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二、监督站对监督抽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 处理的三种程序
(一)、整改程序 (二)、停工整改程序 (三)、执法程序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六)、施工环节信息报送要求:
5. 监督站的信息告知系统网上登录域名为 www.。
6. 施工项目部的登录帐号为项目报监登记号/xmb,初始密码:12345678。请施工项目部及 时进入系统更改密码。
7. 监理项目部的登录帐号为项目报监登记号/jl,初始密码:12345678。请监理项目部及时 进入系统更改密码。
抽测; 4. 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
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5. 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 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四)、监督方式
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质量检 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实施 的监督,均以抽查方式进行。
(五)、重点监督抽查环节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位履职;工程质量管 理体系;地基;基桩;主体结构;节能;住宅逐 套验收;竣工验收。
(六)、施工环节信息报送要求
1. 所有在建的报建报监工程项目分部(子分部)及隐蔽工程通过网上信息系统告知监督 站。
2. 我站提倡采用“事先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内容、不提前告知”的监督抽查方式, 将根据各在建工程项目在网上信息告知系统填写的施工进度告知单和工程施工管理的 具体状况安排监督抽查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一、概述
(一)、监督依据 (二)、监督内容 (三)、监督程序 (四)、监督方式 (五)、重点监督抽查环节 (六)、施工环节信息报送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交底日期:交底地点:交底人员:参加交底人员: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交底内容:在该工程开工之前,为明确合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内容、重点,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我站城北监督小组特召开了监督交底会议。
现将会议纪要如下:一、根据建设部发建建质[2000]38号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的内容,合川市质监站对工程的实体质量的监督采取以抽查为主辅以必查的工作方式。
其中,必查部位为:验槽、基础验收、验收预备会、竣工验收。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对基础、主体进行随机抽查。
必查部位请业主提前通知,并请参建各方作好资料和实体质量的准备。
二、应必检而未检的部位,质量监督站有权要求进行结构检测鉴定为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工序;三、因各种原因造成停工,以及停工后又复工,或者参建人员发生变化,有关参建方需书面通知合川质监站;现场的参建各方的管理人员必须与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的人员名单一致(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否则质量行为为不合法。
四、对以下问题做了强调:1、开工前,请监理公司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合川建委发[2001]8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供该工程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意见;2、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步完成对“重要原材料的进场检验记录”。
重要原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砖、外加剂、预制构件等。
监理应对现场进行的检测或者原材料复检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
严禁写回忆录!3、必须严格原材料的报验制度、必须严格现场实体的报检制度。
原材料不报验,严禁使用于施工现场,现场隐蔽工程不报验,严禁进入下步工序——这是国家强制性条文发规定,任何人不得违反。
施工单位不报验、不报检,是施工单位的责任。
监理单位不对报验原材料进行检查、不对报检隐蔽部位进行检查是监理单位的责任。
要按各自的职责、罚则进行处理。
监理单位未同意使用的原材料在工地使用了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返工损失。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为了更好的做好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认真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使你们尽快熟悉我站对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要求,确保建筑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内容交底如下,请施工、监理、建设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工程参与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一)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工程项目规划、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审批手续齐全。
2.无肢解工程、违法发包行为。
3.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施工中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4.按规定委托了监理单位,按规定由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按规定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
6.无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7.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8.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的验收)、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2.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出具的勘察报告和施工图(含设计变更)的质量、深度符合规定要求,签字、出图章手续齐全。
3.有书面设计交底、认真进行图纸会审,及时处理设计问题4.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5、及时签发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通知,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6.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三)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监理的工程项目有监理委托手续及合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2.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套,责任制落实;3.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调整,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其他现场监理人员的调整,必须书面通知建设单位;4.制订监理规划,并按照监理规划进行监理;对应当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的,必须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并按其实施;5.现场监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阶段应当实行全过程无间断旁站监理;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人员签字同意,不得使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应经复试才能使用,施工单位未经复试擅自使用,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对其他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批准,施工单位擅自使用,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7.对检验批、分项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认,结论真实、准确;8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9.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10 .监理单位对严重违反技术和质量标准、规范的行为以及发现的质量事故隐患、比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应以监理通知书的形式立即通知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同时通报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拒不处理的,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它是指施工单位对监理、业主和各专业监管部门交代工程施工总质量责任及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内容,它反映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重要性和科学性。
那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一一讲解:1. 原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等有关部门及人员交底其对工程质量的负责情况。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根本原则是“现场实测、质量优先、安全第一、管理规范”。
2. 主要内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目标、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机构设置、检查记录和所有的技术文件。
通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可以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和标准,并交代工程施工总质量责任。
