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发放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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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为了理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体制,完善改革措施,健全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使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我委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实施意见的精神,研究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以指导和管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逐步把这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这不仅是做好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也是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根据《规定》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

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五条国家教委归口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其他部委(以下简称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方)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国家教委的主要职责:1、制定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法规和政策,部署全国业生就业工作;2、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全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3、收集和发布全国毕业生供需信息,组织指导和管理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4、编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制订国家委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部委、地方所属高校抽调计划;5、负责全国毕业生就业计划协调工作,管理全国毕业调配工作;6、指导、检查毕业生就业工作,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调配部门派遣本地区高校毕业生;7、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8、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9、检查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达1158万,报到证将取消?

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达1158万,报到证将取消?

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达1158万,报到证将取消?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达1158万2023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1158万人,同比增加82万人。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各高校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从2023年起,取消发放就业报到证。

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举办中小企业人才供需对接大会、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各地将开展多项举措,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教育部明确,要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支持开发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发挥政策性岗位稳就业作用,稳定并适度扩大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

同时,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健全支持激励体系,落实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

2023年起,毕业生求职就业手续将进一步简化。

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将全面推广使用,并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教育部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规范要求,审核学生就业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高校和人员,严肃查处通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各地应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建立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工作。

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在校园招聘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

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将被纳入招聘“黑名单”。

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推进毕业生就业体检结果互认。

毕业生报到须知

毕业生报到须知

2014年度毕业生报到须知一、报到时间全年度工作日。

二、报到地点毕业生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立户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到市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毕业生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立户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的毕业生,在接收单位人事立户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2014年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址和电话》(附件1)。

在毕业生本人所持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下方备注3中,也详细标注了本人的报到地址。

三、报到材料(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二)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在深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需备2份复印件);(三)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在深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需备2份复印件);(四)学历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 有效期选择12个月或以上;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五)户籍材料(验原件、不留复印件):1.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2.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分别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不需提供户口迁移证;(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根据我市公安部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辖区的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a、《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b、《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学校出具的无分配证明(肄业、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生不收取)(留复印件,核验原件);就业报到证的“报到地址”填写为“广东广州市”或“广东深圳市”或“广东”的,《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填写为“深圳市”或“广州市”的,均不影响办理。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答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答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答毕业后,想到西部做一名志愿者,户口和档案关系该存放到哪儿?刚签了约,但单位突然又说不能按原计划接收了,该怎么办?今年毕业,学校说要收取一定的培养费,这符合国家政策吗……5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的高峰期,然而在选单位、找工作的求职征程上,毕业生又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惑。

为了解答毕业生关于就业政策的各种疑问,今日特讲“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答”,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加准确细致地了解国家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全面就业而制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同时也希望每位毕业生都能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

【优惠政策解读篇】●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将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为了吸引应届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建功立业,国家出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优惠政策:1.对原籍在中、东部地区而去西部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原籍,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到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高定工资标准。

人事部还要求各地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及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

2.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

3.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单位服务1—2年,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合集5篇)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合集5篇)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合集5篇)第一篇: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1、学院将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栏办理档案转递,即“报到地址”就是档案转递地址。

(1)、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了经单位或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就业协议书》),个人档案材料转往就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

(2)、未正式签约也未升学的毕业生的报到地址是本人“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上述情况指福建省生源的毕业生)。

(3)福建省生源之外的毕业生报到地址将按照各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毕业生档案将由招生就业办档案室通过邮局以机要件方式转递或直接送达,每年7月份开始。

毕业生应关注本人档案去向并于9月初向本人档案转递地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已到达。

如未到达,应及时与招生就业办联系,办理档案查询手续。

3、各类就业状况的毕业生档案转递方向:(1)参加专升本已录取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各系办理领取档案手续,暂由毕业生本人保管,报到时交至录取学校收。

(2)毕业前通过学院和系统一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招生就业办于8月底前将档案转至相关的人才市场。

(3)各自与用人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招生就业办于7月份开始按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上所规定的地址和单位寄发。

(4)结业生及办理休学的同学,档案暂由学生所在系管理,待确定毕业或结业后再依据就业去向确定如何转寄。

(5)生源属厦门市区及所辖区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6)生源属泉州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泉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7)生源属莆田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莆田市人才服务中心。

