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2016年版(v.1.2)

合集下载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及处置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及处置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及处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3.12.12•【字号】京民养老发〔2023〕296号•【施行日期】2023.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及处置工作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3〕296号各区民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京民养老发〔2022〕21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排查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确保财政资金发放安全,现就进一步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及处置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工作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工作是加强评估结果数据监管的有效措施,是排查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确保财政资金发放安全的重要手段。

各区要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复评工作,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抽查评估,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区当年评估为重度失能老年人数的5%,抽查重点为《实施办法》出台前评估为重度失能且目前仍享受失能护理补贴并未纳入今年复评任务的老年人、首次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被举报有异于重度失能日常行为的老年人、失联的老年人。

复评工作应由政府主动发起,所需经费由老年人经常居住地的区财政负担。

各区要科学确定复评对象,遵循标准统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真实严谨、严格保密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工作。

二、做好复评工作中特殊情况的处理在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各区在规范记录并留存相关联系沟通证据情况下,暂停发放相关人员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待完成复评后评估结论为一级(重度)的,恢复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暂停期间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予以补发:(一)因电话错误或变更、地址不详实等原因,导致联系不到老年人或其家属;(二)复评对象在医院治疗,但在接到复评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提供在院治疗的相关材料证明;(三)复评对象在京外居住不能复评;(四)除上述(一)至(三)规定的情形外,自通知复评之日起连续一个月内老年人或其家属无故推迟或取消评估达3次的。

北京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

北京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

编号:北京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年龄区(县)/街(乡镇)评估日期评估员姓名使用说明《北京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用于评估老年人自理能力、采集需求信息及制定服务方案。

该表由评估人员现场填写(或录入电子设备),并经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确认。

《需求评估表》由第一部分基本信息(含个人信息和服务需求)、第二部分评估信息共两部分组成,填写说明如下:1.如进行需求调查,只填写第一部分;如进行能力评估,则填写第一、第二共两部分。

2.调查编号由12位编码组成,其中区(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编号各两位,其余六位为顺序号。

区县号全市统一编排,其他号码各区县编排。

3.反映经济能力的信息如有低保或政府补贴选项的,应与相关凭据的信息一致;4.补充信息中如有痴呆和精神疾病选项的,应以病历或其他有效证明为依据5.凡需以文字描述的信息,请填写在指定的横线上。

以可选项方式提交的信息,请在相应选项旁的空白框内打“√或”在空白框内填写所选项编号;6.对符合免评估条件的老年人,可直接确定评估结果。

7.服务方案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结果拟订,并由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确认。

北京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除非特别提示,本表提供的情况为老人填表日前一周内实际情况口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口本人同意使用本评估表中的名字、地址、电话等信息用于通知等事项。

