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概要

合集下载

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煤建协字[2011]17号

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煤建协字[2011]17号

附件:煤炭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煤炭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对煤炭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管理,规范煤炭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行为和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进一步明确造价员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根据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煤炭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炭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管理。

从事煤炭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业务工作,须通过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合格,达到相应条件,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业资格。

煤炭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分矿建、土建、安装三项专业范围,每项专业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造价员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三条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是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煤炭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的管理机构,主要管理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制定煤炭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制度;(二)负责统一组织造价员岗前培训和岗中定期继续教育、编制培训学习教材、组织命题和考试;(三)负责造价员的初始登记、变更、升级、增项、验证和延续等工作;(四)负责指导检查造价员从业行为和自律管理;(五)负责组织造价员进行业务交流与合作,维护造价员的合法权利。

各煤炭片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承担所辖片区具体业务工作。

第二章造价员资格条件与申请第四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纪录的从事工程造价的人员,可向所在煤炭片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造价员初级资格: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造价员中级资格:1、取得造价员初级资格证书后,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四年,具有工程造价工作业绩;2、具有初级工程或经济技术职称并取得造价员初级资格证书后,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三年,具有工程造价工作业绩;3、具有中级工程或经济技术职称并取得造价员初级资格证书后,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二年,具有工程造价工作业绩;4、具有高级工程或经济技术职称并取得造价员初级资格证书后,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具有工程造价工作业绩。

造价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造价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造价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造价员是负责建设项目经济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他们在项目的各个阶段负责制定、控制和检查项目的预算、成本和投资分析。

为了规范造价员的职业技能要求和提高其工作能力,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职业技能标准。

一、技能要求1.基本知识要求造价员需要具备相关的工程经济学、项目管理学、建筑工程管理学等基本理论知识。

掌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相关政策法规知识,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行情,能够进行科学合理的项目投资评估和成本控制。

2.岗位技能要求造价员需要具备项目前期投资预算编制、招标投标控制、工程变更管理、工程量清单与工程计量、造价资料管理、竣工决算和精细化与信息化管理等相关技能。

能够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预算编制、预算控制和成本核算,具备项目变更的合理控制和管理能力,能够编制和管理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计量,掌握造价资料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方法和技巧。

3.实践能力要求造价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常用的造价软件和办公软件,能够处理和分析相关数据,进行准确的成本核算和项目评估。

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项目相关各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同时,也要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自我提升的意识,及时了解和学习新的管理方法和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水平。

二、职业技能标准的编制职业技能标准是国家为了保障该职业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安全,推动行业的科学发展和标准化管理,对该职业的岗位职责、技术要求等进行规范和详细说明,这需要通过行业专家的研究和讨论,制定和修订该职业的相关标准。

1.需求调研通过调研分析造价员的工作岗位和行业发展趋势,了解该职业在建设项目中的具体职责和技能要求,同时考虑到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确定该职业技能标准的基本框架和结构。

2.相关专业研究职业技能标准的编制需要依据相关专业知识和理论,通过对建设工程管理、计量管理、造价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研究,确定该职业的基本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DOC)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DOC)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
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

同时,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评估检查,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更好激励人才发展的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
国务院
2016年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共计61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1)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1)

中价协[2011]021号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各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精神,我协会于2006年6月5日印发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在总结近年来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协会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现将修改后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附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取得、从业、继续教育、自律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是指按照本办法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资格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在全国有效。

第四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对全国造价员实施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各地区造价管理协会或各地区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应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内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

全国造价员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指导和监督。

造价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造价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造价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造价员是建筑行业中的一种职业,主要负责项目的成本控制和经济管理工作。

为了规范造价员的职业素养和技术能力,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技能标准,以下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 了解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造价员应具备基本的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包括工程测量、工程经济学、造价咨询等方面的基础概念、方法和原理。

掌握工程造价的计算和测算方法,了解各种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和人工成本估算方法。

2. 掌握工程造价核算和成本控制技能:造价员应熟悉工程造价核算和成本控制的方法和流程。

能够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编制各种造价核算和成本控制报表,包括投标报价、招标文件编制、合同价款支付及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3. 具备项目成本管理技能:造价员应具备项目成本管理的技能,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费用分析等方面。

能够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项目成本,确保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4. 熟悉工程造价法规和政策:造价员应了解国家和地方的工程造价法规和政策,熟悉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和结算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和规定。