(8)生源属宁德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宁德市人才服务中心。

(9)生源属三明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三明市人才服务中心。

(10)生源属南平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南平市人才服务中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05•【文号】国办发〔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5.0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就业促进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一)扩大企业就业规模。

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立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和申报兜底机制,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设置,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设置好“红灯”、“绿灯”,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

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指导企业规范发布招聘信息,推进公开招聘。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拓宽基层就业空间。

结合实施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适应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要,统筹用好各方资源,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

1996:从“统包统分”到“双向选择”

1996:从“统包统分”到“双向选择”

1996:从“统包统分”到“双向选择”大学生就业制度市场化沿革如果以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改革的标志,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从纵向上大体可以分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就业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就业制度两个时期。

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就业制度的发展又先后经历了“统包统分”到“供需见面”再到一定范围内的“双向选择”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四个阶段。

新中国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始于1950年。

1951年10月1日,政务院在发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工作由政府分配”的制度原则。

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大学生的就业分配工作由共和国总理亲自负责。

这个时期就业工作的主要特点是毕业生全部由国家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当干部。

具体做法是:由政务院(后为国务院)批准下达由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编制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分配计划,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国家下达的计划层层分解,直到具体的学校和用人单位,学校按照“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原则,将毕业生一一对号入座,用人单位按计划接收毕业生;毕业生本人凭分配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

1977年恢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高等学校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学校的隶属关系有了较大调整,确定了国/李 音▲大学生在填表家、部门、地方三级办学的体制。

根据高校不同的隶属关系,1983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1983年全国毕业研究生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的报告》,决定实行学校与用人单位直接见面的就业办法,即“供需见面”,使培养、分配与使用更好地结合起来。

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清华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作为改革毕业生分配制度的试点学校,国家教委于同年3月12日向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高教厅(局)及国家教委直属高校转发了上海交通大学和清华大学毕业生分配改革试行办法,推广两校实行的“招聘、推荐与考核录用相结合”的办法。

报到证须知

报到证须知

报到证须知一、什么叫报到证报到证以前也称为“派遣证”,其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授权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育部直接签发)。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书面依据,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二、报到证的作用 1.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4.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报到证目前仍在中国人事管理体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毕业生们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报到证,不要丢失。

报到证原则上不补办,应届毕业生如不慎遗失报到证,须及时向学校报告遗失过程,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再由毕业生所在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学校报请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准后予以办理新证。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三、报到证的形式一份报到证由正副两联组成:正联(本专科生为蓝色,研究生为粉红色)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发放给学生个人,副联(白色,也叫通知书)连同档案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寄至报到证开具的用人单位或省市地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人事局或教育局)。

四、报到证的有限期和毕业生的报到期限毕业生报到的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即7月1日至7月31日。

毕业生领取报到证以后,应尽快到工作单位或人事局报到,没有特殊原因或延期报到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就业调整改派毕业生的报到时间由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

五、领取报到证的时间报到证的领取时间安排在学校毕业典礼后办理离校手续时,一般安排在6月底7月初。

六、派遣说明1.回生源地就业毕业生只要与生源地具体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可列入就业方案,派遣回生源地。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关于就业协议书的作用篇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报到证的关系及作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报到证的关系及作用姓名:胡正辉班级:电力03班学号:2012445031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报到证的关系及作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

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

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

如果毕业生未签定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

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划进行派遣。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毕业生指南

毕业生指南

毕业生就业指南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在你们毕业准备之际,将《毕业生就业指南》提供给你们,请同学们务必认真阅读以下重要信息,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相信它会帮助你们顺利就业、顺利升学、顺利毕业。

2011年9月开学之际,请同学们务必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毕业生生源信息核对工作,毕业生生源信息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其是否能顺利派遣。

在核对的信息项目中,“学号”须为省教育厅学籍注册学号,“身份证号”须与高考报名时身份证号一致,“姓名”须与高考录取通知书使用姓名一致;“生源地区”须以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准,畅通的“联系电话”与“QQ号”等为必填项。

