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word版)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完整版)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完整版)关键字:缺血性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指南目前脑血管病已成为我国城市和农村人口的第一位致残和死亡原因,且发病有逐年增多的趋势。
流行病学研究表明,中国每年有150万~200万新发脑卒中的病例,校正年龄后的年脑卒中发病率为(116~219)/10万人口,年脑卒中死亡率为(58~142)/10万人口。
目前我国现存脑血管病患者700余万人,其中约70%为缺血性脑卒中,有相当的比例伴有多种危险因素,是复发性脑卒中的高危个体。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及生活方式的变化,缺血性脑卒中发病率明显上升,提示以动脉粥样硬化为基础的缺血性脑血管病[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发病率正在增长。
近10年来随着大量的有关脑血管病二级预防的随机对照试验(RCT)研究结果的公布,脑血管病的治疗有了充分的证据,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相应的治疗指南。
尽管国外大量的研究资料为我们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但考虑到西方人群与中国人群在种族、身体条件、用药习惯、价值取向、文化背景、法律法规、社会福利体系等诸多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差异,出台适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指南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
由此而制订的指南更应切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而不是盲目套用其他国家的指南。
为此,2008年7月成立了中国缺血性脑血管病二级预防指南撰写专家组,汇集了神经内科、心内科、内分泌科、重症监护病房、呼吸科、介入科、流行病学等多个学科的专家编写此指南。
在写作过程中,强调在循证医学原则指导下,参考国际规范,结合中国国情和临床可操作性制定,在有充分可靠证据时使用证据,无可依靠的证据时,则采用当前最好证据或经验达成的共识。
专家们整理了2008年10月以前发表的国内外大量的临床研究证据(其中包括部分基于中国人群的研究证据)以及相关的专家共识、治疗指南,在此基础上,经过广泛的讨论和意见征求、几易其稿,并在讨论过程中增加最新的研究证据,正式出台了本指南。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2014
万方数据万方数据生坐翌经型盘查!!!!生!旦筮塑鲞箜!塑鱼!i!』盟!!翌!:垒P互!!!!!:!!!:堡:堕!:兰由于动脉粥样硬化源性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的他汀类药物治疗获益明确,因此,无论患者是否伴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其他类型的ASCVD,也无论其LDL.C的基线高低,原则上均需要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
总体上,长期使用他汀类药物是安全的。
虽然SPARCL研究提示,他汀类药物可以显著减少缺血性脑卒中的复发,但是有出血性脑卒中史且正在服用他汀类药物的患者,再次出血的比例增加,因此脑出血患者的他汀类药物治疗是否应该使用一直存在争议¨泓J。
有研究显示,脑出血后使用他汀类药物治疗与未使用他汀类药物或脑出血后停用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患者相比较,可以增加良好预后的比例12锄7|,尽管这些研究结果提示脑出血后短期使用他汀类药物治疗安全,且可改善临床预后,但仍应该谨慎权衡他汀类药物的使用风险和获益,实行个体化使用。
他汀类药物引起的肝酶异常通常为一过性的,停药或减量后多可恢复。
对于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恰当选择他汀类药物的剂量。
推荐意见:(1)对于非心源性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无论是否伴有其他动脉粥样硬化证据,推荐予高强度他汀类药物长期治疗以减少脑卒中和心血管事件的风险(I级推荐,A级证据)。
有证据表明,当LDL—C下降≥50%或LDL≤1.8mmoL/L(70mg/d1)时,二级预防更为有效(Ⅱ级推荐,B级证据)。
(2)对于LDL—C≥2.6mmol/L(100mg/d1)的非心源性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推荐强化他汀类药物治疗以降低脑卒中和心血管事件风险(I级推荐,A级证据);对于LDL—C<2.6mmol/L(100mg/d1)的缺血性脑卒中/TIA患者,目前尚缺乏证据,推荐强化他汀类药物治疗(Ⅱ级推荐,c级证据)。
(3)由颅内大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狭窄率70%~99%)导致的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推荐高强度他汀类药物长期治疗以减少脑卒中和心血管事件风险,推荐目标值为LDL-C≤1.8mmol/L(70mg/dl;I级推荐,B级证据)。
2023中国缺血性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全文)
2023中国缺血性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全文)图片缺血性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是最常见的脑血管病类型。
有效的二级预防是减少卒中复发、致残和死亡的重要措施。
《中国缺血性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2023》。
