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员星级评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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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员星级评定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提高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建设“创业之乡、靓丽门户、幸福XX”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党员星级评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为核心,通过在广大党员中开展经常性、规范性的星级评定活动,提升党员宗旨意识,引导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广大党员成为推动全镇快速健康科学发展的生力军。
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推行党员星级评定的落脚点放在服务全镇发展和服务群众上,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结合实际,分类考核。针对镇村党员分布特点,根据党员职业、年龄、身体条件等,分类设置评分标准,建立标准科学、操作简单、便于参与、运转正常的星级评定机制。
3.严格考核,动态管理。明确党员星级评定的责任主体、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严格考核审定。采取“零基考核”、
半年中评、年度总评的办法,实行动态管理。
4.民主公开,广泛参与。坚持民主公开,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星级评定过程公平公正、评定结果真实准确。
二、星级设置及评定标准
星级设置:党员星级评定分为有星和无星两类,其中有星分为三星至五星三个层次,无星分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两个层次。
评定标准:党员星级评定标准分为两部分,其中基本部分分值为60分,是对所有党员的共性要求;个性部分40分,是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的实际情况分别设定,主要对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评价。按照党员评分标准(党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为所有党员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在90 分以上为五星党员,80-89 分为四星党员,70-79分为三星党员,60-69为不定星党员,即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其中五星级党员一般不超过各支部党员总数的10%,如得分超过90分党员超过党员总数10%,则按得分从高往低取足名额。一些行动不便或年龄过大(年龄超过80岁)的党员,可不参加星级评定。
有下列表现的,直接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⑴思想政治表现不太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离规定次数差距较大;⑵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表现不主动,不
积极,甚至有消级懈怠情绪;⑶阻碍村居重点工程建设,没有起到很好带头示范作用;⑷自身形象差,有违反社会公德情况发生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⑴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政法机关立案侦查、取保候审的;
⑵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受到组织处理,或虽未受到组织处理,但影响较坏的;⑶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⑷违反计划生育、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政策规定的;⑸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等。
三、评定程序党员星级评定一般采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党支部评定、结果公示的方法进行,半年中评,年度总评。
1.党员自评。党员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并由所在党支部统一整理收集。
2.党员互评。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选标准开展面对面的评议,指出每个党员的优缺点,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并形成初步评分结果。
3.党外群众参评。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积极听取群众意见。
4.党支部评定。在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综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的表现,由支委会集体研究对每一名党员的综合评价。
5.评定星级。党支部按党员自评占10%、党员互评占
30%、群众测评占30%、组织评定占30%的比例,计算出每名参评党员的综合得分。同时征求综治、计生、纪检等部门的意见,提出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6.结果公示。评定结束后,各党支部及时公示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如群众有异议,经查属实,党支部要重新评议。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要把党员评星情况报党总支登记汇总,并报镇党委审核备案。
四、结果运用
1.公开挂牌。各级党组织对党员星级评定情况进行通报,评定结果在公开栏予以公示。同时,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家庭内党员成员最低星级,对三星级以上的共产党员家庭进行挂牌。
2.激励先进。将党员星级评定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其中,五星党员授予镇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原则上,三星级及以下党员不得被推荐为区级以上党内表彰对象。
3.督促后进。对无星党员和不合格的党员,应按照关口前移、重在教育的要求,加强事前教育帮助和挽救转化,由所在党支部通过事前预警及时进行提醒、帮助和教育。具体可按照通组〔2013〕34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星级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党员星级评定是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党组织战斗力和党员素质的有效举措,也是一项长期性、连续性的创建活动。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党(总)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星级评定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2.广泛动员,扩大参与。要深入宣传党员星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主要内容等,把发动党员和宣传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的内生动力,为星级评定工作顺利开展打好群众基础。
3.严格标准,准确定星。要严格按照星级评定的程序,严格对照标准,准确分类定星,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镇党委对各党(总)支部上报的五星级党员,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核,复核过程中发现有降低标准的,取消其所在党支部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由镇党委对该党(总)支部所有五星级党员进行重新认定。
4.动态管理,以评促晋。为切实做好党员星级评定工作,镇党委将对党员星级评定采用“零基考核”办法,每年根据党员现实表现,重新打分和认定星级并授予相应星级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