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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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原文

资管新规原文

2018年4月27日,资管新规正式发布。

【要点】1.基本维持征求意见稿的主要规定,部分内容有调整2.严格区分资产管理与借贷关系,资产管理业务严禁借贷,彻底打破刚兑,禁止各类保底3.区分公私募,公私募界定标准执行《证券法》,公募严监管,私募完善合格投资者制度4.区分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私募产品可以投债权类、股权类、证券类以及收(受)益权;非金融机构的私募产品,债权投资受限。

5.统一合格投资者,统一金融机构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

6.不得通过为单一融资项目设立多只资产管理产品的方式,变相突破投资人数限制或者其他监管要求。

7.金融机构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分级8.过渡期为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对提前完成整改的机构,给予适当监管激励。

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发行新产品应当符合新规。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为以下简称《意见》)。

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的基本思路,全面覆盖、统一规制各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意见》按照产品类型统一监管标准,从募集方式和投资性质两个维度对资产管理产品进行分类,分别统一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要求。

财联社资管新规

财联社资管新规

财联社资管新规
最近,财联社资管新规颁布,为金融行业带来了新的变革。

这一规定对于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和监管措施,旨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根据财联社资管新规,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对于资产管理产品的分类和风险评估。

他们需要根据产品的风险特征和投资策略,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对其风险进行评估和把控。

这一举措旨在提高投资者对于产品风险的认知,减少投资风险,防范金融风险。

财联社资管新规还规定了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金融机构需要明确自身在资产管理过程中的角色和责任,包括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风险提示、投资决策等方面的责任。

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加强金融机构的自律意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财联社资管新规还对于资产管理产品的募集和销售行为进行了规范。

金融机构在募集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时,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这一举措旨在防范金融市场的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财联社资管新规的实施,为金融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规范的资产管理市场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需要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和合规能力,适应新规定带来的变化和挑战。

财联社资管新规的颁布对于金融行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

它通过加强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和规范,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应该积极适应新规定,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和合规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和稳定的资产管理服务。

资管新规政策解读简报

资管新规政策解读简报

控分级
破刚兑
降杠杆
提门槛
除套嵌
去通道 禁资金池
2021/10/10
3
主要内容概要
• 明确规范资管业务的基本原则 • 基本底线是严控风险,根本目标是服务实体经济,监管理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
监管相结合。从覆盖范围上讲,本次征求意见稿不包括私募基金,但私募基金也需要参照执行。如果和现行私募基金 冲突的地方以现行规则为准。
托管安排、投资者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大资管统一信息披露规则,有利于客户、媒体和全社会对大资管产品的 监督。
2021/10/10
4
主要内容概要
• 统一负债要求 • 过高比例杠杆的负债是很多大资管产品高收益的来源,但同时也是高风险的隐患,这次规定了最高负债比例被设
定为200%。资产管理产品应当设定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上限,同类产品适用统一的负债比例上限。每只开 放式公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每只封闭式公募产品、每只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 产品净资产的200%。计算单只产品的总资产时应当按照穿透原则合并计算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总资产。
• 确立资管产品的分类标准 • 资管产品根据募集方式不同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两大类,根据投资性质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四大类,分别适用不同的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强化 “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理念。
• 降低影子银行风险 • 引导资管业务回归本源,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遵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限额管理、风险准备金要
• 控制资管产品的杠杆水平 • 结合当前的行业监管标准,从负债和分级两方面统一资管产品的杠杆要求,投资风险越高,杠杆要求越严。对公

资管业务新规对资管公司的影响_解释说明以及概述

资管业务新规对资管公司的影响_解释说明以及概述

资管业务新规对资管公司的影响解释说明以及概述1. 引言1.1 概述本文旨在探讨新的资产管理业务规定对资管公司的影响,并分析这些影响的解释和说明。

通过概述资管业务新规的重要性以及其出台的背景和原因,文章将深入探讨这一领域中资管公司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此外,还将详细解释新规对资管公司的具体影响,包括风险控制要求提升、投资范围限制及调整需求分析以及导致行业整合与变革可能性的分析。

