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增值税复习资料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复习指南(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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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纲分析考点精讲4.1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考点一】税收与税法法律关系(★)(一)税收的概念、作用、特征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税收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稳定经济和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1.主体(1)征税主体: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①税务局税务局主要负责下列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环境保护税;出口产品退税(增值税、消费税)。
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也由税务机关负责。
②海关海关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关税;船舶吨税;委托代征的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2)纳税主体(我国属地兼属人原则)①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在中国境内有所得来源的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等。
2.客体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
3.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即为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真题演练】【例题1】2016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6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甲公司以2015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主管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主管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
上述事件中涉及的机关和企业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17年真题]A.乙税务师事务所B.甲公司C.丙公司D.主管税务机关【答案】BCD【解析】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分章节讲义及例题 第29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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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全部上缴)(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1)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链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a.委托代销①收到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
②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物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当天。
b.其他货物视同销售的情况货物移送当天(2)销售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双公例外)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的,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链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劳务、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混合销售(1)概念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2)具体情形(按主业交税)①从事货物生产、批发货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②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3)特殊情况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资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
2016年经济法基础复习资料(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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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8)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2)掌握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规则:看主体的主营业务(能够熟练判断哪些主体的混合销售交增值税,哪些主体的混合销售交营业税)
3)掌握特殊的混合销售的税收处理: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1)销售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
3)进口货物
4)视同销售货物
5)主营业务是增值税业务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业务
6)兼营业务中的增值税业务
7)法律特别规定的业务
2.掌握视同销售行为的范围: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跨县市的移送货物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9.纳税人存在规定情形(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不得抵扣进项税,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10.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其他处理:1.已经抵扣进项税的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的,(需要进项税转出)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行税额的,按当期外购项目的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5.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的情形(销售型,进项较难确定)
增值税知识点2016年最新归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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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知识点2016年最新归纳(一)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一)关于增值额--理论增值额增值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V+M。
(二)法定增值额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
法定增值额不一定等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各国在扣除范围上,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法不同。
二、增值税的类型(三种)区分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1.生产型增值税(我国1994-1-1至2008-12-31)2.收入型增值税3.消费型增值税(我国从2009-1-1日起执行)三、增值税的性质及原理(一)增值税的性质1.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2.税负具有转嫁性3.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二)增值税的计税原理1.按全部销售额计税,但只对其中的新增价值征税2.实行税款抵扣制3.税款随货物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四、增值税的特点及优点(一)增值税的特点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二)增值税的优点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2.既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3.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4.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避免发生偷税五、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一)1984年10月:试行(二)1994年1月1日:全面推行(限于销售及进口货物、劳务)(三)2012年1月1日:营改增试点附:营业税相关知识(教材P205-212)一、税目、税率的基本规定:2016-5-1全面营改增之前:税目(7个行业)税率建筑业、文化体育业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5%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娱乐业5—20%二、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基本规定(一)全额计税: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服务费、基金等)。