口本人同意使用在评估及相关活动中所拍摄的图片和影像。

申请人/代理人签字:第一部分基本信息评估编号:(一)身份信息填表日期:二)个人信息1 性别(1)男(2)女2 出生日期3 民族4宗教信仰(1)有,教(2)无5 婚姻状况(1)未婚(2)已婚(3)丧偶(4)分居(5)离婚(6)不详6文化程度(1)未受过正式教育(2 )初小(3)高中/ 技校/中专(4)大专(5 )本科及以上(6)不详7 籍贯8使用语言(1 )普通话(2 )地方语言9 户籍地址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居(村)委会10 居住地址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居(村)委会11 住宅电话12 移动电话13 邮政编码14 电子邮箱三)监护人/紧急联系人信息1. 监护人姓名2. 与老人关系(1)配偶(2)子女(3)亲属(4)非亲属3. 居住地址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居(村)委会4. 住宅电话5. 移动电话6. 邮政编码7. 电子邮箱8. 联系人姓名9. 与老人关系(1)配偶(2)子女(3)亲属(4)非亲属10. 居住地址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居(村)委会11. 住宅电话12. 移动电话2.四)目前生活状况1.居住情况(1)独自居住(独居)(2)与配偶同住(空巢) (3)与父母同住(纯老年家庭) (4)与子女同住(5)与配偶及子女同住(6)与其他亲属同住 (7)与保姆同住 (8)住养老机构 (9)其他2.经济来源(1)退休金/养老金(2)子女补贴(3)亲友资助 (4)低保费 (5)残疾补助 (6)其他来源3.同住配偶 健康状况 (1)不佳 (2)很糟糕(3)独立照护配偶(4)子女帮助照护配偶(5)需要外部帮助 (6)其他4资金困难(在过去 1月内,由于资金问题导致未能获得必要的)(1)充足的食物(2)就医 (3)处方药(4)必需的居家看护5居住环境(1)晚上的灯光不足或没有照明,包括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走廊 (2)老年人经常行走的地面走道有破损、电线或小地毯(3)浴室和厕所开关失灵,管道漏水,无浴帘,浴缸不防滑,户外厕所(4)厨房炉灶处于危险工作状态,无冰箱/无法正常工作,鼠害虫害侵扰 (5)冷热水水温控制困难/无法正常使用 (6)楼房无电梯(7)老年人进出家门或房间困难,包括台阶、门栏或楼梯6 医疗支付(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7. 其他情况 (1)害怕家人或照顾者(2)异常恶劣的卫生条件 (3)不明原因的损伤、骨折或烧伤(4)被疏于照顾或被虐待(5)物理约束(例如,肢体约束、使 用床栏或在坐下时使用约束带)五)已确诊的疾病传染疾病(1)肺结核(2)病毒性肝炎 风险高危 疾 病(1)冠心病 (2)高血压 (3)脑卒中 (4)肺癌晚期 (5)肝癌晚期 (6)认知障碍,如老年痴呆(7)脑血管后遗症 (8)帕金森病 (9)颈、腰椎病 (10)股骨颈骨折 (11)退行性骨关节病饮食限制性 疾病(1)糖尿病综合症(2)肾病后期 (3)尿毒症 (4)消化性溃疡(5)严重营养不良(6)便秘 (7)甲状腺疾病 其他疾病(1)白内障 (2)青光眼 (3)压疮(4)皮肤瘙痒 (5)多发性疱疹(12)骨质疏松 六)家庭主要照护者信息1. 姓名2. 年龄3. 性别 ( 1)男( 2 )女4. 与老人关系 ( 1)配偶( 2)子女( 3)孙辈子女( 4)亲属( 5)监护人5. 居住地址 区(县)街道(乡镇) 社区居(村)委会6. 邮政编码7. 与老人同住(1)是( 2)否8.住宅电话9. 移动电话10. 电子邮箱11. 家庭照护者 提供的照护 内容(1)顾问或情感支持(2)个人生活照护(进食、大小便控制、如厕、转移、穿衣、洗浴)(3)居家生活支持(购物、外出、做家务、做饭、冼衣、用电话、服药、管钱)12. 家庭成员 居家照护小 时数 在过去 7天里来自家庭成员、朋友、或邻居的非正式帮助小时数(1) 5天工作日小时 分钟 (2) 2天周末小时分钟13.家庭照护 人员状态(1)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对老人提供照护(2)家庭照护者得不到来自家庭成员或朋友的充分支援 (3)家庭照护者表达其感到疲惫、情绪不稳定)七)外部提供的专业看护服务(最近 7天)八)信息采集初步结果1. 初步印象(1)城市特困人员( 6)生活 /认知能力重度受损 / 神智不清2) 农村五保户( 7 )神智不清(3)低保家庭( 8 )视力丧失4) 低收入家庭( 9 )其他(5)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10 )其他2. 初评建议( 1 )待补充相关证据( 3 )继续进行能力评估( 2)持续跟进( 4 )其他九)居家照护管理员信息1.姓名2. 所属机构3. 居住地址 区(县)街道(乡镇) 社区居(村)委会4. 住宅电话5. 移动电话6. 邮政编码7. 电子邮箱(6)严重过敏哮喘 (7)其他(1)顾问或情感支持(2)个人生活照护小时 小时 小时 2.看护目标(1) 达到目标(2) 部分达到目标 (3) 未达到目标3. 看护需求改变(1) 恶化-需要更多看护支持(2) 改善-看护支持需求减少过去 7天里获 得的专业分 分 分十一)补充信息第二部分评估信息一)评估基本信息1 . 信息提供者姓名年龄联系电话与老人关系(1)配偶(2)子女(3)亲属(4)非亲属1. 被评估者本人2. 非本人3 .2.评估原因(1)初次评估(2)跟进评估(3)退出服务项前30 天内评估(4)住院后返回评估(5)状况改变(6)其他凡经申请人提交证据并经合格评估人员家访确认,申请人属于政府规定的困难人群,并符合:① 生活能力/认知能力重度受损(失能);② 昏迷/神志不清;③ 双目失明;或④ 中任何一条,则该申请人原则上无需再进行除必要信息采集和确认之外的系统性评估,直接进入服务计划。

护养区介助老人评估单(养老机构资料)

护养区介助老人评估单(养老机构资料)

