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评估委托规定规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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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委托合同8篇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委托合同8篇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委托合同8篇篇1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征收范围及内容本次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范围、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房屋征收范围及内容说明》。

二、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本次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包括但被不限于以下事项:1. 征收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2. 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登记工作;3. 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和公示;4. 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5. 征收补偿款的支付;6. 被征收房屋的拆除;7. 其他与房屋征收相关的工作。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完成本次房屋征收工作并交接完毕之日止。

四、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1. 委托费用:根据本次征收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委托费用____元人民币。

2. 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委托费用:(1)乙方完成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登记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委托费用的30%;(2)乙方完成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和公示后,甲方支付乙方委托费用的40%;(3)乙方完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及补偿款的支付后,甲方支付乙方委托费用的剩余部分。

五、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征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2)甲方应提供本次房屋征收的合法依据和相关文件资料;(3)甲方应按时支付委托费用;(4)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被征收人的思想动员和解释工作。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委托的房屋征收工作;(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本次房屋征收的合法依据和相关文件资料;(3)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被征收人的个人隐私进行保密;(4)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的合法性。

房屋征收委托书

房屋征收委托书

房屋征收委托书受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鉴于委托人拥有位于(详细地址)的房产(以下简称“房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房屋征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委托协议:一、委托事项1. 甲方通过本委托书,将房屋的征收事宜委托给乙方,并授权乙方代表甲方与有关政府部门、法律咨询机构等主体进行沟通、协商和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二、委托内容1.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就房屋征收的程序、合法性以及应获得的合理补偿进行调查研究,并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2.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征收程序结束或解除委托关系为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房产证明、身份证明及其他与房屋征收相关的证明材料。

2. 甲方应全面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沟通、协商、调查研究等工作所需的信息和文件。

3.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约定的委托费用,并承担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以诚信的态度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 乙方应全力帮助甲方进行房屋征收事项的相关咨询和协商,并及时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五、费用支付1.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见附表A。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委托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履行委托事项,并有权解除委托关系。

六、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1. 甲方和乙方应本着相互尊重、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委托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 若因本委托书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完成征收手续或解除委托关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部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一一年六月三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

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第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订依据: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海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参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技术细则。

第三条评估机构: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包含三级)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并已列入向社会公布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

第四条评估人员: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的工作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负责征收评估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当是评估机构中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第五条评估对象:为被征收范围内经现场查勘认定的被征收合法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其他不动产(以下简称被征收房屋)以及除政府对于产权调换房屋价格有特别规定外的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不包括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第六条评估目的: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第七条评估时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第八条评估假设: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

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第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二)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三)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四)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五)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七)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土地评估委托合同1

土地评估委托合同1

土地评估委托合同土地评估委托合同6篇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土地评估委托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评估委托合同1委托方(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号码:。

受托方托方(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点:。

房地产估价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人及联系号码:。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以下征收委托评估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评估项目的名称、对象乙方受甲方委托,按照公正、客观、独立、科学的原则,对以下项目四至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评估:(一)项目的名称:。

(二)项目的四至范围东:。

南:。

西:。

北:。

(三)项目的户数及面积:。

二、评估的目的:为甲方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为甲方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

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三、评估的时点: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即年月日。

四、房地产估价师: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一)姓名:; 注册证书编号:。

(二)姓名:; 注册证书编号:。

(三)姓名:; 注册证书编号:。

(四)姓名:; 注册证书编号:。

(五)姓名:; 注册证书编号:。

(六)姓名:; 注册证书编号:。

五、评估报告交付时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委托评估对象相关资料后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于年月日向甲方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六、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评估费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皖价字[20xx]2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累进计费率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详见下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

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第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二)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三)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四)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五)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七)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国务院《国有土地评估办法》

国务院《国有土地评估办法》

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06月07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部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附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

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住建部关于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住建部关于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

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第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二)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三)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四)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五)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七)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委托合同5篇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委托合同5篇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委托合同5篇篇1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委托合同甲方(征收单位):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就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1 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相关事务的具体内容为:______________。

1.2 乙方授权甲方代表乙方与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和协商,处理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相关的各项手续和程序。

1.3 乙方负责提供相关的土地房屋资料和证件,确保其真实有效,协助甲方进行相关工作。

二、委托期限本委托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期限为______________。

三、委托费用3.1 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委托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

