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527-2007酱香白酒
DB52-T870-2014 酱香型白酒酿酒用水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和理化指标
项目
要求
色度/度
≤5,不得有异色
浑浊度/NTU
≤1.0
臭和味
不得有异味
肉眼可见物
无
PH
5.0~8.0
电导率〔(25±1℃)〕/μS/cm
≤10
5.2.2 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ICS/T 870—2014
酱香型白酒酿酒用水
Water for Jiang-flavor Chinese liquor
2014 - 01 - 02 发布
2014 - 06 - 02 实施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2/T 870—2014
6 试验方法
按GB/T 5750规定的进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DB52/T 870-2014
4.2 地表水 由大气降水到地面汇集而成的水,包括河流水、湖泊水、池塘水等。
4.3 地下水 由地表水渗透到地下汇集而成的水。
5 水质要求
5.1 酿造用水水质要求
1
DB52/T 870—2014 5.1.1 外观
无色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5.1.2 口味
将水加热至20~30 ℃,口尝时应具有清爽气味、味净微甘,为水质良好。 5.1.3 卫生要求
I
DB52/T 870—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茅台酒 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大学、贵州省轻工业研究所、贵州珍酒 酿酒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威酒业有限公司、贵州黔酒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中心酿酒集 团有限公司、贵州赖永初酒业有限公司、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贵州青酒厂、贵州国台酒业有限 公司、贵州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志平、黄卫红、季克良、田志强、吕云怀、钟方达、李凯、胥之霞、李凯、 孟望霓、张倩、孙棣、廖妍妍、张方利、赖亚飞、梁明锋。
全国酒类品质监控网
GB/T 20822-2007
特香型白酒
GB/T 20823-2007
芝麻香型白酒
GB/T 20824-2007
老白干香型白酒
GB/T 20825-2007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 10344-200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5-2007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 10346-2006
露酒
GB/T 1981-1994
全国酒类品质监控网
产品类别
检测标准
白酒
标准名称
标准号
浓香型白酒
GB/T 10781.1-2006
清香型白酒
GB/T 10781.2-2006
米香型白酒
GB/T 10781.3-2006
凤香型白酒
GB/T 14867-2007
豉香型白酒
GB/T 16289-2007
液态法白酒
GB/T 20821-2007
绍兴黄酒
GB 17946-2000
知名白酒
NFQS 01-2005
白酒香味祖份测定方法
进口蒸馏酒
NFQS 02-2005
进口蒸馏酒质量检测方法
葡萄酒
GB 15037-2006
葡萄酒、果酒通用试验方法
GB/T 15038-2006
山葡萄酒
QB/T1982-1994
GB/T15037-1994
GB10344-2005
浓酱兼香型白酒
QB/T 2524-2001
老白干香型白酒
QB 2656-2004
产品类别
2
白兰地
GB 11856-1997
威士忌
各种香型白酒的主要国标数据
各种香型白酒的主要国标数据————————————————————————————————作者:————————————————————————————————日期:ﻩ各种香型白酒的主要国标数据1、GBT 20823-2007特香型白酒:高度酒理化要求:(41—68度)香气:且浓、清、酱三香,但匀不露头,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0.5、一级≥0.4。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2、一级≥1.5。
丙酸乙酯/(mg/L):优级≥20、一级≥15。
低度酒理化要求:(18—40度)香气:且浓、清、酱三香,但匀不露头,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0.4、一级≥0.25。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1.8、一级≥1.2。
丙酸乙酯/(mg/L):优级≥15、一级≥10。
2.GBT10781.1-2006 浓香型白酒:高度酒理化要求:(41—68度)香气:浓郁的已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0.4、一级≥0.3。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2、一级≥1.5。
已酸乙酯/(g/L):优级1.2~2.8、一级0.6~2.5。
低度酒理化要求:(25—40度)香气:浓郁的已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0.3、一级≥0.25。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1.5、一级≥1。
已酸乙酯/(g/L):优级0.7~2.2、一级0.4~2.2。
3.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高度酒理化要求:(41—68度)香气:香气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优雅.谐调的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0.4、一级≥0.3。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1、一级≥0.6。
乙酸乙酯/(g/L):优级0.6~2.6、一级0.3~2.6。
低度酒理化要求:(25—40度)香气:香气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优雅.谐调的复合香气。
白酒质量检验标准
作用
刺激性气味,有催泪作用 蕉味,甜瓜味,含量高时有刺激性气味 暴辣味,苦味 有羊乳干酪味,似果香,柔和爽口,味甜带涩 带苹果香,似酱油香味,有未成熟的香蕉味 微有绿叶味,似果香,味甜带涩 似杏仁香,有焦气,带苦涩味 有温和的酒精气味,具有烧灼感 略有讨厌的酒精气味,味辣 似醚臭,有苦味 有微弱的戊醇味,具有苦味感 似醚臭,有苦味 具强烈的芳香,爽口味短 有甜香,可使酒发甜,稍带苦味 强烈芳香,香持久,有浓厚感 类似杂醇油酒精,稍有芳香,味甜 有杂醇油气味,刺舌,稍涩 似氯仿气味,有辛辣味 香蕉、苹果香,味辣带涩 菠萝香,有窖泥曲酒香,适量爽口,过量有脂肪臭味 似菠萝香,味浓刺舌,日本称“吟酿香 似菠萝香,味甜爽口,具有大曲酒香,有愉快气味
