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票(收据)报销的规定
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
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一、概述发票和收据是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中经常使用的票据,其管理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发票和收据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避免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纠纷和损失,制定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发票的管理1. 发票的种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常用的发票分为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等。
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合的发票种类,并在税务机关备案。
2. 发票的领用发票由具备税务登记号的企业在税务机关领取,必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领用发票时,需填写登记簿并由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确认,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发票的使用发票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和业务实际需要。
不同类型的发票有不同的使用范围和限制,企业使用发票时必须遵守规定,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发票的报销企业使用发票进行报销时,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报销时需提交相应的费用报销单据,确保发票与报销单据相符。
同时,应注意报销时的发票票面信息准确无误。
三、收据的管理1. 收据的开具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管理发票外,还需要合理开具收据,以记录交易的发生和款项的收取。
收据的开具应注明交易日期、交易内容、金额等必要信息,并由买方和卖方双方签字确认。
2. 收据的编号为了方便管理和跟踪,企业应给每张收据进行编号,并建立相应的收据管理系统。
编制编号的原则是连续、有序、唯一,以避免编号重复和收据丢失。
3. 收据的归档开具的收据应妥善保管并进行分类归档。
一般应按照日期或客户来进行分类存储,方便后续查询和审计。
同时,为了保证收据的安全性,应采取防火、防潮等措施,避免遗失或损坏。
4. 收据的核对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时,应对所开具的收据进行核对,确保收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核对时应与财务记录相对照,如发现差异应及时调查并解决。
四、风险防控1.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发票和收据的开具、使用、报销等环节的责任和权限,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对相关制度和规定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费用票据报销要求
费用票据报销要求费用票据报销是指个人或企业在工作或生活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交通费、餐饮费、差旅费等)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报销,并提交相应的票据以作为报销的依据。
为了规范和规范费用报销流程,保证报销的公平、透明和合法性,通常会对费用票据报销的要求进行一定的规定。
下面是费用票据报销的一般要求:一、票据完整性:费用报销所需的票据必须是正规的发票或收据。
发票要求开具完整、准确,包括发票抬头、编号、开票日期和金额等信息。
收据要求有收据抬头、明细、日期、金额等基本信息。
二、票据真实性:费用报销所需的票据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伪造或虚假的情况。
报销申请人必须确保提交的票据与实际发生的费用相符,并且没有伪造或篡改票据内容的情况。
三、票据合规性:费用报销所需的票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例如,行程单、机票、火车票等交通费报销需要符合国家关于出差、差旅费报销的规定;餐饮费报销需要符合单位关于餐补费和费用标准的管理要求等。
四、票据时效性:费用报销所需的票据必须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通常是30天内提交。
超过时限的票据将无法报销。
五、票据凭证性:费用报销所需的票据要有明确的凭证功能,即票据需要能够证明费用的具体用途。
例如,在报销餐饮费时,需要提交与开会、谈判等工作相关的发票或收据,以证明费用是用于正式的工作场合。
六、票据原件性:费用报销所需的票据要求提供原件,不接受复印件或扫描件。
原件上需要有报销申请人的签字或盖章,以确认票据的真实性和使用情况。
七、票据清晰性:费用报销所需的票据要求清晰可读,不得有涂改或模糊不清的情况。
票据上的金额和时间应清晰明了,以便财务审核人员审核和确认。
八、票据范围性:费用报销所需的票据必须符合报销范围的规定。
不同的单位或机构对费用报销的范围有所不同,费用报销者需要根据自己的单位或机构的规定来确定报销的具体范围。
九、票据数量性:费用报销所需的票据数量必须与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相符。
如果费用较多或一次性费用较大,则需要提供相应的票据材料来支持报销申请。
使用报销凭证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日益完善,报销凭证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报销凭证不仅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企业财务安全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角度,对使用报销凭证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报销凭证的定义与作用1. 定义报销凭证是指企业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因公支出费用,向企业财务部门申请报销所使用的凭证。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通讯费、交通费等。
2. 作用(1)规范企业财务支出,确保企业资金使用的合规性;(2)加强企业内部控制,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3)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降低财务管理成本;(4)为审计部门提供审计依据,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报销凭证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管理,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根据该规定,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报销凭证的使用,确保报销凭证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费用支出控制制度,规范费用支出审批、报销、结算等程序,加强费用支出管理。
”该规范要求企业建立健全费用支出控制制度,规范报销凭证的使用程序,确保费用支出的合规性。
3. 《企业财务通则》《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通则要求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凭证的使用,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纳税。
”该法律规定企业应依法纳税,报销凭证作为企业财务支出的重要依据,企业应确保报销凭证的真实性,以避免因虚假报销而造成税收违法行为。
关于收据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收据作为一种证明经济往来的重要凭证,在日常生活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收据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收据的定义、性质、种类、制作要求、效力以及违反收据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收据的定义与性质1. 定义收据是指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其他有义务支付款项的人,在收到款项后,向债权人、出借人或者其他有权利收取款项的人出具的,证明已收到款项的书面凭证。
