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11月山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
出差、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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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出差人员的工作和费用的管理,提高出差人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费用成本,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公司所有人员,专项考核的业务人员除外。
3、具体办法:3.1、出差计划: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制订出差计划,(填写附表一《出差计划、执行总结表》),说明时间、地点、项目、计划费用等,安排临时职务代理或被授权人。
出差市区或省内外两天时间以内,经部门负责人和所在系统主管批准后执行;出差省内外三天(含三天)时间以上,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出差借款:需办理借款的出差人员,应填写“借款申请单”,并将经相关领导批准的附表一《出差计划、执行总结表》附在“借款申请单”后,作为财务部门核对费用的依据。
借款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办理借款事宜。
3.3、出差:出差计划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出差人员依照出差计划严格执行出差任务。
出差计划如有变更应及时与直属上级电话联系,经直属上级同意后执行,同时知会该系统主管。
职务代理或被授权人在此期间与出差人保持经常性联络。
出差检查工作人员,应及时指出接受检查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助解决,同时填写附表二(《工作检查表》),交接受检查方签名确认;出差与客户沟通人员,需填写附表三(《客户沟通记录表》)。
3.4、出差报告: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及时提交出差总结报告,即如实填写附表一(《出差计划、执行总结表》)中“执行总结”项。
如有重要事项,另行增加附文汇报。
并结合实际出差情况进行自评(包括出差计划与实际部分的差异说明),经直属上级评估后,报所在系统主管确认,完成出差报告。
职务代理或被授权人应在授权人返回的第一时间内向授权方述职,同时交回授权。
3.5、差旅费报销:出差人员完成出差任务、提交出差报告后,可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
出差人员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将经过相关领导确认的附表一《出差计划、执行总结表》附在“差旅费报销单”后,作为财务部门核对费用的依据。
2019年11月山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共10页word资料
![2019年11月山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共10页word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0057811077232f60ddcca17a.png)
山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财政局印发的《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商财办行[2019] 79号),结合山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县级单位工作人员在城市规划内(东至必康制药厂以西,西至冯家湾以东,北至仙人科,南至南山浅山区)出差工作以及镇政府工作人员到镇政府所在地的村组下乡,不作为出差对待,不享受差旅费补助。
常住地在山阳城区以外的县级单位在日常工作期间,不作为出差对待,不享受差旅费补助。
第五条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同时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六条县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第 1 页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上报市财政局进行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附表一。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
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包括出发地和目的地)的专线客车费可以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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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提高各类人员办事效率,本着节俭必需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所有外出从事公务活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交通补助费、伙食补助费。
第二章差旅费执行规定第四条公司对出差人员要严格管理,严肃审批纪律,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严格限制出差人数、出差时间,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第五条工作人员出差归来后,应在10天内持相关票据到资产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出差人员持有发票为非税务部门监制票据,票据印章不全、金额不清晰,除国税定额发票以外,增值税票台头无公司名称或公司名称错误(包括错字、缺字等)、无开票人签字、售方信息缺失或不全、票据内容、金额、数量等不能有效识别等不合格票据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工作人员出差应按照职级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城际交通费及住宿费按标准实报实销,超出部分自理。
地区交通补助及伙食补助根据出差地域定额包干。
第七条工作人员出差天数以日历天数为准,具体以车票、轮船票、飞机票时间为准;安排公务车的,以车辆离开和返回公司时间为准;中午12时后离开单位和中午12时前抵达单位均按半天计算。
第三章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管理第八条出差审批手续1、工作人员到二二四大队有限公司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的,不为出差。
1.在西安市内(含咸阳市区)出差,当日返回单位后应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办理出差审批手续。
2.工作人员除西安市内(含咸阳市区)以外的任何地区任何出差行为,除执行特殊紧急公务活动外,必须事先办理出差审批手续。
出差人员应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人员姓名、职务、出差时间、地点、事由、交通工具及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或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九条出差审批程序L “出差审批单”分《市内出差审批单》、《省内出差审批单》及《省外出差审批单》,西安市区内(含咸阳市区)出差填写《市内出差审批单》,除西安市区内(含咸阳市区)以外的省内出差填写《省内出差审批单》,其他地区填写《省外出差审批单》。
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同名48289)
![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同名48289)](https://img.taocdn.com/s3/m/68ba52fefc4ffe473268abb6.png)
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四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品等。
备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技术职称与行政职级对应关系仅适用于本开支规定
附件2:
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单位:元
省份
住宿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
标准
部级(普通套间)
司局级(单间或
标准间)
其他人员(单间或标准间)
北京
800
500
350
100
天津
800
450
320
100
河北
800
450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就近回家探亲或途中经停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在家或经停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发放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
附件:1.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乘
坐交通工具标准表
2.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住宿
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附件1:
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乘坐交通工具标准表
项 目
乘坐交通工具分级
等级标准
飞机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差旅费管理制度范本
![差旅费管理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487df98a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bd6ee59.png)