护养区介助老人评估单
1•思维中度障碍,理解能力稍差,但能进行沟通,能基本领会对方语句意思。

2.日常生活依赖扶手、拐杖和升降设施等帮助能行走。

3,患有慢性疾病,病情比较稳定者。

4.大小便需要间歇性协助者;无失禁、无造屡、尿管。

5.日常生活需要指导照顾者。

6.协助进食,无需喂饭,无留置胃管、无吞咽困难。

7.需要提醒吃药、打胰岛素者。

8.有健忘、答非所问等轻微小脑萎缩的表现。

9.由青光眼、白内障等眼病导致的视力模糊,但最少能看到20米以外。

10.由于某些疾病后遗症导致的一侧肢体活动不便,需要协助
穿、脱衣服者。

备注:凡符合其中任意3项者即为介助老人,护理费为1500元/月,其中选项中每增加一项即加收护理费100元。

综上所述,根据对老人的现行评估标准,将老人划分在区,护工配比为,护理费为。

评估人签字:公寓主任签字:老人担保人确
认签字:
年月日。

适老环境需求评估表

适老环境需求评估表
1.更换灯具
2.更换双控开关
3.安装燃气、烟雾 报警器、一拖二呼 叫警铃等
4.配置小夜灯
5.水电维修
预算:元
预算:元Biblioteka 预算:元预算:元预算:元
需要的福利辅具
口助行器口助步拐杖 口轮椅口特殊护理床预算:元
口移动助力器具口便携式便器口入浴辅助器具预算:元
客户签字:时间:上门评估人员:
适老环境需求评估表
姓名: :地址:
基本情况:
接听 时间:
性别:男•女年龄:岁
家庭构成:1.独居2.夫妇同住3.与儿女同住4.与保姆同住5.其他 共计()人语言障碍(有•无)视力障碍(有•无) 听力障碍(有•无) 认知障碍(有•无)
残障位置用斜线表示
W
移动方式:1.独立行走2.拄拐杖3.护理人伴行4.坐轮椅5.全护
日常行为
(ADL)
起 居
动 作
用 餐 动 作
更 衣 动 作
排 便
动 作
梳 理
动 作
洗 浴 动 作
评估标准
评估
0:自理
1:看护
2:半护
3:全护
厕所
浴室•盥洗
起居•卧室
玄关•坡道
其他
1.安装扶手
2.安装坐便器
3.调整便器高度
4.更换便器
5.更换门扇
6.消除地面高差
7.铺设防滑地砖
8.蹲便改坐便
1.安装扶手
2.撤除浴缸
3.更换浴缸
4.撤除淋浴房
5.安装热水淋浴器
6.配置或安装洗澡椅
7.更换门扇
8.消除地面高差
9.铺设防滑地砖
10.配置防滑垫
1.安装扶手
2.安装床栏扶手

北京市地方标准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北京市地方标准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北京市地方标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来源:作者:时间:2011-01-27字体:[大中小]ICS 03.080.99A 12备案号:14866-2004北京市地方标准DBDB11/T 219—2004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Star-rating Standard for service quality of Institution of Service for the Aged 2004-01-08 发布 2004-06-01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219—2004I 目录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质量星级划分 (2)4.1 指导原则 (2)4.2 星级和代号 (2)4.3 星级划分 (2)5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的评定 (3)5.1 组织 (3)5.2 权限 (3)5.3 评定人员素质 (3)5.4 评定程序 (3)6 标志管理 (3)7 星级评定条件 (3)7.1 服务质量要求 (4)7.2 服务质量标准 (5)7.3 一星级 (5)7.4 二星级 (7)7.5 三星级 (9)7.6 四星级 (12)7.7 五星级 (15)前言本标准是参考国际服务企业星级划分及评定管理,并结合我市养老服务行业现状制定。

制定和实施本标准,目的在于推广养老服务质量标志,确定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星级概念,树立养老服务机构在市场中的星级形象,这将有利于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促进养老服务质量的提高,帮助老年人选择适当的星级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对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都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新京、杨会英、李建平、彭嘉琳、郭幼生、宋国建、丁辉。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的星级划分的原则、依据、条件和评定的要求。

CMMI-v1.2版本-简体中文版

CMMI-v1.2版本-简体中文版

通用目标及通用实践概述本节详细的描述所有通用目标及通用实践——直接说明过程制度化的模型原件。

过程域中,通用目标及通用实践出现在过程域的最后。

通用实践的详细说明出现在通用实践的后面,以表达这些实践如何独特的应用于过程域中。

通用目标及通用实践的全部内容在过程域中不会重复(例如:省略了子实践、笔记、范例,及参照)。

取而代之的只有通用目标及通用实践的标题及叙述。

当说明过程域时,通用实践的详细内容可参照本节。

过程制度化制度化在过程改进中是很重要的观念。

在通用目标及通用实践叙述中,制度化意指过程已根深蒂固在工作的执行,以及执行过程的承诺与一致性。

当压力来时,制度化过程仍被维持。

然而,当需求及目标因过程而改变,过程的执行也需要改变以确保仍然有效。

通用实践描述这些制度化观念的活动。

制度化的等级包含于通用目标中,并以个别目标相关的过程名称来表达,如表6.1 所示。

表6.1 通用目标及过程名称通用目标过程的开发GG 1 已执行过程GG 2 已管理过程GG 3 已定义过程GG 4 量化管理过程GG 5 优化过程在接下来的过程叙述中,将描述过程制度化的开发。

.已执行过程已执行过程是一种过程,为必要完成的工作以产生工作产品,并满足过程域的特定目标。

已管理过程已管理过程是已执行过程,依据政策被策划及执行;任用拥有充足资源的技术人员生产已控制的产出;涉及相关干系人;被监督、控制及审查;以及遵循过程叙述来评估。

建立过程的需求及目标。

工作产品的状态及服务交付在已定义时间点(例如:在主要的里程碑及主要工作的完成)中的管理是显而易见的。

在工作执行中及相关干系人间建立承诺,必要时进行修订。

由相关干系人审查及控制工作产品,其工作产品及服务满足特定的需求。

已执行过程及已管理过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被管理的程度。

已管理过程是有策划的(计划可能是整合性计划的一部分),并依照计划来管理过程的执行。

当正确的结果及绩效很明显与计划脱轨时,应采取矫正行动。

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最新版

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最新版

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最新版评估时间应在老年人精神状态最佳的时间进行,一般在上午或下午。

评估前应告知老年人评估的目的和内容,并获得其同意。

5.3评估方法评估应由专业的评估员进行,采用面对面访谈和观察的方式进行。

评估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在评估前进行充分的培训和考核。

5.4评估记录评估员应将评估结果及时记录在《老年人能力评估表》中,并在评估结束后向老年人及其家属或照顾者进行解释和说明。

6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应以《老年人能力评估表》为依据,根据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对老年人的能力进行评估和分类,确定其所需的养老服务类型和等级,并制定个性化的养老服务计划。

评估结果应及时通知老年人及其家属或照顾者,并作为制定养老服务计划的重要依据。

7评估周期老年人能力评估应每年进行一次,或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进行调整。

评估周期可以缩短或延长,但不应超过一年。

评估前应对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以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结语老年人能力评估是养老服务的重要环节,能够帮助老年人和家庭了解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老年人能力评估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养老服务的优质化和专业化。

