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高新区2018年度城中村改造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
高新区2018年度城中村改造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
高新区2018年度城中村改造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全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安排,高新区2018—2020三年城中村改造计划项目共5个,分别是秦集镇姜顾村的小尹庄自然庄、塘面杨自然庄,河北村的迎宾大道以东自然庄,秦集村的何关自然庄,大徐村的大徐自然庄。
其中2018年目标为: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4个,分别是小尹庄、塘面杨、何关、大徐,需征收房屋402220平方米,被征迁群众1876户,确保完成征收1000户。
具体情况如下:
一、小尹庄、塘面杨自然庄征收计划执行情况
该项目为2018年度计划实施项目,由于申请国开行融资贷款筹集征收及安置补偿款的,该款项2018年实际没有到位,造成项目征收工作无法启动,结转至2018年度实施。
目前继续申报国开行融资贷款,计划6月份出台征收方案,融资贷款到位即启动征收工作。
两个项目初步测算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67700平方米,被征迁群众810户。
二、何关、大徐自然庄征收计划执行情况
该项目原计划2019年实施,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提前至2018年实施。
目前已拟定申报农发行融资贷款,正等待该行的后续工作要求和安排,共涉及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被征迁群众1066户。
安置房建设地点已经落实,正安排高
投公司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选址、土地组卷、申报用地指标和预规划设计条件等,按照农发行过去的工作节奏,10月份能够启动征收工作。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主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石政规〔2018〕8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主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主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石政规〔201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住建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D级危房改造三年攻坚方案》(石政办函〔2016〕132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积极落实省、市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和新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要求,积极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重要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善于创新,勇于担当,将棚户区改造摆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高度加快推进实施。
二、基本原则主城区棚户区改造遵循“辖区主导、区域平衡,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顶层设计、清单管理”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类实施,政策指导,逐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先落实安全措施,后推进实施改造”的原则,加快推进主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任务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要求,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主城区现有城市棚户区改造,重点是国有土地上的C、D级危房改造,消除人民群众居住安全隐患。
九龙坡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九龙坡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八年四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公告我委拟对九龙坡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项目名称九龙坡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背景:根据九龙坡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由我委牵头组织开展九龙坡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前期我委已组织开展了全区棚户区的摸底梳理工作,目前棚户区改造范围已由市规划局统一划定,我区共包含新胜片区、新农片区、冬瓜山片区等34个棚改区域,涉及7个区级平台公司。
为配合棚户区场地整治及建筑拆迁工作,有效支撑棚改区后期用地开发,特针对棚改区配套基础设施开展统一梳理工作,并根据棚改地块工作计划同步制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2.2 工程规模:本次工作范围为九龙坡全区棚改范围,共34个棚改片区。
2.3 工程地点:重庆九龙坡区。
2.4 工期要求:中标单位于中标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交正式成果。
2.5 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3.1 基本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 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或规划设计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3. 外地投标单位须提供入渝备案表,且在重庆工商注册有正式的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衡阳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衡政发〔2018〕10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衡阳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衡阳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衡政发〔2018〕10号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成立衡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环保、审计等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城区政府、“两区一园”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
各成员单位要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市棚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审定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办法和措施,审定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资金计划、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统筹协调棚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棚改办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和起草我市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负责拟定全市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审核棚改项目,下达工作任务和棚改项目的报批工作;对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已完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验收;考核各实施单位工作绩效。
城区政府主要职责:拟定编制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资金计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初审本辖区内拟需改造的棚户区项目;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及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组织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市棚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南充市嘉陵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规划
南充市嘉陵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规划(2018年-2020年)为切实做好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着力解决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生活环境相结合,不断加大棚户区改造步伐,促进嘉陵城市建设实现健康协调发展。
二、规划原则(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嘉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科学确定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优先安排连片规模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
(二)以人为本,依法推进。
棚户区改造应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的意愿,在得到95%以上棚户区居民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棚户区改造中涉及拆迁补偿安置,应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得到实惠。