差旅费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本单位差旅费管理,提高单位差旅费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差旅费管理的宗旨是:合理、公平、公正、严肃,依法依规、规章制度,做到预防、监督、惩处。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的原则是:节约、安全、便捷、高效。
第四条差旅费管理的对象为本单位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及外来单位参加我单位工作人员上下班往返交通费和临时差旅费的发放和管理。
第五条差旅费的管理人员为本单位的财务部门。
第六条差旅费的报销申请应当符合国家和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第二章差旅费的支付第七条从岗位层面来看,本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核定的年度差旅费标准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本单位各级单位的干部职工的差旅费用标准。
第八条差旅费的支付时间为每月15号,由财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第九条差旅费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转账方式,即将差旅费通过转账的方式,直接到个人的个人银行账户;第二种是现金支付方式,即差旅费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个人。
第十条个人提出差旅费报销申请时必须提供完整的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报销说明单、行程单、火车、机票、汽车票、住宿发票、餐饮发票等相关发票凭证。
第三章差旅费的使用第十一条差旅费的使用是指差旅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差旅费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挪用、错用,不得套取个人利益。
第十三条差旅费的使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安排,不得超出实际需要的范围。
第十四条对于差旅费的使用不符合规定和超出范围的情况,单位将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差旅费支出,扣发工资等措施。
第四章差旅费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对差旅费的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落实差旅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对于发现的差旅费问题,财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对于差旅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应当由差旅费管理人员负责,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形成检查报告。
第十八条差旅费违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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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包括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离开富阳市范围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凭据报销和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第五条财务人员应认真核对有关报销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财务人员应予以拒付。
第六条各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交通费第七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
未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类别职级火车轮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一类正副市长以及相当职级人员按实报销按实报销按实报销(原则上经济舱)按实报销二类正副局长以及相当职级人员按实报销二等舱位经济舱位按实报销三类其他人员按实报销三等舱位经济舱位(经批准)按实报销(二)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
(三)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享受国家特殊政策的人员,可按有关国家政策执行。
(四)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
第八条对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飞机或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民航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住宿费第九条出差人员如能联系到出差地定点住宿的,原则上应到当地的定点饭店住宿。
如无法联系到的,按规定标准报销。
第十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同一次出差可按平均每天住宿费计算)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标准限额部分,原则上由个人自负。
差旅费管理办法6页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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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出差。
分管负责人出差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负责人汇报,由分管负责人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负责人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事前经分管负责人同意,事后由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对由此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一定的比例扣发薪金。
特殊情况由分关负责人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
下同):(2)伙食补助费:(3)市内交通费:(4)交通工具标准:三、报销办法(一)住宿费报销办法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负责人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差旅费管理办法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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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参照《国家和中央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称《国家差旅费管理规定》有关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公司职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车油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车油补助费仅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员工私车公用协议》的情形。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报告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副总裁以上领导批准《出差审批报告单》(见附件1),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第五条公司参照国家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适当予以提高,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具体标准由公司职能部门每年另行发布《年度住宿费标准》、《年度伙食补助费和车油补助费标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部门负责人管理职责:(一)负责本部门员工出差申请、借款审批;(二)负责本部门员工差旅费报销的审批。
第七条分管副总经理(一)负责分管部门员工及部门负责人的出差申请、借款的审批;(二)负责分管部门员工及部门负责人差旅费报销的审批。
第八条总经理职责(一)负责差旅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修改、调整发布签发;(二)负责副总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出差申请及借款的审批;(三)负责副总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审批及超标准事项审第九条财务部门职责(一)负责差旅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的修订、调整工作;(二)负责出差申请报告、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设计审核工作(三)负责出差借款的审核、支付工作;(四)负责差旅费报销结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出差审批程序第十条员工赴外埠出差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差。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报告单》并通过钉钉系统提出申请,填写出差事由、交通工具、出发城市、目的城市、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预借经费等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副总及其他高管人员出差直接由总经理审批。
