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五 家庭与婚姻知识点总结归纳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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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专题五家庭与婚姻

2020-2021学年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专题五家庭与婚姻
③上诉权
1.理由: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原则。当事人(原告、被告)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判决、裁定生效前:刑事诉讼——不服判决是10日,不服裁定是5日;民事和行政诉讼——不服判决是15日,不服裁定是10日)提出上诉。
基本程序
管辖
级别管辖
绝大多数的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③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如何打赢官司
证据
含义
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种类
1.物证:以物品的形状、质量、规格、痕迹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
2.书证:书证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3.电子数据: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③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④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审查和确认三个步骤。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结婚登记的意义:使婚姻受法律保护
4.视听资料:录像带、录音带、胶卷、储存于软盘、光盘、硬盘中的电脑数据、X光片等
4.其他: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笔录┅┅
举证原则
公诉案件检察机关举证,自诉案件自诉人举证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高考政治总复习资料——《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知识点 (2)

高考政治总复习资料——《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知识点 (2)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知识点复习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a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民事主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c实现民事权利: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

既要用法律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是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违法义务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适用。

具体使用哪些结合具体案例。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a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4、人身权:(1)生命健康权:b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

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表现: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造成死亡。

(2)姓名权:b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3)肖像权:b公民有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行为。

(4)名誉权:b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民和法人都享有名誉权)(5)隐私权:b隐私:是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

高中政治《家庭与婚姻》知识梳理

高中政治《家庭与婚姻》知识梳理

《家庭与婚姻》知识梳理【考点展示】【知识结构】【知识梳理】第一框构建和睦家庭一、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1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______,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我国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父母必须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对子女只抚养不教育,让适龄子女弃学从商或务工务农的做法是违反我国义务教育法的。

(2)父母还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义务。

父母要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子女的财产权益;由于未成年子女懵懂无知,父母要对子女的行为加以约束和引导,对子女的错误进行批评和管教。

在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义务。

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也是父母的___________。

(3)子女对父母有________________的义务。

________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都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

所有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赡养父母,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

________,是指子女应该在__________、__________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子女应当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愉快地安度晚年。

(温馨提示:注意区分抚养、赡养、扶助、扶养四个概念。

)(4)父母与子女有__________________的权利,且互为________________法定继承人。

(5)___________________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_________________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___________________为止。

(6)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___________________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________。

最新人教版(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五:家庭与婚姻

最新人教版(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五:家庭与婚姻

2 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 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 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 义务。
分析说明题 王奶奶年逾古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老人唯一的儿子
张某不尽赡养义务,并以结婚为由,把老人赶出家门,流落 街头。对此,周围人议论纷纷。有人说,养不养老人只是家 务小事,只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庭管不了。有人说:王奶奶 自己又没犯法,上法庭是不光彩的事。还有人说:王奶奶应 该上法庭求助,使自己安度晚年。
假如你是王奶奶的邻居,对周围人的议论你怎么看?
答: (1)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张某不尽赡 养义务是违法的,不只是家务事,更不是“小事”,不但应受到道德的 谴责,还应受法律的制裁。 另外,并不是违法者才上法庭,上法庭也并一定都不光彩,任何公民都 可以通过法律途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奶奶应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护家庭的法律屏障
给我一个 温暖的家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 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依法追究遗弃未成年人、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 成员等行为的责任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近几年,我国离婚
率平均增幅为9%左右,这样势必会造成越来
越多的单亲子女。面对这样的现实,有关部门
有责任关注这些单亲儿的健康成长,使他们的
心灵受伤害程度降到最低点。社会公众应客观 公正地对待离婚现象,用舆论的影响力降低青 少年对父母离婚的恐惧和仇视。政法机关应加 大执法力度。
长 的 时 间 隧 道,袅
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五:家
是否符合条 件和程序



家 庭
家庭成员间 权利和义务

高中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五 家庭与婚姻知识点总结归纳汇总

高中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五  家庭与婚姻知识点总结归纳汇总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五家庭与婚姻考点2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 (b)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因血缘形成的生父母子女、因收养形成的养父母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

(1)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①抚养,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②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③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高中学习以下的),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离婚后,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非婚生子女亨有与婚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子女的生父母同样要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2)父母还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①父母要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子女的财产权益。

②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职责,父母要对子女的行为加以约束和引导,对子女的错误进行批评和管教。

③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①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都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

②扶助,是指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③如果子女有能力而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同为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当一方去世时,另一方有权继承其遗产。

注意: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考点22:法律对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的处罚规定 (b)(1)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主要有:遗弃、家庭暴力、虐待等。