3. 要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在工程开工前进行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通过现场实测,准确、全面掌握施工进程,科学、严格把控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
同时根据监理部门对交底工作的要求,认真评审各施工单位的检查记录和所有技术文件,鉴定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保证工程质量。
4. 监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监督部门和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总质量目标的严格监督和检查。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单位交底的内容评估目标是否可行敲定标准,并严格监督实施,及时予以整改,以保证工程施工总质量目标的实现。
5. 效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
通过交底,可以加强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和标准。
它还可以减少工程质量问题,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施工总质量,还能树立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的形象。
总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只有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才能确保工程质量的严格目标实现,从而保障工程安全和施工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不仅是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交代,更是对工程质量的严格把关和检查,为施工单位提供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切实做好工程质量和质量责任的交底工作成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必备的一步。
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内容
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内容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是建筑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
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通过监督和交底的方式,全面掌握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一、监督交底的基本概念监督交底是指工程监理人员在进行工程监理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共同交底,通过详细谈论和交换意见,制定出一份细致的工程监督计划。
监督交底主要内容包括:对施工单位施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对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和解决,以及对施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等。
二、监督交底的重要性监督交底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性:1、保证工程质量。
通过对工程的监督交底,可以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和规定进行,从而保障工程质量。
2、提升工程监理能力。
通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人员进行交底,工程监理人员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工程的情况和实际情况,并提升自己的监理能力。
3、促进工程进度。
在监督交底的过程中,监理人员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工程的进展顺利,促进工程进度。
4、加强沟通协调。
监督交底是各方面之间加强沟通协调的重要途径,减少误解、提高效率,在工程监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监督交底的要点和注意事项监督交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要点和事项:1、明确工程监理目标。
在监督交底前,需要明确工程监理的目标,以便更好地实现监理工作计划。
2、建立有效的会议记录。
监督交底的过程中,需要建立有效的会议记录,以便随时查阅和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3、解决问题,分析原因。
在监督交底过程中,需要发现和解决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4、注重培训和指导。
监督交底的过程中,要注重向施工方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5、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
工程监理需要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结语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是实现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必备过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一)、地基基础监督要点
2.相关规定:
⑴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验收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自检合格,并且提供相应的检查记录。 ⑵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⑶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概述
(一)、监督依据 (二)、监督内容 (三)、监督程序 (四)、监督方式 (五)、重点监督抽查环节 (六)、施工环节信息报送要求
(一)、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桂建质[2014]3号)。
(二)、停工整改程序
4. 关于整改资料的相应要求: 1)整改资料应包括整改报告(整改回复单)和附件两个部分; 2)整改报告应对整改内容逐条予以说明,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整改内容签署
意见并确认盖章; 3)附件应包括整改通知单的复印件、施工整改方案或设计处理文件、工程整改内容的前后
对比图片(图片必须是彩色照片且打印成纸质资料),整改完成后的整改验收记录、以及其它 相应的整改证明材料。
(二)、监督内容
1. 抽查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 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
体质量; 3. 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 4. 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 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三)、监督程序
1. 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2. 制订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单位:交底人员:交底日期:年月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我站负责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进行工程质量监督书面交底。
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照国家有关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省有关规定贯彻执行。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在每个分部工程施工前进行详细技术质量交底,使相关人员明白自己应尽的职责,应掌握的施工程序、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标准,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一、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是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实物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质量;主要监督方式是巡回抽查。
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实施监督,工程竣工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负责受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二、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工程参建各方是责任主体,必须配齐具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施工中不准随意撤换和减少重要岗位人员。
人员变更必须经责任单位批准,并及时送建设单位和质监站备案。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齐全;2.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要求;、(1)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2)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随施工进度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现场的建筑材料鉴证;并对隐蔽工程结构吊装、混凝土浇筑、屋面防水等工程进行验收签证;建设单位负责与质监站的信息联络工作。
(3)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4)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向监督站报送申报检查材料。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第一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使监督工作的开展有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该工程监督交底,请参建各责任主体单位认真执行,并履行好各自的质量安全生产职责。