2. 性质收据具有以下性质:(1)证明性:收据是证明债务人已履行债务、担保人已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有义务支付款项的人已收到款项的书面凭证。
(2)证据性:收据可以作为证据在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中使用。
(3)规范性:收据的制作、内容、格式等应符合法律规定,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收据的种类1. 普通收据:普通收据是指债务人在收到款项后,向债权人出具的证明已收到款项的收据。
2. 借条收据:借条收据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证明已收到借款的收据。
3. 捐赠收据:捐赠收据是指捐赠人向受赠人出具的证明已捐赠款项的收据。
4. 担保收据:担保收据是指担保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证明已履行担保义务的收据。
5. 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证明已支付保证金的收据。
四、收据的制作要求1. 收据应当由出具人亲笔签名或者盖章。
2. 收据应当注明收据的名称、出具日期、收款人姓名、收款人地址、收款金额、付款人姓名、付款人地址等信息。
3. 收据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4. 收据的格式应当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收据的效力1. 收据具有证明效力,可以作为证据在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中使用。
2. 收据的出具人应当按照收据记载的内容履行义务。
3. 收据的出具人违反收据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违反收据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 出具虚假收据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擅自篡改、伪造、涂改收据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票学校报销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学校财务报销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发票学校报销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临时用工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报销。
三、报销流程1. 报销申请(1)报销人填写《学校费用报销申请单》,详细填写报销事由、金额、票据等相关信息。
(2)报销人将申请单、发票等原始凭证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2. 部门负责人审核(1)部门负责人对报销申请单、发票等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2)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将审核通过的报销申请单、发票等原始凭证提交给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审核(1)财务部门对报销申请单、发票等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2)财务部门对报销金额进行核算,确认无误后,将报销申请单、发票等原始凭证提交给相关负责人审批。
4. 相关负责人审批(1)相关负责人对报销申请单、发票等原始凭证进行审批,确保内容真实、合规。
(2)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报销手续。
5. 领款(1)报销人凭《学校费用报销申请单》到财务部门领取报销款项。
(2)财务部门核对报销人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领款手续。
四、报销要求1. 报销人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等。
2. 发票内容应齐全,包括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字迹清晰,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
3. 报销金额应与实际发生费用相符,不得虚报、冒领。
4. 报销事项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报销。
5. 报销人应在报销事项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销申请,逾期未报者,财务部门有权不予报销。
五、违规处理1. 报销人虚报、冒领、伪造报销凭证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2. 报销人提供虚假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3. 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等相关责任人未履行审核职责,导致报销事项出现问题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单据报销制度
单据报销制度单据报销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规范和管理费用报销流程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报销过程的透明、公正和合规,同时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
下面将详细介绍单据报销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制度背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范围的增加,各类费用报销也日益增多。
为了规范报销流程,防止财务风险和滥用经费的情况发生,制定单据报销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单据报销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费用报销,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招待费、办公用品费等。
三、报销流程1. 提交报销申请:员工在费用发生后,需填写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单据(如发票、收据等)。
2. 部门审批:报销申请表将提交给所在部门的主管或负责人进行审批。
审批人需核实报销事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并确保费用符合公司政策和规定。
3. 财务审批:经部门审批后,报销申请表将转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财务人员将核对单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对报销金额进行审核。
4. 报销支付:经财务审批后,报销金额将通过公司指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给员工。
四、报销要求1. 报销申请表:员工在填写报销申请表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明细,包括费用类型、金额、发生日期、费用说明等。
同时,需附上相关的原始单据作为依据。
2. 单据要求:所有报销单据必须是原始单据,包括发票、收据、行程单、订票凭证等。
单据上应清晰标注费用发生日期、金额、费用类型和发票抬头等信息。
3. 费用合理性:报销的费用必须与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公司业务相关,并符合公司的费用政策和规定。
不得报销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消费或不合理的费用。
4. 报销时限:员工需在费用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提交报销申请,具体时限由公司制定。
