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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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措施

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措施

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措施
1. 设计阶段:在建筑设计阶段,应尽量选择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减少大量的建筑垃圾产生。

同时,对于可能产生大量垃圾的设计,应提前规划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

2.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并进行有效管理。

包括对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压缩和统计,并设置垃圾箱等设施,确保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能够顺利进行。

3. 建筑垃圾分类: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是源头管理的重要环节。

应根据不同的建筑垃圾种类,设置相应的分类设施,并进行专门的垃圾分类培训,确保垃圾分类操作的正确性。

4. 建筑垃圾减量化: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通过合理规划施工流程,减少建筑材料的浪费,选择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增加建筑垃圾的再利用率。

5. 建筑垃圾再利用:对于可再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尽量进行有效的再利用。

例如,砖瓦混凝土碎片可用于道路基层填充,作为再生骨料使用。

同时,可以通过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市场机制,鼓励企业进行建筑垃圾的再利用。

通过上述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措施,可以有效的降低建筑垃圾的产生量,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同时,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建筑垃圾日常管理制度

建筑垃圾日常管理制度

建筑垃圾日常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建筑行业是一个产生大量建筑垃圾的行业,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为了有效管理建筑垃圾,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建立科学的建筑垃圾日常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管理目标1. 合理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

2. 促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3. 规范建筑垃圾的处理和清运流程。

4. 保护环境,确保建筑垃圾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 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促进环境保护文化的建设。

三、管理制度1. 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制度,根据建筑垃圾的性质、来源和用途进行分类。

2. 制定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的具体流程和方法。

3. 明确建筑垃圾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4. 建立建筑垃圾管理档案,记录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分类、处理和清运情况。

5. 定期组织建筑垃圾处理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6. 建立建筑垃圾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管理措施1. 建筑垃圾分类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混凝土块、砖块、石灰岩、木材、石膏板、金属、塑料、玻璃等。

根据建筑垃圾的性质、来源和用途,制定建筑垃圾的分类标准和方法。

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及时分类存放,以便后续的资源化利用。

2. 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建立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流程和方法,确定建筑垃圾的收集点、出口和清运车辆,确保建筑垃圾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建筑垃圾可以通过回收利用、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处理,选择适合的处理方式,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标准和方法。

3.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建筑垃圾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建筑垃圾管理需要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各部门和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建筑垃圾管理档案建立建筑垃圾管理档案,记录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分类、处理和清运情况。

建筑垃圾管理档案是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可以为工作的开展和总结提供有力的支持。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垃圾逐渐成为城市面对的一大环境问题。

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理建筑垃圾,许多地区纷纷实施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实施和效果等方面进行讨论。

一、制度目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以减少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内容1. 建筑垃圾分类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要求在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进行分类。

按照垃圾的性质和材料进行分类,如混凝土、砖瓦、木材、金属、塑料等。

分类后的建筑垃圾可以更好地进行回收和再利用,降低对资源的浪费。

2. 建筑垃圾收集和运输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规定了建筑垃圾的收集和运输方式。

建筑垃圾应由专业垃圾清运公司负责收集,并配备专用的运输车辆,保证建筑垃圾的安全运输和规范处理。

3. 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要求建筑垃圾应当进行合理、安全、清理规范的处理。

建筑垃圾可以通过筛分、粉碎、分离等技术进行资源化利用。

同时,对于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应通过合理的填埋或焚烧等方式进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制度实施建筑垃圾管理制度的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合作与配合。

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调,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执法和监管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1. 宣传教育制度实施前,宣传教育工作应得到重视。

向社会公众普及建筑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和建筑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以便更好地推动制度的实施。

2. 监督检查在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四、制度效果建筑垃圾管理制度的实施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1. 环境保护建筑垃圾管理制度的实施有效减少了建筑垃圾的随意倾倒和污染,提高了城市环境的质量。

同时,通过建筑垃圾的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降低了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促进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建筑垃圾减量的管理措施

建筑垃圾减量的管理措施

建筑垃圾减量的管理措施
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

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拆除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拆除散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 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

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

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

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工作要求
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化管理:要求工程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
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也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中。