本指南对缺血性卒中和TIA二级预防的危险因素控制、病因诊断评估、针对病因的药物和非药物治疗以及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了系统更新。
关于危险因素的控制,指南主要提出了以下推荐意见。
危险因素控制篇1、高血压(1)既往未接受降压治疗的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发病数天且病情稳定后如果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如无绝对禁忌,可启动降压治疗(I级推荐,A级证据1(2)既往有高血压病史且长期服药的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如无绝对禁忌,发病数天且病情稳定后可以重新启动降压治疗(I级推荐,A级证据);对于血压<140/90mmHg的患者,启动降压治疗的获益并不明确(口级推荐,B级证据X(3)对于降压目标,如患者能耐受,推荐收缩压降至130mmHg以下,舒张压降至80mmHg以下(I级推荐,B级证据);对于由白页内大动脉狭窄(70%~99%)导致的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如患者能耐受,推荐收缩压降至140mmHg以下,舒张压降至90mmHg以下(II级推荐,B级证据);对于低血流动力学原因导致的卒中或TIA患者,应权衡降压速度与幅度对患者耐受性及血液动力学的影响(IV级推荐,D级证据1(4)降压药物的种类和剂量以及降压目标值应个体化,应全面考虑药物、卒中特点和患者个体情况三方面的因素(∏级推荐,B级证据X2、高胆固醇血症(1)对于非心源性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1D1Y水平≥2.6mmo1∕1(1000mg/1)推荐给予高强度他汀治疗(他汀类药物及降脂强度详见表2),以降低卒中复发风险(I级推荐,A级证据X(2)对于合并颅内外大动脉粥样硬化证据的非心源性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推荐给予高强度他汀治疗,需要时联合依折麦布,将1DK水平控制在1.8mmo1∕1(700mg/1)及以下或将1DK水平降低50%及以上,以降低卒中和心血管事件风险(工级推荐,A级证据X(3)对于极高危缺血性卒中患者,若给予最大耐受剂量他汀治疗后,1D1<仍高于1.8mmo1/1推荐与依折麦布联合应用I级推荐,B级证据);若他汀与依折麦布联合治疗后,1D1t水平仍未达到目标水平,推荐联合使用PCSK9抑制剂治疗以预防ASCVD事件发生(∏级推荐,B级证据\(4)对于他汀不耐受或他汀治疗有禁忌证的患者,根据1DK水平目标值,可考虑使用PCSK9抑制剂或依折麦布(U级推荐,B级证据\(5)合并高胆固醇血症的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在启用他汀类药物4~12周后,应根据空腹血脂水平和安全性指标(肝转氨酶和肌酶)评估使用降低1DK药物的治疗效果和调整生活方式,之后每3~12个月基于需要根据药物调整情况评估药物治疗的依从性和安全性(I级推荐,A级证据I(6)长期使用他汀类药物治疗总体上是安全的,有脑出血病史的非心源性缺血性卒中或T1A患者应权衡风险和获益合理使用(II级推荐,B级证据13、糖尿病前期和糖尿病(1)糖尿病、糖尿病前期或胰岛素抵抗是缺血性卒中复发或死亡的独立危险因素,应重视对卒中患者糖代谢状态的筛查(∏级推荐,B级证据X(2)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发病后接受空腹血糖、HbA1C或OGTT筛查糖代谢异常是合理的,推荐急性期应用HbAIc筛查糖尿病和糖尿病前期,无明确糖尿病病史或未明确诊断糖尿病的患者,在急性期后推荐接受OGTT筛查糖尿病前期和糖尿病(∏级推荐,B级证据\(3)对合并糖尿病的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急性期后血糖控制目标值应个体化,严格控制血糖(如HbA1c≤7%)对预防卒中复发的作用尚不明确(口级推荐,B级证据);制订个体化的血糖控制目标,警惕低血糖事件带来的危害(口级推荐,B级证据X(4)对合并糖尿病前期的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包括健康饮食、规律体力活动和戒烟等)对于预防向糖尿病进展是有益的(∏级推荐,B级证据\(5)对合并糖尿病的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建议进行生活方式干预、营养支持、糖尿病自我管理教育和降糖药物的综合治疗(I级推荐,C级证据);可考虑选择已被证明对降低心脑血管事件(包括卒中、心肌梗死、血管性死亡)风险有益的G1P1受体激动剂、SG1T2抑制剂等新型降糖药物(口级推荐,B级证据I(6)对合并胰岛素抵抗的近期缺血性卒中或TIA非糖尿病患者,排除禁忌证后,应用口比格列酮对于预防卒中复发可能有益(口级推荐,B级证据\4、生活方式(1)有吸烟史的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均应戒烟(I级推荐,A级证据\无论有无吸烟史,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均应远离吸烟场所,避免被动吸烟(I级推荐,B级证据I(2)可采取综合性控烟措施对包括有卒中病史的吸烟者进行干预,主要戒烟手段包括心理疏导、尼古丁替代疗法或口服戒烟药物(安非他酮或伐尼克兰等)(I级推荐,A级证据X饮食与营养(1)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膳食种类应多样化,能量和营养的摄入应合理,增加食用全谷、豆类、水果、蔬菜和低脂奶制品,减少饱和脂肪酸和反式脂肪酸的摄入(I级推荐,B级证据1(2)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可适度降低钠和增加钾摄入量,推荐食用含钾代盐,有益于降低血压,从而降低卒中复发风险(I级推荐,B级证据%(3)推荐对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在住院后及时进行营养状态的风险评估(∏级推荐,C级证据);对有营养风险的卒中患者,制订基于个体化的营养计划,给予营养干预,并定期筛查,以减少不良预后风险(U级推荐,C 级证据\A身体活动(1)由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对合并运动障碍的慢性期缺血性卒中患者进行充分的运动能力筛查,制订个体化运动方案,并进行监督(II级推荐,B 