能够正常进行意识为稍微不清醒,视力和听力评定为2-3,沟通评定为有困难6.1.4社会交往通过对3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划分为(能力完好)、1(轻度受损)、2(中度受损)、3(重度受损)4个等级,分级标准参见表5.社会交往分级标准分级123分级名称能力完好轻度受损中度受损重度受损分级标准社会交往总分为分社会交往总分为1-2分社会交往总分为3-4分社会交往总分为5-6分6.2老年人能力等级6.2.1通过对各一级指标的分级,使用附录B“老年人能力等级结果判定卡”,最终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

6.2.2老年人能力等级分为6个等级,分别为I、II、III、IV、V、VI,分级标准参见表6.老年人能力等级分级标准分级IIIIIIIVVVI分级名称能力完好轻度受损中度受损中重度受损重度受损极重度受损分级标准日常生活活动总分为95-100分,精神状态总分为3-4分,感知觉与沟通总分为3-4分,社会交往总分为5-6分日常生活活动总分为65-94分,精神状态总分为2分,感知觉与沟通总分为2分,社会交往总分为3-4分日常生活活动总分为45-64分,精神状态总分为1分,感知觉与沟通总分为1分,社会交往总分为1-2分日常生活活动总分为15-44分,精神状态总分为0分,感知觉与沟通总分为0分,社会交往总分为0分日常生活活动总分为0-14分,精神状态总分为0分,感知觉与沟通总分为0分,社会交往总分为0分无法评估意识清醒,但视力或听力至少有一项评定为2,或沟通评定为1,被划分为轻度受损;意识清醒,但视力或听力至少有一项评定为3,或沟通评定为2,被划分为中度受损;意识嗜睡,视力或听力评定为3及以下,沟通评定为2及以下,被划分为中度受损;意识清醒或嗜睡,视力或听力至少有一项评定为4,或沟通评定为3,或意识昏睡或昏迷,被划分为重度受损。

北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为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参照民政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估对象。

申请享受本市养老服务的人员。

重点是因伤病、残疾、年龄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持有明确医学诊断证明且预期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含)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人员:(一)申请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居家养老助残服务项目或补贴,以及评估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人员。

(二)申请运营补贴资助的养老服务机构内收住的人员。

(三)申请享受本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待遇,或者居家上门医护服务项目的人员。

(四)其他需要评估的人员和主动提出评估申请的老年人。

第二条评估机构。

是本市依法独立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开展评估工作的专业人员、办公场所、服务设施,有条件安装全市统一的评估操作系统。

1、评估机构由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遴选入围,并向全市公开入围机构名单,纳入市财政政府采购服务商名录,供各区选择。

2、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入围机构服务质量、群众评价、考核评估等情况,建立入围机构退出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

3、评估机构不得同时开展依评估结论而进行的服务工作。

第三条评估人员。

评估机构内部依本办法规定程序对评估对象的能力情况和长期照护需求实施具体评估的人员,按工作类型分为评估员、评估督导员、评估结果审查员。

1、评估员。

依据评估对象申请而具体实施评估的人员。

应具有从事养老、照护、康复服务2年以上经历之一,或者具有医学、护理学学历背景之一。

经过民政部门培训且考证合格。

2、评估督导员。

在评估时现场指导并协助评估员进行具体评估的人员。

应具有医学、护理学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之一,或者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经过民政部门培训且考试合格。

3、评估结果审查员。

对评估员和评估督导员的评估结果进行审查确认后做出评估结论的人员。

养老机构评估与护理服务常用记录表

养老机构评估与护理服务常用记录表

养⽼机构评估与护理服务常⽤记录表-1-⽼年⼈健康情况评估表⽼年⼈健康情况评估表⽤于⽼年⼈⼊院评估和阶段评估:-2-⽼年⼈阅历情况评估表⽼年⼈阅历情况评估表⽤于⽼年⼈⼊院时填写:-3-⽼年⼈⼼理活动评估表⽼年⼈⼼理活动评估表⽼年⼈⼼理活动评估表⽤于⼊院评估和阶段评估:-4-⽼年⼈⽣活能⼒评估表⽼年⼈⽣活能⼒评估表⽤于⽼年⼈⼊院评估和阶段评估填写:-5-⽼年⼈⽣活护理计划表该计划是⽼年⼈⼊院时根据其⾝体状况制定的护理计划。

住院期间,可以根据其具体需求进⾏重新修订:-6-⽼年⽇常护理记录1. 饮⾷护理记录饮⾷护理记录是⽼年⼈⼊院时,根据其进⾷状况制定的护理计划。

在住院期间,可以根据其具体需求,进⾏重新修订:2. 翻⾝护理记录翻⾝护理记录适⽤于瘫痪⽼年⼈的护理记录:3. ⼤便护理记录⼤便护理记录是⽼年⼈⽇常⼤便排泄情况的记录,每⼈每⽉⼀张:4. ⼩便护理记录⼩便护理记录是⽼年⼈的⽇常卫⽣护理记录,每⼈每⽉⼀张:5. 个⼈卫⽣护理记录个⼈卫⽣护理记录是⽼年⼈的⽇常卫⽣护理记录,每⼈每⽉⼀张:6. 特殊护理记录特殊护理记录是需要特殊护理⽼年⼈的护理记录,每⼈每⽉⼀张:7. 交接班护理记录交接班护理记录是养⽼护理员的⽇常交接班记录,每区域每天⼀张:8. 家属知情告知护理记录家属知情告知护理记录记录⽼年⼈的特殊需要、特殊要求和特殊表现,需要通知家属的,需要填写本知情告知记录,例如:⽼年⼈近期想要的东西、想见的⼈,⽼年⼈近期的⽣理变化、⼼⾥变化、表情变化等,需要家属怎样配合等:注:本⽂内容仅供参考。

