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临床用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药品基数管理

1、建立合适备用药品贮存基数。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专科用药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申请,报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共同审核签字,审批后统一从药库领取。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还需经主管院长审批。

2、各科备用药品要尽量精简品种和数量,既要保证临床急需用药需要,又要方便管理避免积压,造成药品失效和浪费。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治疗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基数的,须重新申请并说明原因,按上述程序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目录需报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备案。

二、备用药品日常管理

1、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日常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药品的数量、效期、外观等情况,查看药品有无变色、沉淀、变质等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药品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2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施,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变质失效。要建立温湿度记录本,记录房间及设备的温湿度,每日2次。

3、备用药品要按其性质分区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每种药品按其使用频率不同固定货位,并贴有药品标签,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

4、看似、听似、多规格药品应设有警示牌,避免取错药品。

5、效期3个月以内的药品应设近效期警示牌,并在《近效期药品登记簿》上登记,每天排查药品是否过期。

6、高警示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或专区)存放,并设有显著的专用标识。

7、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原则,避免过期失效。

8、科室备用药品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用后及时补充,严禁私自借用、挪用。

9、各病区过期失效药品应及时交药学部统一管理,由药学部按程序集中销毁处理。科室依据失效药品品种数量,按规定审批程序从药库领取相应品种,以补齐备用药品基数。

10、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明确职责要求,定期检查科内药品质量和管理情况,并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11、每季度药学部联合护理部对各科备用药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书写检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三、急救药品管理

1、病区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抢救车或专用抢救药屉内定位存放,标记明显。急救药品应原盒保存,外包装盒标签应完整、清晰。

2、各科室急救药品品种和基数需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4、急救药品应班班交接,随时备查。

5、急救药品每次使用后须及时补充,确保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1、制定合理麻精药品贮存基数,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管理,保险柜钥匙随身携带。

2、制定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交接、日清日结,确保账物相符。

3、建立“麻精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针剂及贴剂使用后要妥善保管好其空安瓿及废贴。补充药品时,除开具用药医嘱外还须持医师开具的专

用红

处方及空安瓿和废贴,方可到药房领取备用药。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六、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凡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 2)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定位存放,标记明显。 3)急救药品的种类各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4)急救药品专人加锁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药品用途、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是否与帐目相符,记录并签名。每周检查一次时,可用封条管理。 6)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次日当班责任组长再次核查。保证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二)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病区内基数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基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药房保存,另一份由科室保存。 3)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 4)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种类摆放,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片,性质不稳定的药品,须避光储存及使用,现用现配。 5)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 6)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近有效期药先用。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房处理。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过期。 7)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8)药房应及时向病区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 9)药房应指定负责人定期对各病区基数药品进行检查。 (三)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医院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批和领用 (一)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除抢救车药品目录以外的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不得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科、肿瘤科除外)、高浓度电解质(麻醉科除外)。备用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由科主任和护士长提交《备用药品审批表》,报药学部审核后,提交医务部审批。使用科室凭审批结果到相应药房(病区单元到住院药房,门诊单元到门诊药房)领取备用药品,病区和药学部各保留一份《备用药品审批表》。 (三)备用的品种和数量一经批准不得自行更改,如需变动,需重新审批。凭新审批结果,需增加的药品到相应药房领取;需减少的药品应退回相应药房,不得自行处理。 二、备用药品的使用和补充 (一)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有效期近的先用。 (二)备用药品使用后,按使用数量及时下达医嘱并补充。 1.病区备用药品使用后,在医嘱下达后,药房按整点清药方式发送到病区; 2.门诊单元备用药品使用后,护士根据余量定期凭处方到相应药房换回药品。 (三)备用药品仅供本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