2016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资料【绝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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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论 表一、法律关系主体(双)自然人 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 机构、组织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国家内容 权利义务 积极、消极客体物 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 非物质财富 知识产品、道德产品行为人身表二、法律事实分类 内容 标准事件 绝对事件(自然现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相对事件(社会现象)行为 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违法行为(等)表三、法的形式形式 制定机关 注意要点宪 法 全国人大 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 律 全国人大——基本法律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效力排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 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划分标准 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 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 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 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 公法和私法 【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适用范围 适用 “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能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原则 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仲裁协议 形式 必须书面!效力(1)独立存在不受合同影响(2)对效力有争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3)双方签订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仲裁裁决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以和解亦可以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注意】区分仲裁庭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和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处理措施表六、民事诉讼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审判制度 (1)两审终审制;(2)合议制;(3)执行回避制度;(4)开庭并公开诉讼管辖级别管辖 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普通管辖 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特殊管辖 (1)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可以协议: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2)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3)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4)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5)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注意】以上诉讼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 (1)不动产纠纷;⑵港口作业纠纷;⑶继承遗产纠纷共同管辖 “立案在先”原则(原告先后向有管辖权的多地法院起诉)诉讼时效普通 2年 特别 1年:“身体”“质量”“租金”“寄存” 最长 20年【注意】普通及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权利被侵害”之日 中止 (暂停) “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 中断 (复位)“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判决生效一审 “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生效二审 “送达”之日起生效执行 常识理解9种强制执行措施 表七、行政复议 复议范围复议事项(1)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2)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包括规章)可以“一并”提出“附带审查” 排除事项 (1)行政处分(内部行为不可议)(2)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未行使行政权)(3)抽象行政行为复议程序申请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复议机关 一个婆婆 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政府(非省级) 俩婆婆 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如地税)本级复议省级政府、国务院各部门【链接】税务行政复议: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注意1】不得收费【注意2】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特殊情形) 复议决定 (1)采用书面审查(不开庭)(2)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3)决定种类包括维持;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复议决定书 “送达”生效强制执行决定维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或法院决定变更:复议机关或法院 表八、行政诉讼诉讼范围受理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受理(1)国家行为;⑵抽象行政行为;⑶内部行为;⑷行政机关作出的终局裁决【注意】行政机关的终局裁决、仲裁一裁终局原则与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不同(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依然可以起诉)诉讼管辖 级别管辖 一般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地域管辖一般情况“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在复议机关所在地特殊情况“限制人身自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因“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诉讼程序 开庭、公开、合议庭、执行回避制度,“不适用调解”(赔偿诉讼除外)表九、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 主刑种类 期限 数罪并罚 管制 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最高3年 拘役 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最高1年有期 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 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无期死刑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表一、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主体劳动者 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除外)用人单位 无执照亦无委托书不得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扣押证件和收取财物建立关系 “用工之日”(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及何时签订)签订合同 形式 书面(例外:非全日制用工) 订立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不签的后果一个月内如是劳动者原因:“终止关系”“支付报酬”“无补偿”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则单位违规:“支付双倍工资”“补签合同”,此情形下劳动者不签可终止关系并要求补偿满一年则单位严重违规:“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立即补订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新增)可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补偿、报酬结算周期不得超过15日合同效力生效 协商一致、签字盖章、依法订立即生效(诺成)无效 前提 已经成立法定情形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后果 自始无效;(劳动者付出劳动可要求报酬,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 表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无固定期限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带薪年休假 【注意】看累计工作年限(1年起步,10年分界) 满1年不满10年 5天 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不享受带薪事假累计20天以上;享受寒暑假超过年休假天数均不享受满10年不满20年 10天 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享受满20年 15天 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不享受【注意】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换工作不影响享受假期 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部分人放假节日 有工资无加班费 平时加班 150% 周末加班 200%法定休假日加班 300%不支付加班费的罚则 先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仍不支付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特别注意】计算加班费时需扣除正常工资(2013年新变化) 扣工资 “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表三、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不得约定 【注意1】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注意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约定工资的80%”;“最低工资标准”不满3个月3个月以上,不满1年不得超过1个月 1年以上,不满3年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 不得超过6个月 无固定期限服务期单位出钱培训且有凭证服务期长合同顺延违约赔偿以培训费为限并计算已履行服务期比例 