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的房子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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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例八则

继承案例八则

继承案例八则1、亲子为何无权继承遗产[案情被法院驳回起诉的罗某始终想不通,自己怎么就无权继承亲生父亲的遗产。

罗某和其哥李某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罗某3岁时,其母亲病逝,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罗父无力扶养罗某两兄弟,就将罗某送与他人收养,并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

之后,罗某随其养父母去了外地生活,与其生父一直没有联系。

直到3个月前,已经19岁的罗某得知其生父已死亡、且遗留了4万元存款后,便找到了李某要求继承其生父遗留的2万元存款,但遭到李某的拒绝。

于是罗某将李某告上法院,要求继承其生父遗产而法院却依法驳回了罗某的起诉。

[点评]我国《婚姻法》第26条、《收养法》第22条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即当养子与其养父母间的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与其亲生父母间原有的父子、母子关系及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随之消除,养子不再享有生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也不负有赡养扶助生父母的义务。

同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继承关系是基于一定身份关系包括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随着养子与其生父母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消除,他们间的财产继承关系自然也不存在了。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养子如果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也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本案中,罗某生父母因无力扶养罗某而将罗某送与他们,而且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根据《收养法》的规定,罗某与其养父母的收养关系已有效成立,罗某与其生父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随之消除,同时由于罗某对其生父未尽任何赡养义务,因此罗某不享有继承其生父遗产的权利。

2、父女登报解除关系是否放弃继承权利案例:宋丽不顾老爸老宋反对,与男友租房成了婚。

老宋一气之下在报纸上登了个声明,与老伴一起断绝了和宋丽的父(母)女关系,从此不再往来。

五年后宋丽因公死亡,老两口和女婿商量想把外孙女接回家以及财产分割事宜。

房屋继承法律法规案例(3篇)

房屋继承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某,男,65岁,退休工人,无子女。

张某的妻子于五年前去世,张某一直独自居住在位于我国某市的房产一套。

张某的哥哥和姐姐均已去世,张某的侄子小王是他的侄子,从小由张某抚养长大。

张某一直想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小王,但由于对房屋继承法律法规的不了解,担心自己去世后房产无法顺利传承给小王。

二、法律问题张某在处理房屋继承问题时,主要面临以下法律问题:1. 房屋继承的方式有哪些?2. 房屋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3. 房屋继承中存在哪些特殊情况?三、法律分析1. 房屋继承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房屋继承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法定继承:即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

(2)遗嘱继承:即遗嘱人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3)遗赠:即遗嘱人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 房屋继承的顺序房屋继承的顺序如下:(1)配偶、子女、父母;(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 房屋继承中的特殊情况(1)转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2)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四、案例分析张某在处理房屋继承问题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法定继承:张某的侄子小王作为张某的侄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不能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张某的房产。

2. 遗嘱继承:张某可以立遗嘱,将房产赠与侄子小王。

在遗嘱中,张某可以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与小王,并指定遗嘱执行人。

3. 遗赠:张某可以立遗赠,将房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侄子小王。

五、法律建议针对张某的情况,以下是法律建议:1. 张某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房屋继承法律法规,确保自己去世后房产能够顺利传承给侄子小王。

2. 张某可以立遗嘱,将房产赠与侄子小王。

已亡老人房子拆迁流程

已亡老人房子拆迁流程

已亡老人房子拆迁流程咱今天来唠唠已亡老人房子拆迁这事儿。

一、确定继承人。

老人不在了,这房子要拆迁,那得先看看这房子归谁。

要是老人有遗嘱,那就按遗嘱上说的来,遗嘱里指定的那个人就是这房子在拆迁这件事儿里能做主的人。

要是没有遗嘱呢,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

一般就是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直系亲属来继承。

比如说,要是老人的老伴儿还在,那老伴儿肯定有份儿;要是老伴儿也不在了,那几个孩子就都有权利继承这房子,大家就一起商量这拆迁的事儿。

这就像是一家人坐在一起分蛋糕,每个人都有份儿,得商量着来,可不能因为这事儿伤了感情。

二、办理继承手续。

1. 开证明。

这继承人确定了,就得去开一些证明。

比如说,得去老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个死亡证明,这是证明老人已经去世了的重要文件。