用。 三、备用药的储存与养护 (一)病区单元的备用药品可存放于药物治疗准备间,门诊单元的备用药品可与抢救车放在同一位置,储存区域上锁或设置门禁。 (二)抢救车以外的备用药品应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固定存放位置,标签及标识清晰。注射剂、口服药和外用药须严格分开摆放。 (三)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存放,阴凉储存的药品可存放于医用冰箱内。 (四)备用药品存放区需进行温湿度监控,并每日上下午各记录一次。 (五)护士每班检查药品的质量、数量,防止积压、变质、过期等,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及时联系相应药房处理并报告护士长。 (六)对于特殊紧缺药品,考虑到临床治疗需要和市场供应不足,允许近效期药品在临床备用,但须特别注意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效期管理制度》执行。 四、备用药品的交接 备用药品每班应由专人管理,要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 五、备用药品的督查 (一)质控护士每月对本部门备用药品进行一次管理质量检查。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药品一般管理 1.护士长为所在病区药品管理的第一负责人,督促科室药品管理。病区治疗护士负责药品的 领用、保管和清洁工作,全面检查病区药品。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注射类、口服药、外用药等有明显标识,标签应完整、规范、清晰,并分区存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静脉与胃肠药品分区放置;外观相似(看似)、药名相近(听似)的药品分开放置,有特殊提示标识;同类药品但不同规格的分开放置。 3.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拿取的地方,性质不稳定的药品,如需避光及低温保存的按药品 说明书合理存放和使用。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存放,药瓶或药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品。 4.药柜每周清理一次,包括清洁药柜、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及有效期,发现过期药 品及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并做好清点记录。对在有效期在 6 个月内的近效期药品,优先使用,避免过期。发现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 5.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作私用。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品。 ( 二 )病区药品基数管理 1.病区应根据专科病种的需要,经护士长、临床药师、专科主任或医疗副主任 审核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交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以便 于临床应急使用。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四份,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病区 各保存一份。 2.建立《药品管理登记本》,每周清理基数药品的种类、数量及质量,做好记录 并签名。 3.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分类摆放。 4.治疗护士每日及时清理领取的药品,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使用。 ( 三 )麻醉药品及精神类药品管理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管理规定》管理,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使用保险柜存放,做到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第二类精神药品专人专柜加锁管理,且口服药品与注射射类药品分拒放置。药柜外要有明 显的标示;“麻醉药品管理专柜” 、“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药专柜”、“第二类精神药品口服药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 1. 备用药品的管理 (1)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医务处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审批。 (3)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4)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使用。 2. 备用药品的登记和记录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基数在药剂科存档备案,包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分别一式2份,药学部门、病区各保存一份并保持数量、规格、产地、批号等一致。 (2)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结存情况,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使用日期、数量,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批号等。

3. 备用药品的储存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要求药盒使用原包装盒,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品名、规格、批号等一致。 (2)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失效、变质,近效期药品应提前3个月报药剂科备案或到药剂科调换,否则过期失效由科室负责(麻醉药品除外)。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当日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并有使用记录。备用基数每日交接班,必须交点清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失效必须退回药剂科,不得擅自处理。(5)高警示药品应存放在相对固定区位,并粘贴有高警示药品标示。 4. 备用药品的使用 (1)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急用时按医嘱使用,抢救车药品为患者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涂改等情况时,不得使用。(3)对开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剂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一、病区(含诊疗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急救药品和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应采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通用名称,不得采用俗名或别名。 (四)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详见《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护理单元抢救车管理办法》)。 (六)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

