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者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建〔2002〕 394号):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包括: 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款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
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单位:万元工程总概算1000以下1001-5000 5001-10000 费率(%)1.51.21.0工程总概算1000500010000算例建设单位管理费1000×1.5%=1515+(5000-1000) × 1.2%=6363+(10000-5000) × 1%=113注:① 工程总概算 =建造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②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率按新建项目的60%计算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 发改价格[2022]670号):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
:工程计算项目设计阶段监理、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单位:万元序号1 计费额0-500500收费基价16.5计算式Y=33/1000x2 3 4 5 6500-100010001000-300030003000-500050005000-800080008000-1000010000Y=27.2/1000x+2.930.1Y=24/1000x+6.178.1Y=21.35/1000x+14.05120.8Y=60.2/3000x+61.4/3181.0Y=18.8/1000x+30.6218.6注:①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1 ±浮动幅度值)②计费额:工程概算中的建造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河北省2012定额工程费用标准介绍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饰工程花费标准(H EBGFB-1-2012)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河北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冀建市〔 2012〕 406 号河北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对于宣布 2012 年《全国一致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耗费量定额》等计价依照的通知各设区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合理确立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知足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12 年《全国一致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耗费量定额》、《全国一致建筑装饰装饰工程耗费量定额河北省耗费量定额》、《全国一致安装工程估量定额河北省耗费量定额》、《全国一致市政工程估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资料价钱》、《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饰工程花费标准》(以下简称2012 计价依照),现予宣布,自2012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原颁发的计价依照及2010 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耗费量定额》自2012 年 7 月 1 日起停止执行。
在建工程, 2012 年 7 月 1 日此后达成的工程量按以上有关计价依照耗费量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按以上有关计价依照规定调整。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依照我厅《对于增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建议》执行。
2012 计价依照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说。
请在执行中仔细累积资料,实时反应建议,以臻完美。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2目录1 总说明 (4)2 花费项目构成 . (5)3 规费计取方式 . (9)4 有关规定 (11)5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饰工程花费标准 (13)5.1 . (12)5.2 . (16)5.3 . (18)5.4 . (20)5.5 . (21)6工程计价程序.24附录 1建设部、财政部《对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花费项目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 . (24)附录 2住建部《对于转发达政部、安全看管总局<公司安全生产花费提取和使用管理方法 >的通知》(建质﹝ 2012﹞32 号) (28)附录 3河北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对于印发<对于增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建议>的通知》(冀建市﹝ 2012﹞ 386号).38 附录 4河北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对于调整建筑安装概算定额等计价依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冀建市﹝ 2012﹞408号)45附录 5河北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对于建设工程实行“优良优价”的通知(》冀建质﹝2011﹞756号). (46)附录 6河北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照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 2012﹞ 195 号). (47)附录 7河北省建设厅《对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完工结算存案督查管理方法 >的通知》(冀建法﹝ 2007﹞315 号) (49)附录 8河北省建设厅《对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法>的通知》(冀建法﹝2006﹞003 号) (54)31总说明《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饰工程花费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对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花费项目构成>的通知》(建标﹝ 2003﹞ 206 号),联合我省实质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
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
(征求意见稿)
说明
一、《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调查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与《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配套使用。
四、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
其中建筑工程的土石方、建筑物超高费、垂直运输费、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一次安拆费、桩基础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均执行建筑工程概算费率,不再单独计取。
五、本定额中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按照2012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确定。
六、本定额中税金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算。
七、本定额中各名词含义同2012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的内容标准及计算依据和方法
0.8~1.5
1.5~2
2以上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
(含大纲)
0.8~1.5
1.5~3
3~7
7~9
9~13
13以上
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调整系数,咨询服务人员工日计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见计价格[2002]125好附录
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
续表
内容: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预评价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以及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等所需费用
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委托合同计列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3]1346号
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
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
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
他管理费开支。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建设单位
管理费10%。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当地
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执行
单位:万元
工程总投资
费率(%)
工程总投资
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以下
1001-5000
根据应征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按实际价格计算
