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然而,党内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和问题也日益凸显。
面对种种挑战,我们深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公司决定加强党内建设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为此,公司特制定了本实施细则,以确保公司党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指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对本单位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为党委主体责任、党组织基层主体责任和党员主体责任三个层次。
三、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1. 健全党内组织,加强党委领导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党员教育机制,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党员干部,确保党组织的正确领导。
党委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并制定公司党建工作的决策和相关政策。
2. 建立党组织基层主体责任制公司将制定并执行党组织基层主体责任制,强化党支部的党建工作。
党支部将负责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和党员同志的交流学习,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
3. 落实党员主体责任党员是党的先锋模范,应该起到带头作用。
公司将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和理论学习,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志愿者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 建立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公司将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党员的表现进行监督和评估。
对违反廉政执纪的党员,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处理。
5.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公司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道德修养。
公司将组织各类培训班和学习活动,提升党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6.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公司将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同时,公司将对党员的经济状况进行过问,确保党员能够过上正常的生活。
7. 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将根据党员的表现和党建工作成绩,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进一步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公司党委《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党委、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改制、托管企业党委(党总支)。
2 党委(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2.1 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党的建设和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2.1.1 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1.2 每年组织召开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本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业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1.3 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关于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分析形势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1.4 整合监督资源和力量,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法律等机构和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2 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2.1 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做到任用一名干部,树立一面旗帜。
2.2.2 严格执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改革完善选拔任用做法,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晰、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富民兴渝、构建和谐重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原则。
第二章责任主体及职责第四条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区县(自治县、市)党委领导本地区的基层党建工作;市级部门党组指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市级部门党委根据市委的授权,领导或指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第五条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单位,其基层党建工作由区县(自治县、市)党委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指导。
第六条市委的派出机关,按照授权,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市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指导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基层党建工作。
第七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是本地区、本部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
第八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应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意见一、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党支部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全县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目标任务。
坚持把理清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追究体系。
二、基本内容(一)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
局党支部班子是落实中小企业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围绕中央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承担以下责任:1、组织领导责任。
年初,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年中,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年末,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总结分析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对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审议并逐一评价。
2、严肃纪律责任。
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3、选人用人责任。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严格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正风利企责任。
深化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全县中小微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作风建设的要求,严格正风肃纪,解决“四风”问题。
党组织建设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党组织建设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抓基层党建的第一责任人是各层党组织书记,做好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不可推卸。
抓实基层党建,就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把党建作为自己的主业,做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功能,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贯穿党建工作各方面,结合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克服最薄弱的环节,一个一个突破,带动全面进步整体提升,立足主责主业,力保党史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效衔接、互促共进,力求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从自我做起,带领党组织书记把党建摆在全盘工作的第一位,统筹谋划,高位推进。
创新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组织学习方案,对农村党史学习教育具体要求进行规范,组织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开展“学党史践‘三新’促发展”主题活动、“学党史重走费孝通足迹”主题党日活动、新冠疫苗接种免费接送惠民爱心志愿服务活动、打卡红色教育基地等各类活动;二是把抓党建工作的第一切入点放在抓村级党组织书记上,通过抓书记促使书记抓。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的职责要求,始终把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压实村级党组织支部书记带队伍、促发展的主体责任,注重把村级党组织支部书记放到一线来压担子锻炼;三是对村级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要求是“抓不好党建,一切都等于零”,传导压力,以身作则。
扎实开展乡村屯三级基层党组织达标示范点建设。
制定《村“两委”干部公开承诺践诺制度》《村级民主决策事项清单》明确职责。
简化党员评分细则,聚集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缴纳党费、联系群众工作、发挥先锋作用等方面做细做实党员评分定星工作;四是把层级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第一落点,明晰责任,量化考核。
建立党建工作述职考核,将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各项部署落细落实,定期听取党建汇报,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在内容、形式和方法上加强创新,依托理论中心组、党日活动等载体,采取支部引领学、个人自行学、专题讲座学、观看影片学、实地观摩学等方式开展党史教育活动,加强干部绩效考核、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和村干部值班制度,大力推行支部党建“四抓”机制。
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
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1. 背景介绍作为一家组织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是确保组织各项工作有效运行的关键。
主体责任是指组织或企业对于设定和实现组织目标的责任,涵盖了各个层级和岗位。
为了保证主体责任的落实,需要明确责任人、设定目标、建立工作机制以及监督评估等方面的措施。
2. 目标和原则•目标:制定并实施适用于本组织的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达到组织目标。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全面参与。
3. 主体责任明确3.1 制定目标和指标根据组织的发展战略和工作重点,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衡量指标。
目标应该具体可行,并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层级和职责。
同时,指标应该能够客观地度量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
3.2 分配责任人明确每个岗位或部门的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并形成闭环。
