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保卫部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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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煤矿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安人员及相关部门,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保安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二章保安人员职责第四条保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2.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3.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

第五条保安人员主要职责:1.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2. 负责公司内部治安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3. 负责公司门卫、巡逻、值班等工作;4. 负责公司内部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5. 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物资的出入管理;6. 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突发事件;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门卫管理第六条公司大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门卫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

第七条凡进入公司人员,必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经门卫人员核实后登记放行。

第八条凡携带物品进入公司,必须接受门卫人员检查,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违禁品进入。

第九条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必须登记身份信息,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四章巡逻管理第十条公司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保安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进行巡逻,确保公司内部安全。

第十一条巡逻过程中,保安人员应认真观察,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巡逻时,保安人员应穿着整齐,携带警棍、手电筒等必备工具。

第五章值班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确保值班期间公司安全。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值班人员离开岗位时,应将情况告知接班人员,确保值班工作连续性。

第六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保安人员负责公司内部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七条保安人员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整改。

煤矿保安管理管理制度内容

煤矿保安管理管理制度内容

煤矿保安管理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1. 本制度的编制和实施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 煤矿保安管理制度的实施适用于煤矿生产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3. 煤矿保安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煤矿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保安人员和其他员工。

4. 煤矿保安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是煤矿的领导机构和管理人员。

5. 煤矿保安管理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保安人员的招聘和培训1. 煤矿保安人员的招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严格的考核和筛选,确保其具备执法能力和责任心。

2. 煤矿保安人员应当接受相关保安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巡逻检查等内容,提高其保安意识和保安素质。

3. 煤矿保安人员的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应当定期进行,确保其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4. 煤矿保安人员应当遵守煤矿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违法违规操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

三、保安设备的管理和使用1. 煤矿保安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2. 煤矿保安设备的管理应当由专人负责,建立设备档案和使用记录,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3. 煤矿保安设备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有效使用。

四、保安巡逻和检查1. 煤矿保安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巡逻和检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危险情况,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2. 煤矿保安巡逻和检查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段进行,做好记录和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落实整改措施。

3. 煤矿保安巡逻和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生产现场、煤矿周边环境、人员出入口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五、应急处理和突发事件管理1. 煤矿保安人员应当掌握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迅速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

2. 煤矿应急处理预案应当定期进行演练和调整,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 煤矿保安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进行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协同性。

矿井和重要设施保卫制度模版

矿井和重要设施保卫制度模版

矿井和重要设施保卫制度模版一、安全责任制度1. 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矿井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2. 矿井的责任人负责制定并实施安全保卫计划,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行。

3.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保卫措施制度1. 矿井和重要设施的入口必须设置严格的安全检查点,对出入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2. 矿井和重要设施内部必须设置监控设备,对工作区域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确保安全环境。

3. 矿井和重要设施周边必须设置围墙或者安全防护设施,防止非法人员进入。

4. 矿井和重要设施内部必须明确指定责任人,负责巡视和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5. 矿井和重要设施必须配备灭火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灭火设备的有效性。

三、突发事件处置制度1.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矿井和重要设施内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善后工作。

2. 启动应急预案时,应当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协助他们的工作。

3. 组织疏散时,必须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和程序进行疏散,并确保人员安全到达指定地点。

4. 矿井和重要设施的责任人必须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安全检查制度1. 矿井和重要设施的责任人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 安全检查要进行全方位的覆盖,包括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安全通道的畅通性、防护措施的完善性等方面。

3.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记录,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处理和消除。

五、培训和教育制度1. 矿井和重要设施的工作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疏散演练、灭火救援技能等方面。

3.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并记录培训和教育的情况。

六、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要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在安全保卫方面的积极作用。

煤矿保卫管理制度

煤矿保卫管理制度

煤矿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维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管理煤矿保卫工作,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保卫管理制度适用于全矿范围内的保卫工作,包括安全生产保卫、巡视防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三条煤矿保卫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结合、治理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保卫工作机制,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保卫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谨、迅速的方式,提高矿工保卫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煤矿保卫工作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设立保卫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保卫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操作。