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七)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备用药品基数 (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 (一)病区备用药品不用支票领取,各病区采用从药学部借用的方式领取。 (二)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 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三)摆放药品 各病区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注意要将药品按照效期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是指为满足临床急救或及时使用,药房临时存放在各病区的急救药品、基数药品、麻醉药品、液体等。为做好病区药品的管理,特定如下制度: 1、住院药房负责病区药品的管理工作,各病区应设专管员配合住院药房做好病区药品的管理,负责药品的备案、保管、有效期、领取等具体工作。 2、接受住院药房对病区药品的定期检查(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对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3、病区药品的配备以满足临床需要的最小量为原则,并在住院药房备案,要求统一标识,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此类药品应定期周转,不适合长期存放。病区内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4、各病区专管员应定期检查病区备用药的有效期,按有效期的远近顺序进行摆放及使用。药品过期后不得使用。发现药品有杂质、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住院药房处理。 5、对包装相似、听似、看似药品、一品多规或多剂型药物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的标识,详见附表。 6、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有定位图示,标签清楚,封条管理,一经使用,应在24小时内补充并做好交接。对于即将过期及标签模糊的药品进行补充时,应提前提请药品明细单、内部转账支票(支票可每月提交一次),由护士长签字,到住院药房领取。 7、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8、患者专用的药物,停药后应及时退药。 9、病区药柜的注射药、内服药、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并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储存条件进行存放。 10、病区麻醉药品的管理、使用和储存按我院药剂科颁发的《病区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执行;病区高危药品的管理、使用和储存按我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执行;需冷藏药品按我院《冰箱储存药品管理制度》执行;需避光储存或避光输注药品按我院《避光储存和避光输液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11、各病区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如出现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时,由各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员负责按《山西大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报药

抢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抢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1、为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护理人员要做好抢救物品、药品仪器的管理与保养,并熟练使用。 2、抢救车设专人管理,并做到定期清洁和检查。 3、急救车、抢救物品、仪器规范、整齐、放置于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挪动更换位置。各班人员要熟悉急救车备用的物品、药品、仪器放置位置,能够熟练掌握抢救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熟记常用抢救药品的剂量。 4、抢救仪器和药品管理,严格执行“四定”制度,即定量储存、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抢救时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5、保持急救车清洁整齐,用后在使用、补充登记本上记录所使用的药品、物品及用法,并(24小时内)及时补充、清洁,如因药房缺药等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病人用药。急救车内药品、物品齐全,性能良好,标签清楚,无破损、变质、过期失效;仪器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100%。 6、急救车上的急救药品和仪器设立专门的抢救药品物品清点登记本,标明所有急救药品、仪器名称、规格、剂量、数量、有效期,帐物必须完全相符,每班交接并签全名。封存科室每月清点,封存前由两名护士按基数清点,核对无误后封存,并注明封存时间,双人签名,护士每天检查封条情况,并做好交班,使用后及时补充完整并登记、封存。

7、实行药品及物品失效期预警制度,设制急救车药品、必备物品的一览表。表内标明抢救车内所有药品、物品的名称、基数、有效日期、灭菌日期、失效日期、护士在检查药品时如发现即将过期的药品,即在相应位置用笔注明,以提示在失效期前优先使用;在检查一次性医疗物品时同样用此方法。(看看是否要注明具体时间,比如药品是近3个月内过期注明,物品是一周。) 9、备用活动氧气装置一套(氧气瓶、流量表、湿化瓶、一次性吸氧管),备用活动吸痰机一台,清洁、标签清楚、性能良好、无过期失效,吸痰机需注明责任人及操作流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10、主管急救车护士每周检查2次,护士长检查每周1次,并签名。 护理部 2017-5-22修订

病区药品存放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存放管理制度 (一)总体要求 1.病区药品根据种类、性质定点分类分柜放置,指定专人管理,福泽庆典和保管,保证药柜清洁,药品摆放整齐、帐物相符、标签清晰,无变质、混放、过期、失效。 2.普通药品标签采用白底黑/蓝字,外用药用红框标记,内服药用篮筐标记。 3.各病区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住院伤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不得私自服用。 4.药物标签与瓶中药品必须相符,标签模糊或涂改不得使用。 5.药品每天清点,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护士长每周一次督促检查药品管理并签名。 6.需要冷藏的药品应置于病区专用冰箱内,需要避光保存的药品应避光保存。 7.拆封后有效期≥1年的口服药有效期暂定为一年,有效期<1年的按实际有效期计算,并在药品容器上标明;未拆封的口服药和针剂的有效期按包装所示。 8.药品近失效期应及时更换。 9.药材科和护理部定期对病区药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符合,有无过期、变质

