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工作条例
2024年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
2024年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
1. 实验室进出管理:
- 实验室应设立门禁系统,仅授权人员可以进入实验室。
- 授权人员应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在进入实验室前进行登记。
- 外来人员需要提前获得许可才能进入实验室。
- 实验室应定期检查门禁系统的功能,并及时修复故障。
2. 实验室设备管理:
- 所有实验室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 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应由合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 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洁,并保持干燥。
3. 安全防护装备:
-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实验服、安全眼镜、手套等。
-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应正确佩戴安全防护装备。
- 安全防护装备应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装备。
4. 实验品管理:
- 严禁在实验室内食用、饮水或吸烟。
- 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或使用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 实验品应妥善保存,避免受潮、破损或变质。
5. 废弃物管理:
- 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 废弃物储存容器应密封,并定期清理和更换。
6. 紧急应急预案:
- 实验室应制定紧急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 应在实验室内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并告知所有人员使用方法。
- 实验室内应配备灭火器和其他应急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
这些只是一些基本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建议,您可以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补充和修改。
另外,最好与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符合法律要求。
实验室管理规定
实验室管理规定一、实验室管理概述为了维护实验室的正常运行,保证实验室的安全与效率,制定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实验室的人员,并要求所有人员遵守。
二、实验室入口管理1. 实验室入口设有门禁系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2. 使用实验室的人员须经过有效身份认证,方可进入实验室,并且在进入、离开实验室时要进行登记。
3. 禁止未经许可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实验室。
三、实验室设备管理1. 实验室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擅自操作设备。
2. 实验室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彻底清洁,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 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需要及时上报,并由专人进行维修和更换。
4. 禁止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调整实验室设备参数。
四、实验室储存管理1. 实验室储存的各类试剂、药品必须标识明确,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
2. 实验室必须定期检查试剂、药品的有效期,过期的物品要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3. 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非实验室用品,避免交叉污染和安全隐患。
五、实验室排放管理1. 实验室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有害气体的排放处理,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2. 实验室排放管道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洗,确保排放通畅,并及时修复漏气等问题。
3. 实验液体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禁止随意倾倒,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六、实验室安全管理1. 实验室内必须配备火灾报警器、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食品、饮料等危及安全和卫生的行为。
3. 实验室内使用实验液体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实验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七、实验室文明礼仪1. 实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2. 实验室内不得随意移动他人实验样品和设备,尊重他人的工作和隐私。
3. 完成实验后,要及时清理实验台和周围环境,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卫生。
八、实验室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可能会面临警告、记过甚至开除等严重后果。
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通知
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通知各位同事:大家好!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保障实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实验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以下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请各位务必严格遵守。
一、人员管理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了解实验室的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理程序。
未经培训者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2、实验人员在进行实验前,应熟悉实验内容和操作流程,制定详细的实验计划,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备。
3、禁止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如嬉戏、打闹、饮食等。
4、实验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戴符合实验要求的防护装备,如实验服、手套、护目镜等。
二、设备与设施管理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在使用前,实验人员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如有故障应及时报告并维修。
2、对于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危险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3、实验室的水、电、气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得擅自改动或私拉乱接。
4、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实验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位置。
三、化学品管理1、化学品的采购应遵循相关规定,从合法渠道购买,并建立化学品台账。
2、化学品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的储存柜中,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化学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剩余化学品,并妥善处理废弃物。
4、实验室应配备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材料,如吸附剂、中和剂等。
四、实验操作管理1、实验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实验设备、准备实验用品、清理实验场地等。
2、实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实验方案。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应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3、进行有危险性的实验时,应至少有两人在场,相互配合,确保安全。
4、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实验用品和废弃物,关闭仪器设备和水、电、气等设施。
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
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实验活动的有序开展及实验室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的各级、各类实验场所,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实验室消防安全、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
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直属单位、研究院(所)、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等基本原则。
学校所有学院所属实验室、国家(部)重点实验室以及各放射性物质使用场所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校、院、实验中心(或科研团队)、实验室四级管理体制。