第六条煤矿保卫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人员编制和技术力量,制定保卫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配合,配备必要的保卫设备和装备。

第七条煤矿保卫工作应当实行领导负责、岗位责任的管理模式,明确各级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八条煤矿保卫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保卫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经验,研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巡视防范第九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巡视防范制度,加强对煤矿生产过程和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条煤矿巡视防范工作应当包括日常巡视、专项巡查和定点巡逻等形式,密切结合矿区地质地貌等因素,制定巡视防范计划。

第十一条巡视防范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素质和工作经验,熟悉矿区地形地貌,掌握常见安全隐患,做到熟悉业务、精细管理。

第十二条煤矿巡视防范工作应当实行日报告制度,及时向煤矿保卫管理机构报告巡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应急责任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四条煤矿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定期组织应急处理人员进行培训,并制定应急装备器材的储备计划。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公司洗煤厂保卫科管理制度

公司洗煤厂保卫科管理制度

公司洗煤厂保卫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洗煤厂保卫工作,规范保卫科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是公司直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洗煤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公司洗煤厂保卫工作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度规定,制定具体的保卫制度和方法,加强保卫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领导由公司洗煤厂领导任命,由专人负责具体实施,负责公司洗煤厂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保卫设备和设施,提供必要的保卫培训。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职工若干,具体岗位设置由公司洗煤厂领导确定。

第七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主任是公司直接领导,负责公司洗煤厂的保卫工作,执行公司的决策和指示。

第八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保卫计划和措施,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保卫工作。

第九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职工按照职责、实际情况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做好保卫工作。

第十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负责制定、调整和完善公司洗煤厂的保卫制度和规章制度,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负责公司洗煤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要加强对公司内外的安全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负责建立公司内部的安全防范体系,做好入厂人员和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要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要与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单位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公司的安全稳定。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六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规章,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七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要紧密配合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积极开展联合保卫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洗煤厂保卫科要以服务为宗旨,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

煤矿保卫人员管理制度

煤矿保卫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保卫工作,维护煤矿生产秩序,保障煤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部所有保卫人员。

第三条煤矿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稳定、有序。

第二章保卫人员职责第四条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煤矿内部治安秩序的维护,保障生产、生活区安全;2. 负责对进出矿区的车辆、人员进行检查,防止无关人员、物品进入矿区;3. 监督检查矿区内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4. 及时发现并制止矿区内的违法行为,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5. 参与煤矿突发事件的处理,保障矿区稳定;6. 参加保卫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保卫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煤矿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第三章保卫人员管理第六条保卫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保卫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等。

第九条保卫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条件适应工作要求。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条保卫人员应熟悉煤矿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一条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卫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矿区安全。

第五章奖惩第十二条对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保卫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保卫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煤矿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相关规定执行。

煤矿保卫部工作制度

煤矿保卫部工作制度

煤矿保卫部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维护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保障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的保卫部门。

二、工作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原则,提高保卫部门工作效率和形象。

3.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保卫部门自身建设。

4. 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构建煤矿保卫工作体系。

三、工作职责1. 负责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保卫工作,确保企业财产安全。

2. 负责煤矿企业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内部治安秩序。

3. 负责煤矿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4. 负责煤矿企业的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企业内部交通秩序。

5. 负责煤矿企业的重要场所、重要物资和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

6. 负责煤矿企业的网络安全工作,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7. 负责煤矿企业员工的保卫教育,提高员工的治安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 负责煤矿企业保卫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保卫工作质量。

四、工作制度1. 保卫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做到廉洁奉公、纪律严明。

2. 保卫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3. 保卫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 保卫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保卫部门应当定期对煤矿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6. 保卫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作,共同维护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

7. 保卫部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保卫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8. 保卫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反馈制度,及时报告治安、消防安全等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五、奖惩制度1. 对在煤矿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煤矿各业务保安制度