能够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合理使用工程造价管理工具和软件,确保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

5. 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造价员在工作中需要与项目经理、工程师、业主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因此需要具备较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能够协调各方的利益,解决工作中的争议和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6. 具备风险管理和决策能力:造价员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和决策能力,能够对工程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

能够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条件,制定合理的决策和措施,确保项目的风险控制和经济效益。

7. 不断学习和提升自我能力:造价员应具备学习和提升自我的意识,关注行业的最新发展和技术动态,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技术能力。

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除了上述内容,职业技能标准还包括一些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例如熟悉建筑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特点、了解建筑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等。

冶金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

冶金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
21 年 2 期 01 第 4
科技 一向导
◇ 科技论坛◇
冶金建设工程 的造价管理
何志坤 ( 中钢集 团工程设计研 究院有 限公司 中国 北京 108 ) 0 0 0
【 要】 造价管理是指遵循 工程 造价运行 的客 观规律和特点 , 摘 工程 运用科 学技术原理
工程造价确定与控 制、 术与经济、 技 经营与 管理等 实际 问题。本文将 结合我 国冶金建设工程的现状 , 着重阐述 冶金企业如何在工程 实施全过程 中进行造价管理。
【 关键词】 建设; 管理 ; 实施 冶金 造价 工程
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是全过程 的管理 . 它的基本 内容就是在建设程 2 建立项 目 . 2 成本管理 目标体系 序的各个阶段 , 合理确定 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管理 同时也 项目 成本策划是项 目成本管控的总 目标 . 工程月成本计划是过程 是全方位的管理 , 在工程建设过程 中。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 、 管理的阶段性控制 目 . 以各单位未端 费用支 出为控制点 . 标 并 通过合 监理单位等共同负有 控制投 资的责任 。 冶金企业造价管理部门在 建设 理的计划安排 、 有效 的支 出监管 , 逐级实现成本 目 。 标 2 .公 司层 面制定切实可行 的低成本管理经济指标 .i 2 过程中对投 资控制起 主导作用 。如何协同其他单位共 同把好关 . 更有 效地提高投 资效益 。 为冶金企业认真探索的一个 课题。 成 根据理论 与实 际对 比衡量 . 结合各项 目对指标盈 亏结果的情况分 析。 并充分 吸取各分公 司、 目部的意见 。 项 在以往经济指标的基础上对 1我 国冶金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 经各层面代表讨 论评审 , 确定成 本管理经 1 冶金设计单位开展 E C总承包模式 . . 1 P 加快 了与国际接轨 的工 成本指标进行修改 和调整 , 济指标标准。 程造价管理步伐 2 .项 目层 面制定切实可行 的 目 .2 2 标成本 近年来 .我 国冶金 设计单位在冶 金工程建设上 积极 探索 .开展 项目 可根据施工经验数据积累和当地市场调查价 . 以分部分项工 E C总承包/ P 交钥匙模式 。这是 因为 ,P 总承包/ EC 交钥匙模式在 国际 程为单位编制项 目成本控 制标 准 . 并按 照此标准进行劳务分包 、 招标 上被普遍采用 , 与其它项 目 管理模式相 比, 具有明显的优点 : 机械配置 、 调整实施性施工组织设 计等管理 工作 。 1. . 1由于工 程公 司实行 以项 目 1 管理 为核心 的科学管理 办法 . 采购、 以 2 建立项 目 . 3 成本管理方法体系 系统工程学 、 控制论和信 息论 为理论基础 , 采用赢得值原理 、 信息集成 2 .做好项 目 .1 3 成本预测 技术和矩阵式管理结构 , 以高度专业化 、 科学化 、 市场化 的手段 , 对工 通过预测 可以为企业降低成本指明方 向和途径 . 为选择最优计划 程建设项 目的前期策 划与项 目 定义 。对项 目实施的进度 、 费用 、 质量 、 资源 、 财务、 风险、 安全等建设全过程实行动态 、 量化管理 和有效控制 , 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项 目成本预测 的方 法可采用定量预测 和定性预 并以定量预测 为主。 如项 目 历史资料 比较丰富 , 可采用历史成本分 以达到最佳 的投 资效益 从而加 快了与国际接轨 的工程造价管理 步 测 . 析法 。 同类项 目相关 资料较齐全 的. 可采用类 比的方法进 行成本预测 。 伐。 2 .做 好项 目 .2 3 成本计划 1. . 2由于工程公 司是长期 从事工程 总承包 的永久性专 门公 司 . 1 包括项 目总的计划成本 、 月度或点计划成本。 