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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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部管理制度具体

品牌部管理制度具体

品牌部管理制度具体一、总则1、为加强品牌管理,提升公司形象,促进销售增长,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品牌部是公司重要的组成部分,负责公司品牌推广、宣传、监管等工作。

3、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品牌部全体员工,任何部门及岗位均不得违反本制度。

二、组织结构1、品牌部由部长负责,在副部长的协助下,分设品牌推广、宣传、监管等职能部门。

2、各部门设有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品牌部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职责分工1、品牌推广部:1)负责公司品牌推广活动的策划、执行、监管工作;2)定期汇总市场信息,制定品牌推广方案;3)负责与广告公司、媒体、合作伙伴等的合作事宜;4)定期评估品牌推广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2、品牌宣传部:1)负责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工作;2)策划公司宣传活动,如产品发布会、展览、赛事赞助等;3)管理公司宣传资料、宣传品的制作和发布;4)处理媒体关系,回应公众关于公司品牌的疑问和评价。

3、品牌监管部:1)严格监督公司品牌使用的规范性;2)审核公司各类活动的品牌宣传方案,确保完全符合公司形象;3)处理侵权、盗用公司品牌的事件,保护公司品牌权益。

四、工作流程1、品牌推广部制定品牌推广计划,并报领导审核备案。

2、品牌宣传部根据推广计划制定宣传方案。

3、各部门按照宣传方案执行宣传活动,监管部负责监督和评估效果。

4、各部门定期开会汇报工作进展,调整计划。

五、奖惩机制1、对于取得优秀宣传效果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2、对于违反品牌形象、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罚。

3、品牌部工作情况将纳入绩效考核,与员工的工资、晋升等挂钩。

六、制度执行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负有监督责任。

2、公司领导对品牌部工作给予关注,保障品牌部正常运转。

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由公司领导决定。

2、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品牌部负责解释。

以上为公司品牌部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努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促进企业发展。

潮牌鞋子管理制度

潮牌鞋子管理制度

潮牌鞋子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1.为规范员工的着装要求,提升企业形象。

2.保证潮牌鞋子的质量和款式符合公司标准。

3.防止员工私自擅自使用外部潮牌鞋子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要求1.潮牌鞋子种类:员工可自行选择适合自己的潮牌鞋子,但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款式和质量要求。

2.标准款式:公司规定的标准款式为时尚、舒适、潮流,并且符合职业性质。

3.质量要求:潮牌鞋子必须正品,不能使用假货,确保质量和舒适度。

4.禁止款式:公司禁止员工穿着过于花哨或不符合职业形象的潮牌鞋子。

5.搭配要求:潮牌鞋子搭配上衣、裤子等服装要得体,不能出现不搭配的情况。

四、管理办法1.潮牌鞋子申购:员工可自行购买适合自己的潮牌鞋子,但需保证符合公司规定的款式和质量要求。

2.审核制度:公司将每月进行一次潮牌鞋子审核,对员工的鞋子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规定的标准款式和质量要求。

3.违规处理:对于携带假货、过于花哨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潮牌鞋子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处罚。

4.鉴定标准: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鉴定员工潮牌鞋子的真假和质量,并建立鉴定标准和流程。

5.定期检查: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潮牌鞋子进行检查,确保质量和款式符合规定。

五、奖惩制度1.优秀奖励:对于符合公司规定的标准款式和质量要求的员工,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2.违规处罚:对于携带假货、过于花哨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潮牌鞋子的员工,将给予批评、警告或处罚。

六、制度执行1.公司将成立潮牌鞋子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潮牌鞋子管理制度。

2.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会议,对潮牌鞋子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解释,确保员工遵守。

七、制度宣传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员工手册、宣传栏等方式对潮牌鞋子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推广,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

八、总结潮牌鞋子管理制度的出台,不仅可以规范员工的着装行为,提升企业形象,还可以保证潮牌鞋子的质量和款式符合标准,防止员工私自擅自使用外部潮牌鞋子产生的不利影响。

烟草公司货源供应管理办法【最新版】

烟草公司货源供应管理办法【最新版】

烟草公司货源供应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市场化取向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卷烟货源供应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市场需求基本满足,零售客户有所选择”,有效提升零售客户盈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卷烟货源供应遵循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客户分类及季节性客户的界定具体参照市局(公司)《客户分档动态管理规范》。

第四条根据货源属性将品牌(规格)划分为:顺销品牌(规格)、紧俏品牌(规格)、新品牌(规格)。

市局(公司)根据各品牌(规格)的订单满足率及货源供应状况,合理确定具体品牌(规格)分类。

第五条顺销品牌(规格)基本满足。

顺销品牌(规格)又分为完全满足品牌(规格)和均衡满足品牌(规格)两种。

其中均衡满足品牌(规格)是指市场状态较好但货源无法完全满足客户订单需求,或者市场状态欠佳需进行调控的品牌(规格),规格数应控制在顺销品牌(规格)总数的30%以内。

