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发展绍兴空港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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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审批操作流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审批操作流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审批操作流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7.19•【字号】绍政办发(2011)121号•【施行日期】2011.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审批操作流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1)1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发改委制订的《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审批操作流程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审批操作流程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家和省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根据《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应遵循近期与远期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使管理工作依法合规、有序开展。

项目审批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提速提效。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审批分项目储备、年度计划编制、项目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五个阶段。

第四条项目储备阶段。

为加快项目前期研究、生成和谋划工作,增强发展后劲,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划,落实专人和专项经费,组织开展课题研究、规划及项目建议书编制等前期工作后,向发改部门申报,经发改部门组织咨询论证,报市政府同意后,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在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前均可申报。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编制阶段。

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应当从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中选取。

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编报程序:(一)项目业主单位在每年9月底之前向发改部门提出下一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并向财政部门提出下一年度资金计划;(二)发改部门会同国土、财政等部门进行综合平衡;(三)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由市政府发文;(四)根据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项目业主单位向发改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13•【字号】绍政办发〔2023〕38号•【施行日期】2023.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3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13日绍兴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促进我市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适应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规则制度,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打造充满活力的平台经济生态,推动我市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为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提供强大引擎。

二、发展目标紧扣我市产业特色,全力推动平台经济错位发展,打造平台与产业双向赋能的先行区、样板区。

到2027年,全面完成“1215”关键目标。

“1”即总体目标:全面构建创新活力迸发、发展环境良好、配套要素齐全、规则公平透明、监管精准有力的平台经济发展体系。

“2”即实现互联网平台数量和网络经营主体数量双倍增,分别突破200个和20万家。

“1”即聚焦轻纺、黄酒、珍珠、袜业、伞业、童装、小吃、厨具、茶叶、轴承等特色产业,推进“平台+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形成10个左右有前景、有特色、有优势的重点产业集群。

“5”即实施平台经济创新赋能行动、环境提升行动、要素激活行动、规则优化行动、治理迭代升级行动五大行动。

绍兴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主要指标表三、主要举措(一)实施平台经济创新赋能行动1.打造具有辨识度的电商平台。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全域未来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全域未来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全域未来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28•【字号】绍政办发〔2023〕21号•【施行日期】2023.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全域未来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2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全域未来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各区、县(市)2023—2026年未来社区建设计划表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28日绍兴市全域未来社区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市域未来社区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生活品质,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和人民幸福美好家园,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创,到2026年,建设未来社区300个以上,覆盖全市城镇社区数量88%以上;到2035年,基本实现未来社区全域覆盖,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绍兴范例。

二、重点任务(一)开展未来社区三级联建。

以梯度创建、迭代升级形式,开展省、市、县三级未来社区建设。

省级未来社区:根据省风貌办要求开展未来社区建设,到2025年,省级未来社区覆盖率每年递增10%左右,其中新建类社区和重点片区内社区均需开展省级未来社区建设;市级未来社区:由市风貌办牵头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建设标准,所有街道均需开展市级未来社区建设,原则上每个街道每年不少于1个,其中下辖社区10个及以上的街道每年不少于2个,由市风貌办负责验收、公布;县级未来社区:由市风貌办明确基本要求,各区、县(市)风貌办牵头制定建设及验收办法,以街道为建设主体,由各区、县(市)负责申报、验收、公布。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
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4.18
•【字号】绍政办发〔2023〕15号
•【施行日期】2023.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
分工的通知
绍政办发〔2023〕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由市长总负责,分管副市长分工负责,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政府工作落实年"活动要求,锚定目标、压实责任,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图更强、争一流、敢首创,确保全年任务高质量完成。

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易钉"督查督办系统,每月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举措。

附件:2023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附件
2023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
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2.20
•【字号】绍政办发〔2024〕5号
•【施行日期】2024.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
分工的通知
绍政办发〔2024〕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由市长总负责,分管副市长分工负责,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深化“五创图强、四进争先”,扎实推进产业提档、项目提效、环境提质、民生提优等重点任务,为谱写新时代胆剑篇提供有力支撑。