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权威和资源,以便有效地履行主体责任。
3.3 建立沟通机制建立跨部门或跨层级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传递和共享。
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协作平台等都是有效的沟通机制手段,有利于主体责任的实施。
4. 主体责任履行4.1 定期报告和评估责任人应定期编写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并提交至上级或全体成员。
报告应包括责任人的履行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
同时,组织应建立评估机制,对主体责任的落实进行定期评估并给出反馈,以推动责任人不断改进和完善。
4.2 激励和奖惩机制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激励那些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的员工或团队,并对未能履行责任的人员进行相应的纠正和惩罚。
激励可以是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奖惩机制应公平公正。
4.3 监督和检查组织应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或人员,对主体责任的履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和检查应具备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责任人无代沟地履行主体责任。
5. 主体责任持续改进为了不断提高主体责任的履行水平,组织应不断改进现有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并针对问题和挑战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此外,组织应鼓励员工提供建议和意见,形成改善主体责任的良好氛围。
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
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1.如何落实党建的主体责任内容新形势下,党委要落实主题责任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敢于管党、善于管党、勤于管党、严于管党,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三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加大对纪委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经常听取同级纪委的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五是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逐级逐层传导主体责任,下级党委要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强化结果运用,确保主体责任“落地”,防止制度“失灵”、“空转”。
2.如何落实党建党委书记主体责任制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指党委书记是党的一把手,党的建设是党委书记的事情,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党委书记的责任,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保护生态的第一责任,更要当好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一、要亲力亲为抓党建。
各级党委书记要把党建工作当成分内之事,将“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使自己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
二、要聚精会神抓党建。
各级党委书记要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切实为党在一方站好岗、放好哨,做到从严治党不松懈、一抓到底不动摇。
关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考与建议党的二十大要求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基层党组织要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将主体责任担子压在肩上,推动各项措施及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为打造政治生态的良好局面夯实基础,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时代价值(一)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现实需要。
近几年出台的党内法规对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内容都增加了相应的规定,特别强调党组织如果履职不到位,或者执行不力的都将被问责。
“主体责任”写进党内法规,作为党纪正式确立下来,更加强调基层党组织要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中可以发现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放在更加突出的高度。
(二)增强基层党组织整体性功能的现实需要。
基层党组织的整体性功能分为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目前从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效果来看,两大功能发挥不平衡,表现在重政治轻服务。
同时,在重视政治功能的时候,探索发挥政治功能路径办法不多,往往采取简单的“灌输”方式。
(三)纪律挺在前面的现实需要。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
对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这给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一个警醒,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过程中,必须真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否则必将被问责。
二、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一)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动性不足。
抓业务工作忽视自身建设,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时出现搞形式、走过场等现象。
没有真正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整体合力。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基层党组织在落实主体责任时,有些部门制度存在形式主义,方式方法比较单一、落实力度还不足等问题,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短板:一是结合不紧。
xx街党工委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xx街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求,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好转,按照区纪委五次全会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xx建设工作作出的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要求第一条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
街道党工委书记是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党工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责任人。
第二条街道纪工委是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的责任主体。
街道纪委书记是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履行党工委成员、纪工委主要领导的责任人二、党委主体责任第三条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第四条党工委主体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加强组织领导。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定期听取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促检查。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方案一、背景介绍党的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党组织必须形成一套明确的制度和机制,确保党员干部能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党建主体责任是指党组织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承担的重要责任。
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程度,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的成败。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方案,对于推动党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原则目标: - 确保党建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不落空; - 提高党员干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推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
原则: - 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自觉性; - 坚持分类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归属; -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创新与实践。
三、具体方案1.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机制的建立1.1 党建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机制: - 每年年初,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明确党建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 -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作方案的推进和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1.2 党员干部激励机制的建立: - 建立党员干部激励机制,对履职尽责的党员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 - 对未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和约谈,推动责任意识的增强。
2. 党建主体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2.1 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党建工作,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党建工作进展情况。
2.2 党委组织部门的责任: - 党委组织部门要负责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发展和培养的工作,确保党员队伍的素质和数量的稳定。
2.3 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 党支部书记是党建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带头抓党建工作; - 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党员教育和培养,切实履行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3. 党建主体责任的监督和评估机制3.1 监督机制的建立: - 建立党建主体责任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的部门和人员; - 加强党建工作的日常巡查和定期评估,确保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阜南县教育局党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教育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共阜南县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阜南县直机关党组(党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试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阜南县教育局党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一、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1.建立教育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从组织领导、督导考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保障建设等七个方面明确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附件1)。