对顺销品牌(规格)的供应,要做到基本满足市场需求、均衡销售。

同品类、同价位的卷烟供应,可替代品牌(规格)一般不少于2个。

市局(公司)要做好顺销品牌(规格)的货源衔接,减少和避免断货现象。

第六条紧俏品牌(规格)合理限量。

紧俏品牌(规格)是指市场存在刚性需求,货源缺口较大,零售价格坚挺,零售客户订单满足率较低的品牌(规格),规格数应控制在公司所经营卷烟规格总数的20%以内。

市局(公司)可根据实际货源情况,合理限量供应。

在对卷烟品牌、市场环境、客户经营能力等因素进行市场细分的基础上,以客户分档为主要依据,制定明确、统一的紧俏品牌供应策略和合理限量办法。

第七条新品卷烟控点限量。

新品卷烟是指引入在销,一二类不超过两年,三四五类不超过一年的品牌(规格)。

对新品卷烟的投放,根据工业企业的需求建议,以选点定量投放为主,工商协同确定选点投放户数及单次投放量,主要依据零售客户所属价位段历史销售规模进行选点,或辅以按档位、按价位段投放。

第八条市局(公司)每月10号前通过网上订货平台和政企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紧俏品牌(规格)、新品牌(规格)目录。

关于指定品牌或型号的质疑探讨

关于指定品牌或型号的质疑探讨

关于指定品牌或型号的质疑探讨楔子:
1、某工程招标文件里有些主材规定了三个品牌。

是否适当?
2、某医疗设备耗材采购文件的项目说明中设备参数中部分产品指定了品牌和参数型号,潜在供应商提出质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如何回复?
正文:
一、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商标、名称、品牌,如果必须引用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承包单位有自主采购的权利,发包单位不得侵犯。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由于货物的标准化和非标准化的区别,很多新型产品无法采用参数表达明白,参照某一品牌可能更能清晰的,加上“或相当于”也就满足1 / 4。

社区品牌规范管理制度

社区品牌规范管理制度

社区品牌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社区品牌的管理,提升社区形象,维护消费者权益,树立社区管理品牌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社区内的所有商家、居民和工作人员,所有社区成员都应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社区品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同时也应该尊重社区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和利益。

第四条社区品牌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社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五条社区品牌管理制度由社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制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商家代表联合起草,并经过社区民主议事程序的通过。

第六条社区品牌管理制度应当及时、公开、透明,方便社区各成员了解和遵守。

第七条社区品牌管理制度的执行部门由社区管理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组建,负责监督和执行相关规定。

第八条社区品牌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障社区居民的权益,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社区文明秩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二章社区品牌形象管理第九条社区品牌形象管理包括社区标识、商家门头、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条社区品牌标识是社区的重要标志,为了维护社区的形象,社区内的商家和居民必须按照统一的规定设置并保护社区标识。

第十一条商家门头的设计和悬挂应符合社区整体形象,不得损害社区品牌形象。

第十二条社区内的广告宣传应注重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社区品牌形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社区标识的设置和保护,商家门头的审批和监督,广告宣传的审核和监管。

第十四条社区品牌形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社区内的标识、门头和广告进行检查和评定,并及时处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第三章社区品牌服务管理第十五条社区品牌服务管理包括商家服务、社区服务、居民服务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六条商家应提供优质、诚信的服务,不得有欺诈、虚假等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第十七条社区应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服务,维护社区的整洁和安全,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第十八条居民应遵守社区管理规定,不得干扰他人生活,不得破坏社区公共秩序,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和服务。

公司品牌授权管理制度

公司品牌授权管理制度

公司品牌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品牌管理,規範品牌授權行為,保護公司品牌權益,保障公司產品品質和市場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所有需要進行品牌授權的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品牌授權的申請、簽訂授權合同、品牌使用的監督管理等。

第三條公司品牌是公司的重要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商標、標識、廣告口碑等,所有與公司品牌有關的行為必須遵循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品牌授權的申請第四條申請品牌授權的申請人應詳細說明授權的目的、範圍、期限等事項,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經公司審核通過後,方可進行授權。

第五條公司有權對品牌授權的申請進行審核,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資料,並據此做出是否同意授權的決定。

第六條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授權的範圍、期限等進行調整,並與申請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第七條未經公司授權的品牌使用行為將受到懲處,且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章品牌授權合同第八條公司與申請人簽訂授權合同時,應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授權事項、範圍、期限、授權費用等項目。

第九條授權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未經公司授權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條授權合同的違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違反授權範圍、期限、未按時繳交授權費用等,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章品牌使用的監督管理第十一條公司對已授權使用公司品牌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對品牌使用的方式、數量、質量等進行檢查。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授權的品牌使用行為將受到懲處,並要求其停止使用公司品牌,對已造成損害的,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公司品牌使用者應嚴格按照授權合同的約定使用公司品牌,並承擔相應的品牌保護責任。

第五章附則第十四條對於公司品牌的使用、保護和管理,公司所有人員都有責任,並應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職責。

第十五條本管理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正式實施,並對過去已簽訂的授權合同具有追溯效力。

第十六條對於未盡事宜,公司保留最終解釋權,並有權隨時對本管理制度進行修訂。

品牌展示管理制度

品牌展示管理制度

品牌展示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品牌展示行为,提高品牌形象,进一步推动品牌的塑造和营销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和外部所有品牌展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推广、广告宣传、展览展示等。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品牌形象和战略规划,不定期进行品牌展示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以保证其持续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四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其中的规定。