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易钉”督查督办系统,每月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举措。

附件:2024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附件
2024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王琴英常务副市长
王涛党组成员
程炜博副市长
教卫口分管副市长
鲁霞光副市长
陈伟军副市长
汤文全副市长
严钢党组成员
分管市领导
2024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王琴英常务副市长
王涛党组成员。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3.31•【字号】绍政办发〔2008〕55号•【施行日期】2008.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绍政办发〔2008〕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绍兴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抓紧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各单位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调整、设立,落实领导责任,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开展工作,确保在4月25日前基本完成任务。

二、严格审核公开内容。

在组织政府信息清理工作中,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保证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公开内容得到落实。

同时,要依据有关法规制度,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做好网站功能完善工作。

目前,市政府办公室正牵头建设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

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通过提供嵌入式页面、数据接口和数据推送方式,给各单位提供给网站信息调用和发布功能。

各单位要及时完善本单位网站功能,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上下同步、规范统一。

附件:1.市级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范本2.绍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索引号编码规范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绍兴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为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100号)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9.03•【字号】绍政办发〔2008〕134号•【施行日期】2008.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绍政办发〔2008〕134号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绍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审批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的监督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程序,规范使用政府基本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市本级(包括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以下称项目概算)的调整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下列资金进行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建设资金;(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和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中的建设资金;(三)政府性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四)政府融资及利用国债的资金;(五)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含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四条项目概算一经批准,不得任意更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概算须重新报批:(一)超过项目概算10%(含10%)以上的;(二)超过项目概算金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三)超过项目概算应当重新报批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项目概算可以调整的范围:(一)资源、水文和工程地质情况有很大变化,引起建设方案变动的;(二)因不可抗力等各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材料价格起伏较大,引起概算有重大变化的;(四)国家计划有重大调整的;(五)国家或省、市政策变化及其他特殊原因,原设计方案需作重新修改的。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8.08•【字号】绍政发〔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24〕1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战略先机,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绍兴辨识度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决策部署,坚持规划引领、强化自主创新、夯实设施底座、突出高端制造、拓展应用场景、放大产业能级,到2027年,建成具有绍兴特色的“有人机+无人机”低空空域智能一体化管理服务体系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低空经济规模和创新能力达到全国地市级领先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绍兴经验”。

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低空经济管理先行区、产业发展标杆区、综合发展示范区。

——基础设施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建设规模适度的低空基础设施,探索低空空域运行管理新模式,搭建便捷高效、智慧精准、融合一体的低空融合运行管理平台和综合应用服务平台。

到2027年,新建通用机场2个、改扩建1个、启动谋划3个;建成各类起降场(点)200个,其中直升机起降点40个、公共无人机起降场20个,实现“县县通”,形成基本完备的低空基础网、低空航线网和低空飞服网。

——重点产业领域能力显著增强。

编制《绍兴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低空产业发展,争取国家低空经济综合产业示范区,力争建设省级低空产业先导区2个。

到2027年,低空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

低空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达到50家,培育“链主型”企业2家、单项冠军企业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家。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4.19•【字号】绍政发〔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绍政发〔2023〕1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2023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部署落实。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2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做好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全力推动省“十项重大工程”转化落地,以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的实干实效,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

一、坚持“三位一体”,打造应用型创新之城(一)加快构建全域创新体系。

实施绍兴科创走廊新三年建设计划。

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

以迪荡湖科技CBD为核心,沿线谋划布局六大科技城、十大创新基地和十大创新设施。

高水平建设绍芯集成电路、鉴湖现代纺织、曹娥江新材料、浣江航空航天等创新平台。

推广新昌县“技术成果入股股权激励”等改革经验。

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5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800家,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5家。

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50家,实施50个以上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力争取得科技成果15项以上,实现技术交易额150亿元以上。

