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医务人员权益保障制度
医务人员权益保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三条聘用与解聘1.医务人员的聘用程序应当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
2.医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完成岗位任务,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依据工作需要,医院有权对不符合职业要求或违反职业道德的医务人员进行解聘。
第四条岗位晋升1.医院每年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医务人员的岗位晋升名额和条件。
2.医务人员晋升的条件包含岗位工作表现、职业技能水平和道德素养等。
3.晋升评审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五条职称评定1.医院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订立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的具体细则。
2.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中,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进行申报和评审。
3.职称评审结果应当公示,并及时予以医务人员反馈。
第三章劳动保障第六条工作时间1.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当依照国家的劳动法规定执行,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2.医院应当合理布置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间,避开超时工作,保障医务人员的休息和健康。
第七条工资福利1.医院应当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予以医务人员合理的工资待遇。
2.医务人员工资的核算、发放和调整应当公开透亮,确保公平公正。
3.医院应当为医务人员供应适当的福利待遇,包含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第八条工作休假1.医务人员享有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期。
2.医务人员需要请假时,应当提前向医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九条劳动保护1.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护本身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2.医院应当供应必需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保障医务人员的劳动安全。
3.医务人员受到工伤或职业病的,有权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和赔偿待遇。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四篇)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单位劳动保障工作,规范劳动管理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单位劳动保障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促进单位和职工共同发展。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员工。
第四条单位劳动保障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劳动保障工作必须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
第六条单位劳动保障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全面执行。
第七条单位劳动保障工作必须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保障意识。
第二章岗位招聘与录用第八条单位必须按照岗位需要,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招聘和录用工作。
第九条单位必须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要求,进行详细的招聘公告,包括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薪资待遇等内容。
第十条单位招聘必须严格审核应聘者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并进行面试和体检等环节。
第十一条单位招聘必须根据应聘者的相关情况,进行公正的评估和筛选,并及时通知被录用或未录用的应聘者。
第十二条单位不得采取违法违规的方式进行招聘和录用工作,包括虚假招聘、提前录用等行为。
第十三条单位应建立员工档案,记录员工的相关信息,提供工作证明和证明材料。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四条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签订,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七条工作职责发生变动或者劳动条件发生变化时,单位和员工应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员工的薪资报酬,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
第十九条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解除。
第二十条单位不得随意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经过员工的同意和签署调岗协议。
第四章工资福利管理第二十一条单位必须依法支付职工的工资,并保证足额发放。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依法设立和履行劳动组织,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制定劳动保障制度,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维护单位的利益,共同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条件和措施,保护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为员工购买劳动保险,确保员工享有劳动保险待遇。
第二章员工用工第八条本单位应当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招聘员工。
第九条员工录用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向员工提供与工作岗位有关的信息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素质。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二条员工工资应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确定工资标准。
第四章劳动时间和休息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劳动时间和休息的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十五条员工工作超时时,应当享受加班费或补休。
第十六条员工休假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
第五章劳动保护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第十九条员工作业中出现事故或职业病时,本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适当补偿。
第六章劳动合同解除和违纪处分第二十条劳动合同解除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员工违反劳动合同和劳动规章制度的,本单位可以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第二十二条员工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
第二十三条员工不满意解决劳动争议的结果,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指医院为了确保医务人员遵守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与医疗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具体内容如下:1. 工作时间:-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早退、迟到或无故缺勤。
- 出勤记录必须准确,迟到、早退、缺勤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适时进行惩罚。
2. 工作表现:- 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 不得敷衍塞责、迟缓不努力或者影响医疗服务质量。
- 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患者和同事之间保持和谐的关系。
3. 制度遵守:-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
- 不得违反医疗伦理,诱导或从事违法或不道德行为。
- 参与科研、教育或其他工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行动。
4. 假期休假:- 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 休假期间必须保持联系,如有紧急情况需随时回岗。
5. 纪律监督:- 医院设立纪律监督部门,负责对医务人员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和管理。
- 如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销职务等。
6. 奖惩制度:- 医院设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与荣誉。
- 违反劳动纪律的医务人员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罚款、降低职级、停职或解雇等。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促使医务人员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同时,也为医院提供了一种法律依据,便于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和管理。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一、工作时间1. 医院员工应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并准时到岗上班。
2. 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的,应按照规定进行扣罚或纪律处分。
3. 若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 请假期间应及时报告自己的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文(4篇)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内部的劳动保障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环境和待遇,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职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是单位劳动保障工作的基本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如有需要可以根据情况适时修订和补充。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并对职工进行宣传、培训,确保职工了解并遵守。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六条所有职工必须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事先双方可以协商签订长期、短期、项目合同等。