(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职能和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配套、自求平衡”的模式,积极争取政策融资,充分吸纳民间资本,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四)统筹兼顾,同步配套。
坚持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实施,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绿化、环保、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方案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6•【字号】驻政办〔2018〕31号•【施行日期】201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18〕31号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6日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方案为积极稳妥推进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结合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按照统筹规划、规范运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实现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
坚持统一规划,集中连片改造,从居住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地块入手,结合功能片区、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项目建设,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有序组织实施。
坚持市政府监管,各区政府(管委会)主导,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设立融资平台,负责棚户区内居民安置、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公共设施配建,并准确测算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和债务,确保不形成大的债务风险。
三、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从2018年至2020年,计划利用3年时间,共计划完成改造项目15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6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87个), 占地面积43834.4亩,征收房屋面积3184.2万平方米,涉及84959户,373854人,计划建设安置房面积1487.6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92.2亿元。
包头市2018年-2020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
包头市2018年-2020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包头市把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的改造。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包头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本着自下而上,尽力而为的原则,积极组织各旗县区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经汇总,共涉及居民53681户,改造面积约1030万平方米,根据调查情况编制了《包头市2018年-2020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共8个地区(白云区、达茂旗无改造计划),其中,2018年19211户;2019年19930户;2020年14540户,共计投资约243亿元。
各地区改造计划如下:——昆区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35581户,其中,2018年14000户;2019年13530户;2020年8051户。
——青山区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1500户,其中,2018年500户;2019年335户;2020年665户。
——东河区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4558户,其中,2018年873户;2019年1925户;2020年1760户。
——九原区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2476户,其中,2018年825户;2019年825户;2020年826户。
——高新区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1152户,其中,2018年462户;2019年380户;2020年310户。
——石拐区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674户,其中,2018年100户;2019年240户;2020年334户。
——土右旗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3240户,其中,2018年950户;2019年1190户;2020年1100户。
——固阳县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4500户,其中,2018年1501户;2019年1505户;2020年1494户。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4•【字号】内府公告〔2018〕6号•【施行日期】2018.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内府公告〔2018〕6号因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需要,依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征决字〔2018〕第3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胜利街道新立社区、蟠龙社区所在区域1-1、1-2、1-3、1-4、1-5、1-6、1-7、1-8、1-9九个地块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具体范围以征收部门公布的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三、征收补偿合同签约期限在模拟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的模拟征收合同自征收决定下达之日起生效。
未签订模拟征收合同的,补偿合同签约期限为自征收决定下达之日起三十日内。
四、房屋征收部门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五、房屋征收投诉电话(0832)5155199六、其他事项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如不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征决字〔2018〕第3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内江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4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31•【字号】洛政〔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洛政〔2020〕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大我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副中心城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发力都市圈、提升辐射力、打造增长极、形成新引擎”,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规范运作模式,明确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加快建设“居者心怡,来者心悦”的现代化美丽宜居洛阳。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市级统筹。
坚持市政府主导全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计划制订、规划管控、土地收储与公开出让,严禁任何单位擅自签订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土地房屋两级市场联动开发协议。
(二)分级负责,建修结合。
市级层面负责全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计划资金调度、土地收储出让。
区级政府(管委会)作为房屋征收补偿主体,负责区域内房屋征收和群众回迁安置工作。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对不适宜进行大拆大建的棚户区和城中村实施“微改造”,完善功能,提升品位,保留城市历史记忆。
(三)以人为本,安置优先。
坚持优先安置,把安置好群众作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的第一任务,围绕“少过渡、零过渡”目标,集中力量加快安置房建设,缩短安置周期,降低过渡费用,尽快让群众住上优质房、满意房。
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房屋调查摸底工作结果,为积极稳妥的推动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政〔2013〕44号)等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要求,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及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8-2020年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于2018年-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2018-2020年“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
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老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管理。
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
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YYY,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
