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类型及内容(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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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类型及内
容(通用版)
Understand the common sense of safety, you can understand what safety issue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daily work, and enhance your awareness of preven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15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类型及内容(通用版)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分一般监察、专门监察和事故监察三种类型。
一、一般监察
是对企业日常生产活动常规的全面监察。近几年来,在一般监察的具体内容、方法和频率等方面,有了明确规定,如有的省市制定了一般监察的考核标准,编制成监察程序表,按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时休假、培训教育、事故调查等方面确定了几十项内容,这样就使一般监察做到了考核目标明确,标准统一。
一般监察有以下几种具体形式:
1·不定期监察。这种活动,有的是进行全面的劳动安全检查,有的是对某些伤亡事故或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2·按照检查考核标准检查。部分地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系统工程原理,全面提出了用人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安全效果等方面的检查项目,规定了具体的检查内容和评分系数。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依据这些标准,对用人单位实施定期检查、考核和评定,并分别授予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合格单位或不合格单位的标牌,指出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3·根据举报进行监察。监察机构根据职工对劳动保护事件的投诉和工会组织的检举、揭发、派员调查,依法进行处理。随着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劳动合同制的推广,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有关劳动保护争议逐渐增多。根据举报进行监察,可更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专门监察
是针对特殊问题进行的监察。它包括:
1·对生产性建设项目的监察。
又称为“三同时”监察,是指对生产建设性项目或技术改造项
目,在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这三项程序的同时,必须包含劳动安全卫生内容的监察。它是总结我国工业企业几十年建设的经验教训,为了改变一些工程项目由于种种原因缺乏配套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弊病而确立的。
2·对特种设备的监察
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导致人身和设备事故的机械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木工机械、厂内运输机械、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安全专用仪器、装置、工具等特种设备。
3·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察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辅助性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很多,要充分发挥其保护作用,必须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为保证它能充分发挥保护劳动的作用,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作用要求,必须进行严格的监察。
从1981年起国家开始制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目前已制定
几十项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它们的发布实施,促进了我国劳动防护的更新换代,保证了劳动防护用品质量。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同于一般的防护用品。当采取安全措施后还不能完全保证职工安全健康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起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
为加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1988年1月,原劳动人事部颁发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了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七类:头防护类;呼吸器官防护类;眼、面防护类;听觉器官防护类;防护服装类;手、足防护类;防坠落类。同时也规定了企业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为: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与营业执照相符合;申请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分别达到各自有关的国家标准的要求;申请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有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统一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并付诸实施,能指导生产。在《特种劳动防
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补充规定》中指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由劳动部归口管理。企业经审查合格后,由劳动部发证办公室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厅(局)向企业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以及其它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均须按规定向劳动部门申请生产资格。经审查合格的,发给《生产许可证》,然后才准予进行生产。
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须经劳动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取得《产品合格证》后方准出厂;具有《产品合格证》的劳动防护用品,方准在市场销售。为解决一些单位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问题,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标准局、国家物资局、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联合发布《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工业企业生产的、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必须在该产品的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生产许可证的标记、编号和批准日期。
4·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察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不含锅炉压力容器);起重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根据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劳动部备案的其它作业。
原劳动部颁布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决定从1992年1月1日起使用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签发,全国通用,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同年,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劳动部发布了《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训考核大纲》、《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起重司索、指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