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北京退休人员涨工资2016细则

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北京退休人员涨工资2016细则

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北京退休人员涨工资2016细则查看!2016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北京退休人员涨工资2016细则北京2016年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消息:2016北京养老金上调至360元,退休养老金上调金人均月增305元。

北京退休金上调人均月增305元,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本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

此次调整采取挂钩调整、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水平。

上调6.5%如何确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此前11次的幅度都是10%左右,今年为何确定为6.5%?据介绍,从2005年到2015年,国家连续11年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明显提高,2015年达到2200多元,与2004年的月人均647元相比,提高了2倍多,年平均增长率12%左右。

人社部社保所金维刚所长表示,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主要的参照系是物价上涨情况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同时也要兼顾养老保险基金和财政等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促进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此次上调幅度定为6.5%,有两方面考虑。

其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期转入了中高速增长期。

GDP增速由2005年11.3%逐步下降至2015年的6.9%,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由2005年的14.6%降到2014年的10%以下,2015年进一步降低。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012年以来一直保持在3%以内,2015年下降到1.5%。

综合来看,近几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已远远超过了物价涨幅,也超过了GDP增速,在一些年份超过了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

不少地方,养老金和在岗职工工资倒挂现象突出。

许多企业临近退休的员工发现,退休后的收入要比在职时高,养老金调整的频率也高于工资调整频率,出现了千方百计提前退休的状况。

其二,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负担越来越重。

“十二五”末,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22亿人,比“十一五”末增加4400万。

北京市居家养老相关服务设施摸底普查数据

北京市居家养老相关服务设施摸底普查数据

北京市居家养老相关服务设施摸底普查数据使用说明为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摸清全市养老资源和设施的底数,全面制定北京市养老政策和规划、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供翔实的基础性资料,2016年初,北京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居家养老相关服务设施摸底普查。

经过公开招标,北京大学乔晓春教授领导的团队最终中标,并于2016年6月正式启动了普查项目。

本次普查的登记时点为2016年9月22日。

本次普查对象可以归纳为五个大类和九个小类。

五大类普查对象包括:(1)各街道、乡、镇以及所辖社区。

涵盖所有从事养老服务的各类设施(街道乡镇级养老照料中心、托老所、互助型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机构、小区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等)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2)各类养老机构。

(3)独立开展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

(4)与养老有关的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康复机构(其中包括残疾人康复机构)。

(5)各级政府掌握的其它有意向开展养老服务的自有设施。

根据五个大类普查对象的特点又进一步分解为九个调查对象,并对每个调查对象设计了相应的普查问卷,九个普查问卷分别为:问卷1:街道(乡镇)普查问卷问卷2:社区普查问卷问卷3:养老机构普查问卷问卷4:养老社会组织和企业普查问卷问卷5:各级医院普查问卷问卷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查问卷问卷7:社区卫生服务站普查问卷问卷8:康复机构(包括康复专科或残疾人康复机构)普查问卷问卷9:有意向开展养老服务设施普查问卷普查时把在民政或工商部门进行过登记并已经获得了养老/助残机构许可证(新证)或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旧证),统一定义为养老“机构”,它不仅包括所有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还要包括盈利性或商业养老机构,但不包含国家机关和部委、军队、其他省市自治区在京所办的有关机构。

另一种是指那些主要围绕居家和社区养老提供服务,即就近提供方便快捷的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设施;与传统机构养老不同的是,这些设施条件相对比较简陋,老年人白天来,晚上可以回家;也有的甚至可以提供“日托、周托、月托、季托”等中短期为主的日间“托老”照料服务,这些机构更倾向于做居家养老,我们将其均归为“设施”。

北京养老驿站服务及需求调查方案

北京养老驿站服务及需求调查方案

北京养老驿站服务及需求调查方案北京市养老驿站服务及需求调查方案一、调查背景与目的为准确和全面了解我市养老驿站服务、经营情况,听取市民对养老驿站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服务需求,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受市委办公厅委托开展《北京市养老驿站服务及需求调查》。

二、调查范围与对象本次调查范围为全市十六区439家养老服务驿站,调查对象为在本社区(村)居住超过一年、了解养老驿站情况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及养老驿站主要负责人。

三、调查内容养老驿站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是政府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和主要途径,是社区老年人家门口的“服务管家”。

调查围绕《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的重点内容,分别了解老年人对养老驿站各项服务的评价、需求以及养老驿站经营状况和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调查问卷。

四、调查方式与抽样方法调查采用拦截调查的方式开展,使用PDA采集数据。

抽样方法为分层随机抽样,共抽取80家养老服务驿站,覆盖全市十六区。

五、样本量及配额要求在满足调查精度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考虑调查的时间因素,确定调查样本量共880个,其中驿站负责人样本80个,驿站所在社区的老年人样本800个。