煤矿各业务保安制度

煤矿各业务保安制度煤矿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多的危险因素。

为了确保煤矿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有序,必须建立健全各项业务保安制度。

下面,本文将对煤矿各业务保安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生产保安制度1.1 资源管理制度:即对煤矿的资源管理、排水处理、瓦斯抽采、通风系统等方面的规范制度,保证煤矿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1.2 生产计划与执行制度:确立科学合理的生产计划和任务,严格执行生产计划和任务,增强生产组织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1.3 工艺标准与工艺措施制度: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措施、装备设备、配件等都符合国家标准,减少事故隐患。

1.4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建立机械设备档案,制定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制度、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完好可靠性,减少设备故障和生产事故的发生。

1.5 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制度:对煤矿生产活动中的问题不断进行评估和整改,及时发现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保卫制度2.1 规章制度:对煤矿内部员工和管理人员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严密的安全防线。

2.2 物防人防制度:煤矿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摄像头、安保人员、宣传牌等各种有效的物防人防措施,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3 安全警报制度:确立各类警报口令和唤醒程序,定期进行演练,并配备相应的警报设备,保证安全警报的及时响应和功能完好无损。

2.4 应急预案制度:确立各类应急流程和应急处理程序,定期进行演练,为突发安全事件提供有效的应对方案和救援措施。

三、环保制度3.1 环保政策:明确煤矿的环保职责和义务,制定环保政策,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3.2 环保评价制度: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环保问题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生产活动不损害生态环境和社会发展需要。

3.3 环保监测制度:建立相应的环保监测设备,定期进行监测,随时准确地掌握煤矿的环保情况,及早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

煤矿安全保卫制度范文(4篇)

煤矿安全保卫制度范文(4篇)

煤矿安全保卫制度范文煤矿是一种危险性极高的行业,很容易发生事故。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完整的煤矿安全保卫制度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份煤矿安全保卫制度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法规,是改善安全生产状况、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基本保证。

第四条本制度的遵守,是全体干部职工必须遵守的基本工作纪律,是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第五条本制度的管理应以防事故为中心,抓住矛盾的关键环节,以预防为主,结合执法监督,科学防治,即学即用,完善和严格执行,有效地起到强化管理、促进事业发展、保证安全生产的效果。

第二章公司行为准则第六条党的基本路线、及时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增强抵御事故侵袭的能力。

第七条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严格管理煤矿的生产人员和生产设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第八条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置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条件。

第九条做好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工作,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促使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第十条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一条加强消防工作,保证煤矿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在煤矿内违规使用明火。

第十二条加强对煤矿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加强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善后。

第十四条逐步建立健全煤矿安全保卫工作档案,严格保管煤矿的安全生产资料。

第三章安全职责和权利第十五条煤矿的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煤矿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煤矿安全保卫制度(3篇)

煤矿安全保卫制度(3篇)

煤矿安全保卫制度1、火工品库房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部门审查合格的人员担任警卫工作。

2、爆破器材库必须严格执行库房防卫“四原则”即人防,犬防、技防、物防。

3、人防:库区门卫每天一人值班,夜间二人值班。

4、犬防:加强对犬的管理,按规定时间食量进行喂食,不能让犬在库内大小便。

5、技防:电子防爆器,监控要保证完好正常使用。

6、物防:围墙按规定不能低于2m,墙顶应设防攀越设施(带刺铁丝网或玻璃片)。

7、围墙外15m范围内不能种植针叶类树木和竹林。

8、投光灯根据地形要求,灯光要能照射整个库区范围内。

9、门卫室必须安装能与矿调度室直通的防爆专用电话。

10、若库房报警器失灵,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调度立即安排电工检修。

11、外来人员,无公安和安监部门的证明一律不准入库,凡入库人员,必须登记。

煤矿安全保卫制度(2)是为了保障煤矿内的工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煤矿安全保卫制度的常见要点:1.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煤矿企业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其对煤矿安全工作负总责,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2.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作业规程、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管理的全面实施。

3.安全教育培训:组织煤矿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事故案例的分析、安全操作技能的训练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安全生产设施和装备: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装备,包括灭火器、通风设备、紧急疏散通道等,保障煤矿内的安全环境。

5.安全检查和监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6.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制定科学的事故预防措施,包括风险评估、安全控制措施等,同时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置。