3.2 若委托事项超出约定范围,需增加费用的,双方应重新协商确定费用标准。

3.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有关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2 违反保密条款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5.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要求履行各自义务,如有一方未履行或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通知后的______天内进行整改,如仍未整改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因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七、其他条款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附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
第十七条 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第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前款所述不考虑租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被征收房屋无租约限制的价值;不考虑抵押、查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价值中不扣除被征收房屋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二十四条 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选派成员组成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鉴定。专家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房地产估价师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二十五条 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房产评估合同范本5篇

房产评估合同范本5篇

房产评估合同范本5篇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

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房产评估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产评估合同范本篇1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并遵循《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等标准,本着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订立合同如下:一、合同内容(一)估价对象:(二)估价目的:为确定估价对象的价值提供参考,而评估其房地产(房屋、土地、构筑物)的价值。

(三)价值类型:房地产公开市场价值(四)估价时点:年月日(五)报告份数:预报告份,正式报告份。

(六)作业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计天)。

二、合同时间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三、评估费依据、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收费标准:1、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按评估额的0.5%收费。

2、司法鉴定按《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管联字[20__(请自填)]1577号的规定标准收费。

3、其他项目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规定收费。

(二)计算方法:计算多个估价标的物的收费,执行《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DB22/T475—20__(请自填))第17条“估价报告中有多个估价对象的,估价机构应以每个估价对象为评估费的计算依据。

评估费应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不应随意改变计算方法或降低收费标准。

”的规定。

(三)收费金额:1、乙方预收评估费人民币(大写)元元,余额按实际评估额另行计算。

2、乙方按实际评估额计算评估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等规定出具估价报告。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的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价值类型、估价时点、报告份数、作业时间出具估价报告。

房屋征收委托书7篇

房屋征收委托书7篇

房屋征收委托书7篇房屋征收委托书1甲方(委托人):乙方(动迁机构):甲方经区计经综(__)63。

64。

65。

66。

67号及批准征地通知(__)1、2、3、4、5号批准,在村一带进行征地拆迁,建设现代通信工业园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

根据《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杭市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甲方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委托给乙方办理。

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一、拆迁范围:乙方负责实施甲方现代通信工业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内107户农居建房审批面积合计约26811平方米房屋的拆迁评估补偿工作,并拆除旧房将场地交付给甲方施工。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二、补偿原则:拆迁房屋和地上附属物《市房屋重置价格》、《市市区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等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三、拆迁期限:暂定在甲方领取拆迁许可证后2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申领拆迁许可证手续,具体拆迁实施时间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暂按每户万估算,总费用为万元人民币,最终根据规定按实结算。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金为每亩元,计人民币元。

本合同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元,以后乙方应于每年月日按时缴纳租金,逾期不交的,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

五、其他费用:乙方与被拆迁人签订《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协议》后,根据区纪要[__]25号文件,甲方先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安置款的20%,计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柒万元整,签约时支付总额的30%,余款在腾房屋后结算,多还少补。

1、奖励费:被拆迁人在乙方评估后当时签订协议的,按被拆迁人常住人口一次性人均奖励1500元,规定时间前签约的,甲方按常住人口人均奖励10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奖励;被拆迁户按时搬迁完毕交房,并经验收合格的,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1000元,规定时间前完成搬迁交房的,经验收合格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5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发放奖励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5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5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5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需要,需对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工作,故委托乙方提供专业的评估服务。

为明确双方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 甲方委托乙方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评估,具体范围、地址详见附件。

2.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本合同约定,对委托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公正、客观、准确的评估。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可靠。

2. 乙方需对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使用年限、装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估价。

3. 乙方在评估过程中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

4. 乙方应对评估结果负责,并对评估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料等保密。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______%作为预付款。

3. 乙方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后,甲方应在______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4.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1. 乙方应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向甲方提交书面评估报告。

2. 评估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房屋基本情况、评估方法、评估结果、评估依据等。

3. 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如有异议,应在______日内提出。

五、保密条款1. 乙方应对评估过程中获取的所有数据、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乙方应对参与评估工作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确保评估信息的保密性。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评估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房屋征收委托合同模板