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和利用单位需要获得相关核准后方可处
理。

2.分类处理:建筑垃圾需要按照类型进行分类堆放,如工程渣
土、砖瓦碎块和其他建筑垃圾等,以方便后期清理和回收利
用。

有害的建筑垃圾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并交专业单位无害化处置。

3.资源化利用:鼓励施工企业积极开展废物利用,如利用碎瓦碎
块等建筑垃圾进行场地内临时道路的硬化铺设,利用工程渣土进行坑槽回填等。

通过建筑垃圾的资源再利用,有效减少施工现场的垃圾存量。

4.加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部门需要依据国家
相关规定,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加强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和消纳行为的监管。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
理,确保施工工地设置相关防污降尘设施,硬化施工道路和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保洁设施等。

这些工作要求都是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建筑垃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推动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管理成为一项关键任务。

建筑垃圾的不合理处理不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还会威胁人们的生活安全。

因此,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管理措施、人员培训、监督机制等方面探讨如何有效管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以确保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措施1. 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是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的首要措施。

根据垃圾的不同性质和处理方式,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2. 垃圾储存与运输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垃圾储存区,并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规定,将垃圾进行有序堆放。

垃圾运输车辆应定期清运,避免垃圾长时间滞留,防止污染环境。

3. 垃圾处理设备通过引进先进的垃圾处理设备,建立完善的垃圾处理系统。

例如,可以使用垃圾压缩机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压缩处理,降低垃圾体积,提高运输效率。

同时还可以利用焚烧炉或填埋场对其他垃圾进行高效处理。

三、人员培训与意识提升1. 培训课程针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开设相关的垃圾管理培训课程。

培训内容包括垃圾分类知识、垃圾处理方法、环保意识培养等,以提高他们的垃圾管理能力和意识。

2. 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和制作宣传资料,向广大员工宣传建筑垃圾管理的重要性。

可以在施工现场设置宣传横幅、宣传牌,展示合理垃圾处理的正确方式,引导大家养成良好的垃圾管理习惯。

四、监督机制的建立1. 监测与检查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的日常监测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垃圾的分类、堆放和处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处罚与奖励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违反垃圾管理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对积极履行垃圾管理责任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和推动力。

五、案例分享近年来,某城市建设工地积极推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他们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垃圾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垃圾进行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确保了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环境的安全。

小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小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小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在现代社会,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也蓬勃发展,小区建筑垃圾管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有效管理建筑垃圾,不仅能保护环境,也能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因此,制定小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至关重要。

一、分类投放
1.住户在丢弃建筑垃圾时,应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
存放,并投放至指定垃圾桶。

二、垃圾清运
1.小区物业应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运,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2.对于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等特殊垃圾,物业应制定专门清运计划,确
保安全处理。

三、垃圾处理厂
1.小区应与当地垃圾处理厂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建筑垃圾被正确处理,
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定期检查垃圾处理厂的运营情况,确保其符合环保标准。

四、宣传教育
1.小区应定期开展建筑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建筑
垃圾管理的意识。

2.利用小区公共场所设立垃圾分类指引牌,引导居民正确分类处理建筑
垃圾。

五、处罚措施
1.对于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住户,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
等处罚措施。

2.对于屡教不改或恶意排放建筑垃圾的住户,物业可采取暂停使用公共
设施等限制措施。

小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制定与执行,不仅需要小区物业的努力,也需要居民的积极配合。

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范本(4篇)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范本(4篇)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垃圾的管理,有效减少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建筑垃圾的产出、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建筑垃圾分类、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方式和管理、建筑垃圾处理和利用等。

第四条所有从事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垃圾分类第五条建筑垃圾分类是指将建筑垃圾根据其性质、成分和处理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

第六条本单位内的建筑垃圾应按照以下几类进行分类:(一)混合垃圾:指建筑废料、装修垃圾、公共设施拆除垃圾等混合在一起的垃圾。

(二)沙土垃圾:指建筑工地产生的沙土、泥浆等垃圾。

(三)石材垃圾:指建筑工地产生的石材、砖瓦等垃圾。

(四)木材垃圾:指建筑工地产生的木材、木板等垃圾。

(五)钢材垃圾:指建筑工地产生的钢材、钢筋等垃圾。

(六)玻璃垃圾:指建筑工地产生的玻璃、镜子等垃圾。

(七)塑料垃圾:指建筑工地产生的塑料、塑胶制品等垃圾。

(八)电器垃圾:指建筑工地产生的电器设备、线路等垃圾。

第七条建筑垃圾分类方式包括手工分类和机械分类,具体操作根据实际情况采用。

第八条建筑垃圾分类后的垃圾应进行垃圾袋装,明确标示分类及数量。

第三章建筑垃圾收集第九条建筑垃圾收集是指将分类后的建筑垃圾进行收集、暂存,并且安全运输到指定地点。

第十条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建筑垃圾收集点,点位数量和位置应满足建筑垃圾产生的需求。