7.违章处罚和责任追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和处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惩安全事故责任人。

矿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矿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矿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安全消防、治安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地面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制定完善经济保险安全措施。

对本矿的消防工作和治安保卫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负责矿重点部位设施、要害场所、重要物资仓库的消防和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打击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盗窃生产材料、爆炸材料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负责组织全矿性的消防灭火检查,重点对要害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进行监控,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四、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存贮地点安全保卫,做好爆炸材料的押运。

五、做好自我保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

矿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2)《矿山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在矿山保卫科安全生产过程中,依法依规,形成相对稳定的管理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力。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提高矿山保卫科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安全、促进矿山保卫科的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从制度内容、实施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

一、制度内容1.责任主体的确定《矿山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矿山保卫科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中包括矿山保卫科领导、矿山保卫科员工以及相关部门。

(1)矿山保卫科领导:矿山保卫科领导是矿山保卫科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矿山保卫科的整体安全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进行安全检查等。

(2)矿山保卫科员工:矿山保卫科员工是矿山保卫科安全生产的执行主体,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包括人员巡查、设施维护、应急处置等。

(3)相关部门:包括矿山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负责对矿山保卫科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职责和权力的确定《矿山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和权力,包括:(1)矿山保卫科领导:矿山保卫科领导应制定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对矿山保卫科进行安全检查,并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矿山保卫科规章制度

矿山保卫科规章制度

矿山保卫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安全,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安全员、作业人员等,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矿山保卫科是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矿山保卫科负责制定、落实、监督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五条矿山保卫科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指导整改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矿山保卫科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第七条矿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部署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第八条矿山保卫科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九条矿山保卫科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矿山保卫科应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其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一条矿山保卫科应定期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矿山保卫科对矿山各部门进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矿山保卫科应建立安全生产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第十四条矿山保卫科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安全知识等内容。

第十五条矿山保卫科应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六条矿山保卫科应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定期进行评估,提高培训效果。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七条矿山保卫科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及时处置事故。

第十八条矿山保卫科应指导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九条矿山保卫科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机制,查明责任,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本矿山所有。

煤矿安全保卫制度

煤矿安全保卫制度

煤矿安全保卫制度引言为了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及人员资产的合理保护,保证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营,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煤矿安全保卫制度。

一、管理标准1.煤矿安全保卫部门成立1.1. 煤矿将成立特地的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煤矿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1.2. 安全保卫部门应配备充分数量的专业人员,负责订立和执行煤矿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2.安全管理责任2.1. 煤矿安全保卫部门应订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各层级人员对安全工作负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2.2. 安全责任制中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并定期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安全设施建设3.1. 煤矿安全保卫部门应依照国家和行业规定,建设完满的安全设施,包含监控系统、报警器材、安全通道等。

3.2. 安全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并订立相应的维护和检修计划。

4.安全生产培训4.1. 煤矿安全保卫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含安全操作规范、事故应急处理和安全防范知识等。

4.2. 全部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需参加并合格通过安全生产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操作证书。

5.安全演练与应急预案5.1. 煤矿安全保卫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本领,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

5.2. 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订立和调整应依据煤矿内部情况、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实际安全风险的变动。

二、考核标准1.安全生产考核1.1. 依照规定时间周期,对煤矿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考核,包含人员、设施、管理和工艺等方面。

1.2. 考核内容重要包含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安全培训和演练的开展情况等。

1.3.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绩效及岗位晋升的紧要依据。

2.安全事故处理考核2.1. 对煤矿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进行考核,评估安全事故的处理及时性、有效性和合规性。

煤矿保卫科——精选推荐

煤矿保卫科——精选推荐

铁法能源公司武装保卫处驻小青煤矿保卫科,保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保安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六条、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

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第七条、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机关部门联系。

三、职责一、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二、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责1、安全主管职责⑴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⑵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⑶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⑷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⑸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⑹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⑺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煤矿保卫科工作制度

煤矿保卫科工作制度

煤矿保卫科工作制度一、工作原则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及公安保卫机关八项工作纪律,保守机密,坚持原则,秉公办案。