接下来,就是要请你们明确就业目标,确定就业去向。

因为它是做好毕业准备的前提条件。

每个人都要根据自己的优势和劣势、自己的需求和家庭的需求,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对每一个去向做出自己的判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去向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这样才有助于在有限的时间内,选好自己想要的目标,并进行有效的准备,以实现自己的理想。

现针对主要的几条毕业去向,我们归纳出以下建议,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1、选择专生本的同学应该端正自己的考研动机,千万不要因为躲避就业而选择专生本。

而在选择专业时,要选择有利于自己发展的专业、学校和导师,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最好还要了解所选专业未来的就业前景、薪酬待遇、准入标准等。

2、选择考公务员的同学要注意最新的政策变化,笔试入围的同学应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一定要在文件规定的时间里进行资格复审。

3、选择到企业就业的同学要注意,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用工要求,也有不同的招聘流程,福利待遇和发展前景也不一样。

4、选择政策性就业的同学要注意,政策性的就业去向也有一定的报名规定,同学们要了解清楚,根据自己的条件去选择。

而且这些去向一般不是大学生的终身职业去向,如目前考公务员开始逐步取消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开始对具有两年基层就业工作经验的人倾斜;参军的学生之中,也有部分同学并不以军旅生涯作为自己终生生涯,参军后也有几条出路可供选择,等等。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
其次,高校的“一把手工程”已经深入人心。自2003年以 来,国家逐步把毕业生就业纳入高校考核的重要指标, 突出强调毕业生就业在高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倡导并严格要求高校的“一把手”对本校毕业生就业 工作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论是在硬 件投入还是在软件建设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凡机要局无法寄递的单位,可由就业单位持介绍信来校领取毕业生 档案。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应在档案寄递后一周内到寄到用人单位,毕业可向就业 单位的人事部门查询,如较长时间没有收到档案,应向学院就业主管部门 申请查询。
第十八页,编辑于星期五:五点 二十五分。
4 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
4.1 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 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 义务的协议。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的百分之八十。
第二十三页,编辑于星期五:五点 二十五分。
4 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
4.2 大学生就业相关法律规定
4.加班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 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 是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 秋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用人单位必须安排劳动者休假,国家 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对加班进行限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 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度,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 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 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九页,编辑于星期五:五点 二十五分。
4 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相关政策及要求第一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毕业生就业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建功立业,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的暂行办法》,对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的毕业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对于授予结业证书的学生,学校可以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其中,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结业生派遣,其户口、档案按毕业生户口、档案管理办法处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由当地就业部门帮助推荐就业或自谋职业。

第四条肄业生不具备毕业生派遣资格,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

其中中途退学且未间断学业的研究生,可降一个学历层次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定向生、委培生毕业时按定向、委培合同(协议)就业。

学校不为其办理就业推荐、签约等相关手续,毕业时派遣到原定向、委培单位。

若因特殊原因,定向生、委培生在校期间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由本人自行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或自谋职业。

第六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并已列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本科毕业生,学校不再为其推荐就业,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报考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学位及国家公务员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应将报考信息告知用人单位。

因隐瞒上述情况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录取前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办理解约手续,否则将按就业协议派往签约单位。

第七条台港澳侨的毕业生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毕业生可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须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凭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到用人单位报到。

具体办法参见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第八条凡需跨年度调整毕业时间的应届生(延期毕业和提前毕业),应在上报就业建议方案之前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

毕业生报到证作用及介绍信

毕业生报到证作用及介绍信

毕业生报到证作用及介绍信毕业生报到证作用及介绍信只要是对学生负责的用人单位,都应该很重视报到证。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毕业生报到介绍信,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报到证》是什么《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在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包分配时期称作派遣《报到证》),《报到证》是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以下统称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和参加工作初始时间的凭证,是学校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的依据。

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拥有《报到证》。

2.《报到证》的作用《报到证》的作用有:(1)报到凭证。

凭《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2)档案和户口接收的依据。

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从学院迁出后,需要办理《报到证》后才能够到用人单位、人事代理部门或生源地办理存档及落户。

(3)身份证明。

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所以档案里的《报到证》白联(就业通知书)是学历证明材料,是档案必备材料。