第二章品牌展示规范第五条品牌展示应以提升公司形象和产品知名度为目的,同时要贴合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喜好。

第六条品牌展示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夸大其词、欺骗消费者等行为。

第七条品牌展示应遵循公司规定的设计风格和品牌标识,不得私自更改或篡改。

第八条在品牌展示活动中,不得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侵害公共利益的内容。

第九条品牌展示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展示。

第十条品牌展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或损害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章品牌展示流程第十一条品牌展示活动应由相关部门提前制定展示方案,并经过公司领导层的批准。

第十二条展示方案应包括展示内容、形式、地点、时间、预算等细节,确保展示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展示活动的执行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执行顺利、效果显著。

第十四条展示活动结束后,需及时进行评估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向上级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第四章品牌展示监督第十五条公司设立品牌展示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品牌展示活动的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品牌展示监督小组应定期对展示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七条品牌展示监督小组应及时汇报品牌展示活动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向公司领导层报告。

第五章品牌展示奖惩第十八条对于执行出色、效果显著的品牌展示活动,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品牌展示规范、效果不佳的展示活动,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处理。

第二十条奖惩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和晋升评定的参考范畴。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有效。

品牌规格管理办法

品牌规格管理办法

•为理清品牌发展思路,培育既符合黄山市场又能与全国接轨的品牌体系,把品牌发展建立在可靠的市场基础和扎实的工作基础上,特制定本规划。

一、品牌发展的现状我市现有卷烟品牌从数量规格上看,共计有“江浙沪、云贵川、皖赣闽粤、湘鄂鲁、甘桂吉”等16个省市(18个工业企业)的38个品牌74个规格。

其中省产卷烟6个品牌23个规格(含雪茄烟),省外卷烟30个品牌48个规格,国外卷烟2个品牌3个规格.从结构上看,一类烟10。

68%,二类烟18。

04%,三类烟11.24%,四类烟42。

77%,五类烟17。

26%,从集中度上看,前十个品牌的销量占全部销量的88.75%,其中前20名全国性卷烟重点骨干品牌在黄山市场销售的有19个品牌,19品牌的销量占上半年总量的62.3%。

从品牌销售情况来看,地域性和季节性比较明显。

春节、端午和中秋三大节日销量大幅增长,旅游旺季和淡季也有比较明显的销售差异,同时呈现出一定的地区差异.特别在五类烟销售上,歙县主销品牌为条红三环和盖红三环,而其他区县的低档烟主销品牌是条盛唐,各自市场的兼容性比较小。

二、当前品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省内省外的总量比重不够合理省产卷烟销售份额占总量的75%,省外卷烟的销售份额为25%.省产烟以中低档卷烟为主,主销品牌是零售价10元以下的黄山、盛唐和红三环,其中黄山品牌(含皖烟、迎客松)占全部总量的42。

11%。

省外卷烟以高档卷烟为主,绝大多数为全国知名品牌以及年产(销)量过百万箱的大品牌,如:中华、玉溪、芙蓉王、白沙、利群、南京、红梅、红塔山、红河、云烟等等,深受黄山卷烟零售户及消费者的青睐,却因计划不足等原因,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造成较大的供求矛盾,影响了客户及消费者对我们的满意度。

2、品牌规格数过多且价位分布不够合理目前我市经营的卷烟品牌规格已达38个品牌74个规格,同比增加了十多个,品牌规格数的不断增多,不仅造成主销牌号品牌集中度下降,也给品牌投放带来一定困难,更使主销牌号市场满足度有所下降。

产品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标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产品标识标牌的管理,维护企业品牌形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产品标识标牌的管理工作,包括设计、制作、使用、保管等全过程。

第三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的管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注重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

第四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使用等活动必须合乎规定,确保质量和安全性。

第六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且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必须经过审核、核准、备案等程序,且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管理。

第八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的管理工作要加强技术研究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的管理工作要注重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公司将产品标识标牌的管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对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估。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十一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的设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证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第十二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的设计应当突出产品的特点和企业的品牌形象,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三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的设计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且要进行审核和备案,确保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的设计要加强市场调研和顾客需求分析,确保设计的实用性和时尚性。

第十五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的设计要充分考虑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使用环境,提高耐用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的设计要注重统一性和规范性,确保不同产品的标识标牌风格一致。

第十七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的设计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禁止抄袭和模仿他人设计。

第十八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的设计要及时更新,根据产品变化和市场需求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九条公司产品标识标牌的设计工作要围绕“绿色环保、安全健康”等理念进行创新。

品牌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品牌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品牌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品牌工作管理,提高品牌形象塑造和推广效果,确保品牌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品牌工作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品牌工作小组:由公司领导指定成员组成,负责品牌形象的塑造和推广工作。

2. 品牌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成员和品牌工作小组成员组成,负责指导和监督品牌工作的开展。

3. 品牌工作部:专门负责品牌形象塑造和推广工作的部门,负责品牌战略的制定和执行。

4. 品牌管理委员会: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品牌工作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品牌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品牌工作管理流程1. 品牌定位: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确定品牌的定位和核心价值观。

2. 品牌策划:制定品牌宣传方案和推广计划,确定品牌活动的主题和内容。

3. 品牌执行:根据品牌策划方案和推广计划,组织实施品牌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4. 品牌评估:定期对品牌活动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策略,提高活动效果。

