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统计指标及其计算方法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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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事故统计指标及其计算方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伤亡事故统计指标及其计算方法
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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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伤亡事故统计指标是为了便于在进行
事故统计时有统一的衡量标准。目前所用的指
标通常为事故伤害频率和伤害严重度。
一、我国现行计算方法
(一)事故伤害频率是一个相对指标,用
于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职工受事故伤害的情况
(比率)并作为比较不同部门间伤害情况的基
准之一。
对于事故伤害频率,目前世界各国的计算方法尚不统一。我国国家标准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规定:
1.适用于企业以及各省、市、县上报伤亡事故时使用的计算方法为:
(1)千人死亡率
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工伤事故造成残废的人数。即:
千人死亡率=×10 (1)
(2)千人重伤率
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工伤事故重伤造成的人数。即:
千人重伤率=×10 (2)
2.适用于行业、企业内部事故统计分析使用的伤害频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伤害人数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数之和)计算方法为:
百万工时伤害率=×10 (3)
式中实际总工时的计算,可采用精确或近
似二种算法,目前国内倾向于采用如下方法计算:
(1)当出勤率是对全部职工而言时
总工时数=全部职工满勤的工时数×出勤率-因停产造成的非工作小时+加班工时数(4)
(2)当出勤率仅对工人而言时
总工时数=全部工人满勤的工时数×出勤率+全部职员的工时数-因停产造成的非工作小时数+加班工时数(5)
具体计算过程中还须注意:
a.出勤率为劳资部门统计的结果。
b.停产期间的检修工作时间和勤杂工作时间不是非工作时间,而停产期间的学习(政治学习或业务学习)时间为非工作时间。
c.正常情况下,每日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
d.全部职工(或工人)的满勤工时数
=全部职工(或工人)人数×(日历日数-非工作日数)×每日工作时间(6)
e.加班工时数要精确计算,把工人和职员每次的加班时间相加。
f.全部职员的工时数
=全部职员满勤工时数-(全部职员的歇工日数)×每月工作时间(7)
3.在许多行(企)业里,还常利用一定量的实物生产过程中所发生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来计算死亡率及百万元产值死亡率等。常用表达式为:
百万吨死亡率=×10 (8)
万立方米木材死亡率=×10 (9)
(二)伤害严重率
伤害频率虽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或部门某一时期内的安全状况,但它毕竟只是企业中发生事故伤害人次的反映。因此,仅利用伤害频率来评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成效,并不十分理想,至少可以说,并不全面。譬如,两个同行业、同规模的企业,在某一统计时期内,甲企业发生死亡、重伤事故3人次,乙企业出现轻伤事故3人次,如仅以伤害频率作为比较指标(参数),就会轻易得出甲、乙两企业安全管理绩效相同的不合理结论。为此,人
们又引入伤害严重率这一概念。
国标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定义伤害严重率为一定时期内,平均每百万工时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工作日的数值。即:
伤害严重率=×10 (10)
式中损失工作日数可参照GB6441—86附录B表B、B及B和本书第二章第五节中损失工作日数计算或选取方法来确定。
该计算方法对于某企业(单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而出现轻伤、重伤和死亡的多寡,即
对事故严重程度,能用损失工作日数来加以区别,从而反映出企业对严重伤害事故和一般伤害事故的控制效果。当(严重)伤害事故得以控制时,伤害严重率就会出现下降趋势。
此外,GB6441—86还引入伤害平均严重率这一概念,借以表示每人次受伤害的平均损失工作日。计算式为:
伤害平均严重率= (11)
二、国际上其他各国的计算方法
国际上对伤害频率的计算方法不尽相同,但大致上却可分为如下三类:
1.千人死亡(重伤)率
此种算法基本与我国的千人伤亡指标相同。即:
千人死亡(重伤)率=×10 (12)
用此指标的国家有前苏联、英国、法国、南朝鲜及东欧诸国等。各国应用上式计算千人伤亡率的唯一区别在于分母,有的国家采用平均职工人数,有的则采用在册职工人数。
2.按300个工作日为一个工人数计算年千人负伤率
用此指标的国家主要有前联邦德国、意大利、瑞士、荷兰等。
3.按百万工时计算伤害频率
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制订的标准,Z16.1—1973规定将统计期间发生的事故伤害人次(指丧失劳动能力人次)乘以10(表示500名工人每年工作50周、每周工作40小时)除以同一时期内暴露于危险作业环境中的工人一小时数。即:
丧失劳动能力伤害频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