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课 船舶登记制度(船籍、船旗、方便旗)与船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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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第一,船舶所有人的国籍或本国资本所占的比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例;
第二,使用船员的国籍。 开放登记国(Open Register)是指对上述两个方
面不作任何限制的国家。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四、船舶登记的分类
船舶登记自从1660年英国起源以来,各国船公司 在漫长的管理和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多种船舶登记类
型。主要有如下几种分类方式:
第5-6课 船舶登记制度(船籍、船旗、 方便旗)与船舶证书
主讲:周俊峰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一、船舶登记的含义和意义
1、 概念:
中华人民 共和国各 地海事局
船舶登船记是国家船舶登记机关,针对船舶所
有人或其他船舶登记申请人的 登记申请 ,通过 签发
船舶国籍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授予船舶国籍,确认
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等其他法律关系的行政行
4、船舶实行开放登记的目的(起因) 开放登记的目的可以从船舶所有人和开放登记国 (船旗国)两个方面考察。 1、船东到开放登记国登记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 一是企图避开母国的不利因素;如: (1 )财税、金融方面的严格管制,如各种规费、 年费、税费的收缴和外汇管制等。 (2 )船舶安全检查与管理。如船舶检查标准较高 ,管理较严格。 (3 )船员雇佣方面的管制。如要求船员是本国人 ,应具有适任资格、工资水平较高、福利待遇较高等 。 (4 )政治及航运政策方面的考虑。例如有时船东 利用到他国登记绕开母国政府的禁运令、禁航令等。
早期方便旗船的产生可以追溯到16世纪,主要是 为了方便了国际贸易交往。如英国船东,为方便与处 于西班牙控制下西印度群岛从事贸易,经常悬挂西班 牙的国旗航行。 现代方便旗船始于一战之前,以船东为其拥有的 船舶在其本土之外的国家进行登记为标志。主要出于 经济上的考虑,因为这大大降低了船舶的营运成本。 战争期间,为了避免与敌对国家的冲突,一些国家的 船东也经常把船舶入方便籍。 二战结束后,方便旗船发展迅速,到今天其总 载重吨约占世界商船总载重吨的三分之一,对世界航 运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2、船舶所有权登记
船舶所有权是船舶所有人对其船舶所享有的独 占的、排他的、支配性权利。 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出。 船籍港的选择采用就近原则。 提供文件:所有人合法身份证明、购船发票或 船舶买卖合同、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原船籍港的 注销证明、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同意被抵押船 转让文件等。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二是企图利用开放登记国提供的有利因素;如: ( 1 )宽松的登记条件,手续方便快捷。开放登
记国对船舶所有人国籍无严格规定,外国人所有的船
舶也可登记。 ( 2 )船舶管理松懈。开放登记国一般既无意愿
又无能力对船舶安全和船公司营运进行有效的管理。
( 3 )船员管理松懈。船东可雇佣外国船员,船 员工资水平、福利待遇较低,同时船员素质也较低。
船舶国籍的含义和意义
船舶国籍在国际法上是确定船舶航行权的法律 依据。船舶只有取得一国国籍才能在公海上航行, 并受到船旗国法律的保护。 否则会被认为是海盗船或带有国际公害的船只 而被捕获或搜查,任何国家的口岸都有权拒绝其靠 港。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3、船舶国籍登记
授予船舶国籍的条件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本国自然人或法人的资金参与; (2)船舶的经营管理机构是否设在本国; (3)船员配备中本国公民的比例。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二、船舶登记内容
1).船舶国籍登记 2).船舶所有权登记 3).船舶抵押权登记 4).光船租赁登记 5).船舶标志与公司旗 6).变更登记 7).注销登记
《海商法》:规定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和消灭, 抵押权的设定需办理登记。
《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了船舶国籍登记。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船舶必须办理 船舶登记证书。