最后,我们将对研究结论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发展趋势和挑战。

1.2 文章结构文章分为五个主要部分:引言、资管业务新规介绍、资管公司的挑战与机遇、解释新规对资管公司的影响以及结论与展望。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概述全文内容,并简要介绍每个部分的目标。

1.3 目的本文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新出台的资产管理业务规定对资管公司带来的影响。

通过对政策背景和原因进行分析,我们将能够更好地理解这些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同时,本文还将通过分析资管公司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思考和决策的依据。

最后,我们将对新规具体影响进行解释,以使读者在应对和适应变化时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以上是“1. 引言”部分的内容,希望对您的长文撰写有所帮助。

2. 资管业务新规介绍:2.1 背景和重要性:资管业务是指资金管理公司以集合资金的方式,为客户进行投融资活动,提供风险管理、财富保值增值等服务的一种业务模式。

由于过去几年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发展迅速,并出现了一些风险问题,监管部门意识到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

资管业务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和优化金融结构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和明确规则,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例如杠杆风险、产品不透明等。

因此,为了防范金融系统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监管部门近期出台了关于资管业务的新规。

2.2 政策出台的原因:政策出台主要基于以下原因:a) 防范金融风险: 新规旨在从源头上遏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止类似信托债券和影子银行等问题引发更大范围的金融风险。

资管新规要点

资管新规要点

资管新规要点
《资管新规要点》
一、覆盖范围
1、本新规要求全面覆盖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公募基金及其他资管产品(以下统称为本规定的“资管产品”),包括通过设立资产池或其他形式管理的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的资产支持证券等融资工具;
2、本新规要求所有有形资产资管产品实施债权投资管理,且对有形资产进行限制性管理;
3、本新规要求所有无形资产资管产品实施股权投资管理,且对无形资产进行限制性管理;
4、本新规要求全面覆盖各类投资管理业务,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投资管理报告、投资管理档案、定期报告、投资管理系统、投资策略、投资组合等;
5、本新规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提供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投资风险警示、投资风险披露、投资风险管理、投资事件管理、投资行为监督、资产负债管理、合规管理等;
二、资管监管
1、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须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管理条例》及其修改条文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基金管理公司在发行资管产品时,须提供完整的报告,包括:拟发行的资管产品的投资目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收益分配
机制、投资风险、管理费用、投资者申购及赎回规定、代表投资者的职责及义务等;
3、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须定期向投资者披露投资管理情况、投资收益分配情况、投资风险情况及投资管理有关事项;
4、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须定期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资管产品发行及投资管理情况;
5、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须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资管产品发行及投资管理情况;
三、资管产品的风险控制
1、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投资风险警示、投资风险披露、投资风险管理、投资事件管理、投资行为监督、资产负债管理、合规管理等。

《资管新规》的主要内容

《资管新规》的主要内容

《资管新规》的主要内容摘要:1.背景介绍2.《资管新规》的出台目的3.《资管新规》的主要内容概述4.对金融机构的影响5.对投资者的影响6.我国金融市场的未来发展正文: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也日益繁荣。

然而,在此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产品交叉传染、风险难以把控等。

为了规范金融市场,加强风险管理,我国监管部门出台了《资管新规》。

《资管新规》的出台目的主要在于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产透明度,以便监管部门和投资者能够更好地把握风险。

此外,新规还强调了金融机构应当坚持审慎经营原则,确保资金安全。

《资管新规》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要求金融机构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遵循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2.强化风险管控:要求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

3.提高资产透明度:要求金融机构向投资者披露资产管理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投资标的、风险收益特征等。

4.限制杠杆:限制金融机构运用杠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以降低金融体系的风险。

5.加强监管协同:强化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形成合力,共同防范金融风险。

《资管新规》的实施对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均产生了一定影响。

从金融机构角度来看,新规促使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资产透明度,提升核心竞争力。

从投资者角度来看,新规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随着《资管新规》的实施,我国金融市场将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未来,金融机构应积极调整业务模式,适应新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

投资者则需要更加关注资产配置的合理性,了解各类金融产品的风险收益特点,做好投资决策。

总之,《资管新规》的出台对我国金融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规范资产管理业务,防范金融风险。