2014年11月山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
![2014年11月山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88dd850312b3169a451a46e.png)
山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财政局印发的《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商财办行[2014] 79号),结合山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县级单位工作人员在城市规划内(东至必康制药厂以西,西至冯家湾以东,北至仙人科,南至南山浅山区)出差工作以及镇政府工作人员到镇政府所在地的村组下乡,不作为出差对待,不享受差旅费补助。
常住地在山阳城区以外的县级单位在日常工作期间,不作为出差对待,不享受差旅费补助。
第五条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同时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六条县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上报市财政局进行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附表一。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
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包括出发地和目的地)的专线客车费可以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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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2)第三章住宿费 (3)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4)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6)第六章管理要求 (4)第七章监督问责 (7)第八章附则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及依据为规范和加强国内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要概念本办法内的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国内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基本原则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员工出差均应事先在OA系统完成《差旅审请单》填写,注明出差目的地、出差事由、起始时间等内容。
《差旅审请单》要求提交部门负责人事先核准;部门主管、由分公司总经理室核准;总经理室成员出差填写的《差旅审请单》需总经理核准(除总经理外);总经理出差填写的《差旅审批表》需经总裁核准。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各级主管及公司员工。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总经理室成员出差,因工作需要,如乘坐火车,随行一人可乘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九条城市间交通费含交通意外保险费、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等费用。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本公司统一制定发布全公司住宿费上限标准。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三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事业单位出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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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出差管理制度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事业单位出差管理制度篇一: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林场、管委会)。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七条乘坐火车(包括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5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7小时的,可购买和报销同席卧铺票;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可购买和报销软卧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出差人员按照处级(含副处级)人员每人每天150元以内凭据报销。
县正科级以下人员报销标准**市以外地区为每人每天150元以内,**市以内地区为100元以内。
第十条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应按规定的标准住宿。
原则上应入住对口接待单位内部招待所或财政部门确定的定点饭店,市内出差住当地政府或对口部门招待所。
单位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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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差报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单位出差报销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护单位资金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时的费用报销,包括差旅费、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三、出差计划管理1. 出差计划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报批,并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原因、目的、地点、时间等内容,报批后方可安排出差行程。
2. 出差计划需事先做好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费用,节约开支。
四、费用报销管理1. 出差费用必须符合单位规定标准,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2. 差旅费、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必须使用单位统一的出差报销凭证进行报销。
3. 出差报销凭证应当真实、完整、清晰,包括发票、机票、火车票、住宿凭证等相关凭证。
4. 报销时需填写出差报销单,注明费用明细和金额,附上相关凭证,由出差人员和出差领队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财务审核。
5. 费用报销需在出差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销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五、费用审核管理1. 财务部应对出差费用进行审核,并核对费用明细和相关凭证的真实性。
2. 如发现费用报销存在虚假、超标、重复报销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出差人员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 审核完毕后,财务部应及时将费用报销情况上报单位领导。
六、费用核销管理1. 审核通过的出差费用应当及时进行核销,不得存在未核销款项。
2. 财务部应做好费用核销登记,并定期核对出差费用报销情况,确保费用的准确、及时核销。
七、违纪处理1. 对出差费用报销中存在虚假、超标、重复报销等违规行为的人员,将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2. 对严重违规行为的人员,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监督检查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单位出差费用报销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领导班子应加强对出差费用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制度执行情况。
九、附则1. 对于因公出差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并在出差报销单中注明明细和金额。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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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为加强、规范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地及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出差指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地点前往外地(即行政市(县)城域范围以外)开展的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杂费。