药品,特殊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检查结果纳入护理质量考评。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存放管理要求 1.使用麻醉药和精神药品,必须请具有麻醉处方权的主治医师开具麻醉药的医嘱和处方,护士确认伤病员已签署麻醉药使用知情同意书,方可执行医嘱。 2.使用麻醉药和精神药品后,保存空安瓿,凭空安瓿和麻醉处方到药房领药。 3.麻醉药和精神药品及其使用后的安瓿要求班班清点并签名,做到帐物相符。 4.麻醉药和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双锁保管,钥匙随身携带。 5.护士长应每月检查麻醉药和精神药品的登记、使用、清点情况。 (三)特殊药品的存放要求 1.高危药品单独存放,并且有醒目的标识,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药品标签采用白底红字。 2.抢救药品应固定放置在抢救车内,保证抢救时急用,使用后及时补充。封存管理的抢救车,如未启用可每月清点一次,为封存管理的抢救车需每班和查清点。 3.贵重药品放在专用抽屉内上锁管理,帐物相符,每班清点并签名。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及相关表格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三、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1、急救车药品全院统一配置,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 2、病区常用备用药品: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病区备药计划,报护理部,医务科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分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3、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变更品种、数量的,须由科室负责人在《变更备用药品审批表》中详细填写变更事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护理部,医务科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分管院长签批,方可变动。 4、新增科室需领用备用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备用药品,每月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检查记录,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护理部,医务科,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 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识:基数药品使用时院内统一标,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我院临床科室原则上不允许备用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其它特殊药品应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 2、手术室按基数备用麻醉药品,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毒麻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药品(如吗啡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5、医务科每季度对药学部、手术室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基数、存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到相关科室,相关科室要及时将整改报

医院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作者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 1.各科室根据需要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含急救药品,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大输液制剂等),交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 2.药品领入后,根据储存要求按“5S”管理原则分类放置,标识清楚,同 一药品按失效期由近到远的顺序排列摆放。 3.急救药品应专人管理,定点、定量放置,每班清点并登记签名。 4.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按相关规定管理。病区设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加 锁保管;每班两名护士清点、交接并双签名,保证基数;医生开具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使用,用后保留空安瓿,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建立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使用时间、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及余量处理方式,护士两人核对签名。 5.高危药品如氯化钾注射液、浓氯化钠注射液等应使用红色醒目标识,单 独存放。 6.每月清查库存公药,检查公药数量、质量并记录,防止药品积压变质。 7.病人的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专药专用,停用后及时清退 (退药应保持包装完好)。如病人已结帐出院,应将剩余药品交病人带走或召回病人,退药后重新办理结帐。 8.护理部、药剂科每季度组织联合检查,督导病区药品管理的落实。

护理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1)一般物品管理制度 1)护士长或由护士长指定专人全面负责病区药品、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并建立帐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2)管理人员要掌握各类物品的领取、使用时间,做到定期清点、保养维修,提高使用率。 3)凡因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丢失各类物品,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4)借出物品,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物人要签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贵重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5)护士长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2)被服管理制度 1)各病区根据床位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定期清点,如基数不符或遗失,须立即追查原因。 2)病人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病人的配合。 3)病人出院时,值班护士应将被服清点、收回。 4)脏衣、被服放于指定地点,由洗衣部人员收洗。 5)病区的被服,私人不得借用。 (3)病区药品管理 1)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临床病种和需要,经专业主任审核,报药剂科和主管院长审批设置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品。 2)药柜内口服药应使用统一药瓶,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颜色的药片,瓶签清洁、规范,有中英药名、剂量。 3)及时清退病人未使用完的针剂等余药,贵重药物专人专用。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附: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

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为加强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病区(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2.备用药品的管理 ①药剂科每月对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②检查结果应现场反馈各病区(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③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效期登记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责任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认真填写《备用药品效期登记表》。 ④病区(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效期检查等各环节均应有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⑤各病区(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⑥各病区(科室)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⑦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中属于高危药品的需统一存放位置,并有明显的高危药品标识(黄底黑字)。 3.药品基数 ①各病区(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