结合党组书记岗位职责,从统筹谋划、示范带头、推进落实、考评问责等方面,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附件2)。
2.建立教育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
每年年初,县教育局综合日常党建工作检查结果、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党组书记述职报告中查摆的问题以及领导点讦指出的问题,制定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作为当年度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整改落实的重点。
3.建立教育局党组基层党建工作承诺清单。
教育局党组结合主体责任、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对基层党建工作具体事项进行量化,作出承诺,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备案。
二、主体责任的监督落实1.教育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抓基层党建工作具体措施,采取项目化管理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人、责任期限,并在公示栏、“阜南教育网”上进行公示;每季度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分析,有针对性制定推进措施。
2.教育局党组根据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承诺清单,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半年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对工作推动不力或重点任务落实进展缓慢的,下达基层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仍未整改落实的,实行党组书记约谈学校第一责任人制度。
市供电公司党委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办法
市供电公司党委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办法农电公司党总支/各党支部:为全面落实公司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省委关于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有关精神,以及市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常发[2012]10号)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1、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年初召开一次,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问题,表彰党建先进典型。
3、实行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
根据上级要求和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量化基层党组织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并进行通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
4、建立定期调研和领导联系点制度。
党委每年组织开展1次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每位党委委员都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党委委员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开展党建工作指导或上一次党课。
5、建立下属党组织书记例会制度。
党委每季度召开下属党组织书记例会,汇总分析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检查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开展工作交流,对基层党组织工作台帐进行检查,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提出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指导性意见。
6、组织下属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
每年召开会议,组织下属党组织书记就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行专项述职,党委书记逐个点评。
7、开展党建工作创先争优活动。
每年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创新创优成果”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8、选树培育党内典型。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每2年选树一批党建工作示范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并落实相应的培育措施。
9、合理规范使用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资金。
公司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公司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公司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是公司落实党委领导下的党建工作,确保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贯彻到公司的各个方面,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为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公司特制定了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明确党委领导的责任。
公司党委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负起党的建设责任。
具体包括:制定并落实党建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履行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对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定期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新知识,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
第二、加强组织建设。
公司要建立健全党组织,把每一个党支部建设成为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
具体包括:做好党组织的组建和换届工作,确保各级党组织的正常运转;加强党支部建设,完善党支部制度,健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党支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党员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水平。
第三、压实党员干部责任。
公司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具体包括: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政治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严格遵循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确保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以考评结果为依据进行奖惩,推动党员干部的积极向上发展。
第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公司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形成风气清朗的政治生态。
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制定党员干部廉政约束规定和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推动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_林国强
检察日报/2015年/12月/20日/第003版
专版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干部林国强
党的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
我认为,应从三方面着手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一是从思想层面上提高认识。
应充分认识到检察改革对现有党建工作机制产生的影响,积极发动试点检察院调研力量,针对党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可行的制度建设意见,积极开展理论研讨,集中力量构建新制度。
二是重新定义检察机关党建基层的范围。
在业务部门实行大部制后,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织成为行使检察权的基本单元,主任检察官对本组其他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在业务上具有绝对的权威,有必要将基层党建工作的范围扩大,将主任检察官作为落实检察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之一,实行“一岗双责”。
主任检察官既要干好业务工作,也要切实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这样既有效填补了改革后检察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人员的缺口,扩大了基层党建工作的范围,又解决了党内集体生活流于形式等问题,也有利于完善党员队伍建设与检察队伍建设相结合、党的组织建设与检察机关组织建设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形成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局面。
三是丰富考核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的内容。
检察官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在考核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时,不能将目光停留在几页纸的学习心得体会上,应当更加注重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从检察官的办案行为出发,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
第1页 共1页。
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中共XXX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和市局关于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文件精神,明确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深入抓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原则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把总局、省局、市局关于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到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环境,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水平。
二、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1.贯彻执行总局、省局和市局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县局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业务、纳服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指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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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镇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宁远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共宾县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相关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1.建立宁远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从组织领导、督导考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保障建设等七个方面明确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附件1)。
结合党委书记岗位职责,从统筹谋划、示范带头、推进落实、考评问责等方面,明确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附件2)。