酱香型
清香型
米香型
β 苯乙酸和乳酸乙酯(主体香气)、乙酸、乳酸、乙酸乙酯等
庚酸乙酯 乳酸乙酯 辛酸乙酯 乙酸 丙酸 丁酸
似苹果香,微甜爽口 香弱,味微甜,适量有浓厚感,多则带苦涩味 似梨香或菠萝香,进口有苹果味带甜 醋酸气味,爽口带甜,闻有刺激感 闻有酸味,进口柔和微涩 轻微的大曲酒糟香和窖泥味,微甜味
小组制作: 马国辉 辛已漫 魏凤霞 王清永 王 峰
摘要
• 概念和历史
• 白酒质量检验标准 • 理化指标 • 感官指标 • 卫生指标
• 国家白酒标准样品
• 白酒品评方法概述
概念和历史
• 白酒是蒸馏产品,除含大量的乙醇和水外,其香味成分是仅占总量1%左右数 百种有机化合物的集合,如醇、酯、酸、羰基化合物、缩醛、酚类等,其中 以醇和酯的含量较多,约为千分之几,其它多在万分之几甚至百万分之一以 下。 • 质量指纹: 那些决定名白酒风味特征的化学性质稳定的成分之间的量比关系综合关 系. • 历史 我国的白酒与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浪姆酒、金酒并列为世界6大蒸 馏酒。我国固态发酵白酒的生产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 每个生产班次所产酒的酒质是不一致的。 • 目的 为了统一达到本品所固有的各种微量成分和它们之间适宜的比例,就必须 进行勾兑。经过勾兑后的成品白酒,具有其固定的化学成分的组成以及这些 成分之间的固定量比关系,从而形成各自不同的香型和风味。30年来,国内 研究学者和专家利用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等技术手段,已成功地 解析了酱香型(以茅台酒为代表)、浓香型(以泸州老窖特曲、五粮液为代 表)、清香型(以汾酒为代表)及其它香型酒的特征化学成分 。
酱香型白酒
酱香型白酒作者:李寻申康帅来源:《休闲读品·天下》2022年第02期国家标准如是说一、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号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号:GB/T 26760—2011。
作为酱香型白酒的代表酒茅台酒,有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标准号是GB/T 18356—2007。
这两个标准有些内容不同,标准GB/T 18356—2007更加细致一些,我们将分别介绍。
1.酱香型白酒标准(GB/T 26760—2011)香型定义酱香型白酒是以高粱、小麦、水等为原料,经传统固态发酵、蒸馏、贮存、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具有酱香风格的白酒。
2.产品分类按产品酒精度分为高度酒和低度酒。
高度酒:酒精度45%vol~58%vol;低度酒:酒精度32%vol~44%vol。
和别的白酒香型标准不同,酱香型白酒标准中产品分级是分成两类,第一类是以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生产的酱香型白酒可分为优级、一级、二级;第二类是不以大曲或不完全以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生产的酱香型白酒可分为一级、二级。
3.感官要求4.理化指标5.标准解释酱香型白酒是在1979年第三次全国评酒会上第一次提出香型概念时就提出来,作为五大基本香型之一的。
之所以叫酱香型白酒,顾名思义,它的香气中有类似酱油香气的感觉。
但酱香型白酒形成国家标准时间比较晚,香型标准是2011年才发布的,据说明是按照GB/T 1.1—2009给出规则起草的。
关于酱香型白酒的标准GB/T 26760—2011,我們特别注意其中的产品分级这两条,一个是以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生产的酱香型白酒可分为优级、一级、二级;第二是不以大曲或不完全以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生产的酱香型白酒可分为一级、二级,这类酒实际上指的就是麸曲或者麸曲和大曲混合发酵的酱香型白酒。
但在产品等级划分上,并没有以粮食粉碎度为标准,没有所谓“坤沙”(整粒高粱)“碎沙”(粉碎后的高粱)之分,在酿酒用粮方面,也没有具体规定是糯高粱还是粳高粱。
DB52 526-2007 酱香型白酒
1ICS 67.060备案号:DB52酱香型白酒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52/526-2007前言本标准第5章和8.1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贵州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贵州省标准化协会、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贵州大学、贵州茅台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沙窖酒厂、贵州青酒厂参与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志强、寻思颖、罗薇、杨黎、吴天祥、王遵、钟平、吕相芬、都浦均、郑雨秋、黄卫红、张倩、董剑。
I酱香型白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酱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境内生产的酱香型白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57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T 5009.48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T 15109 白酒工业术语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3.1酱香型白酒以高粱、小麦、水等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使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酱香型风格的白酒。
