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院学200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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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8.31•【字号】浙教电传〔2007〕84号•【施行日期】2007.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浙教电传〔2007〕84号各有关高校: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下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有关高校请到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项目申报文件:教技司〔2007〕211号,网址:,并严格按申报文件和《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二、今年教育部已对各类项目申请书格式做了相应修订,各项目申报高校须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项目申请书格式并按此格式填写申报。

三、申请重点项目,必须根据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由学校按不低于1:2的比例配套研究经费,学校无经费配套或配套经费不足的项目将不予申报。

四、今年我省重点项目申报限额8项。

为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提高项目中标率,重点项目每校限报1项,各校应组织专家进行严格的筛选,以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上报项目。

五、重点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址,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中“项目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07年9月10日至2007年9月20日止,逾期不再开放。

六、申请项目需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申报项目清单汇总表1份及电子文档,于2007年9月12日前送达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6.13•【字号】浙教电传〔2008〕107号•【施行日期】2008.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08〕107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近年来对普通高校专业设置和备案的要求,现就2008年我省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8年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按照2007年我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07〕116号)要求执行,文件内容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网址:/gb/articles/2007-07-10/news20070710110200.html)。

全国高校已有布点的目录外专业不需要履行论证程序,但请学校慎重申报。

二、申报材料包括学校申请文件一份(独立学院文件须加盖母体学校公章)、《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见附件1,其中“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目暂不填)、《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见附件2,每一专业单独装订)一式八份。

请各申报学校于2008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厅高教处。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联系人:鲍铁虎;电话:88008979;Email:****************。

附件: 1. 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2. 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0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0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0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4.10•【字号】浙教办高科〔2008〕52号•【施行日期】2008.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0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08〕52号各有关高校:为做好200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校请从省科技厅外网下载《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08〕59号),并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0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和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二、2008年省科学技术奖励实行限额推荐,我省高校共限额推荐55项(不含浙江大学),请各校务必择优推荐,严格控制推荐项目数量。

三、各校对今年本校有意申报的项目组织填写《2008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排序后,务必于2008年4月20日前把该表报送至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由我厅进行初选。

初选上的项目,我厅将于4月25日前给予推荐号和校验码。

四、各高校根据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浙江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于4月28日前把有关材料上传。

纸质材料于4月29日前报送到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五、今年实行网上申报,请各有关高校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操作,否则无法给予奖励项目推荐。

联系人:吴振辉,联系电话:*************,E-mail:**************。

附件:2008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二○○八年四月十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02.26•【字号】浙教高教〔2009〕30号•【施行日期】2009.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30号有关高校,有关市教育局、财政局,义乌市教育局、财政局: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浙教高教〔2008〕154号),我们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共评出200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60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200项、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200项。

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该项目财政补助经费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至各校,作2009年度“其他收入”经费,列“2050205高等教育”科目。

请各校落实项目管理责任,按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专款专用,并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确保项目研究任务的完成。

附件: 1. 200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补助经费汇总表2. 200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名单及补助经费分配表.doc3. 2008年度浙江200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名单及补助经费分配表.doc省大学生创业创新孵化项目名单及经费分配表4. 200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名单及经费分配表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6.18•【字号】浙教电传〔2008〕116号•【施行日期】2008.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08〕116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11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07-2008学年我省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一、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高校办学基本条件监测的基础性工作,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按照教育部要求,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独立建制成人高校每年都须按要求单独上报实验室数据。

2008年,对未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地区,教育部减少了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名额。

因我省绝大多数成人高校(附件中学校代码前加*)未完成实验室及设备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影响了我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推荐名额。

为此,今年开始我厅也将把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与高校专业设置、教学检查评估等挂钩,保证报送质量。

三、报送具体安排和相关文件资料请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

请各校于10月10日前将数据上传至教育部,并将纸质报表加盖学校公章后一式2份报浙江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1-********,81886123,联系人:李平。

附件:浙江省需要上报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名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厅科研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10.23•【字号】浙教电传〔2008〕170号•【施行日期】2008.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厅科研项目的通知浙教电传〔2008〕170号各高等学校:2008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即将启动。

为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2008年度我厅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业强省”总战略和全省高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我省加快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服务,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为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质量服务。

各高校要充分发挥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科研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为全社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智力支撑。

科研项目立项鼓励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与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鼓励教师自由探索,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研究;鼓励提升高校科研的影响力和显示度;鼓励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及技术开发工作。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额度项目类别包括:A类,省教育厅重点项目;B类,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

经费支持额度为: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2万元/项;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3―1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一)A类项目主要资助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研究生学位点的科研骨干,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B类项目一般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A类项目申报面向所有本科院校,B类项目申报面向所有高校,非省属高校项目立项后经费自筹。

(三)为全面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重大战略的实施,推进高校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引导和支持我省高校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高校产学研联盟工作开展,推动省教育厅和台州、下沙全面合作工作开展。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增列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增列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增列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会
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8.12.31
•【字号】浙教高科〔2008〕255号
•【施行日期】2008.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增列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重
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浙教高科〔2008〕25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推进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经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评估委员会评审、省政府批准,确定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处理与自动化技术等20个学科(见附件1)增列为省“重中之重学科”,中国美术学院艺术学等10个学科(见附件2)增列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予以公布。