依据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
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引言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中村成为了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城中村不仅存在着卫生环境差、安全隐患多等问题,还给城市的整体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了改善城中村的现状,提升城市品质,各地政府纷纷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
本文将介绍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其目标、步骤和计划。
目标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目标是改善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并加强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 1. 改善城中村的卫生环境,清除垃圾、修复污水处理设施等。
2. 拆除老旧危险的房屋,重新建设规范的住宅楼。
3. 提供社区公共设施,如公园、学校、医疗中心等。
4. 引入商业和服务设施,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
5. 加强社区管理和居民参与,建立社区自治机制。
实施步骤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步骤如下:步骤一:规划和准备阶段1.政府部门和相关利益方共同进行调研和分析,了解城中村的现状和问题。
2.制定城中村改造的整体规划,包括改造的范围、目标和计划。
步骤二:筹集资金1.确定改造项目的资金来源,可以包括政府拨款、社会资本投入等。
2.建立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有效。
步骤三:拆除老旧建筑1.对城中村中的老旧危险建筑进行评估和拆除。
2.尽量减少对居民的影响,提供合理的搬迁和补偿政策。
步骤四:建设基础设施1.建设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照明等。
2.修复污水处理设施,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步骤五:建设住宅楼和公共设施1.设计和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的住宅楼,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
2.建设社区公共设施,如公园、学校、医疗中心等,提供更好的社区服务。
步骤六:引入商业和服务设施1.引入商业和服务设施,如超市、商场、银行等,丰富居民的生活。
2.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步骤七:加强社区管理和居民参与1.建立社区自治机制,加强社区管理和居民自治能力。
2.促进居民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决策和实施过程。
实施计划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计划如下:1.第一年:规划和准备阶段–进行城中村现状调查和分析–制定改造方案和计划–筹集改造资金2.第二年:拆除老旧建筑和建设基础设施–拆除老旧危险建筑–建设城中村的基础设施3.第三年:建设住宅楼和公共设施–建设规范的住宅楼–建设社区公共设施4.第四年:引入商业和服务设施–引入商业和服务设施–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5.第五年:加强社区管理和居民参与–建立社区自治机制–加强居民参与结论城中村改造项目是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强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2号)、《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13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规定(一)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市范围内使用年限20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老旧住宅区:1.存在住房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2.使用功能不齐全;3.配套设施不完善。
使用年限不足20年,且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鉴定危房等级为D级的住宅区,经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批准可以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
符合《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第六条规定,无法独立进行改造的零散旧住宅区可以不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
鼓励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将辖区内具备改造条件的城中村、旧屋村有序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
(二)搬迁安置补偿和奖励标准。
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以及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等方式,由权利主体自愿选择。
各区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或不超过建筑面积1∶1.2的比例,确定辖区内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产权调换标准。
货币补偿标准应当按照《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的规定确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2020年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攻坚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2020年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攻坚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08•【字号】新政文(2017)174号•【施行日期】2017.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2020年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攻坚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7)1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2018-2020年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攻坚方案》已经2017年11月7日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8日新乡市2018-2020年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攻坚方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有效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缓解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2014〕1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建保函〔2017〕49号)要求,结合我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把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坚持规划引导和政府主导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需要和可能,优先改造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和集中连片规模大、对优化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棚户区(城中村),在2020年前对具备改造条件的棚户区(城中村)分批实施改造。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规划先行。
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强、公益性强,必须发挥政府在计划引导、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开发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不断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编制改造规划,统筹改造时序和规模,推进片区化、单元化改造,杜绝碎片化改造和零星开发。
513401西昌市-西昌市太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情况说明)
(二)项目情况1.参与主体:实施机构:西昌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业主: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西昌市太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2)所属领域:棚户区改造(3)产出说明:本项目棚户区改造区域其居住区域房屋密度大、建筑结构年久失修,大部分建筑标准较低,缺乏规划、建设无序,功能缺陷矛盾突出,区域内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日渐凸显,该棚户区内居民对改善居住环境,共享城市基础设施的愿望日益强烈。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西昌市海南缸窑棚户区(城中村)三期等十二个改建项目纳入计划的复函》(川建保函【2018】232号)批复,本项目已纳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符合《试点管理办法》的要求,西昌市太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户数为2317户。
根据西昌市棚改的实际情况,一期工程完成拆迁户数1604户,(其中:货币化安置298户;还房安置1306户),拆迁人数3816人,拆迁建筑面积260659.18平方米,拆迁占地面积297.82亩。
剩余713户将根据政府安排计划分步实施。
一期工程总投资为117189万元,将安排财政预算资金解决资金需求。