2.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全矿职工普法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3.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矿区治安秩序稳定,为矿区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职责1. 负责全矿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提高矿区治安防控能力。

2. 负责矿区域内治安防范检查工作,加强对基层治保会组织和"三工三队"房屋出租、暂住人口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治安隐患。

3. 协助上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治安、刑事等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4. 负责厂区各要害部位的治安备勤巡逻,各种大型会议(演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要害部位及场所的治安秩序稳定。

5. 负责矿及上级有关部门协查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依法打击事故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6. 负责全矿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确保全矿各部位防火安全。

7. 负责矿井火药库火工品的监督检查,加强全矿涉爆人员的法制警示教育,确保火工品安全。

8. 负责全矿物资出门证管理发放及门岗各种进出入车辆的物资查验工作,确保各种出入机动车辆安全畅通,杜绝物资外流。

9. 负责全矿各类剧毒、化学物品及放射源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化学剧毒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安全。

10.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制度1. 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 情报信息制度:建立情报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反馈等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矿区内的治安状况和不稳定因素,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

3. 治安巡逻制度:定期组织治安巡逻,加强对要害部位、易发案部位的治安防范,提高见警率,增强威慑力。

煤矿安保人员管理制度

煤矿安保人员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保卫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维护煤矿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安保人员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煤矿设立安全保卫部,负责全矿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实施煤矿安全保卫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负责煤矿内部治安管理,维护矿内秩序;4. 管理煤矿安保人员,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5. 协调处理突发事件,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煤矿安保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章制度;2. 负责矿区的巡逻、监控和门卫工作;3.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矿规的行为,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4. 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保障矿内秩序;5. 参与事故调查,提供有关情况。

第六条煤矿安保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对违反矿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2. 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必要时可进行人身检查;3. 在执行任务时,有权要求相关人员配合;4. 对违反矿规的行为,有权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煤矿安保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体能。

第八条培训内容应包括:1. 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章制度;2. 安全保卫技能;3. 应急处置能力;4. 防火、防爆知识;5. 沟通协调能力。

第九条煤矿安保人员应定期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应急处理等方面。

#### 第五章工作纪律与奖惩第十条煤矿安保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2.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质量;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 不得泄露矿内机密。

第十一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安保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卫科规章制度

保卫科规章制度

保卫科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卫科的管理,维护单位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保卫科的职责是负责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管理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

第三条保卫科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保卫科的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保卫科的人员应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第六条保卫科的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服从指挥,听从调度,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处理工作。

第七条保卫科的人员应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好个人和
单位财产的保护工作。

第八条保卫科的人员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提高整体安全防范能力。

第九条保卫科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提高自身
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或者擅自修改。

煤矿保安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煤矿保安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煤矿保安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人员、财产和设备的安全,规范煤矿保安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防范能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相关规定,制定本《煤矿保安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保安人员,包括专职保安和兼职保安。

第三条保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挥,恪尽职守,维护煤矿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安全。

第四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煤矿保安管理制度,各级安全部门对保安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部门所有。

第二章保安管理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七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煤矿工作秩序,做到忠诚、勤奋、严谨、守纪律。

第八条保安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护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人身安全,防范火灾和事故。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防范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自身防范能力。

第十条保安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协助处理。

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在工作中严禁泄露单位保密信息,一经发现,将被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应当主动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

第三章巡逻巡查第十三条保安人员应当制定巡逻巡查计划,按规定时间、路线进行巡逻巡查,做到全覆盖。

第十四条巡逻过程中,保安人员应当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范危险。

第十五条巡逻时应当随身携带通讯设备,便于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理突发情况。

第十六条巡逻巡查过程中,保安人员应当避免单独行动,确保安全。

第十七条巡逻巡查结束后,保安人员应当向安全部门提交巡逻巡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处理。

第四章保安装备第十八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保安装备,确保保安人员正常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保安人员应当做好保安装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煤矿治安保卫各项规章制度

煤矿治安保卫各项规章制度

煤矿治安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治安保卫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和条件。