这种专 业化 的工 程公 司具 有与项 目管理承包服 务相适 应的机 构 、 功 2 -加强施工期间 的成本管理 .3 3 能、 经验 、 先进技术、 管理方法 和人力资源 , 能够获得最佳投资效益 , 从 成本的事中控制是加强成本管理 、降低工程成本的关键环节 , 项 而达到业主所期望的最佳项 目 建设 目 。 标 即重点控制人工费 、 工程材料 、 机械 1 . 这种 E C总承包 方式 . .3 1 P 适应 了工程建设 的专业 化 、 科学化 、 目部应根据成本的主要费用项 目。 间接 费等 四大费用 。 市场化的要求 . 通过 市场竞争机制 , 择优选定 能够对 建设 项 目实施 阶 使用费、 2 .加强竣工验收 阶段的成本管理 .4 3 段 的全过程 、 面负责的总承包商 , 全 有利于充分发 挥设 计在建设过 程 要重视竣工验 收工作 . 及时完成 工程 竣工扫尾丁作 。 时办理工 及 中的主导作用 . 使工程项 目的整体方案不断优化 : 有利于 克服设计 、 采 在工程保修期 间 , 目经理应 责成保修责任 者根 据实际情况 项 购、 施工相互 制约和脱节的矛盾 , 使设 计 、 采购 、 工各阶段工作合 理 程结算 ; 施 提出保修计( 包括费用计 划)以此作 为控制保修费用 的依据。 , 交叉 。 2 建 立项 目 . 4 成本分析与考核体系 1 . 2由于冶金工程 建设“ 三边工程 ” 的存在 . 致使 建安工程量 中措 成本分 析应分 为月成本分析 、 季度成本分析与完工综合分析 。月 施 工 程 难 于 确 定 季1 重 我 国加入 WT O后 。 了应对 世界钢铁行业 的冲击 , 为 近年来 , ( 成 本分析着眼于工程进度与成本 支出的匹配 , 点是 合同分项 的 国内 价款分析 . 对比月( 成本计划与实际成本产生 的量差 、 季) 价差 , 析 分 各大钢厂投入 了大量资金进行技术改造 . 扩大规模 , 提高技术水平。 民 量 、 持续加强过程控制 。各项 目部可依据 工程具体 营资本也大量投入钢铁行业 . 其规模 和技术水平 与国营钢厂比较毫不 原 因并采取改进措 施 , 确定月 ) 成本分析的方式和内容 。 综合成本分析的 目的是对工 逊色 随着近期钢材价格不断的攀 升, 业主压工期 已成全行 业的普 遍 情况 。 通过对合 同执行 情况全面系统分 析 . 清晰工程 总 趋势 。 这样 . 冶金工程建设的“ 三边 工程” 边生产 、 即: 边设计 、 工大 作管理的全面梳理 . 边施 成本状况 . 查找涉及 工程竣工结算 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方 案 , 主要 内容 量存在 。导致设计修改与变更 , 技术措施变化 因素大 。 1 冶金工程建设的固有特点 .给工程造 价管 理工作 带来极大挑 包括 : _ 3 2 . 项 目 本总体运行情况描述 .1 4 成 战 2 . 合同总价 和单价分析 。 同工程量变化分析 . 同条件变化 .2 4 合 合 众所周知 , 冶金 工程不 同于一 般民建工程 , 资大 , 投 动则几亿 、 几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版)说明及计算规则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版)说明及计算规则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一、《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版)共分十四册,包括:第一册《土建工程》(上、下册);第二册《地基处理工程》;第三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上、中、下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五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上篇)《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下篇);第六册《金属结构件制作与安装工程》;第七册《总图运输工程》;第八册《刷油、防腐、保温工程》;第九册《冶金炉窑砌筑工程》;第十册《工艺管道安装工程》;第十一册《给排水、采暖、通风、除尘管道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冶金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第十三册《材料预算价格》(2001年);第十四册《冶金工厂建设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二、《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指导性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冶金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冶金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可作为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其中建筑安装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作内容等也可作为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冶金建筑安装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冶金工厂的生产车间和与之配套的辅助车间、附属生产车间的新建、扩建工程(包括技术改造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及冶金行业现行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同时也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目前冶金施工企业普遍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同时也参考了目前冶金建筑市场招投标工程的中标价格行情进行编制的,基本上反映了冶金建筑市场目前的投标价格水平。