(见《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第五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方针和规划;确定实验室安全工作政策和原则;督查和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研究确定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的工作计划、建议和经费投入,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专业工作小组落实相关工作。
实验室管理条例
实验室管理条例实验室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室的科研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验室的管理目标是确保实验活动的安全,防范实验事故的发生,提高实验效率和科研成果的质量。
第三条实验室的管理者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负责对实验室的全面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实验室应设立相应的检测设备和仪器,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在实验室进行实验时,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严禁进行违法实验活动。
第六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各类实验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一位实验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每位实验人员在进行实验活动前,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八条实验室的管理者应定期组织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并根据实验风险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实验室应制定严格的实验室出入制度,对于来访人员应进行登记和核实。
第十条实验室应制定严格的实验物品管理制度,确保实验物品的使用、储存和处置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建立明确的实验废弃物处理制度,确保废弃物的安全、环保处理。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防毒面具、防火器材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实验室中的通风系统应满足相关的标准,确保实验活动不会造成有害气体的污染。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建立行为规范,明确实验人员的行为准则,如禁止吃喝、吸烟等。
第十五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十六条实验室的管理者应定期进行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进行记录和整改。
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演练,提高实验人员应对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第十八条实验室的管理者应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档案,记录实验室的运行情况和管理措施,以备查阅。
第十九条实验室的管理者应及时对实验人员进行奖惩措施,对于严重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给予纪律处分甚至开除。
研究生实验室管理的条例
研究生实验室管理的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本条例旨在规范研究生实验室的管理,促进科学研究的开展和研究生的学术成长。
1.2 本条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研究生实验室的管理。
2.2 研究生实验室包括学校设立的各类实验室和科研平台。
第三条基本原则3.1 研究生实验室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
3.2 研究生实验室管理应尊重研究生的知识产权和学术权益。
第二章实验室管理第四条实验室负责人4.1 研究生实验室应有专门的实验室负责人,由学校指定。
4.2 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学术背景和管理经验,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科研指导。
4.3 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实验室工作会议,交流科研进展和解决问题。
第五条实验室使用5.1 研究生实验室的使用应遵循科研需要和资源合理分配的原则。
5.2 实验室使用应事先申请,并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5.3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实验室使用费用。
第六条实验室设备和材料6.1 实验室设备和材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配备和管理。
6.2 实验室设备和材料的使用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6.3 实验室设备和材料的维护保养应及时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七条实验室安全7.1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7.2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实验室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7.3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八条实验室秩序8.1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遵守实验室使用规定,保持实验室的良好秩序。
8.2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实验室设备和材料,不得私自带离实验室。
8.3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共同维护实验室的公共环境和设施。
第三章管理机制第九条日常管理9.1 实验室负责人应制定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9.2 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实验室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实验室规章制度条例
实验室规章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保障实验室成员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成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文明实验室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实验环境。
第三条实验室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实验室成员,包括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和实验室工作人员。
第二章实验室管理第四条实验室成员应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按规定时间入实验室,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擅自进入他人实验室。
第五条研究生应按照导师要求开展实验工作,不得私自调换实验室任务,严禁私存实验材料。
第六条本科生应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不得无故打扰实验室秩序,严禁私自带入实验材料。
第七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实验室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第八条实验室成员应遵守实验室的时间管理制度,不得在非规定时间滞留在实验室。
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第九条实验室成员应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熟悉实验室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做到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条实验室成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实验服、手套、护目镜等。
第十一条实验室成员应定期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实验室成员在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禁止随意更改实验设备设置。
第十三条实验室成员在实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第四章实验室卫生第十四条实验室成员应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不得乱扔实验废弃物,保持工作台面清洁。
第十五条实验室成员应按规定时间清洗实验设备和器材,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第十六条实验室成员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后应及时整理好,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实验室成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在实验室内乱丢垃圾,保持实验室的卫生环境。
第五章实验室纪律第十八条实验室成员应尊重实验室师长,遵守实验室纪律,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
第十九条实验室成员应遵守实验室的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确保实验室的学术环境。
实验室管理制度范文(6篇)
实验室管理制度范文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的场所,为提高实验工作效率,方便实验人员,使所有实验室能正常、安全运转,有利于人才培养和多处成果,特制定以下条例。
1.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戴实验服,佩戴胸卡,非本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本实验室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带领非本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每实验室设负责老师一名,负责本室的管理、仪器使用监督、收集意见,本室所有实验人员务必听从本室负责老师安排。