第十一条建筑垃圾收集点应配备相应设备,包括收集容器、传送带、垃圾车等。

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保证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建筑垃圾收集点应每日进行定期清理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建筑垃圾收集车辆应符合相关要求,并有相应的运输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建筑垃圾必须使用密封的垃圾袋包装,确保垃圾不外露,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章建筑垃圾运输第十五条建筑垃圾运输是指将收集点上收集的垃圾运输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四篇)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四篇)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1、现场固体垃圾应依据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实行分类集中堆放。

分类标识,挂以指示牌。

钢筋废料、铁丝铁钉、纸张等生产生活垃圾送废品回收站回收2、落地灰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地点堆放,及时外运。

(垃圾必须倒在批准的垃圾堆场,具有准倒证手续齐全)楼层内建筑垃圾,可以利用施工电梯及手推车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由项目部定专职保清员、卫生员清扫。

3、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应设有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并有消防应急安全防范措施。

由项目部专人管理。

4、可回收利用的废物经收集后,按照不同种类,分别堆放,由项目部统一处理或二次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废物经收集分类后,其中一部分灰渣、砼块、碎砖等无污染物可回填或挖坑深埋;不可回填的一般废物可委托当地渣土或环卫部门外运,集中处理。

5、项目部环境安全员定期对工地内垃圾堆放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____安置小区项目部建筑垃圾管理制度(二)是指对建筑工地产生的垃圾进行规范、科学管理的制度。

建筑垃圾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砖块、水泥、钢筋、木材、沙土等材料。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减少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并有效利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建筑垃圾管理制度中的要点:1. 建筑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应按照不同的材质进行分类,比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可再利用的物品等。

2. 建筑垃圾收集和运输:制定建筑垃圾收集和运输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垃圾能够及时、安全地从工地运出。

3.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合适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垃圾填埋场、焚烧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站等。

4. 建筑垃圾处置和利用:将建筑垃圾进行处理和利用,比如通过回收再利用、焚烧发电等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 建筑垃圾管理监督和执法:建立监管机构,加强对建筑垃圾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建筑垃圾管理_工作制度

建筑垃圾管理_工作制度

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利用等活动。

1.3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建筑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环境卫生、发展改革、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二、源头减量与分类2.1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采取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鼓励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寿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2.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包括工程渣土、混凝土、砌块砖瓦、路面沥青、轻物质料(木料、塑料、布料等)、金属材料等。

2.3 禁止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混入建筑垃圾。

三、运输与处置3.1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以下规定:(1)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密闭运输条件,防止建筑垃圾泄漏、散落;(2)运输车辆应当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3)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运输建筑垃圾,避开高峰时段;(4)将建筑垃圾运输到规定的处置场所。

3.2 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2)有符合环保、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3)有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4)有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和应急预案。

四、资源化利用4.1 鼓励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利用率。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设备,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质量。

4.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利用;(2)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的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3)定期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

城管建筑垃圾管理方案

城管建筑垃圾管理方案

城管建筑垃圾管理方案1. 简介城市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带来了大量的建筑垃圾,给城市环境带来了一定压力。

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理建筑垃圾,城管部门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方案。

本文将介绍一套城管建筑垃圾管理方案,帮助城管部门高效管理和处理建筑垃圾。

2. 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混凝土、木材、砖瓦、金属等不同类别的材料。

为了有效管理建筑垃圾,城管部门应该推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分类收集城管部门应该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明确不同类别建筑垃圾的收集点和收集时间。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点应该便利易达,方便施工单位和居民投放建筑垃圾。