(二)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

迭代人才新政,实施“名士之乡”英才计划2.0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22•【字号】绍政办发〔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绍政办发〔2017〕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2017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22日2017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和浙江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浙政办发〔2017〕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7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一)推进财政、金融、就业等政策的信息公开。

做好财政、金融、就业等对市场预期有重大影响政策的发布解读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有力引导预期。

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不实信息,及时发布权威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二)推进统计信息公开。

组织召开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以及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

(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新闻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三)推进审计信息公开。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园区整合提升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园区整合提升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09‟1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绍兴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开发区暨整合提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浙江省开发区整合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袍江工业园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开发区(园区、下同)整合提升工作。

为规范、有序、扎实推进我市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规划先行、功能叠加、产业错位、分级互动、空间整合、管理合一、城乡统筹的原则,分步实施各开发区的整合,最大限度提升和发挥开发区有限资源的整体产出效能。

在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政策和各类专项规划框架下,以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扎实做好整合提升工作,充分发挥和依靠各级政府及开发区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支持,适时适度、有效有序地推进各开发区的整合提升工作。

二、工作原则(一)整合功能,集约发展。

通过整合功能雷同、特点互补的开发区,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功能叠加和优势再造,适当控制各类开发区的数量和规模,通过产业集聚形成规模效应,促使其实现内敛式、集约式发展,满足城乡统筹、农村城市化的发展需要。

(二)突出创新,科学发展。

把推进开发区自主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和突出抓手,坚持好中求快、优中求进,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实现速度和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

(三)引领开放,率先发展。

更好地发挥开发区在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开放,继续保持开发区在所在区域的率先发展态势,进一步确立我市开发区在全省开发区中的优势地位,培育实力较强的开发区参与国家同类区域竞争的能力。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6•【字号】绍政发[2012]59号•【施行日期】2012.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绍政发〔2012〕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绍兴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16日绍兴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总体方案通航产业已成为发达国家的重要支柱产业。

随着我国低空空域逐步放开,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航产业必将迎来爆发性增长。

绍兴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裕、人均GDP已超过1万美元,具备发展通航产业的良好基础。

抢抓我国通航产业全面启动的历史性机遇,加快发展绍兴通航产业,对于培育绍兴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背景(一)概念内涵。

通用航空是指除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和公共商业航空运输飞行以外的航空活动,是民航的两翼之一。

通航产业以飞机制造为核心,以公务航空、通勤航空和作业飞行、航空租赁为主干,集研发、制造、销售和运营服务为一体,涉及庞大的周边和地面产品集群,产业链长,带动性强,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有效途径。

(二)产业特征。

一是未来成长性好。

通航产业是一个发展前景非常广阔的朝阳产业。

据有关预计,随着低空空域逐步放开,未来10年我国通航飞机需求量约10000架,通航产业即将开启15000亿元规模的市场空间,且其外部发展环境日益趋好,有望迎来黄金发展期。

二是产业关联性高。

通航产业的产业链较长,具有较高的前向、后向和侧向关联度。

通航产业的发展将直接带动航空制造、航油生产供应、研发设计、飞行器销售、机场建设、通航运营、人员培训、飞机租赁等众多产业的发展,产业关联度极高。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09•【字号】绍政办发〔2023〕37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3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28日绍兴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高质量就业创业促共富行动,更好服务稳就业保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积极争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打响“乐业绍兴”品牌,打造高质量就业创业推动共同富裕的绍兴样板。

二、工作举措(一)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示范行动1.推进就业政策落地见效。

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将就业相关指标列入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贯彻落实新一轮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推进“扩中”“提低”行动,健全财政、就业等政策协同和传导落实机制。

2023年首次来浙城镇新增就业9.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下。

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发布数不少于10万个,其中国有企业不少于1000个。

结合实际适当增加“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人数,支持推进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7•【字号】绍政办发〔2023〕36号•【施行日期】2023.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3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27日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浙江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精神,加强大运河绍兴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用途、空间形态和景观风貌管控,打造彰显运河古韵的文化活力传承带、展现现代治理的生态文明展示带、弘扬中华文明的运河旅游休闲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文件,编制本细则。