希各有关高校完善制度,严格管理,落实任务,切实抓好省“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努力建成一批达到国家级重点学科水平的学科、基地,把重中之重学科建设成为各个领域产学研结合的龙头,为我省实施“创
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1. 增列重中之重学科名单
2. 增列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原浙江科技学院求是应用技术学院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复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原浙江科技学院求是应用技术学院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复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原浙江科技学院求是应用技术学院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01.21
•【字号】浙发改函[2009]22号
•【施行日期】2009.0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原浙江科技学院求是应用技术学院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复函
(浙发改函〔2009〕22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变更原浙江科技学院求是应用技术学院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函》(浙教函〔2008〕107号)收悉。

浙江求是职业技术学院小和山校区工程,经我委设计批复〔2001〕239号文,核定规划占地294.5亩,校舍建筑面积67191平方米,总投资16003万元。

之后学校更名为浙江科技学院求是应用技术学院。

到目前为止,该项目实际征地116亩,竣工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完成投资6683万元。

根据浙政函〔2006〕88号文,该学院终止办学,由浙江教育学院全面接管。

2008年8月8日,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程序正式注销了求是学院事业法人登记。

为加快推进浙江教育学院新校建设,同意将原浙江科技学院求是应用技术学院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变更为浙江教育学院。

经批复的相应的建设项目由浙江教育学院继续实施。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9.26•【字号】浙教办高教〔2008〕144号•【施行日期】2008.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结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8〕144号各普通高校: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全省普通高校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了抽查。

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一、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9个本科专业(含独立学院),6个高职高专专业大类的2300多份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对学校管理制度、教学环节过程管理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三方面进行了检查。

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

二、抽查意见(一)各校管理制度齐全,过程材料逐步规范。

论文质量比往年有一定的提高,但本科学生文献综述能力和外文翻译水平较低。

(二)各校应强化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鼓励各校的毕业论文在规范的基础上有自己的特色,平时应重视课程论文、学术论文的训练。

(三)在选题时,指导教师应把好关,避免大而虚、针对性不强、与实践脱离的课题,选题应与本专业相结合。

高职高专在选题上应以就业为导向,以“工学结合”为形式,“以顶岗实习”为基础,强调课题的真实性及与岗位的针对性。

在指导过程中,应强调学生毕业实践环节的规范详细记录,指导教师检查指导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与真实性。

在毕业答辩中应尽量做到人人答辩,有规范详细的提问记录与答辩记录等,做到科学公正评分。

(四)高职高专毕业实践理工科类应尽可能做出实物成果,或具有可实施性强的方案文本或图纸;文经管类的专业应尽可能做出具有可实施性的方案文本或业务流程,并获取相关企业顶岗实习资历证明(书)或工作业绩证明(书)等成果材料,以体现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质量水平与特色。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12.29•【字号】浙教办高科〔2008〕182号•【施行日期】200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08〕182号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引导和支持研究生从事创新性强的科学研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从2008年起,我厅决定实施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研究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是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活动,支持研究生从事对科学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学术研究、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重大工程或技术创新研究,充分发挥导师指导和激励研究生提高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主导作用,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一)申报对象:全日制在校博士生和硕士生,且毕业前能完成项目研究。

(二)申报条件:1.申请者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门知识,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具有从事项目所要求的研究工作能力与素质;2.选题具有较好的理论与现实意义;3.在理论、方法、观点上有所突破或创新,可以取得预期工作成果;4.鼓励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创新科研项目,照搬导师已立项科研项目的,不予资助;5.有能力冲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预期成果有较好开发应用前景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6. 导师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近三年承担或完成了高水平科研项目,发表了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了有影响的学术论著等,曾经指导研究生获得优秀学位论文者优先考虑。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1.项目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每位研究生只能申报创新项目1项),导师签署相应的意见;2.在择优申报的基础上,由各高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限额排序上报评选结果;3.实行严格的限额推荐,你校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数量为个;4.省教育厅根据各校评选结果,评审后批复立项。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公布日期】2008.10.23•【字号】浙高教学会〔2008〕2号•【施行日期】2008.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08〕2号各高等学校:经研究,拟开展2008年度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成果条件(一)申报2008年度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必须为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其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本省高校,第一完成人必须为本省高校教师。

(二)申报的科研成果只能以以下三种形式之一申报:1. 经登记的科技成果:指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结题、验收、鉴定或评审并经省市科技行政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科技成果登记的成果。

2. 专著:指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

编著、教材、教学参考资料以及书画、诗歌、小说等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不予受理。

3.论文:指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在国内外正式发表的论文。

多篇系统有机联系的论文(限报10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论文主要作者应基本一致。

以论文形式申报的必须在申报书中标注代表性论文1-3篇。

没有有机联系的系列论文整体申报不予受理。

(三)经科技成果登记的科研成果以有关主管部门结题、验收、鉴定或评审的时间为准;专著、论文以公开出版、发表的时间为准。

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个人论文集可作为专著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以论文形式申报。