一、质量方面:1、承建该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部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必须是节能产品,提供出厂合格证,组织进场联合验收,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送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用于该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全部合格。
3、隐蔽工程施工完毕,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验收符合设计要求, 隐蔽资料填写整齐、规范,签字齐全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基础、主体工程的混凝土、砂浆必须按规定留置混凝土和砂浆试块,进行标准养护,并做强度试压试验。
6、工程资料要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
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完后,由建设单位书面报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分部工程验收,验收之前要将工程技术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签字到位。
7、工程施工完后,项目部要及时将工程技术资料报质安员审查,审查合格,具备验收条件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验收三个月内必须办理备案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备案。
8、建设单位在开工前要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确保施工顺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9、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要将专业承包企业的施工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资料报我站,并负责协调、督促专业承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否则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ppt 56页)
(一)、监督依据 (二)、监督内容 (三)、监督程序 (四)、监督方式 (五)、重点监督抽查环节 (六)、施工环节信息报送要求
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质量检
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实施 的监督,均以抽查方式进行。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位履职;工程质量管
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 不足200 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即:一级焊缝要求对每条焊缝长度的100%进行 超声波探伤;二级焊缝要求对每条焊缝长度的20%且不小于200mm进行超声波探伤)。 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 不小于200 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1. 程序要求(与地基基础监督要求相同) 2.验收监督条件(与地基基础监督要求相同) 3.验收单位、人员要求 ⑴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⑵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⑶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技术 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⑶对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附录A及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检。复检为见证取样送检,抽样组 数应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⑷各民用建筑工程均应在施工现场主要入口处设置建筑节能公示牌。
⑸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使用专用砂浆砌筑。
5.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 ⑴随意修改节能设计要求,无正式设计变更文件或设计变更文件未以审图机构重新审批并 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⑵未按设计文件、标准图集、施工工艺和规范要求施工。 ⑶未按规范要求对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做相应的检测试验。 ⑷使用加气砼砌块的墙体出现裂缝。 ⑸外墙保温层开裂脱落。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及计划交底
监督登记号: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工程名称:编制:审核:监督机构: 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建设单位)你单位提供的项目的相关审查资料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办理该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我单位将组织监督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对现场工程验收进行监督。
请予支持、配合。
监督组组长:,联系电话:。
监督工程师:,联系电话:。
一、施工质量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三)抽查工程各参建质量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四)抽查进场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体质量及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是否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督;(六)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受理所辖工程在建设期及保修期内的质量投诉,经调查、核实后监督有关责任单位对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二、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二)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三)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四)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六)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三、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发现质量、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在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时,必须确保文中没有重复的标题文字,并且不需要加入标题。
1. 工程概述
介绍本次质量监督交底的工程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地点、施工单位等基本信息。
2. 工程质量目标
明确本次工程的质量目标,包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等。
3. 施工方案
详细阐述施工方案,包括工程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所需材料等内容,并强调质量控制措施。
4. 质量控制措施
列举出本次工程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监控和整改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班组责任
明确各班组的责任,指定班组负责人,包括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6. 资料交接
详细说明本次交底的文档资料、施工图纸等各种资料的交接要求和程序,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信息流畅和无误。
7. 问题整改
强调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说明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
8. 监督要求
明确监督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包括监督检查的频率、方法和必要的记录和报告等。
9. 交底确认
要求相关责任人在文末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以确保所有交底内容被充分理解和接受。
以上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相关内容,各责任人务必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一、监督管理方式:本工程采用随机抽查、抽测、巡查等方式实施工程监督管理。
二、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一)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的注意要求:1、抽查主体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工程:2、抽查责任主体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二)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注意内容:1、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5)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重大修改、变动重新报审情况。
2、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2)签发设计修理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4)其他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3、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管理情况;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的实施情况;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规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7)质量问题的修改的处理情况;8)其他影响工程施工质量违法违规行为;4、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8)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9)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10)其他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三、对于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一)对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要求:1、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制度一、目的与原则制定此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流程,明确各参与方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该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强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