第三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稳定的生产秩序。

第四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应当把握“大安全”观念,侧重于文明施工、文明生产、文明管理,全面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

第五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要注重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要注重与社会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煤矿安全稳定的生产秩序。

第七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要注重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煤矿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煤矿治安保卫组织机构第八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实行全员参与、属地管理,抓小物化小事,形成了多级负责、分工明确,有力保障了煤矿治安保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形成了领导坚强,责任到人的领导班子。

第十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了人员合理配置,工作高效便捷的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了信息化平台,形成了信息公开、信息共享,信息互通,信息查询便捷的信息化管理模式。

第三章煤矿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第十二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制度:明确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职责分工,健全责任体系,形成了责任到人的制度体系。

第十三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的巡查制度:建立了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第十四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的隐患排查制度:建立了隐患排查、排查整改、排查通报的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排查、早整改、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矿井和重要设施的保卫制度范本

矿井和重要设施的保卫制度范本

矿井和重要设施的保卫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确保矿井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相关资产和人员,制定本保卫制度范本。

2. 本保卫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和重要设施的保卫工作。

3.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开展保卫工作。

二、保卫责任1. 矿井和重要设施的所有管理人员对其保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并应确保保卫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保卫部门负责矿井和重要设施的保卫工作,并与其他管理部门紧密合作。

3. 所有员工都有保卫矿井和重要设施的责任,应积极参与并支持保卫工作。

三、安全巡逻1. 安保人员应定期进行巡逻,包括内部和外部的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 巡逻范围包括关键区域、屏障、门禁、周边环境等,重点关注异动和可疑人员。

3. 巡逻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巡逻时间、地点、发现问题等,确保巡逻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四、门禁管理1. 矿井和重要设施的进出口必须设置门禁设备,并由专人进行管理。

2. 进出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在进出时进行身份核验。

3. 临时人员必须申请进入,并由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

4. 外来车辆必须登记并经过检查,未经核实的车辆禁止进入。

五、视频监控1. 矿井和重要设施应布置视频监控设备,全面监控关键区域。

2. 视频监控室应设置,并由专人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监控录像必须保存一段时间,并按需进行备份,以供需要时使用。

六、应急预案1. 矿井和重要设施必须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2. 应急预案应包括各种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如火灾、泄漏、盗窃等,并明确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3. 应急预案应与当地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有效响应和处置。

七、培训和教育1. 矿井和重要设施应定期进行保卫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卫意识和应急应对能力。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矿井和重要设施的特点、保卫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3. 员工参加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八、保密管理1. 矿井和重要设施应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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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例会制度为了保证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有关消防工作,促使消防工作健康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每月下旬组织召开各基层单位防火领导人会议一次。

二、应参加会议者,要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

三、每次会议由防火办组织召开,并将召开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以及会议内容详细记录备查。

四、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人员每次罚款50元。

五、因事不能参加的人员要向防火办领导人请假。

六、参加人员学习后要向单位人员传达会议内容。

节假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时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在节日前进行一次细致的防火安全检查。

二、放假的单位要在节假日前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人员,重点防火部位24小时不得空岗,并将值班人员名单、班次报防火办。

三、放假的单位要做到,灭火、停电、关窗、锁门。

四、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巡逻,禁止酗酒、脱岗、睡岗、重点防火部位要死看硬守,做到万无一失。

五、节假日期间,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机械重地、要害部位以及禁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重大活动集会前,举办部门应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规模、紧急疏散预案等有关情况一并报防火办批准。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为不断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防火委每月进行一次全矿性的防火安全大检查,由防火办组织实施,个基层单位防火负责人参加。

二、重大节日前要进行防火检查,遇有问题时要进行专项检查,由防火办组织实施。

三、各基层单位防火组织每周必须对本辖区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以及隐患整改情况、处罚情况等记录清楚。

四、防火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本部位的所在班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五、防火部位工作人员对本部位的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应每班进行防火检查一至二次,下班后将防火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常白班部位的工作人员下班时要熄火、停电、关窗、锁门。