然后呢,还得去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个亲属关系证明,好让拆迁那边知道你们这些继承人跟老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这就像是在走一个程序,虽然有点麻烦,但是必不可少。

就像你出门要带钥匙一样,这些证明就是打开拆迁大门的钥匙。

2. 公证(如果需要)有些地方呢,可能会要求做继承公证。

这就是要到公证处去,把你们的继承关系,还有房子的情况做个公证。

公证的时候,继承人都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这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还要带上前面说的那些证明。

公证员会根据你们提供的材料,核实情况,然后出一份公证书。

这个公证书可重要了,就像是一个官方的认可,告诉大家这房子的继承是合法合理的。

不过公证是要收费的,这就像买东西要花钱一样,但是为了能顺利拆迁,这个钱该花还得花。

3. 房产变更登记。

在办好前面的事儿之后,如果房子的房产证还没变更成继承人的名字,那就要去房管局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这就相当于把房子的主人从老人变成继承人。

这时候,继承人得带着公证书(如果有)、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还有自己的身份证这些材料。

房管局会审核这些材料,然后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继承人的。

这一步完成了,就相当于这个房子在法律上已经是继承人的了,这才能开始进行拆迁的相关事宜。

安置期间人去世怎么办

安置期间人去世怎么办

一、安置期间人去世怎么办最简单的是被拆迁人已经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且已经按照协议获得补偿,这种情况下只需要对拆迁补偿所得继承就行了,遗嘱优先,有遗嘱按照医嘱分配,无遗嘱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对属于死亡的被拆迁人的个人遗产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上述亲人不存在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母继承。

还有一种是被拆迁人已经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但是还没有获得补偿,这种情况也比较简单,也只是继承的问题,等到取得利益时按照上述第一种情况进行继承。

最后一种是被拆迁人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前就去世了,此时的继承就不是补偿,而是房屋。

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所有权人,继而明确谁有权拿到补偿。

安置期间人去世怎么办二、安置房是什么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三、安置房是什么性质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回迁房,没有独立的房产证。

置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

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所以,这个就是没房产证的回迁房。

怎样继承房屋拆迁补偿,委托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怎样继承房屋拆迁补偿,委托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怎样继承房屋拆迁补偿
继承房屋拆迁补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没有遗嘱的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采取房屋产权调换的,被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取得产权调换房按照上述继承原则办理即可;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进行遗赠的按其遗赠要求办理。

二、委托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委托继承公证需要如下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受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委托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房产证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存单等遗产权利凭证。

6.如遗产属于被继承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且遗产在被继承人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被继承人的结婚证。

7.如遗产是公司股权的,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8.委托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询问公证员并按照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三、委托继承公证的费用
委托继承公证的费用按照继承财产的价值分段收费:
1.继承财产的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按照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但50万元以下的,按1.2%收取公证费;
3.超过50万元但500万元以下的,按0.8%收取;
4.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按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为0.1%。

2023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2023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2023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1.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进行计算。

2.附属物按照当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方法给予等价补偿。

3.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砖瓦房一平米补偿2400元;农村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补偿2800元;农村二层及两层以上楼房一平米补偿3300元。

4.农村房屋附属物补偿:一般是按照等价方式进行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宅基地征收补偿款归谁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宅基地的房子怎样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的继承方式: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即由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继承。

1、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宅基地可以买卖吗不可以宅基地不可以买卖。

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吗宅基地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农村宅基地继承权过户流程

农村宅基地继承权过户流程

农村宅基地继承权过户流程一、农村宅基地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故此也就不存在继承过户流程了,但是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是可以继承的,具体继承的流程如下:1、房屋评估: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估。