六、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实验记录和技术说明书。

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1]021号)

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1]021号)

附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取得、从业、继续教育、自律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是指按照本办法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资格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在全国有效。

第四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对全国造价员实施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各地区造价管理协会或各地区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应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内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

全国造价员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资格考试第五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一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

第六条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各地区的统一通用专业一般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三个专业。

(二)其他专业由各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需要设置,并报中价协备案。

第七条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

第八条中价协负责编写统一通用专业《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培训教材。

第九条各管理机构负责编写本地区、本部门设置的其他专业考试大纲和各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的培训教材;负责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确定合格标准、颁发资格证书等工作。

第十条造价员考前培训工作,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一)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在校生;(二)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三)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造价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造价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造价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造价员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主要由中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用于评价和培训从业者技能水平的标准体系,旨在推动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发展,提高从业者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由于标准可能随时间而有所调整,为获取最新信息,建议查阅相关官方发布的文档或联系相关部门。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造价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可能包含的一些方面:
1.基本技能:包括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基本认知、建筑工程相关法规法律法规的了解、建筑工程图纸的解读等。

2.造价核算:涉及项目的造价核算、成本估算、费用分析等方面的技能。

3.合同管理:包括合同文件的审查、合同价款的支付、工程变更的处理等方面的技能。

4.成本控制:关注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技能,包括对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的比较、成本偏差的分析等。

5.工程量清单编制:包括对建筑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价规则的制定等技能。

6.施工组织设计:涉及到施工方案的设计、工程进度计划的制定等。

7.资料归档与报表编制:技能要求能够对项目相关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编制相应的报表。

8.软件运用:使用计算机软件进行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统计分析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冶金部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冶金部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冶金
部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2.08.08
•【文号】建标[2012]117号
•【施行日期】2012.08.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冶金部
分)》的通知
(建标[2012]11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各有关协会: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工程建设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冶金部分)》,经专家审查,现予批准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冶金部分)》适用于冶金工业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工作,是制定编制计划、开展标准编制、引导科技成果应用的基本依据。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冶金部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管理,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8月8日。

冶金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冶金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作者: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出版社:冶金工业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开本:32开册数:全七册(共10册)+定价:845 元优惠价:580元详细分册目录1.冶金矿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井巷、机电设备安装部分)(2006年版)2.冶金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辅助费部分(2006年版)3.冶金矿山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4.冶金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直接部分(2006年版)5.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尾矿工程分册(第三册2010年版)11月28日6.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剥离工程分册(2010年版)7.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总图运输工程(2010年版)8.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2010年版)9.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材料预算价格(2010年版)10.冶金工程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介绍:为满足冶金矿山行业对造价计价依据的需求,结合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的情况,由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组织,冶金矿山行业有关单位编制的《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版)》第三册《尾矿工程》、第四册《剥离工程》、第五册《总图运输工程》、第六册《费用定额》和第七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已经编制完成。

经审查,已于2010年11月28日颁发,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加上2006年编制发行的《冶金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和《冶金矿山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全套共计七册。

本套定额是编制冶金矿山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冶金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技术改造工程)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依据;对于实行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的工程,是确定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指导性的计价依据;同时也可作为工程监理、咨询、审计、资产评估等单位开展工作的参考工具书。

有关做好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公告

有关做好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公告

有关做好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公告亲爱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获得者:首先,恭喜您成功获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这是您在职业发展道路上的一大成就,也标志着您具备了在工程造价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格。

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有关您获得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安排和注意事项:1. 个人档案更新:请您尽快将您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文件存入个人档案,并定期更新档案内容。

这将有助于您在职业发展中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提升专业技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是一个不断发展的领域,为了保持竞争力,建议您持续学习和培训,提升和更新您的专业技能。

参与行业研讨会、职业培训课程和相关认证考试等活动将有助于您保持最新的行业知识和技术水平。

3. 职业发展规划:请您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明确您在建设工程造价领域的长期目标和计划。

可以从参与更高难度和复杂度的项目、进一步深化相关专业知识、争取更高级别的职位等方面着手。

定期评估和调整规划,以确保您的职业发展与行业需求保持一致。

4. 维护职业声誉:作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获得者,您应积极维护职业声誉和形象。

