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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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一、含义 是1947年10月30日由23个国家政府缔结的旨在降低关税、 减少贸易壁垒的有关关税和贸易政策的多边国际贸易协定。 二、产生背景 二战后,美、英两国为了保持或增强他们在战后国际贸易 和金融中的地位,各自提出了有关进行国际合作的方案。 三、协定的主要内容 (一)协定构成 包括序言和四个部分,原为34条,后增加到38条。 (二)协定宗旨与实现途径 (三)缔约国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非歧视原则(主要体现在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2、以关税作为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 该协定并不禁止对国内工业实行保护,但要求这些保护应
第四节 国际商品协定
(三)商品综合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 1、国际商品机构 现在有22个组织被指定为国际商品机构 2、商品共同基金 是一个独立的政府间组织,有104个成员。
1.由国际商品协定的成员提供实物和资金,用来干预和稳 定世界初级产品市场价格的机制称为( ) A.商品储存 B.缓冲库存 C.商品共同基金 D.贸易补偿 2.下列各项中,一般不属于国民待遇条款适用范围的是 ( ) A.零售贸易权 B.知识产权保护 C.转口过境的条件 D.船舶在港口的待遇 国际商品协定
第二节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适用的法律 待遇条款
(4)多边国际条约中承担的义务 如缔约国一方加入联合国或其他多边国际条约而履行其所 承担的义务,而触及最惠国待遇的利益者视为例外。 (5)其他例外 如沿海捕鱼、武器进口、金银外币的输出、港口服务以及 为了保存艺术品和文物古迹而实行的禁止和限制等。 二、国民待遇条款 指一个国家对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在某些事项上(如民事权 利方面)给予不低于本国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国民待遇 的适用范围是有一定限制的。(注意P221的例外)
第三节 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通过关税进行,而不要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关税透明度高, 便于缔约方进行减让谈判,从而减少了保护对贸易形成的 扭曲。 3、贸易壁垒递减原则 缔约方之间通过谈判降低各自的关税水平,并将这些减让 的税目列入各国的关税减让表,使其约束起来,从而为发 展成员方之间的贸易打下一个稳定和可预见的基础。 4、公平竞争原则(反对倾销和出口补贴) (四)主要例外条款 1、对禁止数量限制的例外 协定第12条允许缔约方国际收支平衡发生困难时实行数 量限制,但不能超过保护国际收支平衡所必要的限度。 2、保障条款协定第19条允许缔约方在其某一产业受到进 口骤增的冲击并造成严重损害时,实行临时性进口限制或
第一节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概述
三、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类别 (一)双边贸易条约与协定 1、通商航海条约 ●是一种内容广泛、全面规定缔约国双方之间经济贸易关 系的条约。通常涉及缔约国之间经济和贸易关系的各种问 题。 ●通商航海条约以国家元首的名义签订。签订条约的全权 代表要由国家元首特命派遣。双方代表在条约上签字后, 还须按缔约国的法律程序完成批准手续才能生效。有效期 限较长,一般为3—5年,到期后还可延长。 2、贸易协定 是就两国之间经济贸易关系中的具体规定而缔结的一种书 面协议。与通商航海条约相比,它的特点是比较简单,具 有可操作性。
第四节 国际商品协定
三、商品综合方案与商品共同基金 (一)商品综合方案的产生 联合国贸发会在1976年第四次会议上通过,1989年6月正 式生效。 (二)商品综合方案的主要内容 1、建立多种商品国际储存 目的是为了稳定商品价格,保证正常的生产和供应。选择 标准为:对发展中国家具有重要利害关系;该商品便于储 存。 2、建立国际储存的商品共同基金 3、商品贸易的多边承诺 4、扩大和改进商品贸易的补偿性资金供应 5、促进初级产品的加工和出口多样化
第三节 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第三节 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四、活动与作用 协定的主要活动是组织缔约方进行多边贸易谈判。1947 年----1994年,协定共组织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参加谈 判的缔约方从23个增加到117个
第四节 国际商品协定
一、国际商品协定的产生与发展 (一)含义 指某些初级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和进口国之间为了稳定该项 产品的经济收益、保证供销稳定和促使其发展等目的所缔 结的政府间的多边书面文件。(名词解释) (二)产生与发展 二战前,就已经有国际商品协定,即有小麦协定和糖协定。 二战后,为了稳定初级产品的经济收益,作为主要初级产 品出口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签订了更多的国际商品协 定。到了20世纪90年代,国际商品协定已达到8个。 多数国际商品协定都是在1964年成立的联合国贸发会的 主持下谈判达成的。 早期的国际商品协定大多带有稳定产品价格的经济条款。
第一节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概述
双边贸易协定的有效期限一般比较短,签订的程序也较为 简单,一般只须签字国的行政首脑或其代表签署即可生效。 如果在双边贸易协定中包含支付条款,则这份书面协议可 称为双边贸易与支付协定。 3、贸易议定书 是对已签订的双边条约或协定中某个具体问题做出补充、 解释修订所达成的书面协议,一般经签署国有关行政部门 的代表签署后即可生效。
第二节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适用的法律 待遇条款
7、许可证制度 指一个国家根据法令规定,由指定的贸易管理机关通过书 面许可的方式来控制该国的进出口贸易。 8、外汇管制
(四)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限制与例外 1、限制 指将其范围限制于若干具体的经济和贸易方面。 2、例外 指在贸易条约所规定的某些场合下,不适用于最惠国待遇。 (1)边境贸易 一些国家往往把边界两边各15公里内的小额贸易当做特 殊的当地贸易来处理,在关税、海关手续上给予减免等优
第二节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适用的法律 待遇条款
惠,这种优惠不适用于最惠国待遇条款。
(2)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 ●形成自由贸易区的各国之间相互取消关税,而这种待遇 一般不必按照最惠国待遇给予其他国家。 ●关税同盟指以一关税领土替代两个或以上关税领土,以 便对于成员领土之间的所有贸易或至少对于产于此类领土 产品的所有贸易,取消关税和其他限制性贸易法规,而对 同盟以外领土的贸易实施相同的关税或其他贸易法规,关 税同盟成员内部在关税上的特殊待遇排除在缔结最惠国条 款的国家所享有的优惠范围内。 (3)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 对于缔约国一方在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方面给予他国的优 惠待遇例外。