(四)完成人员的数量与排名顺序原则上按结题、验收、鉴定或评审证书上的署名或论文和专著上的排名。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7.30•【字号】浙教办高科〔2008〕116号•【施行日期】2008.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08〕116号各有关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新建2008年度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教技司〔2008〕199号)要求,我厅拟组织我省省属高校2008年度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申报的实验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

原则上所申报实验室至少依托一个二级学科建设,主体学科为国家或地方重点学科,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

2. 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

所申报实验室原则上是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地方或高校重点实验室,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明显特色和良好影响,具有承担国家科研任务或重要工程研发项目的基础和能力,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3. 具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

有优秀的学术带头人和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有一支学术水平较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敢于创新的优秀研究团队;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4. 具有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

实验室科研用房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3000平方米左右;具有较先进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有稳定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5. 具有良好的建设与运行条件支撑。

依托高校和地方政府保证建设期间匹配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保证实验室建设期间和建成后,每年提供不低于50万元的运行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二、2008年度我省高校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坚持与重点学科建设相结合,突出我省高校的优势特色学科,突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重大需求相结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抽检和专家听课情况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9〕36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全省高教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教学专项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厅组织专家对2006年批准设置和立项的普通高校新专业、精品课程以及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了抽查,对在2007年抽查中需整改的专业进行了检查,同时针对部分课堂教学活动开展了随机听课。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

开展教学专项抽检和随机听课活动,是督促和引导高等学校加强教学建设、切实提高质量的重要举措。

通过专项抽检,学校新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研究、课堂教学等工作普遍得到重视,各学校建设措施有力、教学投入有保障、建设成效明显。

同时,通过这些检查,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

请各高校认真对照检查情况,积极借鉴其它学校好的经验和做法,保持和发扬本校特色和优势,并及时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整改。

附件:1.2008年普通高校新专业抽查情况2.2008年普通高校精品课程抽查情况3.2008年高等教育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抽查情况4.2008年普通高校听取“百堂课”活动情况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附件12008年普通高校新专业抽查情况(一)本科专业按照我厅《关于开展高校教学专项抽检和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8]170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2006年度新设臵的部分专业进行了抽查。

现将新专业抽查有关情况汇总如下:本次新增设专业抽查,共涉及53所高校97个本专科专业,专家组评定23个专业达到优秀标准,74个专业达到合格标准。

其中本科高校54个专业中有12个优秀。

根据《浙江省高校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总体看来,各本科学校均重视和支持新专业建设,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定位准确,特色正在逐渐形成。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专业设臵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专业办学思路清晰,定位准确。

多数高校能根据浙江省的主导产业及产业结构调整趋向,与地方经济密切结合,主动适应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浙科院教〔2009〕14号

浙科院教〔2009〕14号

浙科院教…2009‟14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现将《浙江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浙江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教…2009‟13号)及《浙江科技学院学分制暂行规定》(浙科院教…2005‟10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创新创业主要内容(一)科技竞赛活动科技竞赛主要包括A、B、C三类。

A类是指: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质量监控指标的学科竞赛;B类是指: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全国性的学科竞赛;C类是指:省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行业学会/协会举办的学科竞赛。

(二)科研项目。

包括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项目、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及课外参与教师科研活动(毕业设计等除外)等。

(三)科技成果。

主要包括:著作、学术论文、作品设计及各种专利、成果等。

(四)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

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电子商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物流师、科技咨询师以及各种职业技能证书,与所学专业或直接就业密切相关的专业上岗资格(水平)证书,KAB、SYB结业证书等。

(五)综合设计类和科技创新类开放性实验。

(六)创业。

学生注册创办公司、创业大奖赛等。

二、学分认定(一)学生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的学分均记入学生的科技创新(科研实践)学分之中,具体各类学分分值见附件1和附件2。

(二)依据学生参与科技创新(科研实践)活动类别、层次、规模、效果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由二级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其分值。

(三)学生在校期间第七学期(五年制为第九学期)的12月份,学生凭参加科技创新(科研实践)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所在二级学院申报创新(科研实践)学分,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学生科技创新(科研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若课外参与教师科研活动的,还需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课外参与教师科研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然后由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和统计学生的科技创新(科研实践)学分分值,记入“浙江科技学院科技创新(科研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具体表格见附件3。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浙科发成[2008]258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省(部)属科研院所和企业: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大力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促进全民创业和全面创新,经研究,决定对我厅2006年12月30日印发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浙科发成[2006]314号)再行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确保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奖以及对全省科技奖励的指导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管理、审核工作及全省科技奖励的指导、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四条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省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单位,并对同一项目授奖的个人或者单位按照贡献大小排序。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第六条省科学技术奖是授予个人、单位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第七条奖励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大成就的“,是指候选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浙江省科技厅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科技厅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88ambulancecontrolmeasuresconstructionprojectsecurityaccidentafteraccidentreducingcasualtiespropertylossesaccordingworksafetyconstructionprojectsmanagementordinancecompanyoccupationalhealthsafetymanagementsystem62关于印发在科技工作中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科发知20087163关于印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科发办20089464关于试行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浙科发农200811565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与农村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082012的通知浙科发农200815666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计200816667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浙科发高200818868关于科技帮扶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发展的意见浙科发农200819169关于印发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浙科发政200819570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项目省级财政科技经费配套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计200821571关于印发省级结对帮扶团组与磐安县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结对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科发农200822172关于印发知识产权标准化品牌战略实施计划的通知浙科发知200823073关于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机构作用推进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的通知浙科发条20082337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省部会商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科发计200823975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计200824176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浙知发综2008702008年1077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人才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082012的通知浙科发人20082462008年1078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浙科发成20082582008年10月23winterconstructiontechniquesafetytrainingconstructionworkersconcretetemperaturerecordsampleliencons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5.22•【字号】浙教高科〔2008〕119号•【施行日期】2008.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高科〔2008〕119号各高等学校:为做好2008年度我省高校教师系列(含科研、实验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2008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导向作用,提升高校教学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社会能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二、有关评审政策(一)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1.规范和完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制度。