差旅费实行凭票据按实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一、交通费等级标准和住宿费及出差补助标准出差人员交通费实行按乘坐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通讯费凭据按实酌情报销。
员工出差交通、住宿费、误餐补助费等费用报销标准见附表1。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必须严格按附表1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凭据按实报销的办法。
因超过乘坐标准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2、连续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员工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审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长途汽车票尽量用电脑打印的汽车票,少用定额汽车票。
5、出差人员自行降低乘坐标准的,其差价不奖励给个人。
6、交通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三、市内交通费开支办法1、出差在本市范围内的交通费凭据按实报销;原则上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
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2、自带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四、住宿费开支办法1、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附表1所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
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出差期间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同一次出差期间同类地区(住宿费标准相同的地区)可以平均计算日住宿费。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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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驻穗外的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的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原则上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不高于规定等级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乘坐超规定等级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表(见下表):—2—个人收集了温度哦精品文档供大家学习==============================专业收集精品文档=========================================================================(二)副市长以及相当职务以上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1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除处级以上和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乘坐飞机外,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局级单位科级以下人员需经局级领导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处级以下单位人员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四)城市间火车属于直达全列软席列车的,副局长以上及相当职务==============================专业收集精品文档=============================人员可以乘坐高级软席,其余人员则乘坐软席。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晚8时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者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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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2一、总则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差旅费报销程序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
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三、差旅费票据要求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
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四、其他要求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
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公务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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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办法1 公务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办法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差旅费开支的管理,规范出差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出差管理1、确因工作所需, 出差前应填写《公司出差申请单》,根据公司财务事项事前批准的规定,经部门主管、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出差。
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
2、各部门须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时间,并对出差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地点和时间。
3、严禁以出差名义假公济私、旅游、探亲、访友。
二、公务出差交通安排为了能使工作安排更有效率、合理,并减少路途占用的工作时间,员工应遵循以下公务出差指引:1、出发的交通安排:应根据出差目的地工作的开始时间,安排最接近的时间到达。
2、回程的交通安排:应根据出差目的地工作的结束时间,安排最早可离开的交通返回。
如有特殊情况,可征求部门主管批准另行决定。
三、差旅费用管理1、交通费用出差人员应选择经济合理的行程路线,按规定标准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
1.1 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出差交通费实报实销;1.2 高级经理(含)以下出差乘坐飞机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但员工出差深圳、广州和主任级(含)以上员工赴济南培训可乘坐飞机,乘坐飞机均为经济舱;1.3 高级经理(含)以下出差可乘坐火车硬卧,乘坐轮船、汽车、市内的士(需注明起止地)实报实销。
2、住宿费用2.1住宿标准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费用实报实销,高级经理费用标准300元/天,部门经理(含助理经理)费用标准200元/天,组别主任(含)以下费用150元/天。
2.2 出差人员凭住宿发票在标准内报销,住宿发票必须是国家统一印刷的住宿专用发票并附账单。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3 参加培训、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费用可实报实销。
3、餐费补助3.1 补助标准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费用实报实销,其他出差人员的餐费补助实行定额补助,出差过程中的交际应酬费用按公司规定另行处理。
因公出差及差旅补助标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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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差及差旅补助标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董事、顾问、技术人员,不适用于各级代理及兼职人员。
第二章出差审批程序第3条、因工作需要到外埠出差时,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
第4条、经安排的出差人员,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要求在《出差审批单》上注明出差事由、预期效果、出差地点、出差起止时间、预计费用及费用支出来源。
第5条、《出差审批单》必须依次经出差人签字、主管部门领导核审、董事长签批后,出差人方可出差。
第6条、出差人在出差期间因情况变化需更改行程时,应及时请示主管部门领导或董事长,并取得批准后方可更改行程。
第7条、经董事长批准应急出差,出差人回到公司后应补办《出差审批单》。
第三章差旅费的预借与报销第8条、差旅费的预借与报销,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专项规定。
第9条、出差人应在回到公司后的一周内办理财务报销(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时间的需经董事长签批),否则不得再次借款。
在公司存在借款的出差人,严重逾期不办理财务报销的,报请公司办公会作出处理。
第四章差旅费报销标准第10条、车船费报销标准: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必要可乘坐飞机普通仓、轮船头等仓、火车及汽车软卧,按车船票面额据实报销。
