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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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施工 图设计说明
一、建筑概况及总体说明
工 程名称:浩创 -达观上院
建设单位:惠州市宏诚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工 程为: 1.建设地点:惠州市仲恺
2.
建筑层数:地上 29层;建筑高度: 90.2m ,地下 2层
2
2
建筑基底面积: 3365.24m ,总建筑面积: 62126.58m
3.建筑耐火等级一级
二、设计依据:
1、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 的工 程设计资料
2、建设方提供 的有关职能部门认定 的工 程设计资料,建设方设计要求;
3、本工 程采用 的主要标准及规范: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2009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3-2013 《电力工 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17-2007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2011 JGJ 16-2008
(电气 )》(2009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全国民用建筑工 程设计技术措施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9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工 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8-2005 GB 50098-200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有线电视系统工 程技术规范》
GB 50200-94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 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0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计、施工 及验收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43-2012
DBJ/T15-42-2005
GB 50067-20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116-2013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2011
《建筑机电工 程抗震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
GB50981-2019
三、设计范围:
1、本设计负责红线范围内 的建筑内电气设计及室外电气管网设计
2、精装修区域 的照明设计由建设方另行委托其他设计公司负责,本设计负责精装修区域 的 电源预留及相关 的协调配合工 作。
3、本工 程设计内容如下: (1)供配电系统
(2)配变电所(配电房内 的高低压电气设计由专业电力公司设计)
(3)低压配电系统
(4)照明设计(办公室,商业部分及其他需要精装修 的场所由业主二次装修自行设计)
(5)防雷保护、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
(6)人防工 程(由甲方另行委托人防院设计)
(7)室外景观照明由专业公司设计,本设计仅预留电源。
四、供配电系统
1、负荷分级:
一级负荷:防烟及排烟设施、应急照明、消防卷帘及阀门、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 中心、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装置等
二级负荷:生活水泵、客梯、潜水泵等
;
; 三级负荷:住户用电、其它电力负荷及一般照明等。 2、供电电源:
(1)由市政提供一路 10kV 电源埋管送至本工 程设在地下层 的变电所。 (2)为了进一步保障供电可靠性,采取下列补充措施:
a.选用一台 300KW 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作为一、 二级负荷 的备用电源。机组应处于常备启
动状态,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当市电中断时,
机组应立即启动,并在 30S 内能投入正常带负 180min 。
蓄电池 的切换时间≤ 5s 。蓄电池
荷运行,当市电恢复供电后,自动切换并延时停机。机组应能保证连续运行至少 b.用于应急照明 的灯具均利用自带 的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 初装容量保证备用时间不小于 3、负荷计算:
90min 。
(1)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计算。
(2)主要场所照明及小电力负荷配置标准如下:
单间: 3KW/户;一房一厅: 4KW/户;两室两厅: 6kW/户;三室两厅: 8kW/户;带跃层住户: 12kW/户;商业按 120W/平米预留。 4、电能计量:
(1 )为专变设置高压专用计量柜,各公变为高供低计。各低压进线柜内设置有功及无功
参考计量表。(由供电局实施)
(2)自变电所引出 的各照明、空调、电力主干回路设置计量装置(采用数字式综合仪表) , 以便于物业管理。
(3 )为住宅用户设置终端计量装置
,一户一表。
(4 )商业及办公场所在低压配电室设置主计量表, 5、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
按楼层或区域分设终端集中计量表箱。 在变电所低压侧设置功率因数集中自动补偿装置
,电容器组采用自动循环投切方式,补偿后
使得高压侧功率因数≥ 0.9。设置调谐电抗器以避免谐振,并减少谐波污染。
五、低压配电系统
1、低压配电电压等级为交流
220/380V ,50HZ ,接地系统型式为 TN-S 。自变压器中性点引出
的中性线必须绝缘,并在这一点直接接地以实现系统接地。 2、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负荷分别自成系统。
3、对容量较大和较重要 的用电负荷主干回路,采用放射式配电;其它负荷主干回路采用树 干式或分区树干式配电。
4、分支回路配电采用放射式。
5、为了进一步保障配电线路 的可靠性,对重要负荷采取下列补充措施:
(1)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等消防用电设备:由来自两个不同电源 的回路供电,
并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2)应急照明:由来自两个不同电源 的回路供电,用于消防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 的灯具自 带蓄电池。
(3)客梯用电:由来自两个不同电源 的母线供电,并在机房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4)其它重要负荷用电:由来自两个不同电源 的应急母线单回路供电。 (5)消防电气设备线路过负载保护作用于信号不切断电路。
6、线路选择及敷设: (1)普通配电用导线采用 WDZR-BYJ:无卤低烟铜芯聚氯乙烯绝缘阻燃电线。
(2)消防配电用导线采用 WDZN-BYJ :无卤低烟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耐火电线。 (3 )一般配电干线采用 级阻燃电力电缆。 WDZR-YJY-1KV 型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无卤低烟 B B
(4 )消防配电干线采用
级耐火电力电缆。
WDZN-YJV-1KV 型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无卤低烟
(5 )电缆竖井内配电干线采用
BTTW-1.0KV 型铜护套无机矿物绝缘防火电缆。
(6 )本工 程敷设一、二级负荷电源电缆 的桥架均为槽式防火金属电缆桥架,且采取中间 加防火金属隔板将主、备用电源电缆分开
(7 )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 的不燃性材料或防火封堵
材料封堵 ,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连通 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
封堵。电气管线穿过楼板和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
(8 )各用电设备电源出线口、控制及信号线接口 的具体位置,以设备专业图纸为准。 (9)穿越防护墙密闭墙 /密闭墙 的线路均应按设计要求作防护密闭
/密闭处理。
(10 )对应于防火卷帘门控制箱 的柱子两侧设置控制按钮盒,控制按钮盒底距地
1.35米,
施工 中应注意相关管线 的预埋。
(11 )线管、线槽、电缆桥架、封闭式母线 的附材要求及安装要求应满足相关国家规范或
图集。
(12 )本建筑中 的一级负荷 的工 作电源与备用电源同槽布置时,
应采取金属隔板隔开。
电
缆总截面面积与托盘或桥架内横断面积 的比值,电力电缆不应大于
40%,控制电缆
不应大于 50%。线槽内电缆或电线 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 的
20%,载流导体不宜超过 30根。
(13 )消防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14 )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 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明敷时 (包括敷设在吊顶内 ),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
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 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 明敷。
b ,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30mm 。
c ,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 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
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 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 类不燃性电缆。 7、设备选型及安装:
(1 )照明开关均为墙内暗装,带指示灯;插座均为安全型,墙内暗装。 (2 )电梯井道内照明采用安全型照明灯具,距顶、距底
0.5米开始每隔不大于 7米设一
0.5米处安装一个 15A 防水底坑插
盏,并应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控制开关;距底
座,距顶 0.5米处安装一个 15A 轿顶插座。(详见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