本次为项目二期工程,棚户区内共有集体户713户,共计人口2139人,本次拟对符合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的1280人进行货币化安置,其余859人不享受货币化安置。
拆迁占地面积151.19亩,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34400.00平方米。
2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本项目的实施是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客观要求;本项目的实施是满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本项目的实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本项目的实施是节约集约用地,培育长效城市产业的迫切需要。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有利于满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民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培育长效城市产业,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荥政办〔2018〕15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荥政办〔2018〕1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2018年度荥阳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5日2018年度荥阳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做好新型城镇化工作,积极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为统揽,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坚持“中心城市现代化国际化、县域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工作主线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动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着力克服“重大轻小、重建轻管、重新轻老、重分轻统、重拆轻改”等问题,全面深化“以建为主、提升品质、扩大成效”内涵,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努力打造郑西新城、建设和美荥阳。
二、主要目标(一)城市基础设施支撑功能更加强大。
大力实施水、电、气、暖、污等基础设施扩容提质工程,强化城市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推进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建设,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深入推进“厕所革命”,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县域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
深入做好百城建设提质工作,落实城市“双修”,提升县域城镇化水平。
2018年突出抓好老城区改造提升和城市特色风貌塑造,争取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襄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拆迁计划
襄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计划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为全力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抢抓棚改政策机遇,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略)二、基本原则(略)三、改造范围二广高速以东、福银高速以南、外环东段以西、外环南段以北7595平方公里围合范围内。
四、总体目标2018-2020年,中心城区计划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20个,改造房屋134645套、2285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985亿元。
计划分三年实施:2018年改造59476套;2019年改造36610套;2020年改造38559套。
五、项目分布(一)襄城区项目分布包括5个项目,改造30420套、380万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249亿元。
计划分三年实施:2018年改造10000套;2019年改造10000套;2020年改造10420套。
1.隆中片区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24亿元,需征收房屋共计2765套、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
项目分3个片区:一片区为隆中片区,包括隆中社区1-6组,林科所、大堰塘、卧龙岗家庭农场家属院;二片区为花木店村2-5组;三片区为卧龙南片区。
计划分三年实施:2018年改造900套;2019年改造900套;2020年改造965套。
2.贾洲片区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18亿元,需征收房屋共计1869套、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项目分2个片区:一片区为黄家湾片区,包括黄家湾4-7组及金屋建材小区、千山供销社、宏伟厂等;二片区为新建片区,包括新建村2-4组。
计划分三年实施:2018年改造600套;2019年改造600套;2020年改造669套。
3.尹集片区三期项目计划总投资90亿元,需征收房屋共计11330套、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
项目分2个片区:一片区为尹集片区,包括尹集社区、尹集村、江垱村;二片区为余家湖片区,包括曾垴村、石湾村、康湾村、刘口村、曹湾村、钱营村、周家冲村等。
计划分三年实施:2018年改造3700套;2019年改造3700套;2020年改造3930套。
棚改2018年实施方案
棚改2018年实施方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住房问题逐渐凸显出来,特别是一些老旧城区的棚户区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自2005年开始实施了棚户区改造计划,俗称“棚改”。
2018年,我国将继续推进棚改工作,下面就是2018年棚改的实施方案。
首先,2018年棚改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进程。
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方面,要加强对棚改项目的规划和土地供应,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同时,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确保项目资金的落实和使用。
此外,要强化对棚改项目的监督和考核,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其次,2018年棚改将进一步优化改造方案,提高改造质量。
在棚户区改造方案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居民的意见和需求,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居民的利益和期望。
在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建设质量,确保改造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要加强对改造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再次,2018年棚改将注重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加强对居民的关怀和帮助,确保居民在改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要加强对改造后居民的服务和管理,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此外,要加强对改造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最后,2018年棚改将进一步加强对棚户区改造成效的评估和总结,推动棚改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在棚户区改造项目结束后,要及时对改造成效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同时,要加强对棚改工作的经验总结和交流,促进棚改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综上所述,2018年棚改的实施方案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进程,优化改造方案,提高改造质量,注重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棚户区改造成效的评估和总结,推动棚改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更好地解决我国城市棚户区问题,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姜堰区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姜堰区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概述姜堰区是中国江苏省泰州市下辖的一个区,位于市区东南部,总面积约为1874平方公里,人口约为72万人,其中60%的居民居住在农村地区。
因历史原因,该区存在大量棚户区和城中村,给城市发展带来了许多问题。
为了改善这些区域的环境和居住条件,姜堰区制定了2018年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
改造目标姜堰区2018年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旨在改善这些区域的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具体目标包括:•将破旧的住宅和建筑改造成安全、舒适的住宅。
•安装必要的基础设施,包括水、电、气和通讯。
•拓宽街道,改善交通,并增加公共交通设施。
•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文体等。
改造计划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姜堰区制定了以下具体的计划:1. 选址姜堰区将优先选择建筑老旧、基础设施缺失、居住条件较差的区域进行改造。
根据改造计划,该区内将有30个棚户区和城中村进行改造。
2. 设计改造计划的设计将以功能性、人性化和可持续性为基础。