二、组织结构1. 建立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组成的质量监督小组,负责监督交底工作的实施。
2. 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质量监督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跟踪检查。
三、职责分配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质量监督交底计划,明确监督重点和难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 监理单位: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施工过程,确保质量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按照交底要求开展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四、交底内容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设计意图、主要技术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2. 质量目标:明确工程的质量目标和验收标准。
3. 质量控制点:指出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工序,以及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
4. 安全生产: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出具体的安全防护措施。
5. 环境保护:提出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环境保护规定。
五、交底程序1. 编制交底计划:由建设单位牵头,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交底计划。
2. 召开交底会议:在工程开始前,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交底会议,确保每位参与者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要求。
3. 现场交底:在施工现场对关键工序和重要环节进行现场交底,确保操作人员掌握质量控制要点。
4. 记录与归档:交底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变更要及时记录并归档,作为日后追溯的依据。
六、监督检查1. 定期检查:质量监督小组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整改。
2. 不定期抽查:除了定期检查外,还应进行不定期抽查,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3. 整改跟踪: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七、考核与激励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质量监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以此激发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莘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交底为加强我县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县的建设规模和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现状,制定本监督交底。
一、现场管理1、工程质量监督主要是采取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序质量随机抽查和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工程开工后,施工、监理单位应制定符合实际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送我站,以利于工程质量监督。
2、建设、监理、施工各方责任主体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的相关义务和责任。
工地现场醒目位置设立质量责任标志牌,监理、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上岗资格,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记录;现场有关各方质量管理人员脱岗时,工程不得施工。
3、施工中,建设、监理、施工各方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施工,严格禁止偷工减料、违章蛮干的行为。
4、监理(建设)、施工单位现场办公室设置资料柜(橱),配置完善的基建手续、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图集和有关的工具书及监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
5、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办公室应悬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并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严格执行。
6、工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不同类型的材料不能混放;钢筋加工及堆放区应采取遮蔽措施。
7、进入现场的材料应严格按照《聊城市建设工程材料(产品)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送检管理规定》(聊建质[2002]2号)执行,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人员应对材料进行检查并填写《材料进场验收单》,外观物理指标达到要求后,由各方共同随机取样送实验室检验,材料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建材应根据实际进场批次逐一检验。
8、随时调整砼、砂浆的施工配合比;现场测试砼的坍落度;砼、砂浆搅拌必须设专职计量人员对砂、石进行逐车计量,砂浆拌制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并留存计量记录作为施工记录的一项重要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一、引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监理人员进行相关工作内容的交底和培训。
质量监督交底的目的是确保建设工程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档将介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内容、流程和要求。
二、交底内容1. 监督要求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督,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材料的选用和试验;•施工工艺的实施和验收;•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卫生;•施工组织和施工进度的控制;•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管理;•施工质量检测和评定。
2. 交底方法交底可以通过会议、讲座、培训班等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书面材料进行。
交底的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确保监理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掌握相关内容。
3. 交底内容具体的交底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施工质量监督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常见质量问题及处理措施;•施工质量监督的具体工作要求和流程;•相关工具和设备的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常用表格和报告的填写方法。
三、交底流程1. 确定交底人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参与交底的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建设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和质量控制要点。
2. 筹备交底材料交底人员应根据交底内容准备相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大纲、讲义、案例分析等。
交底材料应具有可读性、易懂性和实用性,能够帮助监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内容。
3. 交底安排和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提前确定交底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人员。
交底安排应合理,确保监理人员能够全程参与,并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交流和学习。
4. 进行交底培训交底培训可以通过现场讲解、案例分析、讨论互动等方式进行。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背景介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指建筑项目的监理或质检人员向相关责任方明确说明工程的质量监督要点和注意事项。
交底的目的是确保项目的质量得到严格控制,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
本文将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要点进行详细介绍。