2、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二、继承公证怎么办理继承人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即可:①继承人的死亡证明;②被继承人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③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④死者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所开具的法定继承人证明;⑤继承人身份证。

其他情况: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三、房屋过户费用1、继承主要费用:继承权公证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

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

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

同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2、赠与主要费用:个税、契税、公证费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契税和赠与公证费,这些费用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不过,对于赠与的房产,银行一般会认定受赠方免费接受赠与的行为,没有实际交易产生,因此受赠房屋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一般是一家有一个,虽然若是之前获得宅基地的使用者死亡之后,并不会影响到其他主体对宅基地的使用,但是这是由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被继承的,并不是因为宅基地本身可以继承。

继承不了的房子遭遇动迁怎么处理

继承不了的房子遭遇动迁怎么处理

一、继承不了的房子遭遇动迁怎么处理?
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

目前,在实践操作中,能够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文件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审批表》、《宅院地使用许可证》、《新建房屋审批表》、《翻建房屋审批表》等。

在认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继承人时,还要结合村集体、所属区县的档案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留存的宅基地权属状况的证明文件。

如果拆迁在没有变更为老人的产权前,该房产在法律上依然是原房主的,不能分割。

只能先以原房主的名义拆迁,待回迁后,先办成原房主的名下的房产证,再由原房主出手续,办理过户。

继承不了的房子遭遇动迁怎么处理
二、房子被拆迁怎么继承
1、房产没有分割,拆迁补偿理应全部看做遗产,没有遗嘱,就要依据法定继承分割。

邻居或者居委会提供的姑姑进行了赡养的证明,应当具备法律效力,会被法院采纳的
2、可以依据你过世亲人的遗嘱来,继承法第二十条二款、第三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也就是说经公证的遗嘱有最高的法定效力。

或者你是直系血亲的话,可以按照继承顺序来。

三、个人财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父亲去世了,房本还是父亲的名字,房子要拆迁了怎么办?

父亲去世了,房本还是父亲的名字,房子要拆迁了怎么办?

⽗亲去世了,房本还是⽗亲的名字,房⼦要拆迁了怎么办?具体⽅案如下:直接上⼲货假如房本是你⽗亲的名字,假你母亲还在的话,假如你爷爷奶奶还在的话,⽽且你⽗母亲没有⽴遗嘱情怳下,(遗嘱继承法定为第⼀继承),那就产⽣法定继承了,要去公证处办理柝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及其,⼦⼥,⽗母为第⼀顺序继承⼈,⽗母和⼦⼥有同等继承权,也就说由你母亲,以及你⽗亲的⽗母就是你的爷爷奶奶奶和你兄弟姐妹共同分割产权继承,在分割财产时,按法定继承每个⼈的等额不同,因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你的母亲先⾏分割⼀半,然后由你和你的爷爷奶奶以及你的母亲及你的兄弟姐妹共同参与分割剩余⼀半。

假如房产证是你⽗亲的名字,你母亲不在了,那就要有她的⽗母你的外公外婆共同参与分割,假如你的兄弟姐妹中有⼀个不在了,他的⼦⼥可以代位继承,假如你的⽗亲有私⽣⼦⼥的话,在法律上⾮婚⽣⼦⼥和婚⽣⼦⼥有同等继承权。

具体⼿续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所有牵涉到财产分割的⼈全部要到场做影像录⾳,进⾏财产分割财产去向定位称析产公证,然后凭公证书到房产部门换证,换证后再进⾏房产出售交易或进⾏拆迁补偿谈判事项均可,最后提醒⼀下,继承产权同时债务也⼀并继承。

税收规定,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指法定继承⼈; 配偶,⼦⼥,兄弟姐妹,⽗母,祖⽗母,外祖⽗母,在继承⼟地房屋权属时,不交纳契税。

