住的未婚育龄女性的婚前性行为发生率(1685%)明显高于与父母同住者(771%),两者差异有显著意义。

父母非初婚的未婚育龄女性的婚前性行为发生率高于父母初婚者,但两者差异无显著意义[6]。

23 社会因素
231 社会经济状况据Solorio 等[8]的调查,在加拿大,来自较贫困家庭的西班牙裔青少年婴儿出生率是其他白人青少年的3倍,表明社会经济状况对青少年未婚妊娠亦有影响。

232 社会支持程度据报道,全社会关心未婚青少年的生殖健康、提供必要的性与避孕咨询与服务,有利于降低生育率[6]。

233 文化、传媒因素不健康信息快速传播不断冲击着情窦初开的青少年,使其思想受到污染,不少人对恋爱及性交抱着较为开放而缺乏责任感的态度。

在多数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青年人由于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多,社会观念的变化,以及受各种传媒的影响,婚姻的价值观念发生变化,结婚年龄普遍推迟,而性成熟期提前与结婚年龄延迟所造成的矛盾,常常带来许多的未婚妊娠现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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