2.建立宁远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
每年年初,综合日常党建工作检查结果、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党委书记述职报告中查摆的问题以及领导点讦指出的问题,制定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作为当年度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整改落实的重点。
3.建立宁远镇党委基层党建工作承诺清单。
宁远镇党委结合主体责任、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对基层党建工作具体事项进行量化,作出承诺。
二、主体责任的监督落实1.宁远镇党委认真研究制定抓基层党建工作具体措施,采取项目化管理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人、责任期限;每季度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分析,有针对性制定推进措施。
2.宁远镇党委根据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承诺清单,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半年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对工作推动不力或重点任务落实进展缓慢的,下达基层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仍未整改落实的,实行党委书记约谈第一责任人制度。
3.宁远镇党委书记按时参加县述职评议会,并召开单位党员大会,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报告。
三、加强对所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1.宁远镇党委综合所属单位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日常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采取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措施,推动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2.镇党委政府结合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至少每两年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1次表彰,并优先推荐为县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
3.严格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抓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宁远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党委对全镇党的工作负有指导责任,其主体责任是:(一)组织领导责任1.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应当加强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指导,支持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
3.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
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4.每年年初,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并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定年度计划,抓好跟踪督促落实。
5.把基层党建的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议程,党委每年至少听取2次工作汇报,定期讨论、研究基层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决策,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各党组织在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6.建立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指导、督促联系点抓好党建工作,解决联系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注意发挥党委联系群众、协调各方的作用,经常通过党组织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8.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宣传,推广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基层先进典型事迹,每季度上报党建工作信息不少于3篇。
(二)督导考评责任9.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每半年对党费收缴和发展党员情况进行1次专项督查,每年年终进行1次党建工作综合考核。
10.党委每年年底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听取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党委书记逐一点评,现场进行民主评议。
(三)组织建设责任11.党支部班子健全,按时进行换届改选,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汇报审批。
12.基层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四)领导班子建设责任13.班子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14.在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所属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监督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制度。
15.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单位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又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工作。
(五)干部队伍建设责任16.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支持纪检干部正当行使职权,认真检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17.加强党组织书记“带头人’’队伍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党员、服务一线职工能力。
18.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
19.本着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有计划地挑选后备干部或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岗位上进行锻炼。
(六)党员队伍建设责任20.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责任和纪律,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每半年开展一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
21.指导、督促所属基层党组织采取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理想信念、党性观念、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教育,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
22.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
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 4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 0学时。
对党员参加教育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23.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规范党组织生活,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上党课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
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24.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
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下岗党员和特困党员的服务工作。
25.指导、督促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县直机关工委备案。
(七)保障建设责任29.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结对帮扶和党员干部进社区等活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双向开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30.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基层党建工作,配备一名党建资料信息员。
建立困难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阵地建设,党员活动室要做到设施齐全、制度健全。
附件2:宁远镇党委书记责任清单党委书记为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主体责任:1.党委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并抓好在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贯彻落实。
2.全面指导、科学决策,对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总体谋划,主持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每年亲自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不少于一次。
3.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与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有机统一起来,投入更多精力抓基层党建工作,为教育发展提供动力保证。
4.建立党委书记述职制度。
每年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向县委常委会或县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一次专项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5.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对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总结,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6.坚持党委书记挂帅,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安排,搞好思想动员,提出明确要求;重要问题亲自研究分析,制定对策措施,保证顺利推进;重大任务亲自督查指导,协调各方力量,推动责任落实。
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一次。
7.带头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结对联系1名以上困难党员或群众。
8.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带头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带头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
9.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提醒在先。
10.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不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的,及时进行提醒、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II.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管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调整不胜任现职基层党组织书记。
12.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带头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
13.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基础保障,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运转经费、活动场所建设经费和服务党员专项经费。
14.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抓的不好、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