对于⾮法定继承⼈: 在继承遗产时⼀律视为赠予,要缴纳契税为评估价1.5%。

以上两种继承⼈需办理继承过户时,要按照房屋评估价交纳各种费⽤,例:100万房⼦,交评估费5000,公证费2万,印花税500和⼯本费若⼲,总共需⼆万六仟元左右。

所以⽗母⽣前以出售形式转让给⼦⼥纳税最低,或者购房时可以直接写⼉⼥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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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继承权流程

拆迁房继承权流程

拆迁房继承权流程一、啥是拆迁房继承权。

咱先唠唠啥是拆迁房继承权哈。

简单说呢,就是家里的房子要是遇上拆迁了,这房子以后归谁的这个权利。

这可不是小事儿呢,毕竟房子可能是一家人最大的财产啦。

就像我有个邻居,他家老房子拆迁,本来和和睦睦的一家人,就因为这个继承权的事儿,闹得有点不愉快。

为啥呢?就是大家对这个继承权咋回事儿,不太清楚。

二、有继承权的人都有谁呢。

一般来说哈,直系亲属是有继承权的。

比如说父母、子女、配偶,这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了,像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兄弟姐妹这些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来继承。

不过这里面也有好多特殊情况呢。

比如说,要是子女对老人不好,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能在分配的时候就会少分或者不分。

我就听说过这样的事儿,有个老人有三个孩子,老大对老人一直照顾有加,老二老三啥都不管,结果老人的拆迁房最后大部分都给了老大,老二老三就闹,可这就是没理呀,对吧?三、继承流程的开始。

四、没有遗嘱时的流程。

要是没有遗嘱,那可就有点复杂喽。

家里的直系亲属得商量商量这房子咋分。

这时候可能就需要大家坐下来好好谈一谈,可不能像仇人似的一见面就吵。

大家都是亲人,房子虽然重要,但亲情也很重要呀。

商量好了以后呢,得去公证处做个公证。

公证的时候,需要带好多材料呢,像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这些能证明身份和房子情况的东西都得带上。

公证处会根据情况做个公证,确定每个继承人的份额。

五、有遗嘱时的流程。

要是有遗嘱,那就拿着遗嘱、死亡证明、房产证这些东西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不过这里也可能会有麻烦。

比如说,遗嘱的真实性可能会被质疑。

要是有人觉得遗嘱是假的,那就得费一番周折了。

得找证据来证明遗嘱是真的或者是假的。

这时候可能就需要见证人出来说话啦,要是遗嘱是经过公证的,那就比较好办,就像有了一个官方认证一样,大家一般都认可。

六、办理过户手续。

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方式有哪些很多的老人去世之后都会留下一笔遗产,其中包括房产、现金等资产,但是房产继承时比较复杂的,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并且办理好过户手续。

那么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方式有哪些?下面就由我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方式有哪些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二、遗产怎么继承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三、遗产房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关于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方式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了。

深圳房产继承流程

深圳房产继承流程

深圳房产继承流程
1.办理继承公证。

首先,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果有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明以及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书面证明(如果适用)。

2.房屋评估。

继承人需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的位置、楼层、楼龄等因素进行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

3.房屋测绘。

继承人应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继承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待所有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提交其他必要资料。

如果涉及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提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果房屋存在改建或违法建设,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去公证处房产继承流程(3篇)

去公证处房产继承流程(3篇)

第1篇导语:在我国,房产继承是一项常见的法律行为。

当继承人在处理房产继承事宜时,往往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

本文将详细介绍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的流程,帮助您了解整个继承过程。

一、准备阶段1. 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前,继承人需要收集以下证明材料:(1)房产证:证明被继承人所拥有的房产。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包括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等。

(3)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4)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5)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6)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遗嘱、赠与合同等。

2. 确定继承人在准备阶段,继承人需要明确自己的继承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继承人需要了解自己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以便在办理手续时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

二、公证处办理流程1. 办理继承公证申请继承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申请。

公证处工作人员会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关系、继承份额等进行审查。

2. 签订继承协议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继承人签订继承协议。

协议内容应包括继承人的姓名、继承份额、房产分配方式等。

3. 公证处审核公证处对继承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关系、继承份额等。

审核通过后,公证处将出具继承公证书。

4.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继承人在取得继承公证书后,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1)提交继承公证书和房产证。

