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8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7年最新
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 (2)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6)四、会诊制度 (6)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9)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2)七、术前讨论制度 (18)八、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0)九、查对制度 (22)十、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31)十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31)十二、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31)十三、新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33)十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39)十五、分级护理制度 (41)十六、危急值报告制度 (44)十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53)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53)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并认真书写医疗文书。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危重或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和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五、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六、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七、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那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4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4)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7六、病理科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科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康复理疗科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基础代谢等部门)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十、供应室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4、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十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7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7十一、新技术和新项目管理制度 . 17十二、查对制度。
20十三、医患沟通制度。
..23十四、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26 十五、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 27十六、分级护理制度。
.. 29 十七、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31十八、危急值报告制度.32 首诊负责制度1、首先接诊病人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2、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接诊病人,检查认真,解答问题耐心。
3、按要求书写病历,开标准处方,严禁大处方及人情方,人情假,人情证明。
4、经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责任人必须请上级医师诊治或提出会诊请求。
5、经三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责任科室必须提出门诊疑难病会诊申请,首诊责任人负责介绍病情并做好记录。
6、急诊病人由分诊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和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应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意见后方可转科。
一、急诊首诊负责制度1、一般急诊患者,由急诊科分诊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经检诊后,如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如诊治困难,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对非本科范畴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检,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
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版对医疗行业监督与执法的规定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版对医疗行业监督与执法的规定一、引言医疗行业是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的行业,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安全、规范医疗秩序,我国于2017年出台了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这些制度不仅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还明确了监督与执法的具体要求。
本文将对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版对医疗行业监督与执法的规定进行探讨。
二、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版概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版是为了应对当前医疗行业存在的乱象和问题,针对医务人员行为进行规范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了从医疗资源配置到医疗服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以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为主要目标。
制度内容涵盖了诊疗行为规范、处方管理、医患关系、医疗服务价格、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
三、建立健全医疗行业监督体系为了加强医疗行业的监督与执法,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版明确了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的要求。
首先,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确保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供医疗服务;其次,要严格监管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其医疗行为、诚信行为;再次,要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评估,并公开评估结果。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提高医疗行业的监督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四、加强医疗行业执法力度除了监督医疗行业,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版还要求加强对医疗行为的执法力度。
制度明确,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调查并追究责任;对于涉及医疗事故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涉及医疗纠纷的,要及时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有效维护患者权益。
通过加强执法力度,能够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威慑,保障医疗行业的秩序。
五、完善医疗行业投诉举报机制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版还强调了完善医疗行业投诉举报机制的重要性。
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公民和机构对医疗行为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投诉和举报。
同时,制度规定了举报人的权益保护措施,对于提供真实可靠举报信息的,要给予必要的奖励和保护。
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18项核心制度
十八项核心制度2017年医疗质量十八项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医患沟通制度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5.会诊制度6.术前病例讨论制度:7.死亡病例讨论制度:8.危重患者抢救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1.交接班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手术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15.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6、新技术准入制度17.院长行政查房制度18.医疗安全责任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医院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严禁推诿,互相扯皮,贻误病情。
2.首诊医师对患者应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确诊,合理治疗,并按要求书写门(急)诊病历,做到不推不拖。
3.对疑难重症应祥细检查,并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遇有多处复合性创伤时,应由首诊医师和有关科室共同给予急救处理。
需住院者应和有关科室、部门联系协商,尽快收治。
4.对科室之间“临界病人"应由首诊医师负责诊治。
5.对于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请专科会诊,应以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为主。
6.必须转科治疗的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
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
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7.凡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
情况危急者,首诊医师负责组织就地抢救。
8.凡应收治的特殊抢救病人,如收人科室确有困难,首诊医师应报告医务科和总值班,该部门人员有权临时安排有关科室先行治疗,该科不得拒绝。
9.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在征得科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汇报医务科、业务院长,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知情告知及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
