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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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实施小组

组长:苗树馨

副组长:于丹、王连会、何秀芝

组员:陈虎岗、徐群力、柴淑芝、邵月、麻桂香、马乐涛、孙聪、宫佳杰、杨新萍、张秀华、常丽芬、王庚、于淑芳、张弘、

杨艳秋、贾玲、蔡伟华、杨丽娜、张自若、单建伟、贾丽

茹、张月梅、董茂强、佟雅华、林英姬、张春江、孙桂英

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

主任:苗树馨

副主任:王晓华、李平、高政伟、于丹

委员:王连会、何秀芝、张静、李娟、王评、焦成清、刁玉霞、王松楠、张弘、蔡伟华、张自若、贾丽茹、张月梅、佟雅华、

贾玲

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根据有关规定及全院各科室医疗工作发展的需要,定期召开会

议,提出并确定医疗设备的更新及采购的品种、型号、数量,

提交医院器械科备案。

2、院器械科根据备案的计划,经过调查后,上报院班子讨论、审

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3、医院需要购买的医疗设备应按计划统一由医院器械科采购,不

得各科室私自采购。

4、计划外或临时需要的医疗设备,由科室提出申请经主管院长批

准后方可购买。

5、委员会应积极参加医院医疗设备、仪器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定期督促检查,使其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保障安全。6、委员会应会同医院其他相关部门作好大型医疗设备、仪器的院

内招标采购工作,以确保采购的医疗设备、仪器价格合理,质

量可靠,使用安全,售后服务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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