(2)填写房产过户申请表。

(3)缴纳相关税费。

(4)领取新的房产证。

5. 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继承人正式成为该房产的所有人。

三、注意事项1. 注意时效: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两年内,应尽快办理继承手续。

2. 保留证据:在办理继承手续过程中,继承人应妥善保管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

拆迁继承案例大全

拆迁继承案例大全

拆迁继承案例大全拆迁继承案例大全通常是指一系列涉及房屋拆迁时,因原产权人去世后其遗产如何分配、拆迁权益归属等问题所引发的法律纠纷案例。

以下是一些可能出现在这类案例中的常见情况:1.法定继承:某房产原产权人在拆迁前已去世,未立遗嘱或遗赠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依法继承房产,并在拆迁时享有相应的补偿权益。

案例一: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待拆迁房屋,没有遗嘱,子女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最终诉诸法院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2.遗嘱继承:原产权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及其应得份额,拆迁时则按照遗嘱内容分配拆迁利益。

案例二:老人临终前立下公证遗嘱,将房产指定给其中一个子女继承,其他子女对此提出异议,在拆迁时产生争议。

3.遗赠扶养协议:原产权人生前与非法定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将房产赠予非法定继承人,此人在履行扶养义务后有权获得拆迁利益。

案例三:老人与邻居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邻居负责照顾老人直至去世,之后邻居主张依据协议取得房产及拆迁款,但遭到其他亲属质疑。

4.共有财产分割:原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另一方继续居住并管理房产,直到拆迁时涉及到共有财产分割问题。

案例四:夫妻二人共有房产,丈夫去世后妻子独自生活,房屋拆迁时,丈夫的其他法定继承人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款。

5.家庭内部协议:家庭成员间针对待拆迁房产事先签订了有关分配、处置的协议,在拆迁时按协议执行。

案例五:兄弟姐妹几人就父母遗留房产达成家庭内部协议,约定拆迁所得利益的分配比例,但在实际拆迁后有人反悔导致纠纷。

以上仅为部分示例,每个具体案例都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分析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涉及拆迁继承的案件往往还伴随着诸多复杂因素,如户籍登记、实际居住情况、代位继承、转继承等多种情形。

因此,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规定

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规定

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规定一、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较新规定一、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较新规定 1.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的较新规定明确指出,子女可依法继承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2.根据相关法律,公民的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无论其户籍状况如何,均享有继承权。

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农村村民,也适用于城市居民。

3.在继承过程中,需遵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的限制,尤其是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

城市居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只能继承房屋本身,而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二、城市居民继承限制对于城市居民继承农村房屋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上。

1.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具有福利性质,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城市居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只能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改变房屋原有状态的行为。

3.如果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还需将房屋出售给本村其他符合条件的公民,否则在房屋不可居住时,宅基地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三、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是农村房产继承中的关键一环。

1.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其使用权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如村委会)所有。

2.农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但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包括用途限制、面积限制以及转让限制等。

3.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因此,如果迁出户口或死亡,可能会丧失宅基地的使用权。

综上所述,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的较新规定明确了继承权的行使范围和限制条件。

在继承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继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农村房子继承权新规定是什么一、农村房子继承权新规定是什么农村房子继承权的规定为: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城镇户口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子。

拆迁房屋继承协议书(18篇)

拆迁房屋继承协议书(18篇)

拆迁房屋继承协议书(18篇)拆迁房屋继承协议书(精选18篇)拆迁房屋继承协议书篇1甲方(父母方):乙方(儿子方):香港身份证号码: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为座落于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的拆迁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原为彭英爱,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房屋权利人为乙方张活飞,归乙方张活飞所有,为乙方张活飞的个人财产。