级证据b(2)具有活动能力的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急性期后推荐进行每周至少3~4次、每次至少10min的中等强度(如快走)或每周至少2次、每次至少20min的有氧运动(如快走、慢跑)(I级推荐,B级证据);不推荐对中度(NIHSS评分5~12分)亚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进行有氧运动训练(∏级推荐,B级证据\A饮酒(1)推荐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戒酒或减少酒精摄入量(I级推荐,A级证据入(2)对尚未戒酒者,饮酒量应适度,男性每日酒精摄入量不超过24g,女性减半(∏级推荐,B级证据\A肥胖(1)对于超重或肥胖的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减重可以改善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工级推荐,B级证据I(2)对于肥胖的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推荐根据个体情况采用多种强化改变生活方式的行为策略,以实现体重达标(I级推荐,B级证据\5、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对近期发生缺血性卒中或TIA且合并HHCy患者补充叶酸、维生素B6以及维生素B12可降低同型半胱氨酸水平,但尚无证据支持降低同型半胱氨酸水平能够减少卒中复发风险(口级推荐,B级证据)0病因诊断评估篇1、病因分类对于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推荐完善病因分型,指导制订卒中二级预防的最佳策略。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2014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2014二、一般处理目前这部分的相关高等级研究证据较少,共识性推荐意见如下:( 一) 呼吸与吸氧(1) 必要时吸氧,应维持氧饱和度>94%。
气道功能严重障碍者应给予气道支持(气管插管或切开)及辅助呼吸。
(2) 无低氧血症的患者不需常规吸氧。
(二) 心脏监测与心脏病变处理脑梗死后24 h 内应常规进行心电图检查,根据病情,有条件时进行持续心电监护24 h 或以上,以便早期发现阵发性心房纤颤或严重心律失常等心脏病变;避免或慎用增加心脏负担的药物。
(三) 体温控制(1) 对体温升高的患者应寻找和处理发热原因,如存在感染应给予抗生素治疗。
(2)对体温>38 ℃的患者应给予退热措施。
(四) 血压控制1.高血压:约70%的缺血性卒中患者急性期血压升高[15,16],原因主要包括:病前存在高血压、疼痛、恶心呕吐、颅内压增高、意识模糊、焦虑、卒中后应激状态等。
多数患者在卒中后24 h 内血压自发降低。
病情稳定而无颅内高压或其他严重并发症的患者,24 h 后血压水平基本可反映其病前水平[17]。
目前关于卒中后早期是否应该立即降压、降压目标值、卒中后何时开始恢复原用降压药及降压药物的选择等问题尚缺乏充分的可靠研究证据。
国内研究显示,入院后约 1.4% 的患者收缩压≥220 mm Hg(1 mmH=g0.133 kPa) ,5.6%的患者舒张压≥120 mm Hg[17]。
近期发表的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降压试验(The China Antihypertensive Trial in Acute Ischemic Stroke ,CATIS),观察了 4 071例48 h 内发病的缺血性卒中急性期( 入院24 h 后) 患者接受强化降压治疗对14 d 内、出院时及3个月的死亡和严重残疾的影响,结果提示强化降压组无明显获益,但可能是安全的[18]。
2.卒中后低血压:卒中后低血压很少见,原因有主动脉夹层、血容量减少以及心输出量减少等。
2010年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
2010年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2010年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最新指南2010-10-17 23:42:24 阅读16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撰写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脑梗死)是最常见的脑卒中类型,占全部脑卒中的60%~80%。
其急性期的时间划分尚不统一,一般指发病后2周内。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处理应强调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期康复和早期预防再发。
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于2002年底开始组织编写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2005年初经卫生部批准在全国开始推广,2007年初人民卫生出版社正式出版了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第1版,为规范国内脑血管病诊治起到了积极作用。
由于近年不断有新研究证据发表,第1版指南在使用过程中也得到多方改进建议。
因此,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委托脑血管病学组对第1版指南进行修订。
为方便临床使用,本版指南内容包括了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发病后全部诊治过程。
撰写组通过复习相关研究证据、征求各方意见并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后形成推荐,旨在帮助临床医生为脑卒中患者选择当前相对较好的诊治方案。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应参考本指南原则和新的进展并结合患者具体病情进行个体化处理。