续表
序号
费用名称及内容
计算方法及指标
依据
(3)租地费用
指建设项目采用“长租短付”方式租用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租地费用
建设期间支付的租地费用计入土地使用费;生产经营支付的
租地费用计入运营成本
(4)征地管理费
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办公费,会议费,交通工具,福利费,借用人员的工资,旅费,业务培训,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和改善办公条件等费用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22年)-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22年)正文:----------------------------------------------------------------------------------------------------------------------------------------------------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14年11月1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8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造价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的造价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造价,是指建筑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以及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计入的费用。
第三条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第六条建筑工程造价计价是指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二)合同价款的约定和调整;(三)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四)工程费用索赔和签证变更计价;(五)工程造价的鉴定和争议处理。
河北省2018安装工程概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七、零星工程包干费(零星工程指由于初步设计深度因素和特殊情况导致的 概算定额不能包括的工程项目) 按各专业工程实体消耗项目和措施费 (不包括安 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之和的 3%~5%计取(人工费占 18%、材料费占 82%)。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在该工程施工前 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 临时设施、 文明施工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 目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工程总造价(不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设备费和税金)为计费基数按 5.17%计取。
(七)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整费以通风空调工程为基础按 费占 25%、材料费占 75%)。
10.14%计取(人工
(八)其他措施费。
本定额中其他措施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冬季施工 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 费、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及场地清理费、 停水停电增加费。 其他措施费按 15.72% 计取(人工费占 41%、材料费占 59%)。
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总 说 明
一、《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编制安装工程设计 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的参考依据。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包括既有建筑的接层 工程)。
三、本定额是在 2012 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依据现行国家 和河北省标准、 规范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目前建筑施工 企业技术装备社会平均水平及合理的施工方法, 按照以主带次的原则进行综合扩 大编制的。
三、本章主要综合内容如下:
1. 室外给水、采暖管道综合了管道及管件安装 , 水压试验 , 消毒冲洗 , 除锈刷 油 , 挖填土方,余土外运等;室外排水管道综合了管道及管件安装 , 灌水试验 , 挖 填土方,余土外运等;其他详见各项目工作内容。
河北省定额工程费用标准介绍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HEBGFB-1-2012)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冀建市〔2012〕406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2012计价依据),现予颁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原颁发的计价依据及2010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自201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在建工程,2012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消耗量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规定调整。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
2012计价依据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臻完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2目录1 总说明 (4)2 费用项目组成 (5)3 规费计取方式 (9)4 有关规定 (11)5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13)5.1 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12)5.2 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16)5.3 市政工程费用标准 (18)5.4 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20)5.5 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21)6 工程计价程序 (24)(建标﹝2003﹞附录1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的通知》206号) (24)附录2 住建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 (28)附录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2012﹞386号) (38)附录4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安装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冀建市﹝2012﹞408号) (45)(冀建质﹝2011﹞附录5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的通知》756号) (46)附录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2012﹞195号) (47)附录7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7﹞315号) (49)附录8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6﹞003号) (54)31 总说明1.0.1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河北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编制说明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初稿已编制完成,经初稿审查会议通过,准予公示,现将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定额初稿编制过程(一)成立编制机构,确定编制方案和细则2017年5月份经过招投标选定河北慧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概算其他费用定额数据测算等工作,同时成立了由编制组、专家组组成的编制机构,编制了河北省概算其他费用定额编制方案和细则。
(二)开展广泛调研,收集基础数据和资料按照定额编制方案和细则的要求,编制组对概算其他费用定额使用者进行广泛调研,调研对象包括省内部分设计院和大型房地产企业、省市级财政评审机构、规划供热供电、在建项目多的建设方等相关单位。
采集大量的基础数据,收集对05费用定额的使用意见和修编建议。
省站2017年11月向各市站下发通知,收集与定额编制有关的现行政策性文件、标准。
(三)认真疏理研究,进行综合测算和分析编制组认真疏理资料,以大量的数据为基础,结合调研成果,经分析测算,并借鉴山东、陕西、广东省等地编制经验,编制成稿。
- 1 -(四)专家初步审核,修改完善形成初稿。
定额编制期间,在汇总测算有关资料形成草稿后,定额编制组多次邀请行业专家对修编稿进行审核,听取修编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经过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初稿,并经审查会通过。
二、定额初稿编制特点(一)严谨规范,符合规定定额初稿编制符合相关规定,一是根据《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义的相关规定,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照定义中三部分内容进行了分类,并按工程项目的费用发生先后顺序进行了排序;二是定额初稿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均按照《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编制,与行业统一,避免产生歧异。
三是根据建设项目概算费用构成,将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从工程其他费用表中剥离出来,单独列项,更加规范,便于定额使用。
