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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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

1.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 AB0和RH血型、血常规(血色素)、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

2.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3.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0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检查可除外),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应AB 0血型同型输注,检查正确无误时进行交叉配血。

4.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体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5.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带病历到血库取血。取血者与发血者应严格执行"双查双签"制度,共同认真查对科别、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类、、血量、输血日期、交叉配合结果和血液质量,以确保输血安全。血液一旦发出,一律不能再退回输血科(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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