证监会资管新规细则对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影响

证监会资管新规细则对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影响

Financial View | 金融视线MODERN BUSINESS现代商业98证监会资管新规细则对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影响缪 楠1 丁林朦2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1000102.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北京 100031摘要: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实现了高速的发展,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等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53.6万亿元。

除了商业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传统的金融机构外的资管业务量持续增长,互联网企业和投资顾问公司等非金融机构也在资管业务市场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虽然资产管理业务在改善社会融资结构、满足居民和企业投融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因为不同监管机构制定的同类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规则和标准不一致,通道及资金池等类型资产管理业务占据了业务的较大比重,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影响宏观调控等问题。

对此,2017至2018年期间监管当局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整个资管行业将面临新态势。

本文结合证监会下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政策,分析对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影响。

关键词:资产管理;证券公司;业务转型一、券商资管新规出台的背景及历程资产管理是指金融机构(银行或非银行机构)对他人的委托资产进行管理与投资,帮助他人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并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资产管理费用的行为。

券商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它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

按业务类型,资产管理业务可以分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文简称为“集合产品”)、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新规出台后续将逐步过渡为“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下文简称为“定向产品”)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三类。

新规出台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无影响,故不展开讨论。

为了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2017年11月17日央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下简称“一行三会”)起草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目的是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员办理线上业务时,需要熟练掌握线上交易的操作流程和相关理财知识,可以通过培训与交流的方式向发展形势较好的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进行学习,取长补短。

统一监管时代来临!一行三会发布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附要点)

统一监管时代来临!一行三会发布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附要点)

统一监管时代来临!一行三会发布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附要点)第一篇:统一监管时代来临!一行三会发布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附要点)统一监管时代来临!一行三会发布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附要点)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央行官网今日发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为部分内容要点:【打破刚性兑付】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

【产品分类】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

【统一负债要求】每只开放式公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每只封闭式公募产品、每只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200%。

【规范资金池】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

同一金融机构发行多只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同一资产的,为防止同一资产发生风险波及多只资产管理产品,多只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该资产的资金总规模合计不得超过300亿元。

如果超出该限额,需经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资产组合管理】单只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10%,同一金融机构发行的全部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者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全部开放式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全部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托纠纷中的“刚性兑付”及其效力体系|金融汇

信托纠纷中的“刚性兑付”及其效力体系|金融汇

信托纠纷中的“刚性兑付”及其效力体系|金融汇信托业纠纷研究报告负责人石睿按:打破“刚性兑付”是信托领域的重点监管目标。

实践中,针对“刚性兑付”,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存在不同处理思路,这导致监管态度和司法判断存在一定差异。

基于此,我们从多角度梳理“刚性兑付”的效力体系,并解析刚兑条款无效的法律后果,以期揭示“刚性兑付”的基本面貌。

本文共计6,053字,建议阅读时间12分钟一、“刚性兑付”的语境《信托法》第34条明确规定,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信托利益的义务。

但在实务中,各种保底保收益,即“刚性兑付”盛行。

打破“刚性兑付”是国家规范资管行业的长期政策。

然而,“刚性兑付”是监管部门创设的词汇,在立法层面并未有“刚性兑付”概念。

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对于“刚性兑付”的认识和处理方式存在一定偏差。

监管部门通过罗列行为的方式较为清晰地展现了刚性兑付的概念。

2018年,监管部门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中,将四种行为视为刚性兑付:第一,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或者管理人违反真实公允确定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第二,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使得资产管理产品的本金、收益、风险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实现产品保本保收益;第三,资产管理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发行或者管理该产品的金融机构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第四,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法机关的概念表述则更为凝练。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将“刚性兑付”定义为:“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人与受益人订立的含有保证本息固定回报、保证本金不受损害等保底或者刚兑条款的合同”。

二、“刚性兑付”:从天使到魔鬼(一)在监管政策的夹缝中野蛮生长对“刚性兑付”进行规定的监管政策文件包括《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令(2007)第2号)《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令第151号)《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2.01•【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中国证监会关于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ssb@。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