收集时间可以根据施工进度和居民需求灵活调整,确保垃圾及时清理。

2.2 建筑垃圾分类设施城管部门应该投入一定资金建立建筑垃圾分类设施,包括垃圾分类箱、分类垃圾车等。

垃圾分类箱应该符合环保要求,方便分类投放和清理。

分类垃圾车应该具备分类收集和运输的功能,确保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

2.3 宣传教育城管部门应该加大对建筑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和施工单位的参与度。

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布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普及建筑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正确的分类方法。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垃圾分类意识。

3. 建筑垃圾处理与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处理和回收利用是城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内容。

为了实现建筑垃圾的有效处理和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回收利用,城管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3.1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管部门应该投入资金建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建筑垃圾回收站、处理厂等。

这些设施应该具备处理和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的功能,采用环保技术和设备,确保处理过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2 资源回收利用城管部门应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合作,推动建筑垃圾的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可以通过与回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建筑垃圾回收网络,实现建筑垃圾中可回收材料的回收再利用。

同时,可以加大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

农村建筑垃圾管理方案

农村建筑垃圾管理方案

农村建筑垃圾管理方案农村建筑垃圾管理方案垃圾是农村建筑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物,如何高效地管理农村建筑垃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是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下是一个农村建筑垃圾管理方案,旨在提供一套可行的管理措施。

一、分类收集农村建筑垃圾可以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分类收集是减少垃圾污染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设立不同颜色的垃圾桶,进行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分离收集。

对于有害垃圾,可以设立专门的收集点,加强管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地域较大,建立垃圾处理设施是垃圾管理的关键环节。

可以在农村适当位置建设垃圾处理厂,通过焚烧、填埋等方式对垃圾进行处理。

焚烧技术可以有效减少垃圾体积,填埋技术则可以有效控制垃圾的有害物质的释放。

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可以有效地降低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使农村建设更加环保。

三、资源化利用农村建筑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可以通过资源化利用,实现再利用。

例如,将废弃的建筑材料进行再加工,可以转化为新的建材,用于农村建设中,既可减少资源的浪费,又可以降低建设成本。

同时,还可以将可回收物进行分类后销售给相应的回收公司,从中获得经济效益。

四、宣传教育由于农村地域广大,人们对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的认知度普遍较低。

因此,开展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非常重要。

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对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的认识,培养正确的环保观念和行为习惯。

五、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是农村建筑垃圾管理的保证。

可以设立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并对农村建设中的垃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可以通过奖励和惩罚机制,对垃圾管理好坏进行奖惩,促使各方积极参与垃圾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农村建筑垃圾管理方案应包括分类收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源化利用、宣传教育和加强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

通过落实这些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农村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建设的环保水平。

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是指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 分类管理:建筑垃圾应按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可焚烧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2. 集中存放:建筑垃圾应集中存放在指定的场所或容器中,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在道路、公共场所或河道等非指定场所。

3. 运输规定:建筑垃圾的运输应由专门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运输过程中要保证垃圾不散落,并确保垃圾不对周围环境和道路安全造成影响。

4. 处理方法:建筑垃圾应按照规定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包括回收利用、焚烧、填埋等。

对于有害垃圾,应特殊处理,以确保环境和人员安全。

5. 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和建筑施工单位应共同承担建筑垃圾管理的监管责任,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要求和地方性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当地的政策法规和环境要求来进行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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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措施有效管理和处理建筑废弃物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措施有效管理和处理建筑废弃物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措施有效管理和处理建筑废弃物在建筑工程中,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处理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垃圾的数量不断增加,对环境和资源的影响日益凸显。

因此,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对建筑废弃物进行管理和处理成为必然选择。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措施,以及如何进行有效的建筑垃圾管理。

一、分类和分拣对于建筑废弃物的有效管理,首先要进行分类和分拣。

建筑垃圾通常包括混凝土、砖瓦、木材、钢筋、玻璃等不同类型的废弃物。

通过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和分拣,可以将可回收的材料进行合理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同时降低环境污染。

分类和分拣建筑垃圾需要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可以借助机械设备进行垃圾转运和分拣,例如使用抓斗式装载机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区域,然后人工进行细致的分类和分拣工作。