(二)与时俱进,贴近实际定额初稿中各项费用的测算均依据截止目前现行的国家、省、市各级有权部门的政策性文件和标准,对各项费用在实际工程中的发生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做了认真研究和分析,给出了相应的计算方法或参考依据。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2018宣贯材料》
附件3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宣贯材料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综合说明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内容和计算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对《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冀建质〔2004〕158号)进行了修订。
一、定额的适用范围及作用本定额是本省范围内国有投、融资的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总概算或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计列其他费用的依据。
非国有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可以参考使用。
国家、省对专业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的编制与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额编制依据及相比04概算其他费用定额增减说明本定额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的。
1.定额中涉及到的专业术语名称部分,除部分名称参考有关部委发布的概算编制办法外,其余均按照《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内容进行规范列项。
2.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新文件“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87号)文,对原概算其他费用定额的部分条目进行了修订。
- 1 -与04概算其他费用定额相比增减了以下内容取消了两项费用(施工机构迁移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增加了三项费用(工程造价咨询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项目竣工决算编制费);补充完善了前期工作咨询费内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费、节能评估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防洪评价费、文物勘探及保护费、水资源论证费);更正了三项费用名称(将临时设施费更正为建设项目场地准备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将出国人员费与外国技术人员来华费合并为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将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和人员培训费合并为生产准备费)。
三、定额主要内容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与土地使用权取得有关的费用;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HEBGFB-1-2012)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HEBGFB-1-2012)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冀建市〔2012〕406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2012计价依据),现予颁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原颁发的计价依据及2010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自201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在建工程,2012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消耗量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规定调整。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
2012计价依据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臻完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目录1 总说明52 费用项目组成63 规费计取方式104 有关规定125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135.1 建筑工程费用标准135.2 安装工程费用标准175.3 市政工程费用标准195.4 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215.5 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226 工程计价程序.............................................................................. . (24)附录1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 25附录2 住建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29 附录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2012﹞386号) (39)附录4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安装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冀建市﹝2012﹞408号) (45)附录5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的通知》(冀建质﹝2011﹞756号)47附录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2012﹞195号)48附录7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7﹞315号)50 附录8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6﹞003号)551 总说明1.0.1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的内容、标准及计算依据和方法之令狐文艳创作
4
勘察设计费:
系指建设单位委托勘察设计单位为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等所需费用
(1)工程勘察费
内容: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查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按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面积10~20元/m2计算
序号
费用名称及内容
计算方法及目标
依据
7
招标代理服务费
系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招标业务所需费用
内容: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勘查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按工程费用差额定率累计计费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113+(50000-10000)x0.8%=433
433+(100000-50000)x0.5%=683
683+(200000-100000)x1.2%=883
883+(280000-200000)x0.1%=963
注:若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适当降低。一般为新建项目的60%
依据: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河北省财政厅冀财建[2003]3号,财建[2003]724号
内容:征用土地上房屋及构筑物的拆除补偿费,企业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产补贴费,拆迁管理费
依据批准的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按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发的费用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2)土地使用出让金
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所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的内容、标准及计算依据和方法
续表
序号
费用名称及内理费:
系指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
内容:设计阶段监理和施工阶段监理
按工程投资差别费率计算
工程投资M(万元)
设计监理a(%)
施工监理b(%)
M<500
500«M<1000
1000«M<5000
5000«M<10000
10000«M<50000
50000«M<100000
100000«M
0.2<a
0.15«a<0.2
0.1«a<0.15
0.08«a<0.1
0.05«a<0.08
0.03«a<0.05
a«0.03
2.50<b
2.00«b<2.50
1.40«b<2.00
1.20«b<1.40
0.80«b<1.20
按建设项目投资额计算单位:万元
服务项目投资额
3000以下
3000~
20000
20000~
1000000
10000~
500000
500000~
1000000
1000000
以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2
2~4
4~7
7以上
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5~6
6~15
15~35
35~75
75~110
110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
4450.8
8276.7
11987.5
15391.4
18793.8
34948.9
(完整)最新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通用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总说明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关于“优质优价”:1、本定额是按合格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