严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规范和行业准则,正当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职业利益。

5. 持续学习和成长:建议您利用各种机会参与学习和成长,不断更新和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了解行业动态、技术革新和政策变化,并主动适应这些变化。

通过读书、参加行业交流和协会活动等方式,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思维。

在您获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之后,我们相信您将能够在职业道路上取得更多的成就。

祝贺您,也希望您在建设工程造价领域取得更大的成功!此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认证机构。

最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最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取得、从业、继续教育、自律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是指按照本办法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资格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在全国有效。

第四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对全国造价员实施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各地区造价管理协会或各地区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应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内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

全国造价员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资格考试第五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一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

第六条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各地区的统一通用专业一般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三个专业。

(二)其他专业由各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需要设置,并报中价协备案。

第七条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

第八条中价协负责编写统一通用专业《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培训教材。

第九条各管理机构负责编写本地区、本部门设置的其他专业考试大纲和各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的培训教材;负责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确定合格标准、颁发资格证书等工作。

第十条造价员考前培训工作,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一)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在校生;(二)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三)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概述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概述

冶金定额2001总说明一、《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ﻭ第一册《土建工程》(上、下册)…………………………………………………………………………………………… 3 页ﻭ第二册《地基处理工程》………………………………………………………………………………………………………37页ﻭ第三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上、中、下册) (2)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80页ﻭ第五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上篇);《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下篇) (88)页ﻭ第六册《金属结构件制作与安装工程》……………………………………………………………………………………… 109页ﻭ第七册《总图运输工程》……………………………………………………………………………………………………… 118页ﻭ第八册《刷油、防腐、保温工程》…………………………………………………………………………………………… 130页ﻭ第九册《冶金炉窑砌筑工程》…………………………………………………………………………………………………138页第十册《工艺管道安装工程》…………………………………………………………………………………………………176页ﻭ第十一册《给排水、采暖、通风、除尘管道安装工程》…………………………………………………………………… 180页ﻭ第十二册《冶金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软件系统价格表内ﻭ第十三册《材料预算价格》(2001年)…………………………………………………………………………软件系统价格表内ﻭ第十四册《冶金工厂建设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ﻭ二、《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指导性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冶金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可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其中建筑安装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作内容等也可作为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冶金建筑安装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依据。

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其职业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造价员。

第三条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建筑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取得工程财务管理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

(三)具有五年以上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四条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应当遵守《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造价员岗位职责,勤勉尽责,保证造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高专业技能,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第二章职责和义务第六条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参与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编制工程估算和投标报价。

(二)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编制预算和变更造价核算。

(三)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工作,审查工程量和材料消耗,编制结算报告。

(五)参与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和经济分析,提供决策支持。

第七条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应当保守建设工程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对于其知悉的侵害建设工程利益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

第八条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应当维护行业声誉和公平竞争环境,不得参与与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相悖的活动。

第九条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应当定期参加行业内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及时了解行业发展动态,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申请和管理第十条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申请和管理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申请和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申请人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和审核。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于XXXX年XX月XX日起正式实施。

该细则主要针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职责、资格要求、管理标准等进行了明确和规定。

下面将具体介绍该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职责与工作内容1.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包括项目投资控制、成本计量与费用分析、项目投标报价等。

2.建设工程造价员的工作内容包括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组织工程结算、编制工程造价资料、参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等。

二、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要求1.建设工程造价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其中高级造价工程师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造价工程师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造价工程师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2.建设工程造价员还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高级造价工程师需取得注册造价师证书,中级造价工程师需取得注册助理造价师证书,初级造价工程师需取得注册助理造价工程师证书。

三、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标准1.建设工程造价员在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并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建设工程造价员应按照要求保守施工项目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严禁泄露、篡改或乱用工程造价数据。

3.建设工程造价员应确保工程造价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不得故意夸大或减少造价。

4.建设工程造价员应及时更新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行业竞争能力。

四、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权益保障1.建设工程造价员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受歧视和侵害。

2.建设工程造价员工作期间应受到相应的工作条件和保护,包括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工作时间和休假等。

3.建设工程造价员有权通过依法途径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监督1.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和监督由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包括对其资格审查、证书颁发和执业管理等。

2.建设工程造价员应遵守监督检查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并按时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试。