中国证监会2023年2月1日附件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标准,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的证券发行申请所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会议纪要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会议纪要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会议,银行资管部门和监管机构的主要观点总结如下:银行:1. 理财客户不愿意接受净值型产品,资管规模会萎缩,市场会受到流动性冲击,标准化的信用债市场将受到最大打击,大家卖出信用债,进而导致净值下跌,赎回增多,链式循环。

2. 非标资产一般5-10年,如果过渡期只有2年,2年后只能发行期限匹配产品,客户不接受,无法找到资金支持长期的非标资产。

3. 打破刚兑是利好,但是老百姓肯定会闹事,监管机构能否承担群体性事件的政治风险。

监管机构:1. 资管行业经过这么多年用表外的方式从事表内的业务,已经积累了很大的系统性风险,目前的业务模式是在投资国家信用。

2. 刚兑只能有序打破,否则老百姓不接受。

3. 过渡期的长短还需要讨论。

4. FINTECH如果没有牌照就是违法的。

1.工商银行观点a)目前客户不太接受净值型产品,如果理财全部改为净值型,有可能造成资管规模的快速萎缩b)债券特别是信用债市场会受到流动性冲击,因为投资于这里的资金会萎缩,信用债价格下跌造成净值型理财产品净值下降和赎回,进一步会使得债券价格下跌,循环c)非标资产期限很长,如何做到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匹配,能否建立起非标资产的交易市场d)目前资管理财的结构化产品很多投向股市,如果不让做了对股市的冲击e)资管子公司的上位法是什么f)30万亿的理财也不能直接回表,银行资本金无法承担,也没有办法进行大规模的股票市场融资增加资本金2.建行观点:a)不让做表内保本理财会冲击流动性,会有哪些影响b)不让期限错配会对非标资产流动性造成很大压力c)净值型产品会造成流动性压力、规模萎缩3.农行观点:a)打破刚兑是利好b)能否针对合格投资人的私募产品用预期收益型c)关于理财产品不能做质押上杠杆这点值得探究d)理财产品5万元的起点太高e)未来实体企业通过非标融资会变难,对于私募型产品能否允许非标4.中行观点:a)理财资产的1/4以上(7.5万亿以上)投资于信用债市场,但目前我国的信用债市场还是主要以一级市场为主,二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还不完备,如果理财产品改变为净值型产品,那么信用债市场会变成一个交易型的二级市场b)指导意见有些规定过细c)理财产品200人限制太低d)资管产品税收安排的统一5.交行观点:a)对于净值型产品的估值,公允价值的会计规则要明确b)是否应该严格限制期限错配c)产品单独账户、单独托管6.招行观点:a)非标资产大多数期限超过一年,如果期限无法错配未来无法给非标资产支持b)估值应该用成本法还是公允价值法:例如目前利率上升,如果用公允价值法,理财净值会下降,赎回增多,那么理财会卖出债券等资产,造成净值继续下降,循环c)有超过万亿的分级杠杆产品无法做了7.浦发观点:a)非标是支持实体经济的b)理财是有利普惠金融的c)非标资产的风险不一定比标准化资产高8.民生私银观点:a)私银客户更注重资产的配置,不喜欢净值型产品b)过渡期后如果有资产没有到期,那么怎么承接这些资产c)期限错配与质押不能同时堵死9.兴业观点:a)债券特别是信用债会下跌b)理财产品投了很多产业基金,这些都是非上市股权的私募产品,如果200人以下没办法募集到足够的资金c)摸清理财资产,2年的过渡期太短10.宁波银行观点:a)货币市场基金很多时候是银行持有,必须要刚兑b)债券市场会有SPILLOVER效应c)净值型产品估值困难d)管理费规定太严11.李文红:a)保本理财是结构化存款,会有另外一套规则b)FINTECH非法12.财政部沙雁:a)目标表外业务实质是表内业务的方式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系统性风险,在透支国家信用13.纪志宏:a)中国信用债流动性相对国外并不低,国债流动性较低14.稳定局周学东:a)有计算显示表外影子银行大于表内规模b)有序打破刚兑c)需要一定过渡期。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是指中国证监会在制定资产管理产品监督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向公众征求意见的草稿。

资管新规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资产管理行业的监管,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资产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包括了对资产管理产品的分类、净值管理、投资范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管机构的监管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是为了听取各方对资管新规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监管政策,有利于增加公众对资管新规的认知和理解。

