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挡合作协议(城管)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空地围挡建设合作协议

甲方乌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滨河分局

乙方乌海市新泰广告公司

为更好地展示乌海市滨河区的城市形象,围挡住有碍观瞻的空地及施工现场,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具体内容

1、甲方将创业路西、农行综合楼(银河大厦)南侧空地围挡建设项目交给乙方完成,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施工,并完成日常维护工作。

2、乙方可以在工地围挡发布商业广告2年,收入归乙方所有,发布商业广告须遵守相关法律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建设地点及规格

地点:创业路西、农行综合楼(银河大厦)南侧空地。

规格:砖混底座高50cm,外墙粉刷;彩钢高180cm,颜色由甲方规定;总计高度230cm;空地周边全部围挡,围挡位置由甲方现场制定。

三、协议期限

合作期限暂定为2年,如围挡使用期间,城市建设需拆除该商业广告,甲方负责在滨河区同等地段选定地点,批准乙方设置商业广告并延长使用期限1年。

四、特别约定

1、乙方制作围挡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在使用期间发生意外,自行承担责任。

2、乙方围挡发布广告期间,画面出现损坏,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在1周内修复完毕,逾期未修复,甲方可依据相关对乙方实施行政处罚。

3、甲方在施工围挡上可以设置一块公益广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因政府收回围挡使用权而中断乙方广告发布,甲方应在30日内选定同等地段另行规划,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2、协议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否则将赔偿非违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