第二单元 家庭和婚姻 高二政治新教材知识点整理汇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二单元  家庭和婚姻 高二政治新教材知识点整理汇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新教材知识点整理汇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第二单元家庭和婚姻第五课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课标对应点: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第一节家和万事兴一、育小职责大(一)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1.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1)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姓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人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二、敬老是义务1.为什么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1)父母不辞辛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人,这份恩情我们一生都难以报答。

(2)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成年子女对父母如何尽义务?(1)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注意点: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家庭与婚姻》高考政治法律与生活专题复习

《家庭与婚姻》高考政治法律与生活专题复习

《家庭与婚姻》高考政治法律与生活专题复习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欢迎来到我们的政治课堂,今天我们将一起探讨一个既温馨又严肃的话题——家庭与婚姻。

家庭是我们成长的摇篮,婚姻则是家庭的基石。

作为高中生,我们虽然还没有步入婚姻的殿堂,但提前了解家庭与婚姻的相关法律知识,对我们未来的生活可是大有裨益的。

一、开场预热首先,让我们来想象一下,如果家庭是一部电视剧,那么我们每个人都是这部剧的主角。

而婚姻,则是这部剧中的高潮部分,它见证了两个人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的过程,也承载着两个人共同面对生活的勇气和决心。

二、家庭篇家庭的概念与功能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每个人成长的第一所学校。

它为我们提供了物质上的支持和精神上的慰藉,是我们最温暖的港湾。

知识点梳理:家庭的概念: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的人们所组成的长期共同生活的社会基本单位。

家庭的功能:包括经济功能、生育功能、教育功能、情感交流功能和休闲与娱乐功能等。

家庭关系与家庭责任在家庭中,我们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责任。

父母要抚养子女,子女要孝敬父母,夫妻之间要相互扶持。

这些责任构成了家庭关系的核心。

知识点梳理:家庭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等。

这些关系构成了家庭的基本结构。

家庭责任:每个家庭成员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父母要抚养子女、教育子女;子女要孝敬父母、照顾父母;夫妻之间要相互扶持、共同面对生活等。

三、婚姻篇婚姻的概念与特点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结合。

它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家庭的基础。

知识点梳理:婚姻的概念:婚姻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共同生活关系。

这种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婚姻的特点:婚姻具有长期性、稳定性、亲密性和排他性等特点。

它要求夫妻双方在感情、经济和法律上相互支持、相互依赖。

婚姻的成立与效力婚姻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双方自愿结婚、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

人教版(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五:家庭与婚姻(共三课)PPT课件

人教版(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五:家庭与婚姻(共三课)PPT课件
假如你是王奶奶的邻居,对周围人的议论你怎么看?
答: (1)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张某不尽赡 养义务是违法的,不只是家务事,更不是“小事”,不但应受到道德的 谴责,还应受法律的制裁。 另外,并不是违法者才上法庭,上法庭也并一定都不光彩,任何公民都 可以通过法律途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奶奶应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
赵某是否有权继承生父的遗产?为什 么?
2020年10月2日
15
•[律师说法]
①赵某有权继承生父的遗产。②根据婚 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血缘关系及 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而从赵某帮助料理生父的后事来看,赵 某对生父尽了为人子的义务。与继父或 继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双重继承 权,王某不能限制或剥夺赵某对其生父 遗产的继承权。
遗弃
家庭暴力
虐待
2
• 一、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 (一)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2020年10月2日
3
父母子女间 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 和教育的义务
父母有保护未成 年人子女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 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 的权利,互为法律第一 顺序继承人
2020年10月2日
4
简答题第三十七条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 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 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 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专题五 家庭与婚姻
2020年10月2日
1
是否符合条 件和程序


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_课件1

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_课件1

探究
80后家庭中做家务的比例、
夫妻双方谁来承担家务活;
这在老一辈中本是很好处理
的事情,但在80后夫妻中,
却会因为争执不下而引起轩然大波。男人们认为女人做 家务天经地义,女人们认为大家都是独生子女,都是被 父母宠着长大的,现在男女平等,都要忙自己的工作, 所以做家务上也要男女平等,而且现代好男人就应该做 家务。
(3)夫妻约定财产 含义:夫妻可以在__平__等__自__愿___的基础上,通过__约__定____决定
夫妻财产的归属。
探究
2.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案件是这样的: 小苹今年26岁,2009年嫁给同镇年龄相当的男青年王刚。 婚后第二年,她在当地一家医院生下一名健康女婴,自 己却因大出血被医院切除子宫,永远地失去了生育能力。 由于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处置不当,经过协商,医院同意 向小苹支付5.2万元赔偿款。随后其丈夫王刚瞒着小苹从 医院取走了这笔钱,在领取了赔偿金后,王刚在妻子不 知道的情况下,擅自处理,为此夫妻多次发生争执而分 居,此后小苹多次向丈夫索要赔偿款,均遭到拒绝。
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一、课标要求 结合正反两方面案例,解析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
及其他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二、重点知识 1.了解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 2.结合事例,解析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及其他方面 的权利和义务。
一、夫妻间的人身关系 1.含义
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_人__格__、__身__份__、__地__位___等方面的 权利义务关系。
2.体现 (1)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__自__己__姓__名___的权利。在夫妻关系中,姓名 权是人格独立、在人身上不依附于对方的标志。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_生__产__、__工__作__、__学__习__和__社__会__活__动__的自由。