10.首诊医师有事离岗时,应将所负责的患者交予其它医师负责。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2017年2月21日最新)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和ICU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
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
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
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诊科和ICU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
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期检查医疗制度。
(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急救传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
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急救”意见,先救治后付费,但此权限仅限首次。
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疗行政和总值班,以后不付费诊治需请示医疗行政审批。
(九)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此所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2.三级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017年基层医院18项核心制度2017年
18项核心制度目录: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查房制度3、术前讨论制度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7、手术分级管理制度8、查对制度9、病历管理制度10、值班和交接班制度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2、会诊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5、危急值报告制度16、分级护理制度17、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一、医院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凡来院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医疗限制,尤其是重危抢救病人均应接诊,任何人均无权拒绝。
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
对门诊急诊病人中的危重抢救病人、科间临界病人、跨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处理和病历记录,必要时及时汇报二线医师(或科主任)。
根据病情需要再决定留观、住院、会诊、转科、转院,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对因未接诊处理而引起的医疗性问题,由首诊医师承担直接责任。
三、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或科主任)以上人员参加会诊(急诊除外)。
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四、对病情危重复杂或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的病人,危及生命的休克、心衰、肾衰、呼衰、脑衰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否则对其产生的后果应负主要责任。
五、凡属专科危重病人,因专科医师不在或本院无此科者,则由当班首诊医师首先给予救治,同时邀请上级医院有关专科医师会诊或报告医务科(非上班时间报告总值班),待病情稳定后再决定转科或转院。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总结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总结医疗体系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核心制度则扮演着保证医疗体系稳定运行的关键作用。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我国自2017年开始实施了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
本文将对这些核心制度进行总结,并探讨其对医疗体系的影响。
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度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度是医疗核心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该制度的改革目标是将医疗费用由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方式改为按病种付费,并逐步推行全面预付费。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解决医疗服务价格不透明、费用虚高等问题,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医疗服务价格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制度改革是医疗核心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该制度的改革目标是建立合理、透明、可控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推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这一改革的实施,旨在解决医疗服务价格虚高、不合理等问题,保证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可承受性。
三、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制度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制度是医疗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制度的改革目标是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联动调整机制,推行按照药品研发成本和疗效来确定价格。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解决药品价格过高、药价虚高等问题,保证药品价格的合理性和可承受性。
四、医保目录调整制度医保目录调整制度是医疗核心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该制度的改革目标是按照医疗技术发展、疾病谱变化等因素,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保证医保目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医保支付的覆盖面和针对性。
五、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与监管制度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与监管制度是医疗核心制度的关键内容。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通过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管。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增强医疗机构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六、医疗纠纷化解机制医疗纠纷化解机制是医疗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机制的建立旨在解决医患纠纷的问题,通过建立涵盖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xxxxxx医院2017年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目录(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项核心制度口诀:两诊(首诊、会诊)三查(查对、三级医师查房、手术安全核查)三分级(手术分级、分级护理、抗菌药物分级),值班(值班与交接班制度)抢救(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危急值,病历用血三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核心技术(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重信息。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解读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6版)》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2017版)》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 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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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纸质病历改为电子病历系统】 国家一直在推行, 应当作为医院管理的 发展方向,有助于提高医院管理效率,提升医疗质量
◆ 患者拿别人的医保卡来看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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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主任领导下: 主任医师制: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医疗组长制:医疗组长(三级医师) -二级医师-一级医师
主诊医师制:主诊医师-中级别医师(二级) -低级别医师(一级)
一个住院患者必须有三个级别的医师来管理,三级医生可以参考职称,但更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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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患者罹患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的疾病 ,虽无法提供诊治 ,但必须先评估患者
病情状况, 判断其是否存在急危重情况。 如果患者病情平稳 ,应给患者提供适当的就医建
议 ,履行告知义务并书写转诊医疗记录。
病情急危重
抢救记录
评估病情
是否 存在 急危 重情 况
病情平稳
• 提供适当的就医建议 • 履行告知义务 • 书写转诊医疗记录
交接班内容: 应当简化,突出重点
对于四级手术,急危重患者,应当床旁交接 对于经患者评估后,病情稳定、诊断明确的新入院患者, 则不需交 班,并简化了接班内容的书写,仅仅以接班者签字(含接班时间) 来体现交接班的连续性,不需再书写接班记录
单独值班是独立承担医疗机构所设的各类各级值班岗位的工作,即由具备岗位资质的个人,独立决策 处理该岗位值班期间全部业务,并对其决策和处理的工作负责。
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7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
精神科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
**精神病医院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基本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精神卫生专科特点,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我院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
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2。
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4。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
