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遵义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第五条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

⒈在校学习期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⒉达到《遵义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的学习,成绩合格;

⒊非英语专业CET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院要求(其他语种学生参照执行);

⒋英语专业学生过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成绩达到学院要求;

⒌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学院要求;

⒍表现特别优异或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授予学位的条件。

⒎对于未达到第三、第四款要求的学生,如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授予学位:

⑴获得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通知者;

⑵省级以上 (含省级 )课题的主持者(课题在授学位之前必须结题)或专利获得者;

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获得三次以上(含三次)学校专业奖学金者;

⑷在校学习期间,从未有补考科目,且平均学分绩点大于1者;

(5)获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者;

(6)个人及集体( 10名及以内主力队员)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及专业相关竞赛三等奖(含)及以上奖项者;

⑺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美术或音乐作品、文学作品1篇,或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其作品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相关审核通过者;

⑻在校期间由市以上专业协会主办个人成果展(含作品展、专场演出等)。

⑼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获面试通知者;

⑽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参加“特岗教师”招考被录取者;

⑾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参加选调生招考被录取者;

⑿在校学生应征入伍以及在校时应征入伍正常退役后返校就读者;

⒀学生在校级及以上运动会上平(或破)校记录者;

⒁应届毕业生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未获面试通知,但该项考试中外语成绩达到C区分数线者;

⒂以在校期间各门必修课程期末考核总评成绩平均分计算,其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中处于前80%(含80%)以上者。

注不满足以上这些条件均不授予学士学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