逾期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以支付。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单据报销制度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1. 警告或口头批评;2. 扣除违规报销金额;3. 追究法律责任;4.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规范报销发票的通知
关于规范报销发票的通知Xx公司工作已逐渐步入正轨,为了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发票报销程序,完善发票报销制度,防范发票报销中产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减少企业因取得不合规发票带来的税务、审计风险,同时减少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因取得不合规发票造成的自身利益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对报销的发票做如下规定:第一条发票管理1.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必须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发票均应由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发票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2.从外单位取得发票,必须核对如下基本内容:(1) 发票上付款单位全称必须填写公司全称。
不得空白或简写。
以实名制开具的发票(如火车票等)除外(2) 发票上须写明开具发票的日期。
(3) 发票上须写明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
(4)必须加盖收款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3.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发生的商品、材料采购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运输等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内的经济业务,金额超过500元的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财务部原则上不予付款。
4.若一张发票开具多项物资合计金额的,必须附有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的详细物资清单。
5.发票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发票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印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或发票金额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更正。
6.允许报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非税收入收据,必须是由具有收费资质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收费项目为列入国家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
各种结算凭证和往来结算收据一律不得报销。
7.过期,缺损的发票不得报账。
8.白条,收据不得报账。
9.经办人员取得各类发票时,应严格审核其真伪、内容开具是否合规。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
公司项目部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细则(完整版)
公司项目部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细则(完整版)一、关于报销票据的管理规定非特殊情况,费用的支出应取得正式的票据(发票或收据),特殊情况指:伙食费中的菜、肉、蛋等伙食的日常采购,业务招待费中赠送的礼金等。
票据上填写的客户名称应为公司简称或全称;费用报销票据应经过具体业务经办人、证明人(如业务共同经办人)以及审核人办公室主任、项目经理的签字;真实费用的报销票据及抵票的票据应分开粘贴;费用报销单的部门应区分公司及项目部填写;票据应沿左边对齐后粘贴。
二、关于加油费的报销管理规定司机每天填写并统计好用车里程数,随车携带,注明派车日期、起始地点、当日里程数等,当页用完后转总经办或项目部办公室存档备查;实际报销加油费时,总经办或项目部办公室根据相关记录进行复核签字,财务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核查。
三、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管理规定1、一般情况下,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申请,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在招待标准内经批准后,方可发生;业务招待费审批程序:项目部:具体业务经办人办公室主任项目经理;集团公司各部门:具体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总经办负责人。
业务招待费手续应作为费用报销的附件;无法事先申请的,应在业务招待费发生次日补办手续。
2、特殊情况,业务招待费应经过总经理的批准;特殊情况指,接待的预计费用超出招待标准、重大事项、重要客户等。
业务招待餐费标准3、餐费报销票据项目部或公司参加宴请人员超过二人应二人以上签字。
四、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购买的管理规定1、办公用品指单位价值低于10元的物品;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高于10元低于500元的物品;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高于500元的物品;以上资产的购买应事先按照采买程序;购买后应办理入库手续。
2、项目部《请购单》审批程序: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具体业务经办人办公室主任或(施工队长)项目经理;生产用低值易耗品施工负责人(队长)应签字。
固定资产及批次采购总额超过3000元的采购:具体业务经办人办公室主任项目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管理,保障发票、收据管理的合规性、安全性,根据国家税法、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发票及其它法定的收付凭证。
发票一般作为收入、成本、费用的入账凭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收据分外部收据和内部收据,其中外部收据主要是指财政部的收款凭证;内部收据是指内部自制收款凭证,仅限往来业务使用。
第四条发票、收据的管理归口部门为财务部(鉴于收据和发票的管理方法基本相同,以下简称发票)。
第二章发票的购买、领用与保管第五条财务部指定税务主管会计向主管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申请购买发票。
第六条财务部建立发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由税务主管会计定期向财务部负责人或按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七条发票由出纳向税务主管会计领用。
领取时应由税务主管会计在发票登记簿上及时登记发票领用的数量、起讫号码、领用日期及领用人签章等项目。
发票使用完毕后,出纳应按规定向税务主管会计缴销。
第八条发票的保管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各类发票必须存放于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损毁。
(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于丢失当天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通过平面媒体等传媒公告声明作废。
(三)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按顺序装订保管。
(四)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当保存不少于5年,保存期满,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五)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发票。
第三章发票的开具第九条发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虚开,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使用范围。