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当补偿奖励。
(1)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
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
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
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
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4、补偿奖励按最高奖项实行一次性补偿奖励,不得重复计奖。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的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位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6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47元/工日。
河北省2012定额工程费用标准介绍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HEBGFB-1-2012)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冀建市〔2012〕406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2012计价依据),现予颁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原颁发的计价依据及2010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自201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在建工程,2012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消耗量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规定调整。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
2012计价依据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臻完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2目录1 总说明 (4)2 费用项目组成 (5)3 规费计取方式 (9)4 有关规定 (11)5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13)5.1 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12)5.2 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16)5.3 市政工程费用标准 (18)5.4 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20)5.5 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21)6 工程计价程序 (24)(建标﹝2003﹞附录1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的通知》206号) (24)附录2 住建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 (28)附录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2012﹞386号) (38)附录4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安装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冀建市﹝2012﹞408号) (45)(冀建质﹝2011﹞附录5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的通知》756号) (46)附录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2012﹞195号) (47)附录7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7﹞315号) (49)附录8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6﹞003号) (54)31 总说明1.0.1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颁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等定额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颁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等定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24•【字号】冀建工〔2018〕53号•【施行日期】2018.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颁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等定额的通知冀建工〔2018〕5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改革发展局,各相关单位:为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投资,规范工程概算的编制行为,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现将2018年编制的《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和《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予以颁发,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原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颁发的《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冀建质〔2005〕562号)、《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冀建质〔2005〕561号)、《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冀建质〔2005〕560号)和《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冀建质〔2004〕158号)同时废止。
本文颁发的定额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管理和解释工作,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和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开,不再出版发行。
请在施行过程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臻完善。
附件:1.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3.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4.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5.编制单位和参编人员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12月24日。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编制暂行办法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编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工程项目投资,根据《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概算是指根据拟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内容,编制该建设项目所需投资额的文件。
建设项目总概算应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第三条建设项目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采用两个阶段设计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采用三个阶段设计的项目,技术设计阶段必须编制修正概算。
经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同意调整概算的建设项目,原概算编制单位还应编制调整概算。
第四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或调整概逄经批准后,编制单位应按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的批准概算(或称审定概逄)、批准修正概算或批准调整概算。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概算作为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签订贷款合同和项目总承包合同、控制施工图设计、考虑建设项目技术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第五条河北省建设委员会是全省建设项目概算编制的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分级管理的划分权限,负责管理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概算编制工作。
第六条专业建设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凡在河北省境内建设的工程,其概算编制均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概算编制的原则第七条概算编制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现行定额、指标、价格及其它有关的计价依据。
第八条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静态)是初步设计概算(静态)的最高限额。
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第九条概算编制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防止少算、漏算或高估冒算,应合理预测至项目建成期的造价,包括静态投资和建成期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动态调整部分,打足项目投资。