分类的标准一般按照不同类型的废弃物进行区分,例如根据材质、用途、尺寸等进行分类。

二、回收和再利用建筑垃圾中的许多材料仍然具有再利用的价值。

通过回收和再利用建筑垃圾中的可回收材料,可以减少原材料的消耗,降低环境污染,同时还可以节约成本。

常见的可回收材料包括废砖、废混凝土、废木材等。

废砖和废混凝土可以进行破碎、筛分和清洗处理,制成再生骨料,用于新的建筑工程中,例如路基、基础等。

废木材可以进行粉碎、干燥和压块处理,制成木质燃料,用于供热或发电。

此外,钢筋可以进行再加工和再利用,玻璃可以进行熔化再生等。

三、资源化利用除了回收和再利用,建筑垃圾中的一些材料还可以进行资源化利用。

资源化利用是指将建筑垃圾转化为可用于工程建设的新材料或产品。

例如,通过破碎、筛分和加工,将废混凝土制成再生骨料,用于制造预制构件和建筑材料;将废砖、瓦片利用于填充土或者制造陶瓷制品;将建筑垃圾中的有机物利用于生物质能源的生产等。

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不仅可以减少对原材料的需求,降低生产成本,还可以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同时,资源化利用还可以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市区建筑垃圾管理的规范

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市区建筑垃圾管理的规范

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市区建筑垃圾管理的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垃圾成为城市发展中的一大难题。

建筑垃圾管理涉及到环境保护、城市卫生和社会秩序等方面,对于保障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此,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以加强对市区建筑垃圾的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范。

一、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建筑垃圾分类是有效管理建筑垃圾的基础。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局的规定,市区的建筑垃圾应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进行分类管理。

1.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可回收的材料。

居民需要将这些材料单独收集,并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袋中,方便回收。

2.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荧光灯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居民将这些垃圾分类收集,并送至指定的回收站点进行处理。

3. 湿垃圾:主要是厨余垃圾和食品残渣等。

居民需将湿垃圾放入生活垃圾桶或袋中,并定期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4. 干垃圾:包括砖瓦陶瓷、木制品、纺织品等难以回收的垃圾。

这些垃圾应被尽量压缩并装袋,统一送到垃圾处理厂。

二、建筑垃圾收集和运输管理建筑垃圾的收集和运输是建筑垃圾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建筑垃圾的有效处理和运输过程中不对城市环境造成污染,城市管理执法局制定了以下规范。

1. 建筑垃圾收集点设置:根据市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数量和位置的建筑垃圾收集点。

收集点应设置在居民居住区和建筑工地等适当的位置,并配备相应的垃圾分类和垃圾桶。

2. 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量和噪音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和批准。

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确保运输过程中没有明显的漏渣和溢物,同时要求驾驶员做好清洁措施,避免对城市环境造成污染。

三、建筑垃圾处理和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能有效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为了规范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城市管理执法局制定了以下规范。

1. 建筑垃圾处理厂建设:市区应建立足够数量和规模的建筑垃圾处理厂,采用科学的处理技术和设备,使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

建筑垃圾控制措施

建筑垃圾控制措施

建筑垃圾控制措施建筑垃圾是指在建筑活动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废弃物和废旧设备等,包括砖块、混凝土、木材、石料和钢筋等。

这些垃圾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还浪费了资源。

因此,采取有效的建筑垃圾控制措施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建筑垃圾控制措施:1.分类处理建筑垃圾:将建筑垃圾按照材料性质进行分类处理,包括可回收的垃圾和不可回收的垃圾。

可回收垃圾应该重新利用,不可回收的垃圾则应进行合理的处置,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制度,明确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等方面的要求,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3.推广绿色建材:选择绿色建材可以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绿色建材具有低能耗、环保和可再生的特点,能够有效地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

4.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建筑垃圾中的许多材料可以进行再利用,如砖块、木材和钢筋等。

建筑企业可以将这些材料进行分类收集,并加以合理的再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5.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通过优化设计和施工工艺,可以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例如,合理设置模板和脚手架,减少废料的产生;采用预制构件,减少建筑现场的废弃材料等。

6.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监管,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筑企业的建筑垃圾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未按规定处理垃圾的企业进行处罚。

7.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中的一些材料,如砖块和钢筋等,可以进行资源化利用。

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8.加强职业培训和宣传教育: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建筑垃圾控制的认识和意识,使他们能够正确处理建筑垃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总之,建筑垃圾控制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政府、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管理、推动资源化利用和加强教育宣传,才能有效地控制建筑垃圾的产生和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筑垃圾处理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建筑垃圾处理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建筑垃圾处理的有效措施有哪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日俱增。