2、部门经理可乘坐轮船二等仓、直达火车硬卧及软座、汽车卧铺,按车船票额报销。
3、除上述以外的人员,可乘坐轮船三等仓、特快火车硬卧、汽车卧铺,按车船票面额据实报销。
4、夜间(19:00—7:00)行程应在4小时以上或全程行程在10小时以上,方可乘坐轮船、火车、汽车卧铺。
5、乘坐自备车时,不得报销车船费。
第11条、伙食补助标准:出差期间,每天享受伙食补助100元,公司发放的误餐补贴同时抵消。
第12条、住宿费报销标准:1、董事长不限。
总经理、副总经理、外聘专家住宿费报销标准为280元/人.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可由总经理临时确定标准);2、部门经理住宿费报销标准为200元/人.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可由总经理临时确定标准);3、除上述以外的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为180元/人.天;4、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及同性同住时,上述住宿费报销标准从高适用。
【管理-制度】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63a9f53b84ae45c3b358c6c.png)
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出差管理,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和控制,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3.职责4.出差管理制度4.1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任务单,须注明出差天数(预计)及目的地,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或批准,方可借款外出,为节约开支,在同一地区的业务各部门之间可相互协作,代为办理业务.4.2出差人员不允许借故拖延在外时间,应尽快返回,实际出差天数超过计划的,4.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前需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回到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完成情况.5.差旅费开支管理制度5.1差旅费报销程序与要求5.1.1差旅费报销程序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财务审核,总经理签字报销.5.1.2差旅费报销要求5.1.2.1首先要确保单据的正确性,一定不要索取假发票.5.1.2.2据粘贴要分类别,分项目.即同一项目内车,船,机票,住宿费及相关的保险费,订票费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其他单据分类粘贴在费用报销单上.需特殊处理的票据必须附有原始单据方可报销.5.1.2.3住宿费发票一人一单.青岛市内的住宿费发票与餐饮发票贴在一起.5.1.2.4礼品发票不予报销.5.1.2.5办公用品,餐费及其它发票也必须由经办人签字.5.1.2.6购办公用品报销时必须附明细.5.1.2.7出差天数按票面日期计算.5.2差旅费报销标准5.2.1交通费连续乘坐火车6小时以上的,可购买硬卧车票,可乘而未乘卧铺的一律按硬席票价的50%发给个人.乘坐飞机,软卧和轮船三等舱以上的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出差可以乘坐飞机,乘坐飞机和乘坐火车的可报销机场,火车站往返班车费,地铁费,特殊情况需向部门领导请示后可报出租车费.5.2.2住宿费及出差补助出差人员住宿费及补助标准实行包干制:销售部,工程部,技术部,财务部,办公室员工,每人每天补助160元(其中包括住宿费,餐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报销时应出示有效的票据),中层干部每人每天补助200元(其中包括住宿费,餐费,市内交通费,报销时应出示有效的票据),对超标准的交通费,住宿费,其差额部分由个人承担,特殊情况下需经公司副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报销超标部分;参加会议人员,住宿费按会议安排实报实销,每天补助20元;公司聘请专家出差补助按中层干部标准执行.与副总级以上干部出差的员工每天补助20元,销售人员每天补助40元;副总级以上的干部每天补助40元,住宿费,交通费实报实销.出差人员当天返回补助40元.5.3出差借款5.3.1职工出差借款须提前一天由分管副总经理通知财务部(包括出差在外的职工),以便统一安排.5.3.2申请5000元以下借款必须由分管副总批准,如分管副总不在可电话报批,回来后应及时补签借款单交财务.5.3.3申请5000元以上的借款,需总经理批准.5.3.4职工出差回来以后需及时报销,否则不予以安排第二次出差借款.如确因出差任务密集,无法在报销时间内完成报销手续的,可以隔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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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财政局印发的《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商财办行[2014] 79号),结合山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县级单位工作人员在城市规划内(东至必康制药厂以西,西至冯家湾以东,北至仙人科,南至南山浅山区)出差工作以及镇政府工作人员到镇政府所在地的村组下乡,不作为出差对待,不享受差旅费补助。
常住地在山阳城区以外的县级单位在日常工作期间,不作为出差对待,不享受差旅费补助。
第五条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
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同时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六条县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上报市财政局进行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附表一。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
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包括出发地和目的地)的专线客车费可以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十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二条住宿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赴省外出差,
按照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表二)。
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赴省内市外出差,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发布的相关市(区)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表三)。
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赴市内各县区出差,按照市财政局统一发布的相关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表四)。
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赴县内各镇出差,相关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表五。
第十四条县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住标准间。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单位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赴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表二)。
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赴省内市外出差,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发布的相关市(区)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表三)。
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赴市内各县区出差,按照市财政局统一发布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表四)。
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赴县内各镇出差、各镇
工作人员到村下乡,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见附表五)。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见附表六)。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
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使用公务车辆出差的,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出差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
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中、省、市驻山阳的单位及县级企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至2019年10月31日废止。
山阳县财政局印发的《山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山财政函{2010}25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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