第十条发票由银行出纳或现金出纳开具,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开具发票和保管发票专用章不得为同一人。
第十一条开具发票前,申请开具发票部门应向财务部提出开票申请,填写《开具发票申请单》(附件一)、提供收款合同,如为产品销售合同,还需提供〃产品发运/交付通知单〃,并由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领导审批。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依据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依据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发票收据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和遏制发票造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收、存储和管理发票收据的部门和人员。
三、管理责任1、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发票收据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2、相关部门负责发票的领取、存储和管理,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每个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发票管理岗位,负责发票的收集、整理、存储和管理,确保发票的安全和完整。
四、发票的领取1、相关部门负责领取所需的发票,并做好领取记录。
2、领取到的发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使用,并如实填写开票信息。
3、领取到的发票应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或遗漏。
五、发票的使用1、发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使用,确保填写准确无误。
2、发票使用完毕后,应当立即归还至发票管理岗位,由专人加盖“已使用”印章。
3、未使用的发票应当妥善保管,确保安全不被盗窃或遗失。
六、发票的管理1、发票管理岗位应做好发票的编号工作,确保每张发票都有唯一编号。
2、发票管理岗位应定期盘点发票存量,确保发票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发票管理岗位应制定发票管理手册,详细记录发票的使用情况和存储位置。
4、发票管理岗位应做好发票的备份工作,以防止发票丢失。
七、发票的报销1、领取到发票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发票归档,并按照规定流程报销。
2、报销时应提交相关的资料,确保报销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八、违纪处理1、对于发票管理中出现的丢失、盗窃等违规行为,发票管理岗位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对于使用发票填写不实信息或私自挪用发票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2、本制度适用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人员应严格遵守,不得私自更改或违反规定。
以上为发票收据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部门和人员能够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确保发票管理工作的顺畅和规范。
发票报销管理规定_发票管理与报销制度规定
发票报销管理规定_发票管理与报销制度规定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其中的报销规定你清楚吗。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发票报销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发票报销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费用管理,为我局加强廉政建设发挥积极的保障作用。
对相关经济业务报销严格按财务管理办法实行,现将相关事项作以下规定:一、发票报销相关规定。
1、餐饮费用报销:需附菜谱清单,附就餐人员名单,发票上要有参加行动或查处案件的人员详细名单、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详细事由。
2、住宿费报销:发票上需要注明参加行动或查处案件的人员详细名单,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详细事由。
3、燃油费报销:发票上需要注明加油的车牌号,并且有驾驶员、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三方签字,注明详细事由。
4、搬运费(销毁费)报销:需附搬运货物清单,清单上必须有搬运的货物的品种、数量及金额明细,发票上有搬运人员、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三方签字认可,并注明详细事由。
5、与外单位协同办案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县局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执行,发票上注明详细的事由。
注:外单位人员不能享受我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
6、举报费报销:举报要有记录表,有立案报告,举报费审批表,有领款凭证,领款凭证上必须有举报人、负责人和经办人(经办人要求三人以上)签字,经办人和举报人不能为同一人;在向举报人支付举报费时,举报人必须在举报费支付单据上签字并按手印。
二、报账规定。
当月发生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或次月报销,每月10号和20号前将所有发票汇总电子表格发给部门报账人员、同时交纸质资料,并完成相关签字手续。
汇总表统一表格见下:张三费用开支汇总明细表序号发票开支日期事由描述清楚金额备注1 2014年6月1日和公安人员到凉风调查访问烟农 260.00合计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备注:发票必须提供正规票据,有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章,开具单位(店家) 专用章,印章为椭圆形。
票据的开据日期、名称和金额明显。
发票报销管理办法
发票报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财务报销制度,加强发票报销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凡涉及资金收付无论何种付款方式,均必须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办理相关业务活动可预借备用金,借款额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壹万元以下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壹万元以上报总经理审批。
试用人员借用备用金,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负连带还款责任。
如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指定代理人并通报财务部,指定代理人可在代理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利承担相应责任,审批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采购物品或支付费用前,经办人必须事先与对方单位就有关发票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不同的经济业务内容,收取相应的发票。
发票因故未能及时取得的,经办人负责获取发票,应该获取对公司最有利的发票而未获取所涉及的税额及其他责任由经办人承担,如业务不熟悉或特殊情况应事先获得财务审计主管人员、公司领导的同意。
第五条业务结束取得发票之日起除驻外人员不超过两个月内其他人员十天内必须办理报销结算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对未经总经理批准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的,若逾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按日息万分之二收取资金占用费;三个月以上的除按日息万分之三收取资金占用费外,因超过三个月办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全额承担,超过汇算清缴期限报销的导致公司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由责任人承担,第四个月起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其余部分首先抵算借款资金占用费如有多余抵算借款本金,直至结清借款,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用备用金。