设计师将根据改造区域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合当地居民的住宅、公共设施和交通方案。
3. 建造改造计划的建造将采用现代化的建筑材料和技术。
建设过程中将充分考虑环保、节能和安全等因素。
姜堰区将成立专门的施工团队,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4. 竣工验收所有改造项目将在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姜堰区将派出专业的验收团队对项目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项目达到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改造效果姜堰区2018年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的实行,将为当地居民带来以下效果:•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居民将住进新建的、安全的、舒适的住宅。
•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改善,将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改造项目将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改造过程中,将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
结语姜堰区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是一个积极的举措,将有助于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我们相信在政府和居民的共同努力下,这个计划将得到圆满的实施和推广,为全区居民带来更多的利益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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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房屋调查摸底工作结果,为积极稳妥的推动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政〔####〕##号)等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年实施##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号)要求,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及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8-####年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18年-####年#月##日前完成2018-####年“两治三
改”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主要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
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老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管理。
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
#、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
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
依据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
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
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
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
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
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实施项目
“两治三改”我县共摸底调查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城中村”项目##个,总户数####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一、棚户区改造项目#个,总户数####户、####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酒东新村二期项目(####年续建项目)###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中山菜市B、C地块二期项目(####年续建项目)###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新集村项目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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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郢社区谢郢项目户数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新湖村项目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稻香花园”社区斜路陈项目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拆迁面积######平方,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临淮路缪郢社区缪拐项目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大市场项目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二、“城中村”改造项目#个,总户数###户、####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八里塘项目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高山社区项目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万元。
三、实施计划
按项目所在乡镇的上报实施意见,初步实施计划如下:
2018年实施项目:酒东新村二期项目(####年续建)、中山菜市B、C地块二期项目(####年续建)、新集村项目。
####年实施项目:“稻香花园”社区斜路陈项目、谢郢社区谢郢项目、新湖村项目、八里塘项目、高山社区项目。
####年实施项目:临淮路缪郢社区缪拐项目、大市场项目。
四、安置方式
采取货币化安置项目:临淮路缪郢社区缪拐项目、谢郢社区谢郢项目、八里塘项目、高山社区项目、大市场项目、“稻香花园”社区斜路陈项目。
采取实物安置项目:酒东新村二期项目、中山菜市B、C地块二期项目、新集村项目、临淮路缪郢社区缪拐项目、谢郢社区谢郢项目、新湖村项目、八里塘项目、大市场项目、“稻香花园”社区斜路陈项目。
五、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必须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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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
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六、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上级配套资金。
#、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社会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七、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土地政策。
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完成拆迁安置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县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纳入储备计划,实施开发整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的开发整理。
开发整理后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税费减免政策。
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相关政策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收费;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按国家相关减免政策执行,其他按淮南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
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
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对不愿实物安置的拆迁户,实行货币安置,不做产权调换安置。
被拆迁人选择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的,根据具体项目拆迁实施方案确定。
八、组织实施
#、入户调查摸底。
由棚户区项目所在乡镇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
-7 -
料。
#、宣传发动。
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
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依法拆迁。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
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建设监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
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物业管理。
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九、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各项目所在地乡镇成立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实施、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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