四、品牌工作管理制度1. 品牌管理制度:明确品牌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规范品牌工作的管理流程和决策程序。

2. 品牌形象管理制度:确定品牌的视觉形象和声音形象,规范品牌形象的使用和保护。

3. 品牌宣传管理制度:制定品牌活动的宣传方案和推广计划,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4. 品牌监管管理制度:建立品牌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品牌活动的监管和评估。

五、品牌工作管理要求1. 坚持服务意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服务质量。

2. 注重团队合作: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加强团队协作,共同推动品牌工作的发展。

3. 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按照品牌工作管理制度执行,不得擅自变动和违规操作。

4. 提高专业素养:不断学习和提升品牌工作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以上就是品牌工作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共同努力,打造出更加优秀的品牌形象,为公司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品牌商户管理制度

品牌商户管理制度

品牌商户管理制度
第一章绪论
一、为了规范品牌商户的经营行为,提升品牌形象,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品牌商户的稳
定经营和良好声誉,制定本品牌商户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品牌商户及其关联方。

第二章品牌商户的申请与审核
一、品牌商户应向品牌公司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品牌形
象资料等。

二、品牌公司应当对商户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商户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品牌形象要求。

三、审批通过的商户须签订合作协议并交纳品牌使用费,方可正式成为品牌商户。

第三章品牌商户的经营管理
一、品牌商户应当遵守合作协议的各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形象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价格政策等。

二、品牌商户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三、品牌商户要求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

四、品牌商户应当积极参与品牌宣传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四章品牌商户的考核与奖惩
一、品牌公司定期对商户进行经营情况考核,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额、顾客满意度等。

二、对表现良好的商户将进行表彰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优惠政策、宣传支持、培训资源等。

三、对经营不善、影响品牌形象的商户将进行警告、处罚甚至解除合作协议的处理。

第五章问题的处理与维权
一、品牌商户如有问题无法解决的,可向品牌公司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品牌公司应当对商户的申诉进行认真调查,并给予合理的处理意见。

三、如有纠纷无法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第六章附则
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品牌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

商务部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

商务部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

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令2017年第1号【发布日期】2017-04-05【实施日期】2017-07-01《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2月20日商务部第9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经商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同意,《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同时废止。

部长钟山2017年4月5日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品牌引入进退管理办法

品牌引入进退管理办法

上饶市烟草公司品牌引入、退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品牌发展上水平工作有效开展,规范卷烟品牌管理,严格品牌引入、退出机制,加快“双十五”等重点品牌在上饶市场的培育成长,提高“双十五”等重点品牌市场份额,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公司对于新品牌(规格)引入及拟退出品牌(规格)的退出过程管理。

第二章品牌引入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新品牌(规格)是指:1、引入之前从未在全市范围内实现销售的卷烟品牌(规格);2、曾在市内实现销售,退出批发销售改造后条形码未变,在吸味、包装或价格上有重大调整的品牌(规格)。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引入卷烟品牌原则上应遵循以下条件,缺一不可:1、为“双十五”品牌(全国前三类销量排名前十五位、销售收入排名前十五位的品牌)、省产卷烟部分自主品牌(省局认定)、低档烟品牌、混合型品牌和低焦油品牌。

2、同一工业企业不能引入与原有规格相同价位的新品卷烟。

3、省外工业企业的卷烟规格总数原则上不能超过8个。

4、同品类中的卷烟规格原则上不能超过8个。

(不含税调拨价400元/条以上的品牌除外)第五条工业企业拟引入新品牌(规格),应向市公司营销中心品牌部提出新品牌(规格)引入申请,填写品牌引入申请表(见附件一),并提供相关的品牌(规格)介绍资料。

第六条市公司主动要求引入新品牌(规格)的,应在与工业企业协商后,由市公司营销中心品牌部向市公司品牌管理小组提出新品牌(规格)引入申请,提交品牌引入申请表及自行搜集的相关品牌信息。

第七条市公司品牌管理小组负责对工业企业或市公司营销中心品牌部上报的新品牌(规格)引入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认为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告之品牌申报单位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八条市公司品牌管理小组应协同工业企业对新品牌(规格)进行初评,初评时应坚持同品牌同价位卷烟不超过1个规格的原则。

初评不通过的,市公司营销中心以书面形式将初评意见反馈工业企业。

鞋店牌子管理制度

鞋店牌子管理制度

鞋店牌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鞋店牌子管理,维护品牌形象,提高管理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鞋店的牌子管理工作。

第三条鞋店牌子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利益。

第四条鞋店牌子管理应强调品牌形象和文化传承,注重品牌宣传和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鞋店牌子管理由总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和执行。

第六条总部管理部门应设置牌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牌子管理工作,包括牌子的推广、策划、营销等方面。

第七条各地分店应负责具体执行总部的牌子管理政策,确保执行到位。

第八条牌子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牌子管理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三章管理规范第九条鞋店应建立健全的牌子管理制度,包括牌子的定位、定价、推广策略等方面。

第十条牌子管理部门应负责编制牌子的推广计划和策划方案,确保牌子的推广效果。

第十一条鞋店应注重品牌文化的传承和宣传,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二条鞋店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品牌活动,吸引消费者,提高销售额。