一、修订原则1.在循证医学原则指导下,参考国际规范,结合国情、可操作性、第1版使用经验和新研究证据进行修订。
推荐强度和证据等级标准参考了国际指南和常用标准,并结合国情和实用性制定。
2.对每项治疗措施或临床问题,先进行当前研究证据(文献检索至2009年11月)的归纳和分析评价,然后根据证据等级和共识给出推荐意见。
3.推荐意见尽可能依据最可靠的证据(如A级证据),缺乏高等级证据时则参考当前可得到的最好证据,并充分讨论达成共识。
4.对国内常用疗法,在循证医学原则指导下,充分考虑国情和经验达成共识。
注意兼顾疗效、风险、价格和易使用性等多方因素。
二、推荐强度与证据等级标准(包括治疗和诊断措施)1.推荐强度(分4级,Ⅰ级最强,Ⅳ级最弱):Ⅰ级:基于A级证据或专家高度一致的共识;Ⅱ级:基于B级证据和专家共识;Ⅲ级:基于C级证据和专家共识;Ⅳ级:基于D级证据和专家共识。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
心房颤动
(5)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尽可能接受24 h的动态 心电图检查。对于原因不明的患者,建议延长心电监 测时间,以确定有无抗凝治疗指征(Ⅱ级推荐,B级证 据)。
(4)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在控制血糖水平的同时, 还应对患者的其他危险因素进行综合全面管理(Ⅱ级推 荐,B级证据)。
吸烟
(1)建议有吸烟史的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戒烟(Ⅰ级 推荐,A级证据)。
(2)建议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避免被动吸烟,远离 吸烟场所(Ⅱ级推荐,B级证据)。
(3)可能有效的戒烟手段包括劝告、尼古丁替代产品或 口服戒烟药物(Ⅱ级推荐,B级证据)。
推荐意见
(1)对非心源性栓塞性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建议 给予口服抗血小板药物而非抗凝药物预防脑卒中复发 及其他心血管事件的发生(Ⅰ级推荐,A级证据)。
(2)阿司匹林(50~325 mg/d)或氯吡格雷(75 mg/d)单药 治疗均可以作为首选抗血小板药物(Ⅰ级推荐,A级证 据)。阿司匹林单药抗血小板治疗的最佳剂量为75~ 150 mg/d。阿司匹林(25 mg)+缓释型双嘧达莫(200 mg)2次/d或西洛他唑(100 mg)2次/d,均可作为阿司匹 林和氯吡格雷的替代治疗药物(Ⅱ级推荐,B级证据)。 抗血小板药应在患者危险因素、费用、耐受性和其他 临床特性基础上进行个体化选择(Ⅰ级推荐,C级证据)。
糖代谢异常和糖尿病
(3)对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进行生活方式和(或)药 物干预能减少缺血性脑卒中或TIA事件,推荐HbA1c治 疗目标为<7%(Ⅰ级推荐,B级证据)。降糖方案应充分 考虑患者的临床特点和药物的安全性,制订个体化的 血糖控制目标,要警惕低血糖事件带来的危害(Ⅱ级推 荐,B级证据)。
AHAASA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二级预防指南中文版
AHA/ASA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二级预防指南中文版高血压1. 既往未接受降压治疗的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若发病后数日血压持续≥140/90 mmHg,应启动降压治疗(Ⅰ类,B级证据);对于血压<140/90 mmHg的患者,其降压获益并不明确(Ⅱb类,C级证据)。
2. 既往存在高血压并接受降压治疗的缺血性卒中和TIA患者,为预防卒中复发和其他血管事件,应在数日后恢复降压治疗(Ⅰ类,A级证据)。
3. 卒中或TIA患者的降压目标值尚不明确,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认为应将血压控制在140/90 mmHg(Ⅱa类,B级证据)。
近期发生腔隙性卒中的患者,收缩压控制在130 mmHg可能是合理的(Ⅱb类,B 级证据)。
血脂异常1. 在动脉粥样硬化源性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中,若LDL-C≥100 mg/dL、有或无其他临床ASCVD证据,推荐接受高强度他汀治疗减少卒中和心血管事件(Ⅰ类;B级证据)。
2. 在动脉粥样硬化源性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中,若LDL-C<100 mg/dL、无其他临床ASCVD证据,推荐接受高强度他汀治疗减少卒中和心血管事件(Ⅰ类;C级证据)。
3. 缺血性卒中或TIA伴有其他ASCVD患者,需根据2013年ACC/AHA血脂指南,采用其他方式干预,包括生活方式改变、饮食指南和用药建议(Ⅰ类;A级证据)。
糖代谢紊乱TIA或缺血性卒中后,所有患者可能应通过快速血糖检测、糖化血红蛋白(HbA1c)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进行糖尿病筛查。
由于急性疾病可能暂时扰乱血糖检测,因此,应根据临床判断和认知选择检测方法和时机。
一般来说,在临床事件发生后立即检测HbA1c可能比其他筛选测试更准确(Ⅱa类,C级证据)。
肥胖1. 所有TIA或卒中患者均应使用BMI进行肥胖的筛查(Ⅰ类;C级证据)。
2. 尽管减重对心血管危险因素有确切的获益,然而,减重对近期发生TIA 或缺血性卒中的肥胖患者的益处并不明确(Ⅱb类,C级证据)。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一)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一)为规范中国脑血管病二级预防临床实践工作,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的专家对二级预防指南进行了更新修订。
撰写组通过复习相关研究证据,结合中国国情和临床现状,征求各方意见并充分讨论达成共识,集体制定了《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二级预防指南》,以期为神经科医生提供针对缺血性卒中和TIA合理、科学的二级预防治疗策略,从而减少我国缺血性脑卒中及TIA患者的死亡率、复发率和致残率。
危险因素控制脑血管病的危险因素分为可预防和不可预防两类,应积极控制可预防的危险因素,如高血压、脂代谢异常、糖代谢异常、吸烟等。