根据调查范围内各区域养老驿站站点的数量和布局特点、本次调查每个区域调查样本量分布如下:表1 各区域调查样本分布区域抽中养老驿站数每个站点周边老年人人数每个站点负责人人数样本量中心城六区东城区8 10 1 88 西城区7 10177 朝阳区13 101143 丰台区610166 石景山区510155 海淀区610166远郊十区房山区 3 10133 通州区510155顺义区510155昌平区510155大兴区510155门头沟区210122怀柔区210122平谷区310133密云区310133延庆区210122总计80 - - 880另外,考虑被访者由于年龄及身体状况的不同,对居家养老问题及服务的态度、感受存在差异,入户调查时对老年人年龄和接受服务情况设置配额要求。

北京、苏州、香港、澳门四城市养老公共服务政策及标准差异分析

北京、苏州、香港、澳门四城市养老公共服务政策及标准差异分析

北京、苏州、香港、澳门四城市养老公共服务政策及标准差异分析随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发布,人口老龄化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有2.64亿人,占人口总数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1.9亿人,占人口总数13.50%。

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呈现总量扩张、增量提速的发展态势,人口抚养负担正逐步加强,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

香港、澳门两地的安老服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演变,形成各自独具特色的服务模式和体系。

本文从养老服务政策规划、体制机制、实施组织和实施标准四个方面对香港、澳门、北京、苏州进行对比分析,可以为内地有效应对老龄化浪潮提供积极地借鉴和启示。

一、四城市人口老龄化现状香港、澳门、北京和苏州四城市规模差异很大,既有常住人口超过两千万的超大城市北京,又有常住人口只有几十万的澳门。

从城市老龄化程度来看,香港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4%,进入老龄社会,北京、苏州和澳门三地老年人口占比基本一致,见表1。

表1 四城市常住人口数量及老年人口分布(截至2020年底)数据来源:香港统计处;澳门统计暨普查局;北京、苏州统计局。

二、养老公共服务政策规划方面1基本保障基本保障政策方面,四地大致分为两种形式,北京、苏州两地采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主要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而港澳两地由政府出资以发放养老金的形式提供。

香港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通过标准金额、补助金和特别津贴三类收入补助方式,为经济上无法自给的老人提供安全网,使他们的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以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公共福利金计划是为严重残疾或年龄在65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现金津贴,以应付因严重残疾或年老而引致的特别需要,包括高龄津贴、普通长者生活津贴、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普通伤残津贴、高额伤残津贴。

澳门以社会保险原则及随收随付形式运作,向合资格受益人发放养老金、残疾金及相应津贴,为老人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以改善老人的生活素质。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全面了解和评估社会中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和期望,以便制定和提供更加贴近老年人实际需求的养老服务方案。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重要性、方法和步骤。

一、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重要性1. 人口老龄化趋势: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口比例不断增加,养老服务需求也日益增长。

了解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可以更好地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提高生活质量。

2. 社会变迁和家庭结构变化: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家庭结构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逐渐失效,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可以及时了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新需求,为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提供依据。

3. 提高养老服务质量:通过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可以了解老年人对现有养老服务的满意度和不足之处,进而改进和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使老年人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

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方法1. 定性研究方法:通过深入访谈、焦点小组讨论等方式,了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期望、需求和意见。

这种方法可以获取老年人的主观感受和体验,为制定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方案提供参考。

2. 定量研究方法:通过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式,对大量老年人进行调查,了解他们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和满意度。

这种方法可以获取大量客观数据,为制定全面的养老服务方案提供依据。

3. 综合研究方法:将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相结合,既了解老年人的主观期望,又获取客观数据,从而更全面地评估养老服务需求。

三、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步骤1. 确定评估目标:明确评估的目的和范围,例如评估某个特定地区的养老服务需求,或者评估某一特定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

2. 设计评估工具:根据评估目标,设计相应的评估工具,如访谈指南、调查问卷等。

确保评估工具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 数据收集:根据评估工具,进行访谈、调查等数据收集工作。

可以通过面对面访谈、电话访谈、在线调查等方式进行。

4.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可以使用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得出客观的评估结果。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DB11/T 3052005)前言为提高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质量,规范健康评估服务的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新京、杨会英、彭嘉琳、陈菲、杨华。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健康评估服务的基本要求、健康分级标准、评估规范、评估管理和服务质量评定与改进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11/T 148-2002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DB11/T 219-2004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DB11/T 220-2004 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质量控制规范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1991年3月9日卫生部、国家档案局发布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63号) 2000年9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

临床护理诊疗常规 2002年3月北京市卫生局发布临床医疗外科诊疗常规 2002年3月北京市卫生局发布临床医疗内科诊疗常规 2003年3月北京市卫生局发布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健康评估服务指养老服务机构为住院老人提供的健康状况的系统评价和健康等级的划分。

3.2健康状况指老人躯体健康、精神健康、社会健康等方面的状况。

3.3健康等级指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健康评估的结果对住院老人的健康状况做出的等级划分。

3.4健康史指老人既往重大疾病史、家族疾病史、外伤史以及正在接受治疗的情况,也包括影响老人健康状况的重大生活事件和重要因素。

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规范

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规范

青岛市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规范目录一、照护需求评估体系简介 (2)二、评估分类及评估原则 (3)三、评估机构 (3)四、评估人员 (4)五、评估项目的说明及评估报告的书写 (4)六、评估质量的监督和改进 (8)附件A:评估流程图 (9)附件B:青岛市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表 (10)创新内容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做出调整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自理能力等级1.确定常规照护服务2.常规服务收费依据3.为补贴发放提供依据等一、照护需求评估体系简介评估员通过对被评估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此四项指标进行评估,得出老年人自理能力等级。