4 产品分类4.1 高度酒:酒精度(% vol)为 41.0~60.0;4.2 低度酒:酒精度(% vol)为 33.0~40.0。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仁怀大曲酱香一至七轮次基酒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仁怀大曲酱香一至七轮次基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一至七轮次基酒的术语和定义、酿造环境、分级、标准样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仁怀大曲酱香一至七轮次基酒的生产、检验及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51 小麦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22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氰铅的测定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5009.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2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纽甜的测定GB 5009.2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阿斯巴甜和阿力甜的测定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 5009.2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GB/T 10346 白酒检验检测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T 33404 白酒感官品评导则GB/T 33405 白酒感官品评术语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T 8231 高粱SB/T 10713 白酒原酒及基酒流通技术规范DB52/T 873 大曲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规范DB52/T 1298 酱香大曲生产技术规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白酒执行标准
米香型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6-07-18
2007-05-01
GB/T 23547-2009
浓酱兼香型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9-04-14
2009-12-01
GB/T 14867-2007
凤香型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7-01-19
2007-07-01
GB/T 16289-2007
2007-01-19
2007-07-01
GB 10343-2008
食用酒精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8-12-29
2009-10-01
白酒执行标准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7-01-19
2007-07-01
GB/T 26761-2011
小曲固态法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11-07-20
2011-12-01
GB/T 20821-2007
液态法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7-01-29
2007-07-01
GB/T 20822-2007
固液法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豉香型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7-01-19
2007-07-01
GB/T 20823-2007
特香型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7-01-19
2007-07-01
GB/T 20824-2007ຫໍສະໝຸດ 芝麻香型白酒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7-01-19
2007-07-01
GB/T 20825-2007
老白干香型白酒
白酒执行标准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部门
预包装食品检验项目
预包装食品检验项目一、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一)抽检依据DB 22/T 221-2007《吉林烧酒》,GB/T 20821-2007《液态法白酒》,GB/T 20822-2007 《固液法白酒》,GB/T 10781. 1-2006《浓香型白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僧酒及其配制酒》(二)检验项目酒精度,氧化物(以IICN计)白砂糖(一)抽检依据GB/T 317-2018《白砂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色值,蔗糖分,二氧化硫残留量二、冰糖(-)抽检依据GB/T 35883-2018《冰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色值,二氧化硫残留量三、饼干;方便粥、方便盒饭、冷面及其他熟制方便食品等;腐乳、豆豉、纳豆等;糕点;果冻;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其他液体调味料;(一)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茶饮料(一)抽检依据GB/T 21733-2008《茶饮料》(二)检验项目茶多酚四、畜禽肉类罐头(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铅(以Pb计),镉(以Cd计),铝(以Cr计)五、大豆油(一)抽检依据GB/T 1535-2017《大豆油》,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二)检验项目酸价(K01I),过氧化值六、大米;酱卤肉制品(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铅(以Pb计),镉(以Cd计)七、蛋白饮料(一)抽检依据GB/T 21732-2008《含乳饮料》,GB/T 30885-2014《植物蛋白饮料豆奶和豆奶饮料》,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蛋白质,糖精钠(以糖精计)十、淀粉(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二)检验项目铅(以Pb计),菌落总数十一、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生湿面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十二、发酵乳(一)抽检依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氧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检验项目蛋白质,三聚鼠胺十三、粉丝粉条(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铅(以Pb计)十四、复用餐饮具(一)抽检依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二)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磺酸钠计),游离余性氯十五、谷物加工品(-)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镉(以Cd计)十六、果、蔬汁饮料(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二)检验项目展青霉素,铅(以Pb计)十七、红糖(一)抽检依据GB/T 