中价协[2011]021号 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价协[2011]021号 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中价协[2011]021号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各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精神,我协会于2006年6月5日印发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在总结近年来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协会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现将修改后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doc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附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取得、从业、继续教育、自律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是指按照本办法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资格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在全国有效。

第四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对全国造价员实施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各地区造价管理协会或各地区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应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内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

全国造价员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指导和监督。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承办)机构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承办)机构
16
河南
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
17
湖北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18
湖南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19
广东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20
广西
广西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21
海南
海南省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22
重庆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3
四川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4
贵州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5
云南
云南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水电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价协水电专业委员会)
43
电力
中价协电力专业委员会
44
中建总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执业资格管理办公室
45
水利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46
广电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47
轻工
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48
机械
国家机械工业安装工程定额站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办事(承办)机构及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序号
地区/行业
办事(承办)机构
1
北京
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
天津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3
河北
河北省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
4
山西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5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6
辽宁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6
西藏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人事处
27
陕西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8
甘肃

关于某发布国家实用标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实用标准》地公告GBT5053-2009

关于某发布国家实用标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实用标准》地公告GBT5053-2009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的公告 GB/T50531-200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87号现批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531-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九月三日网站统计前言本标准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会同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共同完成。

本标准是在国家有关设备材料划分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和各行业有关设备材料划分的规定制订的。

本标准共分4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一般规定、设备材料划分分类。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有关单位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结合工程实际,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邮政编码:100035),以便今后修改。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名单:主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参编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参加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中国石油总公司工程造价管理中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定额管理站主要起草人:吴佐民陈东薛长立张德清张红娜席小刚舒宇周尚洁张琼刘维陈友林卢立明赵曙平刘主要审查人员:梅霞李自林沈维春网站统计1 总则1.0.1 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的设备与材料合理划分,规范建设项目的工程计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在工程计价活动中设备材料的划分,以及设备材料费用的归类和计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冶建定(2008)4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的文件精神,我站结合冶金行业的实际,制定了《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结合冶金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

第三条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以下简称定额总站)负责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监督及行业自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变更、验证等申请和管理事项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进行(以下简称“造价人员管理系统”)。

第二章造价员资格考试第五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统一考试大纲、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

第六条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分为土建、安装、井巷三个专业。

考试内容为:统编教材及行业所编教材。

第七条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造价员资格考试:(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第八条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须提供下列材料:(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二)申请人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三)申请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四)申请人近期免冠1吋照片二张。

冶金行业造价员资格考试按设在各企业培训点的计划安排进行。

考试合格者,由定额总站统一发放《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第三章造价员管理第九条造价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保证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的质量,接受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从业行为检查。

第十条造价员应受聘于一个工作单位,并可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不得同时受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第十一条造价员应当在本人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文件上签字,加盖造价员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第十二条造价员应自觉接受以下自律规定:(一)遵守工程造价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规程,保证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的质量;(二)不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业或转借专用资格章;(三)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回避;(四)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五)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造价员禁止有下列行为:(一)以欺骗、作弊的手段取得资格证书或私自涂改资格证书;(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造价计价规定和诚信原则编制工程造价文件;(三)故意泄露从业过程中获取的当事人商业和技术秘密;(四)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建立造价员信息查询和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员在从业活动中的不良行为,经企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取证查实后,将基本事实、处理结果记入造价员信用档案。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媒体和冶金造价信息网“造价人员管理系统”查询造价员资格、信用记录等信息。

第十五条由于造价员本人从业行为过错给单位当事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由企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将其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造价员发生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经查实,定额总站可注销其造价员资格。

第十七条信用档案记录和公示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事实经过本企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两人以上的调查核实,并取得必要的证据;(二)记入档案前应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告知本人;(三)记入档案需经本企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四)需要公示的记录,应视情节轻重确定公示期。

公示期一般不低于三个月,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章资格证书事项的变更第十七条造价员从业单位变动或因单位名称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变更者将视做自动放弃造价员从业资格。

造价员从业单位变更分为行业内变更和跨行业(省)变更。

第十八条造价员从业单位变更按以下程序进行:(一)行业内变更:由企业造价员管理部门申请人登陆“冶金造价信息网——造价人员管理系统”,将个人变更事项输入系统,根据提示将变更申请表下载打印,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