第八条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应当与职工进行续约谈判,如无特殊情况,应当继续续约。
第九条在职期间,如有变更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情况,应当及时签订变更合同,双方达成一致。
第十条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离职赔偿。
第三章薪资福利第十一条公司每月向职工支付固定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标准由公司制定并公布。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第十三条公司提供职工岗位津贴、绩效奖金、节日福利等,具体标准由公司制定并公布。
第十四条公司为职工提供工伤保险,如有工伤事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和医疗救治。
第十五条公司为职工提供带薪休假制度,职工每年享受的带薪休假天数由公司制定并公布。
第十六条公司为职工提供员工福利,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具体标准由公司制定并公布。
第四章工时管理第十七条公司采用标准工时制度,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公司制定。
第十八条职工因加班需要,应当与公司签订加班协议,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九条职工在工作期间如需请假,应当事先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请假,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病假或事假工资。
医院员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医院员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1. 引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员工的劳动保障权益,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和员工的和谐发展。
2. 工作时间和休假- 2.1 工作时间:- 2.1.1 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包括午休时间。
- 2.1.2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 2.2 休假:- 2.2.1 员工享有带薪年假,根据工龄和特殊情况确定假期的长度。
- 2.2.2 员工应提前向上级申请休假,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3. 劳动报酬- 3.1 薪资支付:- 3.1.1 员工薪资按照月支付,支付日为每月的15日或月底。
- 3.1.2 员工薪资应准确无误,不能拖欠或随意扣减。
- 3.2 加班津贴:- 3.2.1 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应享受相应的加班津贴。
- 3.2.2 加班津贴的计算方式为:平日加班按工资的1.5倍计算,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工资的2倍计算。
4. 健康保障- 4.1 医疗保险:- 4.1.1 医院为员工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医疗保险,员工个人和医院共同缴纳保险费用。
- 4.1.2 员工在发生意外或生病时,可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 4.2 工伤保险:- 4.2.1 医院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以保障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安全。
- 4.2.2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时,可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
5. 退出机制- 5.1 合同终止:- 5.1.1 员工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 5.1.2 医院可以在合同到期、员工自愿离职或其他法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 5.2 补偿标准:- 5.2.1 合同解除时,员工应享受相应的经济补偿。
- 5.2.2 补偿标准根据工龄和其他相关因素确定。
6. 附则- 6.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6.2 医院保留对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以上为医院员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内容,旨在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并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4篇)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规范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二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假等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书面订立,并签署双方的字样。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应当依法办理,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资待遇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五条确认工资标准时,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假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制度,保证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权益。
第七条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劳动者享有带薪休假权益,具体休假时间和休假制度根据工作年限、岗位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五章劳动保护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必要时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
第六章劳动争议处理第十一条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诸法院。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章制度经用人单位核准后生效。
以上仅为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范本,具体制定时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2)一、总则本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单位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二、工作时间1. 本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制度。
2. 工作时间需要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3. 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应事先经过协商,合理安排加班时间和加班费。
三、工资待遇1. 员工的工资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单位的经济状况确定。
2. 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
3. 如遇工资调整,单位应提前告知员工,并按照调整后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保护1. 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 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3. 如遇安全隐患,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五、社会保险与福利1. 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员工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等情况下,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3. 单位还应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需求,为员工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与处分1. 员工应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单位可依据本单位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2.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几种,可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酌情适用。
3. 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规章制度的员工,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1. 员工对本单位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有异议的,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单位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遇法律变更或废止,按新的法律执行。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1)一、总则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5篇)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为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患者服务,以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一、职工上班或值班应提前____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前准备,全院职工应严格遵守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不旷工等行为。
1、迟到、早退、中途脱岗____分钟扣____元;____分钟--____小时扣____元;超过____小时计旷工半天;超过____小时计旷工一天,以天类推。
2、____月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在医院范围内进行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包括工作、休息时间,视情节作脱岗一次或旷工一天处理。
三、职工着装应规范整洁,不得穿工作服上街、发现一次扣当事人____元。
四、职工为他(她)人开具假诊断书、假检查报告、假医疗证明等医疗文书者,一经查实,责令当事人作书面检查并扣工资____元。
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并负相关法律责任。