一、高血压[推荐意见](1)既往未接受降压治疗的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发病数天后如果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应启动降压治疗(Ⅰ级推荐,A级证据);对于血压<140/90mmHg的患者,其降压获益并不明确(Ⅱ级推荐,B级证据)。
(2)既往有高血压病史且长期接受降压治疗的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如果没有绝对禁忌,发病数天后应重新启动降压治疗(Ⅰ级推荐,A级证据)。
(3)由于颅内大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狭窄率70%~99%)导致的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推荐收缩压降至140mmHg以下,舒张压降至90mmHg以下(Ⅱ级推荐,B级证据)。
由于低血流动力学原因导致的脑卒中或TIA患者,应权衡降压速度与幅度对患者耐受性及血液动力学影响(Ⅳ级推荐,D级证据)。
(4)降压药物种类和剂量的选择及降压目标值应个体化,应全面考虑药物、脑卒中的特点和患者3方面因素(Ⅱ级推荐,B级证据)。
二、脂代谢异常[推荐意见](1)对于非心源性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无论是否伴有其他动脉粥样硬化证据,推荐高强度他汀类药物长期治疗以减少脑卒中和心血管事件的风险(Ⅰ级推荐,A级证据)。
有证据表明当LDL-C下降≥50%或LDL-C≤1.8mmol/L(70mg/dL)时,二级预防更有效(Ⅱ级推荐,B级证据)。
2021年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2014欧阳光明(2021.03.07)二、一般处理目前这部分的相关高等级研究证据较少,共识性推荐意见如下:(一)呼吸与吸氧(1)必要时吸氧,应维持氧饱和度>94%。
气道功能严重障碍者应给予气道支持(气管插管或切开)及辅助呼吸。
(2)无低氧血症的患者不需常规吸氧。
(二)心脏监测与心脏病变处理脑梗死后24 h内应常规进行心电图检查,根据病情,有条件时进行持续心电监护24 h或以上,以便早期发现阵发性心房纤颤或严重心律失常等心脏病变;避免或慎用增加心脏负担的药物。
(三)体温控制(1)对体温升高的患者应寻找和处理发热原因,如存在感染应给予抗生素治疗。
(2)对体温>38 ℃的患者应给予退热措施。
(四)血压控制1.高血压:约70%的缺血性卒中患者急性期血压升高[15,16],原因主要包括:病前存在高血压、疼痛、恶心呕吐、颅内压增高、意识模糊、焦虑、卒中后应激状态等。
多数患者在卒中后24 h内血压自发降低。
病情稳定而无颅内高压或其他严重并发症的患者,24 h 后血压水平基本可反映其病前水平[17]。
目前关于卒中后早期是否应该立即降压、降压目标值、卒中后何时开始恢复原用降压药及降压药物的选择等问题尚缺乏充分的可靠研究证据。
国内研究显示,入院后约1.4%的患者收缩压≥220 mm Hg(1 mmHg=0.133 kPa),5.6%的患者舒张压≥120 mm Hg[17]。
近期发表的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降压试验(The China Antihypertensive Trial in Acute Ischemic Stroke,CATIS),观察了4 071例48 h内发病的缺血性卒中急性期(入院24 h后)患者接受强化降压治疗对14 d内、出院时及3个月的死亡和严重残疾的影响,结果提示强化降压组无明显获益,但可能是安全的[18]。
2.卒中后低血压:卒中后低血压很少见,原因有主动脉夹层、血容量减少以及心输出量减少等。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之欧阳歌谷创作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2014欧阳歌谷(2021.02.01)二、一般处理目前这部分的相关高等级研究证据较少,共识性推荐意见如下:(一)呼吸与吸氧(1)必要时吸氧,应维持氧饱和度>94%。
气道功能严重障碍者应给予气道支持(气管插管或切开)及辅助呼吸。
(2)无低氧血症的患者不需常规吸氧。
(二)心脏监测与心脏病变处理脑梗死后24 h内应常规进行心电图检查,根据病情,有条件时进行持续心电监护24 h或以上,以便早期发现阵发性心房纤颤或严重心律失常等心脏病变;避免或慎用增加心脏负担的药物。
(三)体温控制(1)对体温升高的患者应寻找和处理发热原因,如存在感染应给予抗生素治疗。
(2)对体温>38 ℃的患者应给予退热措施。
(四)血压控制1.高血压:约70%的缺血性卒中患者急性期血压升高[15,16],原因主要包括:病前存在高血压、疼痛、恶心呕吐、颅内压增高、意识模糊、焦虑、卒中后应激状态等。
多数患者在卒中后24 h内血压自发降低。
病情稳定而无颅内高压或其他严重并发症的患者,24 h后血压水平基本可反映其病前水平[17]。
目前关于卒中后早期是否应该立即降压、降压目标值、卒中后何时开始恢复原用降压药及降压药物的选择等问题尚缺乏充分的可靠研究证据。
国内研究显示,入院后约1.4%的患者收缩压≥220 mm Hg(1 mmHg=0.133 kPa),5.6%的患者舒张压≥120 mm Hg[17]。
近期发表的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降压试验(The China Antihypertensive Trial in Acute Ischemic Stroke,CATIS),观察了4 071例48 h内发病的缺血性卒中急性期(入院24 h后)患者接受强化降压治疗对14 d内、出院时及3个月的死亡和严重残疾的影响,结果提示强化降压组无明显获益,但可能是安全的[18]。
2.卒中后低血压:卒中后低血压很少见,原因有主动脉夹层、血容量减少以及心输出量减少等。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之欧阳文创编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2014二、一般处理目前这部分的相关高等级研究证据较少,共识性推荐意见如下:(一)呼吸与吸氧(1)必要时吸氧,应维持氧饱和度>94%。
气道功能严重障碍者应给予气道支持(气管插管或切开)及辅助呼吸。
(2)无低氧血症的患者不需常规吸氧。