第十三条鞋店应建立完善的品牌保护机制,维护自身的品牌权益。

第四章管理流程第十四条鞋店每年应组织开展品牌管理规划,确定今年的品牌管理重点和目标。

第十五条牌子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品牌推广策划会议,制定具体的推广计划和方案。

第十六条鞋店应建立完善的品牌推广监测体系,密切关注牌子的推广效果。

第十七条牌子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牌子的推广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推广策略。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八条鞋店应建立健全的品牌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鞋店应建立品牌管理档案,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留存相关证件和授权书。

第二十条鞋店应建立完善的品牌推广预算和控制系统,合理规划和使用相关资金。

第二十一条鞋店应建立完善的品牌推广绩效考核体系,确保牌子推广效果。

第二十二条鞋店应建立完善的品牌保护机制,维护自身的品牌权益。

烟草分公司卷烟销售+品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局《卷烟品牌发展纲要

烟草分公司卷烟销售+品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局《卷烟品牌发展纲要

烟草分公司卷烟销售品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局《卷烟品牌发展纲要烟草分公司卷烟销售品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局《卷烟品牌发展纲要》、《“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业务操作规范,试行,》和《河南烟草商业卷烟市场及品牌培育规划》~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卷烟市场产品销售结构~加大培育10多个全国重点骨干品牌力度~不断提高品牌经营集中度~实现行业资源的优化配臵与合理利用~提高全省卷烟品牌管理水平~建立高效、规范、科学、合理的卷烟品牌评价、引入、推广、维护、退出管理机制~特制订本品牌管理规定如下:一、品牌管理遵循的原则1、市场导向原则.建立“面向市场、面向客户、满足需求、引导消费”的品牌培育机制~把市场导向作为品牌管理的基本原则。

2、品牌集中原则。

以《河南省重点卷烟品牌经营目录》为品牌管理范围~着力培育全国重点骨干工业企业名优品牌~全面提高品牌集中度和名优品牌市场比重.3、工商互动原则。

通过优化整合工商双方的资源~共同构建一个有价值、有效率、可操作、可评价、可持续发展的卷烟品牌管理机制~做到品牌市场目标统一、品牌营销策划统一、客户服务标准统一~把品牌管理工作向上延伸至工业企业。

4、批零协同原则.要与卷烟零售客户建立批零协同的品牌管理机制~共同面对消费者培育品牌~把零售客户作为品牌培育的重要载体~发挥零售客户的品牌示范作用~把品牌管理工作向下延伸至零售终端。

二、在销品牌日常管理(一)品类管理品类管理是一个由供应商和零售商共同合作的过程~将被消费者确定的品类视为战略业务单位~专注于实现大多数消费者需求~以便最终提高企业经营业绩。

品类管理是以消费者为中心来进行产品管理的一种管理工具~根据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对产品进行分类~并寻求产品优化的方法。

我省品类管理主要从合作厂家联盟入手~按零售价区、城市和农村市场、商户业态等划分市场制定营销策略~保证各类消费市场的组合供应~加快库存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我公司要根据《商丘市重点卷烟品牌经营目录》~制定本地市场品牌经营目录及发展规划.各地卷烟市场规划和品牌引进要突出重点厂家、突出重点牌号、突出引导市场、突出满足供应~确定价区管理重点~细分区域市场品牌销售组合。

营地品牌管理制度

营地品牌管理制度

营地品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约束营地品牌管理行为,切实提升营地品牌的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推动品牌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营地品牌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营地品牌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包括本单位职工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营地品牌的含义:是使消费者认得并认同一种产品的品牌形象,包括产品本身、产品的包装、广告、宣传等方面。

第四条营地品牌的一般要求:(一)企业应全面提高营地品牌的知名度,践行社会责任,遵守商业道德,改善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二)确保营地品牌知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提倡节约资源,努力把产品、技术营地环境设计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营地品牌的认定与使用第五条营地品牌的认定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二)制度和品牌管理规定规定的要求;(三)在实践中经过长期检验,卓越成绩得到社会认可、影响力大。

第六条营地品牌的使用范围:(一) 网络宣传平台包括电子商务平台、品牌官网;(二)全国性、行业性专业展会;(三)线下经营场所包括专卖店、专卖店、专柜;(四)其他能够传播营地品牌,扩大品牌影响力的合法途径。

第七条营地品牌的合理使用:(一)对与营地品牌使用相关联的资产负债、净盈余及商业利润等相关数据进行真实、清晰、准确的披露;(二)避免不当使用涉及负面效应,损害消费者利益和损害营地品牌社会形象的行为。

第八条营地品牌的更新机制:定期定量进行体验营地品牌、营地品牌的新动态记录、竞争品牌的新信息记录,及时调整和推广工作以增加新元素、活力、亮点、符合当前趋势的信息。

第三章品牌宣传和推广第九条营地品牌的宣传渠道:(一)综合利用各种现代化宣传手段,适时开展营地品牌的广告宣传,扩大品牌的知名度;(二)品牌宣传渠道应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宣传内容合法合规,宣传手段合理有效。

第十条营地品牌的推广措施:(一)扩大营地品牌的知名度,利用新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知名视频网站、电视等全方位媒体推广,提高社会影响力;(二)建立营地品牌公益形象,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品牌产品仓库管理制度