第六条发票报销流程经办人按规范整理粘贴发票填制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初审→成本主管审核→财务主管签字审核→总经理(授权代理人)签字审批→财务部门出纳按规定结算付款会计按规定入账。
费用报销严格按公司要求进行,各级审批人员不得将不符要求之单据批转后续审批,不符要求的包括手续不全、资料不全、单据不符、金额不符、内容不符等,一经发现即予退回业务经办人员按要求更正。
财务报销有关事项说明及报销流程
财务报销有关事项说明及报销流程一、报销凭证要求1、报销发票、收据应是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报销其他原始凭证也应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符合财务报销制度。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各单位全称)、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
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
票据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及财务专用章。
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一般应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报账人员应予以退回。
6、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黑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二、报销要求及有关流程报销时一律使用由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可以找财务人员领取。
报销时,经办人应在《报销单》-原始单据粘贴页左上角(两直角边大约3-5cm处)依次粘贴财务票据、审批表、有关文件依据等附件,根据费用性质认真、完整填写《报销单》,并注明发票张数,且金额合计大小写必须与发票实报金额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按照财务相关规定要求,财务支出实行“逐级审核”制度,每笔报销事项都必须逐级审核、层层把关。
经办人员填写费用报销单,由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报销事项真实性进行审核签字,然后送财务负责人对其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签字,最后由经办人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送财务人员报销。
(其中,《报销单》中所粘贴所有发票均须由经办人及科室(队、中心)负责人签字,并签在发票正面右下角。
)三、“三公经费”、专家费等报销说明1、接待费。
医院收据(发票)使用管理规定【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收据(发票)使用管理规定1、我院目前使用的收据、发票(以下简称票据)种类及其使用范围(1)按规定从财政部门申购的收据及其使用范围①《XX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查费定额收据》(2元票面),是根据XX省发展计划委员会,XX省卫生厅文件的规定,用于收取门诊(含急诊)诊查费定额收据。
②《XX省医疗单位门诊收费收据》(含微机使用发票和手工使用发票两种);是根据XX省发展计划委员会、XX省卫生厅文件的规定,用于收取门诊患者医疗费用的发票。
③《XX省医疗单位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含微机使用发票和手工使用发票两种),是根据XX省发展计划委员会、XX省卫生厅文件规定,用于收取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的发票。
④《XX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专门用于财政和医保拨款使用的收款收据。
(2)按规定从税务部门申购的发票①《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收款收据》是用于收取来我院进修学习、参加各种学术培训班人员学费或培训费用收款收据。
②《XX省停车专用定额发票》是用于收取停车费用的定额发票。
2、收据或发票的申购、领、用和保管要求(1)医院使用的各类收据、发票一律由财务科统一管理。
并设置票据管理人员对发票的申购、保管、发放、使用、回收、核销、缴验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按月编报《票据申购、领用、结存情况表》。
(2)收据和发票的申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购手续。
根据我院各类收据、发票的使用情况,及时申购并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证供应。
(3)各类收据、发票在使用前,需由票据管理员进行严格的核对和校验,避免将不合格的票据投放使用。
(4)使用收据、发票需经严格的程序。
票据管理员需对所发出的票据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并填制领用登记表。
(5)财务人员业务考核合格,准予上岗时可领取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所领票据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保管。
领票人员要对所领票据的安全负责,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报告票据管理员,并现场核对登记上报处理。
(6)票据使用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开具各类票据,不得超越规定的范围使用据票,不得自行变更或者扩大票据的使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07.20•【文号】•【施行日期】2023.07.20•【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三章发票的领用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第五章发票的检查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用、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第四条发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编码规则、数据标准、使用范围等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
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医院收据(发票)使用管理规定【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收据(发票)使用管理规定1、我院目前使用的收据、发票(以下简称票据)种类及其使用范围(1)按规定从财政部门申购的收据及其使用范围①《XX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查费定额收据》(2元票面),是根据XX省发展计划委员会,XX省卫生厅文件的规定,用于收取门诊(含急诊)诊查费定额收据。
②《XX省医疗单位门诊收费收据》(含微机使用发票和手工使用发票两种);是根据XX省发展计划委员会、XX省卫生厅文件的规定,用于收取门诊患者医疗费用的发票。
③《XX省医疗单位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含微机使用发票和手工使用发票两种),是根据XX省发展计划委员会、XX省卫生厅文件规定,用于收取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的发票。
④《XX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专门用于财政和医保拨款使用的收款收据。
(2)按规定从税务部门申购的发票①《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收款收据》是用于收取来我院进修学习、参加各种学术培训班人员学费或培训费用收款收据。
②《XX省停车专用定额发票》是用于收取停车费用的定额发票。
2、收据或发票的申购、领、用和保管要求(1)医院使用的各类收据、发票一律由财务科统一管理。