(4)工龄连续计算的依据。

在择业期内办理了改派的,工龄的连续计算从改派《报到证》签发日期算起。

(5)职称评定。

人事管理部门对办理了人事档案的人员进行职称评定,没有办理过《报到证》并且未到指定人事主管部门报到,就不存在人事关系,也就不能进行职称评定。

(6)享受国家和地方的优惠政策。

比如:职业推荐、失业补助、再就业培训等等。

(7)转正定级。

我国目前实行毕业生见习制度,见习期一般为一年,见习期满即可转正定级。

3.学院集中办理《报到证》学院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步骤:第一步:(1)毕业生将已签章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书》、《录用通知书》或《接收函》等有效材料交给毕业年级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根据所提供就业证明材料做出判断,将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列为就业《报到证》抬头接收单位;(2)对于毕业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开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有的是省级部门,有的是市级部门,以各省(市、区)当年实际政策为准。

报到证报道流程-报到证报到需要带什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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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报道流程|报到证报到需要带什么报到证报道流程如下1问:报到证有什么作用?答: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印制,由省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只有列入国家或省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报到证的作用:很多毕业生不把报到证当回事,认为就是一张介绍信,殊不知,报到证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

其作用主要有: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报到证一式两页,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

副本为白色,应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2:问:择业生报到时应注意什么问题?答:离校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甘肃生源毕业生,须在毕业后一个月内到生源市和县人社局进行择业登记,然后每半年到县人社局进行一次未就业注册。

人事部门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毕业生尽快就业。

对于不按时报到登记或连续两次未到县注册的,视为其已自主择业,不再按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择业生在3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后,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其中,在生源市内落实了就业单位的,由本市人社局直接派遣;在生源市以外落实就业单位的,要通过学校换发《就业报到证》。

3: 问:什么是改派?答:改派是指毕业生已派遣到具体用人单位,现与原单位违约,找到新的单位,需要重新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手续,改派时间是毕业生毕业后1年以内。

4:问:改派需要什么材料,是否必须本人办理答:办理调整改派需要的材料:原报到证、原单位的退函、新单位的接收函;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可有他人代办。

注意:原报到证左上角标注了几个单位,退函上就需要盖几个单位的公章;新单位如果有人事管理权,可直接在接收函上盖章,否则还需加盖上级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公章。

大学生必须要知道的——大学时期的各类证件

大学生必须要知道的——大学时期的各类证件

学校里关于毕业生的会也已经开了一大堆,耳朵也长膙了,嘴唇也磨薄了,很多人随大流听听看看,可真正重要的一些东西相信有很大一部分人却没有搞懂。

如果不信,你可以问问自己,什么叫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和谁签?有什么用?户口和三方又有什么关系?当一个个问题逐一提出来时,你可能已经开始觉得发虚。

在这里,我想简单的说一说我目前所知道的关于这方面的一些问题,相信肯定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但至少相信可以帮帮你。

首先是大学毕业后的人生基本规划(本处所指为非在职考研、考博、考公务员等同学):大学毕业后的一年最为关键,举例如2008年6月毕业7月正式工作者,其从08年7月到09年7月这一年是对其人生的基本规划最为重要的一年,原因涉及三项——三方协议、报到证(派遣证)、干部身份。

关于三方协议:什么叫三方协议?网上答案都有,随便查查就知道了。

但再深一些说呢,肯定有人不知道了。

三方协议,简单的讲就是学校、学生本人、工作单位三方就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落实所签署的一份协议书,很多人知道的是:三方协议过去必须签,但现在不一定,三方签了只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一个参考指标。

三方和派遣证挂钩,但我没有留京户口,单位签三方就要解决你的户口,所以现在单位都不签三方了,尤其是私企等等。

没错,上边说的都对,所以有些朋友们就把三方协议放弃了,而只是找到工作,自己去做个打工者,然后只考虑劳动合同。

那么究竟三方协议背后究竟还有什么呢?其实三方的背后还隐藏着很多。

如果说到三方协议,那么必需提到的就是派遣证与干部身份。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

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派遣证(报到证):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