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教高教〔2007〕33号)要求,统一按ABCDE五个等级对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考核结论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

2.完善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效评价机制。

教学成果奖项、教研教改项目、精品课程等在专业技术资格评聘中与科研成果、科研项目一视同仁。

3.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承担实践性教学任务,包括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高校教师应积极承担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学校规定的要求担任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

(二)积极引导教师服务于“创业创新”1.推进高校自主创新。

各学校应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教师积极投身“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实践活动,力争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促进科研资源服务教学工作需要,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创业创新型人才。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高校科研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高校科研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高校科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9.02.11
•【字号】浙教高科[2009]22号
•【施行日期】2009.0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高校科研计划的通知
(浙教高科〔2009〕2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2008年度高校科研计划下达给你们,本计划为结转项目、新上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结转项目和新上项目的资助经费按年度下达,无经费资助的项目由各承担单位根据需要给予资助。

每个项目需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书》(一式3份,项目负责人、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各存1份)。

请各校科研管理部门协助做好此项工作,并将其中一份于2009年3月31日前寄送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备案(我厅不再加盖印章)。

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并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项目经费管理须严格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浙教高科〔2009〕1号)执行。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须于年底前对在研项目进行一次检查,由项目负责人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对年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

项目完成后需结题,结题请报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和《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200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
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书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08年度全省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08年度全省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08年度全省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8.12.03
•【字号】浙教电传〔2008〕200号
•【施行日期】2008.1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08年度全省高校科技/社科
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8〕200号
各有关高校:
经研究,定于2008年12月中旬在临海市召开浙江省普通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 布置2008年度浙江省普通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
2. 有关统计指标体系和计算机应用软件培训。

二、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08年12月11日-12日,会期二天半,12月10日下午报到。

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代表自行前往报到。

2. 会议地点:临海远洲国际大酒店(浙江临海市崇和路238号,电话:
*************)。

三、参加人员:有关高校、附属医院负责科技、社科统计工作的人员1名。

与会人员需交资料费300元,食宿自理。

本次会议由台州学院科研处承办,联系人:吴丽华,电话:0576-85137125,130****1229;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联系人:周建慧,电话:*************,139****3586。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尽快将参会人员信息(含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报台州学院科研处。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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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科院学〔2008〕29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2007级学生进行军事训练的通知对在校大学生开展军事训练教育,是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的良好途径。

学校决定对2007级学生开展军训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08年7月3日至7月18日。

二、组织领导2007级学生共3209名,编为一个军训团,下编53个排。

邀请杭州武警指挥学院负责军训活动,并指派63名军官担任团长、营长、排长。

军训计划和安排由杭州武警指挥学院和学校体育军训部负责制订并实施。

成立校2007级学生军训工作组,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担任军训团政委,体育军训部负责人、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分别担任军训团、副政委、参谋长;下设后勤保障、宣传及若干指导员。

由产后处、后勤公司、保卫处以及体育军训部成员组成后勤保障组,负责军训的后勤保障工作;由党委宣传部和团委成员组成宣传组,负责军训的宣传工作;各二级学院政治辅导员担任本院军训排的指导员,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考勤统计、文明宿舍创建等管理工作。

三、工作进度安排7月3日下午4:00,学校举行2007级学生军训动员大会。

协调组负责主席台布置。

后勤保障部负责做好军训官兵和受训学生的身体健康保障与伤病员的医治以及做好军训官兵和学生伙食与开水供应等项工作。

7月18日上午9:00,以排为单位进行军训会操,汇报表演。

军训结束前,每位学生要填写军训小结表,各排排长负责总结评比。

学校将评出六个军训会操优胜排和六个内务卫生优胜排,评定军训积极分子(比例为15%),学校将给予表彰。

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相互协作,共同配合,确保部队和学生的安全,顺利完成军训任务。