建筑垃圾不仅占用土地资源,还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因此,如何有效地处理建筑垃圾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下是一些建筑垃圾处理的有效措施。

一、源头分类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建筑垃圾进行源头分类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

将建筑垃圾分类为可回收物(如金属、木材、塑料等)、有害垃圾(如油漆桶、电池等)和不可回收物(如混凝土、砖块等)。

通过分类,可以提高后续处理的效率和降低处理成本。

同时,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垃圾分类计划,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回收利用1、金属回收建筑垃圾中的金属材料,如钢筋、钢管等,可以通过回收加工重新用于钢铁生产。

回收金属不仅可以减少对新矿石的开采,还能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2、木材回收废弃的木材可以经过加工处理,制成人造板材、生物质燃料或用于造纸等。

对于质量较好的木材,可以直接用于建筑模板或其他建筑构件。

3、混凝土和砖块回收破碎后的混凝土和砖块可以作为再生骨料,用于生产再生混凝土、道路基层材料等。

再生骨料的使用不仅可以减少对天然骨料的需求,还能降低建筑垃圾的填埋量。

三、现场处理在建筑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如移动破碎机等,可以对建筑垃圾进行就地处理和再利用。

这样可以减少建筑垃圾的运输成本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同时,现场处理还能够及时将建筑垃圾转化为有用的材料,提高施工效率。

四、填埋处理对于无法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可以选择填埋处理。

但填埋场的选址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远离水源地和居民区。

在填埋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垃圾渗滤液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同时,填埋后的场地应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五、焚烧处理对于含有可燃成分的建筑垃圾,如塑料、木材等,可以采用焚烧处理的方式。

焚烧产生的热能可以用于发电或供热,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

但焚烧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确保达到环保标准。

2024年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有效管理,确保城市市容整洁与环境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____关于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明确适用于项目部及市区范围内,所有涉及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及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方案所指的建筑垃圾,特指在项目部建筑活动过程中,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二、基本原则1. 严格区分:严禁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中;同时,禁止擅自设立建筑垃圾弃置场。

2. 分类收集:操作人员需将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存放于项目部指定的区域,由项目部统一处理。

3. 及时清运:项目部需确保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得到及时清运,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方案进行处置,以防止环境污染。

4. 合法运输:项目部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个人或未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处理。

5. 禁止乱倒:严禁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6. 临时占道审批:因特殊建设需要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必须事先获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依照相关方案办理审批手续。

三、资源利用鼓励对建筑垃圾中的废弃物进行分拣、剔除或粉碎处理,以实现其作为再生资源的重新利用。

例如,废金属(如钢筋、铁丝、电线等)经分拣后可回炉再造成各类钢材;废竹木材可用于制造人造木材;而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破碎后,不仅可作为代砂使用于砌筑、抹灰及混凝土垫层等工程,还可加工成砌块、铺道砖等建材制品。

四、运输管理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必须随车携带有效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严格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进行作业,严禁丢弃或遗撒建筑垃圾,且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

2024年建筑垃圾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建筑垃圾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鉴于大量建筑垃圾需得到有效管理,旨在保障员工健康,营造优质工作环境,特此制定建筑垃圾专项管理制度。

一、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施工/生产垃圾处理的作业流程,确保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标准,同时符合环保法规及绿色施工规范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施工、生产垃圾的处理工作。

三、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本制度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____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绿色施工导则》(建质[____]____号)以及《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____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

四、职责分工4.1 项目经理负责该管理制度的持续改进与维护。

4.2 项目生产副经理全面负责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

4.3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管理制度的日常执行。

4.4 其他相关作业单位及部门需积极参与制度的实施过程。

五、施工/生产垃圾管理制度5.1 垃圾分类与堆放施工/生产垃圾主要包括生产弃渣、塑料袋(杯)、一次性饭盒、塑料泡沫板等白色垃圾,混凝土、砂浆的弃料,以及木材、钢筋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等。

施工过程中,各班组需负责各自区域的垃圾清理工作,并按照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在指定场所对垃圾进行分类堆放,并设置指示牌。