药品目录及基数。 ②备用药品基数表一式两份,分别留相药剂科及相关病区(科室)备案。 ③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调整,需将目录重新整理后发至药剂科备案。 ④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由病区(科室)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送药剂科备案,至财物办公室打印药品领用申请表并签字后,于西药库取药。 4.药品领取流程 ①各病区(科室)护士至财物办公室打印药品领用申请表并签字后,于西药库取药。 ②摆放药品:各病区(科室)领药后,注意要将药品按“近期在右,远期在左”的原则摆放,保证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期先用。 ③药品补充:药品使用后,各病区(科室)按照使用的数量,凭处方或录入医嘱记账后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补充进备用药品,使备用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5.药品储存 ①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②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黄底黑字)。 ③药品名称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④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⑤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6.效期管理 ①药品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②对于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办法 为做好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避免药品出现过期等现象,应制定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1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及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退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三、组织 成立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由药剂科主任、药品质管员、护理部副主任、病区护士长、专项药品分管护士组成。 三、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由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 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及急救车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药剂人员每季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 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高危药品应有醒目标志。 (六)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病区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根据需要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含急救药品,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等),交药学部、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 2.药品领入后,根据储存要求分类放置,标识清楚,同一药品按失效期由近到远的顺序排列摆放。 3.急救药品应做到四固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品种数量、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取用,用后及时补充;每班清点并登记签名。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编号排列,定位存放,每次用完及时补充,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1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保管储存。储存各环节,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4.2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4.3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由专人负责计数记录。 4.4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病区护长、科护长、护理部、药

学部(晚上及节假日向夜巡护长及医院总值班汇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5. 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专人管理。药柜每周整理一次,包括清洁卫生、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过期药品及变质药品,发现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5.高危药品如氯化钾注射液、浓氯化钠注射液(按照医院高危药品目录)等应使用红底黑色醒目标识,单独存放。 6.每月清查库存,检查数量、质量并记录,防止药品积压变质。 7.病人的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专药专用,停用后及时清退(退药应保持包装完好)。如病人已结帐出院,应将剩余药品交病人带走或召回病人,退药后重新办理结帐。