附件:1.2007级学生军训组织机构2.2007级学生军训日程安排表3.军训纪律4.军训作息时间5.2007级学生军训编制名单二ОО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主题词:高校学生军训△通知抄送:杭州武警指挥学院发: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浙江科技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印发附件1:2007年级学生军训组织机构军训团团长:曾卫国政委:陈浩、赵东福副政委:孙全洪参谋长:詹俊、傅晓炜、罗朝盛后勤保障组:鲁伟权、范伟刚、姜文彪、高林洲宣传组:陈跃泉、胡余波指导员:梁伟、丁炜、田霄燕、胡淑蓉、戈洪伟、姜国泉、谢作甫、范志庚、茹潇潇、王学宏王兆义附件2:注:1. 队列、战术表演分别在训练过程中穿插进行。

2. 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可适当调整。

军训纪律为搞好本次训练,保证训练计划的落实,使之正规、安全、有序地进行,圆满完成军训任务,特作如下规定: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严格按编制序列管理训练,服从领导,积极配合。

二、严明纪律,按级请假。

正课时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由各排领导报营负责人审准,报军训团政委批准;凡擅自外出者,作违纪处理。

三、严格制度,按时作息。

军训期间不得会客、串客;不得佩带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按时就寝、就餐,就寝时保持安静。

四、讲文明,讲卫生。

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尊重教官,团结同学;搞好室内外卫生,积极配合、支持内务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五、讲究公德,爱护公物。

爱护营产营具、花草树木;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六、实弹射击期间,学生严格服从考官的指挥,确保实弹射击的安全。