在此基础上,评估员进一步评估老年人家庭实际情况(与家庭成员关系、支付能力、生活习惯等)、老人及家属意愿(养老场所的选择、个性化需求有无等),并结合服务提供方的实际情况做出照护需求的评估和服务提供建议,具体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图1:青岛市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内容1.提出养老服务形式的建议(机构、居家、社区)2.为细致化、人性化照护服务提供参考,进一步提升老人QOL。

3.为社工及其它职种的介入、多职种配合提供参考。

老人照护需求及服务建议服务提供方实际情况老人家庭实际情况评估员综合判断老人、家属意愿自理能力评估在初次评估中可完成,后续的照护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跟进评估(如机构的七日跟踪评估、居家服务的定期回访等)。

二、评估分类和评估原则(一)评估的分类本规范将照护需求评估分为:首次评估:指对从未接受过照护需求评估的老年人进行的第一次评估。

持续评估: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首次评估后,老年人健康状况突然出现明显变化,对首次评估结果有明显影响的,应对其进行持续评估;接受过首次评估的老年人其健康状况随年龄增长逐渐下滑,应定期对其进行持续评估。

复核评估:首次评估或持续评估的过程或结果存在较大争议时,相关方可申请复核评估。

(二)评估的原则评估人员进行评估时须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独立性:评估人员应遵照规范规定的评估参数和事项进行评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24•【字号】西政办发〔2016〕25号•【施行日期】2016.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16〕25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4日北京市西城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认真落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精神,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市民政局、财政局、老龄办《关于2015年开展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民老龄发〔2015〕228号),市民政局、市卫计委、老龄办《关于印发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的通知》(京民老龄发〔2015〕47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西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发放对象为:年满60周岁,具有西城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本区内,依托居家养老的中、重度失能老年人。

市民政局、财政局、老龄办《关于2015年开展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民老龄发〔2015〕228号)中所确定试点服务对象的评估办法、补贴标准、发放程序按照市有关文件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6.08.04•【字号】京人社养发〔2016〕14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6〕14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为保障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批准,现对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5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四、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3355元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月养老金在3355元及以上,低于4855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月养老金在4855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按绝对额增加养老金后(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增加的调整金额),上一档养老金水平低于下一档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调整后的上限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

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573元/月的,补足到3573元/月。

养老评估表

养老评估表
喂食
晨间护理
晚间护理
卧床老人生 活基础护理
翻身 排泄监护
帮助服药
褥疮护理
擦浴
其它服务
建议服 务形式
□ 居家养老 □ 机构养老
需要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
精品文档
《评估表参数项目》
参数 项目一:生活自理能力 (主要参数 )
程度等级 评估事项
正常 轻度依赖
中度依赖 重度依赖
判断评分
站立、 转移、行 独立完 借 助 较 小 借 助 较 大 的 卧床不起,
正常 0 分
走 、 上 下 楼 梯 成。
(5) 等。
的 外 力 或 外 力 才 能 完 移动完全 辅 助 装 置 成 站 立 、 转 需要帮助。 轻度依赖 1 分
1.1 与子女或 亲戚朋友 同住。
2.1 亲属提供 足够的生 活支持(物 质和感 情)。
(3) 参 与 社 区 活 动 社 情况。 区
生 活
3.1 经常参加 社区活动。
1.2 与配偶同 住。
1.3 独自居 住。
2.2 亲属提供 些许生活 支持。
2.3 亲属只提 供感情上 的支持。
3.2 较少到社 区走动或 参加活动。
1. 评分总和
2. 判断等级
正常
轻度 依赖 中度 依赖 重度 依赖
3. 结论备注
.
精品文档
《评估表参数项目》
参数项目二:认知能力 (主要参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子女补贴
(3) 亲友资助 2. 经济来源
(4) 低保费
(5) 残疾补助
(6) 其他来源
(6) 与其他亲属同住 (7) 与保姆同住 (8) 住养老机构 (9) 其他
(1) 良好
(2) 不佳
(3) 很糟糕
同住配偶
3.
(4) 独立照护配偶
健康状况
(5) 子女帮助照护配偶
(6) 需要外部帮助
(7) 无配偶同住
养 膳食制备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膳 送餐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食 进食服务(二次加工/喂食)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生理指标监测及健康干预提示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填表日期(如与封面日期重复可免填):
--
1. 姓 名
(曾用名)
2. 身份证号
3. 医保卡号
4. 残疾军人证
5. 残疾人证
(二)个人信息
1. 性 别 (1)男 (2)女
2. 出生日期
-
-
3. 民 族
(1) 未婚 (2) 已婚 5. 婚姻状况 (3) 丧偶 (4) 分居
(5) 离婚 (6) 不详
7. 籍 贯
1. 如进行需求调查,只填写第一部分;如进行能力评估,则填写第一、第二共两 部分。
2. 调查编号由12位编码组成,其中区、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编号各两位, 其余六位为顺序号。区编码全市统一编排,其他编码各区逐级编排。
3. 项目名称以信息系统内的名称为准,纸质表可由评估机构统一规定做简单标记。 4. 反映经济能力的信息如有低保或政府补贴选项的,应与相关凭据的信息一致。 5. 文字带单下划线的栏目为选填项目,其余为必填项目。 6. 带*号选项,如痴呆和精神疾病选项,应以病历或其他证据为依据。 7. 联系电话可在固定电话号码和移动电话号码中选填一个。 8. 凡需以文字描述的信息,请填写在指定的横线上。以可选项方式提交的信息, 请在相应选项旁的空白框内打“√”或在空白框内填写所选项编号。 9. 对符合免评估条件的老年人,可在专业评估机构确认证据后,直接确定评估结 果。 10. 服务需求调查应根据被评估对象能力缺失项目和程度、家庭照护能力以及被 评估对象的需要,引导被评估对象提出需求。 11. 服务方案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结果拟订,并由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确认。
理 服药监测/提示
压疮护理(翻身/清洁/用药)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北京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
除非特别提示,本表提供的情况为老人填表日前一周内实际情况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 本人同意使用本评估表中的名字、地址、电话等信息用于通知等事项。 □ 本人同意使用在评估及相关活动中所拍摄的图片和影像。
申请人(一)身份信息
5. 居住环境 (4) 厨房炉灶处于危险工作状态,无冰箱/无法正常工作,鼠害虫害侵扰
(5) 冷热水水温控制困难/无法正常使用
(6) 老年人进出家门或房间困难,包括台阶、门栏或楼房无电梯梯
(7) 无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害怕家人或照顾者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异常恶劣的卫生条件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 宗教信仰 (1) 有,
教 (2) 无
(1) 未受过正式教育 6. 文化程度 (3) 高中/技校/中专
(5) 本科及以上
(2) 初小 (4) 大专 (6) 不详
8. 使用语言
(1)普通话 (2)地方语言
9. 户籍地址
北京市

