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红十字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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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红十字会工作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推进乡级红十字会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把握工作方式和任务,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贵州省红十字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乡镇红十字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宣传培训:通过简报、展板、标语、媒体等宣传红十字会开展的活动,宣传红十字法律、法规和会务知识,宣传普及卫生防病、健康教育、防灾避险、科学致富等知识;倡导敬老助残、扶危济困的社会风尚,宣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做好工作人员、会员和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发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做好登记、发证、管理和会费收缴工作,组织开展活动。
(三)开展救灾救助活动。在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及时向上级红十字会报灾并积极组织自救,在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开展募捐活动;平时做好辖区内救助对象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救助款物的接收和发放等工作。
(四)建立志愿服务队或小组,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便民、助民、利民和邻里互助等服务活动。
(五)开展纪念“世界红十字目”及红十字博爱周活动。
(六)分别指导行政村和社区基层红十字会工作。
(七)完成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
第三条工作标准
乡镇红十字会组织建设要求要达到“六有”标准:
(一)建立健全基层红十字会的组织机构,选好领导班子和理事会人选,特别是选好负责红十字会具体工作的秘书长。
具体标准为:1、有会领导班子、兼职干部及常务理事、理事登记花名册。2、建立理事会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是汇报上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指导、培训、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布置下季度工作任务,各基层红十字会兼职干部必须参加,形成制度化的例会,有完备的会议记录。
(二)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开展辖区内全民参加的红十字会活动,在大力宣传红十字会性质、宗旨、职能的基础上,提高村民及社区居民的认识和觉悟,发展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
具体标准为:1、乡镇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辖区内会员和志愿者的发展、登记、发证、培训和管理工作。每个基层红十字会组织结合实际至少组建一支红十字志愿服务队,能够在本辖区开展红十字特色活动。个人加入红十字会要严格履行入会手续,建立会员、志愿者档案,实行动态管理。2、每年至少组织一期会员、志愿者培训,结合实际灵活安排培训、宣传等形式,有完备的培训记录。3、每年至少组织会员、志愿者开展一次红十字特色活动,有活动记录。
(三)有规范的管理制度。逐级对基层红十字会实行规范化管
理。
具体标准为:1、根据上级工作计划,制定乡镇红十字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年终进行评审,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奖惩有据,逐步使基层红十字会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各乡镇参照县红十字会管理方式对行政村、社区基层红十字会进行规范化管理。2、按照“三有、四薄、三上墙”(“三有”有领导班子、兼职干部花名册,有常务理事及理事花名册,有规章制度汇编册,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制度、会议制度、救灾报灾制度、宣传信息制度、会员及志愿者登记制度、会费和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制度等;“四薄”有会员、志愿者队伍登记薄,会员交纳会费登记薄,各项活动、会议记录薄,特困家庭登记薄;“三上墙”:组织机构、制度、职责上墙)的要求,加强基层红十字会组织档案规范化建设。3、财务管理严格。能够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会费收缴和管理,对救灾物资及其他方面的收入能够合理使用,规范管理。
(四)有固定的服务平台,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并不断改善条件建设。
具体标准为:1、统一规范标识:乡镇、学校、医院红十字会名称统一为“xxx乡镇、学校、医院红十字会”,行政村、社区红十字组织名称统一为“xxx村、社区红十字会”,教学班红十字组织名称统一为“xx校xx班红十字会员小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须悬挂统一制作的牌匾。红十字会员由发展入会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