(二)心脏监测与心脏病变处理脑梗死后24 h内应常规进行心电图检查,根据病情,有条件时进行持续心电监护24 h或以上,以便早期发现阵发性心房纤颤或严重心律失常等心脏病变;避免或慎用增加心脏负担的药物。
(三)体温控制(1)对体温升高的患者应寻找和处理发热原因,如存在感染应给予抗生素治疗。
(2)对体温>38 ℃的患者应给予退热措施。
(四)血压控制1.高血压:约70%的缺血性卒中患者急性期血压升高[15,16],原因主要包括:病前存在高血压、疼痛、恶心呕吐、颅内压增高、意识模糊、焦虑、卒中后应激状态等。
多数患者在卒中后24 h内血压自发降低。
病情稳定而无颅内高压或其他严重并发症的患者,24 h后血压水平基本可反映其病前水平[17]。
目前关于卒中后早期是否应该立即降压、降压目标值、卒中后何时开始恢复原用降压药及降压药物的选择等问题尚缺乏充分的可靠研究证据。
国内研究显示,入院后约1.4%的患者收缩压≥220 mm Hg(1 mmHg=0.133 kPa),5.6%的患者舒张压≥120 mm Hg[17]。
近期发表的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降压试验(The China Antihypertensive Trial in Acute Ischemic Stroke,CATIS),观察了4 071例48 h内发病的缺血性卒中急性期(入院24 h后)患者接受强化降压治疗对14 d内、出院时及3个月的死亡和严重残疾的影响,结果提示强化降压组无明显获益,但可能是安全的[18]。
2.卒中后低血压:卒中后低血压很少见,原因有主动脉夹层、血容量减少以及心输出量减少等。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之欧阳理创编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2014二、一般处理目前这部分的相关高等级研究证据较少,共识性推荐意见如下:(一)呼吸与吸氧(1)必要时吸氧,应维持氧饱和度>94%。
气道功能严重障碍者应给予气道支持(气管插管或切开)及辅助呼吸。
(2)无低氧血症的患者不需常规吸氧。
(二)心脏监测与心脏病变处理脑梗死后24 h内应常规进行心电图检查,根据病情,有条件时进行持续心电监护24 h或以上,以便早期发现阵发性心房纤颤或严重心律失常等心脏病变;避免或慎用增加心脏负担的药物。
(三)体温控制(1)对体温升高的患者应寻找和处理发热原因,如存在感染应给予抗生素治疗。
(2)对体温>38 ℃的患者应给予退热措施。
(四)血压控制1.高血压:约70%的缺血性卒中患者急性期血压升高[15,16],原因主要包括:病前存在高血压、疼痛、恶心呕吐、颅内压增高、意识模糊、焦虑、卒中后应激状态等。
多数患者在卒中后24 h内血压自发降低。
病情稳定而无颅内高压或其他严重并发症的患者,24 h后血压水平基本可反映其病前水平[17]。
目前关于卒中后早期是否应该立即降压、降压目标值、卒中后何时开始恢复原用降压药及降压药物的选择等问题尚缺乏充分的可靠研究证据。
国内研究显示,入院后约1.4%的患者收缩压≥220 mm Hg(1 mmHg=0.133 kPa),5.6%的患者舒张压≥120 mm Hg[17]。
近期发表的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降压试验(The China Antihypertensive Trial in Acute Ischemic Stroke,CATIS),观察了4 071例48 h内发病的缺血性卒中急性期(入院24 h后)患者接受强化降压治疗对14 d内、出院时及3个月的死亡和严重残疾的影响,结果提示强化降压组无明显获益,但可能是安全的[18]。
2.卒中后低血压:卒中后低血压很少见,原因有主动脉夹层、血容量减少以及心输出量减少等。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导2010
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2010_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缺血性脑卒中二级预防指南撰写组_|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缺血性脑卒中二级预防指南撰写组|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缺血性脑卒中二级预防指南撰写组|_脑血管网心脑血管站点群:大中小文章号:W056326关键字:缺血性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指南目前脑血管病已成为我国城市和农村人口的第一位致残和死亡原因,且发病有逐年增多的趋势。
流行病学研究表明,中国每年有150万~200万新发脑卒中的病例,校正年龄后的年脑卒中发病率为(116~219)/10万人口,年脑卒中死亡率为(58~142)/10万人口。
目前我国现存脑血管病患者700余万人,其中约70%为缺血性脑卒中,有相当的比例伴有多种危险因素,是复发性脑卒中的高危个体。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及生活方式的变化,缺血性脑卒中发病率明显上升,提示以动脉粥样硬化为基础的缺血性脑血管病[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发病率正在增长。
近10年来随着大量的有关脑血管病二级预防的随机对照试验(RCT)研究结果的公布,脑血管病的治疗有了充分的证据,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相应的治疗指南。
尽管国外大量的研究资料为我们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但考虑到西方人群与中国人群在种族、身体条件、用药习惯、价值取向、文化背景、法律法规、社会福利体系等诸多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差异,出台适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指南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
由此而制订的指南更应切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而不是盲目套用其他国家的指南。
为此,2008年7月成立了中国缺血性脑血管病二级预防指南撰写专家组,汇集了神经内科、心内科、内分泌科、重症监护病房、呼吸科、介入科、流行病学等多个学科的专家编写此指南。