无法再利用的垃圾需在指定地点堆放,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及时运出工地。

垃圾清运出场后,必须倾倒至批准的场所,严禁乱倒乱卸。

5.2 废弃物再利用混凝土、砂浆的弃料可考虑用于构配件的预制及场地硬化等用途,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5.3 废料废渣管理钢筋、木材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需妥善管理。

项目部将定期进行检查,并将建筑垃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与班组的工作业绩挂钩,通过经济手段进行奖惩。

5.4 合规性要求施工/生产垃圾的处理工作必须满足各项目监理工程师及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____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项目部、市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方案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本项目部从事建筑过程中,拆除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一条任何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条操作人员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项目部指定地点,由项目部统一处理。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方案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条项目部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方案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条应对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

第八条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方案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九条任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第十条各班组或个人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项目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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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的有效管理建筑垃圾如何进行有效管理?下面是小编给你带来的关于建筑垃圾的有效管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如何科学处理建筑垃圾,成为城市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我国建筑垃圾处理的问题建筑垃圾的传统处理模式百害而无一利,但纵观当下,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同样存在不小的问题,主要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缺乏对建筑垃圾的有效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的现象,未对建筑垃圾进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统计,导致对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处理处置、回填利用等情况缺乏足够的了解。

另一方面,处理方式落后,通常是未经任何处置就被运到郊外或农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垃圾清运等建设费用。

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遗撒的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建筑垃圾传统模式的危害那么,我国传统的建筑垃圾处理模式有哪些危害呢?占用大量的土地。

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是随意堆放或填埋,均占用大量的土地。

按照国际测算法,每万吨建筑垃圾占用填埋场的土地1亩,每年我国产生建筑垃圾填埋占地面积就要超过10万亩。

长此以往,这将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

降低土壤质量。

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会随着时间推移,不断随着压力慢慢沁入土壤,从而改变土壤的物质组成,破坏土壤的结构,降低土壤的生产力。

破坏市容市貌,污染周边环境。

建筑垃圾的任意堆放不仅占用空间,且与城市发展不相协调,已成为城市发展的严重问题。

而且,在雨天,没有及时处理的建筑垃圾,脏水、泥土四溢,对城市环境产生极大的影响。

影响空气质量。

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对空气造成二次污染。

安全隐患。

去年12月份的深圳泥石流滑坡想必大家还印象深刻,这就是典型的一起建筑垃圾堆存产生的安全隐患案例。

由此可见,建筑垃圾不能得到妥善处理,随意堆放或填埋对环境产生非常大的危害。

建筑垃圾处理的四大建议要减轻建筑垃圾对城市环境的二次影响,需要加快实现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利用化和无公害化。

01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指导和推进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解决项目建设用地困难问题,构建包含建筑垃圾产生、分类、运输、再生利用、工程应用等各环节的监管体系,确保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利用工作顺利实施。

02要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分工、职责,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节能减排工作,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考核有据可依。

03要设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准入条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投资经营;同时,对符合标准的再生产品,要列入绿色建材推荐目录、政府绿色采购目录,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定其他项目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比例。

04要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处理执法协调制度。

尤其是要完善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回填、消纳和利用等各个环节运行监管体系。

针对少数渣土车辆跟执法人员“躲猫猫”及渣土夜间运输较多的现象,相关执法人员可采取定点执法和上路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对违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让建筑垃圾有章可循如果单单是企业行为,建筑资源化的进程会很慢,应该形成由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参与,企业执行的建筑垃圾回收体系。

应该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会、联盟上接政府,下联企业的优势,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确认哪些垃圾资源化企业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使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企业充分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形成共识,共同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

业内人士还建议,要支持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结合建筑垃圾处理方面相关技术特点,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展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的建设,以提高企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联合机制发展,不断提升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要支持建筑垃圾处理领域标准化组织体系建设,鼓励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重点依托有条件的行业协会、联盟等社会团体开展本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和管理工作,尽快让垃圾资源化处理有“标”可循。

只有采取“政府监管+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全参与”模式,才能铺就建筑垃圾资源化道路。

目前,国内已经有很多城市采取“全参与”模式,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政府指明方向、政策给予支持、企业勇于参与、技术敢于创新,这些成功经验,不仅为建筑垃圾资源化找到了突破口,还为各地树立了样本。

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复制成功经验,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进程有望进入“加速期”。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3月1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第五条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六条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一条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

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十四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第十九条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权力、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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