公众可以通过相关途径如邮件、信函、公开论坛等形式向中国证监会提出意见。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通常在一定时间内征求公众意见后,最终会通过修改和完善,成为正式的资管新规。

这些新规将对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销售、运作等方面进行具体规范,有助于提高行业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资管新规的概述
2.资管新规的主要内容
3.资管新规的影响
4.资管新规的实施及未来展望
正文
【资管新规的概述】
资管新规,全称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是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资管新规的主要内容】
资管新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
1.资产管理业务的定义:明确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其本质是受托理财,金融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2.资产管理产品的分类:按照产品性质,分为固定收益类、浮动收益类、保本浮动收益类等。

3.投资限制:对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期限等进行明确规定。

4.信息披露: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的募集、投资、运作、终止等各个环节进行充分披露。

5.风险管理: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资管新规的影响】
资管新规的实施,将对我国金融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1.促进金融市场的规范化:资管新规的实施,将使得资产管理业务更加规范,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2.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资管新规明确了金融机构的义务,有助于提高投资者的保护水平。

3.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资管新规将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4.促进金融创新:资管新规的实施,将推动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资管新规的实施及未来展望】
资管新规目前已经完成征求意见,预计将在近期正式实施。

资管新规政策探讨及影响分析——咬文嚼字读“新规”

资管新规政策探讨及影响分析——咬文嚼字读“新规”

资管新规政策探讨及影响分析——咬文嚼字读“新规”第一篇:资管新规政策探讨及影响分析——咬文嚼字读“新规”资管新规政策探讨及影响分析——咬文嚼字读“新规”当美国已经开始出现专业化运作的并购投资基金之时,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还尚未开启;当欧美发达国家的资管行业经过70多年的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的今天,中国只用了20多年的探索,伴随一系列配套性政策措施的出台,在摸索中前行,在跌跌撞撞中成长,如今中国的资管行业不仅自身获得了长足发展,而且成为促进创新创业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中坚力量。

然而,在面临着广阔的发展机遇的同时,在不断走向市场化的进程中,中国的资管行业也显现出在不同层面的多种问题。

金融的核心就是收益和风险的关系,在资本市场的逐利性占据上风的时候,风险把控往往被忽视,这就要求国家监管部门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市场参与者,规范市场行为。

一、资管新规的“前世今生”1资管新规的历史沿革2005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拉开了资产管理的黄金十年。

在宽松货币政策的刺激下,居民的理财需求爆发。

在此阶段,“三会”分别就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专项立法,期间共发布近200个法律文件。

2010年以后,在分业监管的大背景下,单个行业体系内的标准规制可能是审慎到位的,但是放到整体金融体系内,存在不同的标准规则和执法口径,由于“一行三会”的信息不对称,受到严格监管的机构会选择监管宽松的机构进行合作,变相突破监管限制,达到监管套利的目的。

监管真空滋生了严重的监管套利,其中资金池操作存在流动性风险隐患、产品多层嵌套导致风险传递却无法被有效识别、刚性兑付使风险仍停留在金融体系。

而影子银行使得资金主要流向了投机、产能过剩、杠杆投资等高息领域,推高了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增大了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今年4月27日,央行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按产品类型而非机构类型进行监管。

资管新规 非标25%

资管新规 非标25%

资管新规非标25%
2019年10月12日,央行发布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标准化债权资产简称为“标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简称为“非标”。

“资管新规”及其配套文件中,多处涉及非标监管,但对于标债、非标的认定细节迟迟未颁布,影响了资管业务及其监管工作的开展。

我们分析后认为,此次《认定规则》严于预期,此前实践中存在的认定模糊的部分资产——业内俗称“非非标”——此次被明确纳入非标。

因此,对于银行理财业务开展有一定影响。

非标资产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它的本质就是放贷形成的债权资产,且无流动性,与贷款并无本质区别,也就是变相贷款。