劳动者原因解除合同照赔 单位原因解除合同不赔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 可以约定,但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无效在签订时“必须有补偿条款”否则就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该协议当然无效失效在条款有效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再支付补偿金,或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补偿金,“经劳动者催要后仍不支付”表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法定解除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谁也没错试用期3天,非试用期30天随时通知解除 单位错误在先,但不严重(补偿)无需通知即可解除 单位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甚至威胁生命(补偿)单位提前通知解除 谁也没错提前30天“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补偿) 随时通知解除 “试用期”或劳动者有过错经济性裁员 单位经济原因(补偿)终止 合同期满、退休或享受养老待遇、一方驾鹤西游排除事项 常识高危职业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在医学观察期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孕、产、哺乳期记忆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偿金法定情形【注意】无论合同解除还是终止,只要不是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无过错且非主动提出离职就应当给予补偿,这是单位的社会责任!年限 看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算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基数 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特别注意】只有劳动者月工资>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情况下才受到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的限制法律后果 (1)双方劳动关系消灭(2)单位应出具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转档 (3)合同归档,至少保存“2年”备查表五、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2013新增)集体合同 订立主体 工会(上级工会指导下的劳动者)与企业生效要件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报劳动行政部门,自其“收到”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争议解决 由“工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劳务派遣 派遣(用人、输出)单位(1)与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2)劳动者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3)将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劳动者,不得克扣报酬用工(输入)单位(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有权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注意1】劳务派遣三性原则:“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注意2】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均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表六、劳动仲裁基本规定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非一裁终局)劳动仲裁不收费参加人 当事人 (1)劳务派遣(2)承包(3)单位驾鹤西游⑷集体合同当事人代表劳动者一方 “10人以上”推举“3至5名”代表代理人 无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为其指定第三人 有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管辖两地申请 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注意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但有地域管辖问题 【注意2】两地申请指争议双方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两地申请,区分立案在先原则申请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方式 书面、口头均可(与经济仲裁区分)开庭 开庭并“公开”、执行仲裁庭制、适用回避制度、可以和解与调解裁决 终局裁决 涉及钱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合同必备条款争议【注意】终局裁决非一裁终局原则,对终局裁决不服依然可以提起诉讼(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只是生效时间不同) 生效终局裁决:作出之日起非终局裁决: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表七、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订立合同 不订立合同、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超过规定、扣押证件、收取财物 履行合同 单位不按期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 “加”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解除或终止合同合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但不履行支付补偿金义务,经催告逾期仍不履行“加”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依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就不再支付补偿金)表【区分】“合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但不支付补偿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表八、基本养老保险(2013新增)类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包括:所有类型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组成 单位缴费部分 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 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也不计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补贴部分 缴费单位缴费 20% 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个人缴费 8%享受条件年龄条件 一般情况 男60 女职工50 女干部55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 男 55 女 45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男 50 女 45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5年九、基本医疗保险(2013新增) 类型 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费 6% 单位缴费的30%转入个人账户【注意】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计算 个人缴费 2%享受条件 定点、定围(急诊、抢救除外)支付标准 支付区间 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10%(起付线)~年平均工资6倍(封顶线)支付比例 90%【注意】自付费部分由三块组成:(1)起付线以下的部分(2)区间内自己负担的比例部分(3)封顶线以上的部分不支付的医疗费用(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由第三人负担的; (3)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期 【记忆口诀】躲得过初一躲不过“15”;不管三七“21”先看累计工作年限(10年分界),再看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分界)累计计算期累计工作年限不满10年医疗期×2累计工作年限10年以上医疗期+6【友情提示】一定看清题目问法!医疗期待遇(1)工资标准最低为“当地最低工资的80%” (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3)医疗期内合同期满,合同必须延续至医疗期满 (4)医疗期满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表十、工伤保险(2013新增) 缴费 由“单位”缴纳(同生育保险)工伤认定应当认定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注意】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 视同工伤与工作有间接因果关系 【注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此疾病非工作造成)不认定 自找停工留薪期待遇(1)工资待遇“不变”(2)护理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3)期间“12+12”(4)评定伤残等级后,转为享受伤残待遇(5)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注意】与医疗期待遇进行区分劳动合同的解1~4级不得解除;5、6级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7~10级合同期满或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除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表十一、失业保险(2013新增)缴费 单位:2% 个人:1%享受条件已缴保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必须同时满足)领取 缴费年限:1年起5年分 领取期限:12、18、24个月(没有15和21) 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险金≤最低工资标准停止领取 就业、当兵、移民、退休、无求职需求表十二、生育保险(2013新增)缴费 由“单位缴纳”比例不超过1%;(工伤保险也仅由单位缴纳)待遇 职工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 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无生育津贴)生育津贴 