六、防火专职干部每周不应低于三天的监督巡查,监督各基层单位的防火的运作情况,各防火重点部位及一般防火部位的防火制度落实情况。

七、有关要求(一)矿级的月检查,科队级的周检查,班组单位的日检查,以及消防志士的监督巡检都要严格、认真、细致,严禁检查人员工作浮漂,走形式,各级的检查都应做详细的文字记录。

(二)各级检查,查出的隐患都应立即消除,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保护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前的安全。

(三)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阻碍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在防火部位的正常检查活动,不得随意刁难检查人员,不得向检查人员提供假情况、假资料。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为促使各单位能积极整改火险隐患,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查出的隐患,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都应该予以整改,确因实际困难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矿防火办。

二、隐患的整改要按“五定”,即:定整改及验收人员,定整改及验收时间,定责任及责任人,定整改标准,定整改措施。

三、重大火险隐患,防火办要登记、立案,并向火险责任单位下隐患整改通知书,火险责任单位接到通知书,应履行签字手续。

四、隐患责任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不能整改的,或在限期内整改不完,应向防火办反馈不能整改的原因的书面报告或延期整改报告。

五、有隐患不积极整改或故意拖延整改时间,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六、隐患整改完毕后,应通知防火办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后,可认定该隐患已消除。

七、重大火险隐患整改率应达100%,一般火险隐患整改率应达98%。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其在灭火工作的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要分配到班组,具体落实到人保管、保养。

二、消防器材严禁挪作它用、损坏和丢失。

三、管理消防器材的责任人,要定期检查、维修、到期及时更换,确保上岗时灭火器材完好。

四、消防器材要悬挂或摆放在醒目、随手可拿的位置,但应避开日晒、雨淋、潮湿的地方。

五、冬季的消防栓、灭火器要采取经上级消防部门批准,在合格厂家购置或维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乱购、乱修,严防不合格产品影响灭火救灾工作。

六、扑救初起火灾正常使用的消防器材,由出现火情单位写使用器材的经过,三日之内报到矿防火办公室,保证对消防器材的及时增补。

建筑防火审批制度为搞好建筑防火审批关,使防火工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包括民用建筑),施工前必须将工程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建筑设计、消防供水、采暖通风、电气设备等有关情况全部报请建筑防火审查部门批准,待批准后方可动工。

二、未经防火部门审批的工程竣工后,一律不得投产使用。

三、对发生火灾危险性大,火灾后政治影响大,损失大的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经防火部门审批,而且施工中由消防部门监督,竣工后由消防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准投产使用。

四、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建筑单位索要该工程的防火审批副本或其它文字根据。

五、经防火部门审批后的工程,建筑单位施工单位不准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

六、工程竣工后,如改变工程的使用性质或内部装修,应再次向消防部门申报。

动火、动焊审批制度为防止动火、动焊时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位动火、动焊前,必须由施工单位制定出严密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并在现场监督施工。

二、重点防火部位(油库、坑木场、物资仓库)进行电焊气焊时,电焊工、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三、一般防火部位动火、动焊的施工安全措施由该辖区的单位防火领导审批,重点防火部位动火、动焊的安全措施必须经防火安全办公室和安质科共同审批。

四、动火、动焊施工前必须将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干净,包括垂直下方的可燃物。

重点防火部位施工后,施工中的防火监督员要停留在现场一个小时,确认安全无事后方可离开。

取暖炉火审批及使用制度为防止因炉火管理不善造成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加强炉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冬季需要使用炉火取暖的部位,使用前必须由使用单位向防火办公室提交使用炉火申请书,标清该炉火的所在部位,炉火的各类,防火的管理责任人,采取的安全措施,使用起止日期等情况。

二、防火办接到各单位的取暖炉火申请后,应到需生炉火的现场查看,符合使用炉火条件时,防火办发给该炉火的使用证。

三、被批准使用的炉火,室内必须有醒目的炉火管理制度,注明防火管理人。

四、使用炉火的部位严禁存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易燃液体生火、助燃,炉火周围一点五米内禁止存放可燃物和烘烤衣物。