七、落实后勤保障措施,确保训练安全。

根据天气情况(高温、下雨)及时调整训练计划。

军训作息时间起床:6:00早操:6:10——6:50早餐:7:10——7:40第一节课:8:00——8:50第二节课:9:00——9:50第三节课:10:00——10:50第四节课:11:00——11:40午餐:12:00——12:30午休:12:30——14:00第五节课:14:20——15:00第六节课:15:10——16:00第七节课:16:10——16:50第八节课:17:10——17:50晚餐:18:00——18:30课外活动或出小操:19:30——21:00 就寝:21:40熄灯:22:002007级学生军训编制名单一到六排总负责人:刘萍第一营营长:教官第一连连长:教官第一排排长:教官副排长:安金信息宣传员:杨以杰材料成型071、072共计61人姜恺张钊军蔡丽君陈雨郑志健徐星星阮金友祝溢远倪明俊苏富春王国荣钱亮林忠明王建陈忠然王春磊罗林锋陈传圆陈庆华刘昕煜叶群陈晓俞文军陈森涛朱一铭孟隆倪方良王忠芳李斌安金邬佳磊童建平周晓青陆胜瑜徐欢吴正有李献朱政贾承奋马思韬陆立威陈超金少奇唐强吴喜乐邬益陈林祥陈颖奇邱利峰杨以杰黄勤伟张孝忠叶海峰樊衢城邵伟良梁华杰张嘉楠郑巍李涛蒋应钦季洪庆王立钢第二排排长:教官副排长:周淳迪信息宣传员:王振宇车辆工程071、072共计65人刘志杰陈樟军吴炎飞王倩婷吴慧倩陈鹏钱浩善齐思宇曾江斌吕鑫盛少东周尔全许俊杰章上营罗惜特蔡少波顾峰磊李华斌周淳迪陈芳亮赖诚聪厉嘉明吴晨斌叶庭丁崴丁诚开程继文吴智凯包宏杰管湖斌王旭君潘方伟洑慧张婷婷马媛游晓来奚程瑜陈攀李史新厉军帅林垂印吴原煌谢尚龙陈东强邱振辉冯盈郑溢波彭辉沈晓龙王振宇曹志军王鹏坤黄俊俞楠乔蒋再琪黄振河柴云波虞冰范江涛郭汶佳何徐耿程佶刘津高侃吴金晗第三排排长:教官副排长:曹旭峰信息宣传员:盛琦剑车辆工程073、机制071共计61人叶群芬郑婷婷张思怡吴小珍吕钧超何杭斌黄祥业张月忠曹旭峰汤辰凯林中爽徐洪炳李月龙沈斌叶林云任国光黄海杰方铖金凯陈侃鲍旭彬胡宾张启静江频蒋杰周辉郑丽辉黄俊毅叶丹锋王艳青包青强应吉焕李玲珠李春芳徐存科蔡晓敏金业强陈敏杰叶海威赵梁顾君丰盛琦剑郑哲吴亮仇忠陈晨雨周程叶克表严龙彪黄加兴陈杰何抗王凯叶伟飞黄睿王跃峰岑胜凯沈烽林吴浩吕海东徐超胡存楷陈波傅杰王梦龙第四排排长:教官副排长:陈挺信息宣传员:刘星光机制072、机制073共计62人沈红星魏君燕谢宇林志晓徐云友蔡祯林成奎袁逸浩魏明黄海佳朱荣寿王耀陆泳陈挺童逸杰孟鹏俞俊文翁耀祖郭佳镇袁龙江郑乾乐琦王中海郑朝鲍龙翔方杨华杨永旺王佳明朱勇剑吴林涛胡豫辉毛健赵莉莉陈龙王洁增葛伟奇郭徽谢达黄瑞金王建峰林成福叶乾乾沈利祥周杰单林炎钱成成赵亨陈钱金文龙赵阳任周雷王初映杜伟星刘星光张雷林伟方肇初任朝阳张民辉范建国王锦彬章一明第五排排长:教官副排长:徐皓信息宣传员:谢作建机制074、075共计59人柳玉玲吴玲佳施永昌白建胜石晓峰戴利锋周皓王宇驰董超陈勋浩袁梁吴银杯张华杨立克钱嘉伟庄旭峰朱国芳徐羽明吴斌金小斌何晓潮徐皓陈志韬王菁全大军陈国银王欣丰王军杰郑浩洁黄杰刘栌渊陈勇巧孙滔郑吉朱松伟陈先兵谢作建姜集广吴学进钱晓力王建孙金雷任汉臣朱峰储东东谢勇谋劳志荣陈斌罗徐维王科文王裕森管灵波施可张继达朱凯蒋健伟许光俊汪冠群夏亦然毛瑞兴韦勇第六排排长:教官副排长:沈开勇信息宣传员:张小明机制076、城市规划071共计62人李静连琪琪张凯隆徐月飞雷振兴傅磊袁彬彬陈锡清程俊陶林羽苏立波程源甲汪成周沈晓波许吕刚沈青青徐立康林海波张勇泉沈开勇叶适武何钱杨杨斌斌应灵奇孙康吴腾飞朱文杰张赫刘晨超王邦龙何攀攀姜小龙黄倩虹牟芙蓉章芸芸柏芸鲁丹童梦瑶应瑛林静黄晶晶李洁赵晓婷俞彬坤阮哉潘志奇曹达泉张小明闫超宋干王光亮薛刚陈齐华石杰赵潮陈新黄海郑波杭郑舟胡天晓黄晗溟黄毅清七到十一排总负责人:包卫党第七排排长:教官副排长:洪青鹏信息宣传员:张君敏给水排水071、072共计54人王海成林晓丹颜燕燕徐梦祎唐洁兰胡馥馥熊紫媛付荔王晶巧沈苗军陆剑许伟荣周朝龙王斌洪青鹏凌旭沈建龙沈跃健毛正阳陈佳露潘达羽宋汉菠殷琦郑杰赖兴伟许方晓徐倩晶林阳阳欧文林琼姜洁洁