品牌产品仓库管理制度

品牌产品仓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品牌产品仓库管理,提高仓库管理效率,确保产品安全及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品牌产品仓库的管理工作,包括入库、出库、盘点、库存管理等方面。

三、基本要求1. 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产品信息,保持仓库内物品整洁有序。

2. 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3. 严格按照入库、出库、盘点等程序操作,不得私自调整库存数量。

4. 仓库内物品应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管理。

5.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仓库内物品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四、仓库管理流程1. 入库管理- 产品进入仓库前,应进行验收,核对数量及质量,填写入库记录。

- 入库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 入库物品应按照规定位置存放,做好防潮、防尘工作。

2. 出库管理- 出库前需填写出库申请单,经审核后方可出库。

- 出库后需及时更新库存记录,保持库存准确。

- 出库物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包装,防止损坏。

3. 盘点管理- 定期对仓库内物品进行盘点,核对库存数量,查找差异。

- 盘点后需及时调整库存记录,确保准确性。

4. 库存管理- 对仓库内产品进行分类管理,制定合理的储存方案。

- 定期清理仓库,保持整洁有序,防止杂物堆积影响仓库管理。

- 定期做好产品质量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安全管理1. 仓库管理员需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及应急处理措施。

2. 仓库内应设置安全标识,配备灭火器等应急设备。

3. 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确保仓库安全。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仓库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 严重违规者将受到处罚,包括停职、降职等处理。

七、其他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品牌产品管理部门所有,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卷烟品牌退出(置换)管理办法

卷烟品牌退出(置换)管理办法

卷烟品牌退出(置换)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国家局以“百牌号”为基础,努力实现“两个十多个”的发展方针,落实市公司提升卷烟品牌管理水平的总体要求,完善卷烟品牌市场竞争规则,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品牌退出考核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是经营阶段的卷烟品牌、规格由于各种原因需转入退出阶段并最终退网的管理办法,是品牌培育的基础工作和品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品牌退出(置换)管理办法,适用于工业企业的所有本辖区在销品牌。

按照国家局、天津市公司、蓟县局(公司)的品牌整体发展规划要求,应遵循市场权利、市场机会、市场规则、市场道德原则,为卷烟工业企业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品牌市场竞争环境。

第三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卷烟品牌引入、退出(置换)、培育等工作的管理,品牌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卷烟品牌转入退出阶段:1、由于工业企业品牌整合等原因主动退出(置换)卷烟品牌规格);2、市场表现差连续6个月销量下降的品牌(规格);3、经营阶段同一品类内经过综合测评,处于衰退期的卷烟品牌。

第五条卷烟品牌退出(置换)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市局品牌科要求对品牌进行测评,并及时向市局品牌科测评结果。

第七条品牌退出的流程:1、县公司定期利用卷烟品牌考核测评表(见附表三)对在销卷烟(含新引入卷烟)进行综合测评;2、测评结果需退出的卷烟,由品牌经理制定《品牌退出意向书》(附表一),与工业企业进行沟通,征询工业企业品牌发展意向。

确定卷烟品牌是否仍有继续销售的潜力。

工业主动退出,直接转入退出阶段;工业要求继续保留发展的,工商共同查找分析原因,制定调整改进方案,经主管领导及客服中心对《品牌退出意向书》审批同意后,增加3-6个月的改进期;3、改进期结束后,采用商品评价体系对该品牌进行二次评估;4、评估结果仍为退出品牌,通报工业企业,说明退出理由,转入退出阶段;5、由品牌经理汇总评估结果制定《品牌退出计划书》(附表二),经客服中心审定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审核批准后,客服中心调整退出品牌协议,终止采供合同;7、退出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8修正)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8修正)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8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3号【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8.11.23【实施日期】2018.11.2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1年9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4号公布根据2016年10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水果、食用活动物的安全管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海关总署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对进出口食品实施分类管理、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诚信管理。

第五条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诚实守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六条海关从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尽职尽责。

第二章食品进口第七条海关总署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回顾性审查。

品牌与形象建设管理制度

品牌与形象建设管理制度

品牌与形象建设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建立和维护企业的品牌和形象,在市场竞争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品牌价值,保护企业利益。

全部员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乐观参加品牌与形象建设。

2. 品牌意识2.1 全体员工应具备良好的品牌意识,认得到品牌对企业的紧要性,并以品牌为荣。

2.2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乐观传递品牌理念,塑造企业形象,宣传和推广企业品牌价值。

3. 品牌形象管理3.1 公司将订立统一的品牌形象标准,包含企业标志、企业名称、企业口号等,全部员工都应遵从。

3.2 在对外沟通和宣传中,员工应遵从品牌形象标准,确保品牌形象的全都性。

3.3 涉及到品牌形象的文件、宣传资料等必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保真实、准确,与品牌形象相符。

4. 外部形象塑造4.1 在公共场合代表公司时,员工应以良好形象亮相,仪容乾净,行为得体,言行举止符合公司形象要求。

4.2 员工在社交媒体以个人名义发表言论时,应明确声明个人身份,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引起争议或造成不良影响。