第二条: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三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双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第四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三份内容完全相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名、按手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名、按手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按手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按手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拆迁房屋继承协议书篇2男方:______,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满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双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___市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层___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_____方的共有份额归_____方所有。

拆迁房子还没交房遗嘱范文

拆迁房子还没交房遗嘱范文

拆迁房子还没交房遗嘱范文
立遗嘱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在我头脑清醒、思维清晰且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特立此遗嘱。

我有一套拆迁房子,到现在还没交房呢。

这房子可是我的一个大事儿,我得把它在遗嘱里安排明白喽。

我把这还没到手的拆迁房做如下安排:
如果我去世的时候,我的[儿子/女儿/其他指定继承人名字]还健在,并且在我生前对我尽到了应有的照顾、孝顺的义务,那这还没交房的拆迁房就归他/她所有。

他/她有权在房子交房之后,办理所有关于这个房子的手续,就像这房子本来就该是他/她的一样自然。

要是万一我的[儿子/女儿/其他指定继承人名字]先我而去,或者在我生前对我不管不顾,做了那些不孝顺、伤害我的事儿,那这房子就不能给他/她了。

这时候呢,我希望把这房子留给[另外的继承人名字或者相关的慈善机构之类的安排],好让这房子能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去。

我立此遗嘱的时候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迫或者欺骗,我是真心希望我的这些想法能被尊重。

我也希望我的亲人们能够和睦相处,不要因为我的这点儿遗产就争来争去的,那可就太让我在九泉之下也不得安宁了。

立遗嘱人(签字、按手印):[姓名]
[日期]
见证人1(签字、按手印):[姓名]
见证人2(签字、按手印):[姓名]
(这里提醒一下,如果条件允许,最好找两个无利害关系的人做见证人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遗嘱公证之类的操作,这样遗嘱的效力更能得到保障哦。

)。

拆迁房屋继承的协议书范本

拆迁房屋继承的协议书范本

拆迁房屋继承的协议书范本拆迁房屋继承协议书甲方(拆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继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城市建设需要,对乙方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地址)的房屋进行拆迁,乙方作为该房屋的合法继承人,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拆迁房屋继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拆迁房屋基本情况1.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4. 继承人关系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5.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拆迁补偿1. 甲方同意对乙方进行以下补偿:(1)货币补偿: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2)产权调换: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地址)的房屋作为产权调换。

(3)其他补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补偿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补偿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补偿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补偿支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6. 补偿支付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7. 补偿支付的税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8. 补偿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9. 补偿支付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10. 补偿支付的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11. 补偿支付的其他相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12. 补偿支付的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拆迁房屋的交付1.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拆迁期限内,将拆迁房屋交付甲方。

安置房拆迁协议继承公证(2篇)

安置房拆迁协议继承公证(2篇)

第1篇一、背景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继承应当遵循法定继承原则。

在本案中,被继承人XXX(以下简称“被继承人”)生前拥有某市某区某小区某栋某单元某室房产一套(以下简称“安置房”),因该房产位于拆迁范围内,需要签订拆迁协议。

鉴于被继承人的子女XXX(以下简称“继承人”)在安置房拆迁协议签订过程中,需要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故申请办理安置房拆迁协议继承公证。

二、申请事项1. 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2. 对安置房拆迁协议进行公证。

三、申请材料1. 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被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4. 安置房拆迁协议书;5. 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婚姻证明等。

四、公证程序1. 继承人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2. 公证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符合法定条件;3. 公证员通知继承人参加公证活动;4. 继承人向公证员陈述事实,公证员进行询问;5. 公证员对安置房拆迁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协议内容合法;6. 公证员出具《安置房拆迁协议继承公证》。

五、公证内容1.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2. 安置房拆迁协议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3. 继承人有权按照安置房拆迁协议的约定,享受拆迁补偿和安置权益。