35885-2018《红糖》,QB/T 4561-2013《红糖》(二)检验项目不溶于水杂质,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十八、花生及其制品(自制)(一)抽检依据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二)检验项目黄曲霉毒素B1十九、黄豆酱、甜面酱等(-)抽检依据GB/T 24399-2009《黄豆酱》,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二)检验项目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黄曲霉毒素&二十、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抽检依据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检验项目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二十一、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一)抽检依据LS/T 3220-2017《芝麻酱》,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酸值(以脂肪计)(KOH)二十二、.煎炸过程用油(-)抽检依据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二)检验项目极性组分,酸价(KOH)二十三、.酱油(一)抽检依据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二)检验项目氨基酸态氮,镂盐(以氮计,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二十四、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一)抽检依据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二)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二十五、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普通挂面、手工面;其他香辛料调味品;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铅(以Pb计)二十六、绵白糖(一)抽检依据GB/T 1445-2018《绵白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项目总糖分,二氧化硫残留量二十七、灭菌乳(一)抽检依据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氧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二)检验项目蛋白质,酸度,三聚氧胺二十八、.食醋(一)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十九、其他固体调味料(-)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总碑(以As计)三十、水产动物类罐头(一)抽检依据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无机碑(以As计),组胺三叶水果类罐头(一)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日落黄,范菜红三十二、碳酸饮料(汽水)(一)抽检依据GB/T 10792-2008《碳酸饮料(汽水)》,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碳气容量(20℃)三十三、糖果(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十四、调制乳(一)抽检依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鼠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检验项目三聚鼠胺三十五、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苯并[a]花三十六、香辛料调味油(一)抽检依据整顿办函[2011] 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二)检验项目苏丹红I,苏丹红II三十七、熏煮香肠火腿制品(一)抽检依据整顿办函[2011] 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三十八、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检依据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二)检验项目银三十九、油炸面制品伯制)(一)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四十、玉米油(一)抽检依据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T 19111-2017《玉米油》(二)检验项目酸价(KOH),过氧化值四十一、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一)抽检依据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二)检验项目水分,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四十二、饮用纯净水(一)抽检依据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二)检验项目耗氧量(以。
DB37T857-2007白酒生产企业HACCP应用指南
ICS67.040X0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857-2007白酒生产企业HACCP 应用指南HACCP Applying Guideline for Chinense Spirit ProductionEnterprises前言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古贝春有限公司、山东景芝酒业有限公司、山东质量认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殿臣、来安贵、马静敏、陈延钢、李汝东、霍建峰。
引言本标准为白酒生产企业建立、保持、实施和更新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供指南。
为确保白酒安全,本标准参照GB/T 22000-2006给出了前提方案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计划及其组合控制食品危害的措施,这些控制措施以国际通用的食品链中食品危害分析为基础,控制措施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更新为保证。