房屋征收委托合同模板

房屋征收委托合同模板一、甲方(征收方):1.名称:____________2.地址:____________3.联系人:____________4.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二、乙方(被征收方):1.名称:____________2.地址:____________3.联系人:____________4.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三、征收概述:1.征收项目:____________2.征收范围:____________3.征收补偿标准:____________4.征收期限:____________四、委托事项:2.甲方有权根据征收政策和补偿标准,对乙方房屋进行评估、征收和补偿。

3.乙方应在征收期限内配合甲方完成征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等。

4.乙方应在收到征收补偿款后,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五、征收补偿:1.甲方根据征收政策和补偿标准,对乙方房屋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征收补偿。

2.甲方应在征收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征收补偿款。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a)征收补偿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b)征收补偿款支付时间:____________3.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过户完成后,甲方应将征收补偿款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方式支付征收补偿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方式如下:a)违约金计算基数:征收补偿款b)违约金计算比例:____________3.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方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方式如下:a)违约金计算基数:征收补偿款b)违约金计算比例:____________七、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征收评估合同模板

房屋征收评估合同模板

房屋征收评估合同模板甲方:(委托评估单位的全称)乙方:(评估单位的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征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对甲方所拥有的房屋进行征收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评估对象1. 甲方拥有的房屋位于(详细地址),产权所有人为甲方。

2. 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该房屋的公允市场价值,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

二、评估标准和方法1. 评估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和《房地产评估报告编制规范》等标准进行。

2. 评估师应当以专业、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评估工作,依法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评估内容1. 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品质、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因素。

2. 评估师应当勘察实地,并收集房屋相关证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

四、评估报告1. 评估师应当在评估完成后,按照《房地产评估报告编制规范》的要求,准确编制评估报告。

2. 评估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地反映评估结果,并包括评估师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五、保密义务评估师应当对评估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六、法律责任1. 若评估师因故意玩忽职守或者过失导致评估报告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若因评估报告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导致甲方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评估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合同解释本合同的解释由双方协商一致,在未尽事宜由双方补充协商,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履行均应诚实守信,不得擅自变更。

八、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争议至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他事项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评估完成之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征收委托书模板(3篇)

征收委托书模板(3篇)

第1篇委托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因征收(以下简称“征收项目”)的需要,特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托方”)承担征收项目的相关工作。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 受托方负责征收项目的宣传、动员、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

2. 受托方负责与征收项目涉及的各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受托方负责编制征收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公告、补偿方案、征收协议等。

4. 受托方负责征收项目的现场管理,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受托方负责征收项目的进度监控,确保按期完成征收任务。

二、委托期限1.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征收项目完成之日止。

2. 在委托期限内,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委托期限,委托方与受托方可另行协商。

三、委托费用1. 受托方在履行本委托书约定的义务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2. 委托方应按约定支付受托方的委托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双方权利义务1. 委托方应按时支付受托方的委托费用,确保受托方在履行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资金。

2. 受托方应按照委托方的委托要求,认真履行本委托书约定的义务,确保征收项目的顺利进行。

3. 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解决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征收项目按期完成。

4. 委托方有权对受托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受托方应积极配合。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对本委托书的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工作秘密等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委托书的内容及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六、争议解决1. 本委托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房屋征收代办合同范本

房屋征收代办合同范本

房屋征收代办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房屋征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1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号的房屋征收相关事宜。

1.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代理甲方办理上述房屋征收相关事宜。

二、委托权限2.1 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与征收部门进行协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领取征收补偿款等与房屋征收相关的一切事宜。

2.2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超越代理权限行事。

三、代理费用3.1 甲方应支付乙方代理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方式为_______。

3.2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代理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至房屋征收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保密条款5.1 双方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违约责任6.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拆迁评估共同委托书

拆迁评估共同委托书

拆迁评估共同委托书
在城市化进程中,拆迁工作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拆迁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拆迁评估成为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

在拆迁评估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多方利益相关方,为了确保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信度,需要设立共同委托。

一、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甲方):
委托人(乙方):
二、委托事项
根据国家有关拆迁政策和法规,委托人(甲方、乙方)是本拆迁项目的相关权益方。

为了确保拆迁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客观,委托双方同意共同委托评估专业机构对拆迁项目进行评估。