朱新新张露毛敏敏王贝贝周丹萍陈楠王炜洁张君敏柯磊杨伟胡旺彭枫吴赟沈腾飞靳晨唐凯叶淑健茹安威夏晋何健王泽杰朱晨辉胡超第八排排长:教官副排长:隋源成信息宣传员:张明涛建筑学071、072共计64人叶巧珍章微娜项晔戴会兰黄央央卢欢来哲鸣羊燕虹谢茜茜汪莹莹蔡建志经辉陈超赵斌隋源成孙铁军杨斌方言智荣立旗厉孜睆王焕喜林虎张诗艺朱伟波邹明璐刘华卢启明张鹏之龚哲君吴玢单健镔费振振叶盛张涅李娟莉史霞飞谭朝周菁菁徐冰巧胡晓霞周佳顾晨晨应晗艳陈涛张明涛蒋恩孙茂青倪志明周慧明孙益汪洋王宬凌高建强费扬陈俊李明陈泽黄琪林赵伟南王谢锋詹国富潘铮斌王魏俊朱凯辉叶晓锋第九排排长:教官副排长:黄作伟信息宣传员:田卫兵土木工程071、072共计66人蔡福选施琦乐徐莹吴宏一虞铄烁柳夏露潘萍谢敏妍杨晓晨徐日青费锦添陆伟伟陈伟杜坛坛陈琪俞淼朱明敏朱江敏李健平张俞东方磊黄作伟吴伟杰李建德施宝杰李晓刚滕栩锋陈滨余牧龙陈梦何龙虞浩洁徐磊吴漪璘林玲苏玲俐潘慧芳陈光耀高莹蒋艇张小敏陈一挺朱续司陈明冯勇王楚锋唐佳军张成单斌童禾臻沈浩翔田卫兵于鼎文倪海斌陈浩闻斌余锋沈泽平林杨港张育益徐磊张礼波徐增武麻威威章陈阳董英杰第十排排长:教官副排长:潘泰鹏信息宣传员:吕作盛土木工程073、074共计64人罗益波叶兰金瞿燕芳葛乐澄唐术熙张思聪徐宇洋金峰金鑫张炬陈锦威张鲁董丽军黄江凯洪强章守新赵华雷孙明袁春锋李宇龙杨国飞赵恺丁国华俞斌姚彭杰潘泰鹏欧伊宁朱旦毅马臣武胡祯叶辉廖建峰胡云兰陈莹王冠琼张建锋张舒徐翔何盛华吕作盛沈国健朱峰峰施春亮章成辰倪立峰蒋旭钢张发王滔陈建飞俞杨波吴涌辉庞凯挺郑暄李杰童聪杰金改改胡传兵邬海亮池也徐锐吕锐锋刘双双毛佳维邵小炜第二营营长:教官第十一排排长:教官副排长:吕剑信息宣传员:周振海土木工程075、工业工程071共计63人张金叶王莉陈欣周煌翰徐君峰陈尧王加锋李轶俞荃余栋朱式文严鑫杰李渊黄贤增谈圣华李佳特徐晖俞仕锋何成建吴恺管杰陈乾浩缪晓尉孟锃锴金锦鲍文涛黄泽龙杨雨吕剑尹克龙吴方进王三多周小炳许梦瑶屈欢欢李崇雯石茜祯陈上上俞彬冰孙婷婷王伟蔡林海马文光石彬彬卢成全陈军朱晓杰刘伟东顾超李浩周迪辉黄云笑李佳陈成安宁曹恺王璜胡毅沈程杰毛青涛董丽剑周振海周益锋十二到十八排总负责人:程海丰第十二排排长:教官副排长:许宇琼楼信息宣传员:余晓峰工业工程072、国贸071共计67人袁少萍赵洁郭美玲陈红周珺许宇琼楼郑毅郑威朱一峰陈智郑嘉鑫王铝罗小兵陆旭辉戚明辉詹一弋陈超兴陈钰俊曾翰步邓常青张泽徐华华廖汉杰方浩南骆良丰刘中豪傅朝君王鹏裘赛李焉杰滕红优余越林晓虹金音马圆圆叶青苗施宇澜贾余秋何俞芬林小青车飞凤潘舒怡杨春燕叶莉莉傅灵萍张玲燕戚盈盈陈丽飞苏银玉黄珊陈洁纪芳何坚徐超前程嘉伟杨海涛陈如笑陈贤达黄良巧柳星宇余晓峰徐正财陈波彭希法吕蔚起孙嫣红陈梦巧第十三排排长:教官副排长:施芳信息宣传员:孙婷婷国贸072、073共计73人周晓明陈瑶王贝贝马婷婷范汝哲王迪张瑶王晓娜屠雪如郭晶晶曹婷婷章焱孙新新卢霖玲施芳严洁徐隽陆金英黄爱萍郑倩阮建英蒋荣蔡业科李进勇诸凯吴振杰王磊洪春马树丰邬东武何力辰邱鸿翔胡怿倞陈雨希陈迪冯健孙姚飞黄普岑凯王静江丽斯单体宁汪蓓蕾孙婷婷王飞飞姚曼琳顾冬琦寿金月郑倩邵玉凤梁梦蝶吉腾颖徐小娟章艳君陈优丹江亚婷包佳鑫张玲娟张甲陈辰朱明辉阮小挺杨鑫龙朱炜杰王丹锋王伟江潘琪南董良鹏冯建龙骆杭海姜周由美伍霞吕林钢项延表第十四排排长:教官副排长:张杰信息宣传员:鲁佳国贸074、市场营销071共计64人周璐珊周华朱欣怡王羽婷张文青李梦熊雅施晓凤杨华张锡姣彭舒雯俞弘越郑伊希陈珊娜王伟娜叶燕维王晓莹赵小峥胡阳杰翁杰顾星星潘创张杰王凯胡潇康卢科鑫叶浓许方敢马仁杰周旭华张岱郑勉姚晓明朱芳行方晓洁蔡自怡许妍琳王婷李英如张海美吴君芬韩柠蔚鲁佳张乒乒何璐璐尤日圆李琼肖琴方园冯淑兰艾萃董婵婵陈翠翠丁菲霏徐金雨裘沙娜王妍黄杨祎郑旨福洪建胜杨钱洁滕春杰王志敏洪毅赟第十五排排长:教官副排长:董俊信息宣传员:李伟旭市场营销072、073共计55人吴琦刘攀肖沈娟徐亚平周菁钱喜乐赵丹柳佳萍徐洁陈茜胡丁燕黄梦瑶林明霞袁惠佳吴晓雷刘云超徐璐阮媛炜卢春芳杨怡敏蔡文聪陶立宏王铖马敏杰林锋董俊俞建龙陈耿王小璐金凡刘清源朱玲