标准中条款号与GB/T 22000-2006条款号一致,目的是确保使用本标准的白酒生产企业能够结合自身实际理解和应用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在本标准的指导下,进一步依据GB/T 22000-2006探讨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完整性、适宜性和充分性。
本标准不能作为认证依据,也不宜用于合同目的。
白酒生产企业HACCP 应用指南1 范围本标准给出了白酒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和保持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白酒生产企业。
对与本标准中例举的生产工艺不同的白酒生产企业,在建立、保持、实施和更新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时,应在本标准的基础上调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纯粮食酿造白酒执行标准号
纯粮食酿造白酒执行标准号①1、固态法(纯粮食酒)执行标准: GB/T10781.1(浓香型)、GB/T 10781.2(清香型)、GB/T 26760(酱香型);以上执行标准都是纯粮食酒酿造的执行标准,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好酒。
2、液态法(食用酒精)执行标准:GB/T20821;此类执行标准是以食用酒精为酒基。
3、固液法(纯粮食酒+食用酒精)执行标准:GB/T20822;此类执行标准是粮食酒加食用酒精勾调出来的白酒,也就是人们俗称的“酒精勾兑白酒”。
②纯粮固态发酵法酿造白酒的国家标准有以下标准:GB/T 10781.1-2006 浓香型白酒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GB/T 10781.3-2006 米香型白洒GB/T 26760-2011 酱香型白酒GB/T 14867-2007 凤香型白酒GB/T 16289-2007 豉香型白酒GB/T 20823-2007 特香型白酒GB/T 20824-2007 芝麻香型白酒GB/T 20825-2007 老白干香型白酒GB/T 2524-2001 浓酱兼香型白酒GB/T 18356-2007 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得先弄清楚白酒分哪些香型。
我们知道白酒的香型有十多种,常说的有浓香型,酱香型,清香型和兼香型。
发酵的方式大体上又可以分为固态发酵和液态发酵。
每个工艺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浓香型,它的标准就是10781.1④1、纯粮食酒的标准代号,除GB/T 20821GB/T 20822外多数是纯粮酒。
2、在国标中采用液态和固态的生产工艺的标准分别是:GB/T 20821、GB/T 20822,所以以后见到这两种标识大概率判断为酒精酒;纯粮酒的标准一般按照香型进行标注,纯粮食酒的标准代号有GB/T 10781、GB/T 26760、GB/T 14867、GB/T 16289、GB/T 20823、GB/T 20824、GB/T 20825,GB代表着国家标准,比较权威性,DB和QB是地标和企标,参考性不稳定,同时有些酒会用如GB 2757是所有酒类生产企业必须遵守的卫生标准,一般无需标注。
白酒生产相关标准目录
白酒生产相关标准目录名称标准号发布日期浓香型白酒GB/T 10781. 1-2006 2006-07-18至2008-01-01 执行清香型白酒GB/T 10781. 2-2006 2006-07-18 米香型白酒GB/T 10781. 3-2006 2006-07-18酱香型白酒GB/T 26760-2011 2011-07-20 凤香型白酒GB/T 14867-2007 2007-01-19 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07 2007-01-19 特香型白酒GB/T 20823-2007 2007-01-19 芝麻香型白酒GB/T 20824-2007 2007-01-19 老白干香型白酒GB/T 20825-2007 2007-01-19 浓酱兼香型白酒GB/T 23547-2009 2009-04-14 药香型白酒DB52/T 550-2008 2008-08-25 馥郁香型白酒GB/T 22736-2008 2008-12-28 液态法白酒GB/T 20821-2007 2007-01-19 固液法白酒GB/T 20822-2007 2007-01-19 小曲固态法白酒GB/T 26761-2011 2011-07-20 奶酒GB/T 23546-2009 2009-04-14 地理标志产品剑南春酒GB/T 19961-2005 2005-11-17 以下按发布时间为序排列。
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GB/T 18356-2007 2007-09-19实施日期2007-05-01备注含1号修改单(2008年),延期2007-05-01 延期至2008-01-01执行2007-05-012011-12-012007-07-012007-07-012007-07-01 含1号修改单(2008年)2007-07-012007-07-012009-12-012008-08-252009-06-01 地理标志产品酒鬼酒2007-07-012007-07-012011-12-012009-12-012006-03-01 含1号修改单(20H年)GB/T 18624-2007 GB/T 19327-2007 GB/T 19328-2007 GB/T 19329-2007 GB/T 19331-2007 GB/T 19508-2007 GB/T 21261-2007GB/T 21263-2007 GB/T 21820-2008 GB/T 21821-2008 GB/T 21822-2008 GB/T 22041-2008 GB/T 22045-2008地理标志产品 水井坊酒 地理标志产品 古井贡酒 地理标志产品 口子窖酒 地理标志产品 道光廿五贡酒 地理标志产品 互助青裸酒 地理标志产品 西凤酒 地理标志产品 玉泉酒 地理标志产品 牛栏山二锅头酒 地理标志产品 舍得白酒 地理标志产品 严关五加皮白酒 地理标志产品 沱牌白酒 地理标志产品 国窖1573 地理标志产品 泸州老窖特曲酒2007-09-192007-09-192007-09-192007-09-192007-09-19 2007-09-19 2007-12-132007-12-132008-05-052008-05-052008-05-052008-06-252008-05-012008-05-012008-05-012008-05-01 2008-05-01 2008-05-012008-05-012008-10-012008-10-012008-10-012008-10-01白酒主要相关国家标准名称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备注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103.1-2010 2006 2010-07-13 2010-08-01 含期满换证等新规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 2757-1981 19811982-06-01 新国标将出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48-2003 