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学期末复习(自己整理)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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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商业银行的性质:商业银行是企业;商业银行是特殊的企业;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

2.职能: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金融服务;调节经济;风险管理。

3.经营目标/原则:1)安全性原则:商业银行在业务活动中应尽量避免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保证资金安全和稳健经营。2)流动性原则: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能够随时满足客户提存需要和客户合理的贷款要求。3)盈利性原则:银行获利的能力。

4.三个原则之间的关系:短期充满矛盾,但长期是统一的。

5.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外部:单一银行制;分支行制;金融控股公司制;连锁银行制

内部: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

第二章

1.资本的功能:营业功能:商业银行存在和发展业务的先决条件,是商业银行维持正常经营的必要保证。保护功能:当商业银行发生亏损甚至破产倒闭时,资本金可以保护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免遭损失,并维护公众对某家银行或银行体系,甚至是整个金融体系的信心。管理功能:金融监管当局对银行资本金的数量和结构进行管理,以保证银行的安全。

2. 如何兼顾银行盈利性和安全性是银行系统有效管理的主要目标。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内容包括资本数量的要求、资本供给方式及选择。

3.商业银行资本的构成

一般企业资本的构成:股本、盈余。

银行的双重资本1)核心资本:股本(普通股、优先股)盈余(资本盈余、留存盈余)2)附属资本:债务资本---次级长期债务,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储备金,为了防止意外损失而从收益中提留的资金,包括资本准备金和放款与证券损失准备金。

4.商业银行资本的特点(与一般企业的不同,自己归纳)

5.资本充足性

含义:银行资本数量必须超过金融管理当局所规定的能够保障正常营业并足以维持充分信誉的最低限度。

1)资本数量的充足性

影响银行资本数量的基本因素:1银行资本的用途2银行资本作为提高其赢利水平的金融杠杆作用3当局对银行资本充足度的规定

对银行而言,资本充足性是资本适度,而非越多越好。

2)资本结构的合理性

6.巴塞尔协议

◆1988年《巴塞尔协议》主要内容

1、提出了统一的银行资本的定义。双重资本:核心资本、附属资本

2、据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资本充足率根据资本与风险对称的规律,银行的最低资本限额应建立在资产的风险等级之上。

资本充足率的计算(书上公式):1把银行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0%、20%、50%、100%四个等级,风险越大的资产,权重越大。2计算风险资产3计算资本充足率

✧1993年补充协议

1)表外项目的信用转换及风险加权

表外风险资产=Σ表外资产*信用转换乘数*表内相对性质资产的风险权数

2)对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

3)测量与监视利率风险

4)扩展银行交易安全网,当银行与其他银行存在安全网措施时,银行资本金要求可以降低

◆2003年《巴塞尔资本协议Ⅱ》

1)为什么要修改资本协议?

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波及全世界,而当时的巴塞尔协议机制却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第一次建议,决定修订1988年协议,以增强协议规则的风险敏感性。

2)核心内容:三大支柱

核心是通过监管资本激励促使银行积极采用现代风险计量技术和风险缓释手段提高银行经营管理的稳健性

1最低资本要求:风险范畴扩展

新协议在原来只考虑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总的风险加权资产等于由信用风险计算出来的风险加权资产,再加上根据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计算出来的风险加权资产。

核心资本比率=核心资本/风险加权资产×100%

=核心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12.5×操作风险)×100%≥4% 总风险资本比率=总资本/风险加权资产×100%

=总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12.5×操作风险×100%≥8% 2、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要求监管机构应该根据银行的风险状况和外部经营环境,保持高于最低水平的资本充足率,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严格的控制,确保银行有严格的内部体制,有效管理自己的资本需求。

3、市场约束

核心是信息披露,要求银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使外界对它的财务、管理等有更好的了解,让市场力量来促使银行稳健、高效地经营以及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

《巴塞尔协议III》

1)产生背景

2007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给国际社会造成巨大的恐慌,这场全球性金融海啸,引发了全球的经济危机。本次金融危机的产生和发展深化,充分暴露出此前的银行业监管体系中存在的诸多不足。旧有的银行业监管规则中,对于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过低,使得银行体系难以抵御突如其来的全球性金融系统风险。因此2009年年初,美国银行监管业者就提出了回归于最为原始也是最为有效的监管规则,即强调提高银行业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以使银行体系有充分的自有资金应付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2010年12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正式颁布了巴塞尔III,对原有的银行监管标准和体系实施全面改革,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银行业应对来自金融和经济压力冲击的能力和吸收损失的能力,从而减少金融风险向实体经济的溢出。2)核心内容

1 、资本充足率方面

①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

②“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到4.5%。新的一级资本规定在2013.1月至2015.1执行。总资本充足率要求在2016年以前仍为8%。

③增设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的“资本防护缓冲资金”,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此后,“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总资本充足率分别提升至7.0%、

8.5%和10.5%。

④提出银行在信贷增长过快时必须建立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区间,由各国根据情况自行安排,未明确具体实施安排。

2.、设定了杠杆率和流动性比率.

a.降低银行杠杆率,有利于限制银行同业负债和同业资产的扩张能力,约束银行控股集团中不

受资本充足率约束的子公司的快速扩张,提高银行业稳健经营水平,控制系统性风险。

b.在流动性监管方面,巴塞尔Ⅲ对短期及中长期流动性设定了不同的监管指标。

一是短期流动性指标,它规定银行的30天流动性覆盖比率应大于等于100%,目的是保证银行有充足的流动性资产以应对短期流动性冲击;二是中长期流动性指标应大于等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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