高中政治选修5_《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

高中政治选修5_《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

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难点问题(一)专题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难点问题1.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第一, 我国法律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第二, 我国法律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第三, 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也对我国法律发生着重要的影响。

2. 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特点广泛性现实性平等性一致性(二)专题二“民事权利与义务”的重点、难点问题1.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构成要素和产生特征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一定的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事件和行为2. 物权的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三)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的重点、难点问题1.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合同的订立法律特征:(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2)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3)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4)一经成立生效后必须共同遵守。

订立合同:要约和承诺要约条件:(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2)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3)要约必须由特定人发出;(4)要约必须向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5)要约应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必须具备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要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5)承诺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2. 合同重在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违约责任强制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四)专题四“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的重点、难点问题1. 劳动争议的处理含义和类型处理的方式:调解、仲裁和诉讼2. 经营者的义务10项内容(五)专题五“家庭与婚姻”的重点、难点问题1. 如何区分家庭暴力与虐待?定义区别:特征,表现方式2. 关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含义无效婚姻(六)专题六“法律救济”的重点、难点问题1. 各诉讼法的共有原则(l)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高三政治选考二轮复习《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十二:家庭与婚姻-HUI

高三政治选考二轮复习《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十二:家庭与婚姻-HUI

微考点三: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1、夫妻共同财产: (1)含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范围: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 情形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得的财产。 (3)处置:平等的处理权。
微考点三: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2、夫妻个人财产:
8、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与其他财产关系有所 不同,下面理解正确的是( ) ①它与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②结婚了,财产关系随之产生;离婚了,财产 关系到此为止 ③财产关系处理得当,小家庭 一定风平浪静 ④对自己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心 中有数,双方协商一致,是避免家庭不睦的好 办法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微考点一: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
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 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遗产继承
1、方式:遗嘱继承(指定继承)、遗赠、遗赠 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1)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 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 承人。 (2)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 2、继承从 被继承人死亡 时开始。
范围: A、一方的婚前财产; B、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 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C、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D、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甲为一富商,乙是甲之子,为谋得甲之财产, 乙多方虐待甲,甲宣布断绝与乙的关系,并立 下字据,剥夺乙的继承权。甲年老之后,乙幡 然悔悟,对甲多尽孝道,甲原谅了乙的行为。 对于乙的继承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因虐待甲当然丧失继承人资格,无须任何 程序 B、乙因甲宣布断绝关系而当然丧失继承权 C、乙因甲立下字据,剥夺其继承权而丧失继承 权 D、乙因甲的原谅行为而恢复其继承权,且无须 任何程序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知识点提纲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知识点提纲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知识点提纲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1.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保护——(监护)①.抚养: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有残疾的未成年人,不得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的行为②.教育:A.让适龄子女按时上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B.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和合理惩戒③保护(监护):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赡养(要求)①.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照顾——特殊②.尊重、体贴,不干涉婚姻自由,幸福安度晚年。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p44理解: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根据自己的意愿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在其全部/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义:更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老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继承①.继承的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②.包含四个要素:被继承人,遗产(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继承权6.继承的遗产与债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还需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超过部分不负偿还责任,自愿偿还除外)7.继承权①.继承权体现的原则:平等原则(男女、婚生/非婚生平等)②.继承权的取得方式A.法定继承a.含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b.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的继承权B.遗嘱继承a.含义: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B.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效力优于法定继承)8.法定继承范围和顺序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婚生/非婚生、养子女、扶养关系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9.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遗产份额——了解P47.10.继承人处理继承问题①.怎么做?应该相谅相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②.意义:有利于和睦团结和家庭安宁幸福;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1.遗嘱①.含义: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以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高考政治(新课标通用)大一轮复习配套课件:选修5 专 题 五 家庭与婚姻(共计32张PPT)

高考政治(新课标通用)大一轮复习配套课件:选修5 专 题 五 家庭与婚姻(共计32张PPT)