第三章概算编制的依据第十条建设项目概算编制的依据是:(一)国家和本省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和政策;(二)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据此编制的初步设计图纸;(三)设备清单、价格、运杂费等;(四)省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概算定额(指标)、费用定额,以及人工费、设备、材料价格和造价指数等;(五)有关合同、协议等;(六)其他资料(如土地征购、施工场地租用、青苗、房屋赔偿的单价、费用及依据等)。
河北省2018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总说明一、《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编制安装工程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的参考依据。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包括既有建筑的接层工程)。
三、本定额是在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依据现行国家和河北省标准、规范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目前建筑施工企业技术装备社会平均水平及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以主带次的原则进行综合扩大编制的。
四、本定额包含的内容是按工程常规做法编制的,在编制设计概算时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调整。
五、本定额综合用工单价、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为现行消耗量定额基期价,编制设计概算时可以进行调整。
六、措施费(一)本定额中的措施费,除另有注明外,均以定额中各专业工程实体消耗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础计算。
(二)超高费指高度在六层或二十米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施工时发生的降效费用。
其费用按下表计算:超高费计算表(三)操作高度增加费(已考虑操作高度增加因素的项目除外)指以操作物操作高度离楼地面超过规定界限后施工发生的降效费用,以高度增加部分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给排水、采暖工程以3.6m为界,消防、医疗气体输送管道以5m为界,通风空调工程以6m为界,电气工程以5m为界。
其费用按下表计算:操作高度增加费计算表(四)垂直运输费指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工程施工时发生的垂直运输机械费用,层高在5m以内的单层建筑(无地下室)内的安装工程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垂直运输费按1.2%计取(机械费占100%)。
(五)脚手架搭拆费按下表计算:脚手架搭拆费计算表(六)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以采暖工程(不包括锅炉房配管及外部供热管网工程)为基础按13.05%计取(人工费和材料费各占50%)。
(七)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整费以通风空调工程为基础按10.14%计取(人工费占25%、材料费占75%)。
(八)其他措施费。
本定额中其他措施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费、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及场地清理费、停水停电增加费。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6]003号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6〕003号)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各扩权县(市)建设系统各部门:《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2月14日第九次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二○○六年一月四日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建筑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实施对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包括建筑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审核及建筑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建筑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建筑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建筑工程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制定等与建筑工程造价有关的活动。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设区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22年)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09•【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施行日期】2022.01.09•【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14年11月1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8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造价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的造价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造价,是指建筑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以及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计入的费用。
第三条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第六条建筑工程造价计价是指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二)合同价款的约定和调整;(三)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四)工程费用索赔和签证变更计价;(五)工程造价的鉴定和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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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她费用定额
编制说明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她费用定额初稿已编制完成,经初稿审查会议通过,准予公示,现将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定额初稿编制过程
(一)成立编制机构,确定编制方案与细则
2017年5月份经过招投标选定河北慧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概算其她费用定额数据测算等工作,同时成立了由编制组、专家组组成得编制机构,编制了河北省概算其她费用定额编制方案与细则。
(二)开展广泛调研,收集基础数据与资料
按照定额编制方案与细则得要求,编制组对概算其她费用定额使用者进行广泛调研,调研对象包括省内部分设计院与大型房地产企业、省市级财政评审机构、规划供热供电、在建项目多得建设方等相关单位。
采集大量得基础数据,收集对05费用定额得使用意见与修编建议。
省站2017年11月向各市站下发通知,收集与定额编制有关得现行政策性文件、标准。
(三)认真疏理研究,进行综合测算与分析
编制组认真疏理资料,以大量得数据为基础,结合调研成果,经分析测算,并借鉴山东、陕西、广东省等地编制经验,编制成稿。
(四)专家初步审核,修改完善形成初稿。
定额编制期间,在汇总测算有关资料形成草稿后,定额编制组多次邀请行业专家对修编稿进行审核,听取修编意见与建议,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经过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初稿,并经审查会通过。
二、定额初稿编制特点
(一)严谨规范,符合规定
定额初稿编制符合相关规定,一就是根据《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中工程建设其她费用定义得相关规定,将工程建设其她费用按照定义中三部分内容进行了分类,并按工程项目得费用发生先后顺序进行了排序;二就是定额初稿中涉及得专业术语均按照《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编制,与行业统一,避免产生歧异。
三就是根据建设项目概算费用构成,将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从工程其她费用表中剥离出来,单独列项,更加规范,便于定额使用。
(二)与时俱进,贴近实际
定额初稿中各项费用得测算均依据截止目前现行得国家、省、市各级有权部门得政策性文件与标准,对各项费用在实际工程中得发生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做了认真研究与分析,给出了相应得计算方法或参考依据。
已经市场化得某些费用,作了特别说明,并附上最近停止、废止得政策性文件;没有政策性文件得费用,行业社团发布有标准得,附上了行业社团得标准,供使用者参考。
使定额初稿得编制最大程度上做到贴近实际工程,并具有可操作性。
(三)照顾习惯,丰富内容
定额初稿得编制版式沿用了05年费用定额得表、文字相结合得方式,简单实用,照顾了大家得使用习惯。
同时,定额初稿在附录中增加了建设项目概算费用构成表,供使用者对建设项目概算费用有总体认知。
三、定额初稿主要内容
本定额初稿内容分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就是工程建设其她费用,包括与土地使用权取得相关得费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有关得费用;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得其她费用。
第二部分就是附录,包括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除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与其她费用以外得费用;建设项目概算费用构成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河北省概算其她费用定额编制组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