并设置票据管理人员对发票的申购、保管、发放、使用、回收、核销、缴验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按月编报《票据申购、领用、结存情况表》。
(2)收据和发票的申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购手续。
根据我院各类收据、发票的使用情况,及时申购并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证供应。
(3)各类收据、发票在使用前,需由票据管理员进行严格的核对和校验,避免将不合格的票据投放使用。
(4)使用收据、发票需经严格的程序。
票据管理员需对所发出的票据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并填制领用登记表。
(5)财务人员业务考核合格,准予上岗时可领取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所领票据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保管。
领票人员要对所领票据的安全负责,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报告票据管理员,并现场核对登记上报处理。
(6)票据使用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开具各类票据,不得超越规定的范围使用据票,不得自行变更或者扩大票据的使用范围。
关于规范报销票据的通知
关于规范报销票据的通知为了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票据报销程序,完善发票报销制度,防范票据报销中产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减少企业因取得不合规票据带来的税务、审计风险,同时减少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因取得不合规票据造成的自身利益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对报销的票据做如下规定:第一条发票管理1、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必须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发票均应由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发票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2、从外单位取得发票,必须核对如下基本内容:2.1发票上付款单位全称必须填写与营业执照上相符的公司全称,不得空白或简写。
2.2发票上须写明开具发票的日期。
2.3发票上须写明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
2.4发票必须加盖收款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加盖需清晰完整,并且加盖在右下角“销售方:(章)”位置上,不得超出备注框上方,以免遮盖其他有效信息。
2.5发票上须填写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其中收款人与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
2.6发票上的二维码、密码区、发票编码需清晰可见。
2.7从2017年7月1日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增值税一般纳人单位发生的商品、材料采购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运输等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内的经济业务,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单位金额超过2000元的,发生的商品、材料采购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运输等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内的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财务部原则上不予报销。
4、若一张发票开具多项物资合计金额的,必须附有加盖收款单位发票章的详细销货清单。
5、发票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发票有错误或信息不全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
6、允许报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非税收入收据,必须是由具有收费资质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开具的,收费项目为列入国家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发票(收据)管理办法一、发票(收据)的种类及用途发票(收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财务凭证,用于记录交易和报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所得企业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多种类型。
发票记录了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交易金额和税额等重要内容,是交易过程中的重要凭证。
二、发票(收据)的开具1.发票(收据)的开具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包括填写内容、格式等方面的规定。
2.在开具发票(收据)时,应当认真核对买卖双方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发票(收据)应当按照交易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和归档,便于日后查阅和管理。
三、发票(收据)的保管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发票(收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管理程序。
2.发票(收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便于税务部门的查验核对。
3.对于重要的发票(收据),建议在电子存档的基础上进行纸质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发票(收据)的使用1.发票(收据)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税法规定,不得私自增开、虚开发票。
2.在开具发票(收据)时,应当按照实际交易金额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或篡改。
3.对于已开具发票(收据)的错误或遗漏,应当及时办理改正手续,确保账目清晰明了。
五、发票(收据)的申领和验收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申领发票(收据),不得擅自调用或挪用。
2.收到发票(收据)后,应当认真核对内容和数量,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开票单位联系解决。
六、发票(收据)的报销1.企业员工在发生公务支出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报销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报销时应当提供有效的发票(收据)原件,并填写完整的报销申请表格,便于审批人员的审核和核对。
七、发票(收据)管理的风险防范1.企业应当加强对发票(收据)管理的监督,防止发生违规操作或欺诈行为。
2.定期对发票(收据)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报销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报销原始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报销活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报销活动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报销原始票据指得是由单位发生的费用事项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等。
第四条报销原始票据管理制度的遵守和执行事关单位财务管理的良性运行,必须认真执行,不得有违反及旷工、事假、病假的情况。