3.实验室应井然有序,仪器固定位置摆放,物品摆放整齐、合理。
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娱乐场所,严禁在冰箱、烘箱、高压灭菌锅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4.本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及用品未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任何人无权借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安全隐患等问题,应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并立即报告有关实验室负责老师。
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等,应追究责任,并按经济损失情况赔偿。
5.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的相关制度、仪器管理及试剂管理等相关要求。
爱护本室的仪器、物品,使用仪器前要先阅读操作指南sop,或请教本室负责老师,在能熟练掌握后方可自行操作,否则损坏自负。
使用仪器后必须按规定做好使用登记。
6.本室工作人员须到其他实验室做实验时,应严格遵守其他实验室规则,养成良好的实验室作风,培养严谨的工作态度。
7.本实验室实行每周轮流值日制度,每周负责值日的同学负责本实验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并监督使用本实验室的同学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地面。
8.本实验室实行每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早上____点到晚上____点,值班同学负责保管各实验室的钥匙。
晚上检查完各实验室的门、窗、水电、仪器后方可离开。
如遇特殊情况可将钥匙交与有实验需要的同学,但需做好记录并及时取回。
值班日志应清楚、详细。
新药与临床应用重点实验室____年____月新药与临床应用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第一章工作人员守则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祖国,献身科学事业,坚持唯物主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国富民强、民族振兴为己任。
三、在科研立项、成果评审、鉴定、验收和奖励活动中,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四、工作人员必须承认并严格遵守《川酒研究院实验室管理手册》中的一切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均有义务维护实验室工作正常运行。
五、工作人员应参加实验室的日常活动(参加例会、清洁大扫除等),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向实验室负责人请假。
六、严格遵守公用仪器操作规程和使用登记制度,登记时要记录仪器使用和完好情况。
七、实验室钥匙为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和各研究室之通行证,不得自行复制和转借。
持有者应对本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八、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九、爱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十、本实验室经常有上级领导、同行专家及有关专家来访,凡经实验室同意接待的参观者,工作人员均有义务承担接待任务。
未经同意者一律不予接待。
第二章工作制度1.检测工作应在院有关规定的指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开展。
2.参与检测的人员必须经检测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后才能从事检测工作。
3.检测记录和报告必须使用院印制的统一规格。
4.原始记录要由研究人员亲自填写,使用钢笔,字迹要清楚,使用名词、术语要简明、真实。
数据要更改时,应将错写数据划掉并在其上方改写正确数据。
5.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可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
6.研究任务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7.研究人员对研究情况及结果有保密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外传,本实验室的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及重大研究成果,尚未公开发表前不得外传。
第三章人员培训制度1.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根据自己工作性质,努力精通本专业的有关业务技术,以自学为主,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2.根据集团公司、研究院的统一安排,有计划地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活动;3.实验室人员应及时提交学习技术小结并进行交流,以促进业务水平的提高。
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条例
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条例
为确保实验教学和实验中心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中心的的安全和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进实验室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必须参加,并进行安全考核。
二、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各实验室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和卫生工作,必须加强四防(防火、防水、防盗、防事故)工作经常做好下列事项:
1、实验后必须认真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检查值日生工作是否认真;每天下班前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易燃物品,易燃易爆气体和药品、放射性物品等。
2、管理好消防安全器具,经常性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三、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验室主任掌握,钥匙的配、发要报实验中心备案,不得私自配制钥匙或给他人使用。
四、严禁在实验室吸烟、用膳,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仓库及办公室。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
六、贵重仪器设备和有计算机等易被盗的房间安装防盗系统,各实验室安装消防系统。
七、开放实验室要安装摄像监控系统,以便监督实验室的安全情况。
八、增强环保意识,力争安全环保达标率为100%,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九、实验室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一定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
十、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和缩小损失程度,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实验室的管理,保障师生安全和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验室是学校开展科学研究和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具有重要的教学、科研价值和实用性。
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对师生的使用有一定的要求。
第三条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规章制度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同时根据实验室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本规定。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师生享有公平使用实验室的机会,严禁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实验室管理应注重师生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实验室环境的安全、整洁和舒适。
第六条实验室管理应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科学实验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实验条件和精确的实验数据。
第七条实验室管理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培养学生科学实验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八条实验室管理应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实验室的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实验室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实验室使用管理第九条学校实验室的使用范围包括教学实验、科学研究和相关实际应用,具体使用方式按照实验课程计划和科研项目安排。
第十条学校实验室的使用需提前预约,确保所有使用单位和个人合理安排实验室使用时间,避免冲突和浪费。
第十一条实验室的使用单位和个人须按照实验室使用规定使用实验设备,合理利用资源,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实验室使用单位和个人应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清洁、整洁,并妥善保管实验设备,注意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第十三条实验室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故障须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员,维权人员应尽快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配合实验室管理员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实验室使用单位和个人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培训,保证实验室安全。