2003-08-112004-01-01新国标将出饮料酒分类GB/T 17204-2008 2008-06-25 2009-06-01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 10344-2005 2005-09-15 2006-10-01 延期至 2007-10-01执行 白酒分析方法GB/T 10345-20072007-01-02 2007-10-01含1号修改单(2007年)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 10346-20062006-07-182007-05-01白酒工业术语GB/T 15109-2008 2008-10-192009-06-01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T 23544-2009 2009-04-14 2009-12-01白酒中锰的测定GB/T 23545-2009 2009-04-14 2009-12-01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7631-20112011-10-272012-01-01绿色食品白酒 NY/T 432-20002000-12-222001-04-01食用酒精GB 10343-20082008-12-292009-10-01地理标志产品洋河大曲GB/T 22046-20082008-06-252008-10-01 地理标志产品五粮液酒GB/T 22211-20082008-07-31 2008-11-01地理标志产品景芝神酿酒GB/T 22735-2008 2008-12-28 2009-06-01 地理标志产品 酒鬼酒GB/T 22736-20082008-12-282009-06-01馥郁香型白酒HJ/T 402-2007 CNCA/CTS0022-2008GB/T 24694-2009GB 7718—2011GB 2760—2011 GB5749-2006GB 50694-2011清洁生产标准白酒制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白酒生产企业要求 玻璃容器 白酒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2007-12-202008-09-112009-11-302011-04-202011-04-202006-12-292011-07-262008-03-012008-09-112010-05-012012-04-202011-06-202007-07-012012-06-01关于酒类的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介绍4月15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播出了“不明不白的白酒”,该节目主要暴露出部分酒类生产企业涉及的以下四方面问题:涉嫌造假、标签标示不真实、所使用香精香料的质量问题以及由使用的香精香料可能带来的塑化剂污染问题。
白酒国标2007
GB10781.1--10781.3--89浓香型、清香型、米香型白酒的技术要求:1.GB10781.1--89浓香型白酒的技术要求⑴感官要求⑵理化要求注:①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度。
②酒精度40.0-9.0度,固形物可为0.50g/L。
③优级、一级、二级酒均不得加入非自身发酵产生的物质。
2.GB10781.2-89清香型白酒的技术要求⑴感官要求⑵理化要求注:①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度。
②酒精度40.0--9.0度,固形物可为0.50g/L。
③优级、一级、二级酒均不得加入非自身发酵产生的物质。
3.GB10781.3--89米香型白酒的技术要求⑴感官要求⑵理化要求注:①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度。
②酒精度40.0-49.0度,固形物可为0.50g/L。
③优级、一级、二级酒均不得加入非自身发酵产生的物质白酒检验需要的仪器:干燥器,蒸发皿,酸式碱式滴定管,铁架台,具塞锥形瓶,抽提装置,500mL凯式烧瓶氢氧化钠,硫酸,邻苯二甲酸氢钾,,无水碳酸钠,酚酞,蒸馏水,这些是做最基本的总酸总酯的药品,要是做总糖或是其它的,就参照检验方法白酒成份全分析检测专用气相色谱仪的详细信息来源:仪器交易网/sell/show-144849.html一、对白酒卫生指标的监控白酒中甲醇、杂醇油有酒类卫生监测的两项重要指标。
气相色谱可直接进行分析成品中甲醇、杂醇油的含量,方法简便快速,精密度好,相对偏差均小于5%,又能同时使白酒中正丙醇、异丁醇、正丁醇、异戊醇、正戊醇等高级醇得到单独测定。
二、对酒厂的基础酒三项指标的测定来源:仪器交易网/sell/show-144849.html二、对酒厂的基础酒三项指标的测定基础酒的好坏决定成品酒能否达到质量标准的关键。
对基础酒的分析验收和对主要微量成份的测定,是指导微机勾兑、保证产品质量稳定、统一质量标准,获得工厂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而气相色谱仪是最理想的分析工具。
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制订编制说明-贵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情况简介为了维护酱香型传统优质白酒产业的主导地位,规范酱香型白酒产业,提高酱香型白酒的产品质量,引导和促进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的健康发展。
2007年我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向国标委提出了制定《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计划。
今年初,国家标准委下达《2007年第7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由我院承担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起草任务。
今年5月我院发函征集有关单位和骨干企业参与起草标准工作.在6月13日召开了第一次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省内外企业、协会、院校、酿酒杂志的21位专家,参加了会议。
在会上各位专家踊跃发表见解,通过讨论和商议形成了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制定原则和工作计划.原则就是:总结、继承和发扬酱香型白酒的传统工艺,保留传统酱香型白酒独特风格和技术创新;充分的调查、分析现有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现状,在摸清生产工艺、产品特性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按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和步骤,制定出体现酱香型白酒特征风格的标准,从工艺、口感和理化指标上定义酱香型白酒、界定酱香型酒档次.通过广泛检索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和法规,特别是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强制性、限制性的法规规定,制订出的酱香型白酒标准要符合国内、国际相关法规的规定。