签订合同,约定李某和他生一个孩子,他支付给李某 10 万元。 一年后,李某生下了她和张先生的孩子,但张先生在孩子出生 前夕因车祸去世。孩子出生后不久,李某手持合同找到张先生 的妻子王某,要求其如约支付报酬。王某认为该合同无效,拒 绝支付。李某又提出孩子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王某称虽 然孩子是张先生的骨肉,但张先生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遗产怎 么分配自己说了算。 结合所学法律知识,回答问题并说明理由。 从实体法上说,该孩子是否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
考点突破·深度剖析 命题探究
动态发布 命题特点
高考常以某一家庭与婚姻的 考查学生对 2012· 浙江自选模块,8(2) 案例为背景材料, 2011· 浙江自选模块,8(1) 父母与点突破·深度剖析
命题点 1 典例 1 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 (2012· 浙江自选模块)张先生婚后多年无子,遂与李女士
考点突破·深度剖析
解 析
本题以民事合同纠纷为背景材料,考查学生解读法 律事件信息、调动和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作出分 析解答的能力。该问,分析的依据是婚姻法,要说 明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权利。解答本 题需要准确回忆和调用合同法、婚姻法的相关规 定,判断说明。
考点突破·深度剖析
答 案
有。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 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该孩 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张先生 遗产的权利。
考点突破·深度剖析
3.结婚的程序 (1)结婚登记的含义: 男女双方要采取一定的方式, 履行一定的 手续,以表明本人要求结婚的意愿,并接受相关机关对法定条 件的审查。只有符合条件,婚姻关系才能得到确认。这就是履 行结婚登记。 (2)进行结婚登记的作用 ①进行结婚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 巩固和确认夫妻双 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序。 ②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一旦涉及双方 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时,就会变得相当棘手,受伤害的往 往是女方和子女。

高一政治民法典知识点总结归纳

高一政治民法典知识点总结归纳

高一政治民法典知识点总结归纳一、引言政治民法典是中国国家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并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文将对高一政治民法典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二、婚姻家庭与个人权益1. 婚姻的基本概念与要素- 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基于自愿、平等的原则建立的一种夫妻关系。

- 婚姻的要素包括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无禁止结婚关系、双方应当具备结婚的直接意愿和能力等。

2. 夫妻的权利与义务- 夫妻双方有平等的人格尊严和权利,应相互尊重、互相协助、互相忠实。

- 夫妻有共同财产制度和家务劳动制度,应达成协议并共同承担责任。

3. 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

- 未成年子女有受父母保护的权利,并应尊重父母的权威。

三、财产权与合同法1. 财产权的保护- 个人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权。

- 在财产权保护中,国家鼓励并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

2.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当事人自愿达成合同,自愿约定合同的内容和方式。

- 平等原则:当事人应在平等地位下进行合同订立和履行。

- 自由原则: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 公平原则:合同的内容应公平合理。

3. 合同的主要特征- 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 合同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并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

- 合同的履行应按照当事人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

四、侵权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1. 侵权责任的基本要素- 主体:侵权行为人和受害人。

- 行为: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 结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

- 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 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加强市场监管。

- 加强消费者教育和宣传,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 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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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五家庭与婚姻
考点2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 (b)
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因血缘形成的生父母子女、因收养形成的养父母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

(1)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
①抚养,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②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③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高中学习以下的),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离婚后,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非婚生子女亨有与婚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子女的生父母同样要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2)父母还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①父母要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子女的财产权益。

②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职责,父母要对子女的行为加以约束和引导,对子女的错误进行批评和管教。

③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①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都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

②扶助,是指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③如果子女有能力而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同为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当一方去世时,另一方有权继承其遗产。

注意: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考点22:法律对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的处罚规定 (b)
(1)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主要有:遗弃、家庭暴力、虐待等。

(2)遗弃:是指有义务扶(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行为。

(3)家庭暴力: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向来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3)虐待: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4)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止、调解。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对实施这些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点23: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b)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等基本原则。

考点24:结婚的具体条件 (b):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3)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4)禁止男女双方结婚的两种情况:
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基于优生学规律和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所作的规定;
②如果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不能结婚。

考点25:结婚登记的程序和意义 (a)
(1)含义:是指男女双方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履行一定的手续,以表明本人要求结婚的意愿,并接受相关机关对法定条件的审查。

只有符合条件,婚姻关系才能得到确认。

(2)结婚登记的程序:
①申请:指自愿要求结婚的两个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②审查:指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看是
否真实、合法、齐全,申请人是否具备了结婚的条件。

③确认:即审查结束后,如果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当场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3)结婚登记的意义: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必经的法律程序。

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考点26:夫妻关系的核心 (a)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考点27:夫妻间人身关系及其主要体现 (b)
(1)夫妻间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在夫妻关系中,姓名权是人格独立、在人身上不依附于对方的标志。

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夫妻人身权是公民人生权在
婚姻法中的直接体现,也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③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考点28: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及其处置方法 (b)
(1)夫妻间财产关系是夫妻双方在财产、抚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
①夫妻共同财产:除夫妻双方另有的约定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产为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②夫妻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③夫妻约定财产(制):
A.含义: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

B.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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