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二)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2017最新人民医院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前言为方便全院医务人员查阅、使用医院层面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自2017年3月由医务部牵头负责,内科、外科及医技系统部分科室负责人积极参与,在卢天俊专家的指导,院领导的审阅下,通过对医院医务人员的培训后,汇集、梳理、修订形成本《人民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修订版)》(以下简称《汇编》)。
本《汇编》的发布实施,体现了医院“依法治院”、“机制建院”的管理理念,标志着医院管理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目标迈进又一大步,真正践行“以病人为中心”的重要举措。
本《汇编》是院领导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参与者集体劳动的成果,凝集了各位参与者的智慧和汗水,在此向大家表示感谢。
同时,受编者水平有限,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敬请广大员工批评指正。
人民医院2017年3月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 (4)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5)三、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7)四、会诊制度 (9)五、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改为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2)六、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改为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4)七、术前病例讨论改为术前讨论制度 (15)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8)九、查对制度 (19)十、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改为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23)十一、手术分级管理与审批制度改为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4)十二、医疗技术准入制度改为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27)十三、分级护理制度 (29)十四、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改为病历管理制度 (31)十五、危急值报告制度 (35)十六、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37)十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39)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45)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查体、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并完善相关记录后转有关科室治疗。
十八项核心制度输血管理
十八项核心制度输血管理摘要:一、引言二、十八项核心制度简介1.背景与发展2.意义与作用三、输血管理核心制度1.输血申请与审批2.输血前评估与知情同意3.输血过程管理1.血液制品的选择2.输血操作规程3.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与处理4.输血后护理与随访四、输血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组织与管理2.培训与教育3.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五、输血安全管理策略1.输血风险评估2.输血安全屏障3.临床用血精细化管理六、输血伦理与法律问题1.患者权益保障2.医疗纠纷处理3.法律法规遵循七、未来展望与挑战八、总结正文:一、引言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发展,输血治疗已成为临床救治患者的重要手段。
然而,输血过程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何确保输血安全、提高输血治疗效果成为医疗机构关注的焦点。
我国制定了十八项核心制度,为医疗机构提供了一套科学、规范的输血管理模式。
本文将对这些制度进行简要介绍,以期为临床输血工作提供参考。
二、十八项核心制度简介1.背景与发展为提高我国输血安全水平,自2000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陆续颁布了多项输血管理法规和规范。
这些法规和规范在保障患者输血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部分医疗机构在输血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输血指征不明确、血液制品不合理使用等。
为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7年发布了《医疗机构输血管理办法》,明确了十八项核心制度。
2.意义与作用十八项核心制度的颁布,旨在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管理工作,提高输血安全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这些制度涵盖了输血的全过程,包括输血申请与审批、输血前评估与知情同意、输血过程管理、输血后护理与随访等环节,为医疗机构提供了一套全面、科学的输血管理框架。
三、输血管理核心制度1.输血申请与审批输血申请与审批是确保输血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输血申请审批制度,明确输血指征、禁忌症和相对禁忌症,确保输血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输血前评估与知情同意在进行输血治疗前,医护人员应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明确患者的输血适应症、输血方式和风险。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3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3)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7七、术前讨论制度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病人住院期间在施行手术前《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中规定的三级、四级和特殊手术均应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手术除外),一级、二级手术和其他手术根据病情由科主任决定是否进行术前讨论。
1、术前应认真进行讨论和周密准备,每次术前讨论原则上全科人员参加。
如新开展的手术或重大手术则要求麻醉医师及有关人员要参加。
讨论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主管医师应收集齐备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必要时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讨论时由科主任或科主任委托的主持人(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主管医师报告病案(包括一切检查资料),提出诊断、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主治医师补充。
2、术前讨论重点为术前评估、术前准备、手术方案,预计手术中和手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并发症,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等。
3、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依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作出明确结论。
主持人总结科内讨论意见。
4、术前讨论记录由主管医师书写。
讨论须即时记入科室相关记录本中,整理后的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记录须在病程记录中另立专页,并标明“术前讨论记录”,由科主任或科主任委托的主持人审阅、并亲笔签名以示同意主管医师的记录。
并随病历归档。
5、术前讨论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时间、讨论地点、主持人和参加者的姓名、职务(职称)。
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时间、拟进行手术时间、最后诊断。
参加者发言纪要,重点记录手术的可行性、术前准备、手术方案、麻醉方式、麻醉和手术中及手术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意外、防范措施、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术前总结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执行。
八、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2、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xxxxxx医院2017年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目录(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项核心制度口诀:两诊(首诊、会诊)三查(查对、三级医师查房、手术安全核查)三分级(手术分级、分级护理、抗菌药物分级),值班(值班与交接班制度)抢救(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危急值,病历用血三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核心技术(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重信息。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解读2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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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对急、危重症病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1)及时检查、尽快处理、准确记录,说明病情 负责到底。 (2)特别注意医疗保护制度,以高度责任心诊治 病员,首诊医师及被邀医师或科室均不得借故推 诿,尤其对延误病情,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追究 责任,严肃处理。 (3)对危重病员在病情不允许搬动转送急诊科的 ,要分秒必争就地处理,积极组织抢救。 (4)首诊科室对抢救有困难者,可向有关科室提 出急诊会诊或按程序请本科二线值班医师、主任 会诊。由护士直接或电话通知被邀科室或医师, 并记录时间,被邀医师接到急诊会诊通知后,在 10分钟内赶到抢救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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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二级医师查房规定 (1)一般患者每周查房3次,一般患者入院后,二 级医师首次查房不得超过48小时。应有本病房住院 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护士参加。 (2)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 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以 及疗效判定。 (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 查房,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 晚查房。 (4)对新入院病人,如一周后(三天)仍诊断不明 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应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 查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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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 (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 、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 疗计划,决定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案 及参加全科会诊。 (3)抽查医嘱、病历(特别检查是哪级医师查房 ,记录书写的质量)、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 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 高教学水平。 (5)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 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 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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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案及参加全科会诊。