根据专家的意见,我院制定了调研计划,于6月22—27日组织技术人员到贵州茅台酒厂、习酒厂、四川郎酒厂、仁怀金士利酒厂、仁怀中心酒厂等,了解不同规模、不同工艺企业基本情况。
通过调研活动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是做一次较全面的基础调研,包括:企业规模、产量、产值利税、人员等基本情况的调查;以及企业使用原料、曲药、生产工艺、酿酒设备等情况调查.二是组织一次感官品评活动,全面深入了解酱香型白酒的质量状况.三是抽取或购买一定数量典型样品进行理化指标检验,包括常规理化及有益成分含氮化合物(吡嗪含量)指标、己酸乙酯、醛类总量等指标,期望能提出有代表性的特征特性指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98号--关于批准对崇明老白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98号--关于批准对崇明老白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6.26•【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98号•【施行日期】2007.06.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商标使用与管理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98号)关于批准对崇明老白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崇明老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
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崇明老白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崇明老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崇明老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的函》(崇府发〔2006〕3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上海市崇明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一)原辅料。
1. 米:以大米(粳米、糯米)为原料,其蒸煮和营养品质指标见表1。
表1蒸煮和营养品质指标┌────────────────┬─────────────┬───────────────┐│项目│粳米│糯米│├────────────────┼─────────────┼───────────────┤│粘稠度,mm│≥70│≥100│├────────────────┼─────────────┼───────────────┤│碱消值,级│≥6│≥6│├────────────────┼─────────────┼───────────────┤│蛋白质,%│≥7│≥7│└────────────────┴─────────────┴───────────────┘2. 酿造用水:取自滞留于崇明县县域范围内≥48h、经净化处理的长江水。
3. 八二酒曲:以根霉菌为糖化发酵剂、酵母菌为酒化剂,分开纯种培养,经科学合理搭配而成的。
各种香型白酒的主要国标数据
各种香型白酒的主要国标数据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各种香型白酒的主要国标数据1、GBT20823-2007特香型白酒:高度酒理化要求:(41—68度)香气:且浓、清、酱三香,但匀不露头,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一级≥。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2、一级≥。
丙酸乙酯/(mg/L):优级≥20、一级≥15。
低度酒理化要求:(18—40度)香气:且浓、清、酱三香,但匀不露头,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一级≥。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一级≥。
丙酸乙酯/(mg/L):优级≥15、一级≥10。
2.浓香型白酒:高度酒理化要求:(41—68度)香气:浓郁的已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一级≥。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2、一级≥。
已酸乙酯/(g/L):优级~、一级~。
低度酒理化要求:(25—40度)香气:浓郁的已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一级≥。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一级≥1。
已酸乙酯/(g/L):优级~、一级~。
3.清香型白酒:高度酒理化要求:(41—68度)香气:香气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优雅.谐调的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一级≥。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1、一级≥。
乙酸乙酯/(g/L):优级~、一级~。
低度酒理化要求:(25—40度)香气:香气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优雅.谐调的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一级≥。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一级≥。
乙酸乙酯/(g/L):优级~、一级~。
4.米香型白酒:高度酒理化要求:(41—68度)香气:米香纯正、清雅。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一级≥。
DB52526-2007酱香型白酒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52贵 州 省 地 方 标 准DB52/526—2007酱香型白酒2007-08-10 发布ICS 67.060备案号:2007-12-31 实施本标准第5章和8.1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贵州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贵州省标准化协会、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贵州大学、贵州茅台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沙窖酒厂、贵州青酒厂参与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志强、寻思颖、罗薇、杨黎、吴天祥、王遵、钟平、吕相芬、都浦均、郑雨秋、黄卫红、张倩、董剑。