三、评估范围
本次委托评估涉及拆迁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土地面积、房屋结构、设施设备、市场价值等方面的评
估内容。

评估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综合评定,以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

四、委托费用
评估委托费用由委托双方共同承担,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将另行约定。

五、委托期限
本次委托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生效,至评估结果出具之日止。

六、合同效力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委托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委托双方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应提交相关部门或法院进行处理。

以上是关于拆迁评估共同委托书的内容,双方应严格按照委托书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确保拆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拆迁评估合同

拆迁评估合同

拆迁评估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丙方:(拆迁评估公司)鉴于甲方拥有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因城市规划需要进行拆迁,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丙方作为拆迁评估公司提供评估服务。

一、房屋基本情况1. 甲方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性质和用途等详细信息。

2. 房屋现有的设施和装修情况。

二、评估内容1. 房屋市场价值评估:丙方将对房屋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包括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租金等。

2.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和标准,丙方将评估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

3. 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提供关于拆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三、评估费用1. 由乙方支付给丙方评估费用,并在评估费用支付后提供相应的评估报告。

2. 评估费用为(具体金额)。

3. 如评估结果显示房屋可获得的拆迁补偿高于评估费用,则评估费用将由甲方或相应的拆迁补偿中扣除。

四、评估报告1. 评估报告将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和标准,真实客观地反映房屋的市场价值和拆迁补偿标准,并由丙方提供。

2. 评估报告包括房屋的详细信息、市场价值评估、拆迁补偿标准评估等内容。

3. 评估报告需在(具体时间)内完成并提交给甲方和乙方。

五、保密条款1. 评估过程中,丙方需保密甲方和乙方的相关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评估报告仅限于甲方、乙方和丙方之间使用,不得向外界公开。

六、其他事项1. 若房屋因其他原因拆迁,需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处理。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评估报告提交完毕后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日期:yyyyMMdd以上内容为拆迁评估合同的具体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希望双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评估工作,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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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20 )第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等相关规定,经方式确定公司为项目的房屋征收价格评估机构。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房屋征收评估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1.征收项目名称:
2.征收决定文号:
3.征收部门:
4.征收实施单位:
二、评估的基本要求
1.评估对象及范围
1) 范围内涉及的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物等的补偿价值评估。

2) 对本项目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

2.评估目的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评估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3.评估时点
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时点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即年月日。

4.评估力量
乙方确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任信龙为本项目的评估负责人,同时应指派与该评估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开展评估工作。

5.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
1)乙方应当自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提供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之日起对被征收房屋开展评估工作,并于分户勘察、权属资料齐全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出具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并协助甲方对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乙方应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乙方应当进行修正。

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被征收房屋的一式七份分户评估报告。

被征收房屋全部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被征收房屋一式四份的整体评估报告。

2)乙方应当自甲方提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情况之日起对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开展评估工作,并于分户勘察、权属资料齐全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出具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一式七份分户评估报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一式四份的整体评估报告。

三、评估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评估费用标准
经双方商定,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费按每份评估报告金额计收,。

2.支付方式
1)甲方依据乙方出具的评估报告,在乙方完成评估总工作量的50%后,甲方进行评估费的支付,支付额度为所完成工作量的50%。

在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完成并出具被征收房屋整体评估报告和全部分户评估报告后10日内甲方向财政申请余款,并应按该项目实际评估价值将评估费的余额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费待乙方完成应评估产权调换房屋
的评估,并出具有效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全部分户评估报告后10日内,由甲方按实际评估价值将评估费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姓名、建筑面积、性质、用途等相关权属资料)及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

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在评估开展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实地查勘并共同做好被征收人的动员、解释工作。

3.甲方应按照约定条件及时向乙方足额支付评估费用。

4.乙方应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国家规范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房地产进行查勘和估算,并出具真实、符合规范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5.乙方负责评估结果解释和异议复核等工作,配合甲方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

按甲方的进度要求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6.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和其他非乙方原因无法入户查勘房屋,影响出具估价评估报告的,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方式及措施。

7.在乙方出具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全部分户评估报告后,甲方应给乙方出具该项目评估结束的具结文件。

8.乙方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9.乙方对甲方委托评估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本条款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将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争议处理
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

委托人(公章):受托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2年3月6日201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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