第三章实验室设备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实验室设备应满足教学和研究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是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安全是一切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
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予以遵守。
第一条所有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要认识到在一切实验室工作中人是第一位的,首先要保障人身安全。
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
第二条各系部、各教学单位要充分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的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
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系部、各教学单位须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
同时要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落实到每一个实验室。
第三条各系部、各教学单位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基本的实验室安全条件和设施,如足够数量和有效的消防器材、有明显标记的逃生门等。
对实验室安全条件和设施,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补充、更换失效器材,及时发现和杜绝安全隐患。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必须首先撤离人员,然后尽快整改。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所归属实验室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各实验室管理员是分管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所在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须协助实验室主任抓好本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排除隐患等工作,并负责指导本实验室人员掌握安全器材和设施的维护和使用。
第五条各系部、各教学单位要对实验室的重点安全部位做到心中有数,对存放危险品和安全用电的部位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
对可能发生的危及安全的各种紧急状态,如火灾、爆炸、腐蚀性液体倾洒、有毒气体泄漏、辐射损害、电击损害、致病微生物污染、地震、自来水爆管等,必须分类建立紧急处置预案。
第六条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实验管理条例
实验管理条例实验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管理,规范实验行为,保障实验室及人员的安全和实验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实验室的管理第二条实验室应当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的管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四条实验室应当制定实验室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实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实验室应当配备完备的实验设备、器材和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六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实验操作规程,掌握实验技巧和安全防护知识。
第七条实验室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到责任人。
第三章实验行为的管理第九条实验人员必须严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并按照实验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条实验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和器材,保护好实验用具和样品。
第十一条实验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实验药品和化学品,严禁滥用和乱用。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必须按照实验步骤进行实验操作,不得随意调整实验方案。
第十三条实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实验技巧和操作方法,提高实验质量。
第十四条实验人员必须注意实验的安全因素,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五条实验人员必须正确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保证科学性和可重复性。
第四章实验事故的处理第十六条实验室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发生实验事故的实验室,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诊断。
第十八条实验事故的处理应遵守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事故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第十九条实验事故的责任追究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扣发工资等相应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巧,加强实验事故的防范和处理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实验活动的顺利进行。
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
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是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教学实践的重要场所,而实验室安全管理则是保障实验室工作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实验室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2000字左右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实验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实验室,包括科研实验室、学术交流实验室、教学实验室等。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责任到人。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有专门的机构或岗位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 起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2. 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 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实验室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用具的完好性;4. 组织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5. 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风险,提出改进建议;6. 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实验室安全事故。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交流安全管理经验,总结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第六条实验室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使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实验室化学品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实验室使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实验室使用人员的资质要求;2. 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和限制条件;3. 实验室的使用申请和审批流程;4. 实验室内的禁止行为和使用限制;5. 实验室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八条实验室安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实验室安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2. 实验室安全设备的使用标准和技术要求;3. 实验室安全设备的存放和保养;4. 实验室安全设备的处置和报废。
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室管理条例
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室管理条例(一)、总则
1、实验室是学校教学和教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2、实验室的工作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培养学生的岗位动手能力放在工作的首位。
3、实验室的一切工作的安排,必须首先保证教学的需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
4、在实验室的建设中要发扬艰苦奋斗,真抓实干的作风。
实验室的管理中要发扬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实验设备的教育,从严管理,从严要求,科学合理地调配和运用实践教学人力和物力资源。
(二)、队伍和职责
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模范遵守《实验员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工作。
2、要重视和加强实验员队伍的建设,保持实验员队伍的相对稳定,逐步培养一支掌握和精通实验方法和手段,思想好、业务精、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队伍。