酱香型白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酱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境内生产的酱香型白酒。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57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T 5009.48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T 10345白酒分析方法GB/T 10346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T 15109白酒工业术语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3.1酱香型白酒以高粱、小麦、水等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使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酱香型风格的白酒。
白酒质量标准
XXXXXXXXX有限公司
一、目的:建立白酒质量标准,确保所用白酒的质量。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白酒的质量控制。
三、责任:
四、内容:
1.标准来源
1.1 DB 53/007-2015 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
1.2 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1.3 GB 2757-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配制酒》。
1.4 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
1.5 GB/T 5009.48.2003 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6 GB-T 5009.12-2010食品中铅的测定。
1.7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0185酒剂中规定“生产内服酒剂应以谷类酒为原料”。
1.8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以粮谷为主要原料,采用小曲为糖化发酵剂,经传统固态糖化、小容量容器固态发酵,蒸馏、储存、勾兑、包装而成的,不使用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的白酒。
2.技术要求
3.贮存条件:干燥,密闭。
4.相关标准操作规程:白酒检验标准操作规程(SOP-ZL-JG(FL)-022)、物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SOP-ZL-QA-001)。
5.企业统一指定的物料名称:与DB 53/007-2015 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一致。
6.内部使用的物料代码:1102064。
7.经批准的供应商:见合格供应商目录。
8.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或样稿:无此项内容。
9.注意事项:密封。
10.复验期:按厂家规定执行。
11.文件附件:共0份。
12.修订及变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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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67.060
备案号:
DB52
酱香型白酒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2/526-2007
前言
本标准第5章和8.1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贵州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贵州省标准化协会、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贵州大学、贵州茅台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沙窖酒厂、贵州青酒厂参与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志强、寻思颖、罗薇、杨黎、吴天祥、王遵、钟平、吕相芬、都浦均、郑雨秋、黄卫红、张倩、董剑。
I
酱香型白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酱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境内生产的酱香型白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57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T 5009.48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 15109 白酒工业术语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酱香型白酒
以高粱、小麦、水等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使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酱香型风格的白酒。
4 产品分类
4.1 高度酒:酒精度(% vol)为 41.0~60.0;
4.2 低度酒:酒精度(% vol)为 33.0~40.0。
5 要求
5.1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5.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5.3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 2757的规定。
5.4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执行。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按GB/T10345规定的方法检验。
6.2 卫生指标按GB/T 5009.48规定的方法检验。
6.3 净含量的检验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7 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按GB/T 10346执行。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按GB 10344规定执行。
8.2 包装、运输、贮存
包装、运输、贮存按GB/T 10346执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