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基本用药采购管理 ⑴药品采购严格执行四川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临床所需药品(毒性、麻醉、精神、放射药品和中药饮片除外)一律实行网上选择采购。阳光药品采购金额达到采购药品金额的90%以上,阳光药品采购分值必须在90分以上,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 ⑵药品价格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招标(挂网)药品执行省招标(挂网)药品价。招标药品按招标价或低于招标价采购,医院按规定顺加作价;非招标药品执行国家最高零售限价,只能低于国家核定药品价格采购和作价; ⑶医院药品采购实行配送制。选择信誉好、质量管理规范并具有较强实力的医药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公司必须与医院签订《药品配送协议》和《反商业贿赂协议》,若有违背立刻终止配送,药剂科加强对购入药品质量监督控制,严把药品质量关。各公司配送品种原则不得串户,配送公司必须及时协调配送;医院大型抢救、急救用品应及时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在资阳医药公司自行采购。 ⑷药品实行计划采购,库房保管根据临床用药合理储备, 每半月一次计划,库房保管造出计划,由库管会计根据库存审核后,报仓储部主任审签后报药剂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根据临床用药情况和药房备药情况,补充完善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送配送公司,配送公司五天备齐药品送到医院;临时急需用药临时申报配送。 ⑸购药款的支付,医院按照《省阳光采购管理考核积分实施细则》要求药品,回款时间最长不超过60天,实行滚动付款;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实行先款后货。 ⑹药品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药品购销全程监控,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掌握药品购销、使用动态,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2、新药准入审批管理 ⑴凡临床需购置的中、西药新品种,由申请购买科室分析论证后,根据临床需求量,由中级以上医师填写“新药准入申请表”,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购买科室要有讨论记录备查。 ⑵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整理申报资料,对申请的新药品种进行核实,将科室申请理由、论证资料、新药单品种的详细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新药证书、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药品说明书、GMP证书、药检报告、药价批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整理汇总,编制新药目录,提请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 ⑶新药品种实行挂网择优采购原则。 ⑷新药应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经充分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选择挂网品种,得票超过参会人数2/3者为批准购入新药。经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批准纳入计划采购。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4.1.4、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凡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 2)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定位存放,标记明显。 3)急救药品的种类各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4)急救药品专人加锁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药品用途、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是否与帐目相符,记录并签名。每周检查一次时,可用封条管理。 6)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次日当班责任组长再次核查。保证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二)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病区内基数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基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药房保存,另一份由科室保存。 3)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 4)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种类摆放,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片,性质不稳定的药品,须避光储存及使用,现用现配。 5)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6)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近有效期药先用。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房处理。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过期。 7)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8)药房应及时向病区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 9)药房应指定负责人定期对各病区基数药品进行检查。 (三)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医院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2)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管理,实行专人、专册、专柜加锁、专用处方的“五专”管理。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储存各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3)定期检查毒、麻、限剧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药物性状,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学音响部门和保卫部门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骗取或者冒领的。5)临床科室所有毒、麻、限剧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并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备用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各科室应根据抢救药品目录建立合理的备用基数,其他药品由各科室根据自身特点另行申请,由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到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到药库领用。 二、备用药品仅限于临床患者应急使用,医务人员不得取用。科室应根据其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量,避免积压过期。为保证药品使用率和可追溯性,每次领取或补充时应遵循同批次原则。 三、科室应建立急救药品及备用药品清单,并有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做到账物相符。临床各科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进行管理。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先领先用、近效期先用的原则。 四、药剂科质控小组应根据各科备用清单的情况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督导检查,以防止过期失效药品对患者造成伤害。 五、临床备用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所罗列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严防破损、霉变、失效等。高危药品的贮存必须有统一的标识,并按最低量进行贮存,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备用药品基数。 六、临床科室质控人员每月负责查看药品效期,并按照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提醒科室人员注意,防止过期不浪费。效期三个月内应贴出标识,并尽快与药剂科联系购买新批号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标签不清、过期失效、破损、变色、浑浊等现象不得使用。 七、特殊药品的管理: ⑴临床科室必须建立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合理备用基数,做到专人、专柜加锁,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账物相符。科室需建立专用登记本,登记药品使用、安瓿回收等情况。在领用时需凭处方、空安瓿,到药剂科领取备用药品。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损丢失等情况,当事人应提交事情经过报告,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药剂科备案。 ⑵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后领取、贮备和使用。药品到期后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医务科、药剂科审核同意后退回库房,药

病区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 根据需要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含急救药品,麻醉及一类 精神药品等),交药学部、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 2. 药品领入后,根据储存要求分类放置,标识清楚,同一药品按 失效期由近到远的顺序排列摆放。 3. 急救药品应做到四固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品种数量、 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取用,用后及时补充;每班清点并登记签名。 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编号排列,定位存放,每次用完及时补充,每日检查,保证 随时应用。 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 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1 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 要的防盗设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照《医疗机构麻醉 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保管储存。储存各环节,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4.2 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 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4.3 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 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由专人负责计数记录。

4.4 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病区护长、科护长、护理部、药 学部(晚上及节假日向夜巡护长及医院总值班汇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5. 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专人管理。药柜每周整理一次,包括清洁卫生、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过期药品及 变质药品,发现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5. 高危药品如氯化钾注射液、浓氯化钠注射液(按照医院高危药 品目录)等应使用红底黑色醒目标识,单独存放。 6. 每月清查库存,检查数量、质量并记录,防止药品积压变质。 7. 病人的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专药专用,停用后 及时清退(退药应保持包装完好)。如病人已结帐出院,应将剩余药品交病人带走或召回病人,退药后重新办理结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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