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厂用电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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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厂用电安全措施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厂用电中断事故定义
厂用电是指发电过程中发电厂自身所有的用电设备(电动机和照明用电)运行所消耗的电功率。
厂用电中断是指发电机组厂用电系统母线工作电源故障。
由于厂用电中断,致使电站停止运行的不安全事件,称为厂用电中断事件。
1.2 厂用电中断的主要原因
a) 厂用电母线故障;
b)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故障;
c) 高压厂用变压器损坏及其互感器爆炸;
d) 高压厂用变压器高低压侧开关故障;
e) 电缆着火;
f) 电网事故、升压站母线事故等造成的全厂对外停电;
g) 运行误操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发电机组运行、检修规程中相关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保证人员操作正确,消除安全隐患。
2.2 发生突发事件时,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机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3.1.1 修订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1.2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程序,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尽可能降低事故损失。
3.2 各部门职责
3.2.1 策划部负责抢险技术方案和抢险物资资金的落实,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3.2.2 运行部负责设备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负责抢险过程中安全停机操作;负责布置安全隔离措施;负责拟订应急情况下的机组运行方式。
3.2.3 检修部负责电气设备的定期检修、日常消缺维护以及事故抢险方案的具体实施。3.2.4 物资供应处负责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并保证预案启动后,迅速将抢险物资运至事故现场。
3.2.5 职工医院负责抢险现场伤员的救治。
3.2.6 安监室负责抢险现场安全隔离措施的审查,并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到位;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及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加强对蓄电池和直流系统(含逆变电源)的运行维护和检修
4.1.1.1 做好直流系统、不停电电源装置(UPS)专用蓄电池的维护管理。按时调整蓄电池的电解液比重和电压,使其处于完好满充电状态,并定期进行均衡充电。确保其电压、放电容量和电解液的比重、温度符合要求。对已投运的蓄电池,应按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复核,对于电压和放电容量不能满足要求的蓄电池应及时改进或更换。
4.1.1.2 直流系统各级保险器和联动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保险容量应保证在事故情况下保险不会越级熔断而中断保护操作电源和直流润滑、直流密封油泵电源。
4.1.1.3 禁止支流母线在无蓄电池情况下由充电装置单独向重要负荷供电,即使在事故情况下,也应尽快与另一蓄电池并列。
4.1.1.4 UPS系统定期切换试验必须在机组停运后进行。试验前应做好防止UPS电源消失的措施,以防微机储存信息丢失。
4.1.1.5 应定期对蓄电池直流系统进行巡回检查、测量、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4.1.2 加强备用电源自投装置、柴油发电机组等备用电源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4.1.2.3 定期对柴油发电机组做手动起动试验和模拟自起动试验,并作好记录,运行值班人员对柴油发电机组应按照巡视规定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经常处于热备用状态。
4.1.3 加强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维护管理
4.1.3.1 保持主要电气保护完好,尽可能减少退出运行的时间。
4.1.3.2 做好继电保护装置和开关的检修、维护工作,严防保护、开关拒动、误动,杜绝保护误整定。
4.1.3.3 做好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检验和元件校验,尤其是发生电气事故、系统冲击、波动或报警信号时。
4.1.4 合理安排系统的运行方式,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运行水平
4.1.4.1 升压站母线、厂用系统、热力公用系统通常应采用正常的运行方式。因故改用非正常运行方式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4.1.4.2 控制蓄电池室、直流系统室、配电室、控制室等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在正常范围,门窗严密,防止煤粉和潮气侵入。
4.1.4.3 恶劣天气(大雾、雨、雪等)状态下,请示省调值班员同意,适当降低母线电压。
4.1.4.4 通讯设备备用电源应保持完好并定期试验,保证事故情况下能自动切换,通讯畅通。
4.2 预警行动
4.2.1 预警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
预警方式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
4.2.2 预警行动
值长在做好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应立即报告厂长和电网调度人员;同时值长立即按照应急处理小组联系方式,及时汇报本部门领导和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并做好记录。
5 信息报告程序
5.1 值班员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应及时汇报值长,值长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全
面担负起指挥协调使命,组织运行人员按照规程做好机组停运的各项操作工作,同时,值长立即按照应急处理小组联系方式,及时汇报本部门领导和其他部门相关人员。
5.3 各应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
5.4 厂长、安监部门、行政部门应按照公司的规定,以三个渠道的方式向上级公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