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发(非本人平均工资)【注意】生产、流产均可享受 表十三、违法责任(2013新增)用人单位 不登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处应缴社会保险费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主管及责任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不缴费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不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骗保(1)责令退回(2)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表一、支付结算的办理要求分类 三票一卡 结算方式出票日期 (1)“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小写无效,银行不受理(2)日期的中文大写方法:汉语规律,数字构成,防止涂改签章 (1)单位、银行:单位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名章 (2)个人:本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更改 “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但要在更改处“签章”证明伪造与变造 “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表二、银行结算账户开立 核准制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验资、增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生效日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2016初级会计师考试考点试题:经济法基础_增值税核算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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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初级会计师考试考点试题:经济法基础_增值税核算含答案增值税核算单项选择题某体育用品公司进口一批高尔夫球具,海关应征进口关税15万元(关税税率为30%),则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
(消费税税率为10%)A、13B、12.28C、11.28D、40.08【参考答案】B【解析】关税完税价格=15÷30%=50(万元),进口增值税=(50+15)÷(1-10%)×17%=12.28(万元)。
委托收款单项选择题甲公司委托银行向乙公司收款,乙公司于8月1日收到银行的委托收款通知,如乙公司在一定期限未作答复,则视同乙公司同意付款,该期限是()。
A、乙公司接到通知的次日起2日内B、乙公司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C、乙公司接到通知的次日起4日内D、乙公司接到通知的次日起5日内【参考答案】B【解析】以单位为付款人的,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混合销售的规定单项选择题根据现行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当一并征收营业税的是()。
A、贸易公司销售货物同时负责安装B、百货商店销售商品同时负责运输C、建筑公司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并实行分别核算D、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酒水【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混合销售的规定。
选项A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征收增值税;选项B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征收增值税;选项C 属于营业税的特殊混合销售行为,分别征税。
资产的核算多项选择题委托收款时必须记载事项有()。
A、付款人名称B、付款金额C、收款人名称D、收款人签章【参考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委托收款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签发托收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托收”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
提示承兑期限单项选择题甲公司于2012年7月5日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乙公司应于规定的时间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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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一)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对境内的理解(1) 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2) 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特定的纳税人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一般纳税人认定双标准:(1)质量标准:会计核算健全;(2)数量标准:年销售额达标。
一般纳税人(必须认定)(1)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在50 万元以上的生产性纳税人;
(2)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在80 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1)不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标准的企业;(2)个人(除个体。
[全]初级会计备考《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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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备考《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详解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变化主要是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以及部分说辞的完善。
新增:①既用于不允许抵扣项目又用于抵扣项目,进项税额允许全额抵扣;②固定业户到外县销售货物的纳税地点。
删除:①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②纳税人放弃减税的规定。
调整:①税收管理体制与现行税种;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分类;③增值税税率17%改为16%,11%改为10%;④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
知识点:税收法律制度概述一、税收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与税法1. 税收的概念——经济的角度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税收的特征(税收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2. 税法——法律的角度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税收法律关系【案例】2018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0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
甲公司以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主管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
主管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
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
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主管税务机关、甲公司和丙公司。
【判断题】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二、税法要素在税收法律里,既包括实体法(比如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等),也包括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等)。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共计10项)——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和法律责任。
1. 纳税义务人2.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对什么征税,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是纳税的客体。
初级会计经济法讲义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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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54年法国率先实行,截至2011年3月,全世界有171个国家实行了增值税。
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标准 生产型:50万元以下
【大纲要求】了解
分类
特殊情况 ①个人(非个体户)
计税规定 简易征税 不得使用增值税 专用发票(可以 到税务机关代开) 执行税款抵扣制
小规模 非生产型:80万元以下 ②非企业性单位
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价外费用不包括: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销售额的 2.代为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3.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
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1)销售货物或进口的货物: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的有形动产 一般 (2)提供加工劳务: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制造货物并收取 加工费(委托加工) (3)修理修配劳务:受托对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规定 单位或个体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 内;修动产(修缮房屋是 建筑业) (4)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营改增,应税服务)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代销的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的受托方)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 视同 售的。【理解要点】税收公平原则;纳税链条的完整;内外有别。 (4)自产、委托加工:集体福利或个人、投、分、送(自产不分内外) 销售 (5)外购:投、分、送 (外购用于外部)