然后携带经原、现聘用单位双方签署同意变更并加盖公章的申请变更表等书面材料到定额总站办理变更。

变更核准后,由定额总站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定额总站公章。

(二)跨行业(省)变更:申请人登陆“冶金造价信息网——造价人员管理系统”,将个人变更事项输入系统,根据提示将变更申请表下载打印,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

然后携带经原、现聘用单位双方签署同意变更并加盖公章的申请变更表等书面材料先到定额总站办理转出,定额总站在变更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收回原专用章。

申请人再携书面材料到转入单位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转入申请经核准后,由转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配新的资格证号后,重新打印资格证书,并制作新专用章。

第十九条办理造价员变更手续需提交以下书面资料:(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申请表(两份,网上下载);(二)申请人与调出单位的解聘证明及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三)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四)本人近期免冠1吋照片一张(仅对跨省变更);(五)人事档案代理协议、社保机构出具的受聘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

第二十条造价员学历、技术职称或单位地址发生变更,应由企业工程造价员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在“造价人员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更新。

第二十一条造价员变更事项每季度办理一次。

变更申请人可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造价员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事项的申请。

各企业造价员管理部门应于每季度的第二个月内,将变更人员申请表及变更申请汇总表一并报定额总站,以便集中办理变更手续。

造价员相关事项变更后,在一年(十二个自然月)时间内不再受理第二次变更。

若因原单位倒闭、分立、合并或更名,申请人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后,不受此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造价员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办理调动手续或原单位确属关、停、并、转的,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和有关依据,经定额总站确认情况属实后签署意见,可免盖调出单位的公章。

第五章继续教育第二十三条继续教育是指提高业务素质,更新知识,学习新技能,掌握新方法所进行的业务培训、专业教育等。

造价员应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每三年内接受的继续教育时间不应少于30学时。

第二十四条造价员继续教育采用以下形式:(一)参加企业培训点组织的有关工程造价业务培训,每小时计1学时;(四)在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5学时;(五)参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组织的计价依据编制工作,计10学时。

第二十五条造价员的继续教育使用定额总站指定的统一教材。

各企业培训点负责造价员的继续教育和将学习结果记入造价员档案,并将造价员继续教育的实施方案上报定额总站备案。

定额总站负责造价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认定。

第六章证章管理和验证第二十六条造价员资格证书由中价协负责统一印制,定额总站负责证书及专用章的制作,企业培训点负责证书和专用章的发放。

第二十七条造价员资格证书上的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土建;安装工程——安装;井巷工程——井巷。

第二十八条造价员专用章规格为上48mm、宽17mm矩形,共分成三行,第一行为造价员专用章名称,第二行为姓名,第三行为证号。

专用章的颜色为蓝色原子印,姓名的字体为宋体小四,其余为宋体小五。

第二十九条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应由本人负责保管。

证书或专用章遗失,本人需向企业造价员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造价人员管理系统”申请补办,并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章遗失补办申请表和企业主管部门领导在遗失书面申请材料上签字到定额总站办理补办手续,补办的资格证书延用原资格证书编号,证书上添加补办字样。

第三十条造价员资格证书每三年进行一次验证。

验证工作由定额总站负责组织,各企业的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验证的内容为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继续教育情况、从业行为、职业道德等。

第三十二条造价员验证需在“造价人员管理系统”申请,并携下列书面材料到定额总站办理验证:(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二)造价员资格证书;(三)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

第三十三条验证结论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注销资格证三种。

合格者由定额总站在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栏内盖“XX年度验证合格”印和公章。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改正:(一)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二)到期未参加资格证书验证的。

第三十五条限期整改名单将在“造价人员管理系统”上予以公告。

限期整改的期限为三个月。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属未通过验证,应注销造价员资格证和专用章:(一)无工作业绩,且不能说明理由的;(二)已丧失工作能力或已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四)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两起及以上不良信用行为记录的;(五)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六)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同时以造价员名义执业的;(七)验证不合格且未达到限期整改要求的。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各企业工程造价员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按本实施细则,加强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管理,秉公办事。

若有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行为,应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定额总站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附表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表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申请表(行业内变更)附表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申请表(跨行业(省)变更)附表五.《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申请汇总表附表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附表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汇总表附表八.《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章遗失补办申请表附表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年度)附表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单位:《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申请表(行业内变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申请表(跨行业(省)变更)附表五《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申请汇总表单位:附表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年度)备注:本表格上交时应附:造价员资格证复印件,三年内二项工程造价业绩证明及其复印件,三年内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