(二)多边贸易条约与协定 如1947年的GATT 四、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结构 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约尾三个部分。
第二节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适用的法律 待遇条款
一、最惠国待遇条款 (一)含义 是指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 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对方。 主要作用:使该国出口的商品在外国市场上获得与任何第 三国同等竞争条件,使其企业或船舶在外国享有不受歧视 的地位。 (二)最惠国待遇条款的特征 1、相互给予 2、是平等的待遇,不是享有独有的特殊利益 3、缔约国双方对于最惠国条款所规定的特权、优惠和豁 免必须是自动的适用于缔约国对方,而不另外需要对方的 申请手续和法律程序
第四节 国际商品协定
第四节 国际商品协定
2、协定名称与内容 (1)国际咖啡协定 (2)国际糖协定 (3)国际谷物协定(包括谷物贸易公约和食品援助公约)
(三)国际商品发展协定 1、目标 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提供一个合作和咨询的机构;在诸 如开发、贸易扩展、市场促销、降低成本和提供市场信息 方面,缔约国进行合作和交流信息,也包括对环境的考虑。 2、协定名称与内容 (1)国际黄麻和黄麻制品协定(中国在内) (2)国际橄榄油协定 (3)国际热带木材协定(中国在内)
提高关税。 3、区域性贸易安排 协定第24条允许成员方在满足一定的严格标准的情况下, 以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的形式建立区域贸易集团,对集 团内部成员之间相互给予的贸易优惠可不给予集团外的国 家。但对外的贸易壁垒不能高于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建 立以前。 4、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 发达国家缔约方承诺,在谈判中队发展中成员做出的贸易 减让,不期望得到对等的回报;发展中国家可以享受发达 国家缔约方提供的普惠制待遇;发展中国家相互进行关税 减让时可以不给予发达国家。 5、安全例外 允许成员方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德而禁止火药、武 器、毒品和淫秽出版物的进口。
第七章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第一节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概述
第二节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适用的法 律待遇条款 第三节 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第四节 国际商品协定
第一节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概述
一、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含义 国际贸易条约:是国际条约中的一种契约性条约,又称商 约,泛指国家间在经济贸易关系方面规定相互权利义务的 各种书面协议的总称。 国际贸易协定:指缔约国为调整贸易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 议。 一般可分为双边贸易条约与协定(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缔结) 和多边贸易条约与协定(两个以上主权国家缔结)。 经有关主权国家同意,单独关税区也有自行签订贸易条约 与协定的权利。 二、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特性 (一)一般特性 1、国家是主体,即协定的主体必须是主权国家。 2、以国际法为准,必须符合国际法是国际贸易条约与协
第二节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适用的法律 待遇条款
4、缔约国根据最惠国条款给予缔约国对方的特权、优惠 和豁免,在时间上不仅包括以往在缔约前所给予任何第三 国而现时仍继续生效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同时也包 括缔约以后在条约有效期内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 优惠和豁免 5、最惠国待遇条款在国际惯例上是经济和贸易性的条款, 如条约和协定无特殊规定,将不适用于经济和贸易关系以 外的事项 (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分类 1、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缔约国对方无须提出任何补偿作为交换而立即无条件的享 受。
பைடு நூலகம்
二、国际商品协定的类别 (一)带有经济条款的国际商品协定 1、目标 稳定市场、价格和出口收益。 2、协定名称与内容 (1)国际可可协定 (2)国际天然橡胶协定 主要目标:稳定天然橡胶价格、使天然橡胶的供给和需求 得到均衡增长。 主要措施:通过缓冲库存、稳定价格;通过研发来提高天 然橡胶的竞争力。(注意P227关于缓冲库存的解释) (二)国际商品管理协定 1、目标 确保国际合作,提供国际咨询论坛,促进研究;鼓励和增 加商品的消费,同时也考虑价格的稳定。
第二节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适用的法律 待遇条款
2、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现在基本没有) 如果缔约国一方现在或将来给予第三国的优惠是有条件的, 那么缔约国另一方必须提供同样的补偿才能享受这种优惠。 (四)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 1、关税率、各种附加税及海关手续 2、航行 3、铁路运输及过境 4、自然人和法人的法律地位 5、专有权利 6、进口配额制度 进口配额制度是一个国家以法令规定一定时期进口商品的 种类数量或价值和来源地的分配定额的制度。
第一节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概述
定合法性的根本标志,否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成为判 断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是否平等、是否具有权威性的基础。 3、内容规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以书面形式表达 (二)独特性 根据国际惯例,在没有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之间,不 能签订政治性条约,但可签订双边贸易条约与协定,为两 国外交关系的建立创立有利条件。 (三)与国内政策的约束关系 同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相比,有其不同之处。关税等对 外贸易措施属于国内法的范畴,而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受 到国际法规范的约束,但二者之间有着密切关系,相互配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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