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 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初级会计经济法复习增值税习题
![初级会计经济法复习增值税习题](https://img.taocdn.com/s3/m/d716d627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34.png)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一)第一单元增值税法律制度一、单选题【例题1·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得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得下列行为中,不应视同销售得就是()。
A、将购进得货物用于本单位得办公楼建设B、将自产得货物捐赠给贫困地区得儿童C、将委托加工收回得货物用于个人消费D、将自产得货物分配给投资者【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
根据规定,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得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投资、分配、无偿赠送一定视同销售.如果将“外购"得货物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均不作增值税视同销售处理;如果将外购得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得,均视同销售;因此选A 不属于增值税得视同销售。
【例题2·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得规定。
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得就是()。
A、电信部门提供电信服务得同时销售通讯产品B、娱乐企业提供服务得同时销售酒水C、银行既提供金融服务又销售金银得D、商场销售外购空调得同时一并负责安装【答案】Dﻫ【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
选项A:电信部门提供电信服务得同时销售通讯产品,都就是缴纳增值税,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选项B:属于营业税得混合销售行为;选项C:银行既提供金融服务得同时又销售金银得,属于兼营销售行为;选项D:商场销售外购空调得同时一并负责安装,属于增值税得混合销售行为。
【例题3·单选题】某旧机动车交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销售旧机动车60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83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得规定,该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9、66 B、9、38C、18、58 D、20、18【答案】B【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483÷(1+3%)×2%=9、38(万元)。
2016年初级会计师考前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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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社考前讲座笔记经济法基础:1.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销项,价外费用包装物押金、租金,含税与不含税转换零售价含增值税,二手设备)(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税率,正常损失不进转非正常损失-进转管理不善进转)2.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组价复合换抵投-最高计税价格)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6项限额扣除,9项不得扣除)4.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11个税目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财产转让自行申报)5.票据承兑期,提示付款期,票据权利时效,票据四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条件签章“不得转让”--有效6.劳动合同约定条款(试用期竞业限制赔偿金)必备条款(带薪休假加班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7.营业税全额or差额初级会计实务1.股票(股权)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4个)购入(交易费用),持有期间(市价涨跌110),减值(011),出售(差额投资收益,损益科目转投资收益)2.债券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明细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购入(交易费用),持有期间(市价涨跌110),减值(011),出售(差额投资收益,损益科目转投资收益)3.房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公允价值模式[不折旧、不摊销、不减值])购入(交易费用),持有期间(市价涨跌01),减值(10),出售(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其他业务成本)成本转公允,固定资产转公允4.库存股回购与注销5.收入与应收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完工百分比法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6.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分配(约当产量比例法)祝考证成功!。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应纳税额(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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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应纳税额(07.09)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中华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祝您梦想成真!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1)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增、消、营合并):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④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⑤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记忆提示】收税得讲理,交易中合理的代收款项,确实不是企业的收入,则不作为价外费用。
【注意】在考试中一旦判定该项收入为价外费用,则该价外费用为含税销售额需进行价税分离。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必须掌握)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或(1+13%)【注意】题目出现以下说法则给出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①含税销售额;②零售;③价外费用;④普通发票。
(3)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经济法基础增值税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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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增值税知识点汇总一、知识概述增值税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增值税嘛,简单说就是对商品或者服务在流转过程中增值的部分征税。
比如说,你进了一批货价格是80元,然后你加工包装后卖出去100元,这多出来的20元就得交增值税(当然实际计算比这个复杂点)。
②重要程度:在经济法基础里,增值税非常重要,它是税收里的大头。
很多企业的交税都和它有关,理解了增值税对于理解整个国家的税收体系很关键。
③前置知识:得先明白基本的商品买卖概念,还有什么是流转(东西从一个人手里到另一个人手里)这些基本功。
例如,你要知道零售商从批发商那进货再卖给消费者就算流转。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中,企业要根据这个来计算自己该交多少税。
政府也靠增值税来筹集财政收入,用于修路、建学校之类的。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经济法基础里,增值税和其他税种一起构成税收知识板块,就像拼图里的一块,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都是其中一部分。
②关联知识:和消费税有关联,有的商品既要交增值税又要交消费税。
像高档化妆品,生产销售环节既产生增值额要交增值税,也是消费税的征税对象。
- 掌握难度:增值税的计算比较复杂,特别是涉及到不同的税率、多种销售方式的时候。
- 关键点:要牢记不同类型商品、服务的税率,还有像折扣、以旧换新这些销售情况的处理。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非常重要,几乎是必考的。
- 考查方式:有时候给个实际的企业交易场景让算增值税,有时候考查对增值税特定政策的理解。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准确含义: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比如说,A厂把铁治炼成钢然后卖给B厂,B 厂把钢加工成汽车零件再卖给C厂,在这个过程中每个环节产生的增值部分就是增值税要征收的对象。
②特征分析:- 主要特点和性质:多环节征收,每个流转环节只要有增值就可能要交税。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分章节讲义及例题 第32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5)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分章节讲义及例题 第32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5)](https://img.taocdn.com/s3/m/5d83fd5fcfc789eb172dc8fc.png)
