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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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新加坡位于马来半岛南端、航运要道马六甲海峡的出口,总面积626.4平方公里,城市面积占绝大部分,因此人称“城市国家”。新加坡经济发达,新加坡国内生产总值GDP3700.645亿新加坡元,人均GDP为54776美元。新加坡除了经济上的成就为世人瞩目外,其社会保障体系也颇有特色,该国实施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不具备再分配功能的养老金计划模式。建立这一制度的初衷是为解决非公务员养老金问题而设立的,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雇员储蓄自保、雇主协保、政府管理相结合的制度。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公积金的用途已扩大到住房、交通、保健、投资和教育等多方面,今天,公积金制度已发展成新加坡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半个世纪以来的发展证明,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成功的典范,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它不仅使新加坡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了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者有其屋”的三大难题,而且又促进了新加坡经济的快速增长。研究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促进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中央公积金制度的构成
1.1 中央公积金的积累方式。中央公积金的来源主要由企业和个人两方承担, 而政府只给与让利、让税的优惠。根据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条例规定, 55岁以下的会员拥有的个人账户分为普通账户(公积金的7
2.5%)、保健储蓄账户( 公积金的17.5%) 和特别账户(公积金的10%)。年满55 岁后, 会员帐户分为退休账户和保健储蓄账户。在新加坡, 每个就业者无论其受雇单位的性质, 都在公积金拥有户口, 每月要向公积金缴交一定比例的个人工资。它规定凡是年龄在55 岁以下的雇员, 其公积金的征缴率为日工资的40%, 55~59 岁的征缴率为25%, 60~64 岁征缴率为日工资的15%,65 岁以上征缴率为10%。雇主和雇员双方各承担一半, 并由雇主一并存入公积金帐户。
1.2 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发放。中央公积金的普通账户可用于住房、保险、获准情况下的投资和教育支出; 保健储蓄账户用于支付政府批准的医药开支的50%; 特殊账户中则用于养老和紧急支出。会员年满55 岁时, 普通账户和特别账户向退休账户转换, 此时的个人账户就由两个账户组成, 即退休账户和保健储蓄账户。为了避免公积金账户为支付住房、医疗等其他项目而影响养老金的积累, 政府规定会员达55 岁后必须在其退休账户中保留一笔最低存款额, 以供退休生活之需,即最低存款额计划。如果达不到最低存款额的要求, 也可以由子女或配偶选择以现金或公积金储蓄转移来填补。在会员年龄达到55 岁和在退休账户达到最低存款额这两个要求后, 可一次性地提取其公积金。也可在下列情况下提取其公积金: 永久离开新加坡, 终身残废或神志不清。若会员死亡, 其公积金也可以作为遗产由指定受益人申请提取。
1.3 中央公积金的管理。中央公积金制度的运营根据《中央公积金法令》, 中央公积金由中央公积金局统一管理, 由劳工部进行监督, 具体投资运营则是由新加坡货币管理局(MAS) 和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GSIC)负责, 其中, 新加坡货币管理局负责对国债和银行存款的投资管理; 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负责把积累的基金投资于国内的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也把大量资金投资于外国资产, 成为新加坡庞大的外汇储备的一个重要来源。另外, 如果公积金计划会员个人希望获得更高的回报率, 可通过法定的托管人(中央公积金局指定的银行) 在政府规定的投资工具内自行投资。其具体组织管理模式采用英美式的纵向模式。
中央公积金局设立理事会, 理事会领导包括政府代表、雇主代表和雇员代表,还有教授、专家等所谓的“中性人士”组成的代表, 理事会下设主席1 人, 在理事会领导下设具体管理机构,设总经理 1 人,直接管理副总经理和内务审计部, 副总经理之下设立五部一处,即雇主
服务部、成员服务部、计算机服务部、团体服务部、财政部和人事处。中央公积金局通过该管理机构对公积金进行管理。尽管中央公积金局在财务上和行政上拥有自主权, 但总统有权审核中央公积金局的账目。
二、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主要保障功能及作用
(一)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主要保障功能及作用
1.养老保障功能。中央公积金最主要的功能是养老,新加坡实现了养老保险的社会化。据1984年的资料,新加坡的养老保险就已经覆盖了97. 3%的劳动者,基本上做到了老有所养;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十分丰厚。除了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和永久离开新加坡、马来西亚两种人可以提前支取公积金外,其他所有人凡年满55岁的会员,可在保留33800新元作为基本储蓄后,可用个人普遍户头和特别户头的余额向人寿保险购买年金,或存入经公积金局推荐的银行,或继续存在公积金局,中央公积金局用积累的养老保险基金鼓励人们投资或购买国家债券。
2.医疗保障功能。中央公积金中的保健储蓄账户存款限额为19 000元,超过这个限额就会自动转入普通账户内。这个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个人或家人的住院费用,包括:病房费、医生费、外科手术费、各种治疗检查费等。但这些只能满足新加坡人的基本医疗费用支出,因此在1990年和1994年又分别开始实行了健保双全计划和增值健保双全计划。凡是75岁以内的公积金会员,都可根据年龄不同通过保健储蓄账户支付保费而参加这两种保险,这样就可获得不同住院医疗的待遇,以满足治疗大病的需要,如果住院费用超过医疗储蓄账户存款,不足部分用现金支付。为了保证退休者有一定的资金支付医疗费用,新加坡政府规定雇员在55岁退休时,其医疗储蓄账户中必须保留14 000新币的存款。
3.购买住房功能。中央公积金的一大创新就是购买住房计划。新加坡政府在20世纪60年代就提出了“居者有其屋”的口号,住房问题的解决不是通过财政拨款,而是通过利用积累的养老保险基金。政府通过发行债券向中央公积金筹措建屋资金,在短时间内建设起一大批廉价公屋。之后,由于养老金运营情况良好,基金年年收大于支,所以政府又规定可以让每个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雇员提前支取“个人养老账户”的部分资金,一次或贷款购买公屋和私人住宅产业,并包括支付由建屋发展局组织的住房翻新计划。如今新加坡92%的居民搬进了政府兴建的公共住宅,并拥有私人产权。
4.教育保障功能。新加坡已普及中小学免费教育,大学收费也不高。中央公积金会员可将普通户头的资金“借”给子女,付其接受高等教育所需费用,子女学成就业后,需归还所“借”资金。
5.购买或投资非住宅产业。如购买商店、办公室、工厂等;购买信托股票、债券股票和用于信托基金等;还可用于购买巴士服务公司的股票,不仅可分红利,还可享受特价乘车证。
(二)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
1.公积金制度是新加坡政府一些重大经济政策的补充,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新加坡经济迅速发展,工资不断提高,通过公积金缴费率把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积累基金,从而有效地控制了通货膨胀;而在经济建设不景气时,又通过降低雇主的缴费率,使经济很快得以恢复。公积金制度是调整社会消费和积累比例的有效手段,能够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是政府一些重大经济政策的补充。
2.雄厚的经济实力为社会保障制度奠定了基础。中央公积金计划在动员新加坡居民储蓄方面是非常成功的。新加坡居民通过购买政府债券,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资金,政府利用这笔长期可靠的、源源不断的资金基本完成了住宅、道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起,政府又用这笔钱向海外投资,使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经济发展了,雇员的工资又进一步的提高,使养老保险的基金更加丰厚。雄厚的经济实力为社会保障制度奠定了基础,实现了经济建设和养老保险事业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