1.2 管控原则保护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强化引领,实施规划管控;古今融合,传承历史文脉;因地制宜,突出绍兴特色。

1.3 适用范围本细则用于指导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管。

2 管控分区划定规则2.1 起始线和终止线划定规则以河道临水边界线为起始线,以具体地物或地形(道路、河流、桥梁、自然山体、建〔构〕筑物外围界线)等实际使用的地理空间边界为终止线。

起始线、终止线通过详细规划进行空间落位,建立起始线、终止线数据库,纳入绍兴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因岸线整治、河道改造等情况改变河道临水线的,起始线及核心监控区范围原则上不作调整。

2.2 核心监控区范围划定核心监控区范围包括大运河绍兴段主河道两岸起始线至同岸终止线距离约2000米范围,面积约308.8平方公里;涉及柯桥区、越城区、上虞区共23个街道、镇,其中包括柯桥区钱清街道、华舍街道、湖塘街道、柯桥街道、柯岩街道等5个街道,越城区府山街道、塔山街道、北海街道、迪荡街道、稽山街道、城南街道、东浦街道、灵芝街道、东湖街道、皋埠街道、陶堰街道等11个街道,上虞区道墟街道、东关街道、曹娥街道、百官街道、梁湖街道、小越街道、驿亭镇等7个街道、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1.22
•【字号】绍政办发〔2024〕3号
•【施行日期】2024.0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
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绍政办发〔2024〕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切实做好各环节资料整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台账齐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09•【字号】绍政办函〔2024〕30号•【施行日期】2024.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绍政办函〔2024〕3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绍兴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9日绍兴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绍兴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现对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作如下安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大政府规章制定出台力度,突出“小快灵”,提高实用性,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谱写新时代胆剑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立法项目安排(一)在本年度内完成的立法项目1.《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2.《绍兴滨海新区条例》3.《绍兴老字号保护发展规定》4.《绍兴市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规定》5.《绍兴市曹娥江流域管理办法》(二)为下一年度立法作准备的预备项目1.《绍兴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条例》2.《绍兴市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3.《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条例》4.《绍兴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应用管理办法》(三)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的调研项目1.《绍兴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2.《绍兴市慈善促进条例》3.《绍兴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4.《绍兴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5.《绍兴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6.《绍兴市古桥保护规定》7.《绍兴市古村落保护利用条例》8.《绍兴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9.《绍兴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10.《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11.《绍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三、工作要求各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19•【字号】绍政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绍政发〔2024〕1号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有效推进政府项目建设,特编制2024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重点聚焦核心领域,全力以赴拼项目,千方百计提效益,更好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带动作用,重点安排社会事业、医卫、教育、水利等领域项目,以高质量投资为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积势蓄能。

二、项目情况2024年共安排市级政府投资项目45个,总投资723亿元。

其中:续建项目14个,总投资164.3亿元,当年计划投资18.9亿元;新建项目15个,总投资218.5亿元,当年计划投资46.9亿元;前期项目16个,总投资340.2亿元。

三、工作举措(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等规章制度要求,对照项目清单,细化时间节点,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助推早开工建设、早投产达效。

(二)强化要素保障。

抢抓机遇、做强储备,全力做好2024年第一批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盘子”,确保更多项目通过省重大产业项目审核,抢争多争,能保尽保,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更有力保障。

(三)强化前期攻坚。

各部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前期攻坚力度,重点聚焦新建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方案”,对标关键节点,压实责任、倒排计划,挂图作战、节点攻坚,全力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确保项目稳步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0年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绍政办发[2010]80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0年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绍政办发[2010]80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0年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0年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绍政办发〔2010〕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2010年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绍兴市2010年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浙江省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49号)精神,结合绍兴实际,现就2010年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按照打造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的要求,围绕“抓平台促发展、调结构促提升、重民生促和谐”的工作基调,进一步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工作任务(一)创新经济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1.启动工业转型升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围绕建立“5+3”现代工业体系,出台实施意见,启动分类试点,完善政策措施。