六、公证期限自受理之日起,公证期限为15个工作日。

七、公证费用根据《公证法》及《公证收费标准》的规定,本次公证费用为人民币XXX元。

八、公证效力1. 本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相关法律行为的证明;2. 本公证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九、其他事项1. 继承人在签订安置房拆迁协议时,应当充分了解协议内容,确保自身权益;2. 继承人在办理继承手续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3. 如有特殊情况,继承人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将依法办理。

本公证由公证员XXX出具,特此证明。

公证处:(盖章)公证员:(签名)日期:XXXX年XX月XX日附件:1. 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2. 被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3. 房产证复印件;4. 安置房拆迁协议书。

房产公证遗嘱_房子拆迁(3篇)

房产公证遗嘱_房子拆迁(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拆迁成为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改善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拆迁过程中,涉及到房产继承和分配问题,往往引发家庭矛盾和社会纠纷。

为避免此类问题,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通过房产公证遗嘱来规范房产继承,确保拆迁补偿款的合理分配。

本文将围绕房产公证遗嘱与房子拆迁展开论述。

一、房产公证遗嘱概述房产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公证机关的见证下,对其财产进行继承的书面文件。

公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有效避免遗嘱纠纷,确保遗产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分配。

以下是房产公证遗嘱的几个特点:1. 公证性:公证遗嘱是在公证机关的见证下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

2. 遗嘱人真实意愿:公证遗嘱反映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避免了篡改、伪造等问题。

3. 继承顺序明确:公证遗嘱明确了遗产的继承顺序,有利于解决继承纠纷。

4. 法律效力高: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非公证遗嘱。

二、房子拆迁与房产公证遗嘱的关系1. 拆迁过程中房产继承问题房子拆迁涉及到房产继承问题,特别是多子女家庭,遗产分配不均容易引发纠纷。

通过房产公证遗嘱,可以明确遗产的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避免拆迁补偿款分配不公。

2. 公证遗嘱在拆迁补偿款分配中的作用(1)确保遗产按照遗嘱人意愿分配:公证遗嘱反映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有利于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2)避免家庭矛盾:公证遗嘱明确了遗产的继承顺序,减少了因遗产分配不均而引发的家庭矛盾。

(3)简化继承手续:公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简化了继承手续,提高了继承效率。

三、房产公证遗嘱在拆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 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在签订房产公证遗嘱时,遗嘱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如代书遗嘱、自书遗嘱等。

2. 明确遗产范围在公证遗嘱中,应明确遗产范围,包括房产、存款、股票等财产。

3. 明确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公证遗嘱应明确遗产的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避免因遗产分配不均而引发纠纷。

4. 保留遗嘱原件遗嘱人应妥善保管公证遗嘱原件,避免遗失或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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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的房子如何继承?
我国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制度,但不动产登记并不是实时更新的,比如在不动产所有权人去世时并不能马上变更所有权人,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了拆迁,那么这关系又变得复杂了,如果房屋涉及了拆迁,该如何继承呢?
我们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考虑:
第一种情况: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遗嘱中并没有对拆迁利益进行分配,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拆迁利益分配。

我们知道不动产权利是以登记为准的,当不动产一旦毁损或者灭失,那么相应的权利也就丧失了。

也就是说,如果遗嘱中只对写了关于房屋对处分,在继承的时候涉及到房屋拆迁,就无法再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处理了,因为房子已经不在了,只能将拆迁利益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第二种情况: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遗嘱中对拆迁利益进行了分配,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

如果遗嘱继承中涉及到了对拆迁利益的分配,那么我们就可以按照遗嘱中的利益来进行继承,但是前提是遗嘱合法、有效,并对拆迁利益作出了明确的分配方式。

第三种情况: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拆迁利益分配。

被继承人没有遗嘱,则应当进行法定继承。

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为各继承人共同共有,拆迁所获得的补偿费用也应当为全部继承人共同共有并共同处分。

提示:继承案件虽然法律条文规定较少,但是涉及的其他法律交织较多,书写遗嘱时要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作出无效遗嘱,因此,我们要重视法律规定,保障自己的权利,在遇到继承时应及时和专业律
师进行沟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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