5. 员工培训5.1 公司将定期组织品牌和形象相关的培训,提升员工对品牌管理和形象建设的理解和意识。

5.2 新员工入职前将受到品牌和形象管理的培训,确保其熟识公司的品牌策略和形象要求。

5.3 与品牌形象直接相关的岗位将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6. 品牌维护与监督6.1 公司将建立品牌维护部门,负责品牌形象的监督、维护和推广。

6.2 员工在发现有关品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权行为或其他有损品牌形象的情况时,应及时向品牌维护部门报告。

6.3 公司将建立品牌监测机制,通过自查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评估品牌形象的效果和影响。

7. 奖惩机制7.1 对于乐观参加品牌与形象建设的员工,公司将予以相应的表扬和嘉奖。

7.2 对于严重违反品牌形象管理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扣减奖金、停职、解雇等。

8.制度宣导与评估8.1 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培训会议等形式,向全体员工宣传和解释本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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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理清品牌发展思路,培育既符合黄山市场又能与全国接轨的品牌体系,把品牌发展建立在可靠的市场基础和扎实的工作基础上,特制定本规划。

一、品牌发展的现状
我市现有卷烟品牌从数量规格上看,共计有“江浙沪、云贵川、皖赣闽粤、湘鄂鲁、甘桂吉”等16个省市(18个工业企业)的38个品牌74个规格。

其中省产卷烟6个品牌23个规格(含雪茄烟),省外卷烟30个品牌48个规格,国外卷烟2个品牌3个规格。

从结构上看,一类烟%,二类烟%,三类烟%,四类烟%,五类烟%,
从集中度上看,前十个品牌的销量占全部销量的%,其中前20名全国性卷烟重点骨干品牌在黄山市场销售的有19个品牌,19品牌的销量占上半年总量的%。

从品牌销售情况来看,地域性和季节性比较明显。

春节、端午和中秋三大节日销量大幅增长,旅游旺季和淡季也有比较明显的销售差异,同时呈现出一定的地区差异。

特别在五类烟销售上,歙县主销品牌为条红三环和盖红三环,而其他区县的低档烟主销品牌是条盛唐,各自市场的兼容性比较小。

二、当前品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省内省外的总量比重不够合理
省产卷烟销售份额占总量的75%,省外卷烟的销售份额为25%。

省产烟以中低档卷烟为主,主销品牌是零售价10元以下的黄山、盛唐和红三环,其中黄山品牌(含皖烟、迎客松)占全部总量的%。

省外卷烟以高档卷烟为主,绝大多数为全国知名品牌以及年产(销)量过百万箱的大品牌,如:中华、玉溪、芙蓉王、白沙、利群、南京、红梅、红塔山、红河、云烟等等,深受黄山卷烟零售户及消费者的青睐,却因计划不足等
原因,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造成较大的供求矛盾,影响了客户及消费者对我们的满意度。

2、品牌规格数过多且价位分布不够合理
目前我市经营的卷烟品牌规格已达38个品牌74个规格,同比增加了十多个,品牌规格数的不断增多,不仅造成主销牌号品牌集中度下降,也给品牌投放带来一定困难,更使主销牌号市场满足度有所下降。

另外价位尽管有27个之多,但在分布上也不尽合理。

如:零售9-11元/包的卷烟多达11个规格,零售6-8元/包的卷烟也多达9个规格,而零售30元/包和50元/包等的卷烟却只有一个规格。

某一价位的品牌数过多,会让消费者无所适从,不利于卷烟品牌的培育,过少则让消费者没有选择的余地,不利于其他同价位品牌的培育与发展。

3、品牌销售的区域不够合理
我市地广人稀分布散,景点众多口味杂,形成销售区域上的明显差异。

最为突出表现在旅游景区销售和低档卷烟的销售上。

如:黄山风景区所在地的汤口和屯溪的老街,在旅游旺季的4-11月期间,对中低档黄山品牌的需求较大;在低档卷烟销售上,销售区域呈现明显的差别。

休宁、黟县、祁门和黄山区销售条盛唐的量是屯溪、歙县和徽州区的3-5倍;而歙县销售条红三环和盖红三环的量是其他区县的3-6倍。

同为低档卷烟,但某一品牌规格的销售过于区域化,不利于形成规模,也不利于该品牌的培育与发展。

三、品牌规划的目标
经过一到两年的努力,使我市的卷烟品牌达到“结构合理、分布科学、品牌进退有序、评价机制健全、零售客户有所选择、市场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的目标。

四、品牌规划的基本原则
1、坚持大企业、大品牌、大市场的原则。

在企业的选择上,要以大企业为重点、周边企业为基础;在品牌的选择上,要以大品牌为重点,把全国排名前20名的重点骨干品牌和国家局重点扶持的9个特色品牌作为培育方向。

2、坚持省局提出的两个兼顾和两个下降的阶段性原则。

即工业企业应兼顾省内外市场,商业企业要兼顾省内外品牌;省产卷烟销售数量要逐步下降,省产烟销售比重要逐步下降。

3、坚持因地制宜,体现黄山特色的基本原则
即以满足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黄山旅游市场的窗口作用,培育既符合黄山市场又能与全国接轨的品牌体系。