在写作过程中,强调在循证医学原则指导下,参考国际规范,结合中国国情和临床可操作性制定,在有充分可靠证据时使用证据,无可依靠的证据时,则采用当前最好证据或经验达成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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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2014∙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中华神经科杂志, 2015,48(04): 258-273. DOI: 10.3760/cma.j.issn.1006-7876.2015.04.003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ransient ischemic attack,TIA)是最常见的脑血管病类型,我国脑卒中亚型中,近70%的患者为缺血性脑卒中[1]。
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缺血性脑卒中年复发率高达17.7%[2]。
有效的二级预防是减少复发和死亡的重要手段。
自2010年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发布《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2010》[3]以来,世界范围内缺血性脑卒中及TIA二级预防领域增添了丰富的循证医学证据。
世界各国也先后发布或更新了指南和共识。
为了规范中国脑血管病二级预防临床实践,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的专家对2010年二级预防指南进行了更新修订。
撰写组通过复习相关研究证据,结合中国国情和临床现状,征求各方意见并充分讨论达成共识,集体制定了《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2014》,以期为神经科医生提供针对缺血性脑卒中和TIA合理、科学的二级预防治疗策略,从而减少我国缺血性脑卒中及TIA患者的死亡率、复发率和致残率。
本指南中对推荐意见的推荐强度及证据的评定标准与本期246~257页发表的《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4》相同。
危险因素控制脑血管病的危险因素包括可预防和不可预防两类,应积极控制可预防的危险因素,减少脑血管病的发生或复发。
相关危险因素可参考以往脑卒中一级预防指南及二级预防指南。
本文重点介绍循证医学证据充分、关注度高且可以进行干预的危险因素。
一、高血压高血压是脑卒中和TIA最重要的危险因素。
在近期发生过缺血性脑卒中的患者中,高血压的诊断率高达70%[4,5,6]。
目前我国约有3.25亿高血压患者,但高血压的知晓率、治疗率及控制率均较低(分别为42.6%、34.1%和9.3%)[7]。
第1个证实脑卒中二级预防降压治疗有效性的随机对照试验(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 RCT)是我国开展的脑卒中后降压治疗研究(Post–stroke Antihypertensive Treatment Study, PATS)[8],该研究入选5 665例近期发生TIA或小脑卒中(包括出血性和缺血性)的患者,完全随机法分为吲达帕胺组和安慰剂组,平均随访24个月,结果显示吲达帕胺组的再发脑卒中率显著低于安慰剂组(30.9%与44.1%),脑卒中复发的相对风险降低30%,提示对于我国以高钠型为主的高血压人群,利尿剂有显著预防脑卒中复发的作用。
随后进行的早期培哚普利预防脑卒中复发研究(Perindopril Protection Against Recurrent Stroke Study, PROGRESS)再次证实控制血压在脑卒中二级预防中的有效性[9]。
2009年的一项荟萃分析证实了降压治疗可以显著降低脑卒中和TIA的再发风险,且收缩压降低越多,降低脑卒中复发风险的效果越显著[10]。
目前,国际指南多推荐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的降压目标为<140/90 mmHg(1 mmHg=0.133 kPa)[11,12]。
但对于不同病因的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降压的目标值确定尚缺乏依据。
皮质下小脑卒中的二级预防(Secondary Prevention of Small Subcortical Strokes,SPS3)研究[13]入组了3 020例腔隙性梗死患者,随机(非盲法)分为目标收缩压<130 mmHg与130~149 mmHg两组,尽管两组间的脑卒中年复发风险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收缩压<130 mmHg组患者的脑出血比例大幅减少,且两组间严重低血压的比例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安全性相似,提示对可能为小血管病病因的皮质下小梗死,控制收缩压<130 mmHg可能更为适宜。
支架和积极药物管理预防颅内动脉狭窄患者卒中复发(Stenting versus Aggressive Medical Management for Preventing Recurrent Stroke in Intracranial Stenosis,SAMMPRIS)研究中[14],对伴有症状性颅内动脉狭窄的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无论颅内动脉支架治疗组和单纯强化内科治疗组均给予了强化降压治疗使收缩压降至140 mmHg以下,单纯强化内科治疗组显示了更好的治疗效果。
但对于由颅内外动脉狭窄造成的低血流动力学原因导致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或TIA[15],早期降压可能会加重脑灌注不足并引发脑卒中加重或脑卒中再发,但缺乏相关的临床研究证据。
目前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急性期降压时机尚不明确,最新公布的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降压研究(the China Antihypertensive Trial in Acute Ischemic Stroke, CATIS)[16]探讨了发病48 h内的缺血性脑卒中急性期(入院24 h后)接受强化降压治疗,对14 d内或出院时以及3个月的死亡率和严重残疾预后的影响,结果表明急性期强化降压组并无显著获益。