五、值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来接班,交班者不得离岗,否则交、接班人员均按脱岗或旷工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其责任。
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或晚来值班,必须提前半天通知科室负责人,待批准后方可休息或晚来(极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按旷工或迟到处理。
六、职工不能私自换班,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其双方责任。
如需换班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换班,并做好书面记录。
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____元。
七、职工应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各尽其责,不能以任何借口冷、硬、顶、推患者,发现一次扣____元。
八、职工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争吵者,不论工作人员是否有理,除承认错误、深刻检查、赔礼道歉外,每次扣____元。
九、职工刁难或打骂患者,除承认错误、深刻检查、赔礼道歉外,扣____元。
十、职工在医院范围内不得大声喧哗,职工之间无事生非,闹无原则纠纷,吵架或骂人者,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不良影响者,当事人扣____元。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优秀3篇)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优秀3篇)规章制度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
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这里是美丽的编辑帮助大家整理的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优秀3篇),欢迎阅读。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
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根据19xx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
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
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争议。
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这不仅仅是我国社会企业管理的特色,而是世界范围内企业管理的一个趋势。
职工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在哪些事项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径参与,我国的相关法律都作了规定。
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工会法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医务人员劳动规章制度
医务人员劳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务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级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各类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遵守医疗工作纪律,做到以患者为中心,服务于患者。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努力提高专业技能,不断学习进步,不断提高自身医疗水平。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六条医务人员应按照工作安排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着装,不得穿着不整洁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服装出现在工作岗位上。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不得擅自摆放物品或乱扔垃圾。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护医疗器械设备,不得私自移动或损坏设备。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医疗制度和规程,不得违规操作或者私自给患者开药。
第三章服务行为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对待患者要热情友好,耐心细致。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尊严,不得歧视或侮辱患者。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保守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积极帮助患者解决问题,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第四章惩罚措施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医院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警告、停职、降职或开除等。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如有遗忘或疏忽造成医疗事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医院的通知和工作安排,遵守医院值班制度,不得私自请假或缺勤。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制定,并经医院管理层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如遇紧急情况或者患者急需救治,应当积极行动,不得推卸责任或拒绝救治。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向全院医务人员公布。
总结:医务人员劳动规章制度是规范医务人员行为的重要依据,要求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员工权益保护制度
医院员工权益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医院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满意度,特订立本《医院员工权益保护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员工,包含临时工、实习生、合同工、全职员工以及兼职员工。
第三条医院员工在享受各项权益的同时,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四条医院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合法有效的用工合同,确保员工的劳动权益和合法权益。
第五条医院将建立健全的招聘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人才招聘,选拔适合的人才,不鄙视任何员工的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国家籍等个人背景。
第六条医院将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职务等级确定合理的薪资待遇,并进行公示,确保薪资待遇的透亮度和公正性。
医院将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制度,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第八条医院将供应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需的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九条医院将订立完善的员工培训计划,为员工供应必需的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条医院将设立岗前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进行系统的培训,确保其快速适应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医院将建立健全的职业发展通道,为员工供应公平的晋升机会,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本领和贡献评定晋升等级,并及时进行晋升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将鼓舞员工连续教育与学习,供应相应的学习资源和学习时间,并依据学习成绩予以相应的嘉奖和晋升机会。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假第十三条医院将依照国家规定合理布置员工的工作时间,严禁超时加班。
第十四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出40小时,超出部分依照法定要求计算加班费进行弥补。
医院将依据员工的工龄和贡献情况,订立合理的休假制度,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
员工可以享受年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调休等各类休假。
第十六条医院将合理布置员工的轮班制度,确保员工的休息时间和休假权益。
单位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通用5篇)
单位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通用5篇)单位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5篇)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职工,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一)明确本单位的劳动制度和规范要求;(二)规范职工的工作行为和职责;(三)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权益的实现;(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共同促进本单位的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应当与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相一致,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化。
第五条职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本单位的利益和形象。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提供培训和教育机会,加强劳动保障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职工有权利向本单位提出劳动保障问题的咨询、投诉和申诉,并享受本单位的法定和约定的劳动保障待遇。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八条职工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九条本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载明双方的基本信息、职务职责、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
第十条本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私自解除劳动合同,如有解除需求,应当提前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本单位同意。
第十二条本单位有权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但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解除程序和义务。