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例题1·不定项】(2016年改)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0元;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500元;支付包装设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00元;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元。
1.下列甲食品厂当月发生的进项税额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购进办公设备的进项税额8500元B.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的进项税额2600元C.购进生产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26000元D.支付包装设计费的进项税额1200元【答案】ACD【解析】选项B: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提示】此处数字678000老师只是念错,不影响计算。
(2)销售袋装食品取得含税价款678000元,另收取合同违约金56500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饮料,含税总价款113000元,合同约定分3个月收取货款,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5200元。
2.甲食品厂当月销售袋装食品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A.678000÷(1+13%)×13%=78000(元)B.(678000+56500)×13%=95485(元)C.(678000+56500)÷(1+13%)×13%=84500(元)D.[678000+56500÷(1+13%)]×13%=94640(元)【提示】此处计算为[678000+56500÷(1+13%)]×13%=94640(元)不是88790。
【答案】C【解析】销售货物收取的合同违约金56500元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税。
3.甲食品厂当月销售饮料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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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导读:在寻求真理的长河中,唯有学习,不断地学习,勤奋地学习,有创造性地学习,才能越重山跨峻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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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考情分析】考频:☆【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内容【高频考点】: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一)税率1.基本税率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适用范围为:(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2.低税率增值税的'低税率为13%。
适用范围为:(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农产品;(6)音像制品;(7)电子出版物;(8)二甲醚;(9)食用盐。
3.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二)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在特殊情况下,也按简易办法分别依照3%、4%和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人【考情分析】考频:☆【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内容【高频考点】: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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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增值税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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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增值税复习资料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及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
销售及进口货物指有形动产,且是有偿交易,即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象为有形动产,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提供应税服务包括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和航空运输的湿租属于水路运输服务和航空运输服务,而干租和光租属于有形动产租赁税目。
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不动产租赁暂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但不是运输服务。
视同销售包括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以及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对内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对外属于投资分。
4.购进货物:对内使用不算销售,对外算销售。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哪些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选项A、C、D。
选项B不属于视同销售。
混合销售与兼营是指一种同时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包括将货物和劳务一起销售,而兼营则是指同时从事多种业务。
不同的行为需要缴纳不同的税款。
例如,销售空调的同时提供安装劳务和娱乐场所销售烟、酒、饮料属于混合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商场经营美食城则属于兼营,需要分别核算并缴纳税款。
判断混合销售的关键是“同时”,而判断兼营的关键是“并”。
例如,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酒水属于混合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花店销售鲜花,并承接婚庆服务业务则属于兼营,需要分别核算并缴纳税款。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哪些销售行为属于兼营行为?选项C、D。
选项A属于混合销售,选项B没有提到同时从事多种业务的情况。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分章节讲义及例题 第30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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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2·多选题】(2018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的下列货物中,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有()。
A.自来水厂销售自产的自来水B.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站生产的电力C.食品厂销售的食用植物油D.煤气公司销售的煤气【答案】AB【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例题3·多选题】(2017年)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应税行为中,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的有()。
A.电影放映服务B.文化体育服务C.收派服务D.公交客运服务【答案】ABCD【解析】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税法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行为主要有:(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2)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采取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计算公式如下: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1)销售额概念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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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知识点、征税范围(★★★)征收范围:在我国境内“销售及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
(一)销售及进口货物1.货物:指“有形动产”2.有偿: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注意1】加工、修理的对象为有形动产。
【注意2】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三)提供应税服务1.交通运输业(11%)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注意】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租用船+船员)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税率11%);航空运输的“湿租”(飞机+空姐)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远洋运输的“光租”(光租船)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干租飞机)业务属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税目(税率17%)【理解】实质重于形式:程租、期租、湿租是连人带交通工具一起租,实质是提供运输服务;干租、光租是只租交通工具不带人,实质是租赁。
2.邮政业【注意】暂不包括“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3.电信业(1)基础电信服务:通话;出租带宽等(2)增值电信服务:短信;互联网接入;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等4.部分现代服务业(生产性)物业服务餐饮服务..生活性服务属于营业税范围“有形动产”租赁【注意】“不动产租赁”暂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注意:(不是运输服务)【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是()。