力争通过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型升级平台建设、企业提升发展、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政府服务保障等五方面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把绍兴建设成为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区,国内有影响力的特色产业城市。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六个政策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六个政策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六个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09•【字号】绍政办发〔2020〕36号•【施行日期】2020.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六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0〕3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绍兴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绍兴市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绍兴市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绍兴市金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绍兴市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30条政策意见的通知》(绍政发〔2018〕14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绍政发〔2019〕10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9〕9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和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等若干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19〕26号)同时废止。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9日绍兴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工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进一步聚焦高质量、念好“两业经”,推动工业经济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特制订如下政策。

一、聚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一)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

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设立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市数字经济产业基金,集成电路企业年营收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03•【字号】绍政办发〔2023〕28号•【施行日期】2023.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3日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消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加快构建消费新生态体系,释放新消费潜力,不断提升消费水平,结合绍兴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消费提质、扩容、普惠、安全四大任务,着力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二)总体目标1.消费规模不断扩大。

到202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3200亿元,全省占比稳中有升。

力争社零总额超过900亿元区、县(市)1个以上,500亿元以上区、县(市)4个以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突破5000家。

2.消费场景不断增加。

到2025年,累计建成市级及以上智慧商圈10个以上,高品质步行街7条以上,建成特色商业街区5个以上,建成5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2个左右夜间经济示范集聚区、200个左右夜间经济特色门店,4个以上区、县(市)入围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培育)城市,培育1个以上省级新型消费试点县。

3.消费模式不断升级。

到2025年,全市网络零售额超过1100亿元,累计培育省级直播电商基地8家以上,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12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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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发展绍兴空港经济实施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11]143号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22
【实施日期】2011.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发展绍兴空港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发展绍兴空港经济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发展绍兴空港经济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按照“依托机场、接轨空港、发展绍兴”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招商标准,统一优惠政策,统一管理”的原则,以发展航空物流业、高端服务业、临空高附加值制造业和航空产业为重点,推动空港经济区的规划、建设、招商和管理,努力构筑“空港经济区→空港辐射区”圈层扩散式的空港经济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
空港经济区主要指滨海新城,以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为主轴,以上海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为两翼,努力建成功能完善、以航空运输为主陆路水路运输为互补、以空间相对集中的高附加值临空产业为基础、以先进物流技术为支撑的环杭州湾重要综合配套产业园。

空港辐射区为空港经济区外的全市其他区域,与空港经济区不断融合、互动发展。

到2015年,空港经济区重点特色产业发展初见成效。

全区完成GDP1500亿元,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增加值600亿元,累计固定资产投资2000亿元,年创税收200亿元。

到2020年,空港经济区特色产业布局初具规模,GDP、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年创税收比2015年翻一番。

三、重点产业
(一)航空物流业。

主要培育发展空港物流为主的现代物流。

围绕滨海新城、中国轻纺城等国际物流需求,适度发展集贸易往来、出口加工、保税仓储、货运代理、报关、检验检疫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物流服务平台。

主动承接空港物流辐射,强化与杭州、上海、宁波空港等更高层次物流平台的战略协作,共同构筑层次分明、分工合理的国际物流服务网络;发展电子通讯产品、应急医药产品、高档面料与服装、工艺品、鲜活高附
加值农产品等名特优商品的航空物流运输,在主要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布设物流节点,形成联动,支撑区域特色产业发展。

进一步提升城市物流服务功能,鼓励与航空公司、机场、货运代理、第三方物流企业、客户之间建立战略联盟,构建航空货运供应配送链。

(二)高端服务业。

主要培育发展国际商务和休闲旅游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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