街道(乡镇)
社区居(村)委会
10. 居住地址


街道(乡镇)
社区居(村)委会
(3)不明原因的损伤、骨折或烧伤
(4)贫困救助 6. 医疗支付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4)被疏于照顾或被虐待 7. 其他状况
(5)物理约束(例如,肢体约束、
使用床栏或在坐下时使用约束带)
(7)全自费 (8)其他
(6)无
(五)已确诊的疾病
被评估人自述无下列疾病 □
(1) 肺结核 1. 传染疾病
10. 居住地址


9. 与老人关系 (1)配偶 (2)子女 (3)亲属 (4)非亲属
街道(乡镇)
社区居(村)委会
11. 住宅电话
12. 移动电话
13. 邮政编码
14. 电子邮箱
(四)目前生活状况
(1) 独自居住(独居) (2) 与配偶同住(空巢) 1. 居住情况 (3) 与父母同住(纯老年家庭) (4) 与子女同住 (5) 与配偶及子女同住 (1) 退休金/养老金
11. 住宅电话
12. 移动电话
13. 邮政编码
(三)监护人信息
1. 监护人姓名
14. 电子邮箱 2. 与老人关系 (1)配偶 (2)子女 (3)亲属 (4)非亲属
3. 居住地址 4. 住宅电话 6. 邮政编码


街道(乡镇) 5. 移动电话 7. 电子邮箱
社区居(村)委会
紧急联系人信息
8. 联系人姓名
膳食提供
社 区 日
个人修饰 服药管理
间 康复训练
照 衣物洗涤
料 心理疏导
社交娱乐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医 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能力评估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卫 定期检查/装填处方药服药盒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生 中西医康复训练/护理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定期陪同就医/领取处方药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饮食限制
3.
(4) 消化性溃疡
性疾病
(5) 严重营养不良
(6) 便秘
(7) 甲状腺疾病
(1) 白内障 (2) 青光眼 (3) 压疮 4. 其他疾病 (4) 皮肤瘙痒 (5) 多发性疱疹 (6) 严重过敏哮喘 (7) 其他
(六)家庭主要照护者信息
1. 姓 名
2. 年 龄
3. 性 别 (1)男 (2)女
娱 心理咨询 活 不良情绪预防及干预 动 出行规划及交通协助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采购日常生活用品/食品
家 政 家庭清洁卫生/消毒 服 床上用品及大件物品洗涤 务 洗涤整理个人衣物
独立生活辅助用品定制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家庭照护者技能/心理支持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家庭照护者短期休整服务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家庭照护服务协调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紧 安装安全防护设施 急 定期家庭安全访视 救 家庭居住环境适应性改造 援 远程安全监护
(2) 病毒性肝炎
(1) 冠心病 (2) 高血压 (3) 脑卒中 (4) 肺癌晚期 (5) 肝癌晚期 风险高危 (6) 认知障碍/痴呆* 2. 疾病 (7) 精神疾病* (8) 帕金森病 (9) 颈、腰椎病 (10)股骨颈骨折 (11)退行性骨关节病 (12)骨质疏松
(1) 糖尿病
(2) 肾病后期
(3) 尿毒症
(3) 未改变-看护需求不变
(八)信息采集初步结果
2. 1.
(1)城市特困人员
(2)农村五保户
困 (3)低保家庭
难 类
(4)低收入家庭
型 (5)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6)非困难老人评估
3. 初评建议
(1)待补充相关证据
(2)持续跟进
(3)继续进行能力评估
(九)居家照护管理员信息
1. 姓 名
(1)重度认知障碍/痴呆* (2)昏迷*
心 生活技能指导 理 关怀访视/情感支援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及 社交/生活陪伴 文 家庭文化活动及娱乐规划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每天 □工作日 □周末 □每周 □一次性 □需要时 □其他
筛 (3)其他 查 信 息
(4)困难老人不参加评估,原因 (5)入户直接确定能力等级并确认需求 (6)其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