严格登记制度/封闭登记制度:中国。 较严格登记制度/半封闭登记制度:欧洲。 开放登记制度:利比里亚、巴拿马、塞浦路斯、 巴哈马、马耳他、圣文森特、马绍尔群岛。
例如:
在中国登记,我国的登记条例规定: 中国籍船舶上的船员应当由中国公民担任 … ; 对于依我国法律设立的中外合资或合作公司,且主要 营业所在地在我国境内的船舶的登记,该公司的注册 资本中,中方投资人的出资不少于50%。
五、开放登记制度
1、船舶开放登记的概念 船 舶 开 放 登 记 , 又 称 方 便 旗 ( Flag Of Convenience )制度,一般是指允许外国船东和外 国人控制的船舶在本国登记,井提供对船东较为 方便和适宜的登记要求和条件的一种船舶登记制 度。 方便旗船:就是在船舶登记制度开放或者宽 松的国家进行登记,从而取得该国国籍,并悬挂 该国国旗的船舶。
1 、按照登记船舶的权力划分,可以分为船舶所有权 登记、船舶抵押权登记及光船租赁登记。
2 、按照登记目的划分,可以分为取得登记、变更登
记和注销登记。
3 、按照登记的有效期划分,可分为通常登记和临时 登记。
4、根据船舶登记条件的宽严可分成三类船舶登记制
度:严格登记制度、开放登记制度和半开放登记制
度。 严格登记制度是指一国船舶登记机关对授予船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2、方便旗船队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1.取得船旗方便,快捷。 2.实际上不受船旗国法律、行政、技术及社会事项 上的管辖和约束。 3.实行开放登记的国家有许多航运优惠政策。 4.将船舶登记到其他国家,可以逃避本国的税收。 5.悬挂方便旗,没有船员方面的限制,可随意雇佣 廉价船员。 综上,悬挂方便旗,可极大降低船东营运成本,从 而在航运市场上占据有力地位。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3、有关船舶登记的重要概念和规定
4 )根据国际法的准则和《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船舶不能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登记,不能具
有双重国籍,不能悬挂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旗航
行。 5 )未经登记擅自悬挂一国国旗,伪造文件悬挂
一国国旗,或假冒国籍悬挂一国国旗,在国际上通常
被认为是犯罪行为。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2、船舶所有权登记
签发船舶所有权证书 7日内,颁发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 1995年之前,国籍证书同时为所有权证书。 1995 年之后,船舶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船舶 所有权证书和国籍登记证书分离。国籍证书必须随 船而行,所有权证书可以留在岸上。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3、船舶国籍登记
登记国的国籍证书,为船舶赢得该国的国籍。
船旗,即商船在航行中悬挂的国旗。按国际法 规定,商船是船籍国浮动的领土,无论在公海或在他
国海域航行,均须悬挂船籍国的国旗。船舶有义务遵
守船籍国法律的规定,并享受船籍国法律的保护。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方便旗船”
指在外国登记,悬挂外国国旗并在国际市场上进行 营运的船舶。 冷战曾经导致方便旗船大量增加。当今的船东选择 “方便旗船”更多是出于各种经济因素的考虑。例 如通过在外国注册可自由制定运价,不受本国政府 的管制;可逃避本国的重税和军事征用;可自由处 分船舶与运用外汇,逃避本国有关外汇管制制度; 可自由雇用外国船员,支付较低的工资;可降低船 舶建造标准、节省建造、修理费用;可降低营运成 本、增强竞争力等等。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3、有关登记的公约和法规
1)《1958年日内瓦公海公约》
2)《199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 3)《1986年联合国船舶登记条件公约》;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
颁布,1995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4、有关船舶登记的重要概念和规定 1 )船旗:船舶所悬挂的国旗,是船舶所属国籍
的标志。船舶在哪一国登记,就有权悬挂哪国的国旗。
2)船旗国:登记国通常也就是船旗国。
3 )船籍港:船舶办理登记的港口,通常即为船 舶的船籍港。
对于无海岸和无港口的国家来说,船舶在该国
领土的某一地点进行登记,该地点即为船舶的登记港 或船籍港。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船籍,即船舶的国籍。商船所有人向本国或外 国船舶管理相关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即可取得本国或
3、船舶开放登记的特点 (1)允许登记的船舶由非登记国的公民所有和管理。 (2 )船舶登记手续简便,一般在驻外领事级的机构即 可办理。 (3)只收登记费和年度费用,征税较低。 (4)准许船舶自由配备外国籍船员。 (5 )船旗国无权控制船公司,对登记船舶实施松散的 或有名无实的监督管理;船旗国和船舶所有人之间只 存在象征性关系。 (6 )允许登记船舶具有双重国籍,公司法简单,自治 性较强。 (7 )不强制实施船旗国的规章制度,无沿海运输限制 。 (8)船旗国不需征用任何登记船舶。