五、品牌规划具体目标及办法
1、确定品牌规格数量
至2008年底,卷烟品牌规格从目前的38个品牌74个规格下降为30个品牌65个规格的目标。

至2009年底,卷烟品牌规格控制在50个左右的目标。

现有品牌:A、凡不属于全国排名前20名的重点骨干品牌和国家局重点扶持的9个特色品牌的,且月均销量不足30箱的品牌规格(零售价300元/条以上除外),拟作为退出品牌;B、同一品牌同一价位只保留一个规格,超出的规格拟作为退出品牌;在明年的计划安排上将不予签订。

(以皖烟计[2008]260号文件公布的全国前20位重点骨干品牌和9个重点扶持品牌为依据)
前20名全国性卷烟重点骨干品牌和9个重点扶持品牌清单
2、确定品牌价位档次
根据黄山市场实际,将卷烟品牌按零售价分为13个价位区:
元以下、元-4元、5元-6元、7元-8元、9元-11元、12元-15元、16元-18元、19元-23元、24元-28元、29元-35元、35元-45元、46元-65元、66元以上。

3、确定各价位区品牌的类型和数量
根据黄山市场实际,将各价位区的卷烟品牌分为主销品牌、替代品牌、培育品牌和退出品牌。

主销品牌: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和一定销量规模的品牌,即在各价位区中销量占到30%以上的品牌并按照评价结果,可确定1-2个品牌。

替代品牌:1、是主销品牌的有效补充;2、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3、发挥黄山旅游窗口展示作用的(即月均销量不足10箱的品牌);可设3-5个品牌规格,按照销量的排名及评价结果分为第一替代品牌、第二替代品牌等。

培育品牌:1、新引进的品牌;2、属于全国排名前20名的重点骨干品牌和国家局重点扶持的9个特色品牌;
退出品牌:1、销售状况不断衰退,处于滞销状态的;2、新品牌经过试销不能达到正常要求的;3、经过品牌评价无法继续再销售;4、
工业企业进行整合的品牌。

5、不属于全国排名前20名的重点骨干品牌和国家局重点扶持的9个特色品牌的,且月均销量不足30箱的品牌规格(零售价300元/条以上除外)。

6、同一品牌同一价位只保留一个规格,超出的规格拟作为退出品牌。

按照以上规划,目前各价位区的品牌具体分布表如下:
黄山市公司分价位主销替代品牌一览表
四、购进计划量的管理
1、主销品牌的购进计划必须保证占本价位区总销量的30%-70%之间,如不能保证,则由主销品牌降为替代品牌;
2、替代品牌的购进计划按照评价结果并结合销量在本价位区的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3、替代品牌中属于黄山旅游窗口展示作用的品牌的半年购进计划量控制在10箱以内;
4、培育品牌的购进计划量视市场表现及品牌评价的结果进行合理安排;
5、退出品牌则不再签订购进计划量。

考虑到市场的风险性,除高档紧俏卷烟外,第一品牌的销量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价位区品牌总量的70%,已经超过的不再增长,并应逐步降低到这一标准范围内。

五、品牌管理
(一)、建立品牌评价体系
定期对经销的所有卷烟品牌(包括新引入品牌)进行评价,以衡量各个品牌市场拓展能力、赢利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表现,科学评价品牌的竞争能力,为实施品类管理、调整品牌营销策略提供依据。

(1)评价原则。

遵循市场导向、客观公正、动态调整、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

(2)评价办法
品牌评价按照产品评价、市场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四个方面对照各价位段进行。

产品评价(10分):主要衡量该品牌的行业地位和品质等方面的特性。

市场评价(40分):主要衡量该品牌在市场的现实表现和竞争能力,具体包括市场占有率、在同价位产品中的销售比重等指标。

效益评价(30分):主要衡量该品牌的赢利能力,具体包括公司赢利水平、零售户赢利水平和市场价格的稳定性等指标。

发展评价(20分):主要衡量该品牌的发展能力,具体包括销量同比增长率、市场覆盖率变化情况等指标。

品牌评价总表:
(3)评价周期。

每季度评价一次。

(4)评价结果
A、评价排名倒数前3位的,拟纳入退出品牌范围。

B、将评价结果告知相关工业企业以及营销、配送、专卖和督查等部门。

(二)、建立品牌进退机制
(1)品牌引入
新品引入坚持“进一退一”原则,可以由工商双方任一方发起,经品牌评价小组评审,提交品牌管理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引入。

新品引入(不包括低档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必须是国家局公布的全国排名前20名的重点骨干品牌和国家局重点扶持的9个特色品牌的。

B、市场反应强烈,特别需要引入的品牌(以半年市场预测为主)。

C、缺位进补。

凡各价位品牌不到3个的,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品牌需求信息,组织洽谈,商议市场进入各环节。

D、品牌引入前,供应商需认可黄山烟草的品牌评价的规定,承诺品牌试销不成功需要退出时,负责协助处理库存。

(2)品牌退出
品牌退出是指销售状况不断衰退、不符合公司目前经营需要的品牌退出经营的过程。

品牌退出由品牌部根据品牌评价小组评审意见,与相关工业企业协商决定退出。

品牌退出主要有三种情况:1、销售状况不断衰退,处于滞销状态的; 2、新品牌经过试销不能达到正常要求的;3、经过品牌评价无法继续再销售;4、工业企业进行整合的品牌。

5、不属于全国排名前20名的重点骨干品牌和国家局重点扶持的9个特色品牌的,且月均销量不足30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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