1. 工程监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监督;•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确保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可靠性;•监督要展开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包括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和验收等环节;•监督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2. 建筑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设计文件的审查在开始施工之前,监理和质检人员需要仔细审查设计文件,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审查的重点包括结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2 施工过程的监督•各项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要求施工方按照审查通过的方案进行施工;•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规定得以落实;•定期进行施工进度的检查,确保工程进展符合计划;•监督施工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确保施工材料符合要求。
2.3 质量检测和验收•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现场检测,比如地基基础施工完毕后的压实度检测等;•对建筑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通过非破坏检测手段,对建筑结构的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参与工程的初验、复验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3. 注意事项和工作要点3.1 与施工方的沟通和协调监督人员需要与施工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案,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3.2 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人员要时刻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并与施工方一起制定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3 注意施工材料的选择和使用监督人员需要审查施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定期抽样检测材料的质量,确保施工材料的符合要求。
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交底记录:监督主要内容包括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
一、建设各方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施工图发生变更的须出示正式设计变更文件,涉及结构安全及主要使用功能的需重新进行图审。
三、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及时做好工程验收签证,旁站及平行检验要有专项记录,并严格执行我站《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平行检验工作的通知》。
四、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必须按《建筑工程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及时填写、收集、核查,不得弄虚作假。
五、分部验收监督:分部验收前3个工作日,由总监(建设)单位向我站报送《分部工程验收通知书》;分部验收应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完整,需进行监督检测的项目抽检结果符合要求;监理单位已按要求对分部工程所含分项进行验收,并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进行了审查并签署意见。
六、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
(1)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前5个工作日,由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通知单》送达我站。
应有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意见》及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总结》以及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报告。
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参加。
七、质量控制要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在施工过程中,除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外,还应强化以下质量控制要点:1.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等不得使用,严禁先使用后复试。
2.桩基、地基处理应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和检测,并保留好检测报告、验收记录、验槽记录。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交底
监督交底需提供资料及内容
需提供的资料: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委托函
2.监理检查记录表、监理人员配备表、总监及及总监代
表委托函
3.质保资料核查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委托函
4.项目部参建各方人员联系方式
5.深基坑专家论证意见及支护方案
6.桩基、主体结构经图审后的设计文件等
交底内容:
1.根据工程实际特点下达监督计划书
2.监督工作分日常巡查与阶段性重要部位验收监督相结
合的方式
3.阶段性重要部位验收含桩基、基础、主体、钢结构、
幕墙、网架、通风空调、节能等
4.阶段性重要部位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Ⅰ、工程完成合同和图纸约定的内容;现场完成实测实量;
Ⅱ、工程资料齐全,监督检测完善;【含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2%)、钢筋后植筋的拉拔检测、板厚、受力钢筋的数量、位置、实体混凝土强度】
Ⅲ、施工单位写出自评报告、监理单位写出监理评估报告;
Ⅳ、建设单位组织预验收并制定验收方案;
Ⅴ、建设单位填写验收通知单(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5.工程资料中应注意同条件混凝土试块的留置(应注明具体
部位;留置数量每个分部、每个强度等级不应少于3组,不宜少于10组;应有留置方案;注意龄期为600℃/天) 6.工程资料应有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电子文档为精建版
联系电话为;xx)
7.重要部位设计变更应重新图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一、各参建单位的责任1、建设单位的责任。
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项目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委托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技术档案移交、工程质量保修等法定职责,依法承担工程质量的全面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高度重视项目前期的技术论证,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基础资料,统一协调安排工程建设各相关方的工作;要加强对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不得违规指定分包单位,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任意更改相关工作的成果及结论;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建设,不得以任何名义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或擅自简化建设程序;要保证合理的工期和造价,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2、勘察单位的责任。
勘察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勘察,对工程的勘察质量依法承担责任。
勘察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现场作业、土水试验和成果资料审核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勘察工作内容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设计与施工的需要;要强化质量责任制,落实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制度,加强对钻探描述(记录)员、机长、观测员、试验员等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要增强勘察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及时整理、核对勘察过程中的各类原始记录,不得虚假勘察,不得离开现场进行追记、补记和修改记录,保证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设计单位的责任。
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规划许可条件和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对工程的设计质量依法承担责任。
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设计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设计质量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深度的要求;要依法设计、精心设计,坚持以人为本,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实施优化及细化设计;要配备足够数量和符合资格的设计人员做好工程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严禁采用未按规定审定的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和材料;要进一步强化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执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文件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计文件不得签字认可,确保所签章的设计文件能够满足工程对安全、抗震、节能、防火、环保、无障碍设计、公共卫生和居住方便等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需要,并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有足够的可靠性。