( 4 )船舶营运的费收、税收较低。通常开放登
记国仅收取登记费和年费,而无其它税负。
2、开放登记国对外国人所有船舶进行开放登记同样 也有利可图: (1 )维持本国海运。这不仅表现在有助于稳定 地运输与本国相关的贸易物资,同时还有可能扩大 第三国航线的运输活动。 (2 )确保本国船员的就业。如果增加了本国籍 船舶,就意味着增加本国籍船员的雇佣。 (3 )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开放登记所带来的登 记费和年费收入,往往是经济不发达的小国其重要 的财政收入来源。 (4)获取外汇和改善国际收支。 (5 )增强国家影响力。悬挂其国旗船舶大量存 在,无形中提高了其国家地位和在国际海事领域的 发言权。
为。船舶登记是海事管理的重要制度。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一、船舶登记的含义和意义
2、 意义: ( 1 )确立了国家与船舶法律上的关系,船旗国 法和船旗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对船舶适用;
(2)是保证海上安全的有效措施之一;
(3)便于国家对船舶实行管辖与控制;
( 4 )有利于保护船舶物权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有利于交易安全。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6、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1. 船名、船籍港变更 2. 船舶共有情况变更 3.船舶抵押合同变更 4.注销登记
7、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三、船舶登记的条件
是指被登记的船舶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由于 各国采取的航运政策不同,对国籍登记所规定的条
件也不同。这种差异首先表现在对以下两个方面的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4、船舶抵押权登记
含义 条件
船舶抵押权登记以船舶所有权为基础。登记条 件有以下几方面: 1. 抵押船舶的国籍 2. 抵押船舶的范围 3. 抵押人国籍的规定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5、光船租赁登记
光船租赁是指船舶出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 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以换取对船舶的占有、使用和 营运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有人与承租人国籍不同,船舶应在哪个国家登记 以及悬挂哪国国旗?国际上的三种做法: (1 )保留原国籍:如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意大 利、希腊、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新西兰、中东。 (2 )取得承租人所在国籍:德国、西班牙、澳大利 亚、巴拿马; (3 )允许租进的船在本国登记,不允许租出的船在 外国登记:原苏联、法国、波兰、利比里亚。
舶国籍的条件严格控制的一种船舶登记制度。
开放登记制度是指一国船舶登记机关对授予船 舶国籍的条件较宽,在船舶资金参与、经营管理和
船员配备上不作限制的一种船舶登记制度。
半开放登记制度介于上述二者之一。 采用何种船舶登记制度是各国经济、政治和历
史传统决定的,是一国海运政策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1994 年颁布《船舶登记条例》:增加了光船租
赁登记、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 目前海事机构在船舶登记方面的工作:船名核
准、船舶所有权登记、国籍登记、船舶抵押权登记、
光船租赁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船舶烟囱标 志和公司旗登记。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1、船名核准
船名唯一,不能重复或重音。 船名由汉字或汉字并阿拉伯数字组成,汉字不 少有2个,字符数不超过14个。 船名不能使用:国家名称;国家机关、政府、 国际组织名称;国家领导人姓名;带有民族歧视或 殖民主义色彩;法律禁止;有不良文化倾向的。 在所有权登记之前申请船名,之后不能随意变 更。
第一节 船舶登记制度
3、船舶国籍登记
船舶国籍登记 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法定技术证书, 例如:航行于国际航线的国际吨位丈量证书、国际 船舶载重线证书、货船安全证书和客船安全证书、 国际防止油污证书等。 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 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5年。 临时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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