3、实验室工作人员具备条件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承担适量的理论课教学工作。
4、对于工作认真、刻苦钻研、在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上成绩显著者,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工作不负责任,
或违反操作规程、贻误工作或造成物资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对造成损失的按规定赔偿。
(三)、教学实验
1、教学实验的基本任务:是对学生切实加强基本实验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能力和理论实验方法,为提高岗位工作能力打好基础。
2、教研室应编制独立的计划,并编写实验指导书,实验计划的内容应与教学大纲要求相符合,教研室于开学前二周将实验计划交教务处,指导书于授课前交给学生,以便于教与学的顺利进行。
高校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条例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制度文章。
高校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条例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进一步搞好我校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工作水平,促进实验室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管理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督导的范围包括校内各单位的实验室、实验管理室、仪器室、训练室、实习室以及试剂材料库等。
第三条成立学校实验室督导组,成员3~5人,从我校离退休或在职的、德高望重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实验教师或管理干部中聘任,聘期一年。
第四条督导组要深入各实验室,对实验室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实验效果、设备器材管理、实验室环境与卫生。
实验室安全和节约水电状况等。
听取师生对实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参与实验室建设方案和重大实验设备投资项目的论证。
第五条在不影响正常秩序的条件下,督导组可以到任何一个院(部、室)采取有效方式检查实验室工作。
对任何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人或事,有权批评、教育和制止。
第六条督导组工作1.督导组每学期至少要对每个实验室检查两次,具体时间由组长安排。
每次检查按照《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检查指标》(见附则)的要求逐项评分,每学年末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按各实验室得分多少排序,写出学年工作总结,由督导组组长向实验室工作委员会汇报。
检查记录、汇总表和工作总结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存档。
2.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一次。
3.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学生或教师座谈会。
实验室工作条例
实验室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教委第二十号令的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验室是以实验教学为主,同时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生产实习服务的教学单位。
第三条各实验室必须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章实验室的任务第四条根据学院下达的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包括本、专科生的课程实验。
第五条承担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与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积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第六条承担科研任务中的实验研究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实验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
对教师或科研人员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场地进行科研工作(指在学院立项的纵、横向课题)实验室应给予支持与帮助。
第七条实验室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应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与技术开发工作。
积极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第三章体制第八条学院的实验室管理体制实行二级管理。
第九条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主管全院的实验室工作,各系(部)主管教学的主任分管本系(部)的实验室工作。
第十条系(部)主管实验室工作主任的职责:(一)审核本系(部)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及实验室的设备与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二)了解、检查本系(部)实验室的实验教学计划及实验开出情况,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三)组织本系(部)的教师参与实验室的工作,组织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四)负责督促检查实验室各项制度的执行,总结实验室的工作经验,并组织交流;(五)主抓实验室专职人员的考勤工作及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教务处负责全院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和法令,结合实验室的工作实际,拟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二)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并审查仪器设备费分配方案,负责分配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及实验运行经费,并进行投资效益评估;(四)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实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等管理制度;(五)参与实验室的在用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六)主管实验室技术队伍的建设。
江苏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
江苏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2004年4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结合我校实验室工作具体特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按“三级建制,二级管理”的思路进行,即构建校实验中心、院中心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的三级实验教学体系;实施校、院二级管理的模式。
第三条各类实验室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由校实验室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协调有关工作。
各学院应指定一名院长分管实验室工作,实施学院对实验室的管理职能。
第四条校实验中心、院中心实验室的主任由学院推荐,学校审批并任命。
专业实验室主任由专业所在系的正(副)主任兼任,学院审批并报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学校的实验室建设,要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按照实验室建设和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四位一体”的指导思想,进一步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人、财、物的统筹优势,实现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提高办学效益。
第二章实验室的任务第六条全校各实验室应按《江苏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实施对实验教学的管理,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计划,安排好实验指导人员,完善实验仪器、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保质保量地开出各类教学实验。
第七条实验室要按照实验大纲的要求组织实验教学,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同时应注意吸收科学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格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努力使实验室成为学生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领地,第八条以教学工作为主的实验室应结合实验教学积极开展科学实验研究工作;以研究工作为主的实验室应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实验条件,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任务。