第十三条职工离职时,应当按照本单位的规定进行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保障职工的劳动合同权益,不得擅自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约定的工资标准及时足额支付职工的工资。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确保职工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的记录和计算准确无误。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及时支付职工的加班工资,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高温津贴、夜班津贴等福利待遇。
口腔门诊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口腔门诊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医院口腔门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口腔门诊部门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口腔门诊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共同维护口腔门诊部门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口腔门诊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口腔门诊部门负责人。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五条口腔门诊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周40个小时,具体排班由口腔门诊部门负责人安排。
第六条口腔门诊员工应当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工作需提前请假。
第七条口腔门诊员工加班应当得到医院口腔门诊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并按照规定加班工资标准支付。
第八条口腔门诊员工应当认真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加班或擅自调整工作时间。
第三章薪酬福利第九条口腔门诊员工的薪酬福利由医院口腔门诊部门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并向员工公布。
第十条口腔门诊员工应当如实填写考勤信息,工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第十一条口腔门诊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患病需请假,应当及时向口腔门诊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提供病假证明。
第十二条口腔门诊员工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四章劳动保护第十三条口腔门诊员工应当遵守相关劳动保护法规,做好劳动防护工作,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四条口腔门诊员工在工作中如遇有伤病应当及时报告口腔门诊部门负责人,并按照规定接受治疗。
第十五条口腔门诊员工应当根据工作性质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第十六条口腔门诊员工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劳动卫生,避免发生工伤事故。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口腔门诊员工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口腔门诊部门负责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口腔门诊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口腔门诊部门负责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口腔门诊员工应当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共同致力于口腔门诊部门的发展。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口腔门诊员工应当严格按照执行。
2024年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样本第____条员工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照本规定第____条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但可依据本规定第____条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1)、患有职业病或因工作受伤被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作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员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依法应征入伍,在履行兵役义务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____条单位与员工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以下损失:(1)、单位招聘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若双方有其他约定则依约定办理;(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____条非因单位过错,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了解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____个月)。
员工在造成单位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情况下,不得依据前述两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员工擅自离职,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本规定第____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损失。
第____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年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样本(二)一、工作时间与效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应致力于提升工作效率,并力求在此期间完成分配的任务。
二、加班安排与补偿在生产、工作或紧急事件发生时,公司可合理安排员工进行有偿加班。
被安排加班的员工,除非有特殊情况,应积极配合公司的加班安排。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法规,选择以补休或支付加班费的方式,对加班员工进行补偿。
2024年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六篇)
2024年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关于职工休假、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劳动纪律的管理规定第一章休假与工资福利第一节休假管理第十五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事项,本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节工资福利第十六条本企业职工的基本工资水平,确保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作为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任务后应得的劳动报酬,按月发放。
第十七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加班工资支付的规定执行。
对于在休息日安排加班的职工,企业有权选择安排补休或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第十八条企业实行月薪制,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在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____日内,一次性结清职工应得的全部工资。
第十九条若因职工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职工进行赔偿,并可从其工资中按规定比例扣除相应金额。
第三节社会保险第二十条企业自用工当月起,即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由企业和个人按照法定比例共同承担。
第二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第二十一条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考勤和辞职制度:1. 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
2. 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严禁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需经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3. 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
在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 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自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 职工辞职需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二十二条职工应遵守以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1. 敬业爱岗,勤奋工作,服从企业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医院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医院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一、引言医院作为一家特殊的劳动组织机构,为了保护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并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制定了本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本制度的宗旨是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员工与医院的和谐发展。
二、劳动合同1.入职员工须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等具体事项。
合同具体由人力资源部与员工协商确定,并报纸签。
2.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员工的岗位性质和用工需求确定,合同到期前1个月,医院将提前与员工进行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协商。
3.医院保证对员工隐私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或透露员工的个人资料。
三、薪酬福利1.医院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财务状况制定员工的薪酬标准,并及时发放工资。
2.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薪酬调整的依据。