4、施工单位的责任。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工程的施工质量依法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责任制,确定符合规定并满足施工需要的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所有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要健全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检测制度,做好工程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要按规定通知有关单位验收;要对施工或者竣工验收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工程负责返修,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工程要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5、监理单位的责任。
监理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依法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因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监理单位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建立适宜的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配套的合格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规定的监理程序开展监理工作,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不得与被监理的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监理人员要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及时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工程以及不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不得签字放行,并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二、工程实体质量注意要点1、天然地基浅基础基槽(坑)开挖后,应采用触探或其他方法进行基槽检验,并提交基槽检验报告;复合地基除应进行静载荷检测试验外,还应进行竖向增强体及周边土的质量检验。
2、工程桩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验。
当按规范规定采用静载法时,检验桩数不得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大直径端承桩的承载力可根据终孔时桩端持力层岩性报告结合桩身质量检验报告核验。
当设计有要求或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或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新工艺时,施工前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按上列检验桩数要求对施工前试桩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定。
3、工程桩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桩身质量检验。
抽检数量应满足下列规定:(1)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2)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查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所有桩应全数预埋声测管)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复核检测。
抽检数量不应小于总桩数10%。
4、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
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采用超前钻逐孔检验桩底下3D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空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5、灌注桩检查成孔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当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水下浇灌等措施,并严格控制混凝土的浇筑高度和振捣厚度。
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m3的桩,每根桩应留有1组试件;其他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
6、预制桩应严格实行进场验收,核查生产厂家资质,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原材料的检验报告,生产记录等;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及在吊运过程中产生裂缝的预制桩。
7、钢筋调直优先采用机械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应大于4%,HRB335级、HRB400和RRB400级的冷拉率不应大于1%。
严禁对钢筋超冷拉。
8、箍筋在规定的加密区内必须严格加密,箍筋的直径和间距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除焊接封闭环箍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箍筋弯后平直段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9、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从事钢筋焊接的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把各种焊接接头质量检验与验收关。
严禁采用不经折角加工、轴线严重偏移的“搭接焊”。
在无严格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情况下,不得采用电渣压力焊,直径小于16mm或大于25mm的钢筋禁止采用电渣压力焊。
电渣压力焊接头外观质量达不到下列要求的一律返工重焊,并应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1)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不得小于4mm;(2)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3°;(3)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4)钢筋与电极接触处,应无烧伤缺陷。
10、浇筑混凝土梁板前,其上部柱、墙竖向钢筋上应绑扎不少于三道定位箍筋或纵筋及拉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混凝土浇捣过程中上部柱、墙竖向钢筋位置不偏移。
11、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
切实防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导致构件设计使用寿命降低。
当使用定型保护层塑卡时,应卡在主筋上,不得卡于分布筋或箍筋上,严禁采用短钢筋替代垫块,切实防止因箍筋尺寸不足造成主筋保护层超厚,导致构件有效截面尺寸变小。
12、钢筋、水泥、砌块等原材料应严格实行进场见证取样复验,先检后用。
水泥检验应3d和28d检验报告齐全。
13、混凝土拌制前必须进行试验室配合比设计,并根据实际使用的砂、石含水率测试结果调整后确定的施工配合比严格按重量计量拌制,其矿物掺合料及外加剂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14、混凝土结构模板支撑系统的安装和拆除应严格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梁板底模及其支撑拆除时的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或非破损检测方法测定的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后浇带部位的模板支撑系统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单独搭设、自成体系,严禁后浇带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或规范规定前随意拆除和支顶。
当该部位作为材料运输或施工通道时,应采取加固、保护措施。
15、混凝土结构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楼梯间结构构件施工不得随意采取预留钢筋或植筋方法滞后于主体结构;楼梯板的施工缝应留置在梯板三分之一跨处或梯梁内,不得留置于梯板在梯梁上的支座边缘处。
16、现浇混凝土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构件轴线位置和截面尺寸,防止出现跑模、错位、漏浆、孔洞、蜂窝麻面等质量通病和外观缺陷。
混凝土浇注完成后,应根据气侯情况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强度未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物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17、结构混凝土应按见证取样和相关规范规定要求留置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试件。
试件表面应留有包括浇捣时间、部位和强度等级等内容的硬标识。
标养试件成型后送至符合条件的标准养护室养护,养护至28d龄期进行检验;同条件养护试件成型并采用钢筋笼保护后留置在相应结构部位,养护至等效龄期600℃d进行检验。
18、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项目的结构实体检验,方可进行主体结构验收。
19、预制混凝土构件选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严格实行进场验收,核查厂家资质、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原材料检验报告、生产记录,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构件搬放、堆码、运输、吊装等必须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图或设计要求。
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未达到设计强度或外观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建筑工程。
20、预制梁、板安放时搁置顶面必须找平座浆。
预制板搁置长度在砌体上不少于10cm、在混凝土梁上不少于8cm;预制板安装施工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堵头灌浆和拼缝吊模处理。
21、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屋)板的允许荷载值。
施工层进料口楼(屋)板下,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22、砂浆拌制前必须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其掺入的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外加剂必须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