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正文:----------------------------------------------------------------------------------------------------------------------------------------------------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颁发教学[1997]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五条国家教委归口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其他部委(以下简称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方)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国家教委的主要职责:1、制定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法规和政策,部署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2、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全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3、收集和发布全国毕业生供需信息,组织指导和管理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4、编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制订国家教委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部委、地方所属高校抽调计划;5、负责全国毕业生就业计划协调工作,管理全国毕业生调配工作;6、指导、检查毕业生就业工作,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部门派遣本地区高校毕业生;7、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8、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9、检查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发放及管理办法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发放及管理办法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发放及管理办法为切实做好毕业生报到证发放及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纰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就业主管部门要求,特制定本办法;1、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报到的重要凭证,各系、部要安排专人负责领取、管理与发放,各系在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到报到证后,应在一周时间内及时交到毕业生手中;2、报到证各项信息应确保准确。

毕业生在领取时应认真核实,如果发现姓名、性别、单位名称等信息有错误,应马上到就业服务中心申明,以便及时更改;3、报到证为上下两联,其中上联(有色)为报到证正本,应发给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正本)到有关部门报到;下联为白色,为报到证副本,应存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各系、部毕业生档案整理人员应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确保报到证(副本)按规定入档;4、考取本科和参加专升本考试被录取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所报考学校报到。

凡在升学工作中有变化的(如放弃升学)人员,应及时到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毕业生所在系、部有责任将上述情况及时通报就业服务中心;5、永久结业生发给报到证,但必须在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结业生”字样,并到省就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如属暂结业,学校则延缓为其发放报到证,待毕业生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后,视补考结果另行处理:通过补考的,毕业生出具毕业证,就业服务中心发放报到证;确定不能通过补考的,按永久结业生对待;6、各系、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审核毕业生资格,确定无任何问题后,再将报到证发到毕业生手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就业服务中心联系,咨询处理办法,或将报到证直接送就业服务中心,再视情况妥善处理。

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扣留、延缓发放毕业生报到证;7、各系在发放报到证时,要确保毕业生办理完所有离校手续。

在首次大量发放报到证时,各系就业工作人员应全天值班,现场指导、帮助毕业生办理各项手续,直到所有毕业生都顺利离校为止;8、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要严格按照报到证规定时间到相关单位或部门报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证》

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证》

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必须使用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统一印制、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报到证》是毕业生报到的重要凭证。

毕业生用人单位凭《报到证》接收毕业生。

(一)《报到证》的作用:1、《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凭证。

毕业生到单位工作时,凭本证向工作单位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2、学校依据《报到证》的单位地址,为毕业生办理个人档案转移和户口的签出手续。

3、当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户口的落户手续。

4、《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毕业生本人持有,副页存入学校档案永久保存。

5、《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报到时由毕业生交给用人单位备案保管。

(二)办理《报到证》的程序:1、毕业生就业手续一般由学校就业办办理,采用集中办理和分期分批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毕业前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由学校就业办统一办理《报到证》,集中办理时间一般在6月份到7月份上旬。

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要先将《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受证明交到学校就业中心,由学校定期(每周星期四)办理《报到证》。

2、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到学校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和个人档案方可到用人单位报到。

3、毕业时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根据个人申请可以将《报到证》直接办回生源地进行自主择业;户口和个人档案可暂保存在学校2年,但要在毕业生离校前与学校签订《留户、档协议》,使学校继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三)办理《报到证》的注意事项:1、详细阅读《报到证》的有关内容,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毕业生应按照《报到证》上开具的报到地点、单位,在报到期限内前往报到。

2、《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证、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名称也必须准确。

3、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报到证》,避免污损和丢失,否则将给毕业生带来许多麻烦。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保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本专科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的就业及相关的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应贯彻统筹兼顾、合理使用、加强重点、面向基层的方针,努力满足国家建设需要,使毕业生学以致用、人尽其才。

国家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其他需要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学校和各级政府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

第五条高等学校和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完善的服务,使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逐步做到专业化。

第六条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积极满足国防、军工、科研、教学、高新技术等单位,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党政机关和人民解放军的所属单位的用人需求。

其它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优先满足本系统、本行业的需要,同时努力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要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定向培养的本专科毕业生按合同就业。

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应首先满足教育系统的需要。

第七条非定向培养的毕业研究生原则上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就业,其服务范围是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解放军的所属单位。

定向培养的毕业研究生按定向培养合同就业,委托培养的毕业研究生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自筹经费研究生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八条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由教育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其他部委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门在教育部的指导下管理本地区、本部门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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