五、烟囱通过可燃的屋顶、屋檐时,需用不燃材料隔绝,在防火禁区附近的烟囱应作消火处理。

六、炉火负责人外出时,需委托他人临时负责,室内无人时,需熄灭炉火,做到人走火灭。

七、需要过夜的炉火,室内门窗不可过严,防止煤气中毒。

八、炉火的炉灰要用水浇透,倒在安全地点。

九、冬季取暖炉火没年度审批一次,使用到期后,超期使用应续写延期报告。

地面厂房防火安全制度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使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度本制度。

一、各单位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培训,举行防灭火演习,提高员工防灭火技能。

二、按规定配置防灭火设施及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修更换。

三、工业厂房内要有醒目的防灭火标示。

四、保持工业厂房的清洁卫生,定期处理杂物。

五、进入工业厂房的人员要履行登记手续,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入内。

六、工业厂房内严禁随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等做饭、烧水。

七、工业厂房按规定铺设用电线路,电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八、当日值班人员要对工作场所进行防灭火检查,落实注意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向单位负责人汇报,采取临时补救措施,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九、工作人员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十、油库内要安装避雷和防静电设施,并每年度测试检查一次,油库卸油前要导除伞体的静电,不准使用塑料桶、壶加油。

十一、物资仓库内的物资要码放整齐,物资的“五距”符合消防的规定要求,能自然的物品,有毒、腐蚀、易挥发的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储存。

十二、工业厂房内需动火动焊时,必须制定出严格的安全措施,经矿安检部门和防火办审批后,方可进行。

十三、化学危险品、高压容器物品严禁卸车时滚动、撞地,库内应做好防倒措施。

十四、进入化学危险品仓库的激动车辆的排气管应有消火处理才可入内。

十五、供应站内坑木、塘村的垛距要保持1.5米以上,便于防火检查,垛周围不得有杂物杂草,保持库内清洁。

十六、工业厂房内要设立消火栓、消防水池,并保持用水量。

十七、汽车库严禁明火作业,不准充电,不准兼做修理间。

洗刷机器时,必须断开电瓶线。

十八、木工房内油漆、汽油、香蕉水等易燃品应柜中存放,专人管理。

电机应是封闭的,电闸应安装电闸箱。

十九、俱乐部安全疏散门应有明显标志,并安装照明设施,演出或放映时,太平门不准上锁、上闩。

二十、幼儿园老师要教育儿童不要玩火,增强儿童的防火意识。

制定可靠的火灾疏散预案,指定人员负责火灾引导疏散工作,并每年度至少演习一次。

二十一、职工医院住院部至少要有两个安全疏散口,保持通道畅通。

二十二、配电室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电器设备。

二十三、气焊焊接必须装置灭火安全器,检查灭火管破损漏气时,严禁明火试漏。

二十四、摩托车进入车棚时必须熄火,棚内不准发动。

二十五、锻工车间火炉的散热罩和烟囱,距可燃物距离不得小于300mm,锻件周围1.5米不得有可燃物。

二十六、缝纫车间电熨斗必须放在不燃专用垫上,用完断电。

二十七、食堂使用液化气、煤气的炉灶要防止管路漏气,操作间的液化气瓶要远离灶体2米以外,烧煮各种肉汤时应有人看管,防止浮油溢出锅外引起火灾。

消防安全签订责任书、合同书管理制度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消除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矿对基层队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单位全年不发生火灾事故,实现火灾为零。

二、认真落实单位每周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防火部位各班组日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有详细的记录。

三、认真抓好防火宣传教育,要经常组织员工演习消防法规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掌握一般防灭火常识和自救技能,积极参加矿举办的各种消防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按时参加矿组织的消防检查和会议,及时汇报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管好消防设施器材。

五、建立健全各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合理划分防火责任区。

并挂牌标明责任人和职责区域,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制。

六、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禁火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禁止违章操作,未经消防培训人员不得上岗。

七、各单位必须与生产班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班组于单位签订的责任书应一式三份,报防火办一份存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定奖罚条款。

八、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对矿查出的火险隐患,不能按时整改的,单位防火领导小组要写出不能如期整改报告,对重复隐患二次下发通知书的,取消单位年度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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