在业务和监管实践中,非非标在理财资产中分流了非标资产,不用遵从非标的部分监管规定,从而减轻了银行理财的非标总规模,从而减轻了监管指标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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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会议,银行资管部门和监管机构的主要观点总结如下:
银行:
1. 理财客户不愿意接受净值型产品,资管规模会萎缩,市场会受到流动性冲击,标准化的信用债市场将受到最大打击,大家卖出信用债,进而导致净值下跌,赎回增多,链式循环。

2. 非标资产一般5-10年,如果过渡期只有2年,2年后只能发行期限匹配产品,客户不接受,无法找到资金支持长期的非标资产。

3. 打破刚兑是利好,但是老百姓肯定会闹事,监管机构能否承担群体性事件的政治风险。

监管机构:
1. 资管行业经过这么多年用表外的方式从事表内的业务,已经积累了很大的系统性风险,目前的业务模式是在投资国家信用。

2. 刚兑只能有序打破,否则老百姓不接受。

3. 过渡期的长短还需要讨论。

4. FINTECH如果没有牌照就是违法的。

1.工商银行观点
a)目前客户不太接受净值型产品,如果理财全部改为净值型,有可能造成资管规模的快速萎缩
b)债券特别是信用债市场会受到流动性冲击,因为投资于这里的资金会萎缩,信用债价格下跌造成净值型理财产品净值下降和赎回,进一步会使得债券价格下跌,循环
c)非标资产期限很长,如何做到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匹配,能否建立起非标资产的交易市场
d)目前资管理财的结构化产品很多投向股市,如果不让做了对股市的冲击
e)资管子公司的上位法是什么
f)30万亿的理财也不能直接回表,银行资本金无法承担,也没有办法进行大规模的股票市场融资增加资本金
2.建行观点:
a)不让做表内保本理财会冲击流动性,会有哪些影响
b)不让期限错配会对非标资产流动性造成很大压力
c)净值型产品会造成流动性压力、规模萎缩
3.农行观点:
a)打破刚兑是利好
b)能否针对合格投资人的私募产品用预期收益型
c)关于理财产品不能做质押上杠杆这点值得探究
d)理财产品5万元的起点太高
e)未来实体企业通过非标融资会变难,对于私募型产品能否允许非标
4.中行观点:
a)理财资产的1/4以上(7.5万亿以上)投资于信用债市场,但目前我国的信用
债市场还是主要以一级市场为主,二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还不完备,如果理财产品改变为净值型产品,那么信用债市场会变成一个交易型的二级市场b)指导意见有些规定过细
c)理财产品200人限制太低
d)资管产品税收安排的统一
5.交行观点:
a)对于净值型产品的估值,公允价值的会计规则要明确
b)是否应该严格限制期限错配
c)产品单独账户、单独托管
6.招行观点:
a)非标资产大多数期限超过一年,如果期限无法错配未来无法给非标资产支持
b)估值应该用成本法还是公允价值法:例如目前利率上升,如果用公允价值法,
理财净值会下降,赎回增多,那么理财会卖出债券等资产,造成净值继续下降,循环
c)有超过万亿的分级杠杆产品无法做了
7.浦发观点:
a)非标是支持实体经济的
b)理财是有利普惠金融的
c)非标资产的风险不一定比标准化资产高
8.民生私银观点:
a)私银客户更注重资产的配置,不喜欢净值型产品
b)过渡期后如果有资产没有到期,那么怎么承接这些资产
c)期限错配与质押不能同时堵死
9.兴业观点:
a)债券特别是信用债会下跌
b)理财产品投了很多产业基金,这些都是非上市股权的私募产品,如果200人以
下没办法募集到足够的资金
c)摸清理财资产,2年的过渡期太短
10.宁波银行观点:
a)货币市场基金很多时候是银行持有,必须要刚兑
b)债券市场会有SPILLOVER效应
c)净值型产品估值困难
d)管理费规定太严
11.李文红:
a)保本理财是结构化存款,会有另外一套规则
b)FINTECH非法
12.财政部沙雁:
a)目标表外业务实质是表内业务的方式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系统性风险,在透支
国家信用
13.纪志宏:
a)中国信用债流动性相对国外并不低,国债流动性较低
14.稳定局周学东:
a)有计算显示表外影子银行大于表内规模
b)有序打破刚兑
c)需要一定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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