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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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和途径

摘要:本文论述了外商直接投资的概念和基本形式,并分析了当前我国合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以期对我国合理引入和利用外资和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提供理论帮助。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利用;途径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1-828x(2011)04-0188-01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概念

外商直接投资是指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胞以及我国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按我国有关政策、法规,用现汇、实物、技术等在我国境内开办外商独资企业、与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开发资源的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从境外借入的资金。

二、外商直接投资的基本形式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各方出资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举办的企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各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般由外国合作者提供全部或大部分资金,中方提供土地、厂房、可利用的设备、设施,有的也提供一定量的资金。

3、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

三、合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方法和途径

1、加强控制引资规模

我国应将外资的引入和经济增长结合起来,应随着我国gdp总量规模的扩大,国内建设资金的需要,适当加大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引入,但不能超出自身建设的需要,也不能盲目脱离现有的经济基础。引资规模还应结合国内不同市场的竞争程度加以考虑。提高引资质量,应综合考虑出口、就业、技术等因素。吸引的外资应有利于出口,增加就业,并能提供我国急需的技术,提高我国自主的技术创新能力。此外,吸引外资还应考虑是否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改造。要

达到控制引资规模、提高引资质量的目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是改革目前的干部政绩考核体制。gdp指标考核干部政绩,会造成对外商直接投资引入数量的冲动,而不会考虑外资质量。因此,应该用包含更多风险和成本的绿色gdp指标来衡量干部政绩。

2、合理优化引资结构

随着我国在fdi引资规模的上扩大,我国fd瞄构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大。fdi引入的结构问题可以从fdi来源、fdi 在整个外资中的比例、fdi的内部结构、fdi在地区和产业当中的分布等几个方面加以分析。应当继续鼓励外资与国内企业的合资,鼓励外资以合资成立子公司、并购等方式进入中国,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的重组改造。当然,在一些我国企业已经获得长足发展的领域,我国也鼓励外资以绿地投资的方式进入中国,创造一个具有竞争性的市场。对待外资的进入方式,我国都应该加以鼓励,但在不同领域,应进行不同程度的引导,在具体措施上进行灵活调整,但应注意以市场方式进行,而不是政府具体干预。产业政策的制订应该加强。一个有秩序的开放的市场,才会使外商直接投资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产业政策的制订,既要保护核心领域的产业安全,控制外资的进入,也要促使三次产业之间合理均衡发展,并在空间上进行规划,避免地区发展差异扩大。

3、完善法制制度

截至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反垄断法》,这给跨国公司留下了可利用的政策空间。反垄断法的缺失,使我国企业在国内市场无力

抗击跨国公司垄断和限制性商业做法,而且也使我国消费者面临跨国公司可能的高额利润掠夺,在软件行业等市场集中度较高的行业中,这种现象尤为明显。抓紧制订反垄断法,有利于我国建立开放、竞争和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既能做到遵守wto 规则,又能控制跨国公司的负面影响。抓紧制订反垄断法也保障我国经济安全、保护民族工业的需要。我国反垄断法的制订应借鉴国际经验,增加透明度,提高开放度。我国制订反垄断法还应配套建立《企业并购法》,可以防止跨国公司的恶意收购行为,并采用国际通行的“国家安全”例外原则,允许国家依法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严重干扰市场秩序的跨国并购活动。

4、坚持独立自主能力

虽然,改革开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应该毫不动摇,但我国外商直接投资政策应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只有国内企业的强大,才可能使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更先进的技术;也只有国内企业的强大,才能够真正发挥外商投资企业的作用。国内外许多案例表明,国内有与跨国公司相竞争的企业,跨国公司才会转移先进技术,也才会以合理的价格出售产品。坚持独立自主、自主创新,就是要求我国培养自己的跨国企业,拥有自己的独立品牌。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够在任何情况下,抵御别国的封锁和控制。历史的事实一再说明,将希望寄托于以盈利为目的、受政治制约的跨国公司是不现实的。

参考文献:

[1]崔凡,利用横向外资提高外资质量[j].国际贸易,2007(01).

[2]黄华云.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因素分析[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2004(04).

[3]魏后凯,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j].经济研究,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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