A.物业服务B.加工服务C.餐饮服务D.金融服务『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选项B,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选项ACD,均缴纳营业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属于营改增服务的是()。
A.家政服务B.铁路运输C.房屋租赁D.房屋销售『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改增的范围。
选项B,铁路运输服务,属于营改增的范畴。
(四)视同销售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2.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3.自产或者委托加工货物对内: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对外:投资分配赠送均视同销售4.购进货物:对内使用不视同销售对外视同销售【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A.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B.将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C.将自产货物无偿赠送他人D.将外购货物分配给股东『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视同销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不包括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判断混合销售的关键是“同时”;判断兼营的关键是“并”。
(适用讲究人出的规矩题)【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当一并征收营业税的是()。
A.贸易公司销售空调同时负责安装B.百货商场销售商品并提供餐饮服务C.建筑公司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并实行分别核算D.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酒水『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混合销售的规定。
选项A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选项B,属于兼营,应分别纳税;选项C属于增值税的特殊混合销售行为,分别征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销售行为中,属于兼营行为的有()。
A.建筑安装公司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B.旅游公司在提供组团旅游服务的同时销售纪念品C.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从事装修、装饰业务D.花店销售鲜花,并承接婚庆服务业务『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兼营行为。
选项A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选项B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选项CD属于兼营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混合销售与兼营的税务处理说法中,正确的有()。
A.某建筑公司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建材,未分别核算,则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征营业税的营业额及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B.某化妆品店主营化妆品的销售,并承接演出化妆业务,但未分别核算,则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征营业税的营业额及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C.某展览馆主营文化展览业务,并提供场地租赁服务,但未分别核算,则其全部营业额均应按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D.某文化演出公司主营国内演出业务,8月承接一项境外演出劳务,但未单独核算,则境外演出劳务所取得的营业额不享受减免税的优惠政策『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混合销售与兼营。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业务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A.银行销售金银业务B.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C.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D.纳税人从事商品期货和贵重金属期货业务『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例题·判断题】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增值税。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知识点、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以上以下包含本数)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知识点、税率与征收率(★)除企业所得税率外其他税率题目一般会给出(一)税率 1.一般17%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2.“13%”——设置低税率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消费,或者说是保证消费者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
【总结】低税率四大类:基本温饱、精神文明、农业生产、生活用能源。
【注意1】低税率中的农产品是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农产品。
(非小规模)【注意2】执行低税率粮食及农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包括面粉),不包括再加工的产品,如淀粉、方便面、速冻水饺。
【注意3】“粮食、食用盐、居民用煤炭制品、农机”易成为命题点。
3.“11%”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基础电信服务。
4.“6%”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5.“0 ”纳税人“出口”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货物【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的下列产品中,适用13%的税率的是()。
A.农机配件B.自来水C.淀粉D.煤炭『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AC适用17%税率,D不一定适用13%税率,所以不选。
(二)征收率一般“3%”(一般针对小规模)2.减按“2%”【例题·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二手车交易,2015年2月取得含税销售额206万元;除上述收入外,该企业当月又将本企业于2007年6月购入自用的一辆货车和2010年10月购入自用的一辆货车分别以10.3万元和35.1万元的价格出售,则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为()万元。
A.9.19B.9.3C.11.3D.11.4『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6÷(1+3%)×2%=4万元;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10.3÷(1+3%)×2%=0.2万元;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35.1÷(1+17%)×17%=5.1万元;应纳税额=4+0.2+5.1=9.3万元。
知识点、应纳税额计算(★★★)【初级阶段只要求掌握基本计算】(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注意: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增、消、营合并):销项税额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必须掌握)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或(1+13%)含税销售额:①含税销售额;②零售;③价外费用;④普通发票。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 0000元,同时向对方收取包装费100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公司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14675B.17000C.17145D.17170『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
甲公司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17%+1000÷(1+17%)×17%=17145元。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的有()。
A.向购买者收取的包装物租金B.向购买者收取的销项税额C.因销售货物向购买者收取的手续费D.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应税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包装物租金,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包括在销售额内。
(3)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以上都没有就用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包含消费税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将一批新研制的产品赠送给老顾客使用,甲公司并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其他公司也无同类货物,已知该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10万元,甲公司的成本利润率为10%,则甲公司本月视同销售的增值税销项税为()元。
A.17000B.18500C.18700D.18888『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销项税的计算。
甲公司本月视同销售的增值税销项税=100000×(1+10%)×17%=18700元。
(4)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①包装物押金【注意1】逾期时指按照合同约定逾期或者1年以上;此外还包括购买方明确表示不再退回包装物。
【注意2】与包装物租金进行区分,租金属于价外费用,押金不一定属于价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