玲王燕鲍吴丹石倩颖邵钱娜周灵灵吴燕燕刘倍蕾谭妍雨杨芳芳芮秀文华飘萍兰佳祺梁洁俞颖鸥胡潇尹李林晓龚裕农项延佳周隆李伟旭马列董张铭钟立焕第十六排排长:教官副排长:田洪志信息宣传员:陈建红市场营销074、物流071共计59人陈巧君许超吴华方文英余婷黄春悦宋晚露徐小青赵雯彭晶晶韩艳敏洪颖吴琳郭伊娜卓颖吴文文邬佳佳严丹王建仙姚璐单泽新朱章杰钱凡肩田洪志宋文江蒋瀚霖卢德宝余雯雯石梦霞张媛媛俞玲欢郭淼媛干丽娜张帆王锦凤吴秋雅陈燕君张八斤毛旭云丁琳余琴琴肖晓珍应其宏陈建红何小龙周浦陈晓权陆明明傅腾施洁立沈凯锋张彦宁蔡明敏赖孟辉丁立庆李成富吕龙邓甜甜卢书丹第十七排排长:教官副排长:王莹洁信息宣传员:陈奇物流072、073共计61人郭晓晓郑晓丹方晶晶王莹洁王舒姚丽丽郑红何娇娇章陈兰陈深深卜丽欢蒋秋英孙红丹童巧燕陈勇罗强邵杭达蔡旭科唐友峰陈销叶帆叶恩奇王嘉明周家奇高兆帅杨劭鹏倪晓阳方霞华林辉敏施冬波袁琴芳郁佳虹周娇玲刘美王颖超陈昕冰徐宾晨黄芬张丹凤尹曼谦李细银徐琼英倪晨瑶张佩佩林龙宋学凯包颖刘泽明杨鹏陈奇王山陈双双严枭峰殷平俞少杰章志艺胡汉洲王国成王荣梁周东杰汪贝拉陈晓骄第十八排排长:教官副排长:应超信息宣传员:计丁佳信息管理071、072共计55人许云烽郭晶晓陈赛赛何俊丽戚佳能李满缘王秀红杨悦陈培琴王瑛计雅婷庄央丹袁顶吴遥林伟徐国军胡智茂徐晨邵永乐廖竹陈芝寅童章豪王观清汤伟锋胡彦马超应超周莲李欣赵聪陈汉超陈燕波唐春淼何丹杨碧云陈彦竹顾琼丽徐凌潘理理杨笑笑冯婉宁余天杰卢锦权楼丁龙任飞李律王海兵王佳楠方群烽蒋强计丁佳强俊杰蔡智杰方家兴骆宁姚汉栋经朝俊十九到二十一排总负责人:苗红亚第十九排排长:教官副排长:何涛涛信息宣传员:李居启信息与计算科学071、072共计58人王琦赵莎莎王婷婷严蕾兵金晶李洋洋赵丽燕计亚琼郭海鹏蔡婷林夏锋项志龙叶丹青杨颂於达王一博万彪徐龙汕潘建辉杨凯李侨王挺洪晨杯蔡万榜杨阳严峘潘晨旭何益何涛涛项建城杨超然许学敏阮喆孙晓蕾徐曾三求丹微徐俊沈婧璐曹文辉梁明辉包凌宏裘群龙李高庆王拓舒宗杰吴发将郑元庄夏龙罗飞良顾峰峰祝晓龙黄斌李居启楼丹玺李元朱腾飞赵凯锋张杨锋第二十排排长:教官副排长:冯丽峰信息宣传员:欧阳绍智信息与计算科学073、应用物理学071共计53人毛竞玲吴晶王淑羽朱琴琴赵芳何立英王莉芳蔡晓萍林潜陆裕达王钞潘旭龙施金强陈冠宙赵李灿黄晓明陈立峰张青云张潇苏香军王小龙邵春辉童晓涛陈恩铭李兵伟顾巨锋毕俊周小康冯丽峰祁杰黄征华陈颖颖樊兴兴胡江浩缪云林瑞兴周蒋雷王杨頔刘蔚昕叶鑫杰陈建福欧阳绍智华倪忠童国良金扬炼杨国彬刘建孙峰陈兴龙刘荟柳健康方远飞叶浩辉张文挺第二十一排排长:教官副排长:陈柏乐信息宣传员:李海涛应用物理学072、包装工程071共计59人华幸锟郭程亮陈亮林雅韦海珊朱旭琬姚若妍顾晶晶孙祥何望星沈浩李志任江万涛韩成陈鹏野程建雄陈柏乐蔡士开黄世凡张琰林凤明周涛楼鹏伟丁剑铭孙力传王大厦楼洁安康晓平夏芳芳周辉辉虞玲超赵丽恒沈丹瑾李小璐叶玲珍吴静卉徐渊蒋芳芳莫凌燕王盈陶春芳朱桥泳汪业平陈海泓李超石晓克叶坤磊王彬彬翁澎科李钢民孙世华蒋峰奚蒙强朱瑜良傅钢钢戴文祥李海涛俞梦倩二十二到二十五排总负责人:吴亚萍第三营营长:教官第二十二排排长:教官副排长:吴林峰信息宣传员:郭恩卫包装工程072、073共计58人叶婷婷白雪芹韩笑朱洋丽郑敏慧陈瑜潘莉莉王维洁许佳洁邱丽君蒋丽美陈远潘毅王士杰卜宇彬吴林峰郑哲朱良武李丹磊陈建锋程畅徐江洋何晨晖邵林峰包静静齐济丁晓钢陈麒元付成杰尤珍珍傅晒晒汤梦梅丁素燕代利周琳燕吴佩佩王闻闻陆金凤赵赛赛沈旭阳李志超周何琦俞东东刘鑫辰赵公政周浩俞庆宣润泉毛焕迪洪源汪亚徐鹏刘斌张翔李子龙金俊杰郭恩卫王嘉蕾第二十三排排长:教官副排长:单征亮信息宣传员:陈建包装工程074、轻化工程071共计54人杨丹丹王佳梅俞双娟金建萍王洁谢婷婷邵国斌周升伟王国钢姚熠天单征亮白贵福谭波张晨迪闫晴晴叶淦吕志锡陈波汪辉陈跃缪鹏飞李舸徐彦盛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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