第九条实验室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向师生和社会开放,校实验中心和院中心实验室及部分专业实验室应逐步实现时间和内容上的开放,发挥实验室学术和技术优势,进一步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各类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基础上,要加强与社会各行业的联系,挖掘潜力,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技术开发及多种类型的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增强自身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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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工作条例目录目录 (1)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组织机构3第三章·························实验室队伍5第四章··························经费管理10第五章·······················资源配置与管理11第六章··························教学管理13第七章·····················科研与学术交流管理13第八章·······················环境与安全管理14第九章··························档案管理16第十章··························学生守则19第十一章··························附则21为了创造一流的教学和科研环境,进一步打造以“创新、奉献、协作、和谐”为核心的学科文化,确保实验室稳步、有序、快速地发展,特制定实验室管理工作条例。
实验室全体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博士后和研究生均需自觉并严格遵守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室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学科建设为龙头,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提升和改善实验室环境,培养、引进和稳定一支优秀的科技人才队伍,积极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条实验室建设必须根据教学和科研的实际需求,坚持以实验室发展为导向,以勤俭和高效为准则,充分发挥实验室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作用,实现实验室的现代化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博士后,必须以教学和科研为核心,努力做到顾全大局、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四条实验室工作必须认真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和其他管理部门制定的实验室建设和评估制度,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指导方针,全面推动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改革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实验室直接隶属于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其筹建和运行主要依靠国家“211工程”、江苏省政府、省教育厅和南京师范大学的资金支持。
实验室是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学科、地理信息系统江苏省重中之重学科和南京师范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的支撑平台。
第六条实验室全面负责管理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地理信息科学江苏省重点实验室,主管地理信息系统系和测绘工程系,兼管土地管理系和中北学院物流管理系,协办江苏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工程中心,设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技术与应两个博士点及地理信息科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遥感技术与应用三个硕士学位点。
第七条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上级主管部门聘任主任1名,副主任4名,行政秘书1 名。
其中,实验室主任分管人事及研究生培养工作,1名副主任分管财务、学科建设规划与学科总结工作,1名副主任分管教学、学术交流与外事工作,1名副主任分管学科方向建设工作,1名副主任分管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实验室内部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由上级主管部门聘任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1名,副主任4名;地理信息科学江苏省重点实验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地图与地理信息系统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测绘工程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北学院物流管理系副主任1名;江苏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工程中心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与协作单位共同商定。
第九条实验室实行学术委员会审议制。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12位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主要负责审议实验室中长期研究方向、目标和规划,咨询评议实验室的科研项目、开放基金课题、经费分配和研究成果等等。
学术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
第十条实验室实行研究方向负责人管理制。
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重大科研活动和项目规划、组织和管理研究方向;研究方向负责人承担基层管理工作。
目前实验室重要研究方向包括地理信息系统集成与共享服务、地理知识发现与规律挖掘、地理建模与地理模拟、地理环境动态监测。
第十一条实验室实行主任办公例会制度。
实验室主任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会议固定成员包括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行政秘书,以及下属教学和科研部门的正副主任。
第十二条实验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学术交流会议,所有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三条实验室实行全天岗位责任制度(节假日除外)。
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非节假日期间离开南京三天以内须报行政秘书,三天以上须向实验室主任请假。
第十四条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研究生和博士后必须在与实验室签订数据安全保密协议之后,方可正式上岗或入学。
第十五条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考核、职务聘任及级别晋升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条例执行。
第三章实验室队伍第十六条实验室采用“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充分利用学校制定的学科“特区政策”,积极从国内外引进高层次学术骨干,形成一支有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以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主体,学历、年龄、专业知识结构合理的高素质队伍。
第十七条实验室队伍包括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实验室正副主任和行政秘书)。
各类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在各司其职的同时,注重团结协作,以促进实验室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第十八条实验室主任的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注重科学管理,实现实验室的快速协调发展。
2.组织编制实验室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确保建设目标的有效实施。
3.组织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
4.组织领导并完成实验室建设的基本任务,监督、检查和考核实验室基本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负责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及人事管理工作。
吸引和支持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的发展,促进学术团队创新能力的提升,形成国内外有影响的高水平科研群体。
6.负责实验室研究生培养工作,包括制订和审查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计划,学位论文开题与答辩等等。
第十九条实验室副主任的岗位职责:1.财务管理工作:拟定实验室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实验室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管理和监督财务管理员的业务工作,负责实验室办公环境建设以及软硬件资源的采购与管理。
2.学科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方案,凝练和培育学科研究方向,撰写学科建设总结报告,确保学科建设目标的有效实施。
3.教学工作:制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计划,组织落实教学任务,统筹安排教材、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材料的编写工作,积极开展创新性教学活动,拟定和组织实施教学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努力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质量。
4.科研管理工作:以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提升实验室的科研实力为目标,强化精品意识,组织申请国家级、省部级、地方政府和国际合作等科研项目,并对项目的进展状况进行监督,及时总结与汇报研究成果。
5.学术交流与外事工作:制定实验室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长、短期外籍专家的接待、管理及相应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际国内会议的报批、涉外组织工作及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开拓实验室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渠道,负责实验室形象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