第五条报销原始票据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第二章报销原始票据的保管第六条报销原始票据必须在单位规定的报销期限内进行报销,未报销的原始票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七条报销原始票据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或被盗。
第八条报销原始票据应按照时间顺序和分类进行整理,便于查找和核对。
第九条报销原始票据的保管责任应由报销人自行负责,如有遗失或损坏需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进行备案。
第十条报销原始票据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销,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核和报销。
第三章报销原始票据的提交第十一条报销人在进行报销时,必须提供完整的原始票据,不得提供假票据或无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报销人对提供的原始票据应进行核对,确保票据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对收到的原始票据应及时进行审核,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对外单位或个人的开具的发票进行认证,确保报销的合规性。
第四章报销原始票据的报销第十五条报销的原始票据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核和报销,不得有违章操作。
第十六条报销时如出现有关文书需要填写的,应按照规定填写并签字确认,确保流程合规。
第十七条报销原始票据的金额应与报销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文件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销,及时将报销款项发放到报销人账户。
第十九条报销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报销款项,并对领款金额进行核对,如有不符需及时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报销原始票据报销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归档,保存相关文件备查。
2024年财务报销管理制度(集合篇)
2024年财务报销管理制度(集合篇)财务报销管理制度1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龙湾区河天镇第一小学)、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
票据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总务处办理结算。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1、教职工到总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通知等。
2、票据须分别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账员审核,总务主任复核,校长审批。
3、报销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在一排,并在封面上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与封面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碳素笔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三)具体业务报销手续及要求1、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总务处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审批后,统一由学校总务处安排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发票(收据)报销的规定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发票(收据)的报销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会计基础规范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号码;联次;客户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当包括:购销双方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增值税税率、税额;识别号。
第二条凡报销的发票、非涉税项目开具的统一收据均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行政事业收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政府性基金收据套印市财政局票据监制章(国有的金融、邮电、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的专业发票除外)。
第三条报销时仅以发票(收据)联作为收执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
第四条发票(收据)报销时,对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等,下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第五条经办人收到普通发票后,须对发票真伪性进行查询。
第六条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验收后在入库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名或者盖章。
不需要入库的实物,除经办人员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进行验收。
由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在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条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或复印件,其证明内容应符合发票的基本内容。
第八条对下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收据)及报销手续不完备的,不得作为合法会计凭证,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1.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的;
2.虽有税务机关监制章,但为定期换版作废的;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据,未套印市财政监制章的;
4.企业间单位收据,未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
5.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填制单位相应印章的;
6.发票(收据)内容有涂改的;
7.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
8.发票(收据)金额有错误的或大小写金额不相符的;
9.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收据)填写有误,未加盖出具单位相应业务章的;
10.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报销联未复写的;
11.单位负责人、经办人、购买实物验收人未签名的;
12.购买实物,无验收证明的;
13.出具票据不完整的;
14.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未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集团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1:查询普通发票真伪方法
从2006年1月1日起,消费者在取得发票后(企业冠名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除外),可上网查询发票信息。
只要登录“上海财税”网站(),点击首页《咨询服务》中的《查询服务》栏里“发票信息网上查询”,即可进入发票信息查询界面。
在该界面连续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并输入该发票发票专用章上的开票企业税务登记证号码,即可反映“查询成功”及该发票由何企业于何时在何区(县)税务局领购等信息,或“查询错误,该发票不是纳税人××××(输入的税务登记证号码)购买的”,以此来鉴别发票的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