3.医院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权益。
4.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提供各类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保险、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生日福利等。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保障1.医院将确保员工的劳动环境安全,对相关岗位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措施,并设立应急救援体系。
2.医院将定期进行劳动卫生检查,对员工的职业病防护和健康进行监测,并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药品。
3.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如因工作需要受伤或患病,医院将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4.医院将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制度,保障员工在突发事件和灾害中的人身安全。
五、职业发展与培训1.医院将根据员工的能力和成长需求,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并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和职业指导,帮助员工提升能力。
2.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进行各类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3.医院将定期进行员工的业绩考核和评价,对业绩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
六、职工权益保障1.医院将建立员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员工代表大会,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处理员工的问题和诉求。
医院劳动安全与卫生制度
医院劳动安全与卫生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院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卫生,维护医疗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从事医疗保健、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科研教育等工作的职工。
第三条安全责任制医院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订立和实施医院劳动安全与卫生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相关培训与考核。
第四条风险评估与防备措施医院各单位、科室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针对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备措施,实现防备为主、综合整治、应急管理的目的。
第二章劳动安全第五条个人防护1.医院供应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要求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2.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应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做到保护自身安全。
第六条安全操作1.全部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应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和缺乏安全意识的行为。
2.进行不安全作业时,应实行“双人制”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操作安全。
第七条安全设施1.医院应依照国家相关标准配置必需的安全设施,如紧急停电装置、防火设施、紧急疏散通道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在需要特殊警示的区域或设备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提示职工注意安全。
第八条应急救援1.医院应订立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本领。
2.医院要做好急救设备和药品的储备,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九条职业暴露防护1.医院应依据职业暴露风险的具体情况,订立相应的暴露防护措施,并进行培训。
2.职工进行与传染性疾病、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等相联系的工作时,应按规定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
第三章劳动卫生第十条职业健康检查1.医院应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2.对职工因工致病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工伤或职业病认定待遇。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是指由单位制定、公布并执行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旨在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平稳稳定。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变更等规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 工资制度:规定工资的支付方式、标准、核算方法等,确保员工能按时足额收取工资。
3. 工时制度: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加班与补偿规定,保障员工的休息时间和劳动时间合理平衡。
4. 休假制度:规定员工的带薪休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休假制度,保障员工享受合法的休假权益。
5. 社会保险制度:明确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6. 职业安全保障制度:规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职工的安全权益,确保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和职工的安全作业。
7. 奖惩制度:明确员工的奖励和惩罚机制,规定奖金、绩效考核、违纪处分等制度,保证公平公正。
8. 职工教育培训制度:规定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实施方法和内容,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增强其职业竞争力。
以上是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不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还可能会有其他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维护单位与员工之间的良好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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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一: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是在.....市民政局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
法人代表:.......;业务活动地址:开办资金:.......万元整;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市...局。
第3条........下设: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3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4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5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医院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6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医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医院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医院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院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医院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院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1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医院下列损失:(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
知悉医院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医院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医院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单位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2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42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第29条单位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1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1)休息日:星期日;(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2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医院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第33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盐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4条单位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5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6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7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医院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8条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医院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9条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0条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