尽管小血管病组表现出获益的趋势,但总体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这一研究提示在缺血性脑卒中急性期降压可能是安全的,是否有部分患者可以从急性期降压中获益,尚需更多的研究进一步证实。
降压治疗减少脑卒中发病风险的获益主要来自降压本身,常用的各类降压药物都可以作为控制脑卒中患者血压的治疗选择,应结合脑卒中领域的RCT研究证据、不同降压药物的药理特征以及患者的个体情况恰当地选择降压药物。
多数脑卒中患者需要降压药物的联合使用,应结合药物机制和患者的耐受性及经济状况和愿望,恰当组合或选择新型的复方制剂。
推荐意见:(1)既往未接受降压治疗的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发病数天后如果收缩压≥140 mmHg或舒张压≥90 mmHg,应启动降压治疗(Ⅰ级推荐,A级证据);对于血压<140/90 mmHg的患者,其降压获益并不明确(Ⅱ级推荐,B级证据)。
(2)既往有高血压病史且长期接受降压药物治疗的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如果没有绝对禁忌,发病后数天应重新启动降压治疗(Ⅰ级推荐,A级证据)。
(3)由于颅内大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狭窄率70%~99%)导致的缺血性脑卒中或TIA 患者,推荐收缩压降至140 mmHg以下,舒张压降至90 mmHg以下(Ⅱ级推荐,B级证据)。
由于低血流动力学原因导致的脑卒中或TIA患者,应权衡降压速度与幅度对患者耐受性及血液动力学影响(Ⅳ级推荐,D 级证据)。
(4)降压药物种类和剂量的选择以及降压目标值应个体化,应全面考虑药物、脑卒中的特点和患者3方面因素(Ⅱ级推荐,B级证据)。
二、脂代谢异常胆固醇水平是导致缺血性脑卒中或TIA复发的重要因素。
降低胆固醇水平可以减少缺血性脑卒中或TIA的发生、复发和死亡。
强化降低胆固醇预防脑卒中(Stroke Prevention by Aggressive Reduction in Cholesterol Levels,SPARCL)研究[17]是迄今为止唯一针对非心源性缺血性脑卒中或TIA二级预防的RCT,其结果显示强化降低胆固醇(阿托伐他汀,每日80 mg)5年可使脑卒中的相对风险降低16%。
SPARCL 研究的亚组分析也表明,不同病因亚型、年龄、性别、基线胆固醇水平或是否存在颈动脉狭窄及糖尿病的患者,长期的他汀类药物治疗均有获益[18,19,20,21,22,23,24]。
2013年,动脉粥样硬化相关的缺血性脑卒中或TIA在《ACC/AHA降低成人动脉粥样硬化风险胆固醇治疗指南》中被划归"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therosclerotic cardiovascular disease, ASCVD)"[25]范畴。
他汀类药物降胆固醇治疗的目标被进一步提升为降低ASCVD风险(ASCVD包括:动脉粥样硬化相关的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心肌梗死病史、稳定或不稳定心绞痛、冠状动脉或其他动脉血运重建或动脉粥样硬化性外周动脉疾病),他汀类药物也成为了ASCVD二级预防的基础治疗方案之一。
由于目前尚缺乏以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目标值为干预靶点的大型RCT研究数据,因此,对于缺血性脑卒中或TIA二级预防的患者,并不能对LDL–C治疗目标值做出明确的推荐。
因此,目前对于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推荐基于其降低LDL–C的强度而非目标值。
正在进行的"Treat Stroke to Target, TST"研究(Clinical 注册号:NCT01252875)旨在评估不同他汀类药物治疗目标值的获益,该研究将为LDL–C治疗目标值提供直接的证据。
综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指南建议,推荐他汀类药物治疗的强度分为高强度(LDL–C降低≥50%)和中等强度(LDL–C降低30%~50%)[12,25]。
在实际工作中,LDL–C的目标值仍然是临床医生评估他汀类药物治疗疗效和依从性的重要参考,建议将LDL–C<1.8 mmol/L(70 mg/dl)作为评估降低胆固醇治疗的参考目标值。
但此目标值缺乏充分证据,不宜作为治疗评价的唯一标准。
由于动脉粥样硬化源性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的他汀类药物治疗获益明确,因此,无论患者是否伴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其他类型的ASCVD,也无论其LDL–C的基线高低,原则上均需要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
总体上,长期使用他汀类药物是安全的。
虽然SPARCL研究提示,他汀类药物可以显著减少缺血性脑卒中的复发,但是有出血性脑卒中史且正在服用他汀类药物的患者,再次出血的比例增加,因此脑出血患者的他汀类药物治疗是否应该使用一直存在争议[18,19,20,21,22,23,24]。
有研究显示,脑出血后使用他汀类药物治疗与未使用他汀类药物或脑出血后停用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患者相比较,可以增加良好预后的比例[26,27],尽管这些研究结果提示脑出血后短期使用他汀类药物治疗安全,且可改善临床预后,但仍应该谨慎权衡他汀类药物的使用风险和获益,实行个体化使用。
他汀类药物引起的肝酶异常通常为一过性的,停药或减量后多可恢复。
对于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恰当选择他汀类药物的剂量。
推荐意见:(1)对于非心源性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无论是否伴有其他动脉粥样硬化证据,推荐予高强度他汀类药物长期治疗以减少脑卒中和心血管事件的风险(Ⅰ级推荐,A级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