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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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甲: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鸷天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责任书
甲:
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地产公司下达给物业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授权文娟为鸷天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的总经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该公司的全面经营管理。
第二条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经甲乙双在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签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以明确双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经营目标责任考核期限
第三条2018 年01 月01 日至2018 年12 月31 日。
第三章权利和责任
第四条甲的权利和责任
1、甲须为乙经营过程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协调支持;
2、甲应及时审核批复乙的计划、预算、请示等文件;
3、甲有权对乙的经营管理活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下达指令;
4、甲有权在乙生产经营活动出现失控或重大失误而乙又无有效解决办法时,修订责任书有关条款或决定终止本责任书的执行。
5、甲有权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直接任免乙有关人员。
6、根据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及投诉情况,甲有权向乙提出警告、处罚甚至终止本责任书并解聘相关责任人员;
7、甲有权对乙的经营业绩进行定期的审计与考核;如发现乙有经济违纪行为,甲有权终止本目标责任书并追究其责任;
8、乙发生重大经营失误造成损失的,甲有权进行追偿,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条乙权利和责任
1、乙应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甲制订的各项经营政策和管理制度。
2、乙应在市场竞争中积极拓展经营围,加强部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提升营销管理水平,提高盈利能力。
3、乙必须保障经营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得使经营资产遭受损失,对现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4、乙向甲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可测量的、可实现的、有时间性的管理目标实施详细计划。
5、乙必须按期向甲报送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文件和资料,包括:
(1)年度、月度等各项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2)年度、月度的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会计报表。
(3)客户投诉及汇总报告。
(4)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入的收支要详细列表说明,按月度报地产公司总经理核签。
(5)甲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6)考核当月未完成业绩指标,乙必须向甲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并拿出改进措施。
6、乙享有地产公司授权围独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正常的经营决策的权利,包括:
(1)乙享有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指挥权;
(2)乙享有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任用和辞退建议权以及普通员工的任用和辞退决定权;
(3)乙拥有员工的考评体系设计、考评式和分配案的制定权,但是案必须提交甲进行审批。
(4)乙在核定的费用预算管理额度和甲授权围享有单据报销终审权(采购固定资产或金额低于1000元时由乙总经理审批);预算额度和授权围外的单据报销审核权(当采购固定资产或金额超过1000元时需经地产总经理审批);
7、根据甲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公司的经营计划和管理制度,并格执行;
8、乙在经营过程中须向甲提报必要的客户、市场、商情等信息资料。
9、乙有责任协调解决本公司的有关工商、税务、城管等政府部门等对外事宜。
第四章经营管理指标
第六条经营指标
乙应在计划年度完成下列主要经营指标,见附表:
年度经营指标考核表
本项考核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地产公司财务部。
第七条管理指标
甲向乙下达的管理指标主要包括:品质管理考核指标(详见附表一)、财务管理考核指标(详见附表二)、计划及事件考核指标(甲制定的计划及工作事件)。
年度管理指标考核表
第八条综合考核指标权重
年度综合考核指标考核表
第五章考核兑现
第八条考核式与奖励措施
1、考核式
考核分为经营指标考核、管理指标考核两个部分。经营指标按月督导、按季总结调整、年度考核,管理指标按月督导、按季考核、年底汇总,考核结果作为全年管理责任书的兑现依据。
为了促进物业公司的品质管理水平,另行对品质管理指标单独考核并奖励。财务工作定期管理、监督、考核、记录;年终综合审计。
2、综合考核指标的奖励措施
(1)综合考核指标考核的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且超额完成利润目标任务(净利润万元以上),按净利润的30%及超额部分全部奖励乙;
(2)综合考核指标考核的得分在80分及以上,未完成利润目标任务(净利润为0元至万元),按净利润的10%奖励乙;
(3)综合考核指标考核得分低于80分,取消乙年终全部奖励(含品质管理指标奖励)。
3、品质管理指标的奖励措施
(1)品质管理指标考核的得分在90分及以上,甲奖励乙万元;
(2)品质管理指标考核的得分在80-90分之间(含80分),甲
奖励乙万元;
(3)品质管理指标考核得分低于80分,取消乙年终全部奖励(含综合考核指标奖励)。
4、奖金发放
(1)以上奖励由甲对乙统一核算,可以作为奖金(按贡献大小)发给员工,也可以搞团建活动,具体分配案及比例由乙总经理确定,报甲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奖金发放分为两部分:现金部分(即货币支付部分)与预留部分(即未来履约支付部分)。现金部分与预留部分比例按70:30计算。
Ⅰ、奖金的现金部分按年度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为下年度首季。
Ⅱ、奖金的预留部分根据员工个人的履约情况在合同履约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在合同履约期结束前离职的,奖金的预留部分将按以下规定处置:
A、员工在劳动合同履约期满前辞职、或因过失而被公司辞退,员工不再享有奖金预留部分的权利。
B、员工因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的,公司裁度其是否享有奖金预留部分及其数额。
第九条考核兑现
1、年终奖金兑现:经甲年终综合审计、财务决算及管理考核结果确认报告做出后15日发放;
2、格审核乙全年净利润完成情况:对乙采取不摊、不提或少摊、少提成本费用造成的虚增利润和其他弄虚作假办法造成的虚假利润,甲一律给予核减。对重违反甲财经纪律和有关制度规定、弄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