(3)抽查医嘱、病历(特别检查是哪级医师查房,记录书写的质量)、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5)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二级医师查房规定(1)一般患者每周查房3次,一般患者入院后,二级医师首次查房不得超过48小时。
应有本病房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护士参加。
(2)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以及疗效判定。
(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4)对新入院病人,如一周后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应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5)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上级医师查房。
(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7)负责修改和指导一级医师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以提高书写水平。
检查病历、各项医疗记录、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8)检查指导住院医师工作,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
(9)协助科主任决定病人的入院、转科、转院问题。
(10)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3、一级医师查房规定(1)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早晚查房一次,上午、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新的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2)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3)及时修改被带教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医疗文件等。
(4)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5)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6)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历。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入院二周诊断不明确;住院期间实验室或其他辅助检查有重要发现,将导致诊断、治疗的变更;治疗效果不佳;院内感染者;疑难重大手术。
重危病例:病情危重或病情突然发生变化者。
1、科室进行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病区医师均参加。
2、讨论前,主管的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负责收集病例资料,住院医师汇报病史,介绍病情和诊疗过程;主治医师应补充汇报病史、分析病情、提出讨论目的及观点;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结合诊疗规范、国内外资料分析制定诊治措施。
3、如科室讨论后诊断仍不明确,需将患者病情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全院进行讨论。
4、全院讨论时,患者所在科室将患者病情摘要送至拟参加讨论的相关科室专家和医务科,医务科负责通知并组织讨论。
5、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修订治疗方案。
讨论经过由经治医师记录整理,经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审查后,分别记入病程记录和疑难危重讨论记录本。
会诊制度会诊制度,是为了加强各科室间的医疗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在临床工作中,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或诊断不明确、疑与其它学科有关的病例,须及时申请会诊。
1、会诊医师须做到:(1)详细阅读病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察患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查;(2)会诊医师须详细记录会诊意见,提出具体诊疗意见并开出本科医嘱,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3)必须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患者需要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物或医用材料以及特殊用法须在会诊意见记录中注明,并告知患者和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签字手续;(4)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5)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6)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电话会诊。
2、院内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包括门诊会诊与病房会诊(普通))、急诊会诊、全院会诊、清院外会诊、远程会诊。
(1)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及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例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2)科间会诊:门诊会诊: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经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记录患者的病史及体征,初步诊断,会诊目的等。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于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病房会诊(普通):邀请会诊科室必须严格掌握会诊指征,申请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明确会诊目的及要求,在会诊时必须由经治医师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请医师的尊敬。
被邀请会诊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指定有一定临床经验,对科专业理论及技术操作有一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态度认真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总住院医师)根据病情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为保证会诊质量,以达预期会诊目的及医疗安全,科室不得派住院医师承担会诊任务(急会诊例外)。
会诊医师应本着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进行随访,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提出具体意见,并写会诊记录。
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3)急诊会诊: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急会诊申请,并同时上报本科室上级医师,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在特殊情况下,可电话邀请。
会诊医师应迅速(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
申请会诊和到达会诊时间均应记录到分钟。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以及时做出诊治意见。
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院内大会诊:对危、重症及疑难病例、特殊病例需院内大会诊的,科室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医务科负责通知专家和主持讨论,科室负责将病历摘要送达参加会诊讨论的专家;邀请会诊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须参加会诊讨论。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
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病人或需多学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和主管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急危重患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各种记录及时全面,对有他科病情由主诊科负责邀请有关科室参加抢救。
3、参加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坚守岗位,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人员的指挥及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人员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颂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各班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班,所用药品的空安培经二人核对方可离开,各种抢救药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清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6、需多学科协作抢救的危重患者,原则上由医务科或医疗副院长等组织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人员、参加多学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专业特长,团结协作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7、病危、病重病人要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放入病历中,一份交病人家属。
要及时、认真向病人家属讲明病情及预后,填写病情告知书,以期取得家属的配合。
8、因纠纷、殴斗、交通或生产事故、自杀、他杀等原因致伤的病员及形迹可疑的伤病员,除应积极进行抢救工作外,同时执行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在正常工作日应向医务科和保卫科汇报,非工作日向医院总值班汇报,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
9、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一般不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10、抢救工作中,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辅科室及后勤部门,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